(優)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分管礦(廠)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協助各二級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分級。
隱患分級:按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程度不同,將隱患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部解決不了,須經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科(隊)、車間(工段)解決不了,須經礦(廠)、處解決的隱患。
c級:由科(隊)、車間(工段)和生產業務部門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十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二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集團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2
為了確保幼兒園的安全,減少安全隱患的發生,制定一份完整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是一份可供參考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規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身體安全和健康成長。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幼兒園教職工,包括校長、教師、保育員、保安等。
三、制度內容
1、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周期和頻次
(1)周期:每學期一次。
(2)頻次:每周一次。
2、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內容
(1)人員安全:包括身體健康、營養狀況、疫苗接種等。
(2)環境安全:包括幼兒園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地、廚房、水電燃氣設施等。
(3)教育安全:包括課程設置、教材使用、教學方法、師德師風等。
3、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
(1)校長負責整個幼兒園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2)教師負責班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及時上報并處理發現的安全隱患。
(3)保育員負責幼兒的日常保育,關注幼兒的健康和安全狀況。
(4)保安負責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
四、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流程
1、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計劃
校長根據本制度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計劃,并在幼兒園內公示。
2、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實施
(1)教師在每周一次的安全隱患排查中,重點關注班級內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
(2)保育員在日常保育工作中,關注幼兒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狀況,如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保安負責保障幼兒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每天巡查幼兒園各個區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3、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記錄和上報
(1)教師、保育員和保安應及時發現并記錄安全隱患。
(2)教師應將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給校長,校長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處理。
(3)校長應定期對排查工作的記錄進行匯總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考核和獎懲
(1)定期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2)對于因安全隱患導致的意外事故,要及時調查處理,并追究責任。
五、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完善和改進
(1)定期對本制度進行評估和改進,不斷提高排查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共同關注幼兒的安全和健康狀況,形成共同維護幼兒園安全的合力。
六、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1)幼兒園管理層應加強對制度的執行和監督,確保每個教職工都認真執行制度。
(2)對于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對嚴重違規者進行懲罰。
(3)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監督和反饋機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和建議,并及時做出改進。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幼兒園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制定完善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是幼兒園安全管理的基礎,也是保障幼兒身體健康和安全成長的重要保障。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3
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實行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這對防止事故的發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首先,庫房要分類,庫房內的物品貯存要分類、分堆,堆與堆之間要留有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m。另外還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庫房內一般不安裝采暖設備,如若采暖,則要用暖氣采暖。散熱器與物品間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以物品溫度不升高為準)。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自燃品、易燃品、劇毒品等庫房,不準采暖。對性質不穩定、易分解并能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品,要定期測溫、化驗。在防火通道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庫房內應設置電話;庫區與庫房內要保持清潔;庫房內除照明設備外,一般不安裝電氣設備;儲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安裝防爆、隔離或密閉式的電氣照明設備;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鐘等,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準用60w以上燈泡,燈頭與物品間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的電源線應設總閘和分閘,每個庫房應在庫房外單獨安裝具有防雨、防潮保護設施的開關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線不準超負荷,庫房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庫房、露天庫應按設計備足適用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消防器材、設施要專人保管,保持完整好用。
其次,日常管理中要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x年是“隱患治理年”,倉庫隱患排查治理是重點部位。要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成員和倉庫管理人員,本著全面排查防汛倉庫在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及思想認識、規章制度、技術管理、現場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建立了隱患登記檔案,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做到治理責任、措施、隱患整改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最后,要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管理取得實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將隱患排查治理貫穿于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倉庫管理之中,切實排查事故隱患,監督事故隱患整改到位。認真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切實將倉庫管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管理,達到安全、規范、有序、高效的目的。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4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消防預防工作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排查:
1、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分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第一執行人,各部門主要領導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每一位教職員工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消防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2、消防安全大排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學校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對全學校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各部門每月應對本部門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總務處每天應對校園安全進行檢查,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報到相關單位或個人,按相關制度存檔備案。必要時應予以通報,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二、消防安全隱患的報告與整改
1、安全隱患報告: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相關責任人及時、妥善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2、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
(1)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通告。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部門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火災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提供人員、場地、資金等資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人員、落實消防隱患的整改措施。
(2)學校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①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②違章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用電器具;
③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④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⑥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⑦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的;
⑧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⑨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⑩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3)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4)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學校應根據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消防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消防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復查。對于確有正當理由不能在限期內改正完畢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書面延期申請。
(6)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學校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7)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8)學校要認真做好火災隱患整改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三、處罰與獎勵:
1、安全隱患被通報,情節輕微,視情節對責任人按20-50元/次予以處罰。
2、安全隱患嚴重,下發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時整改:視情節對責任人按50-200元/次予以處罰。
3、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按200-500元/次予以處罰。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優資格。消防安全教育及責任落實,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責任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5
為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的概念
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況為一般安全隱患。我公司規定為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責任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形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匯報。
⑵每月下旬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采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隊隊長組織隊干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范圍內下周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⑷每班由當班值班隊長對當班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并在班前會采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調度室匯報,并由調度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匯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況,“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周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局部通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啟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調度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匯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布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采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采、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采、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進度,減少采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況。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運行情況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匯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設備等隱患進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電設備,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
5、采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設備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并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設備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周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匯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匯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并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況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采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況。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閱,并按批閱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后,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并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并對匯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后,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項目。
五、事故隱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級負責,落實責任”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做到項目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各單位或隊自查和礦、部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將隱患消除后方準恢復正常作業,若無法將安全隱患處理好,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測,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生產。各業務部門對檢查出并由礦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派專人進行現場督促和安全技術指導。各單位、隊對隱患整改必須限期整改、責任到位,落實人頭。
2、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徹底,應付了事,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類別落實到對應分管業務部門或接受整改任務的部門或單位具體責任人頭上。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鄉關于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
二、隱患排查的內容:一是道路交通隱患的排查。二建設施工安全隱患的排查。三是用電線路的安全隱患排查。四是火源隱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隱患排查。六是食品衛生安全的隱患排查。七是農機具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八是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道路交通、建設施工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隱患。
五、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并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報告。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建立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制度,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在節假日確定值班人員,對舉報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安排監管人員立即查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七、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八、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7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小學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
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小學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8
為了更好地維護和修理校舍,確保校舍及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內校舍建設在學校統一規劃中進行實施,嚴禁無計劃、無目的地亂建亂拆校舍,以免影響校容和鋪張資金。
二、班級、部門或個人運用的校舍,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轉變用途,運用人要常常觀測房舍安全情況,發現問題按時報告校領導,做出排險決策。
三、運用人要愛護好房舍,保持墻壁、地面、門窗和照明等裝備完好無損。總務處每期組織兩次檢查,對有損壞和污染的.要責令賠償和修復。
四、總務處要指定專人建立校舍安全檔案。每周對校內校舍進行檢查,認真記錄,發現隱患按時報告和排解,嚴防擔心全事故發生。對發現的校舍擔心全隱患,而不能趕緊進行排解的,要指定專人負責每天觀看,做好記錄,按時反映情況,便于決策。
五、負責校建人員要嚴把質量關,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和擔心全隱患,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內內從事種植、養殖,不準在公共場所堆放雜物,不得影響校舍和師生安全,以及師生正常學習、生活。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9
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門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3、腳手架;4、“三寶”“四口”;5、施工用電 ;6、起重吊裝;7、施工機具;8、操作行為;9、思想觀念
第二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2、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腳手架;臨時用電;起重吊裝等)進行檢查,這種檢查在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折方案進行。搭折時由質安部、物資設備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3、經濟性安全檢查。即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4、季節性及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三條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2、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3、人真細致的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4、認真全面的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5、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符合要求。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0
校舍排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配電房,庫房等各項建筑設施。
1、學校應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校舍安全排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安全排查的具體工作。
2、校舍安全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排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排查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3、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維修計劃應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1
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學校校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校委會成員對學校安全負直接責任,每一位教職員工全面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學校建立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全體校委員會成員任成員,負責校園的安全排查、整改。學校的每一位教職工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3、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園安全隱患臺帳,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責任到人,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內未落實的,經校務會研究決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因為排查整改不及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按有關法律進行嚴肅處理。
4、隱患排查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將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進行總結和匯報。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示牌,畫出明顯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5、重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爭取上級領導的幫助解決。
6、對不能當場整改的隱患,要及時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落實專人督促檢查,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7、因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據制度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齊防盜、防火設備。
2、學校的實驗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會室、食堂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3、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4、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5、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6、學校保衛處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7、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8、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2
第一條:為了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事故隱患分類
根據危害及整改難度把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項目部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工地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項目部內全體員工發現事故隱患者,均有權向安全組織機構報告,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查并予以處理。
第七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每月結合綜合性安全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分類進行登記,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被排查部門針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盡快制訂及落實隱患治理方案。
第八條:隱患治理
一般事故隱患,由隱患發生部門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隱患發生應立即報送項目部有關部門,報送資料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⑴方法和措施
隱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過程中所采取的防護措施。
⑵經費和物資
概算此隱患治理所需經費及物資需求。
⑶人員需求
針對需治理的事故隱患情景,確定相應人員的落實需求。
⑷治理時限
根據事故隱患治理的難易程度,在假定物質與人員到位情景下,確定隱患治理的時限。
⑸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在隱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過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九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會同本月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相關人員,按規定隱患治理期限,對事故隱患單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景進行復查驗收。對隱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徹底,事故隱患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予以經濟上的處罰,并責令限期完成。
第十條:各部門應在各自管轄范圍內組織各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當班人員作為執行隱患排查最基礎的環節,要求當班人員加強隱患排查巡檢力度。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按本制度第八條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第十一條:各部門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安全組織機構領導小組會同各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組織開展季節性事故隱患排查、專項事故隱患排查及法定長假前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三條:各部門應與項目工程承包班組、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職責。
第十四條:獎罰
一對于發現、排除和報告事故隱患有功人員,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對于事故隱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徹底的單位(部門),按《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3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的最重要的工作。為了貫徹各級政府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職責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師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項目:
1、師生安全教育
2、校園秩序管理、型群眾活動和課余活動安全
3、飲水衛生安全
4、防盜安全工作
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學校附屬設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周講周查周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周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各學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列為各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資料。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安全職責事故的個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師生飲水要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保證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要有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狀況。
3、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電視、錄音機等教學儀器。教導處、總務處每月檢查衛星接收室等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狀況。
4、經常對學校圍墻,廁所,旗桿、樹木枝干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5、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個性注意主、間墻是否斷裂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墻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墻罩面是否松動脫落。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將疏散門上鎖封死,上課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7、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衛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事件發生。
8、對校舍、圍墻、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并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全員參與,重視安全。
1、學生進校后,教學時間學生憑教師出校證明方可讓其離校。放學后,凡滯留學生,教師務必在場。
2、學生、出操、掃除、課外活動,班主任均應在場,維持秩序。
3、課間活動講禮貌,杜絕打架現象發生,不玩危險性游戲。值日教師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游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時值日教師校門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學校組織的學生校外活動,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中記載。
5、未經校長同意,任何教師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不得提前放學。
6、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放學路上,要注意來往車輛,不隨便亂跑。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責任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開展必須檢查項目內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1、編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公司各相關人員在湖北省統一編制的“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細化標準,確定隱患排查的頻次,并結合公司發展情況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及時修訂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或督促本公司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對重點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檢查表”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臺賬”,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將事故隱患處理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5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建設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建設、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危險源等級分類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個性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險源評估
每一年至少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將安全評估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狀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的結果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資料: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
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監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計劃;
7、應急救援預案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對策推薦等。
四、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級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工作全面負責,并指定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的具體負責人。
1、一級重大危險源務必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進行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危險物品有關參數的變化狀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每季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狀況。
2、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定期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狀況。
3、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狀況。
4、務必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礦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并組織對本礦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巡查、登記和上報等。
5、務必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潛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保障措施與程序;
(9)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10)培訓與演練。
6、及時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并制定定期檢測措施和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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