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工廠安全生產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安全生產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
一、廠級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廠的性質及其主要工藝過程;
(2)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管理體制;
(3)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
(4)工廠內個性危險的地點和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關機械、電氣、起重、運輸等安全技術知識;
(7)有關防火防爆和工廠消防規程的知識;
(8)有關防塵防毒的注意事項;
(9)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等資料。
二、車間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本車間的生產性質和主要的工藝流程;
(2)本車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
(3)本車間的危險部位及其應注意事項;
(4)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及其注意事項;
(5)本車間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遵章守紀的重要性。
三、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段或班組的工作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的概況和安全生產職責范圍;
(2)新工人將要從事的生產性質、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
(3)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的具體要求;
(4)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作地點、操作步驟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紹;
(5)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6)發生事故以后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7)工廠、車間內常見的安全標志、安全色介紹;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三級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并填寫好“三級教育”卡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務必理解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已按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教學,并理解過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不再進行培訓,而直接參加考核。
五、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產教育的長期性的艱巨性的特點。職工的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穿于生活活動之中。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的形式有多種,能夠根據具體狀況采用。例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陳列室、安全衛生展覽會、放安全電影和錄像、安全考試、安全講演、安全競賽等。在生產過程中堅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的制度和職工違章離崗安全教育、工傷事故職責者復工安全教育。
2、安全“繼續工程”教育
繼續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經受過大專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員和企業的`領導者,經過必須時期,務必繼續理解安全知識和勞動保護新知識的教育。它是從不同專業、不同水平等具體狀況出發安排學習資料,組織專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理論性和實用性。這一層次的教育,主要是對專職從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業主管安全的負責人領導、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個性是對新任職的領導務必要經安全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
3、“四新”和變換工種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時或工人調換工種時,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術部門負責進行,其資料主要有:
(1)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新產品、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資料和要求。
“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要填寫《“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登記表》。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2
1、目的
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3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
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
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 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 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于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并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5
為減少生產事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范廠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一、使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
二、職責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2)工作時間,職工要按規定穿戴整齊保持端正整潔。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進入廠區。
(3)進入廠區,外來人員會客(來訪)需進行證件登記。
(4)工作時間,禁止在車間門口及廠區主干道兩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崗。
(6)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參照執行。
2車輛管理
(1)非生產
車輛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2)所有車輛(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廠區交通;禁止停放在廠區車間門口及標識的禁停區域。
(3)廠大門外兩側50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辦公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的規定、要求對廠區安全生產形勢進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領導在匯報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匯報各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由廠長負責召集,匯報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3)各分管領導要根據分工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不定期召開本分管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工作重點,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4)生產部門作為企業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本企業安全工作重點、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不定期的召開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做到及時上傳下達,不延誤時間。 4、安全培訓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對新入廠員工,在進廠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
的觀念。
(2)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二、新工藝、新技術的.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三、安全生產評價管理制度
(1)廠主管部門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不定期的對各基本生產車間、重點生產崗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其及時整改。并定期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2)廠生產主管部門對車間、班組及重點崗位的安全生產評價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
四、禁止煙火
(1)所有人員廠內生產區域禁止吸煙,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
(2)對于廠區內爆品,倉庫應在醒目位置標明“嚴禁煙火”警示標識;
如有必要可派專人看守。
(3)廠區內明火作業需向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申明動火原因、地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及審核,確認有必要動火且安全防護措施合格的,允許同意后,方可動火。
(4)廠區內禁止焚燒樹葉、垃圾,冬季禁止使用電火爐或者其它限制級設備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點要經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積極采用先進的防火,滅火技術,建立健全保衛義務消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五、應急體系
(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3)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公司生產廠長和副廠長擔任組長,其它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組成。發生
意外時“應急小組”必須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擴大并于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4)為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排查、監督,負責聯絡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廠區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運輸運營過程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運輸運營工作,確保安全無事故。根據《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上海市關于加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運輸安全管理的通告》、《寶山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海淞公司《海淞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車輛運輸運營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規定建立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建筑渣土運輸運營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配備建筑渣土運輸運營安全生產專職人員。
2、建立健全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基礎臺賬(駕駛員管理臺賬、車輛管理臺賬、安全教育臺賬、違章與事故臺賬、“三不放過”臺賬)和有關信息資料。對渣土運輸車輛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時宣傳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每月對渣土車輛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駕駛員出車前堅持“三分鐘安全教育”,及時查找隱患、消除隱患,杜絕違規現象,有效地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4、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必須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登記、車廂密閉改裝年檢、辦理市區《通行證》。公司安全員及分管領導每月定期對渣土車輛運輸駕駛員進行考核計分,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應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條款要求,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取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6
為全面貫徹區安監局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社區結合全轄區實際制定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責任制。
一、社區主任是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的副職是本行政區域內的直接責任人,其他副職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社區設專職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本轄區的.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
二、宣傳及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綜合管理本社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形勢,擬定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規劃、年度考核、獎懲辦法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負總責。
三、綜合協調管理本街道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工作,承擔社區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辦公室日常業務。負責本街道各類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和分析工作,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信息。參與事故搶險救災工作,協助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各類傷亡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四、組織開展轄區內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檢查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中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督促存在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整改;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衛生道路車輛等安全條件的單位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其落實整改措施。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7
一、入廠教育
新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和實習員工和外單位調入本企業員工,必須進行公司級(廠級)、車間(部門)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由用人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員工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5)、有關事故案例等。
2、車間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由車間負責人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班組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由本部門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培訓,內容為: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學時要求:
1、主要負責人:
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2、新上崗的員工:
公司各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危險化學品、儲存部門等部門新上崗的.員工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崗的員工:
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4、換崗的員工 :
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后,應進行安全試卷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試卷備檔。
三、培訓記錄:
每次安全教育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人及受訓人簽字;
四、建卡備檔:
1、每名員工,應認真建立三級教育培訓記錄卡,留本部門備檔。
2、特種作業員工操作證經查后,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檔,并按規定,組織、督促特種作業員工進行年度復審。
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產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有關員工進行專門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業發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一般事故,各部門組織本崗位員工進行事故現場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和主管部室,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的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主管安全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利用各種安全活動,黑板報、錄相、簡報、宣傳畫等多種形式,經常對全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車間和班組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做好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4、停產修,重點項目修,和重危險性作業,(含施工項目)時,安全主管部門安全主要負責人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專門安全教育。
六、其它:
確保各級安全教育時間和教育質量。
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否則追究有關員工責任。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8
一、目的意義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全公司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三、制度總則
1、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2、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本公司的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同時對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本公司的每個職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責任制。
四、安全責任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總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安全生產有效的實施。
3、嚴厲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平安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平安技術規程,平安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肯定本單元平安生產目標。
4、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所需資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6、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平安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平安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并演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平安生產事故。
8、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在企業得到有效落實。
9、落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1、每年定期接受上級部門管理人員培訓、考核,檢查并考核副職和所屬單元平安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12、監督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協議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和安全要求的條款。
13、組織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監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實施,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制定、修改、審核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生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失職、違章行為。
15、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17、組織編制生產、物資計劃的同時,編制檢察勞動保護、平安、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督促落實。
18、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9、每季度定期組織公司綜合平安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限期解決。倡導開展平安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平安生產經驗。
20、企業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21、依法開展平安生產標準化建設、平安文化建設和班組平安建設工作。
22、制定、審核采購、銷售、運輸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風險評價小組的職責
1、平安負責人負責本公司危險源辨識、評價微風險控制的組織領導工作,負責樹立平安評價小組,負責批準重大的風險清單。
2、安全員負責組織本公司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確定重大及巨大的風險,提出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并對全公司的危險源的控制進行監督。
3、安全員應確保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人員進行應有的培訓,以承擔指定范圍內的工作。
4、安全管理、生產、質檢、職業衛生等部門的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并實施控制。
(三)平安員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作法,應立即制止,并向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參加平安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平安生產動態,對各單元的平安生產情況及時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實施,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落實。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及平安附件、電氣聯鎖裝配等的定期平安檢查、校驗工作。及時整改檢查中發覺的問題,有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用。
7、在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完成情況負責檢查監督。
8、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整改,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9、負責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10、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和其他業務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1、負責新、改、擴項目的設計檢察和平安預評價,按照“三同時”原則,保證職業平安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2、負責新、改、擴項目的質量監督和安全工業衛生“三同時”驗收工作。
13、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各類機械設備的.檢修規程和管理制度。
14、負責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審查工作,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
15、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公司相關領導匯報,參加其他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生產部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2、嚴格依據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組織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負責公司“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實施,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本公司出現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6、對公司各級平安檢查中發覺的問題,及時、認真安排整改。
7、在設備檢修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對安全措施完成情況負責檢查監督。
8、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整改。
9、負責對特種設備的登記取證工作。
10、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各類機械設備的檢修規程和管理制度。
11、負責公司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向公司相關領導匯報,參加其他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2、負責制定和修訂公司的平安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3、負責對員工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14、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財務部安全職責
1研究、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認真遵守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和安全標準化規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部門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2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負責本部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實施,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覺反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搞好本部門安全教育培訓。
(六)辦公室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平安生產的指示。 2嚴厲依據平安生產制度規定組織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負責本部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轉實施,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平安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判斷精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4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本單位出現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給予表揚或批評。
5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本部門的貫徹落實。 6對公司各級平安檢查中發覺的本部門問題,及時、認真安排整改。
7在設備檢修時應制定相應的平安措施,并對平安措施完成情況負責檢查監督。
8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整改。
9負責對員工的平安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提高意識和操作水平。
10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七)車間班組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研究、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負責班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實施,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平安日常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保持班前講平安,班中檢查平安,班后總結工作。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平安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平安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5產鬧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職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領導。
7對新人員進行三級平安培訓,對崗位員工進行日常平安培訓,有權制止未經三級教育和平安考核不及格職工獨立操作組織設備平安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整改,按期實現平安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8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9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詩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
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
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量蒸氣、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對違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
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0
一.為保證辦公及生產秩序的正常運作,為規范員工日常行為,特制定本規范;適用范圍。
(一)生產辦公人員行為規范。
1.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違者罰款10元;
2.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違者按相應制度執行;違者罰款10元;
3.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生產部”,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違者罰款 10元;
4.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5.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違者罰款10元;
6.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違者罰款10元;
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違者罰款10元;
8.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違者罰款10元;
9. 員工需服從領導的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領取材料和工具應申請-條要部門負責人簽名登記名稱、數量,并由生產部負責人簽名,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二)生產區域行為規范
1.嚴禁在工作期間脫崗、串崗、睡覺、閑聊、嬉戲、打鬧等,吃東西,抽煙、吐痰、擦鼻涕等-違者罰款10元;
2.嚴禁在車間內接打手機、玩游戲、看視頻、聽音樂或做其他無關的事情;因工作需要段長以上級別人員接打手機不在本規定內,因工作需要班組長接打手機必須離開生產現場到辦公室或離開車間,違者罰款10元;
3.在工作中接觸不干凈物品后必須洗手消毒,工作期間必須保持穿戴整齊,等,違者罰款20元;
4.嚴禁部分領導車間,亂指導生產線.-改變生產指導做法.-一旦做錯產品。或者產品質量檢驗出現問題。不能流程到下一個部門返工現象否則.違者按相關條例執行;罰款--.照材料價格罰款
5.員工愛惜公物,有惡意破壞工廠財產或盜竊行為者,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視情節輕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要有互尊互愛的精神,嚴禁打架斗毆,如有發生,先動手者,處以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者移交公安部門;
6.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不開無人機、不開無人燈、天燃氣及時關閉,如有違反,一次性罰款30元,如有造成設備損壞的,全額賠償;
7.所有員工做好車間本區域內的清理、清掃工作,必須保證車間的整潔,如發現車間地面骯臟、有煙頭雜物、工作臺面凌亂,處以20元罰款。
8 員工需服從生產領導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批評者,處以20元以上罰款;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處以20元以上罰款,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
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0 、如果工廠有相應的領導負責銷售或采購管理.不安規范,去辦理--并且-不合理,不按規定辦;亂指導生產安排--跟單排期。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一
1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制度未出臺前,由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參照相似制度酌情予以處理。
12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由生產部經理負責。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2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公積金管理,規范安全監督行為,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心本級及桂平、平南管理部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中心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緊緊抓好安全工作重點,強化安全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中心安全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建立關系順暢、責任明確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杜絕重、特大惡性事故,減少其他各類事故的發生頻率,提高全中心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五條中心依法組織員工參加中心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合法權益和權利。
第六條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科室、管理部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應給予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章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中心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監小組),中心主任為組長,中心副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管理部負責人擔任。安監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規稽核科,負責全中心安全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管理部負責人對本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產負責。桂平、平南管理部受中心安監小組管理。若中心本級需要管理部提供援助,管理部除能提出可證明不能協助的正當理由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絕對本級提供幫助。若管理部發生安全事故,管理部負責人須在事發后按有關應急預案采取防止事態擴大的措施,同時立即向中心安監小組報告事發態勢并隨時聽候中心負責人的安排,不得擅自采取非正常措施,否則一切后果由管理部承擔。
第八條中心主要領導全面負責全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負責人為科室、管理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科室、管理部內的所有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各科室、管理部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形成包括全體員工和全部生產活動的責任體系,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條中心各科室和管理部的安全責任:
(一)安監小組辦公室:負責全中心安全生產的計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等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中心保安、食堂、辦公室、發電機房、房建設施、車輛和駕駛員以及員工勞動安全(勞動合同、工資、假期、勞保福利、工傷管理、體檢)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網絡信息科:負責網絡系統運行、維護、數據備份等安全生產管理。
(四)資金歸集科:負責單位繳存登記、開設帳戶、繳存、支取、轉移、封存等業務及相關數據檔案資料歸檔備份的安全管理。
(五)財務科:負責財務安全的管理。
(六)計劃信貸科:負責貸前調查、貸款抵押、發放貸款、貸后管理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規稽核科:負責中心內控管理和中心對外執法、協調追收逾期貸款。
(八)桂平、平南管理部根據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一條各科室、管理部進行生產活動時,應認真執行“五同時”(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評比各項工作時,同時計劃、部署、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中心本級、桂平、平南管理部,應當根據各自的特點,對工作中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領域和環節進行監控,按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
第十三條中心安全工作的內容:
(一)各種設備、設施不得超負荷或帶病運行,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維修,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設施,應有計劃的報廢、更新和改造;
(二)工作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通道順暢,要有足夠的光線;對易滑、易跌的地方,必須有安全設施或明顯的安全標志;
(三)努力做好防塵、防濕、防潮、防盜、防暑降溫、防輻射等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測;
(四)嚴格執行有關防火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及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演習;
(五)嚴格做好各類財務憑證的管理和現金的保管工作;
(六)公積金系統必須與辦公域網隔離,計算機必須專用,并定期檢查殺毒,當收到病毒發作警報、出現病毒傳染現象或出現網絡系統紊亂等現象時,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
(七)一切機動車輛,必須保持機件和安全裝置的靈敏可靠。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證或酒后開車。嚴禁超載、超員、超速行駛,確保交通安全;
(八)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的發電機房要配備專人負責和管理;
(九)各科室、管理部雇用或聘請外來人員進入中心范圍的工作場所從事養護、搶修、檢測等作業的,作業前必須就作業安全要求向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必要時安排專門人員全過程做好監督;
(十)中心本級、桂平、平南管理部的生產或工作任務,實施后可能影響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負責實施的科室必須事先召開協調會,明確有關科室的管理職責,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實責任人,并做好書面記錄;
(十一)中心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對員工的加班加點應當在不損害員工健康的原則下進行;
(十二)各科室、管理部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員工勞動保護規定》,禁止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等有害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中心應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保證必要的培訓資金,把培訓資金列入年度經費預算。
第十五條中心每年應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
第十六條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二)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安全監督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及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等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安全事故案例及啟示;
(七)其他按規定應當具備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第十七條中心主要負責人和安監小組成員每年安全生產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每年安全生產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五章安全投入和物質保障
第十八條確保本中心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中心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是保證安全資金投入的責任人,要確保中心安全投入有效實施,做到安全生產資金專項使用。
第十九條安全資金專項用于下列安全事項:
(一)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以及技術檢測檢驗、改造和維護;
(二)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四)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第六章安全檢查與整改
第二十條中心安監小組不定期組織對全中心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并填寫《安全檢查記錄表》。
第二十一條安全檢查必須及時記錄。《安全檢查記錄表》必須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科室、管理部的負責人簽字。
第二十二條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科室、管理部立即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上報中心安監小組辦公室。安監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整理,并在全中心范圍內進行通報。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一)工作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布置工作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四)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五)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八)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九)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機動車輛、廚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第七章事故報告、分析、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毀損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中心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條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中心負責人和中心安監小組辦公室,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采取防止事態擴大的措施。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應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進行,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二十七條中心安監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和結案材料的歸檔。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與中心主任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要求。
第二十九條建立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各科室、管理部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將本科室、管理部當年安全生產目標落實情況向中心報告。若年內發生1起以上行業重大事故,或者30日內連續發生5起以上較大事故的,本科室、管理部需向中心作出書面檢查。
第三十條實行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安監小組辦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對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年末對安全生產目標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年度考核獲得優良的科室、管理部和個人,由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中心內給予通報批評,并責成有關人員作出書面檢查。
第三十一條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對經考核確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工作失職的科室、管理部負責人,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和中心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扣獎罰款、停職檢查、待崗、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等的處理;凡工作失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科室、管理部負責人承擔“一崗雙責”,除履行職能范圍的工作職責外,必須同時履行本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三十三條各科室、管理部其他崗位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由本科室、管理部自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執行期間,有關科室、管理部的職能發生變動的',由新的職能部門履行原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并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貴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3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4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資料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務必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理解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務必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務必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務必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務必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務必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務必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狀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狀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狀況,個性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資料。透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狀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務必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工廠安全生產制度15
一、生產廠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起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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