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消防監督條例》和國務院批準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倉庫消防管理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第三條:倉庫貯存著大量商品,是防火重點部門,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一條:倉庫主管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反映到超市事業部和公司,并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追究倉庫主管領導責任。
第二條:倉庫內部要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倉庫主管為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負責倉庫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嚴密配合保衛科做好倉庫的消防日檢、月檢、年檢工作,徹底消除各類隱患。
第三條:倉庫主管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義務消防員,參與保衛科日常防火檢查和消防知識培訓,以提高倉庫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第四條:倉庫防火安全工作實行倉庫、班組、崗位責任人三級負責制。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防火負責人職責:(倉庫主管)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和文件,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組織制訂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3、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實防范措施。
4、對職工進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新職工、臨時工要做好上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組織,安排倉庫人員定期參與保衛科消防訓練、消防演習,不斷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二)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班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行有關防火安全制度、規定。2、組織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防火負責制和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3、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險隱患,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領導匯報。
(三)崗位責任人職責:(倉管員)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2、必須負責本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做好火電源管理,清除廢紙等易燃物。
3、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并立即上報。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應對火源嚴加管理。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職工、外來人員和車輛入庫,必須收留火種,禁止帶入庫區。第二條:庫區如確需動用明火,必須經防火負責人上報保衛科,經保衛科批準,落實好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監護現場時方可進行。作業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種。大風天不準明火作業。
第三條:商品入庫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對紙包、布包商品,更要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第二條:庫房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商品必須與燈頭保持五十厘米以上距離,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第三條:每年至少對電線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對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測維修。
第四條: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
第五條:臨時搭建的庫房內不能使用電源及電源照明。
第五章:儲存管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商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區、分類、分堆儲存。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一般不應小于兩米。如不足兩米應根據實際情況留足防火通道,并保持暢通。
第二條:不準在庫區內停放、修理機動車輛。電瓶車、鏟車、機動車因特殊情況進入庫房,必須有防止濺出火花的安全裝置,機動車進入庫區應在排氣管處安裝防火罩。嚴禁在庫區內存、放汽、柴油、油漆等揮發易燃性、鞭炮類易爆危險品。
第三條: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袋、廢紙箱等應及時清除,并妥善處理。
第四條:倉庫保管人員必須保證政治合格,身體健康,先審后用。外來臨時用工如在庫房工作,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備案,經同意后方能進入。
第六章:設施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的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訊、報警裝置、及滅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嚴禁動用,嚴禁私自改變器材擺放布局。對器材擺放方位倉管人員應做到人人心中有數,緊急時才能快速取用。
第二條:各種消防器材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定點、定人、定期檢查,進行維修、換藥,嚴禁挪用。消防設備周圍,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七章:安全檢查
第一條:倉庫必須實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制度,做好倉庫每月、每周、每日的消防巡檢。檢查的重點是火源、電源、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消防隱患的整改情況。第二條: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登記,建立檔案,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第三條:倉庫必須堅持每日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管員、值班人員要按照職責,嚴格做好責任區域內的安全檢查工作。
第八章:冷庫管理
冷庫是超市存儲商品的特種庫房,冷庫溫度控制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將直接影響商品存儲質量。為了保證生鮮商品品質,統一規范商品存放條件,正確使用冷庫,充分發揮冷庫的冷凍、冷藏能力,特制定冷庫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生鮮員工要認真如實填寫冷庫溫度記錄。每日8點30分、11點30分、16點30分、20點30分四次對冷庫溫度進行記錄,發現冷庫溫度有異常,或溫度表壞時由主管及時通知電工。為明確責任追究,填寫溫度記錄的員工在填寫完畢后簽名。
第二條:生鮮員工要自覺維護冷庫庫內庫外衛生,每日營業前按照冷鏈維護保養內容對冷庫庫體、庫門、門簾、門鎖、地面等進行擦拭清掃,整理衛生的員工要填寫好冷庫維護保養記錄表并簽名。第三條:上午班的主管帶領員工,每日中午要對冷庫存放商品進行整理,將散落的商品,亂扔亂放的商品重新擺放整齊。下午班的主管帶領員工,每日晚閉店前要對冷庫存放商品進行整理,將翻亂的商品重新擺放整齊,確保庫內商品擺放有序,存取方便。主管要填寫好整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記錄表并簽名。
第四條:冷庫門要輕開輕關,員工取貨時,開門、開燈、撩開門簾進入冷庫,取完貨后放下門簾、關燈、關門,門鎖要關閉到位;嚴格禁止雙手抱著貨,用腳用力踢踏關閉冷庫門。
第五條:冷庫門簾是用來阻擋熱空氣進入,冷氣大量流失,保護庫內溫度持續恒溫的作用。員工取貨時,嚴禁將門簾撩起來不往下放,造成冷庫溫度迅速回升,壓縮機長時間運轉不停機,耗電量加大。第六條:冷庫照明燈是為了方便員工存取商品照明所用,由于冷庫內溫度較低,冷庫長明燈會造成燈泡不斷的升溫,當照明燈溫度升到一定值時,熱脹冷縮原理會導致燈泡發生爆炸,存在安全隱患,所以員工取完貨必須隨手關燈。
第七條:商品陳列擺放要留出通道,冷風機需加裝不銹鋼護網,護網孔控制在5公分內,風機正前方商品碼放高度不得超過風機的高度。蒸發器兩側1米內不得堆放任何商品,避免化霜時化霜加熱管烤燃商品外包裝,發生火災隱患。
第八條:擺放商品時要離開蒸發器排水管以及制冷管路。防止損壞排水管,化霜水流不出去,造成冷庫地面大量結冰或大量積水。嚴格禁止碰撞,擠壓制冷管路,防止制冷管損壞漏氟,造成冷庫不制冷。第九條:為了確保商品存儲質量,冷、熱商品不能混亂存放,生、熟商品不能混亂存放,腥味大的商品不能和其他商品混亂存放。第十條:每月盤點時,通知電工將冷庫制冷機組關機,要對冷庫蒸發器進行除霜,除霜時不得用利器敲打蒸發器制冷管路,不得損壞蒸發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器翅片。膨脹閥結大冰塊時,要用電吹風順著管路吹化,直至將大冰塊除掉,嚴格禁止用工具敲打,以免損壞膨脹閥管路。
第十一條:為了避免冷庫關住員工,發生意外情況,冷庫統一安裝了報警器,員工要認真維護報警器設施,切實起到報警的作用,發現報警器有不響的要及時與電工取得聯系。
第十二條:電工每日要對冷庫制冷情況進行巡檢,發現冷庫門密封條有損壞,或冷庫門坎有下凹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避免冷氣流失,影響制冷效果。
第十三條:各店物業負責人負責此管理規定的監督、檢查與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問題,報門店并具有相關處罰建議權。
第九章:露天存放管理
第一條:存放貨物區不得進行物品試驗、封焊、設備維修、焊割等作業。分裝物品,應在單獨的隔間內進行。第二條:貨物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三條:不得私自儲存違禁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放射性強,高溫下易爆的物品(如天那水,松節油,汽油,玻璃水,煙花爆竹,啤酒等)。
第四條:露天存放的機組嚴謹與室外高大金屬建筑物或外露金屬連接。第五條:露天存放的玻璃、玻璃柜臺及反光物品要放置在背光處,以免造成反光聚焦高溫造成火災隱患。第六條: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和雜物。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所有貨物的設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擠占,埋壓,圈占,堵塞滅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燈等消防設施。
第十章:垃圾及紙箱存放管理
第一條:不準在儲存場或堆放易燃物品的周圍吸煙或明火作業。第二條:廢品要分類堆放,嚴禁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廢品混放。第三條:要按安全用電要求設置用電設施。電源開關、插座及線路周圍堆放貨物要保持一定間距,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第四條: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定點放置,嚴禁挪用。第五條:紙箱存放處除滅火器外放不少于500升的水作為備用,或附近有水源。
第六條:超市垃圾每天最少清理一次。紙箱存放地上要有頂,紙箱存放時間淡季最多不能存放三天節假日不能超過兩天,春節期間一天一清理。
第七條:要每天認真檢查安全狀況,并做好記錄。對于因工作疏忽或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一章:事故處理及獎懲
第一條: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組織職工奮力搶救,同時迅速上報,指定專人保護現場。
第二條: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用電話、電報報告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條:發生火災事故,必須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第四條:倉庫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部門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在工作中發現并及時制止重大火災隱患,而使公司免受重大火災責任事故侵害的員工,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勇保護公司財產安全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條:對違反有關倉庫防火安全條例和制度肇成事故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栽,紀律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1、倉庫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逐級考核辦法,倉庫受上級主管部門考核,對倉庫內部、柜組、倉庫進行考核。
2、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標準,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生產經營目標管理鄭重獎懲辦法》執行。
3、認真執行本《辦法》,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績或有立功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倉庫《員工獎懲條例》和《安全生產經營目標管理獎懲辦法》,以物質和精神相結合原則進行獎勵。
1)重視防火安全工作,模范地遵守要《辦法》及有關防火責任制,認真搞好防火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防消結合”,全年無火災,無火災隱患的公司和部門。
2)嚴格管理,消除隱患,控制火災事故苗頭,杜絕重特大火災有功人員。
3)對已發生火災事故,奮不顧身搶救,避免人身、貨物、財產、設備造成損失或挽回重大損失的有功人員.
4)敢于同縱火的壞人作斗爭,提供火災事故重大線索的人員。
5)組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落實責任人,圓滿完成上級部署的防火安全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4、凡違反本《辦法》且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按《員工獎懲條例》和《安全生產經營目標管理獎懲辦法》,區別不同性質給予相應處分和經濟處罰。
1)輕視防火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實,責任不到人,火情隱患大,員工違規嚴重的
2)貨物管理混亂,亂擺亂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貨物不按規定儲存的
3)一年中不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員工不懂得一般消防知識(“三懂三會")的。
4)對配置的消防器材,不進行維護保養,致使消防器材銹蝕以至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
5)不落實義消隊組織,不定期進行培訓.
5、本《辦法》發文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規范倉庫安全管理,保證物料,倉庫及公司財物安全。
二、選用范圍
本公司各類倉庫(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之外,尚需遵守本規定。
三、物料安全儲存原則
1.一般物料的儲存原則
(1)不得超過堆放地面的安全負荷量
(2)不得影響照明
(3)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
(4)不得妨礙信道與出入口
(5)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火警警報器的有效功能
(6)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
(7)不得依靠墻壁或結構支柱堆放
(8)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9)保持倉庫整潔
(10)減少不必要的搬運
(11)標明存放的位置與信道
(12)物料堆放平穩
(13)設有適當的排水設備
(14)易燃易爆的物品隔離存放
(15)其它符合安全的原則
2.危險物品的儲存原則
(!)分類儲存
(2)良好的通風
(3)適當的采光
(4)火災和爆炸的防止
(5)危險物品的醒目標志
(6)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
(7)制定相應的安全規則
(8)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
四、物料安全儲存計劃
1.物料儲存計劃的目的
(1)防止意外的人員傷害和物料損壞
(2)防止火災,保持通風,防止自燃,隔離危險物料
(3)節省地面及空間
(4)工作簡化
2.物料儲存計劃
(1)儲存物料均應集中并分類堆放,做到整齊有序。
(2)應保留必要的信道,信道上不允許有物料,工具,保持通暢。
(3)物料存放不能妨礙施工及緊急時需用的設備。
(4)禁止在信道上裝卸物料,車行道應保持最大車輛可暢通 。
(5)盡量使用貨架,儲柜,棧板堆放物料。
(6)物料堆放應按種類,大小,長短整齊堆置,防止倒塌。
(7)物料堆積在公共場地時,應設置防護欄,并樹立警告標志。
五、各類物料儲存要領
1.木材的儲存要領
(1)應堆放在硬地。
(2)應遠離為火源。
(3)堆高若超過四層,應采用橫縱交錯的方式堆置。
(4)每堆木材高度應盡量相同。
2.袋裝材料的儲存要領
(1)堆置及移動時應小心謹慎,保持平穩,不致傾塌。
(2)每堆不超過十層,堆置于地板上和貨架上時,應確保地板和貨架的強度足夠。
(3)底部四層,每兩層換一次方向交錯迭放,第五層起,第層的堆置方向應相互交替。
(4)堆至第五層以上時,應每五袋減少一袋,使堆垛向內縮進。
(5)檢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鐵釘和尖銳物品。
(6)為整堆搬運方便,可考慮堆放在棧板上。
3.油料的儲存要領
(1)油桶如露天存放,應慎防油料受污染。
(2)桶裝油料的儲存,應注意保持名稱標志的完整,并切實嚴禁煙火。要有禁煙標志,安全標志。
(3)油料儲存場所,應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油桶應加裝靜電搭鐵。
(4)油料倉庫內,應注意氣候濕度的變化,采用防火建筑,存放地點應離熱源,通風,采光都應良好。
(5)各項油料分裝,裝罐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應存于安全場所,固定式分裝設備及活動式分裝設備所用的容器管嘴,噴槍等均應分別標明專供何種油料使用,不可任意使用,以防止不同油料混合時發生化學反應及產生危險。
(6)存油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濺潑油料和其它易引起傷害的物品。
(7)高壓氣體不應和油料存放在同一個倉庫內。
4.氣體鋼瓶的儲存要領
(1)氣體鋼瓶的儲存位置應遠離為火源,倘存放于室內時,附近不得有其它高度易燃物,火爐,散熱器等。
(2)氣體鋼瓶應妥為放置,防止傾倒,并不得存放于升降機口,門口或其它易被人碰到的場所。
(3)氧氣瓶不得與乙炔氣瓶或其它燃料瓶同存于同一地方。
(4)氣體鋼瓶露天存放時,應避免太陽直射。
(5)已用完氣體的鋼瓶存儲時,應將閥門關緊。
(6)氣體鋼瓶已接通管子的,在使用時,閥帽不得隨意放置,以防遺失。
(7)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注意瓶上標明氣體名稱的標簽不得遺落,損壞或退色。
(8)氣體鋼瓶不得與電線接觸。
(9)氣體鋼瓶使用時的放置,應有放置架,加裝鏈條捆妥,或用其它方法以防傾倒,并選擇危害最小的地方放置,勿靠近設備,材料或人員等頻頻移動的地方。
(10)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或其它物品放置于氣體鋼瓶上,臨時放置也不可以。
六、其它安全管理規定
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外,倉庫安全管理尚需注意以下事項:
(1)非倉庫人員未經倉庫人員允許不可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因倉庫施工需使用明火需應報安全保衛科批準,并采取防護措施。
(4)倉庫應有應急出口
(5)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滅火器等。
(6)倉管人員需經消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
二、范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
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
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衛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教育。
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五條.庫內存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復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項目,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
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柜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
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
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
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于0.3米,物料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墻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
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三)、人員出入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
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閑人免入。
第三條.本倉庫屬于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
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
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溫和降低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
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
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并嚴加管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第十五條.倉庫照明設備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
(四)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
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
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并解除公司勞動合同)。
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
第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
第二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衛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衛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衛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衛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衛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衛生工作,做到安全衛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衛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衛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對安全衛生工作一查。總務處堅持每周對學校建筑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采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境衛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1、注意防火安全,倉庫內嚴禁吸煙。
2、每個月底,公司會派遣專業的安全員對倉庫及其周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果發現任何安全隱患,我們會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檢查結束后,我們會做詳細的檢查記錄,并在上面簽名確認,以便留存備查。
3、倉庫必須配備足夠的防火設備,每30平方米面積的倉庫需配備不少于4公斤的滅火器和至少2個防毒面具。每個倉庫還應制定相應的消防設備和防毒面具的擺放標識圖。人工使用的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且易取用的位置,與倉庫物資要分開存放。消防器材的表面不能積塵,需要定期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正常使用。倉庫管理員應認真學習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以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熟練操作。
4、注意倉庫的通風及清潔衛生,倉庫內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為了使倉庫物資的存放更加有序和便捷,我們需要對倉庫進行分區放置。每個區域都需要有足夠寬敞的通道,以便于物資的出入和搬運。同時,在存放物資時要避免堵塞通道,確保通道的暢通無阻。
6、倉庫內物資變質(如電池漏液)時,要立即進行處理,以免影響其它物資及污染周圍環境。
7、注意倉庫內的用電安全,不能亂拉亂接電線,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要關閉所有用電開關。
8、做好“四害”的防治工作,特別注意鼠害、蟻害對物資的`危害,每月底由安全員檢查鼠蟲害,發現有鼠蟲害(特別是鼠害)的要及時處理并做好防護措施
9、加強惡劣條件下(如天氣)的倉庫、物資及搬運安全管理,以防止漏水、積水、雷擊或靜電等對物資的安全造成影響。倉庫(首層)地面要求比該樓層地面要高,不能有積水。容易受潮的物資放置時地面要有墊板。
10、倉庫要有必要的防盜、報警設施,并加強倉庫防盜巡檢管理。
11、存放網絡工程主設備、大型設備、拆舊設備及線材等的倉庫,溫度不能過高(通常不能長時間高于35℃、保持干燥)。
12、對有特殊要求(如溫度、濕度等)的貨物(如備品備件等),其存放的倉庫要保證達到規定的要求。
13、與物資管理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內,物資的領取原則上在倉庫房外完成交接:倉管員應對其他人員進入倉庫的情況進行登記。
14、建立倉庫安全巡查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儲存安全和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
3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號591令);《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毒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
4職責
4.1車間、倉庫、供銷科等各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危化品儲存的管理,落實本部門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
4.2車間主任是倉庫、罐區管理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上崗。
4.3安環科對倉庫、罐區的灌裝、儲存、儲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和監督。
5工作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倉庫、罐區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等標準的規定。
5.1.2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5.1.3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志、通訊和報警裝置,并由專人管理。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5.1.5倉庫、罐區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1.6倉庫、罐區巡回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并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并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1.7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5.2倉庫的日常管理
5.2.1所有倉庫,應設專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5.2.2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5.2.3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5.2.4物資儲存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配備消防器材等應急防護器材。專人保管,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效驗。
5.2.5倉管員每日應進行檢查,做好各類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帳、物、卡一致,保持倉庫內清潔、干凈,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2.6倉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料的明細賬簿和臺帳,必須熟悉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等。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倉庫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公司必須根據生產計劃及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和儲存量。
5.2.8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必須由專人陪同方可進入。
5.2.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得進行試驗、分裝、動火、動焊等作業。如因需要,要辦理相關的許可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2.10堆垛間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墻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于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頂距大于等于50cm;
5.3入庫管理
5.3.1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5.3.2物料入庫前,倉管員必須按要求對運輸危化品車輛進行卸車前的查驗核準手續,合格后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一書一簽辦理入庫手續。
5.3.3入庫儲存前,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驗收,根據進貨憑證資料詳細核對,防止互相抵觸的危險品混放。包裝有破損、泄漏等情況,嚴禁入庫。
5.3.4倉庫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并消除隱患。
5.4出庫管理
5.4.1危險化學品出庫前均應按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質量、包裝、數量。
5.4.2裝卸、倒裝、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5.4.3在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
5.5分類管理要求
5.5.1易燃物品倉儲的管理
(1)倉儲區域嚴禁明火;電氣、防靜電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包裝容器留有容積空隙≥5%;封口要嚴,無泄漏;桶裝只容許堆三層,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曬;不得與氧化劑共存。(3)控制儲存溫度。5.5.2毒害品倉儲的管理
(1)包裝封口必須嚴密,貼印標志,避免露天存放,嚴禁與酸類接觸。
(2)裝卸作業穿戴防毒用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毒害性物質。
(3)毒害品泄漏時用木屑、吸收劑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閉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5.3腐蝕品倉儲的管理
(1)腐蝕品種類多,性質各異,應區別對待。
(2)有些腐蝕品易吸潮,與水反應可生成有毒氣體。包裝封口要嚴。
(3)酸堿類腐蝕品具有強烈反應性,要有效隔離。
(4)腐蝕品對人體具有強烈化學灼傷性,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6罐區安全要求:
(1)非罐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進入。
(2)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進入,不得在罐區內停放和修理。
(3)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
(4)遵守罐區安全技術及管理規定。
(5)建立防凍、保溫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設施完好,制定應急預案。
(7)儲罐區作業前應對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作業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8)作業前應確認作業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的操作能力、確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
(9)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機械、工具盒設備,并保證完好。
(10)外來人員在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組織進入現場前的安全培訓教育。
(11)安全監護人發現所監護的作業與作業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立即制止作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要求停止相關作業并立即報告。
(12)作業人員發現安全監護人不在現場,應立即停止作業。
(13)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采用同一條管道輸送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介質。
(14)遇到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含六級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檢維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業。
(15)未經批準不得在罐區進行收貨作業同時進行任何檢維修作業。
(16)罐區內不宜進行不同的施工作業,如必要時應采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
(17)液氯氣瓶的貯存安全:
(a)氣瓶不應露天存放,也不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的棚架存放,應貯存在專用庫房內。
(b)空瓶和充裝后的重瓶應分開放置,不應與其他氣瓶混放,不應同室存放其他危險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應超過三個月。
(d)充裝量為500kg和1000kg的重瓶,應橫向臥放,防止滾動,并留出吊運間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應超過兩層。
5.7裝卸作業5.7.1裝卸準備
(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2)認真核對車號、產品品名。檢查槽車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采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5.7.2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地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5)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
(6)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不可離開現場,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5.7.3裝卸泵管理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于開啟的防護罩。
(6)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處于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5.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5.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5.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5.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5.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5.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5.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5.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5.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5.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5.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5.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5.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5.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5.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5.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5.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5.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5.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5.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5.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5.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5.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5.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訓的管理
5.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5.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5.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5.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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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筏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崗位職責:
1、 負責試劑的接收、入庫、保管、發放和臺賬的管理;
2、試劑分區分類管理,定期盤點庫存,設置安全庫存,及時補貨,臨近有效期的及時封存,集中處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險品試劑的特殊管理;
4、常用試液(滴定液)的'盤點,及時補貨,做好配制計劃;
5、常用試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標定,填寫配制記錄,做好標簽,儲存并保證其有效性。
任職要求:
1、生物醫藥或者化學工程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認真細心,責任心強。
2、熟悉各類化學試劑的性質,了解常用試液(滴定液),從事相關工作1年以上。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1、裝卸、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摩擦、撞擊和拖拉、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應為銅、鋁合金。
2、柴油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3、嚴禁在柴油倉庫附近吸煙、玩打火機、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
4、倉庫要經常保持整潔,用過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5、裝卸時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6、倉庫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7、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如滅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8、倉庫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裝卸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10、要有通風設備,使其達不到爆炸濃度。巡查人員聞到較濃的柴油汽味時,要及時進行通風作業。
11、倉庫所有電器、電源裝置、照明燈及開關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墻。要有明顯安全標識:如“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告標識牌子。
13、柴油儲藏量要滿足柴油發電機應急發電的需要。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嚴格倉庫物資的保管制度,加強對庫存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汛、防潮、防腐爛、變質等管理工作,使庫存物資達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齊,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遵守物資入庫驗收制度,對入庫的物資要按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做到認真檢查。
二、嚴格物資保管制度,對庫存物資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齊,要達到標記明確、對號入庫、擺設分層碼垛、整潔美觀,對易燃、易爆、易潮、易腐蝕及劇毒危險物品應存放專用倉庫中或隔離存放,定期檢查,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清點、勤保養。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燈、蠟燈和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鐵器帶人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或加工火藥,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制度。
五、對倉庫內存放化學危險品應遵守以下規定:
1、倉庫與四周建筑物必須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不準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倉庫內嚴禁煙火,并禁止攜帶火種和發生火花的行為。在明顯的地點應有警告標志。
3、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裝卸、搬運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重壓,確保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安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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