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政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政管理制度1
近日,疊山鎮財政所學習了弋陽縣財政局印發的《鄉鎮(街道辦)財政所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通過認真研讀文件內容,我所全體所員有以下心得體會:
一是明確崗位職責,遵守工作制度,加強理論學習,注重廉政建設。各自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團結共事,互相協作,認真做好本職崗位工作,實行下一級向上一級負責的`工作崗位責任制。認真學習財政理論、財政法規及有關業務知識。堅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二是規范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處理好每一筆財務賬目,理好財、管好錢。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手續不齊全、記載不正確的票據、憑證予以退回或補充更正。
三是保持辦公環境整潔,提升所容所貌。辦公場所隨時保持清潔、整齊、美觀,做到人與物、硬件與軟件、樓內與樓外的和諧統一,充分展示良好的文明衛生環境。
四是熱情接待群眾來訪,樹立財政干部良好形象。嚴肅認真,熱情周到,及時答復及時請示,讓來訪群眾滿意,樹立財政干部良好形象。
五是做好檔案的整理與維護,完善檔案資料。及時分類及時立卷歸檔,歸檔的各類檔案應按年、月依次排列,分類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縣財政局印發的財政所管理制度規范了財政所的管理,為財政所工作人員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通過對本次文件的學習,財政所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此管理制度辦事,真正做到心系群眾,財政為民。
財政管理制度2
一、鄉(鎮)、辦事處消防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二)將轄區消防建設和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內容,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工作任務。
(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社區居民員會或村民員會、轄區各單位、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定期考核,實施獎懲。
(四)指導和督促社區居民員會或村民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在農業收獲季節,重節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傳設施,組織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每月一次的消防宣傳,提高公民火災防范意識。
(六)指導社區居民員會或村民員會和轄區單位建立群眾性消防組織,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協助消防部門進行火災撲救,配合處理火災善后。
(七)根據上級要求或針對轄區實際,開展消防咨詢,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協助消防部門和派出所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
(八)鄉(鎮)要按照“四有”標準,建立農村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加強管理和訓練,提高對農村火災的防范和處置能力。
(九)重視和加強消防工作,為開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二、社區(村)消防工作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鄉(鎮)、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的消防安全。
(二)對居(村)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發現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維護保養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檔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協助政府及機關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鄉(鎮)、辦事處和社區(村)消防工作制度
一、鄉(鎮)、辦事處消防工作五項制度
(一)雙月聯席會議制度
1、消防工作實行雙月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派出所、安監辦事處工商所、綜治辦以及轄區重點單位等組成。
2、鄉(鎮)、安監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
3、雙月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分析消防工作形勢,交流消防工作經驗,研究制定應對措施,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由安監辦負責統一向派出所移交處理。
4、鄉(鎮)、辦事處和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派出所要落實每周檢查制度,對移交的火災隱患單位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進行饋。
5、會議內容要及時記錄歸檔,遇到重問題要及時向縣(市)區防火安全員會書面報告。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安監辦、社區(村)要開展經常性消防檢查,對舉報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2、組織社區(村)、轄區單位工作人員按照確定的火災隱患排查責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時間對轄區單位和居(村)民住宅區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復查驗收日統一進行復查。
3、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安監辦,安監辦負責向隱患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檢查小組督促隱患單位限期進行整改。
4、對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單位和場所,由安監辦負責向派出所移交處理,并填寫《鄉鎮辦事處(安監辦)火災隱患查糾移交表》。
5、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
6、根據上級的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整治活動。
(三)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每季度組織專業人員對本轄區從事消防安全工作的專兼職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開展防火檢查、消防宣傳、處置火災的`能力。
2、各鄉(鎮)、辦事處和社區(村)每月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組織各類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群眾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3、鄉(鎮)、辦事處組織社區(村)在轄區建立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消防宣傳氛圍。
4、按照上級部署,在“119”消防宣傳日、重節日以及冬防、麥收等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5、定期組織居民到消防站參觀,接受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
6、督促轄區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重點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專門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四)消防安全責任獎懲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每年要與社區(村)、轄區單位、沿街門店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消防責任。
2、鄉(鎮)、辦事處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之中,實行目標管理,并落實考核獎懲。
3、對因未履行法定職責或工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導致轄區發生重特火災事故的,對亡人火災事故和較以上火災事故進行倒查,堅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搞好半年督導、年終考核評比,每半年對社區(村)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對年度內發生2起以上亡人火災事故或較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5、對上級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未落實消防檢查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未及時督促整改或不及時向派出所移交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五)消防安全聯防聯治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要充分整合安監辦事處派出所和社會綜治等消防監管力量,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
3、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
4、積極構建“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二、社區(村)消防工作三項制度
(一)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區(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系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區(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員會、社區(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單位等通報社區(村)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社區(村)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村)消防安全。
2、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節日、重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3、督促社區內(村)單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4、在轄區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放雜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對隱患較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鎮安監辦,由安監辦向有關單位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指令書”等有關文件。
(三)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居會、物業管理企業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村)單位宣傳消防基本知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區(村)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
3、社區(村)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區(村)居民群眾開放。
4、社區(村)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5、針對本社區(村)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6、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村)單位參觀火災現場,警示教育居民群眾。
鄉(鎮)、辦事處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一)查消防驗收手續,看生產、經營場所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或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在開業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是否堵塞和上鎖。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經營場所、車間、倉庫所在建筑設置員工宿舍。
(四)查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設施是否擅自關停,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選型和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五)查線路,看電氣線路是否穿阻燃線槽(管)保護。
(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關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看是否違法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違法使用明火、違章進行電焊作業。
財政管理制度3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及上級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崗位責任制,分工明確,協作密切。
(三)認真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預算,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報(決算)。
(四)按照“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收支,收入及時繳庫,支出按權限申報審批。
(五)各項支出必須按審批原則辦理,對超范圍、超標準和無計劃支出必須拒付。
(六)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健全、記載不正確的票據、憑證應予以退回或補充更正。
(七)庫存現金不得超過溆財鄉財[20xx]22號規定備用金限額,不得“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公款。出現差錯或短款應如實反映,報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研究處理。
(八)賬務處理應做到日清月結。管好財務會計檔案。
(九)嚴格控制舉債,確需臨時借款的,須報縣人民政府分管財政的副縣長或縣長審批,否則,誰舉債,誰負責償還。
財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街道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優化預算編制,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辦〔20xx〕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績效目標管理是指街道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事業發展規劃,對預算支出設定計劃期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并據此評價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績效目標管理包括:績效目標設定、績效目標審核、績效目標批復與應用、績效運行跟蹤監控。
第二章操作規程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跟蹤、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四大環節組成。其中績效目標設定是預算績效管理四大環節的源頭,是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和工作重點,是后續開展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的依據。績效目標是指以客觀、可測量的績效指標來表示的項目或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財政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主要通過績效內容、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來進行描述,與績效指標評價和績效監督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績效目標應設置盡量細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用指標體系考察公共資金使用效率以及相應部門的績效執行效果等產出和效果。
第四條街道各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或部門(單位)制定的規劃和下達的工作任務設定績效目標,并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會同財政所編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隨預算一并報送。
第五條財政所定期對街道部門績效運行跟蹤情況和項目執行進度進行檢查,提出意見和改進措施。并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時進行績效自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下年度預算和項目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于績效管理工作不足之處進行完善規范。
第三章管理辦法
第六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管理始終。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財政管理從“重分配”到“重效益”,從“力爭資金”到“用好資金”的轉變。
第七條完善財政監督機制,加強績效目標編制和績效跟蹤管理。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建立績效跟蹤機制,加強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管理、督促檢查。規范績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細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預算績效管理中的職責,建立健全“全員參與、全面覆蓋、全程監控”的財政大監督機制。
第八條完善績效評價機制,適時實施績效評價。在預算執行結束后,邀請市財政局組織指導監督績效評價工作,并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對部門支出績效實施再評價。通過實施績效評價,查找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第九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工作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學、規范、實用的財政支出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技術手段,推進以預算績效管理網絡、績效信息平臺、績效指標庫、專家庫、中介機構庫等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績效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第十條完善問責機制,增強預算績效管理剛性約束。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是關鍵。財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通過結果應用,促進部門改善預算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過問責來強化各部門的績效理念和支出責任,盡快形成“誰干事誰花錢、誰花錢誰擔責”的機制,以績效為核心確定資金的投向和數量,對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的編制形成約束,將績效管理結果作為下一年預算編制、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配套措施
第十一條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認識,把“用錢必問效、問效必問責、問責效為先”的績效管理理念,滲透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部門、每一個人,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管理目標,建立健全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體系,明確績效管理責任和分工。
第十二條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內部管理控制,把績效目標作為預算資金安排、實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確保預算的執行力和規范性。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管理,并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及時調整目標,以最大化發揮出項目資金的效益。建立績效管理運行監控機制,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開展過程控制,做到動態實時控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過程控制還要與預算執行密切銜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定期對信息進行數據采集與核實、量化與分析,對績效目標完成程度進行評價、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預測。此外,對于形成的績效評價報告要與部門決算緊密銜接,以真正實現績效管理的全過程監控。
第十三條在編制項目預算的階段,不但要科學合理地安排資金,還要完善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指標評價體系。其中,指標內容包含成本指標、效率指標、業績指標、效益指標、環保指標等,首先設定幾個大項的指標,再設定細化、詳實的指標,并設置指標的權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標和特殊指標相結合、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相結合、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相結合、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確保指標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實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績效評價指標可以判斷每一項資金的金額及去向、每一項成本及費用、產生的效益及社會影響,使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財政所要不斷完善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績效自評、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要求各相關部門先自評,然后圍繞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進行評價,最后結合考核結果進行總體評價,實現評價方式民主化、評價主體多元化、考核機制科學化。在考核評價結束之后,要公開考核評價結果,同時合理運用績效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開獎勵和處罰,并把績效考核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的依據。此外,還要堅持績效管理公開化、透明化,將績效評價結果,特別是涉及民生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保證財政支出對公共事業的補償和促進作用。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街道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執行。
財政管理制度5
一、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為加強鎮政府的財政建設,強化財政職能,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鎮政府的財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鎮政府的財政統計辦人員管理、財政預算、財務結算等管理活動。
三、工作職責
財政統計辦(財政所):
負責抓好財源建設,編制和執行本鎮政府預決算計劃,管理預算外資金;負責管理和監督鎮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以及社區財務制度規范和業務培訓;負責本級財政支出的監督管理;負責鎮政府管理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協助做好機關財產管理工作。
各辦公室:
按本制度規定的辦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時上報度資金支出計劃;
鎮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鎮人民代表大會負責財政預決算的審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審議、通過;負責組織監督檢查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鎮政府書記、鎮長:
負責管轄權限內的日常財務支出的審批。
四、管理程序
(一)財政所人員管理
財政所工作人員必須由具備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并具備相關工作的資格,持證上崗。
財政所長不得兼任財政總會計,財政總會計不得兼任會計;財政所長或財務總會計的人員調整必須報慈溪某財政局同意。
(二)財政預算
預算范圍
本鎮政府范圍內的一般預算收支、基金預算收支和預算外資金收支等三部分財政性資金。
辦公室及下屬村財政預算的申報
每初,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度的資金使用計劃(預算)。資金使用計劃(預算)會同分管領導討論同意后送財政統計辦,財政統計辦根據計劃意見,進一步調查核實,了解收支情況,并結合收入預算計劃,擬訂和建議預算指標,報政府會議、黨群擴大會議討論同意批準。列入鎮政府度財政支出預算草案。
鎮政府的'財政收入、鎮政府的財政可用資金預測。
財政所在每的月底前根據鎮政府往的情況和某財政局《關于鎮政府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作出下一度財政收入、可用資金的預測工作,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形成“度財政收入、可用資金預測說明”,報鎮政府鎮長和書記。
財政支出預算方案的形成
預算編制的時間。
財政統計辦按某財政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草案。
預算編制的原則。
編制預算應當參考上一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
財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簡稱PPP)項目財政管理,明確財政部門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工作要求,規范財政部門履職行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權益,根據《預算法》、《政府采購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公用、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體育、醫療衛生、養老、旅游等公共服務領域開展的各類PPP項目。
第三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國有資產等各類公共資產和資源與社會資本開展平等互惠的PPP項目合作,切實履行項目識別論證、政府采購、預算收支與績效管理、資產負債管理、信息披露與監督檢查等職責,保證項目全生命周期規范實施、高效運營。
第二章項目識別論證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的協同配合,共同做好項目前期的識別論證工作。
政府發起PPP項目的,應當由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建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提請同級財政部門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社會資本發起PPP項目的,應當由社會資本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社會資本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提請同級財政部門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第五條新建、改擴建項目的項目實施方案應當依據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前期論證文件編制;存量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依據還應包括存量公共資產建設、運營維護的歷史資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等。
項目實施方案應當包括項目基本情況、風險分配框架、運作方式、交易結構、合同體系、監管架構等內容。
第六條項目實施機構可依法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委托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編制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報告。受托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應獨立、客觀、科學地進行項目評價、論證,并對報告內容負責。
第七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方案共同對物有所值評價報告進行審核。物有所值評價審核未通過的,項目實施機構可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后重新提請本級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審核。
第八條經審核通過物有所值評價的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據項目實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評價報告組織編制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統籌本級全部已實施和擬實施PPP項目的各年度支出責任,并綜合考慮行業均衡性和PPP項目開發計劃后,出具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審核意見。
第九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建立本地區PPP項目開發目錄,將經審核通過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項目納入PPP項目開發目錄管理。
第三章項目政府采購管理
第十條對于納入PPP項目開發目錄的項目,項目實施機構應根據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審核結果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項目實施機構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組織開展社會資本方采購工作。
項目實施機構可以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
第十一條項目實施機構應當優先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競爭性方式采購社會資本方,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充分競爭。根據項目需求必須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當嚴格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
第十二條項目實施機構應當根據項目特點和建設運營需求,綜合考慮專業資質、技術能力、管理經驗和財務實力等因素合理設置社會資本的資格條件,保證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平等參與。
第十三條項目實施機構應當綜合考慮社會資本競爭者的技術方案、商務報價、融資能力等因素合理設置采購評審標準,確保項目的長期穩定運營和質量效益提升。
第十四條參加采購評審的社會資本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內容最終被全部或部分采納,但經采購未中選的,財政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其前期投入成本予以合理補償。
第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PPP項目采購活動的支持服務和監督管理,依托政府采購平臺和PPP綜合信息平臺,及時充分向社會公開PPP項目采購信息,包括資格預審文件及結果、采購文件、響應文件提交情況及評審結果等,確保采購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
第十六條采購結果公示結束后、PPP項目合同正式簽訂前,項目實施機構應將PPP項目合同提交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法制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PPP項目合同審核時,應當對照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及采購文件,檢查合同內容是否發生實質性變更,并重點審核合同是否滿足以下要求:
(一)合同應當根據實施方案中的風險分配方案,在政府與社會資本雙方之間合理分配項目風險,并確保應由社會資本方承擔的風險實現了有效轉移;
(二)合同應當約定項目具體產出標準和績效考核指標,明確項目付費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鉤;
(三)合同應當綜合考慮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成本核算范圍和成本變動因素,設定項目基準成本;
(四)合同應當根據項目基準成本和項目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參照工程竣工決算合理測算確定項目的補貼或收費定價基準。項目收入基準以外的運營風險由項目公司承擔;
(五)合同應當合理約定項目補貼或收費定價的調整周期、條件和程序,作為項目合作期限內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執行補貼或收費定價調整的依據。
第四章項目財政預算管理
第十八條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算管理要求,將PPP項目合同中約定的政府跨年度財政支出責任納入中期財政規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保障政府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履約能力。
第十九條本級人民政府同意納入中期財政規劃的PPP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預算編制程序和要求,將合同中符合預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財政資金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報請財政部門審核后納入預算草案,經本級政府同意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條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預算編制要求,編報PPP項目收支預算:
(一)收支測算。每年7月底之前,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當年PPP項目合同約定,結合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等,測算下一年度應納入預算的PPP項目收支數額。
(二)支出編制。行業主管部門應將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PPP項目支出責任,按照相關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預算支出標準和要求,列入支出預算。
(三)收入編制。行業主管部門應將政府在PPP項目中獲得的收入列入預算。
(四)報送要求。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包括所有PPP項目全部收支在內的預算,按照統一的時間要求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一條財政部門應對行業主管部門報送的PPP項目財政收支預算申請進行認真審核,充分考慮績效評價、價格調整等因素,合理確定預算金額。
第二十二條PPP項目中的政府收入,包括政府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中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取得的資產權益轉讓、特許經營權轉讓、股息、超額收益分成、社會資本違約賠償和保險索賠等收入,以及上級財政撥付的PPP專項獎補資金收入等。
第二十三條PPP項目中的政府支出,包括政府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中依據法律和合同約定需要從財政資金中安排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配套投入、風險承擔,以及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安排的PPP專項獎補資金支出。
第二十四條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各級財政部門做好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監測工作。每年一季度前,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應向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及項目建設運營成本說明材料。項目成本信息要通過PPP綜合信息平臺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PPP項目績效運行監控,對績效目標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和定期檢查,確保階段性目標與資金支付相匹配,開展中期績效評估,最終促進實現項目績效目標。監控中發現績效運行與原定績效目標偏離時,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二十六條社會資本方違反PPP項目合同約定,導致項目運行狀況惡化,危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或嚴重影響公共產品和服務持續穩定供給的,本級人民政府有權指定項目實施機構或其他機構臨時接管項目,直至項目恢復正常經營或提前終止。臨時接管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根據合作協議約定,由違約方單獨承擔或由各責任方分擔。
第二十七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按照事先約定的績效目標,對項目產出、實際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續性等方面進行績效評價,也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提出評價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合理安排財政預算資金。
對于績效評價達標的項目,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及時足額安排相關支出。
對于績效評價不達標的'項目,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扣減相應費用或補貼支出。
第五章項目資產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PPP項目涉及的國有資產管理,督促項目實施機構建立PPP項目資產管理臺賬。政府在PPP項目中通過存量國有資產或股權作價入股、現金出資入股或直接投資等方式形成的資產,應作為國有資產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中進行反映和管理。
第三十條存量PPP項目中涉及存量國有資產、股權轉讓的,應由項目實施機構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辦法,依法進行資產評估,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一條PPP項目中涉及特許經營權授予或轉讓的,應由項目實施機構根據特許經營權未來帶來的收入狀況,參照市場同類標準,通過競爭性程序確定特許經營權的價值,以合理價值折價入股、授予或轉讓。
第三十二條項目實施機構與社會資本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PPP項目合同約定確定項目公司資產權屬。對于歸屬項目公司的資產及權益的所有權和收益權,經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可以依法設置抵押、質押等擔保權益,或進行結構化融資,但應及時在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上公示。項目建設完成進入穩定運營期后,社會資本方可以通過結構性融資實現部分或全部退出,但影響公共安全及公共服務持續穩定提供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做好項目資產移交工作。
項目合作期滿移交的,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共同做好移交工作,確保移交過渡期內公共服務的持續穩定供給。項目合同期滿前,項目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機構應組建項目移交工作組,對移交資產進行性能測試、資產評估和登記入賬,項目資產不符合合同約定移交標準的,社會資本應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
項目因故提前終止的,除履行上述移交工作外,如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提前終止的,應當依據合同約定給予社會資本相應補償,并妥善處置項目公司存續債務,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如因社會資本原因導致提前終止的,應當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社會資本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PPP項目債務的監控。PPP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的負債,屬于項目公司的債務,由項目公司獨立承擔償付義務。項目期滿移交時,項目公司的債務不得移交給政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PPP項目的監督管理,切實保障項目運行質量,嚴禁以PPP項目名義舉借政府債務。
財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項目合規性審核,確保項目屬于公共服務領域,并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履行相關前期論證審查程序。項目實施不得采用建設—移交方式。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資設立項目公司的,應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以及PPP項目合同約定規范運作,不得在股東協議中約定由政府股東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機構對社會資本方股東的股權進行回購安排。
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結果和PPP項目合同約定,嚴格管控和執行項目支付責任,不得將當期政府購買服務支出代替PPP項目中長期的支付責任,規避PPP項目相關評價論證程序。
第三十六條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托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PPP項目庫,做好PPP項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眾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
項目準備、采購和建設階段信息公開內容包括PPP項目的基礎信息和項目采購信息,采購文件,采購成交結果,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項目合同文本,開工及竣工投運日期,政府移交日期等。項目運營階段信息公開內容包括PPP項目的成本監測和績效評價結果等。
財政部門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本級PPP項目目錄、本級人大批準的政府對PPP項目的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情況等。
第三十七條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對PPP項目財政管理情況加強全程監督管理,重點關注PPP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債務管理、績效評價等環節,切實防范財政風險。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實施PPP項目的,依據《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PPP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解讀對照20xx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布的《PPP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財庫〔20xx〕215號文),PPP財政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將PPP與政府采購密不可分、深度融合的關系以部門規章的形式確認并凝固下來,既是三年來PPP項目采購實踐經驗的總結和升華,同時為未來更大規模涌現的PPP采購行為提供了操作性很強的規范指導。
第一條開宗明義,明確了本辦法的立法依據主要包括《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及實施條例等,這就從法理上明確了PPP項目社會資本招標選取過程的政府采購性質。這個規定和215號文規定是一致的。215號文第二條對定:本辦法所稱PPP項目采購,是指政府為達成權利義務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項目合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完成PPP項目識別和準備等前期工作后,依法選擇社會資本合作者的過程。
與215號文更加專注與采購程序各環節操作相比,PPP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用整章的篇幅對PPP采購環節的管理規范做出進一步明確:
第十條規定,經前期識別論證得以確認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審核通過的PPP項目,由項目實施機構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依法組織開展社會資本方采購工作。這就進一步確認了PPP項目的實施機構在政府采購程序中的采購人地位,比如交通運輸項目中的各地交通委、交通運輸局,海綿城市項目的建設主管部門,文化項目中的文化局等。
該條明確,項目實施機構可以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這就明確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PPP項目社會資本方采購中的代理職責。
第十一條明確了PPP類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依據《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競爭性磋商管理辦法等規定,辦法明確了PPP項目應當優先采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競爭性方式采購社會資本方,這對保證采購流程的公開、透明有積極意義;該條明確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充分競爭更有利于調動各類社會資本,尤其是民間投資參與PPP的積極性。
與215號文相比,該條未明確列入邀請招標采購方式,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了嚴格限定,要求嚴格符合法定條件,并經上級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批準,這是近兩年來PPP項目采購實踐現狀的總結,也將更有力地維護社會資本參與競爭的平等準入機會。
第十二條進一步明確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平等參與PPP建設和服務的權利,被業界普遍看好。
第十二和十三條對PPP采購公告的實質性條款、項目采購評審標準做出了明確和限定,要求項目實施機構應當根據項目特點和建設運營需求,綜合考慮專業資質、技術能力、管理經驗和財務實力等因素合理設置社會資本的資格條件;評審過程應當應當綜合考慮社會資本競爭者的技術方案、商務報價、融資能力等因素。這是對214號文的重要增補。我國政府采購采用專家評審制,結合財政部門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明確專家評審需要考量的主要因素,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第第十四條對社會資本投標人的補償規定也是個小亮點,一是針對政府采購程序中的投標保證金制度,應依據《政府采購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如期如數退還,這在215號文第21條也有詳細規定;另外,PPP項目一般技術復雜,社會資本方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內容最終被全部或部分采納,但經采購未中選的,財政部門應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其前期投入成本予以合理補償,該規定也將大大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競標的積極性。
第十五條明確各級財政部門對PPP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重點對PPP項目采購信息公開事宜做出規定。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實施條例、財政部20xx年第19號令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有關管理辦法,PPP項目的政府采購信息,包括資格預審文件及結果、采購文件、響應文件提交情況及評審結果等,應該在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向公眾公開,以確保采購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暫行辦法的亮點之一是明確了政府采購平臺和PPP綜合信息平臺應作為PPP政府采購項目的信息公開平臺;亮點之二是明確財政部門在PPP采購活動中除了監督管理,還負有支持服務的職責,這也是實行“寬財政”,配合有關部委積極引導民間投資穩增長的需要。
第十六條明確采購結果應由項目實施機構將PPP項目合同提交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法制部門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這項規定與政府采購文件備案管理方法相銜接。
合同管理是PPP政府采購項目管理的重頭戲,也是保證合同履行、政府和社會資本長期有效合作的關鍵。10月9日的中央深改組會議著重強調,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活動中,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確需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從頂層設計層面為社會資本吃下了“定心丸”,使社會資本得以規避PPP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最大風險。215號文第三章爭議處理和監督檢查部分對合同管理和變更有規定,新出臺的暫行辦法第十七章對此進一步做出了明晰具體的細化規定。
此外,辦法第六條還規定,項目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各類專業咨詢服務的提供機構,編制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報告,獨立、客觀、科學地進行項目評價、論證等,這也賦予政府采購一項重大使命。
其他有關方面的亮點,比如對各類所有制平等相待,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發揮技術優勢,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加大信息公開公開力度;納入預算;績效評價;加強監管約束;注重“創新性和示范性”等,各路專家學者多有專業性深入評述,此不班門弄斧,再做贅言。總之,財金92號文《PPP項目財政管理辦法》細化了PPP項目全生命周期中財政部門的相關職責和工作流程,在中國PPP改革和發展史上必將發揮積極作用,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財政管理制度7
為熱情周到、有禮有節做好公務接待工作,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務接待費用,降低成本,減少支出,杜絕浪費,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餐規定:
(一)、村兩成員來鎮辦事需要安排就餐的,由聯系領導安排在鎮食堂就餐,標準為:15元/人,陪同人員為聯系領導和聯村干部。
(二)、縣級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兄弟鄉鎮一般干部來鎮公務活動需要就餐的,由對口辦公室分管領導提出要求,統一由黨政辦安排在食堂就餐,標準:20元/人,陪同人員僅限對口辦公室相關人員。
(三)、縣級機關中層以上干部、兄弟鄉鎮班子成員來鎮公務活動需要就餐的,由分管領導或對口聯系領導及時報告鎮主要領導,經鎮主要領導同意后在指定飯店安排就餐,標準為30-50元/人,陪同人員為對口領導,必要時鎮主要領導參加。
(四)、同一時間,多個部門相關領導及人員同時來鎮公務需要安排就餐的,除按規定報告審批外,人員能并桌的盡量并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五)、雙休日、節假日值班領導、值班人員一律在食堂就餐。如遇親戚朋友來,確需在飯店安排就餐的,必須及時報告鎮主要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安排。
(六)、縣領導、縣級機關主要負責人及省、市有關人員來鎮指導工作的,具體接待事宜包括就餐由鎮主要領導親自確定、親自安排。
(七)、所有接待及用餐,嚴格控制標準,從嚴控制陪同人員,除特殊需要,禁止香煙、高檔酒水上桌。
二、餐費管理:
黨政辦建立訂餐登記,每季度與食堂飯店進行審核查對,不符合就餐規定或者不按規定簽單的一律不予結算;如發現飯店價格偏高或不配合本制度執行的,除減少安排就餐外,年底部分餐費暫緩結算。
三、其他規定:
未經鎮主要領導授權,其他人員不準違規定擅自簽單,不準在本鎮范圍外用公款招待,不準以鎮政府名義到下屬企業拿要產品,否則一切費用自理。
四、本規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有的公務接待有關制度同時廢止。
財政管理制度8
一.XX、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為加強鎮政府XX建設,強化XX職能,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鎮政府XX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鎮政府XX統計辦人員管理、XX預算、財務結算等管理活動。
三.工作職責
XX統計辦(XX所):
負責抓好財源建設,編制和執行本鎮政府預決算計劃,管理預算外資金;負責管理和監督鎮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以及社區財務制度規范和業務培訓;負責本級XX支出的監督管理;負責鎮政府管理干部的離任審計工作;協助做好機關財產管理工作。
各辦公室:
按本制度規定的辦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時上報年度資金支出計劃;
鎮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鎮人民代表大會負責XX預決算的審議、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XX預算調整方案的審議、通過;負責組織監督檢查XX、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鎮政府書記、鎮長:
負責管轄權限內的日常財務支出的審批。
四.管理程序
(一)XX所人員管理
1.XX所工作人員必須由具備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并具備相關工作的資格,持證上崗。
2.XX所長不得兼任XX總會計,XX總會計不得兼任會計;XX所長或財務總會計的人員調整必須報慈溪市XX局同意。
(二)XX預算
1.預算范圍
本鎮政府范圍內的一般預算收支、基金預算收支和預算外資金收支等三部分XX性資金。
2.辦公室及下屬村XX預算的申報
每年年初,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年度的資金使用計劃(預算)。資金使用計劃(預算)會同分管領導討論同意后送XX統計辦,XX統計辦根據計劃意見,進一步調查核實,了解收支情況,并結合收入預算計劃,擬訂和建議預算指標,報政府會議、黨群擴大會議討論同意批準。列入鎮政府年度XX支出預算草案。
3.鎮政府XX收入、鎮政府XX可用資金預測。
XX所在每年的11月底前根據鎮政府往年的情況和市XX局《關于鎮政府XX管理體制的規定》,作出下一年度XX收入、可用資金的預測工作,各級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形成“年度XX收入、可用資金預測說明”,報鎮政府鎮長和書記。
4.XX支出預算方案的形成
1)預算編制的時間。
XX統計辦按市XX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草案。
2)預算編制的原則。
(1)編制預算應當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
(2)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執行節約,勤儉建國的方針;
(3)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在保證鎮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類預算支出。
(4)預算應當按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災開支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3)預算草案的形成
根據各辦公室、村的XX指出預算方案,結合鎮政府實際情況,并形成下一年度的“XX支出預算草案”,預算編制的內容:
(1)預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結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級返還或者補助的收入;
(4)返還或者補助下級的支出;
(5)上解上級的支出;
(6)下級上解的收入。
5.XX支出預算草案的審核、批準。
XX支出預算草案先經鎮政府會議、黨群擴大會議討論審核通過后,交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并通過,對需要調整的,調整后的預算方案須經政府會議討論審議通過,再交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并通過,通過的預算必須在10日內,報市XX局備案。
6.XX預算的執行
XX統計辦(XX所)是預算執行的職能部門,應積極組織預算收入,協調、監督征管收入的職能單位及時足額地把預算資金收繳入庫,有預算收入上繳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xxXX部門的規定,將應當上繳的預算資金及時、足額地上繳國家金庫(以下簡稱國庫),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各用款單位要嚴格按預算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充分發揮預算資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不同預算科目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劑使用的,必須按照xxXX部門的規定報經批準。
7.預算調整
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某種特殊原因造成收入、支出增減時,必須進行預算調整,XX統計辦根據當年預算執行情況,提出預算增減原因說明,并分析預算執行結果,報政府會議、黨群擴大會議討論同意,XX統計辦根據批準文件進行預算調整。
8.預算追加程序
 
;個別項目超過預算計劃,但又確需支付的款項,有關用款單位應事先有書面報告。生產性支出超×萬元內的,由鎮長審批,×萬元的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非生產性支出在超×萬元內的,由鎮長審批,×萬元的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經批準后,XX統計辦按批準文件追加經費,否則不預支付。
9.預備費用管理和使用
1)預備費設置
根據國家預算法的有關規定,按照鎮政府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算費用,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開支以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2)預備費的開支
在預算執行中,如果發生較大的自然災害和經濟上的重大調整,發生預算沒有列入而又必須解決的臨時性開支時,可以動用預備費。
3)預備費審批程序
預備費一般應當控制在下半年使用,并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
4)預備費的財務處理
經批準動用預備費,應有抄告單或會議紀要通知則政統計辦,XX統計辦按批準內容撥付,并列入相應的預算科目。
10.預算外資金管理
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具體按《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帳戶管理的規定》和《XX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監察部審計署關于加強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通知》執行。
11.報表的編制
XX統計辦按月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報表,填寫《報表》并上報市XX局。
(三)XX決算
XX統計辦按市XX局規定的時間編制決算,決算編制后經鎮政府鎮長、書記審核后,必須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
(四)收入管理
1.管理范圍
根據有關規定,屬于本鎮政府XX收入的有工商稅收、農業發展資金以及預算外資金等XX性資金收入。
2.征收職責
除稅務機關征收的收入外,按規定的各費由有關職能部門辦公室負責征收,各分管領導及XX統計辦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征收工作。
3.征收資金的管理
各征收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和程序收取各項預算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設立收費、基金項目,隨意擴大范圍和標準,不得隨意緩收、減收、免收應收的預算外資金。
各征收單位在征收預算外資金時,必須統一使用XX部門印制的統一票據,對各項收入均要及時解入本鎮政府在銀行開設的有關帳戶,現金收入視款額大小必須在3天內解入,憑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和收款票據向XX統計辦結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應上交資金,不得以收抵支和私設小金庫,嚴禁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和公款私存,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五)XX撥款
XX統計辦根據預算計劃按時撥給一級預算單位。預算計劃內過撥,XX統計辦根據用款單位填寫的《預算經費請撥單》簽發。上級撥入專項資金已明確用款單位的',由XX統計辦長簽字,鎮長簽發。在XX直接列支的一次性補助款由分管領導和XX統計辦長按預算內容簽字報鎮長簽發。
預算資金原則上不予調劑,特殊情況確需臨時調劑或提前撥款的,由XX統計辦長根據資金情況簽字報鎮長簽發。
(六)支出管理
1.支出管理總則
嚴格按鎮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年度預算執行,各項支出堅持統一領導、分塊管理的原則,由各分管領導負責實施。堅持鎮長“一支筆”審批,XX統計辦長、會計、出納共同把關,×萬元以內由鎮長簽發,×萬元以內由鎮長辦公會議批準,鎮長簽發,×萬元以上由黨群擴大會議批準,鎮長簽發。
各項支出未明確簽發人的,均由鎮長簽發。
各項支出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每張票據均要按規定簽字,其中經手人要寫出開支用途。同時一次性開支不得分開多張發票,搞多次報銷,不得用白條抵頂發票報銷。
每月編制《報表》報鎮長、書記。
2.機關工作人員參加成人教育、職稱考試支出
1)經批準的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各類成人教育,待畢業后,憑畢業證書和學校開具的學雜費、報名費、考務費正式收據按實一次性在報銷標準額度內報銷,報銷限額標準為中專3000元,大專4000元,本科及以上的5000元,其余費用一律個人自理。
2)領導同意并經市委組織部批準,參加研究生進修的市管干部,憑學雜費、報名費、考務費正式收據按實在標準額度內先預報銷50%,結業后,憑結業證書再向所在單位報銷其余的50%。未結業的,不予報銷其余的50%,就讀期間其他費用一律由個人自理。
3)企事業干部要求參加各類職稱評審或繼續教育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組織委員批準,待合格后,憑職稱證書和學校開具的報名費、考務費正式收據按實報銷,其他費用一律自理。
3.機關內部管理支出
1)各辦公室的報刊、書刊由宣傳委員統一安排訂購,鎮長簽發。
2)有關收費獎勵(包括罰沒獎勵)和差旅費等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XX統計辦長按規定標準審核,鎮長簽發。
3)機關干部子女保育費由財
政統計辦長按有關規定簽發。
4)各種會議和有關節日活動需資金支出,預算未安排的應先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鎮長審批,按批準金額使用。上級或外單位來客確需用煙的到黨群辦按規定領取(無上級或外單位來客一般不考慮煙、糖、果招待)。
5)在預算計劃內的社會救濟費200以內的由分管領導簽發,200元以上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報鎮長簽發。
6)凡新進人員第一個月的工資由鎮長簽發。
4.關于機關干部及其直系親屬(包括村干部)病故或困難補助標準
1)在職行政干部、企事業干部、職工以及離退休干部的配偶及父母因病(故)去世,根據家庭經濟情況,給予補助500—700元(特殊情況另行考慮)。
2)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特殊情況的農村黨員因病(故)去世,根據家庭經濟情況,給予補助300-500元。機關臨時聘用人員病故可酌情給予補助。
3)農村在職的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包括曾任過上述職務的)因病(故)去世,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和任期年限,給予補助300—500元。
4)在職行政干部、企事業干部、職工因家庭經濟困難,一般在年終根據本人申請可補助300—500元,特殊情況另行考慮。
5)上述開支需報組織委員和黨群副書記同意后,由鎮長簽發。
5.差旅費支出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報銷,一般地區100元/天。特殊地區150元/天。特殊情況經鎮長批準,可酌情處理。
2)會議、學習、參觀、療養、聯系工作等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非特殊情況要先經批準后方可乘坐(一般來回只許乘坐一趟)。如因工作需要來回乘坐飛機的,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3)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可購硬席臥鋪票。
4)乘坐火車慢車和直快列車的(不購臥鋪票的)分別按慢車和直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60%計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50%計發;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的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分別按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硬席座位票價的30%計發。
5)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般艙位(統艙)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天按6)(1)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
(1)工作人員大市外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
(2)大市范圍內出差不分途中與住勤,每人每天補助10元。
(3)市境內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30元(工作人員病假、事假、曠工等未出勤時間,補貼作相應扣除)。駕駛員出差伙食補貼按每人每天5元標準報銷。
7)工作人員參加部門、系統舉辦的短期(三個月以內)培訓班(包括進修班、訓練班),培訓期間食宿在培訓單位或招待所的,伙食補助、差旅費補助標準減半發給。參加大中專、研究生班學習的學員,伙食費一律自理。
8)招商引資等其他差旅費開支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6.公務接待費支出管理
1)公務接待統一由黨群辦負責安排;
2)各辦公室遇有接待事務,事前應填寫《會議和來客接待就餐審批單》,報鎮長簽署同意后,由黨群辦統一安排。離開本鎮政府的接待事務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3)公務接待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陪客人數不得超過2人,視人數多少,每人每次可開支20—40元。
4)由于工作需要,經批準確實需在營業性餐廳安排就餐的,嚴格按批準標準接待,接待費開支必須及時結清,財務結報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不得列支。結報時,支付憑證必須附詳細菜單和審批單報銷。
5)各辦公室的接待費不準多頭列支,不得跨財務年度列支,不準轉嫁到下屬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
6)凡屬接待費開支報銷,除按規定履行有關手續外,財務審批小組定期對財務報銷進行討論同意并簽字。
7)將接待支出情況在機關內部進行不同形式的公布,以接受監督,
7.工程建設支出管理
XX建設資金的撥付:工程建設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程序操作辦理,建設資金的撥付遵照“按計劃、按程序、按進度、按預算”的原則辦理。
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項目,嚴格按招標文件和合同規定以及工程進度等撥款。
2)XX統計辦發現建設單位有違規建設,如擅自改變項目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超概算建設,未按規定辦理概算調整的,可以暫緩或停止撥付資金。
3)工程竣工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初驗后,施工企業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結算書以及其他資料。主管單位收到施工企業編制的竣工結算書后,應及時整理工程結算資料,并在7日內將施工企業編制的竣工結算書,造價10萬元以上的工程,報市級XX部門審查;10萬元以內的工程,由管理小組審查或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查確認,并將審查結果報市級XX部門備案。
4)工程竣工驗收超預算結算:因由不可預見等原因,已經按規定辦理工程增加或變動手續的,工程總額超出15%的由管理小組討論,報鎮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其中超過×萬元由管理小組提交鎮長辦公會議討論,然后報黨群擴大會議討論批準。
5)凡工程支出的票據,須由經辦人、主管領導簽署意見,XX統計辦根據合同和增減文書進行審核,然后由管理小
組牽頭人簽字,報鎮長簽發。
8.工資、福利、獎金及社保資金的提取
應及時準確發放工資,按規定發放獎金、提娶交納住房公積金等社保費。
(七)財產管理
財產管理必須按照“保證需要、節約使用,嚴格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所有財產由綜合辦、XX統計辦統一管理,一般情況綜合辦管物,XX統計辦管帳;為了切實保護鎮政府財產的完整,對各類固定資產,每年必須全面清理一次,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填寫《年度固定資產核對表》。
1.固定資產添置和保管
1)固定資產添置:必須嚴格按年初預算資金額度內執行。需要添置財產由所需單位列出清單,送綜合辦、XX統計辦審核,然后按級申報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
2)固定資產購置須按《政府采購制度》和鎮政府《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屬政府采購的資產,按采購程序,報市采購辦統一采購。不屬政府采購的商品,由綜合辦會同XX統計辦詢價采購。
3)公有財產只能在辦公室和公務活動中使用。領用時,領用單位負責人和領用人均需填寫財產使用卡,分別送黨政辦和XX統計辦備案。工作調動或工作崗位調整時須辦理移交手續。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損壞或損失,要酌情賠償損失。
4)車輛的使用與保管按《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執行。
2.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房屋出售處理
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房屋出售處理固定資產報廢、報損或房屋出售處理時由綜合辦牽頭,會同紀工委、XX統計辦以及使用單位等人員(包括邀請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核價,然后按級申報審批。×元以內由鎮長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經批準后,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單》,XX統計辦憑報廢、報損單辦理財務核銷。
3.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數量比較大的材料采購采用招標辦法購買,招標時,主管單位須會同紀工委、綜合辦、XX統計辦參加。投標企業須有2家以上。
2)低值易耗品由黨政辦和XX統計辦共同采購,一般日常辦公用品由黨政辦保管發放,特殊的配件隨買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辦理登記領用手續。
3)具體按《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八)票證管理
1.各種票據由各辦公室向XX統計辦領用。
2.各種票據均應按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一票—戶,一次一票。對繳款人每次繳款都必須開票,不得將幾個人的繳款額開在一起。
3.不準收款不開票,不準開票不收款,不準用“白條”或其他收據(非市級以上XX部門鑒制的收據)收款。
4.票據各種章戳要加蓋齊全,票據不準相互借用,票據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票證安全情況,做到防止丟失和損壞。
(九)鎮政府管理干部的離任審計
按《市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浙江省單位內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辦法》執行。
(十)對下屬機關、事業單位、管轄村、投資項目的審計
1.建立由紀工委副書記為組長,XX統計辦主任為副組長的審計小組,對單獨建帳單位和直屬單位進行年度審計。
2.XX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制度執行,違反規定要追究責任。任何個人和單位不準刁難XX工作人員。
3.具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浙江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執行。
(十一)其他
1.各村的工程建設資金補助根據各村的經濟狀況和工程大小給予適當補助,沒有預算的不予補助。
2.被征用村的土地征用費統一劃入鎮政府XX帳戶代管,退回代管資金時,由XX統計辦長、分管領導簽字、鎮長簽發。
3.機關干部因病或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借款的,應先向XX統計辦領取統一借據,經同意后方可辦理。借款額度在本人月工資額度內的,由XX統計辦長簽發,超過本人月工資的由鎮長簽發。因公臨時借款或重病住院的由XX統計辦長審核,鎮長簽發,公差結束或出院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結清。
4.鎮政府XX一律不準對企業、單位、個人借款作擔保。
5.鎮政府所屬各單位(包括各公司)獨立核算的,都必須按月向XX統計辦報送會計報表,及時反映資金收支情況。
(十二)監督檢查
1.XX統計辦每半年向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匯報XX收支執行情況,并根據日常工作情況結合上級和鎮政府對XX統計辦的工作要求進行一次自查,填寫《XX、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自查表》
2.為了加強對鎮政府XX收支的管理,黨群辦紀檢負責組織成立由黨群辦書記、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紀工委書記、政協領導等組成的XX監督領導小組,每半年或一年對鎮政府XX收支情況、XX、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增強鎮政府XX收支透明度,實行XX財務公開,并隨時接受監督。填寫《XX、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監督檢查表》
五.附錄及相關政策依據和文件
(一)附錄
附錄1《有關補貼、非醫保工作人員的醫藥費報銷規定》
附錄2《關于臨時工工資補貼等有關規定》
附錄3《關于通訊費報銷和職務補貼的有關規定》
&
nbsp;(二)相關制度
1.《采購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三)有關政策、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3.《市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
4.《浙江省單位內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辦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6.《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
7.《浙江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
8.《關于明確~年鎮政府XX管理體制的通知》
六.標單、記錄
1.《年度XX收入、可用資金預測說明》
2.《預算草案》
3.《抄告單》
4.《報表》
5.《報表》
6.《資金使用審批表》
7.《會議和來客接待就餐審批單》
8.《年度固定資產核對表》
9.《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單》
10.《XX、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自查表》
11.《XX、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監督檢查表》
附錄1
有關補貼、非醫保工作人員的醫藥費報銷規定
一、有關補貼規定
(一)值班補貼每人每月120元,節日值班(24小時)每人每天補助80元。
(二)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就餐補貼,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二、非醫保工作人員的醫藥費報銷規定
(一)工辦人員沒有享受醫保的,門診醫藥費報銷按原公費醫療管理辦法執行,大病醫療按市社保局有關規定報銷。
(二)鎮政府計生人員、退休人員、社區退休人員按原公費標準預發總額的50%發給。個人年度醫藥費額度在1000元以內的不予報銷,超過1000元憑收據和處方交XX統計辦,XX統計辦委托市醫保辦審核。超過部分按工齡報,工齡在XX年以下的(含XX年)報6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含20年)報70%,21年以上的報80%。退休人員超出1000元的,XX年以下的(含XX年)報5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含20年)報60%,21年以上報70%。
(三)上述人員一律在市醫保辦定點醫院醫療,需住院(除工辦人員外)的須先報鎮長批準后方可住院,然后按規定報銷住院費。
財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政局文書電子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化,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更好地為財政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xx省檔案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財政工作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局的電子檔案指本機關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軟盤、其他實物等不同形式的歷史檔案,均應由本局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任何承辦部門或個人均不得分散保存檔案。
第三條 本局設立檔案室和檔案員,檔案室直接歸口局辦公室管理,業務上受縣檔案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各局、股室實行主要負責人負責制,確定一名兼職檔案員,履行本部門的檔案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的職責。
第五條 局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
1、統一管理本局全部檔案,負責檔案的接收整理、簽訂、保管統計等工作。
2、辦理檔案的借閱,積極提供檔案的利用工作。
3、做好對已超過保管期限檔案的簽訂、銷毀工作和向檔案館移交檔案工作;
4、指導和督促各局、股室搞好文件材料立卷歸檔工作。
5、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章 歸檔與不歸檔文件的范圍
第六條 應該歸檔的文件包括:
1、上級財政部門頒發的有關財政工作的編號的正式文件及重要函件;
2、省、市、縣級黨、政府發布的需本局貫徹執行的文件。
3、上級財政部門召開的與本局工作有關的重要會議及領導重要講話、批示等文件材料。
4、本局發出的各種編號的正式文件及重要的不編號的函件以及本局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各種統計年報、資料、刊物等。
5、本局關于機構設置、成立以及人員調整的規定和啟用印章的文件材料;
6、在本局召開的`財政工作會議上,上級、本局領導的講話、報告及會議其他正式文件資料;
7、本局召開的黨組、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紀要及事記;
8、本局關于人員編制、干部任免、調配、獎懲、職務聘任、勞資、離退休、干部名冊、干部統計年報等文件;
9、本局財產、物資、設備、建房、基建圖紙等文件;
10、本局文書檔案、保密、保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各項制度,會議檔案等資料;
11、本局在開展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聲像照片、實物等資料;
12、本局及有關股室向縣、縣政府以及上級財政部門匯報工作的材料;其他具有歷史查考和作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條 無需歸檔的文件資料包括:
1、上級機關頒發的與本局工作關系不的普發性文件,越級和非隸屬機關抄送的一般的不需本局辦理的文件;
2、本局重份文件,無查考利用價值的純事務性文件,臨時性文件;
3、本局內部之間相互抄送的文件;參加非主管部門召開的一般性會議帶回的不需要長期查考的文件。
第八條 凡屬不歸檔的文件材料,各局、股室根據文件的重要程度,自行保管或定期銷毀。
第三章 文件的立卷和歸檔
第九條 各局、股室兼職檔案員承辦工作形成的各種文件,在辦理完畢后應及時全部整理、立卷、交檔案室歸檔,移交時交接雙方根據移交目錄進行清理、簽字。移交檢查發現不完整時,檔案管理員可拒絕接收。
第十條 立卷人員應在每年年度開始前,根據本部門的工作任務,擬定案卷類目,設置平時立卷夾,對應歸檔的文件,按內目條款進行收集立卷。立卷的文件要在收發簿上注銷,以便檢查文件歸檔情況。
第十一條 文書立卷應依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價值,使組成的案卷能真實映各項工作的歷舒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條 電子聲像歸檔時,應用文字標出電子聲像形成的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第十三條 歸檔時間:文書檔案在第二年的六月底前立好卷并歸檔;會計檔案由有關股室保存一年后,向檔案室移交歸檔;其它檔案和基建檔案應在單項工作和基建決算后即歸檔。本局干部參加學習、會議帶回的文字材料屬歸檔范圍的,應及時交局辦公室統一歸檔。
第十四條 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價值的不同分為短期或永久兩類。短期指保管期限15年。從第16年起可銷毀。
應永久性保管的檔案包括:
1、上級機關頒發的屬于本局主管業務并要執行的決議、決定、批示、命令條例、規定等;
2、本局黨組會議和行政領導會議的文件材料;
3、本局召開的工作會議、專業會議的會議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紀要、重要的簡報等;
4、本局機關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下級機關的請示與本局機關的批復;
5、本局機關編制的財政預算計劃、決算資料;
6、本局機關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7、本局機關所屬土地、建筑物圖紙資料。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文件資料保管期為15年。
第四章 檔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五條 檔案室接收的檔案要及時進行檢查、分類、編號、入庫保管,并編制檢索工具,儲存至電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六條 為確保檔案的安全,檔案室應設置必要的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塵等設施和采取一定的措施。
第十七條 檔案室應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銷毀等情況進行詳細統計。
第十八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審批權限和手續進行:
1、凡確屬工作需要,經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后,可以借閱檔案,借閱后應本著誰借閱誰歸還的原則及時歸還,文件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天,過期應辦理續借手續;借還時要詳細登記簽字。
2、借閱密級檔案文件時,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能查閱,而且應在指定日期內歸還;
3、外單位因確需要借閱檔案時,須持單位介紹信,經局長、分管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借閱。
4、本局檔案原則上不得帶出檔案查閱室、外借和復制。若遇特殊情況需經局長、分管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派專人跟蹤監督,方可借出和復制,并及時歸還。
5、借閱檔案者應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損壞,遺失泄密、涂改、拆散和轉借,如出現上述問題,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酌情給予行政處分,賠償和罰款處理。
第五章 檔案的保密和保衛
第十九條 檔案室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法》、《檔案法》,對機關文件材料做到“四不四及時”,即不積壓、不錯漏、不遺失、不泄密,要及時登記、及時傳閱、及時催(承)辦、及時歸檔。
第二十條 檔案室工作人員不許帶檔案文件到公共場所或探親友,不在家屬、親友、熟人面前談涉及國家機關的秘密問題,不在私人通信、電話中涉及秘密。
第二十一條 檔案室的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交他人,每天上下班時應對檔案庫房閱檔室的門窗、箱柜、電器設備進行檢查,發現損毀、丟失、泄密等問題要及時報告處理,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 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室隨意翻閱,不準在檔案室周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第六章 檔案的銷毀和移交
第二十三條 除永久性保管的檔案外,短期保管檔案到保管期后,需要銷毀時,應寫出銷毀檔案報告,說明擬銷毀檔案的理由,經檔案負責人和局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局長批準后方可銷毀。
第二十四條 銷毀檔案,應編寫出《銷毀檔案目錄》或在原《案卷目錄》上予以注銷,銷毀時應指定兩人負責監銷,防止檔案遺失和泄密,監銷人員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二十五條 應移交縣檔案館的檔案,移交時要將案卷目錄,卷內文件目錄,全宗介紹和有關檢索工具一并移交。
第二十六條 檔案工作人員調動時,應做好離職前的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辦公室修訂。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政管理制度10
1、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2、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規范專項資金審批程序。
3、對管控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
4、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5、工資及加班補助發放嚴格遵守相關要求;辦公耗材、巡查車輛維修、油費等費用要本著節約、高效原則使用。
6、在資金的.使用上,要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兩違專項資金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并達到預期目的。
7、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財政、紀檢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加強日常動態化監管。
財政管理制度11
同志們:
按照國務院的總體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自09年12月正式啟動后,陸續已有兩批共25家單位納入改革范圍。這25家單位與財政部門、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改革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明顯的效果,一是保證了各種資金的專款專用,避免了過去資金撥在單位而出現的拆東墻補西墻的擠占現象。二是促進了理財觀念的轉變,預算單位增強了財務管理的計劃性、前瞻性,提高了預算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執行性。三是提高了預算執行的透明度,強化了對財政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監控,能夠及時發現并查處資金使用中違規或不規范操作的問題。隨著國庫集中支付范圍的進一步擴大,這些成效將更加明顯。為了深入推進我市市本級單位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進一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面,市政府決定按照“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的思路,除教育、衛生系統暫緩推進,其余單位都將納入改革范圍,并對前兩批試點單位試行公務卡改革。我們今天召開這個會議,目的就是讓我們所有的單位掌握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及公務卡改革的重大意義與實質內容,統一思想,達成共識,形成合力,把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引向深入。下面,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
充分認識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擴面的重要意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對從預算分配到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清算,直至資金到達商品和勞務供應者賬戶全過程的監控制度。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是建立健全“三位一體”的公共財政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省政府更是將這項改革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列入了20xx—20xx年懲防體系建設目標,要求我們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預算單位覆蓋完成率不低于50%;啟動公務卡改革并實現10%以上完成率,并簽訂改革目標責任書,直接對地方政府進行考核。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擴面工作及公務卡改革的重要意義。
(一)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國庫管理制度貫穿于公共財政管理全過程,不僅可以通過監督財政資金流入和流出各個公共機構的各個環節來控制預算執行過程,而且可以為預算編制和制定各項財政政策提供準確依據。因此,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預算執行的.根本性制度,也是建立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編制和加強財政監督的重要保證。
(二)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是提高財政財務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程度的有效手段。國庫管理制度要求財政收入的收繳方式和財政支出的去向及支付方式必須建立在法制的基礎上,合理界定征收機關、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人民銀行國庫及代理銀行的職責范圍,實行科學規范管理。實行國庫集中制度,財政部門內部實行預算編制、執行、監督三分離,使預算執行更加規范透明;預算單位必須加強財務管理,科學、準確、細致地編制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并按規范程序收繳和使用財政資金。
(三)實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是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益、降低財政籌資成本的可靠保證。按照現行的國庫支付制度,各單位資金到位與實際使用存在長短不等的時間差,使大量資金分散閑置在各單位賬戶上,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決財政資金多環節撥付和多頭存放的問題,既可減少資金在途時間,加快資金支付的效率和速度,降低資金劃撥支付成本,也可避免專項資金被層層截留、挪用,有利于發揮財政資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財政管理制度12
一、責任單位
雁峰區財政局農業股
二、責任人
農業股實行股長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股長主持科內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
三、權利行使依據
《〈湖南省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湘財農〔20xx〕22號)
四、資金管理
參與編制區級農業部門預算草案,根據相關財務規定,對所屬預算單位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建議,審核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五、項目申報和管理
積極向上爭取支農專項資金,保證項目資金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將進一步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經濟投入的機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重點做好財政支農項目的選項、編制、儲備和申報工作,按照財政標準文本,積極上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扶持。
項目完工后,區財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核實,并就項目的實施進度和績效情況進行總結,對重點項目還應附報送財政農業專項重點項目實施績效情況表。區財政局于每年的4月份組織對上一年度的`項目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抽檢驗收和評價。檢查驗收和績效評價的內容包括:資金到位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效益情況等。
六、責任追究。參照以下條例處理:
一、執法股室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違反規定辦理財政收支預算審核、批復或者調整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金撥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各類賬戶的開設、變更或撤銷的;
(四)違反規定征收基金、罰款或收費的;
(五)違反規定辦理預算收入退庫的;
(六)違反規定辦理減、免稅費的;
(七)違反規定辦理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的;
(八)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的;
(九)違反規定參與或干預政府采購中的商業活動的;
(十)違反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
(十一)違反規定發放罰沒票據或者收費票據的;
(十二)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裁決的;
(十三)違反規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
(十四)沒有法定依據委托有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五)指派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六)違反規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
(十七)違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復議被糾正或行政訴訟敗訴的;
(十八)違反規定實施或不予行政許可的;
(十九)違反規定實施財政監督檢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應當追究的行為。
二、追究行政過錯責任,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一)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進行批評教育;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四)扣發全部或部分目標管理獎;
(五)調離執法崗位或停職離崗培訓;
(六)責令辭職或辭退;
(七)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八)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在追究上述過錯責任的同時,應對錯誤的行政行為進行糾正。
財政管理制度13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的要求,實現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責任化,依法依規推動項目建設,創新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方式,防范廉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農業財政項目資金聚焦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五個示范行動”,推進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化。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充分發揮投資關鍵作用深入推進項目工作的意見》(皖政〔20xx〕56號)、《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皖政辦〔20xx〕29號)、《安徽省農業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規程》(財農〔20xx〕866號)和《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林業廳 安徽省水利廳 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財農〔20xx〕556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除有明確規定外,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補助市縣資金,屬于普惠類的,采用“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將資金切塊下達到市或縣(市、區),由市、縣按照項目實施指南,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因素分配法)實施指南(模板)見附件1;屬于特惠類的,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由省級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申報,資金由省級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公開競爭立項法)申報指南(模板)見附件2。
第三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實行“四制”管理,即對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對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審批制(公開競爭立項法),對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對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特點,確定項目“四制”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
第四條 項目資金投向圍繞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等示范行動,每個項目聚焦2至3個重點扶持內容或支持方向,根據項目實施內容、主體、地點分別確定項目名錄。
第五條 項目實施主體除少數需要基層公益性主體實施外,聚焦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的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龍頭企業“甲級隊”、示范農民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
第六條 項目實施地點聚焦示范基地,優先扶持美好鄉村示范村、現代農業示范區、糧食綠色增產模式攻關以及茶葉、蔬菜、蠶桑、畜牧、水產等生產示范基地,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示范區等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優先扶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示范鄉鎮、示范村等品牌流通示范基地,優先扶持休閑農業示范基地等。
三、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審批制)
第七條 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實行備案制,由省級發布項目實施指南;采用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實行審批制,由省級發布項目申報指南。
第八條 省對采用“因素分配法”安排的項目資金,要依據不同項目合理選擇分配因素,既要選擇如農業人口、耕地面積、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產量等地方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因素,以統計部門公布的或具有權威性的數據為主要依據;也要引入如資金使用績效等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以會計師事務所考評報告、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等規范性材料為主要依據。要科學合理安排分配因素的權重,原則上,地方經濟發展的因素權重不低于70%,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權重不高于30%;也可因項目情況適當調整權重因素的比例。
第九條 市或縣級對省級以因素法切塊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應根據省級發布的項目實施指南,除有明確規定外,按照公開競爭立項方式,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市分配到縣資金時要體現對金寨、岳西、泗縣等重點扶貧縣的傾斜。
第十條 由市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分配安排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書合訂文本等一起報省農委備案。由縣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先將分配安排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書等報市,再由市級統一匯總報省農委備案。報省農委備案的項目須分別報財務處和項目行業處室(單位)。
第十一條 省級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省農委會同省財政廳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項目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省級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一般按照項目申報前公布、項目申報后初步篩選、第三方專家差額評審、現場考察復核、項目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分別提出審查意見和審批建議、委主任辦公會議審定等程序,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
第十二條 省級建立第三方專家庫獨立評審機制。省農委按行業建立農業財政項目省級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評審前,從專家庫隨機抽取若干專家,并與專家簽訂誠信協議后開展評審;評審中,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人員不得作為專家參與評審,不得違規行政干預項目的評審;評審后,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安排企業的項目取2家以上實施單位,行業處室(單位)會同相關處室組織人員現場考察復核,提出意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集體討論,行業處室(單位)提出行業審查意見,主管處室提出主導審批建議,經法規處合法性審查和財務處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審核,提交委主任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定。
第十三條 市、縣采取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按照財農〔20xx〕556號規定的具體操作程序確定項目實施單位。
四、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
第十四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執行結果實行績效評價管理。省級編制項目實施指南時,要同步編制績效目標,制定績效評價指標,細化、量化項目資金使用預期目標以及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
第十五條 省級負責制定規范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負責組織項目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市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指導全市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縣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
第十六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使用結束后,采取全面考評和分類隨機抽查的方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對照績效目標、評價指標開展績效考評。
第十七條 各級農業部門的項目績效評價要與財政部門項目績效評價有效銜接,充分利用財政部門的評價結果。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項目安排、資金分配掛鉤。
第十八條 各級農業部門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項目管理機制,改進項目管理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
第十九條 對重大項目或社會普遍關注的農業財政項目實行審計監督,做到審計監督常態化。審計主要包括項目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報告作為項目檢查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省級農業財政資金具體審計項目由省農委確定,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對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以定點抽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對省級采用公開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資金,按項目總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對直接分配到省直單位的項目資金,實行全部審計。
六、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安排、實施指南、競爭立項過程等,各級農業部門須通過門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二條 省農委財務處負責組織、協調農業財政項目預算安排、申報、資金撥付和監管、績效評價及信息公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對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負主體責任。市、縣農業部門對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使用和實施負主體責任。
第二十三條 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農業部財政專項和農業基本建設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財政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規范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整合財力資源,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和民主理財,逐步建立更加科學規范的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機制,保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公平安全,有效運行,提高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本辦法的財政專項資金主要指:上級以及地方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包括改革安置專項資金、“新網工程”專項資金、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專業合作社專項資金等),上級社安排的專項資金按上級社專項資金相關規定使用執行。
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要克服重資金、輕管理,重使用、輕效益的思想,不要只管要錢,不注重管理,只顧花錢,不考慮效益。
三、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權限和要求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所有使用財政專項資金,都要公示,做到公開透明,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四、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要經過充分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明確使用目標,預期效益,組織實施計劃和科學合理的預算。
五、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建設項目,必須按《招標法》規定,公開招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單位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實行政府采購,增加透明度,接受群眾的監督。
六、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要按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加強會計核算,正確反映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七、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必須嚴格遵守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并做到“十個不準”:
(一)不準用財政專項資金發放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貼;
(二)不準用財政專項資金支付業務招待費;
(三)不準把財政專項資金作為盈利分配;
(四)不準用財政專項資金外出旅游和考察;
(五)不準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給未經檢查驗收的`項目;
(六)不準弄虛作假編制項目,騙取財政專項資金;
(七)不準擅自改變項目實施內容、專項資金的用途;
(八)不準截留、挪用、侵占財政專項資金;
(九)不準貪臟、私分財政專項資金和賄賂、索取好處;
(十)不準利用職權為個人、親屬和不合規定的單位徇私安排財政專項資金。
八、加強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監督檢查,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供銷合作社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
九、加大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責任追究力度。以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主體,履行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責任,一旦發生問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財政管理制度15
1、嚴格執行貨幣資金業務審批制度,重大資金支出實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請、支付審批、支付復核、支付辦理的操作流程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3、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4、現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5、銀行結算賬戶的開設、使用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央行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 6、支付結算符合《支付結算辦法》。
【財政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財政管理制度02-02
財政局檔案管理制度10-06
財政資金支付管理制度11-21
財政部門檔案管理制度10-04
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07-08
財政學科財政學論文09-17
鄉鎮財政稅鄉鎮財政論文11-02
財政專業就業前景09-17
財政補貼計劃08-09
WTO對財政工作及財政法制建設的要求論文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