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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4 01:45:08 管理制度

(經典)教職工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職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經典)教職工管理制度15篇

教職工管理制度1

  隨著住校教師的增多,為規范管理,確保住校教師的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師遵照執行。

  1、學校食堂。住校教師就餐時,請王良發師傅如實登記,工作日每餐按3元計,按月統計繳費。如不就餐,必須提前跟食堂說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費,否則按就餐計算費用。筏作日不計,學校予以補貼柴米油鹽等。就餐結束后,應將食堂收拾干凈,餐具有序放置,出門及時落鎖,做到誰開鎖,誰負責。這里特別強調:住校教師要自覺愛護公物,食堂內水電設施以及型電器的非正常損壞,由操作人承擔全部責任。非食堂工作人員請勿使用型電器。

  2、遵守學校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上班時間不得滯留在宿舍內。

  3、宿舍內必須做到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拉設電源線路,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和功率電器。對嚴重違安全用電規定,經勸告不改者,學校將取消用電資格。同時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電量不得超出學校規定的.范圍,且超出部分有個人繳納。

  4、宿舍內不準燒、烤食物,不準將液化氣罐移到宿舍內使用,違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5、對親屬、朋友來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須到總務處登記,未經準許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內組織或從事打牌賭博活動。

  6、節約用水、用電,不準在無人看管下用水。學校衛生間除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在9點前洗浴完畢,隨手關閉電源電燈。

  7、注意公共衛生,禁止亂擲食物、垃圾和將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同事之間互助、互讓、互諒。

  9、自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護校園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服從學校管理,遵守規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為由放松對自己的要求,確有需要配備學校校門鑰匙的,需向學校申請領取,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應責任:誰領用,誰負責,開門及時落鎖,由于沒有及時鎖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開門者負責!調離學校前要及時歸還所有公共物品,各類鑰匙,不準私自交接。對違上述守則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內住宿資格外,本人將承擔所有責任。

教職工管理制度2

  一、就餐標準:4元/餐,不得共餐。

  二、就餐范圍:僅限本校教職工及其子女、配偶,其他人不可代餐。

  三、代伙方式:

  1、長期代伙:每月29號到幼兒園會計室購飯票,一月一購。開學當月為第一周購飯票,次周一代伙。

  2、零散代伙:每日上午8:30前到幼兒園會計室購飯票。

  3、本人購飯票,不可代購。

  四、收費標準:

  1、長期代伙:平均每人每月按20天算,計80元/月。(寒、暑假除外)

  2、零散代伙:4元/餐。

  五、食堂工作人員嚴格票證管理手續,教師憑當日飯票就餐。

  六、嚴格購菜制度,每日由兩名食堂工作人員購菜,每日公開菜金。

  七、建立教職工代表參加的伙食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教師意見,變換飯菜花樣,不斷改進工作。

教職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差旅費預算管理,完善公務活動管理制度,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暫行)》,結合學校所在地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

  第三條:差旅費標準按照分地區、分級次、分項目的原則制定。

  第四條:學校建立公務差旅費審批制度,學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區內外各種會議或培訓需經分管領導或聯系領導批準,其他人員參加區內外各種會議或培訓需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上述人員報銷差旅費時,需持領導批準的參加各種會議或培訓通知書,財務處按規定報銷費用。

  第五條:學校各單位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加強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

  第二章:交通費

  第六條:交通費分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七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

  第八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十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

  第十一條:出差人員的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實行定額補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內出差,每人每天補助50元(包括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等);在區內其他四市(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和自治區外出差,每人每天補助80元。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二條: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開支標準按自治區內、區外和地區確定。在自治區內具體標準如下:

  銀川市:學校校級領導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固原市:學校校級領導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區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費開支標準,參照財政部發布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住宿費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具體標準和規定根據財政部、財政廳另行發布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校級領導、其他公務人員依據住宿費等級開支標準住普通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五條: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出差人員無住宿發票的,不報銷住宿費。

  出差人員當天往返的,原則上不報銷住宿費。當天往返但公務活動超過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費最高按全天房價的一半報銷。

  以上未按規定限額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六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償費用。

  第十七條: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定額補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條:在自治區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為:每人每天補助100元。

  在自治區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參照財政部發布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學習、培訓、會議、實(見)習差旅費

  第十九條:經學校同意離職讀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職工必須在就讀學校的普通學生公寓住宿。經學校同意在職讀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職工,住宿費上限標準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費用報銷按寧師院發〔20xx〕116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經學校同意參加自治區廳(局)組織的學習或培訓(個人繼續教育學習除外)一個月及其以上的職工,學習期間因公事,經學校領導同意返回單位的,報銷往返長途客車或火車交通費(學校派車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經學校同意安排去黨校、干部學院、其他大學等單位脫產學習、培訓、進修、掛職的人員,按財政廳轉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行)發〔20xx〕1312號)規定執行,在自治區內: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區外: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0元。住宿費按校內住宿規定,據實憑據報銷不再發放公雜費。寧師院發〔20xx〕116號文件關于“參加中期培訓和長期培訓者,專任教師每月核發生活補貼600元,雙肩挑人員崗位津貼照發”。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部門安排學校職工在區內掛職(學習)的,按財政廳轉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行)發〔20xx〕1312號)規定執行,每人每天補助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該條款根據新文件規定可隨時調整。

  第二十二條:經學校同意工作人員參加各類會議,由召集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費嚴格按照會議通知規定憑據報銷,不享受住宿費和伙食費包干補貼;召集單位未統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往返在途期間按照學校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期間學校計算課時津貼,教師帶學生實習(見習、寫生)期間,在自治區內伙食費補助標準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條:學校學生在見習、寫生期間或參加一些競賽、演出活動等期間,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兩個學生住一個標準間。在自治區內:標準間每天200元;在自治區外:標準間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條:學校安排的長期支教、扶貧人員,實行交通費、差旅費包干補助辦法。原州區內每人每天補助12元,固原市所屬其他縣每人每天補助15元。

  第二十六條:兩地分居的教職工探望配偶或與父母長期遠居的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報銷一次往返乘坐火車或長途客車交通費。與父母長期遠居的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報銷一次往返乘坐火車或長途客車交通費(分居和遠居指居住在自治區以外省(市、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乘坐由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報銷市內交通費補助。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寧師院發〔20xx〕20號、寧師院發〔20xx〕156號文件同時廢止。

教職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于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于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癥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度。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簽具意見,由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并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并經校長室批準后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準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系,并獲得批準。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調度。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準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系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準。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簽具意見后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匯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準,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權限及手續

  1、請假權限: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1天,由校長批準,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后,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簽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準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于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后,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后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征得批準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閑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匯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匯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匯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布并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教職工管理制度5

  為規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遵規守紀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教職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一)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確需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須持縣醫院診斷證明和相關資料方可準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男職工護理假為一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周;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處理。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周。

  6、喪假:凡直系親屬,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給公假1周,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二)批假權限

  1、一周以內請假由校長批準。

  2、一周以上請假由教育局批準。

  3、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準。

  (三)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準后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委托親屬及時代為履行請假手續,補假無效。

  3、請假批準后,必須將請假條交至辦公室,并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校,假期期滿后,須及時返校銷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發工資10元/天,同時在教職工業績考核中扣分/天。

  2、凡病假住本縣縣醫院、縣中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憑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號證明和出院結算清單,可免去住院期間的工資扣除(其他縣級醫院及私營醫院出具的各種住院證件均無效);凡病假門診休息治療者,扣發工資10元/天,在教職工業績考核中均扣除分/天。

  3、遲到、早退、自習輔導缺勤扣工資5元/次(以簽到、會議點明、教導處、值周組檢查為準);代簽到者,發現一次,每次雙方均扣10元。

  4、會議(含例會、各種臨時會議和集體活動)請假,扣發工資10元/次,無故缺課扣工資20元/節,在教職工業績考核中扣2分/次(節)。

  5、請假在1周期內,按天數計算;1周以上者,從開始請假到請假時限止連續計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請長假期間,例會、各種臨時會議和集體活動等不再重計,只以事假或病假規定統計扣除。

  6、凡參加自學、函授考試及路途時間(憑準考證等有效證件),按公假對待。

  7、每學期事、病假超過1月,或日常有遲到、早退、缺課、缺會等共計10次以上者,不評定各類先進,職稱考核不評優評良;所安排課程被別人頂替后,質量不再與本人兌現。

  二、曠工(會、課)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經批準而擅自離校者,按曠工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工處理。

  3、請病假者,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準假,并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誤工時間按曠工處理。

  4、曠工扣發工資40元/半天,在教職工業績考核中扣4分/天。

  5、曠會1次,科任教師無故曠課1節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6、有曠工情況者,不享受學校各類福利待遇,并將其曠工情況書面報告縣教育局,當年職稱考評直定為“不合格”。

  7、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來累計曠職超過30天的教職工,上報縣教育局予以辭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身先垂范,嚴守紀律。正常工作時間,實行上班簽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請假手續,無事按時上下班;必須按時簽到上班,不得遲到、早退,凡無故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者,每次按曠職半天論處。

  2、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已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在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工人員,按請假和曠工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分值。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

  6、考勤結果實行周小結公布,月匯總兌現扣罰。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6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教職工的工作行為,保障教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這一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考勤規則與流程

  2.缺勤與遲到的處理

  3.假期申請與審批

  4.考勤記錄與核查

  5.考勤獎懲機制

  內容概述:

  1.考勤規則與流程:明確每日上下班時間,規定簽到地點和方式,確保教職工按時出勤。

  2.缺勤與遲到的處理: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如扣除工資、影響年終考核等,以示公正。

  3.假期申請與審批:規范請假程序,包括病假、事假、年假等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流程。

  4.考勤記錄與核查:建立完善的.考勤記錄系統,定期進行考勤核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5.考勤獎懲機制:設定激勵政策,表彰出勤良好的教職工,同時也對頻繁缺勤者進行必要的提醒和糾正。

教職工管理制度7

  為加強教職工公寓的規范化管理和教師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活與休息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入住條件

  距離學校2公里之外的單身未婚教職工。已婚職工確需入住需經學校研究同意。

  第二條 申請入住手續

  本人向學校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繳納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職工在入住之前要清點好室內配置物品及設施并簽字存檔。

  第三條 辦理退宿手續

  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派人清點室內物品確認無損后發還押金,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 管理規定

  1.本公寓為單身未婚職工公寓,凡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工需在2周內搬離該公寓。

  2.本公寓為雙人標準間,如有一人搬離,學校有權調配職工住宿。

  3.職工必須按所分配的房間、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宿舍只限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或帶外來人員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樓道內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嚴禁在房間內聚眾喝酒、賭博。嚴禁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5.自覺愛護公物,愛護室內設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動和拆毀,不得私自加裝或調換門鎖,不得在室內墻壁上打洞、亂釘、亂寫、亂畫,不得亂拉亂扯電線、網線、繩索等,丟失損壞公物者應賠償。

  6.嚴格遵守用電制度,宿舍內禁止使用電水壺、電褥子、熱得快、電爐子、電暖器等電器。

  7.嚴格落實學校的各項要求,晚8:00以前必須返校,22:00熄燈就寢。

  8.保持公共場所的.衛生清潔,嚴禁向公共場所(樓道、樓梯口、窗外等處)亂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擺放灶具或做飯。

  9.各樓層負責人要管轄好樓層的安全、衛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衛生值日。

  10.同志之間要相敬互助,和睦相處,提高防盜防火和自我保護意識,發現異常

  要同舟共濟,一致對外,并及時報警。

  11.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盜,出入要及時關好門窗。

  12.節約用水用電,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

  13. 居住朝陽面和陰面房間的職工,每年寒假開學前對調一次。

  14. 不得將學生帶入公寓。

教職工管理制度8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職工管理制度9

  一、開放時間

  1、正常上班時間:

  周一——周五 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間: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4、教職工應在規定時間到本中心從事各項活動,如需在非規定時間活動的須經過院工會的批準。

  二、 教職工使用本中心的設備器材須聽從服務人員的安排,在掌握正確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 教職工在使用設備器材時須小心愛護,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如造成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 教職工在進入中心時不要穿帶釘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損壞。

  五、 教職工進入活動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環境衛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財產,以免造成損失,否則后果自負。

  六、 非教職工一般不允許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須經過院工會批準。

  七、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請大家共同遵守。

教職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為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為教職工評聘職稱、晉級、考核、評先提供準確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重新修訂廊坊一中教職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對教職工到校、到課、到崗、到會等出勤情況的考核。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對學校教職工上、下班全員采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簽到、簽退進行出勤管理,按處室、年級組(備課組)實行坐班制。

  3、教職工應按時到校,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一線教師應按時上、下課,隨鈴聲進入課堂,嚴禁拖堂。上課時,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得接打手機或與外人會談。

  4、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嚴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不在辦公室大聲喧嘩,不影響他人辦公,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在辦公室內玩游戲或看與工作無關的影視節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第二章適用范圍

  6、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全體教職工。

  第三章職責劃分

  7、各科室、年級負責人負責本處室組坐班考勤的`執行,教務處負責對教師上課(包括早讀、晚自習)情況進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員負責督促檢查各科室、年級工作人員的坐班情況,辦公室負責人臉識別考勤機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數據的采集、整理、統計工作。

  8、理論學習、教工大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家長會由本年級負責考勤、班主任活動由政教處負責考勤,教研組、備課組活動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學校大型集體活動由指定人員負責考勤,辦公室負責匯總公布。

  9、教職工請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關科室、年級組負責管理。

  第四章人臉識別系統簽到、簽退

  10、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臉識別系統簽到、簽退的方式進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機設在教學樓、辦公樓和學校傳達室,教職工視情況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機簽到、簽退。

  11、坐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簽到時間:

  一線教師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員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應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之后三十分鐘之內簽到視為遲到。

  13、簽退時間:

  一線教師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員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應在規定時間內簽退,之前三十分鐘之內簽退視為早退。

  14、堅持人性化管理,對下列人員給予適當照顧:

  A、子女為一周歲以內的哺乳期女教職工按規定簽到及簽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顧45分鐘,時間自行掌握,以不耽誤工作為準;

  B、需要接送三年級以下小學生上下學的教職工,每天照顧一個小時,時間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誤工作(包括各類會議、教研組、備課組活動等),進出校門時需在警衛室登記離校、返校時間。不登記者視為因私外出;

  15、學校安排的各類會議、集體活動、業務學習等按學校安排執行。

  16、加班及各類值班人員須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否則不視為加班或值班。

  第五章請假

  17、考勤內容:

  A、遲到:上班時間前未簽到;

  B、早退:下班時間前簽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崗工作;(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請假手續,工作時間內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崗;

  E、曠工:不按規定時間簽到、簽退、無故不到崗工作、工作時間因私外出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及病(事)假期滿后不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且未履行續假手續;

  F:機動假:每周設定半天機動假,便于教職工因私外出辦事(一線教師無課,科室人員不耽誤正常工作),機動假須由所在的年級組、科室辦理請假手續;

  G:公假:教職員工因工作需要,憑通知或公函,經科室、年級審批,由學校委派出差、外出開會、參加活動、辦理公務等,記作公假,按到崗記;

  H:婚假、產假、喪假等依具體規定。

  18、請假手續: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方可離崗。

  19、請假程序和審批權限:

  A、一線教師:

  一線教師請假,填寫《廊坊一中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半天,由年級登記、教務處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班主任需同時向政教處請假);

  (2)請假1至5天,由年級和教務處登記、主管校長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3)請假5 天以上,由年級和教務處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教務處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請假,填寫《廊坊一中非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準、辦公室備案,科室保留存根備查;

  (2)請假1至3天,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批準、科室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3)請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科室保留存根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C、中層干部請假辦法:

  科級干部請假,填寫《廊坊一中非一線教師請假條》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請假1天以內,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批準、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2)請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記、主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每周匯總到辦公室備查;

  D、校級副職請假,由校長批準、辦公室備案。

  20、理論學習、教工大會、教研組、備課組等活動,因故不能參加,需提前按相關規定請假,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并通知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21、請假期滿,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銷假時經批準人同意后由請假人本人在請假條“本人簽字”欄目內簽名,交本處室組備查。

  22、逾假應及時履行續假手續。

  第六章考勤數據

  23、獎勵性績效工資比照基礎性績效工資值計算,以后根據考勤結果按月足額發放,出現下列情況,按規定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減除:

  A、遲到、早退兩次視為事假半天,事假減除20元/天,病假減除10元/天,曠工減除50元/天,曠課減除50元/節;

  B、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減除20元/次;

  C、請機動假,按周計算,每周只限一次,不減除獎勵性績效工資。超過1次,視為事假,不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因私外出按曠工處理;

  D、當月沒有上班的減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24、學校另設全勤獎。全勤獎按周計算,按月發放。本周內無遲到早退,無任何請假(包括機動假),無任何照顧的教工,獎勵50元。

  第七章附則

  25、考勤工作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每周各科室相關情況匯總統計,考勤結果每周統計一次并公示,每月匯總。與職稱聘任、考核、評先評優掛鉤。

  26、考勤結果與本人實際情況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內持當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開具的證明材料到辦公室核實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結果計算。

  27、各科室、年級每周一將上一周的請假情況統計表交辦公室,以便辦公室及時統計出勤情況。各科室、年級的請假條存根每月交辦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體規定:

  A、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的教工結婚,憑結婚證按請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滿25周歲,女方年滿23周歲)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雙休日、寒暑假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

  B、產假。法定育齡女教工生育,單胎順產,假期為90天;遇難產由醫院出具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醫院出具證明,增加產假l5天;晚育(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45天;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證明,增加產假30天。假期遇雙休日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內休產假,其見習期相應延長;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C、喪假。教職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親屬去世,假期為7天。假期遇雙休日、寒暑假和國家法定假日連續計算。

  29、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教職工管理制度11

  教職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

  1. 維護學校穩定:通過制度化管理,確保教職工隊伍的穩定性,減少無序變動帶來的`影響。

  2. 提升教學質量:通過合理的人才選拔、培養和激勵,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

  3. 促進公平競爭:明確的晉升通道和考核機制,促進教職工間的公平競爭。

  4. 保障教職工權益:明確的福利待遇和勞動關系規定,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5. 塑造良好氛圍:行為規范的設定,有助于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

教職工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教職工的管理和培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內所有教職工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師、輔導員、行政人員等。

  第三條學校應堅持“以人為本”、“育人為先”的原則,建立健全的教職工管理制度,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四條學校應當對所有教職工進行培訓,使之具備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定期進行復習和檢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第二章教職工選聘標準

  第五條學校應制定明確的教職工選聘標準,包括崗位要求、學歷背景、專業技能、工作經驗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崗位需求和教學質量要求,制定不同的招聘標準,確保教職工總體素質和專業能力符合學校要求。

  第七條學校應對所有應聘者進行綜合評估,包括自我介紹、筆試、面試等多重環節的考核,確保選聘的教職工能夠勝任所擔任的`工作。

  第三章教職工職責范圍

  第八條學校應制定明確的教職工職責范圍,包括課程設置、教學計劃、教材選擇等方面的制定和安排。

  第九條學校應根據不同職位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并要求教職工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第十條學校應對教職工進行工作量的科學分配,確保教職工的工作量合理和任務完成質量。

  第四章教職工考核評估

  第十一條學校應建立健全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對教職工的工作表現和教育教學質量進行全面評估。

  第十二條學校應制定適當的考核指標和標準,包括教育教學水平、師德師風、學科建設等多方面的評估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應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和考核,及時發現并糾正不足之處,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第五章教職工崗位培訓

  第十四條學校應制定科學的教職工崗位培訓計劃,對教職工進行專業技能和教育教學知識方面的培訓和提升。

  第十五條學校應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進行教職工的崗位培訓,包括內部培訓、外部培訓、研討會等多種方式。

  第十六條學校應鼓勵教職工積極參加各種學術交流和科研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素質。

  第六章違規行為處理

  第十七條對于違反本制度的人員,學校應及時發現并給予相應懲戒,具體包括以下措施:

  對于未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應予以相應的責令改正通知,并對其所負責的工作進行強制性控制處理。

  對于沒有按照規定執行教職工崗位培訓計劃的人員,應予以相應的警告或處罰,并要求其重新接受培訓,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有效執行。

  對于違反師德師風要求等其他不良行為的人員,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和懲戒。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制度的宣傳和推廣,并鼓勵教職工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優良的教學環境。

  第十九條學校應建立健全對教職工管理制度的執行監督機制,并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單位予以通報、處理和公示。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并不斷完善和更新。

  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教職工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教職工管理制度13

  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教職工的居住權益,為他們提供一個舒適、安靜的工作之余的休息環境。

  2. 維護校園穩定,避免因宿舍問題引發的.矛盾影響到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3. 提高資源利用率,避免因管理不善導致的設施浪費。

  4. 增強教職工的歸屬感和團隊凝聚力,促進校園文化的健康發展。

教職工管理制度14

  在學校教職工工作安排管理制度中,每位教職工都如同舞臺上的一顆獨特明珠,各具光彩獨以迎接挑戰與機遇。管理者失蹤于不斷創新的藝術之路,為每個獨特的靈魂繪制一幅精美的畫卷。

  在這個管理制度中,教職工應該被視為創意藝術家,用心呈現出他們獨有的風采和華麗多彩的才能。通過資質、專業素養、工作經驗等因素進行全方位評估,并合理搭配崗位,使其才華得以輝映。

  管理者應當像指揮家一樣,精準規劃節奏與編排動態,讓每位教職工在教育殿堂中奏響屬于自己的旋律。借助先進技術和智能系統,實現人才與任務之間的最佳匹配和高效協同。

  同時,在這個管理制度中,也需要注重團隊之間的`協作與溝通。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定期開展團隊建設培訓、促進集體智慧的釋放,讓每一個角色都在團結合作中發揮所長。

  最后,要注重對教職工價值觀念、情感情緒等方面的關懷和培養,努力打造一個積極向上、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只有在這種氣氛下,教職工才能盡展所長、得以超越自我,在無限可能性中綻放光芒。

  教職工管理工作方案

  在教職工管理中,我們需追求旨在提升工作效能的戰略性措施。首要任務是構建一體化的交流平臺,以促進信息共享與溝通互動,助力團隊協作。同時,鼓勵員工參與自主決策和創新活動,激發他們內在的動力與激情。別忘了建立一個符合個性化需求的獎懲機制,以激發員工創新潛能和責任心。

  另外,需要加強對員工進行多元化培訓和技能提升,以適應不斷變化的職場環境。同時,建立起一支容錯糾錯機制的輔助系統,以允許員工從錯誤中學習,并在未來避免犯同樣的錯。著重于打造一種包容、鼓勵嘗試并接受失敗的文化氛圍。

  更進一步地,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如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分析來輔助人事管理與資源規劃,精準匹配人才與崗位需求。同時,為了使員工獲得更多自主權和控制感,在實踐中營造一種開放式管理模式和平等協商機制。

  毋庸置疑地,“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在教職工管理上也要注重個人魅力與領導力的樹立。倡導領導者模范示范作用,并為他們提供持續專業發展支持。因此,在這片教育殿堂里,“教”、“管”縱然兩部分,但始終都離不開““愛”的根基支撐。

教職工管理制度15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對于維護學校正常運行、提升教學質量、保持工作紀律具有重要意義。它能夠:

  1. 確保教學計劃的順利實施,防止因個人原因影響學生的學習進度。

  2. 提高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形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3. 為績效評估提供客觀依據,促進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

  4. 維護教職工的權益,確保其合理休息,避免過度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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