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
(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
(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
(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
(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
(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
(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
(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
(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
(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
(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
(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
(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
(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
(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
(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
(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
(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
(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
(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
(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
(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1、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2、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3、 危化品入庫后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4、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5、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6、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7、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8、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9、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加強配送中心中西藥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確保所儲存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范圍: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倉庫。
4.內容:
4.1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1.1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倉庫范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4.1.3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4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4.1.5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并保持長期有效。
4.1.6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4.1.7倉庫應定期每周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4.2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2.1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4.2.2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4.2.3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2.4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4.2.5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4.2.6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4.3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3.1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檢查。
4.3.2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4.3.3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3.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4.3.5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4.3.3.1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4.3.3.2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4.3.3.3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4.3.4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毀處理。
4.3.5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4.4倉庫防機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規定管理;
4.4.1配送貨車外出送貨必須遵守交通法則。
4.4.2機動車輛要按法律要求定時機檢。
4.4.3駕駛員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要求才能駕駛車輛。
4.4.5廠內叉車駕駛員必須要持有叉車駕駛證。
4.4.6叉車每天必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表。《叉車點檢表》
4.4.7發現叉車有異常問題,要及時提報維修。
4.4.8除叉車司機外,其他倉管不得開動,所有倉管不得站在手動叉車上滑行。
4.4.9貨車和叉車司機不得酒后、超速駕駛,搬運、卸貨必須輕拿輕放。
4.5倉庫藥品儲存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5.1倉庫根據藥品的質量特性,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分批號儲存。
4.5.1.1藥品與非藥品分庫存放。
4.5.1.2性質互相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亦分區儲存。
4.5.1.3內用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4.5.1.4處方藥及非處方藥分區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4.5.1.6固體藥品、半固體藥品、液體藥品分開存放。
4.5.1.7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藥品應專庫或專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專庫,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及時處理。
4.5.2藥品堆碼規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整齊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倉容,色標明顯。
4.5.2.2五距:垛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屋頂(房梁)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照明燈間距小于30厘米.
4.5.2.3貨垛堆碼須牢固、整齊、傾斜角小于15度,藥品不得倒置儲存。
4.5.2.4對于包裝不牢固或過重的,不宜堆碼過高,以防下層受壓變形。
4.5.2.5藥質較重、體積龐大而又不需久儲的藥品,應堆放在離裝卸地點較近的貨區,以便于搬運;藥質較輕者可堆放在中心貨區,可盡量堆高;若同種藥品規格相同而包裝箱體積大小不一,應將大件放在下層,小件放在上層。
4.5.3藥品堆碼順序規定管理;
4.5.3.1按藥品批號的順序分層堆垛,不允許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藥品存于同一貨位。
4.5.3.2為保證藥品的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后進藥品的存放不得防礙先進藥品的出庫。
4.5.3.3夏天每隔1個月,冬天每隔2個月,對所有藥品進行翻垛通風,即垛底藥品翻到垛面。
4.5.5.4藥品距效期僅有1年時,由庫管員按月填報《效期產品催銷表》,催促銷售部加快銷售,以免過期損失。
4.5.3.5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出庫使用,不得流入市場,及時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報損、銷毀。
4.5.4倉庫藥品儲存區域色標管理;
4.5.4.1合格品——綠色;待驗品、退貨藥品——黃色;不合格品——紅色;
4.5.5藥品的狀態標志規定管理;
4.5.5.1藥品按《狀態標志管理程序》均應有合格、不合格、待驗等相應的狀態標志。
4.5.5.2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及肽類激素藥品的專庫、專柜應設立對專用標簽。
4.5.6特殊藥品儲存規定管理;
4.5.6.1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專庫或專柜存放。
4.5.6.2二類xx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設立專用賬目,專人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當地藥品主管部門。
4.5.6.3藥品入庫前,應執行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雙人簽字入庫。
4.5.6.4嚴格執行出庫制度,發貨時要有專人對品名、數量、質量進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復核,發貨人、復核人共同在單據上簽字。
4.5.6.5由于破損、變質、過期失效,而不可供藥用的品種,執行《不合格藥品管理程序》。
4.5.7倉庫庫存環境及衛生要求;
4.5.7.1常溫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0—3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陰涼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冷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2—1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4.5.7.2所存放物品無鼠咬、蟲蛀、吸潮、發霉等現象,
4.5.7.3工作場所干凈衛生,無積灰、積水及其他雜物。
4.5.7.4隨時檢查倉庫溫濕度,及時利用排風、降溫除濕設施,調節倉庫溫濕度,防止藥品吸潮、發霉。
4.5.7.5進行庫房檢查,填寫《庫房巡檢記錄》。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及質量管理員報告。
4.5.8根據藥品的儲存要求,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儲存。
4.5.8.1注射用藥品零散貨的儲存,有特殊儲存要求的除外,無特殊說明的統一按陰涼條件儲存,擺放在零散貨陰涼庫房內。
4.5.8.2藥品的不同劑型,除單一品種的特殊要求外,常見劑型貯存條件如下:略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罐區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
3作業程序
3.1職責
3.1.1安全設備部負責對倉庫、罐區日常安全監督和檢查。
3.1.2各庫管負責倉庫罐區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倉庫安全管理
3.2.1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3.2.1.2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3.2.1.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3.2.1.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3.2.1.5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3.2.1.7裝卸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3.2.2儲存安全管理
3.2.2.1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3.2.2.3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
3.2.2.4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3.2.3電器管理
3.2.3.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的規定
3.2.3.2危險化學品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3.2.3.3倉庫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3.2.3.4倉庫內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
3.2.3.5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2.3.6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3.2.3.7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3.2.3.8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3.2.3.9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專職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專職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3.2.4火源管理
3.2.4.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2.4.2倉庫內嚴禁使用明火。倉庫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工、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2.4.3倉庫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2.5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3.2.5.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3.2.5.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庫管,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3.2.5.4對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
3.2.5.5倉庫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3儲罐安全管理
3.3.1儲罐區間距、消防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3.3.2儲罐區要標識清楚,各種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3.3.3儲罐區及周圍嚴禁動火。
3.3.4卸料或出料時,必須正確使用卸料、出料裝置和靜電報警儀。
3.3.5卸料或出料時,要防止發生泄漏拋灑現象,不小心發生泄漏拋灑時,應及時用砂土吸附處理。
3.3.6安全設備部要定期檢查,儲罐區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3.7閑雜人員禁止進入儲罐區。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一、儲存管理:
1、所有油漆入庫存放前必須進行以下標識:產品名稱、類別、進類日期、有效保質期; 2、根據油漆的種類、性質分類存放,標識清楚以防止誤發誤用;
3、存放場所應保持陰涼、通風,防爆排風機應必須24小時保持工作;遠離火種、熱源; 4、油漆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期品質變化,包括破損、滲漏等,應及時處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防護措施。
二、領用管理:
1、盡量減少油漆的庫存積壓,嚴格控制存量;領用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以防過期失效;2、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油漆時,應嚴格控制領用量,并填寫《領用單》; 3、每次油漆的入庫、領用應做到帳、卡、物、證相一致。
三、安全防范:
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質,掌握各油漆的物質安全特性; 2、油漆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滅火設備;
3、電器安裝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要求,內部的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4、油漆庫房區域內應配備防火、防泄漏的干沙或其他不燃燒的吸附性材料。
四、日常監督管理:
1、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化學品使用及存放情況作檢查,每周在《化學品日常管理檢查表》上記錄使用及存放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處理;
2、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倉庫儲存環境如溫度、濕度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倉庫溫濕度記錄表》,溫度控制在5-35C度范圍,溫度控制在45-85%范圍。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崗位職責:
1、 負責試劑的接收、入庫、保管、發放和臺賬的管理;
2、試劑分區分類管理,定期盤點庫存,設置安全庫存,及時補貨,臨近有效期的`及時封存,集中處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險品試劑的特殊管理;
4、常用試液(滴定液)的盤點,及時補貨,做好配制計劃;
5、常用試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標定,填寫配制記錄,做好標簽,儲存并保證其有效性。
任職要求:
1、生物醫藥或者化學工程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認真細心,責任心強。
2、熟悉各類化學試劑的性質,了解常用試液(滴定液),從事相關工作1年以上。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儲存安全和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罐區的安全管理。
3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號591令);《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毒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公安部令第6號)
4職責
4.1車間、倉庫、供銷科等各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危化品儲存的管理,落實本部門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
4.2車間主任是倉庫、罐區管理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各崗位人員應經過崗位及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上崗。
4.3安環科對倉庫、罐區的灌裝、儲存、儲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和監督。
5工作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倉庫、罐區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等標準的規定。
5.1.2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隔離、隔開、分離儲存,禁止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品混合儲存。
5.1.3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設置明顯安全標志、通訊和報警裝置,并由專人管理。
5.1.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應當進行核查登記,并定期檢查。
5.1.5倉庫、罐區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1.6倉庫、罐區巡回檢查
(1)嚴格執行崗位巡檢制度,逐步實現智能巡檢、打卡巡檢,并納入計算機監控系統。
(2)巡檢人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并有一定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擔任。
(3)應制定責任明確的巡檢規定,具體內容包括:人員、巡檢線路、時間要求和巡檢內容。
(4)認真填好巡檢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1.7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5.2倉庫的日常管理
5.2.1所有倉庫,應設專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5.2.2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5.2.3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5.2.4物資儲存應根據物品的性質配備消防器材等應急防護器材。專人保管,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效驗。
5.2.5倉管員每日應進行檢查,做好各類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帳、物、卡一致,保持倉庫內清潔、干凈,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2.6倉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料的明細賬簿和臺帳,必須熟悉所儲存的化學品的性質、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等。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倉庫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公司必須根據生產計劃及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和儲存量。
5.2.8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必須由專人陪同方可進入。
5.2.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得進行試驗、分裝、動火、動焊等作業。如因需要,要辦理相關的許可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2.10堆垛間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墻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于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頂距大于等于50cm;
5.3入庫管理
5.3.1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5.3.2物料入庫前,倉管員必須按要求對運輸危化品車輛進行卸車前的查驗核準手續,合格后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一書一簽辦理入庫手續。
5.3.3入庫儲存前,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驗收,根據進貨憑證資料詳細核對,防止互相抵觸的危險品混放。包裝有破損、泄漏等情況,嚴禁入庫。
5.3.4倉庫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庫存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并消除隱患。
5.4出庫管理
5.4.1危險化學品出庫前均應按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質量、包裝、數量。
5.4.2裝卸、倒裝、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5.4.3在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
5.5分類管理要求
5.5.1易燃物品倉儲的管理
(1)倉儲區域嚴禁明火;電氣、防靜電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包裝容器留有容積空隙≥5%;封口要嚴,無泄漏;桶裝只容許堆三層,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曬;不得與氧化劑共存。(3)控制儲存溫度。5.5.2毒害品倉儲的管理
(1)包裝封口必須嚴密,貼印標志,避免露天存放,嚴禁與酸類接觸。
(2)裝卸作業穿戴防毒用品,嚴禁用手直接接觸毒害性物質。
(3)毒害品泄漏時用木屑、吸收劑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閉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
(4)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5.3腐蝕品倉儲的管理
(1)腐蝕品種類多,性質各異,應區別對待。
(2)有些腐蝕品易吸潮,與水反應可生成有毒氣體。包裝封口要嚴。
(3)酸堿類腐蝕品具有強烈反應性,要有效隔離。
(4)腐蝕品對人體具有強烈化學灼傷性,作業人員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準備沖洗、中和、急救設備和藥品,了解急救知識。5.6罐區安全要求:
(1)非罐區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進入。
(2)機動車輛未經批準不準進入,不得在罐區內停放和修理。
(3)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
(4)遵守罐區安全技術及管理規定。
(5)建立防凍、保溫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設施完好,制定應急預案。
(7)儲罐區作業前應對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作業方案、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8)作業前應確認作業單位資質和作業人員的操作能力、確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
(9)應配備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機械、工具盒設備,并保證完好。
(10)外來人員在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組織進入現場前的安全培訓教育。
(11)安全監護人發現所監護的作業與作業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立即制止作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要求停止相關作業并立即報告。
(12)作業人員發現安全監護人不在現場,應立即停止作業。
(13)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采用同一條管道輸送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介質。
(14)遇到雷雨、六級以上大風(含六級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檢維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業。
(15)未經批準不得在罐區進行收貨作業同時進行任何檢維修作業。
(16)罐區內不宜進行不同的施工作業,如必要時應采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
(17)液氯氣瓶的貯存安全:
(a)氣瓶不應露天存放,也不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的棚架存放,應貯存在專用庫房內。
(b)空瓶和充裝后的重瓶應分開放置,不應與其他氣瓶混放,不應同室存放其他危險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應超過三個月。
(d)充裝量為500kg和1000kg的重瓶,應橫向臥放,防止滾動,并留出吊運間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應超過兩層。
5.7裝卸作業5.7.1裝卸準備
(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2)認真核對車號、產品品名。檢查槽車技術狀況和鉛封情況。及時采樣、化驗、計量,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5.7.2裝卸作業
(1)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收、發、輸轉作業;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嚴守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內應避免出現細長的導電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剝離,鐵路槽車卸油結束時,禁止打開鶴管透氣閥向鶴管內進氣;
(4)汽車罐車裝卸應有防靜電措施。靜電接地線應接地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上,嚴禁接在裝卸油口處;
(5)儲罐儲液不得超過安全高度;
(6)裝卸作業現場應設置監護人員,不可離開現場,加強監督檢查,制止“三違”作業。
5.7.3裝卸泵管理
(1)嚴格執行泵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嚴禁帶故障運行;
(2)加強泵的日常維護與保養,做好泵運行記錄;
(3)新安裝的泵和經過大修的泵,應進行試運轉,經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組應標明輸送液體品名、流向;
(5)泵聯軸器應安裝便于開啟的防護罩。
(6)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雨水排水閥應處于常閉狀態。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酒廠設計防火規范》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倉庫防火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防火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酒庫、儲罐區、沼氣罐(柜)、油庫等甲、乙類倉庫和包裝材料庫、糧庫、曲庫等丙類倉庫及其他丁戊類倉庫。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時,應按《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條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員為防火安全員,全面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倉庫防火安全員負有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防火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規范倉庫安全管理,保證物料,倉庫及公司財物安全。
二、選用范圍
本公司各類倉庫(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之外,尚需遵守本規定。
三、物料安全儲存原則
1.一般物料的儲存原則
(1)不得超過堆放地面的安全負荷量
(2)不得影響照明
(3)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
(4)不得妨礙信道與出入口
(5)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火警警報器的有效功能
(6)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
(7)不得依靠墻壁或結構支柱堆放
(8)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9)保持倉庫整潔
(10)減少不必要的搬運
(11)標明存放的位置與信道
(12)物料堆放平穩
(13)設有適當的排水設備
(14)易燃易爆的物品隔離存放
(15)其它符合安全的原則
2.危險物品的儲存原則
(!)分類儲存
(2)良好的通風
(3)適當的采光
(4)火災和爆炸的防止
(5)危險物品的醒目標志
(6)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
(7)制定相應的安全規則
(8)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
四、物料安全儲存計劃
1.物料儲存計劃的目的
(1)防止意外的人員傷害和物料損壞
(2)防止火災,保持通風,防止自燃,隔離危險物料
(3)節省地面及空間
(4)工作簡化
2.物料儲存計劃
(1)儲存物料均應集中并分類堆放,做到整齊有序。
(2)應保留必要的信道,信道上不允許有物料,工具,保持通暢。
(3)物料存放不能妨礙施工及緊急時需用的設備。
(4)禁止在信道上裝卸物料,車行道應保持最大車輛可暢通 。
(5)盡量使用貨架,儲柜,棧板堆放物料。
(6)物料堆放應按種類,大小,長短整齊堆置,防止倒塌。
(7)物料堆積在公共場地時,應設置防護欄,并樹立警告標志。
五、各類物料儲存要領
1.木材的儲存要領
(1)應堆放在硬地。
(2)應遠離為火源。
(3)堆高若超過四層,應采用橫縱交錯的方式堆置。
(4)每堆木材高度應盡量相同。
2.袋裝材料的儲存要領
(1)堆置及移動時應小心謹慎,保持平穩,不致傾塌。
(2)每堆不超過十層,堆置于地板上和貨架上時,應確保地板和貨架的強度足夠。
(3)底部四層,每兩層換一次方向交錯迭放,第五層起,第層的堆置方向應相互交替。
(4)堆至第五層以上時,應每五袋減少一袋,使堆垛向內縮進。
(5)檢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鐵釘和尖銳物品。
(6)為整堆搬運方便,可考慮堆放在棧板上。
3.油料的儲存要領
(1)油桶如露天存放,應慎防油料受污染。
(2)桶裝油料的儲存,應注意保持名稱標志的完整,并切實嚴禁煙火。要有禁煙標志,安全標志。
(3)油料儲存場所,應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油桶應加裝靜電搭鐵。
(4)油料倉庫內,應注意氣候濕度的變化,采用防火建筑,存放地點應離熱源,通風,采光都應良好。
(5)各項油料分裝,裝罐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應存于安全場所,固定式分裝設備及活動式分裝設備所用的容器管嘴,噴槍等均應分別標明專供何種油料使用,不可任意使用,以防止不同油料混合時發生化學反應及產生危險。
(6)存油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濺潑油料和其它易引起傷害的物品。
(7)高壓氣體不應和油料存放在同一個倉庫內。
4.氣體鋼瓶的儲存要領
(1)氣體鋼瓶的儲存位置應遠離為火源,倘存放于室內時,附近不得有其它高度易燃物,火爐,散熱器等。
(2)氣體鋼瓶應妥為放置,防止傾倒,并不得存放于升降機口,門口或其它易被人碰到的場所。
(3)氧氣瓶不得與乙炔氣瓶或其它燃料瓶同存于同一地方。
(4)氣體鋼瓶露天存放時,應避免太陽直射。
(5)已用完氣體的鋼瓶存儲時,應將閥門關緊。
(6)氣體鋼瓶已接通管子的,在使用時,閥帽不得隨意放置,以防遺失。
(7)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注意瓶上標明氣體名稱的標簽不得遺落,損壞或退色。
(8)氣體鋼瓶不得與電線接觸。
(9)氣體鋼瓶使用時的放置,應有放置架,加裝鏈條捆妥,或用其它方法以防傾倒,并選擇危害最小的地方放置,勿靠近設備,材料或人員等頻頻移動的地方。
(10)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或其它物品放置于氣體鋼瓶上,臨時放置也不可以。
六、其它安全管理規定
除遵守公司其它安全規章外,倉庫安全管理尚需注意以下事項:
(1)非倉庫人員未經倉庫人員允許不可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因倉庫施工需使用明火需應報安全保衛科批準,并采取防護措施。
(4)倉庫應有應急出口
(5)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滅火器等。
(6)倉管人員需經消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加強對庫存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強對危險品裝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包括倉庫及儲灌。
三、職責
倉庫主管對倉庫安全生產負責,罐區主管對罐區安全生產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協助。
四、內容
倉庫:
1.危險品從入庫、領料、搬運、使用、處理殘余雜質都應指定專人負責。
2.部門領用時需先預算當天用量按單領用,當天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應送回危險品倉庫。
3.禁止使用無蓋容器。在啟用危險化學品后應馬上將蓋擰緊,發料時必需使用專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險化學品須立即清理干凈。
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必須標明正確的標志及危險警告標志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5.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生產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員工,下班時必須將未用完的危險化學品退還給危險品倉庫的管理員保管。
7.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廢物應放于金屬廢物箱內,并蓋好蓋子及附上標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進行安全處理。
8.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1、裝卸、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摩擦、撞擊和拖拉、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應為銅、鋁合金。
2、柴油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3、嚴禁在柴油倉庫附近吸煙、玩打火機、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
4、倉庫要經常保持整潔,用過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5、裝卸時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6、倉庫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7、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如滅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
8、倉庫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裝卸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10、要有通風設備,使其達不到爆炸濃度。巡查人員聞到較濃的柴油汽味時,要及時進行通風作業。
11、倉庫所有電器、電源裝置、照明燈及開關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墻。要有明顯安全標識:如“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等警告標識牌子。
13、柴油儲藏量要滿足柴油發電機應急發電的需要。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1、注意防火安全,倉庫內嚴禁吸煙。
2、每個月底,公司會派遣專業的安全員對倉庫及其周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果發現任何安全隱患,我們會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檢查結束后,我們會做詳細的檢查記錄,并在上面簽名確認,以便留存備查。
3、倉庫必須配備足夠的防火設備,每30平方米面積的倉庫需配備不少于4公斤的滅火器和至少2個防毒面具。每個倉庫還應制定相應的消防設備和防毒面具的擺放標識圖。人工使用的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且易取用的位置,與倉庫物資要分開存放。消防器材的`表面不能積塵,需要定期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正常使用。倉庫管理員應認真學習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以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熟練操作。
4、注意倉庫的通風及清潔衛生,倉庫內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為了使倉庫物資的存放更加有序和便捷,我們需要對倉庫進行分區放置。每個區域都需要有足夠寬敞的通道,以便于物資的出入和搬運。同時,在存放物資時要避免堵塞通道,確保通道的暢通無阻。
6、倉庫內物資變質(如電池漏液)時,要立即進行處理,以免影響其它物資及污染周圍環境。
7、注意倉庫內的用電安全,不能亂拉亂接電線,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要關閉所有用電開關。
8、做好“四害”的防治工作,特別注意鼠害、蟻害對物資的危害,每月底由安全員檢查鼠蟲害,發現有鼠蟲害(特別是鼠害)的要及時處理并做好防護措施
9、加強惡劣條件下(如天氣)的倉庫、物資及搬運安全管理,以防止漏水、積水、雷擊或靜電等對物資的安全造成影響。倉庫(首層)地面要求比該樓層地面要高,不能有積水。容易受潮的物資放置時地面要有墊板。
10、倉庫要有必要的防盜、報警設施,并加強倉庫防盜巡檢管理。
11、存放網絡工程主設備、大型設備、拆舊設備及線材等的倉庫,溫度不能過高(通常不能長時間高于35℃、保持干燥)。
12、對有特殊要求(如溫度、濕度等)的貨物(如備品備件等),其存放的倉庫要保證達到規定的要求。
13、與物資管理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內,物資的領取原則上在倉庫房外完成交接:倉管員應對其他人員進入倉庫的情況進行登記。
14、建立倉庫安全巡查制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條必須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存卡、套帳、實時在存卡上登記每筆業務交易物資的進出數量,確保數據連續、準確。做到帳(包括電腦帳及帳本)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第二條對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存放物品的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務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第四條對原輔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第五條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不得大聲呼叫、跳躍。
第六條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
第七條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生產部反映。
第八條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第九條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的'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四)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五)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六)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七)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八)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處理意見。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并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范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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