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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4 13:41:58 好文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廢棄處置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并報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

  二、健全單位內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和廢棄處置制度,建立有條件接觸危險化學品人員的.登記臺賬。

  三、危險化學品單位從業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不宜超過60周歲,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且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并經有關業務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四、規范使用公安機關統一格式的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和流向信息,相關臺賬資料至少保存一年。

  五、制定完善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每年至少演練

  一次。發生劇毒化學品丟失、被盜(搶)或誤售、誤用、流散、泄漏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并同時報告安監、環保、質監等有關部門。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2

  一、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每周對治安防范設施進行一次自查,及時發現和整改治安隱患,并如實記錄,形成臺賬。

  二、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實行24小時專人值守,對所有進入庫區和開啟儲存設施的人員進行檢查,嚴格登記,并每兩小時進行一次巡查。

  三、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如實記錄品名、流向、儲量和用途,每天核對出入庫情況。

  四、對危險物品儲存、使用場所以及值守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逐日進行檢(巡)查,認真填寫《安全日巡(檢)查記錄簿》,并由單位值班領導簽字保存備查。

  五、對報警、監控設施運行情況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報修,確保正常運行,并認真填寫《報警監控日檢查記錄》,留存備查。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3

  一、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對手續不齊全及包裝破損、變形、變質或者有其他明顯安全隱患的,嚴禁出入庫。

  二、危險化學品收存和發放時,兩名保管人員必須同時到場,隨時進行登記,并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對當日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情況進行盤查。

  三、出入庫時,交接雙方應如實核對記錄出入庫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和流向信息,建立流向登記臺賬,交接雙方各人分別共同簽字。

  四、危險化學品入庫后,保管人員應核對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與賬目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五、余料及廢物應當日及時退庫,不得隨意放置,不得將危險化學品私自存放或帶出廠外。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4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儲存設施的具體要求如下: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劇毒品倉庫的窗戶應加設鐵護欄,并應安裝機械通風排毒設備。

  (2)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

  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設施應定期檢測。

  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設有符合GB190-19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規定的標志。同一區域儲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品的性能設置標志。

  (4)禁忌物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5)必須采暖的庫房,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3m。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機械采暖。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6)儲存有火災、爆炸性質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m。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7)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最大允許占地面積要符合GBJ16-19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庫房相互之間及庫房與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3.1條和4.3.4條的規定;庫房與鐵道、道路之間的防火間距要符合第4.8.3條的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8)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于沖洗的非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采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9)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存儲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并按該條文規定的要求,處理發現的安全問題和安全評價報告。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5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使用,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危險化學藥品,加強安全教育,實行領用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及時做好領用記錄。

  2、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不得混放。要存放在專用柜內,有存放專用柜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

  3、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對字跡不清的標簽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簽的藥品不準使用,并要進行妥善處理。

  4、藥劑容器都要有標簽,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

  5、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6、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

  7、儲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應避光、防火和防電等,實驗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確定合理的儲存量,不許過量且包裝容器應密封性好。易燃易爆試劑應貯于鐵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頂部都有通風口。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于潮濕的地方儲存。

  8、危險物品的采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它危險物品,要單獨專柜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物品的藥品柜應堅固、保險,要健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

  9、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妥善處理。

  10、嚴禁外借藥品,特殊需要借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準簽字。

  11、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必須分開,每種試劑用一件器皿,不得混用。

  12、使用有機溶劑和揮發性強的試劑的操作應在通風良好的地方或在通風櫥內進行。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有機溶劑。

  13、凡使用強酸強堿等化學試劑時,應按規定要求操作和貯存。

  14、凡屬于國家管制的化學藥品,必須按國家的購買、使用規定加強管理,嚴格控制購買和使用的數量,實行領用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建有單獨記錄簿,數據準確,定期盤點,嚴防藥品流失。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6

  為加強對醫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

  三、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四、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險化學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醫院辦公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五、建立危險化學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六、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

  七、危險化學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九、醫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部門和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和科室對危化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完善醫院、人保科、業務管理部門、使用科室四種安全檢查工作制度。人保科、醫教科、藥械科對相應使用危化品科室進行督導、監管工作,對于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對檢查情況并作出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分析醫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

  十、危險化學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支庫存賬目”。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一次,實行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當次沒用完的及時退回庫房保管的辦法,確保安全使用。

  十一、危險化學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十二、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醫院將視情節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給予處罰。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7

  加油站屬于經營儲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液體的易燃易爆場所。為了確保加油站的安全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1、有關消防要求管理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符合GB50016-20xx中4.2的要求。

  站內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屬于罐裝(散裝)露天埋地設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級要求略。主要應注意與周邊環境的安全間距及相互影響等客觀因素。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檢查檢修,防止易燃易爆場所的易燃液體的泄漏、爆炸極限的.形成等。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為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人為的火災爆炸事故。

  2 、庫房內部管理

  桶裝汽油、煤油、柴油以及機油等等低、中、高閃點液體以及可燃液體等應儲存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內。儲藏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庫房,應冬暖夏涼、干燥、易于通風、密封和避光。

  根據各類商品的不同性質、庫房條件、滅火方法等進行嚴格的分區分類,分庫存放。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火源、熱源、電源,無產生火花的條件。 除按規定分類貯存外,還應專庫儲藏。

  3 環境衛生條件管理

  庫房周圍應無雜草和易燃物。 庫房內經常打掃,地面無漏撒商品,保持地面與貨垛清潔衛生。

  4 溫濕度條件管理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一般溫度控制在25℃以下;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 ≤75%。庫房內設溫濕度表(重點庫可設自記溫濕度計),按規定時間觀測和記錄。

  根據商品的不同性質,采取密封、通風和庫內吸潮相結合的溫濕度管理辦法,嚴格控制并保持庫房內的溫濕度。

  5入庫驗收管理

  入庫商品必須符合產品標準,并附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進口產品還應有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以及其他說明;保管方應驗收商品的生產工廠、生產日期(批號)、內外標志、容器、內外包裝、襯墊等,驗后作出驗收記錄;驗收應在庫房外安全地點或驗收室進行;每種商品拆箱驗收2~5箱(免檢商品除外),發現問題,擴大驗收比例。驗后將商品包裝復原,并做標記;驗收商品質量(感官);凡外標志不全,包裝不符合規定的不得簽收入庫或暫存觀察室。如包裝破漏需整好后再行入庫。驗收完畢,合格的做好入庫單及驗收記錄,并轉存貨方。

  6安全檢查和質量檢查管理

  每天對庫房內外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貨垛牢固程度和異常現象等;根據商品性質,定期進行以感官為主的在庫質量檢查,每種商品抽查1~2件,主要檢查商品自身變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裝和襯墊等在儲藏期間的變化。

  7 安全操作

  作業人員應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各項操作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現場應遠離熱源與火源‘操作易燃液體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釘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滾動。出入庫汽車要戴好防護罩,排氣管不得直接對準庫房門;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庫房內不準分、改裝,開箱、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8

  第三十七條 購買危險化學品進行分裝、充裝或者加入非危險化學品的溶劑進行稀釋,然后銷售的,依照本辦法執行。

  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并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經營地點所在地發證機關申請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所稱儲存設施,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確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設施。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在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申請經營許可證。

  本辦法施行前取得經營許可證的非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當先依法登記為企業,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印制。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20xx年x10月8日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9

  為了積極應對課堂化學品可能對師生傷害事件的發生,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特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科學實驗經常接觸到各種化學試劑,在操作過程中常伴有各種氣體、蒸氣、煙霧和粉塵等生成。這些化學試劑和反應生成物有不少是可燃的、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實驗儀器很多是玻璃制成的,實驗過程中又經常使用燈火或其它熱源加熱,容易發生如失火、爆炸、觸電、割傷、燒傷和中毒等事故。為確保科學實驗室的安全,現將它們發生的主要原因、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第一條幾種傷害發生的原因、預防措施及處理方法。

  (一)防火

  發生原因:

  1、點燃的酒精燈碰翻或酒精噴燈使用不當。

  2、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氫氣、乙炔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

  3、能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由于接觸空氣或長時間氧化作用而燃燒。

  4、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5、電路故障

  預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4、使用酒精噴燈前應先檢查盛酒精的筒有無酒精外漏,酒精蒸氣出口處有無局部阻塞。

  5、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沖去。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及時在露天燒去。不得把燃著的或帶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廢物箱內。

  6、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7、實驗室內經常備有砂桶、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9、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酒精燈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處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器,防止火勢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可躺在地上打滾,使火焰不致向上燒著頭部,同時也可使火熄滅。

  3、撲滅化學藥品、試劑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項:

  (1)比水輕的有機溶劑(如苯、石油烴類、醚等)著火,切勿用水撲救,對于這些物質的燃燒用細砂覆蓋或用泡沫滅火器撲滅。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機溶劑(如二硫化碳)著火,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3)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化學藥品著火,如金屬鉀、鈉、鎂、鋁粉、電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鋇等切勿用水撲救。這些物質小范圍的燃燒可用細砂覆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若燃燒范圍較大時,應用干粉滅火機撲救。

  (4)如果在燒杯、蒸發皿或其它容器中著火時,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屬板甚至木板覆蓋,通常即可使火熄滅。

  (二)防爆炸

  發生原因:

  1、點燃未經檢驗純度的氫氣、乙烯、乙炔等氣體,或在檢驗純度時疏忽而引起爆炸。

  2、儀器裝置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3、某些固體試劑混和后研磨發生劇烈化學反應,如誤把紅磷和氯酸鉀混和后進行研磨。

  4、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5、在密閉容器里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6、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預防措施:

  1、在點燃氫氣、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氣體前,必須檢驗它的純度。這些氣體的發生器應遠離燈火。

  2、固體試劑應分別研磨。

  3、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閉。使用氣體時,應嚴防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4、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5、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則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6、長期靜置或加熱的銀氨絡鹽溶液是一種強爆炸性物質(存在AgN3疊氮化銀),因此不長期放置銀氨溶液。加熱或混和這種溶液時,必須十分小心。萬一發生爆炸,如伴有失火,則按照(一)所述方法處理。如有人身傷害應送醫院治療。遇到大量出血,應先止血。

  (三)防中毒

  發生原因:

  1、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2、對有些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理不當。如黃血鹽本身無毒性,但若與酸作用,就會分解出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3、制備有毒氣體的裝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預防措施:

  1、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藥品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氣體吸收劑來防止有毒氣體污染空氣,如氯氣可以通過氫氧化鈉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廢物、廢液要倒在專設的廢液桶里,由實驗員經過消毒處理后再酌情處理。

  5、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實驗器具貯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6、手上如沾到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洗手。

  7、皮膚上有破傷,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8、處理液溴、氯化氫、氯氣、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類等藥品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必要時,可戴防護目鏡和橡皮手套。

  9、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即使在冬季,也適時通風。

  萬一發生中毒,一般的急救方法如下:

  1、吸入氯氣、溴蒸氣、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時,會引起頭暈、乏力、呼吸弛緩等感覺,應該立即離開實驗室,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對吸入氯氣、溴蒸氣的,可嗅聞由等體積酒精和10%氨水的混和液的蒸氣來解毒。

  2、誤吞毒物,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給中毒者先服催吐劑,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給以面粉和水、雞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緩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對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內服,以促使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3、有毒物質落在皮膚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紗布擦掉,除白磷燒傷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沖洗。如果皮膚已有破傷或毒物落入眼睛內,經水沖洗后,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四)防觸電

  實驗室內觸電的發生可能由于儀器外殼漏電、操作不當或對某些電器裝置沒有事先采取安全措施。為了預防觸電,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實驗室內一切電氣裝置都裝著三相插頭、插座、開關,電線全部是暗線。

  2、電器設備的外殼如有破損都及時修復。

  3、不用潮濕的手接觸電器設備。

  萬一發生觸電事故,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如果不能切斷電源時,要用木棍挑開電線或戴上絕緣橡皮手套等,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把觸電者迅速轉移到適當的地方,解開衣服,使其全身舒展。必要時,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五)防燒傷和割傷

  燒傷是由灼熱的液體、固體、氣體、化學物質或電熱等引起的損傷。為了預防燒傷,實驗時嚴防過熱的物體與身體任何部分接觸。

  燒傷的傷勢一般是按燒傷深度不同分為三度,燒傷的急救辦法應根據各度傷勢分別處理。

  一度燒傷:只損傷表皮,皮膚呈紅斑,微痛,微腫,無水泡,感覺過敏。如被化學藥品燒傷,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除去殘留在創面上的化學物質,并用冷水浸沐傷處,以減輕疼痛,最后用1∶1000“新潔而滅”消毒,保護創面不受感染。

  二度燒傷:損傷表皮及真皮層,皮膚起水泡,疼痛,水腫明顯。創面如污染嚴重,先用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再以1∶1000“新潔而滅”消毒,不要挑破水泡,用消毒紗布輕輕包扎好,請醫生治療。

  三度燒傷:損傷皮膚全層、皮下組織、肌肉、骨骼,創面呈灰白色或焦黃色,無水泡,不痛,感覺消失。在送醫院前,主要防止感染和休克,可用消毒紗布輕輕包扎好,給傷者保暖,必要時注射*以止痛。

  割傷是由于使用玻璃儀器、銳器等不當造成的。預防割傷要求注意以下幾點:

  1、折斷較粗的玻璃管時必須用布包好后再用力。玻璃管或棒的兩端都燒熔或磨鈍使之圓滑。

  2、玻璃管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內時,要握住距橡皮管或橡皮塞的近端,邊旋轉邊插入,為了易于插入,玻璃管用水潤濕一下。

  3、裝置或拆卸儀器時,要防止儀器損壞而引起割傷。使用玻璃儀器前要檢查,防止有暗損的儀器割傷手指。使用銳器如小刀、等工具都要求小心操作。

  一般傷害的救護措施是:

  1、割傷:如有玻璃碎屑混入傷口的,能自行取出的.,必須立即取出,無碎玻屑的,可在傷口上搽紅藥水或龍膽紫藥水,再用紗布包扎。

  2、燙傷:傷口上搽燙傷藥膏,注意不要把燙傷引起的水泡弄破,也不要用凡士林或油脂涂傷口。

  3、被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4、被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沖洗。

  5、被液溴腐蝕:立即用苯或甘油洗滌傷處,再用水沖洗。

  6、被磷灼傷:用硝酸銀溶液或硫酸銅溶液或高錳酸鉀溶液洗傷處,再行包扎。切勿用水沖洗。

  7、被石炭酸腐蝕: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酒精(10%)和1體積三氯化鐵(1N)的混和液沖洗。

  實驗室里備有救護藥箱,在實驗室的固定處放置。箱內貯放下列用品:

  1、消毒紗布、消毒繃帶、消毒藥棉、膠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

  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鉀的酒精溶液)、紅汞水(2%)或龍膽紫藥水(供外傷用)。注意:紅汞與碘酒不能合用。

  3、治燙傷的軟膏、消炎粉、甘油、醫用酒精、凡士林等。

  4、硼酸(2%的水溶液)。

  5、醋酸(2%的水溶液)。

  6、碳酸鈉或碳酸氫鈉(3%的水溶液)。

  7、過氧化氫(雙氧水,3%的水溶液)

  8、硫酸銅(5%)溶液或硝酸銀(1%)溶液。

  9、高錳酸鉀晶體,用時溶于水制成溶液。

  第二條成立龍頭小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z

  副組長:副校長zz

  組員:z

  第三條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學校各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進行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準確報告市教育局有關部門。學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最高指揮機構。

  2、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學校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

  3、在本學校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有危及學校和人員險情時,及時溝通情況并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市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結果及處理意見。

  第四條學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學校行政辦公室和教導處處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情況收集和報告工作、承辦具體處置事宜。

  2、負責檢查和監督應急救援物資、設備人員準備情況,指導、監督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3、牽頭負責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協助市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勘察、取證工作。

  第五條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程序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目擊者或當事人立即向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報告情況,工作組立即向市教育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按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流程圖示進行處置。

  3、突發事件報告應急救援流程圖

  突發事件(目擊者、當事者)

  120 ←本單位應急救援

  人員工作小組→教育局應急救援

  領導小組

  控制事態

  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傷員送往醫院車輛物資保證

  調查了解事件及死傷人員情況

  事故簡況

  事故善后工作←事故發生單位救援工作組→事故調查

  市教育局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第六條突發事件現場的保護及具體措施

  1、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和工作組相關工作人員力爭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組織救援。

  2、事件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現場,搶救傷員、財產、疏散(導)人員。

  3、詳細記錄案情,繪制事件現場圖,進行現場拍照。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等。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發放、儲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發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登記。

  3、危險化學品日常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等法規、制度和標準。

  4、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有關規定。

  5、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必須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易燃易爆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及有關規定。

  6、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執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并實施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

  7、危險化學品的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操作工、倉管員、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資格證方可上崗從事操作。

  8、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9、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運輸裝卸、出入庫、儲存、采購銷售及報廢處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二、儲存和使用

  1、使用部們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實際的需要,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

  2、儲存的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并有標示物料名稱的'標識。未經檢驗合格的化學品,不得進入系統。

  3、根據危險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報警、降溫、防潮、避雷、監測、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產防護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加強設備和包裝物監控管理,杜絕化學危險品的跑、冒、滴、漏。

  5、儲存場所應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淋浴、更換工作服。不得在生產、使用、儲存有毒物品的場所進食。

  7、使用瓶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8、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輸送液體作業。使用機械泵輸送時,應控制流速,以減少靜電的產生。

  10、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場所,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11、容易發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置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設施。

  12、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防止泄漏;輸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靜電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誤操作和嚴禁野蠻作業。

  13、所有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嚴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將金屬物品置入罐(槽車)內取樣;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開桶蓋。

  15、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6、建立銷售臺帳,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應記錄銷售的品名、數量、用途日期,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

  7、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8、不得向個人或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9、危險化學品的樣品必須按化學品危險性類別分類、分項擺放,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樣品,必須隔離擺放。

  10、擺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場所,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的處理,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貯存、處理。

  2、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處置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3、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

  4、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化學物品廢渣、廢液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隨意排放。

  九、管理職責

  1、倉管部按職責范圍負責本制度指定條款的實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職能范圍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和管理。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1

  一、前言

  不安全化學品經營在各行各業中是必不可少的,其帶來的便捷性和效益讓很多企事業單位如魚得水。然而,危化品經營具有肯定的風險,在管理不嚴格的情況下可能產生嚴重的事故。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篇文章將從危化品管理的背景、危化品經營的風險、危化品經營的環節,以及危化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方面進行認真介紹。

  二、危化品管理的背景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進展,化工行業也漸漸強大。大量的化工產品需要存儲、運輸、銷售,這就需要大量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企業。因此,不安全化學品的經營成為了中國化工行業的緊要構成部分。

  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為我國經濟的進展做出了緊要貢獻,同時也為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然而,隨之而來的風險也不容忽視,不安全化學品會對人體、環境等造成很大的危害。除此之外,危化品還可能引發重點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點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甚至給人類帶來無法估量的災禍和惡劣影響。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加強危化品的管理和監管,削減不安全化學品的風險,成為當下的必要之舉。

  三、危化品經營的風險

  1、電氣火災

  在不安全化學品倉庫、庫房等存儲設施環節,危化品的存儲并不是全部依照常溫常壓下的條件來進行的,而是依照不安全品的性質、穩定程度等因素作出不同的存儲措施。在過程中,不規范的電氣設備使用甚至電氣線路老化等因素,都可能引發電氣火災,造成嚴重損失。

  2、化學反應失控

  危化品在儲存、運輸和使用時,可能會發生化學反應,假如由于處理不當,簡單引發化學反應失控,造成嚴重后果。

  3、泄漏

  由于危化品的特別性質,假如企業在管理、運輸和使用危化品時不慎,很簡單導致不安全品的泄漏。泄漏情況的嚴重程度是難以推測和無法掌控的,一旦發生會對人員、設施、環境均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4、性質變異

  危化品的性質是很多方面的,包括化學物質、物理性質等等,假如在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環境因素如溫度、光照、氧氣含量等發生變化,就可能引發不安全化學品的性質變異。所謂性質變異指的是不安全品的性質變成了原來的相反,這也會造成嚴重后果。

  5、意外事故

  由于人操作誤差、設備故障等原因,存在流程中誤操作化學品,以及物理屬性與化學性屬性相互影響從而引發的事故。這類事故是難以避開且風險高。

  以上幾種情況都會對企業造成嚴重的危害,為了削減這些風險,在危化品經營的過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危化品經營的環節

  在危化品經營環節中,重要包括采購、入庫、裝卸、運輸、出庫、銷售等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各自的風險點和安全保障需求。通過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的操作流程或安全教育,來降低每一個環節的風險。并且,由于每一個環節都負有不同的責任,因此在不同環節中配備不同的崗位職責,從而保證危化品經營的順暢、安全。

  1、采購

  危化品采購是危化品經營的.第一步,其中包括危化品的訂購、合同簽訂、資質核對等環節。危化品采購,一是要求賣家的資質證明,二是需要與賣家簽訂協議,明確采購物品的種類、數量、品質等;三是依據進口物品,需具備相關報關和進口審批手續。以上全部操作中有關單位個人應具備有肯定的專業學問技能,從而保證采購的安全性。

  2、入庫

  危化品入庫包括檢查驗收、精準記錄、儲存等環節。首先,需要對從采購容器中排氣、排氣后再進行檢查驗收,只有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入庫。其次,需要依據物品的品類、情形、大小等進行分類儲存。同時,需要將有關情況做好認真記錄,以便后期管理、對賬。

  3、裝卸

  裝卸應當在專業人員的引導下進行,要確保設備工具完好、荷載平穩,以保證危化品在裝卸環節中的安全性。

  4、運輸

  危化品在運輸過程中,除了保障人員安全的基本要求外,還應注意其運輸條件,如溫度、濕度、光照等,以及運輸方式、路線與時間布置等問題。此外,還需要聯絡并實行措施,防備事故可能發生的情況。

  5、出庫

  危化品出庫是指企業在收到訂單之后將貨物發出。出庫環節需要嚴格核實客戶的訂單信息,不得任意發放危化品,而需要驗證客戶的證書、運輸要求、機構資質等信息,以確保貨品發往的客戶安全合法。

  6、銷售

  企業銷售化學品應依據規定,驗貨發貨,銷售公司須開具消費者的發票和營業執照,并帶有正確的使用說明,且需要供給售后服務。

  以上的環節都是危化品經營中必不可少的環節,這些環節之間的環節交接責任要求充足嚴格。

  五、危化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在針對危化品經營中的各個環節實施責任管理制度之前,需要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行流程設計,達成統一的管理模式。同時,還需要貫穿著現有的各種安全標準,確保實施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的真正效果。

  1、規定流程

  企業應當建立明確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規定經營行為的若干流程,標準化的危化品經營行為需要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和實施。

  2、崗位職責

  在每個環節后都配備有不同的崗位職責。例如:進貨環節的驗收員,需要把握不安全化學品的性質、自查驗收工具、為不安全化學品分類設計訂單等考核內容。供貨人員需要檢查精準檔案、發票制作,而裝卸貨車員需要注意裝卸的操作次序和技巧等,要求各自崗位職責細致到位,以保證責任的去向、安全的進行。

  3、專業技術

  危化品經營工作涉及到多種學科學問,企業需要對危化品經營員工進行相關的技術培訓,以摒棄任意操作的習慣,從而消除各類事故的隱患。

  4、日常管理

  建立健全的危化品資產管理制度,與相關部門合作,加強危化品倉庫管理,同時實行有效的透亮制度以震懾操守不端的環節,保證各個流程的利用合法化。

  5、健全獎懲制度

  對各個環節及崗位的實際情況需定期進行檢查,充分考慮予以嘉獎,以此營造業內的文明、科學的開展氛圍。而對于擬定管理制度流程中,不適當的行為需要牢記在案還需要對不適當行為處以不同、公正的懲罰。

  最后,建立起完善的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不僅可以保障不安全化學品經營的順當進行,同時也為企業制造了一個更加安全、可信任的運行環境。在這種有效的體系下,企業可以放心進展,在運營過程中少顯現生產事故,贏得客戶的信任,完成企業的合法運行目標。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范圍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控制程序

  4.1生產和使用

  4.1.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安全技術措施

  4.2.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個人防護措施

  4.3.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環節。

  3.職責: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3.2相關單位保管員負責整個裝卸過程的監護。

  3.3安全部負責對裝卸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對裝卸操作人員的工作要求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泄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于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對運輸槽車隨車人員的工作要求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4

  為確保在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目的

  制定應急預案目的是不讓可能引發的緊急情況擴大,并盡可能地排除險情;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使承擔搶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工作有程序、有步驟、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達到迅速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從業人員疏散。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控制危險源:及時報警;搶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清消、消除危害后果;查清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四、危險性概述

  可燃危險化學品的燃燒熱值一般較高,發生火災后火勢迅速擴大,溫度高,熱輻射強,使消防人員難以靠近,增大了滅火的難度;同時,附近的設備、容器因受熱而內壓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擴大事故的危害。爆炸產生的碎片和沖擊波能使附近的人員傷亡,建筑物和設備受到損壞,引起連鎖反應。另外,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過程中產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煙氣,威脅附近人員的安全。

  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溫常壓下為氣態和易揮發的物質,其產生的有毒氣體能迅速擴散到生產區域以外的場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會災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質泄漏到水、土壤中,會造成環境污染,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同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質,因此,在救援工作中必須綜合考慮。

  五、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統一安排、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指定救援現場總指揮;指揮協調各作業區應急救援組織: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工作;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六、常用報警救援電話:

  當地火災報警119,當地安監報警:110

  七、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報警。報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真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八、培訓、演練及其記錄

  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進行記錄,對發現不足之處進行改進。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我市中小學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學藥品在采購、貯存、使用過程中污染環境,發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廣大師生的健康,現規定如下:

  一、化學藥品購入管理

  實驗教師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以及開展課外科技活動的實際需要、做好申購計劃。在做計劃時,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劇毒等藥品的一次性采購量。申購計劃應由教研組核準,并報請校領導批準后交有關專業人員采購。采購必須到有化學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供應商)進行采購。并將供應商合規經營證件復印件留存備案。

  化學藥品的采購運輸可參照國務院《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化學藥品購買后,實驗教師應與教研組長根據申購計劃、發票與實物一—核對驗收。購貨發票須經實驗教師、教研組長簽字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經驗收的藥品應立即入庫,做好總賬、明細賬等賬務記錄。

  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好各種藥品的'實際消耗量,經教研組長簽字、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目處理,確保物品臺賬與使用登記賬、庫存物資之間的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二、化學藥品貯放管理

  (一)一般藥品的貯放管理

  1.規模較大、藥品采購量較多的學校應建立專門貯存化學藥品的地庫或利用結構結實、地面容易沖洗且不燃燒的房間作為藥品庫房,用以貯存大宗藥品、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

  2.除劇毒、易燃的危險品外,一般小批量藥品可貯存于化學藥品室內(條件差、規模小的學校可允許只設化學藥品室),嚴禁化學藥品與教學儀器同室混放。藥品應根據藥品存放要求、按照一定的方式分門別類上柜入櫥,定位存放。

  3.化學藥品的標簽應保持字跡清晰,藥品柜、櫥門上還應貼上定位標簽。所有標簽均應寫明藥品的類別、名稱、純度等級、數量及購入日期。

  4.化學藥品倉庫和貯存室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設置相應的通風、干燥、防爆、防震、防壓、防潮、遮光、防火、防盜等設施。

  (二)危險藥品的貯放管理

  凡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傷亡事故的化學藥品統稱為化學危險藥品。化學危險藥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有地庫或專用藥品倉庫的學校,應把大宗藥品、劇毒藥品、危險品貯存于庫內,并在庫內設一個劇毒藥品專柜用于專放劇毒藥品。

  2.沒有地庫或專用藥品倉庫的學校,至少應在化學藥品室內分別設危險藥品專柜和劇毒藥品專柜,用以貯放這兩類藥品。

  3.凡危險藥品和劇毒藥品均應分別貯放于危險品庫(柜)和劇毒藥品柜內,并根據不同的性質,危險特性分類、隔離存放和保管。

  危險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雙鎖、雙人領用、雙本帳冊”。領用時必須經領導批準。

  三、化學藥品的回收及報廢處理

  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各類實驗室化學試劑的報廢及廢液、廢固的回收處理,回收的化學藥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毀棄。每年,要經過合規途徑,交由正規廢物處理單位進行銷毀處理。

  報廢回收的化學藥品一定要按不同類別做相關標識(標清藥品類別、名稱、數量等),液體和固體分開放,回收的廢液要用專用膠桶存放,裝滿后貼上標識;銷毀時,要做化學藥品報廢清單(見附表),并由相關負責人、校領導審批簽字。需要通過公安機關、環保機關等有關機關備案的,一定要做好藥品備案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要強化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師生危險化學藥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了解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系統掌握危險化學藥品運輸、包裝安全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危險化學藥品的分類及其標志,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等基本知識以及事故處理的應急措施。對學生有計劃開展危險化學藥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教育局要對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將進行通報,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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