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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29 21:23:35 管理制度

【熱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確定公司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環部。負責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確認、培訓、傳達和監督執行。

  相關部門:各部室、車間。負責及時宣傳、貫徹、遵守與本部門、車間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

  4 內容與要求

  4.1與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4.1.1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范;

  4.1.2山東省、棗莊市的地方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規章、規程;國家、行業、山東省、棗莊市市有關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程、規則、標準及其他要求等;

  4.1.3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4.1.4上級機關、執法機關的通知、公報等其他要求;

  4.1.5國家公約等。

  4.2 獲取方法

  4.2.1上級發文、轉文;

  4.2.2 報刊、雜志登載;

  4.2.3會議獲取;

  4.2.4從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4.2.5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獲取;

  4.2.6上網查詢;

  4.2.7其他渠道。

  4.3 識別和確認

  4.3.1 安環部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及相關部門、單位收集的信息,識別獲取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后,編制公司通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組織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并報總經理批準,作為各部門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4.3.2 各部室、車間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科室、車間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識別到適用的相關部分),編制本部門、車間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4.4 更新

  4.4.1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及時的重新識別。

  4.4.2當生產過程中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識別。

  4.5貫徹執行

  4.5.1 安環部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向各相關部門、車間進行培訓、傳達、分解。安環部在獲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后,進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關條款,并找出相對應的部門,安環部負責將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學習資料,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領導進行自學,有必要進行全員學習的,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下一級的培訓工作的開展。

  4.5.2 各部室、車間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傳、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層次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4.5.3 各部室、車間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5.4 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4.6 公司安環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7公司安環部每年組織對現行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評審,并編制評審報告,對不適宜的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依據撫寧區教育局創建“平安校內”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大事、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內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創建“平安校內”工作順當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范、有條理,提高廣闊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制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老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范圍依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對象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范圍。該崗位對“范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征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范圍”內發覺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準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系,以求快速消退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后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懲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鉤,詳細可依據損失狀況賜予各級行政懲罰,嚴峻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同學遵守安全規章狀況,把事故隱患消退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退所發覺的危房、危墻、危樹等各種危急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退學校擔心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講座,并進行板報,各班每周必需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師必需按時到崗,加強巡察,仔細履行職責。

  三、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需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需以同學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同學不在校的狀況下施工,如有特別狀況,必需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同學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便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后勤部門要常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A設施、設備管理、檢查和修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老師同學生命財產安全,準時發覺校內內擔心全因素,快速消退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設備以及相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狀況,消防設施、同學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準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緣由,嚴厲 查處,并實行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于消失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需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掌握的最小程度,預先排解安全隱患,防止消失更大的險情,堅決危急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動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進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準時消退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同學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同學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同學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需在三非常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馬上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并愛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準時趕赴現場主動參加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需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并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需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狀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當指揮,并依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依據現場條件和自身力量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愛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需實行“四不放過”原則(事故緣由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任何學;騻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準時消退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化調查分析,寫出具體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準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實行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賜予嚴峻批判,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愛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同學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急試驗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學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需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試驗時,老師必需在做試驗前向同學講清晰留意事項,并指導同學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準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惜。任何人不得隨便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厲 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需常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覺安全隱患,要準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內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別狀況可改不行丟。

  3、對上周消失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詳細落實。

  4、對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布置,督促落實,事后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需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于形式,人人能發覺學校擔心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有對擔心全隱患的改善方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急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詳細負責監督檢查值班狀況。

  老師輪番值班。

  值班老師要仔細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同學,上課后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常常監督檢查老師值班狀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同學體育活動,要仔細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同學使用,并準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開展活動前必需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預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同學開展有危急性的活動,同學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急的活動,同學要聽從老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愛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同學身體損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同學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動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進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脫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脫崗,如遇特別狀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匯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脫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老師、保衛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準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于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賜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嘉獎。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依據自身狀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詳細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詳細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準時完善保障措施,削減一般事故,避開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如果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賜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學校組織全體同學進行一次體檢(不得收費)。建立同學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同學檔案。

  2、對體檢中發覺同學有器質性疾病的,要準時同志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3、加強對同學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4、仔細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衛生和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同學膳食,加強養分指導。

  5、把健康教育課納入教學方案,保證開設健康教育課。

  6、要協作保健所做好同學近視眼、弱視、沙眼、寄生蟲、養分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等同學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7、仔細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總結,并做好法制宣揚教育和保密學問教育。

  3、每逢節、假日前要對本部門、組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4、上報范圍:

 、儇斘锇踩母鞣N隱患、危急源。

  ②影響師生學習、工作的其他校外隱患、危急源。

  5、受理部門:正常工作時間,校內內涉及財物安全的隱患、教學安全的隱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學校領導匯報;非正常工作時間,向值周值日老師、校門口保安人員匯報。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將發生的隱患,應準時將狀況向學校或有關社會職能部門匯報,并能在穩妥牢靠的前提下實行肯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師生發覺各種安全隱患、危急源,可口頭或書面對學;蛑鞴懿块T匯報。

  學校和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具體詢問有關狀況,做好登記工作,并提出初步看法。同時推斷隱患、危急源性質、程度,合理處置。

  校內一般安全隱患,在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準時整改,準時排解隱患。非自己職權范圍內的,應準時將有關材料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置;校內重大安全隱患、危急源,應在受理后24小時內向校長、中心學校匯報;校外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的,由校長同有關方面匯報、協商解決。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應關注并常常討論隱患排解和危急預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月(周)、安全宣揚教育、隱患集中清查等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覺性。

  8、不盡事項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完善解決。

  十二、學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定點經營單位或取得縣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勞保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去購買勞保用品。新購的勞保用品應由后勤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能入庫。入庫的勞保用品,倉庫應妥當保管。嚴禁選購、發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發放勞保用品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實行的一種防護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領用勞保用品的員工應按根據勞保用品使用規章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學校應不定期對勞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備狀況進行檢查,發覺問題,準時處理。

  4、使用勞保用品者,不得遺失或有意損壞,否則,按情節輕重賜予賠償。調換工作、調出者,應按規定辦理移交或上繳,否則,按價扣款。

  5、學校應常常檢查勞保用品的質量,保證安全有效。

  十三、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有方案的做好領導干部和師生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與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展對同學安全學問教育、自護自救演練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學問競賽、評比、消遣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力量。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學問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損害”的意識宣揚教育工作。

  5、通過開展安全學問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學問培訓教育,注意對新生入校安全學問培訓。

  6、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學問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集成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

  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 、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需編制瓦斯抽放設計。詳細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狀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估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猜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狀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需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狀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掌握。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掌握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規律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證措施

  安全操作規程及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存放、加工、安裝作業安全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中應道路暢通,搬運量適當。

  原材料存放時應避開人員通過的道路及吊裝設備覆蓋的范圍,玻璃板型材面應墊木方,應避開50mm,不許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樓板內1米遠,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籃邊上。

  原材料放上時安放實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時滑落。

  材料在安裝作業時應注意周圍東西的嗑碰,安裝好以后應作封閉或圍欄的安全措施。

  現場作業安全文明保護措施

  在現場設有專職安全負責人,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隊員進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要有市級以上審批專業證書。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臨時建筑,經工種技術人員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經有關人員檢查后方可使用。

  進入現場后,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時刻檢查下層的物品,確保人員的安全,在沒有扶手和簡易的扶手的樓梯和前臺通過時,應先試其牢固程序,靠近墻一側通過,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協調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裝時,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防火條例。

  施工過程中,應在甲方、監理公司、建設單位指定的地點休息,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扔煙頭,必須到指定的地點吸煙,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盡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聲音的'機具,以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

  施工工具設備使用安全保證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檢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備完好標準的工具嚴禁使用。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負荷運轉。

  配合方應提供的安全保證措施

  配合方應保證腳手架的安全,在施工處應搭設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應在房屋四周搭設安全防護網。

  配合方應在有可能出現危險處設置警示牌。

  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嚴重違反制度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分、處罰。

  對新入現場員工,必須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上崗工作。

  在工程進行施工前,必須對安裝隊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進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工作前及工作時間內不準喝酒。

  走路時,遇有電氣焊、起重等作業場所,應遠離三米以上繞行通過。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獲得操作證才能上崗作業。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護鏡、絕緣鞋等。

  在各種機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標牌,當停電時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

  電工、電焊工工作時必須穿絕緣鞋。

  工作中禁止閑談、打鬧。不準分散他人注意力。

  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進入現場施工時,首先查看現場電源、線路、電閘的保險程序,使用帶電工具應按使用說明書接好地線,接通電源后,經過建筑公司電工檢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電保護。

  工地內架設的電線,必須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符合用電規章制度,它的懸掛高度和工作地之間的水平,應該按當地的有關部門規定標準。

  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帶電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絕緣或者絕緣強度不足以保證安全,就可以采用屏護措施,屏護是采用遮擋欄,護罩蓋,箱匣等把帶電體與外界隔離開來。

  開關電氣,不論高低壓均按出廠標準,備齊膠蓋、鐵殼箱等屏護裝置,金屬材料制度的屏護裝置必須接地(零)。

  變電設備需高遮欄或柵欄作為屏護,且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為防止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需保持規定的距離。

  收工時要切斷電源,并檢查施工現場,消除隱患。

  電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在焊接時,動工前要向總包單位提出辦理動火證,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層以下各層設立防火監護人,保證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電焊機接到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電焊機所有外露帶電部分必須有完好隔離防護裝置,如防護罩、絕緣板等。

  焊機插座應完好,有接地(零)線。

  一項線不許超過2米,2項線不許超過三個接頭。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處進行作業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必須根據情況,使用經過檢查、檢驗合格的安全帶。

  高處作業的腳手架、跳板和吊籃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并根據情況設置圍欄或圍網。

  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天,看不清信號的霧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條頭、釘和其它物品,必要時需用繩套拴牢工具裝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處作業時,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體必須事先拴好系在繩上或固定物上。

  高處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創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條件并教育施工人員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繩索或架桿上下,或在墻上行走操作。

  夜間一般不得進行高處作業,如必須進行時,應在作業區通道上設置充足的照明。

  本規定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交叉作業管理規定

  交叉作業各單位,應有先通知,使各單位明了交叉作業的存在。

  交叉作業時,交叉面應禁止焊接等有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交叉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隨時對作業進行監督。

  對交叉作業處可能的落物進行徹底清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一、目的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控制

  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范圍內

  三、管理職責

 。1)安全辦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3)總經理批準安全生產目標。

  四、工作程序

 。1)制訂安全辦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結果、風險評價結果、標準系統評價結果及績效情況,為不斷改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在征求各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實施。

 。2)實施總經理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提供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

 。3)目標分解實施安全辦將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以安全目標責任書形式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的落實。

 。4)實施結果考核安全辦負責半年進行一次預考核,每年12月進行全年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做為安全獎懲依據。

 。5)安全生產目標的評審及修訂通過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的適宜性及內外部條件變化,對目標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的證書變更手續?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

  一、前言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形象,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及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職責分工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最終責任。

  2、安全保衛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4、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生產。

  四、安全目標

  實現“三不”目標:無人傷亡事故、無嚴重設備故障事故、無環境污染事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

  1、生產場所準備

 、偕a場所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環保等規定,堅決遏制違章建筑和違法用地行為。

 、谠谏a場所內,必須有相應大小和數量的滅火器材、警示標志和應急處理設施。

  ③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安裝、調試和維護。

  2、安全教育及培訓

 、傩聠T工在入職前,應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參加考試。

 、诙ㄆ诮M織員工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

  3、安全檢查及監督

 、俣ㄆ趯ιa場所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②嚴格執行警示標志的規定,確保員工的安全使用設備和工具。

  4、事故應急處理

  ①準備事故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及時應對和處理。

 、趯κ鹿屎蟮奶幚砑昂圹E,必須進行嚴格保護和監視,防止虛假報告和蓄意隱瞞。

  六、安全管理制度的改進

  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管理制度的評估和改進,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并對員工進行考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七、責任追究

  對于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以維護公司的安全生產環境和良好的社會形象。

  八、附則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歸公司安全保障部門所有。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確定本廠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中,適用的安全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識別、獲取這些法律法規及要求的渠道,確保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為最新版本,提高員工和相關方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與分工

  2、1安全科: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確認、更新,并將識別確認的法律法規納入標準化體系。負責本廠員工法律法規意識調查、法律法規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法律法規傳達和監督執行。

  2、2相關部門:各部門、班組及時宣貫、遵守與本部門、班組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將有關要求傳達給員工和相關方。并負責將本部門適用的法律法規條款貫穿于所有生產活動或工作過程。

  3、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和確認管理

  a、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其他要求是指國家、地方、行業或上級主管單位制定的有關標準、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等;

  b、建立獲取、識別與更新的程序。明確獲取的途徑、識別、確認和更新的方法、途徑及責任人員,確保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適用、融入管理體系,并作為體系運行的管理依據;其中,法律、法規的獲取途徑如下:

  ——上級發文、轉文;

  ——報刊、雜志登載;

  ——會議獲。

  ——從法律、法規、標準、其他要求發行處獲取;

  ——通過政府機構、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等獲。

  ——上網查詢;

  ——其他渠道。

  c、本廠安全科至少每半年一次,通過各種方式獲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及時評審更新《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確保法律法規的適宜性。

  法律、法規的識別和確認方法如下:

  a、安全科根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要求及本廠相關部門、收集的信息,編制我廠通用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作為本廠各部門進行識別和執行的基本依據。

  b、全體員工結合自己的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識別,確認適用本部門、班組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目錄、內容(部分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轉化到適用的相關文件)。

  c、已確認的適用于本廠安全標準化體系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發放到各有關部門和班組,以便做好安全標準化工作。

  4、員工法律法規意識的識別提升

  a、通過《員工法律法規意識調查表》對員工的安全法律法規意識進行識別;

  b、針對員工對遵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重要性,及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義務的認識結果,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使員工了解安全標準化有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本廠員工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意識。

  c、通過召開會議,主要負責人可以對國家、行業、地方政府下達的相關法律法規內容進行講解,使本廠全體員工認識到法律法規的重要性。

  d、采用員工向安全科借閱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書籍、安全科對國家、行業、地方最新的有關規定的法律法規進行公告以及編寫本廠的安全手冊發給在廠的每一個員工,使全體員工認識到法律法規的重要性,滿足員工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需求。

  e、安全科將確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向各相關部門、班組進行培訓、傳達、分解。

  f、各部門、班組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g、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h、安全科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員工對法律法規的識別和遵守情況,并通過《員工法律法規意識調查表》,對員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的識別和提升情況進行跟蹤。

  5、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融入的規定

  a、將識別確認出的法律法規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體系的依據,納入到各項管理制度中;

  b、通過考試、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員工法律法規的融入進行了解。對于達不到要求的加以提升,直到達到要求為止。

  c、主要負責人可以用談話、問話等方式來和員工進行法律法規有關知識的溝通,從而掌握員工對法律法規的融入情況。

  d、各部門、班組將本部門、班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采取會議、宣貫、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應部門或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6、相關記錄

  《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

  《教育培訓計劃書》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ㄒ唬┕痉ㄈ寺氊煟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ǘ┕景踩珕T崗位職責: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設備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并按要求建立和保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準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需負責管理安全工作,仔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方案、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討論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與。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2.3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4討論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詳細方案(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方案的布置、落實)。

  3.2.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閱歷。

  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方案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

  3.4組織有關部門討論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愛護工作。

  3.5討論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納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方案的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值班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機械制造企業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不少于從業人員2‰且不少于3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20xx萬元及以上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且營業收入20xx萬元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服務。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配備和培養注冊安全工程師作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用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第七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按照上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其中涉及動力機械、特種設備、大中型船舶、石油煉化裝備的,按以下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一)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及其以下的,按照2%提;

 。ǘI業收入在1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按照1%提取;

 。ㄈI業收入在1億元以至10億元(含)的,按照0.2%提。

  (四)營業收入在10億元以上的,按照0.1%提取。

  第八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記錄,并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用于下列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包括企業生產作業場所的防火、防爆、防墜落、防毒、防靜電、防腐、防塵、防噪聲與振動、防輻射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支出;

 。ǘ┡鋫浔匾膽本仍鞑、設備及維護保養和進行應急演練支出;

  (三)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監控支出;

  (四)和安全生產有關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研發及推廣應用;

 。ㄎ澹┌踩a檢查與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支出;

 。┌踩a和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ㄆ撸┡鋫洮F場作業人員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支出;

 。ò耍┞殬I危害檢測評價、監測監控及健康監護支出;

 。ň牛┌踩O施檢測檢驗支出;

 。ㄊ┪kU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論證支出; (十一)國家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所必須的支出。

  第九條 機械制造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依據有關規定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從業人員崗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調整工作崗位、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工傷痊愈復工的從業人員進行轉崗或者復工培訓;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機械制造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單位的勞務人員時,應當與合法的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合同,選用符合相應崗位要求的人員,并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實習人員進行公司(廠)、車間(職能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實習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并符合實習崗位有關要求后,方可上崗實習。實習人員不得單獨作業。

  第十二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有關規定,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確保危險源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機械制造企業與從業人員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其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危險因素和職業危害的防范及應急措施、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第十五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需要時,企業應當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在所提供的復制件上簽章。

  第十六條 機械制造企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患有與所從事作業相關的職業。òㄒ伤坡殬I。┑,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七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來的隱患應當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應當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第十八條機械制造企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

  機械制造企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后,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整改效果進行安全評價,并將整改情況和評價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承租的安全管理,不得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承租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承包費用。

  第二十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結合本單位危險源狀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二十一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報告和記錄的管理,建立事故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管理臺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等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機械制造企業存在塵、毒、噪聲、振動危害的作業場所應當采取防塵、防毒、防噪、防振動措施。

  第二十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的各種機械傳動裝置,如傳動帶、明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飛輪和轉軸的突出部分等,應當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沖壓機械、剪切機械、木工機械等設備應當安裝防止人體誤入危險區的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四條 機械制造企業存在高壓、高溫、高速、高電壓與深冷等危險的各類試驗臺站和動力站房,應當配備警示警告標識、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五條 機械制造企業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的設施或場所,應當配備警示警告標識、報警和安全防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 機械制造企業吊運高溫液態金屬的,應當采用冶金專用的鑄造起重機,并保證安全可靠。

  機械制造企業的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設置在安全地點,不得設置在高溫液態金屬的吊運影響范圍內。

  機械制造企業承受重荷載和受高溫輻射、熱渣噴濺、酸堿腐蝕等危害的建(構)筑物,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鑒定。

  第二十七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及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并作記錄。對超過使用年限或不滿足使用要求的,及時予以報廢或改造。

  第二十九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及時淘汰危及生產和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第三十條 機械制造企業在實施危險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前,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和應急措施,并對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一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建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對在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區域進行動火、清污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實行審批,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落實專人監護。

  第三十二條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并實現達標。

  第三十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機械制造企業應當賦予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進入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配備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和監測檢查儀器。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應當為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保密。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與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機械制造企業按有關規定和標準達標。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機械制造企業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并將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整體應急救援體系。

  第四章 罰則

  第四十條 監督檢查人員在對機械制造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機械制造企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機械制造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褂梅欠▌趧张汕矄挝坏膭趧杖藛T的;

  (二)未對實習人員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實習人員不符合實習崗位要求即上崗實習或者實習人員單獨作業的;

 。ㄈ┪窗幢疽幎ǖ诙粭l要求建立安全生產有關檔案的;

  (四)吊運高溫液態金屬,未落實本規定第二十六條要求的;

 。ㄎ澹┰趯嵤┪kU性較大的檢維修作業前,未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和應急措施,并進行監督的;

 。┪唇⑽kU作業審批制度的。

  第四十三條 機械制造企業瞞報、謊報事故的,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證照;對瞞報、謊報事故的有關人員,依法暫;蛘叩蹁N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第四十四條 機械制造企業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并負有主要責任的,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機械制造企業的主要負責人。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機械制造企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中的通用設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 金屬制品業的企業。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xx年xx 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生事故后,事故項目部應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救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行車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危化品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影響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條安全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只有重傷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設備、財產損失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

  2、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萬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如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并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揮部接到報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報告事故的簡要情況。項目部負責人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第六條指揮部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局有限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第七條安全事故報告規定

  一、輕、重傷事故:

  事故發生項目部,輕傷應在10日內,重傷5日內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

  二、死亡事故

  1、一般傷亡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應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10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2、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指揮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5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領導。公司公司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3、特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4小時內報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規定上報。第八條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

  1、發生死亡事故的,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盡快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分月報表和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各項目部在次月2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說明。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第十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開展事故調查,為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證。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

  1、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查明責任項目部和主要責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正確把握"四不放過"的原則,從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中,汲取教訓,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隱患、預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條輕傷事故、重傷事故、一般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權限和處理決定,由各項目部明確規定調查權限和處理程序。但對于重傷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一般傷亡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般死亡事故,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指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項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在聽取指揮部安全部門的意見后,做出事故處理決定。指揮部并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

  對于影響重大的一般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或直接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影響重大的,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局有限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委派安監部門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指揮部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事故處理意見等,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會做出事故處理的決定,經局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時,有權向事故有關項目部和個人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在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要注重與當地安監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自覺接受當地安監部門和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0日內,項目部調查組應將調查報告報送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同意,調查工作結束。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當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報告指揮部。

  第十八條發生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事故責任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向指揮部就事故過程、原因、善后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和管理現狀的認識、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體事項"說清楚"。

  第十九條"說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揮長主持,視情況在指揮部領導、安委會委員,安全、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范圍內,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四章事故處罰程序

  第二十條輕傷、重傷、一般傷亡事故(含一般設備、財產損失事故)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事先征求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做出決定后,指揮部抄報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設備、財產損失事故),事故項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外,應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意見,由指揮部做出對事故項目部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的決定。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創造良好、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促進我局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生產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生產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條 生產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生產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生產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第五條 生產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六條 生產單位的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并做現場指導,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當及時上報林業局研究處理,檢查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七條 生產單位應當制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生產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八條 生產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簽定責任狀,生產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生產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條 對違章作業人員的處罰:針對生產作業當中存在的實際情況,要對違章作業行為予以嚴厲的處罰,特別是對違規作業、駕駛室超員或酒后駕車、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作業現場設施不符合安全標準等違章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監察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違章當事人進行每人次50元罰款,對其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千元罰款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其認真整改。對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按《黑龍江省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由林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

  適用于裝配車間所有管理員、裝配工。

  二、職責

  生產部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裝配車間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生產部每周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嚴格按照s管理要求執行。

  現場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于生產現場不需要的雜物、臟物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現場整頓

  a、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

  b、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分類擺放整齊,零部件絕對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現場清掃與清潔

  車間場地必須保持清潔整齊,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場地,打掃衛生;裝配工作臺面及貨架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附近不得有雜物及瘓。

  素養

  a、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量具、工具用后要歸位,不得隨意擺放。

  b、每個裝配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每個裝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肅靜,不得在工作時談天說笑,大聲喧嘩。

  安全

  a、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b、工作期間,不得在生產區域內有明火或吸煙,不準穿拖鞋,不準打赤膊、赤腳。違者罰款元/次。

  嚴格按照生產部所下達的.《生產任務單》合理安排各項生產任務事宜。裝配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主管的生產安排和生產調動。

  裝配工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裝配作業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與不良的正確區分。

  裝配工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配作業。裝配時發現零部件不良,要及時向生產部和質檢員反映,否則出現批量質量事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各項產品裝配過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員、工裝設備、監控測量裝置等,必須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裝配過程中,各工序產量、存量、進度、物料、人力等均應予以適當控制。

  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定期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四、非生產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生產場地。

  五、下班時必須做到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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