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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6 22:16:57 好文

后勤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后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后勤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后勤管理制度1

  1、在每款總檢前,須就檢查要點開查驗要求會議,按工藝要求嚴格操作。

  2、每款結束后接受客戶查驗,如果有問題導致翻箱,尾檢罰50元/款。

  3、如生產車間交過來的成衣線頭多,有權拒收,改善后再接受,若中途沒提及而導致客戶就此問題翻箱,則尾檢和主管負責。

  4、每款結束后接受客戶查驗,一次通過,獎尾檢30元。

  5、必須保證工作區域的.整潔,垃圾入簍,不油污衣物,進行文明生產。及時清理不用的物品,待用物料必須擺放整齊。

后勤管理制度2

  為了確保我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教學科研及生產生活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事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院發展的大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自覺遵守安全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第二條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保衛科是院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受學院安全工作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的領導,在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學院各級領導在進行教學、生產、后勤、基建、生活保障等各項管理工作中,要本著對社會和師生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級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級領導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中心工作同時計劃布置,同時抓好落實,同時檢查評比,同時總結考核。

  第五條嚴格按審批要求,加強安全申報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保證有完備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設施和措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二、安全責任書的簽訂

  第六條各部門、系部納入學院治安綜合治理的范疇,學院每年與各單位簽訂一次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實施考核。

  第七條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各部門要分別與下屬的單位或崗位簽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八條凡進入院內進行建筑道路施工、物業管理等各種經營活動的單位,在與相關部門簽訂業務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協議,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九條各系部學生進行實習,應由帶班教師或指導員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全管理

  第十條各部門必須根據本安全生產系列結合工作實際和特點,制定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按規定張掛(貼),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切實做好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二條根據需要,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安全形勢、通報安全情況,整改安全隱患,明確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第十三條重視勞動保護工作,關心一線工作的職工。

  第十四條不準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噪聲,不得污染校內外環境。

  第十五條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具備當場整改條件的,應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消除隱患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各類在用的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新進人員(包括外來實習、協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安全教育,在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護能力后,方能獨立工作。

  第十八條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部門培訓考核,取得證書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交通安全、化學危險品管理、食品衛生、特種設備監察的管理規定,學院保衛科、后勤處、基建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規章制度,并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條發生安全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不準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真相。

  第二十一條根據事故大小,情節輕重,對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每學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對優秀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獎勵;不合格的給予批評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處分。

后勤管理制度3

  一財務制度

  1。會計、出納制度

  按照上級統一要求建帳、記帳,經費具領、支付報銷要復核,報銷應憑正式憑據。記帳要規范,做到清晰、明確正確無誤。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會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計法》,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杜絕弄虛作假的違紀、不道德行為。

  2。學校經費開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不得超支。

  其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付均由校長“一支筆”審批,限額大的必須經校委會審核通過。

  學校經費支會原則:

  該買則買、該用則用、該備則備、該做則做;

  能省則省、能減則減、能修則修、能補則補、能代則代。

  二、財務公開制度

  1。開學初向家長公開收費標準。

  2。學校添置大型設備及維修、基建等需經校委會決定,并在教師會上公開。

  3。定期向教師公開學校收支情況。

  三、財務管理制度

  1。物品登記驗收制度

  學校財產建立財產冊和分類帳,固定資產逐一登記造冊,凡購進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時入賬,并進行分類登記,領進、領出建立驗收經手制度。物品采購,驗收、入庫、入賬三個環節要相互制約,嚴防出現漏洞。

  2。學校財產保管使用制度

  學校財產原則上實行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的原則,并建立相應的保管使用清冊。采用分線負責制,各線都有確定主要負責人,總務處將有關的物品分發到各主要負責人,教師需要時,向各線負責人領取在分發和領用過程中,都應有登記制度。

  學校的學生課桌凳,教師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安排分配,落實到人,有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

  3。學校財產檢查制度

  總務處每學期對全校所有資產多進行一次檢查(班級財產每學年登記造冊,期末對照檢查),發現是、遺失和損壞要追查原因。如失責或故意損壞要追查原因。如失責或故意損壞或遺失,要責成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每學年對學校賬目(包括資產使用情況)財產向學校報告一次,并吸收教職工的意見,逐步改善。

  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對優秀的責任人,班級進行獎勵;對問題較多的責任人或班級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教學用品的供應制度

  1。每學期的`開學之前,總務處與教導處共同協商、確定全學期的教學辦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冊征訂更要分發及時,以保證能按時正常開學。

  2。既要保證供應及時,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費,所以每學期的教學辦公所需物品,教導處預先做好安排,總務處做好具體的征訂計劃。

  3。學習材料征訂,由教導處根據教委的有關規定,經校長同意統一征訂,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征訂,如確實需要必須經教導處批準。

  五、校舍和校園管理細則

  1。由校長牽頭,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領導小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檢查記錄,責任到人。

  3。制定學校維修計劃,經費預算、分配、安排維修項目。負責對維修的檢查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師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視制度,加強對校舍安全巡視,發現破損或接到報修及時維修。

  5。對于突發風雨雷電等自然災害要提前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避免、減少損失。對于突發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完善安全通道、設施、消防設施以及重點部位的防盜措施。

  7。加強與學校其他部門協作,做好學生愛護公物、愛護人生的宣傳教育。

  六、衛生檢查制度

  1。成立衛生檢查小組,由校長牽頭負責。

  2。定期檢查食堂、樓道、校室、宿舍、衛生間等公共場合。

  3。組織少先隊員每日巡查衛生,并及時公布檢查中出現的問題。

  4。周五衛生進行大掃除,將重點檢查衛生死角,公布檢查結果。

后勤管理制度4

  1、全院的維修工程工程由總務科按國家標準方案和醫院年度規劃組織實施。

  2、維修方案由總務科負責制定,方案經充分討論研究確定后,報領導批準實施,無特殊情況應按方案執行。

  3、基建工程須嚴格做好建前規劃,按程序進行申報設計,報建等工作前方可施工,不搞違章建筑。同時要按規定收集各種基建檔案資料,并于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整理好移交院認辦公室保存。

  4、總務科負責對工程的材料質量、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如發現質量不符合要求,堅決制止,確保工程質量和平安。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復核、招標、預算、結算的'審核工作。

  6、總務科負責施工隊的平安、防火、衛生、教育工作,并催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衛部門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維修工程量大、范圍廣,要進行招標或議標確定工程隊施工。并按醫院投標、招標規定的程序進行,嚴禁弄虛作假。

  8、基建、維修工程超過伍仟元以上,要做出預算,預算經審核確定后,連同合同書一起交一份給財務科,作付款和結算監督。

  9、工程竣工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質量檢查驗收,質量符合要求前方可投入使用

  10、管理人員做到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不以權謀私,秉公辦事。

后勤管理制度5

  目的:

  規范職工生活保障管理工作。

  住宿:

  1、如監理合同約定業主提供住宿,按合同執行;

  2、如業主不提供住宿,項目管理部負責解決項目監理機構成員的住宿;

  3、項目監理人員如安排現場住宿,其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在工地留宿時間超過一周,報項目管理部批準,公司備案;

  4、監理人員不得向所監項目承包商、材料供應商提出住宿要求;

  5、如確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內的住宿配合,由項目總監(或其代表)會同業主與承包商商洽。

  就餐:

  1、監理人員就餐解決方式如下:中餐補助200元(現金或餐券),晚餐提供固定就餐地點統一就餐;

  2、監理人員不得在所監理項目承包商處就餐。

  3、如在所監理項目的承包商處就餐,餐費由就餐人自理。非監理機構成員和本公司檢查人員不得在承包商處就餐;

  4、如在承包商處就餐不結算,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后勤生活設施:

  1、監理人員統一安排固定地點住宿,配備相應的生活設施;

  2、住宿配備生活所需的.基本器具,監理人員自行維護;

  3、住宿場所基本不提供開伙設施;

  4、生活用品自備。

  后勤費用核算:

  1、住宿所提供的房租、物業費由項目管理部負責解決;

  2、監理人員住宿所產生水、電、氣等費用,由住宿監理成員自行負責,公司補助100元/月/套;

  3、監理機構自行開伙,安全及費用自行負責;

  4、固定住宿場所內的設施要求住宿人員合理使用,加強保管,如造成人為破壞,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5、監理人員夜間外出結伴而行,外出時間不得遲于23時。

后勤管理制度6

  一、總體要求:

  為了提高我校后勤管理的效率,不斷深化后勤管理的改革,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運行機制,特制定本規范。

  后勤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工作正常運轉的重要保證,它既具有服務性、從屬性特征,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全局性作用,因此,實現后勤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將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規范化。

  后勤管理的基本職能,是為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服務,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并在管理和服務中發揮育人的功能。

  二、學校后勤管理人員應具備的素質和條件。

  1、加強理論學習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并有后勤管理學的基礎知識及經濟核算和財務常識,熟悉學校工作的規律和特點。掌握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2、熱愛后勤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工作細致、踏實,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辦事公道,任勞任怨,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臨機處理問題的能力。

  4、應切實加強后勤職工隊伍建設,制訂適應后勤職工的崗位職責和考核、獎懲制度。

  三、后勤職工要具備的服務理念。

  1、樹立全心全意為教育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

  2、具有本崗位的上崗證或專業技術等級證,工作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安全意識強,辦事效率高。

  3、教職工有求必應,端正服務態度,增強主動性和創新性,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

  四、勤工儉學

  1、逐步建立獨立的后勤服務實體,將后勤部門的管理職能與服務經營職能分開,后勤服務實體承擔后勤服務經營職能,后勤服務處承擔后勤服務管理職能。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2、關于后勤服務實體,由分管領導代表學校對服務實體進行服務項目的招標、簽約,管理。后勤部門對服務實體進行檢查監督。

  3、服務實體應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接受學校和上級有關行政部門的都督檢查。

  4、服務實體應按規定交清承包費用。

  五、校園綠化管理

  1、對校園的建筑物、場地、空地、道路,合理地進行綠化的建設和管理,搞好環境衛生,盡可能增添物質文化管理。建設一個安全、整潔、文明、優美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營造和諧的育人氛圍。

  2、校園綠化建設應有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形成學校自己的風格。

  3、校園的綠化、美化要責任落實,獎懲分明,為辦成綠色校園盡職盡責。

  六、固定資產管理

  1、有計劃、按照需要分批采購固定資產。

  2、配備固定資產要求手續、數目相等,認真核查。

  3、建立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專帳。

  4、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分級、分項專人管理。

  5、每年定時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一次。

  七、安全管理方面

  1、損壞的房屋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2、加強對伙食團、商店食品進行的專人監管。

  3、加強水電線路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加強校車的管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5、加強排洪、防洪措施。

  6、認真做好三防工作。

后勤管理制度7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必須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性的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集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七)出租房、承包經營部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出租房、經營部由哪個部門負責對外發租、發包,則由該部門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范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項目引進校園內。嚴禁將學校房屋、經營部、場地出租給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網吧和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業主。

  2、發租、發包部門對承租、承包方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并及時將審查情況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必須居住在租房、經營部內的人員,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學校保衛部門辦理臨時居住登記手續。

  4、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必要時應收取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5、主管部門應定期派員組織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防止發生事故。

  6、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八)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九)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各類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鍋爐工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

  4、鍋爐工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十一)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接受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文明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能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責任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

后勤管理制度8

  愛護公物規定一、愛護公共設施,未經領導許可,不得外借。二、愛護花草樹木,不得隨便進入綠地和攀枝砍伐。三、不準在墻上課桌上亂刻亂畫。四、教室、寢室及其附設用品管理職責到人。五、損壞東西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重處罰。

  財產賠償制度

  一、教育師生養成愛護公物的好習慣。各班要建立愛護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記簿。

  二、以班級、處室為單位,專人負責管理。校園定期檢查評比,將檢查結果公布于眾,并作為禮貌班隊、教職工評優條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寫亂畫,課桌凳要職責到人,一旦損壞,照價賠償。

  四、一切公共財物若有損壞或丟失,除照價賠償外,還應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五、財產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職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失,要照價賠償或酌情罰款。

  財產管理制度

  校園一切財產一律由總務處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產檔案,每年度搞一次校產狀況報告向校園分管領導匯報。

  一、對各處室、寢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財產,一律由校園根據需要逐步配齊。

  二、為了明確職責,凡因工作需要配備財產的處室,務必選一名財產管理負責人,對所配的`財產進行登記、清查和管理,如有損壞或遺失,要及時報損,或視狀況賠償。

  三、凡校園配給使用的財產,不論什么狀況和原因,不得私自轉借。

  四、凡屬校園配給的財產,屬正常消耗損壞的,必須要以舊換新,同時填好更新換舊單,經管理人員同意后方更換。

  五、財產的添置務必由校長批示,多人負責,并辦理驗收登記手續,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導初負責圖書、實驗室、教室、體育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教科處負責電教設備、硬軟件的使用管理。總務處負責宿舍財產的使用與管理。

  校產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管理好校園一切財產和設備,對主要財產(如房屋、車輛、設備、桌凳、床鋪)等大型或成批的財產務必做到中心有數,能隨時帶給數量、新舊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狀況。

  二、按財產的品種和使用單位(各辦公室、各寢室、各用戶)分別建立財產分戶賬,隨時登記財產的增減變化,每學期末要全面清點一次,造表報會計室。

  三、搞好校產的檢查維修,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課桌凳、體育器材、文藝用品、房屋、門窗、燈具、自來水管道等,要經常檢查和維修,保證教學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負責全校用房(教室、辦公室)宿舍床鋪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負責全校勞動用品、生產工具的保管、發放及收回工作。

  六、負責勞保用品、日常辦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關規定的發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財產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認真按制度辦事。

  八、妥善保管維修物資、照明、水電等器材,進出要登記,手續要完整,警防被盜和丟失,若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要追究賠償職責。

  九、校產保管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貪占便宜,切實做到國家和群眾的財產不受損失。

后勤管理制度9

  為了使后勤處倉庫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數據準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降低費用,貫徹學校建立節約型校園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資入庫

  (一)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物品的`數量,并檢查好物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規格、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

  (二)物品進庫根據入庫單,現場交接接收,并做好入庫登記。物資驗收入庫時,庫房保管員根據入庫單檢驗實物。入庫單及幾種具體入庫情況的要求:

  1、入庫單一式二聯,一聯經手人留存,一聯保管員留存。入庫單要嚴格按材料分類分開填寫。

  2、入庫單由經手人填寫,填寫內容包括:部門、入庫時間,貨物規格、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入庫時需提交購物發票、所購物品清單、物品。

  3、采購物品后直接發往現場的材料或配套產品物資,入庫單由經手人填寫(同時辦理出庫手續),入庫單由經手人、使用部門負責人、庫管員三人簽字。

  (三)物品驗收合格后,應及時入庫。

  (四)物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五)物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相符合。

  (六)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鼠工作。

  (七)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二、物資出庫

  材料物資出庫時,庫管員根據出庫單發放實物,對出庫單及幾種具體出庫情況的要求為:

  1、出庫單一式二聯,一聯領用部門留存,一聯留存,保管員統計核實,統計后每月月底前交部門負責人(入出庫單統計截止日期為每月25日)。

  2、物資出庫時要統一填寫出庫單。填寫內容包括:出庫時間、貨物名稱、數量、具體項目,出庫單由領用人,領用部門負責人,保管員三方簽字。

  三、剩余物資退庫

  1、余料退庫:施工或使用部門所剩余料退庫應填寫《入庫單》,在對應的欄目中詳細填寫,備注中填寫退料并注明原因等。

  2、質量不良退庫:如果是因為質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須經過保管員檢驗,并注明原因(制程損壞、來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庫。

  四、倉庫盤點管理規定

  1、實行缺料盤點法,當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數量時,倉管員應及時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2、實行循環盤點法,每月底由保管員對庫存物料逐一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3、實行定期盤點法,每年一次,在年底進行,盤點完畢后在《物料管理明細表》(臺帳)上做好相應的記錄,并注明“年底盤點”,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處分管領導審核,并制定采購計劃。

  本制度由負責辦公室制定并解釋。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后勤管理制度10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后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后,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后,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匯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后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學校后勤管理各項工作規范化、精細化,促進建立科學、高效的后勤管理工作運行機制,根據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后勤管理工作應樹立“強化服務意識、規范后勤保障”理念,堅持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原則和提高效能、周到服務原則,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條后勤管理工作實行會議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協調共商制度、請示報告區別制度、文件運行制度、工作時間離崗核準核銷及工作委托等制度。

  第四條后勤管理處正副處長、分黨委正副書記、正副調研員、分黨委委員為領導班子成員,簡稱為后勤管理處領導,后勤管理處所屬各中心及校醫院的黨政主要負責人簡稱為部門負責人。

  第五條后勤管理處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分黨委為后勤管理工作的政治核心,發揮保證監督作用;后勤管理處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行政工作實行對上一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黨群工作實行在分黨委領導下對上一級黨群組織負責制。

  一、后勤管理處處長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的行政工作,支持分黨委書記做好黨群工作。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協助處長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并對處長負責。

  二、后勤管理處分黨委書記主持分黨委的黨群工作,支持處長做好行政工作。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協助分黨委書記做好分管的黨群工作并對分黨委負責。

  三、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后勤管理處黨政領導下全面負責本部門工作,并對后勤管理處黨政主要領導對口或業務對口負責。

  四、部門副職是其分管工作的責任人,在部門負責人分工領導下工作,并對部門負責人對口負責。

  第二章會議制度

  第六條后勤管理工作實行處務會、處長辦公會、分黨委會會議、專題會議(部門會議)、分黨委理論學習小組讀書會、全體職工會議、其他會議等會議制度。

  一、處務會:原則上一周一會,為處內最高決策會議。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主持召開(處長主持研究行政議題、分黨委書記主持研究黨群議題),后勤管理處領導參加,有關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列席參加。原則上由部門事先提交議題并經處長同意或處長與分黨委書記事先溝通后確定議題,處長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并形成處長、分黨委書記簽發的會議紀要(處長審定會議紀要中的行政內容、分黨委書記審定會議紀要中的黨群內容)。

  二、處長辦公會:原則上按需召開,為處內一般行政決策和行政事務調度會議,由處長或處長委托副處長主持召開,后勤管理處行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參加。原則上由部門事先提交議題并經處長同意或處長確定議題,處長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并形成處長簽發的會議紀要。

  三、分黨委會會議:原則上按需召開,為黨務決策和黨群事務會議,由分黨委書記主持或分黨委書記委托分黨委副書記主持召開,分黨委副書記及委員和有關黨群部門人員參加,后勤管理處領導及非黨員人員必要時列席參加;原則上由黨群工作部門事先提交議題并經分黨委書記同意或分黨委書記與處長事先溝通后確定議題,分黨委書記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并形成分黨委書記簽發的會議紀要。

  四、專題會議(部門會議):原則上按需召開,為研究專題工作或部門工作的會議,由后勤管理處領導根據分管工作需要安排并主持召開,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事項進行專題研究,會議主持人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并形成會議主持人審簽的會議記錄。

  五、分黨委理論學習小組讀書會:原則上為月度例會,以時事政治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為主題內容。由分黨委書記或分黨委書記委托分黨委副書記主持召開,由后勤管理處部門副職以上人員參加,非黨員副職以上人員列席參加。原則上由黨群工作部門事先提交議題并經分黨委書記同意或分黨委書記與處長事先溝通后確定議題,分黨委書記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并形成分黨委書記審簽的會議記錄。

  六、全體職工會議:原則上為學期例會,以安排部署和總結表彰學期工作為主題內容。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后勤管理處全體正式職工參加,有關人員列席參加。原則上由處長與分黨委書記事先確定議題并報分管校領導同意,處長指定有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務事項。

  七、其他會議:根據學校工作要求和時事政治安排,對重大事件、節日等及時召開相關會議。

  第七條主要會議議事范圍包括處務會議事范圍、處長辦公會議事范圍、分黨委會議事范圍。

  一、處務會議事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決定本處對黨和國家有關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決定本處的工作目標、工作計劃、階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向上級的重要請示報告或工作總結。

  (三)研究決定主要涵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員聘任、員工進修培訓、職工考核等事宜的后勤職工隊伍建設。

  (四)研究決定本處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問題。

  (五)根據學校財務規范,研究決定對預算經費、專項資金的統籌及使用。

  (六)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工作中遇到的突發問題。

  (七)研究落實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臨時性重要工作。

  二、處長辦公會議事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決定本處對黨和國家有關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的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處務會決定的各類行政事項落實措施或實施意見。

  (三)醞釀需要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的方案或主導意見。

  (四)研究確定由處長負責的行政工作事項。

  (五)研究部署各部門工作任務。

  (六)研究制定行政規章制度,研究落實安全保衛工作。

  (七)研究落實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臨時性重要工作。

  三、分黨委會議事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決定本處對黨和國家有關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決定分黨委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加強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

  (三)做好本處黨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強對黨員教育管理及入黨積極分子培養、預備黨員教育的意見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研究決定黨員發展工作。

  (四)按照規定的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提出并上報干部任用的意見,擬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意見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并組織實施。

  (五)領導本處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職工隊伍思想狀況,提出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研究加強網絡管理、輿論宣傳、校園文化建設、黨支部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工作意見并組織實施。

  (六)協助行政研究、討論和實施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等各項行政工作。

  (七)研究落實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臨時性重要工作。

  第八條會議議事規則:

  一、會議議題和開會時間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需要進行決策的重要議題,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并在做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決策方案。

  二、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經集體討論后,由處長或書記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作出決定。對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決定,待再商定或請示學校領導后確定。

  三、議事規則:

  (一)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

  (二)凡需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集體研究決定事項時,應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工作方針。

  (三)處務會、處長辦公會出席人數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1/2,分黨委會議與會委員必須超過2/3,方可舉行。

  (四)分黨委會研究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與會成員應對重大議題或重要事項,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并實行表決制,贊成人數應超過到會人數的1/2。

  (五)會議要嚴格按照預定議題進行,一般不臨時動議其他議題或表決其他事項,尤其不能臨時動議重大議題或重要事項。

  (六)對于帶有實質性有爭議事項,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暫緩做出決定,應推遲決議,重新調研,待意見成熟或向上級組織、領導請示后,再提交會議研究決定。

  (七)凡會議作出的決定,如需再次上會復議時,必須有一人動議,并在會前征得一定比例以上應出席會議人員同意(黨政聯席會、處長辦公會出席人數達到或超過應出席人數的1/2,分黨委會議與會委員必須超過2/3),否則不得復議。

  (八)在討論與本人及家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有關議題時,本人應主動回避。

  (九)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明確落實部門和負責人,有時限要求的也應一并明確。

  (十)對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議和需保密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外泄,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重大事項決策情況,包括決策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等,應以會議通知、議程、記錄、紀要、決定、備忘錄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并存檔備查。

  第三章堅持“三重一大”制度

  第九條后勤管理工作堅持“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人事)安排、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簡稱堅持“三重一大”制度),具體形式為處務會決策機制。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應做好會議記錄,載明會議名稱、時間、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請假人員、記錄人員,每項議題討論、表決情況及最后決定意見和形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

  第十條后勤管理工作中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時,實行集體議事,必要時可進行會議票決,結果報學校分管領導審定,需要提交學校研究決定的事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初步審定后予以提交。

  第十一條處長、分黨委書記是后勤管理工作中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對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負有向處長主動建議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領導責任;分黨委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責任。

  第十二條后勤管理工作中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事項范圍是指在學校事權劃分規定的職責范圍內的“三重一大”事項。

  一、后勤管理處內的重大決策是指在貫徹落實學校黨委、行政決策中的處內非資金直接關聯的工作事項,包括:

  (一)研究決定后勤管理處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學習傳達上級重要會議、決定、決議、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結合后勤管理工作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方案、措施。

  (二)審定以后勤管理處或以分黨委名義上報的重要文件、召開重要會議的有關事項和制發的關于重要工作部署、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文件及規章制度。

  (三)醞釀后勤管理處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工作部署,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要點、總結及重要工作,有形與無形辦學資源的重大使用、配置與調整,重要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等事項。

  (四)研究決定后勤管理處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基層黨群組織和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等黨的建設工作和所屬各黨支部、分團委、分工會的請示、報告等事項。

  (五)研究決定后勤管理處紀律檢查工作、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

  (六)研究后勤管理處發生的異常或突發性事件的決策和處置、重要信訪的處理、領導交辦重大事項的辦理與回復等。

  二、后勤管理處內的重要干部(人事)安排是指在貫徹落實學校黨委、行政決策中的處內相關干部(人事)安排的工作事項,包括:

  (一)研究提出處領導的分工及調整意見并上報。

  (二)研究提出處內設機構、職責界定、崗位分解、任職資格設定及調整等體制改革重要問題的意見并上報。

  (三)研究提出人才隊伍建設(包括招聘臨時用工三個月及以上人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重要問題的意見并上報。

  (四)研究提出職工包括臨時用工的工資待遇、醫療、住宿及晉職、晉級、晉資等涉及個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意見并上報。

  (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職工工作安排、交流、教育、管理、監督及考核、評比、推薦、表彰、獎勵、處分等重要事項的意見。

  (六)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重要工作項目負責人及人員構成事項的意見。

  三、后勤管理處內的重大項目安排是指在貫徹落實學校黨委、行政決策中的.處內與資金直接關聯的工作項目,包括:

  (一)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后勤管理處年度經費預決算及需追加的經費開支、經批準的年度預算在執行中的重大變動等事項的建議意見。

  (二)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規模較大的綠化與保潔、維修與建設、生活與飲食、樓宇與物業、醫療與保健等相關投資、工程等項目的意見。

  (三)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大宗辦公設備購置及固定資產處置等事項的意見。

  四、后勤管理處內的大額度資金使用是指在貫徹落實學校黨委、行政決策中的處內直接使用于關乎師生個人切身利益的資金和重大項目超過一定數額以上資金的項目。

  (一)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涉及師生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項。

  (二)研究決定或按學校要求需要提交的一定數額以上資金使用的意見。

  (三)符合學校規定的已列入預算并嚴格按預算執行的項目,可不再開會研究。重大項目安排資金的使用,已集體研究確定使用原則的,在使用原則范圍內的具體支出,可不再開會研究。

  第十三條本規則第十九條中“三重一大”事項范圍未包括的后勤管理工作中其他事項,超過半數領導班子成員認為應集體研究的,也須提交處務會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后勤管理處負責安排使用各部門的開源節流創收資金,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制度,納入學校大財務統一管理。

  一、鼓勵各部門或個人利用學校公有資產開源節流進行創收(含資金收入及物品,下同),開源節流創收資金必須逐級上繳后勤管理處、學校財務處,后勤管理處按收支兩條線等有關規定給上繳開源節流創收的部門或個人予以獎勵或分成,并歸受獎或分成的部門或個人合法支配使用。

  二、各部門或個人進行開源節流創收堅持先申請、后批準、再實施的原則,即部門或個人首先提出創收申請,后勤管理處處務會研究批準并組織創收部門或個人實施。堅決杜絕違背上述原則的創收。

  三、任何部門或個人有以下行為的任何創收,必須上繳后勤管理處;對違反規定的,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一)利用學校國有資產及其附屬設施、資質、證件、知識產權進行對外出借、租賃、變賣、轉讓、轉租、抵押、改造、擔保的所有收入;

  (二)各部門或引進學校以外的單位在學校內經商、推銷商品、張貼廣告等有收費罰款提成的促銷行為的所有收入;

  (三)組織職工隊伍或技術力量從事校外教學、科研、生產、服務等創收活動的所有收入;

  (四)應該歸屬學校的采購、查體及項目招投標等的折扣或提成的所有收入或饋贈的所有物品,以及銷售物品(含廢舊物品)、資料等收入;

  (五)經批準,欠款單位頂替學院債權的所有物品;

  (六)經集體研究認定的其他創收行為。

  四、各部門或個人的創收資金由財務處為后勤管理處單設課目統一管理。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處務會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應全體到會;決策程序及要求是“確定議題、會前準備、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對需表決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實行逐項表決,每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表決意見記錄備查。如遇重大分歧,一般應暫緩決定。

  第十六條處務會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實行處長、分黨委書記在其他后勤管理處領導全部發表意見后再末位發言的制度,處長、分黨委書記應待其他領導廣泛討論并充分發表意見后再發表個人意見。

  第十七條對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研究決定的,處長或分黨委書記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其他領導通報。

  第十八條堅持“三重一大”制度的紀律監督與責任追究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黨務政務公開制度

  第十九條后勤管理工作實行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就是通過一定形式向全體職工公開有關黨內事務、重大政務事項。

  第二十條實行黨務政務公開制度要堅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注重實效、切合實際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除法律法規和黨紀黨規不允許公開內容外,黨務、政務工作內容應在適當范圍內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主要內容是“三重一大”的有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黨務政務公開主要形式包括:

  一、在醒目和群眾集聚位置設立公開欄并設意見箱。

  二、召開各類會議或以文件形式公開。

  三、利用手機短信、內部局域網等方式進行公開。

  四、通過各部門征求意見或建議形式予以公開。

  第二十三條黨務政務公開分類包括:

  一、按公開時間分定期公開、時段公開和隨時公開。

  二、按公開范圍分對黨內公開、對黨外群眾公開和先黨內后黨外公開。

  三、按公開內容分事前公開、決策公開、結果公開。

  第二十四條黨務政務公開須嚴格按照“擬定公開內容——處務會議審定——黨政主要領導審簽——公開——登記建檔”程序實施。

  第二十五條后勤管理處應加強黨務政務公開監督檢查、反饋落實。公開過程中,認真聽取廣大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建議,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核實,以適當方式反饋,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協調共商制度

  第二十六條后勤管理工作實行協調共商制度。

  一、后勤管理處領導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要貫徹集中統一領導和工作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重要工作須主動請示、匯報或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積極主動地自行辦理。凡涉及其他后勤管理處領導分管的工作,須協調意見、共同商定;意見不一致時,行政工作由處長或處長辦公會決定,黨群工作由分黨委書記或分黨委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或會上個人意見服從會前醞釀時的個人意見決定。

  二、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出現工作交叉,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調、主辦,處分管領導負責與處其他有關領導共商辦理。

  三、一項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由主辦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共商、研究處理,意見不一致時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按分工做出處理決定,也可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七條在部門職責分工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工作,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按分工做出處理決定,也可會議研究決定。

  第六章請示報告區別制度

  第二十八條實行學校外部、內部請示、報告有別制度。

  一、凡屬以學校名義,用電話、當面匯報、公文等形式,向上級領導機關及學校以外單位的請示、報告事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后辦理,必要時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后辦理。來不及事前請示的,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二、學院內部的請示、報告事項,須按職責分工逐級進行辦理。

  (一)縣處級及以上來賓、新聞單位來賓、外賓等重要社交活動,須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執行學校接待工作暫行辦法規定。

  (二)代表學校表態的重要事項,須向學校分管領導事前請示、事后報告,必要時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后辦理。來不及事前請示的,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三)后勤管理處受理與之平行的學校其他各單位提出的工作事項,凡涉及2名及以上學校領導分工、協調的或需報送學校領導審批的請示、報告等,除特殊情況外,應請學校其他各單位領導簽字后先報送學校黨委(院長)辦公室登記、審核,并由學校黨委(院長)辦公室按學校領導分工報送學校有關領導;一般不得直接受理。

  (四)后勤管理處向與之平行的學校其他各單位提出的工作事項,除特殊情況外,后勤管理處處長或分黨委書記簽字后,應先報送學校分管領導,并按學校分管領導意見辦理。

  (五)凡后勤管理處需報送學校領導審批的請示、報告等,除特殊情況外,后勤管理處處長或分黨委書記簽字后,應先報送學校分管領導,并按學校分管領導意見辦理;一般不得越級上報或多頭分送。

  (六)請示、報告要一事一報、內容屬實、觀點明確,并提出明確意見或建議。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八條一款和二款(一)、(二)項中,來不及事前請示報告的,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七章文件運行制度

  第三十條后勤管理工作實行學校文件和后勤管理處便函兩級發文結構,按照“誰簽發誰負責”的原則辦理。

  一、凡屬以學校文號的發文分為對內文件和對外文件,須經學院黨委(院長)辦公室核稿送簽、分工分類分級審簽、由學校分管領導或學校主要領導簽發。具體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二、凡屬對內的后勤管理工作需要發函或形成紀要的,編制后勤管理處便函或紀要文號,由后勤管理處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按分工簽發,必要時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簽發。

  第三十一條凡屬校內校外的新聞報道稿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按分工簽發后提交,必要時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簽發。未經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或學校領導同意,不得接受校外新聞采訪。

  第三十二條實行統一收發、分別運轉的文件管理制度。

  一、后勤管理處領導及各部門收到的上級或學校以外單位的各類文電,或參加上級或學校以外單位的會議帶回的各類文電,交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按分工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或請示的同時,要及時、統一轉交后勤管理處統一編號登記、管理,部門或個人不得積壓、留存,不得越級送往學校領導。

  (一)凡屬于行政工作的各類文電,送處長閱辦。

  (二)凡屬于黨群工作的各類文電,送分黨委書記閱辦。

  (三)重要的行政、黨群工作文電或屬于黨政工作結合的各類文電,須送處長、分黨委書記共同閱批。

  (四)對急辦的各類文電,處長、分黨委書記閱辦的同時要立即向學校有關領導、單位報告,保證工作及時進行。

  二、各類文電的閱辦、運轉、落實。

  (一)處長、分黨委書記應協商明確一名兼職人員負責各類文電的具體收發、運轉、落實,按照學校黨委(院長)辦公室要求和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做好文書、檔案、保密等工作。

  (二)處長或分黨委書記閱辦的各類文電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組織在處內及各部門運轉、催辦并監督落實情況,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有關部門、人員應及時將落實情況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處長或分黨委書記每個寒暑假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各類行政或黨群文電歸檔工作。

  (三)處長、分黨委書記對共同閱批文件,共同負責組織在處內及各部門運轉、催辦并監督落實情況,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有關部門、人員應及時將落實情況報處長和分黨委書記。處長負責組織該類的文電歸檔工作。

  (四)分黨委書記每個寒暑假負責組織進行一次校內校外新聞報道稿的歸檔工作。

  (五)各部門承辦的各類文電等,應按文電時限要求及時處理,特急文電要隨到隨辦,做到件件有結果,并及時反饋給處長或分黨委書記。

  (六)凡涉及幾個部門的,主辦部門應主動出面協商,協商有困難的由處長或分黨委書記協調。

  第八章工作時間離崗核準核銷及工作委托制度

  第三十三條后勤管理處領導、部門責任人工作時間離崗(指1天及以上,下同)實行核準核銷制度。

  一、處長或分黨委書記工作時間離崗1天的,應提前向學校分管領導報批;離崗2天及以上的,還應向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報備。

  二、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部門責任人工作時間離崗1天的,應提前向處長報批;離崗2天及以上的,還應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備。

  三、部門副職工作時間離崗1天及以上的,應提前向部門責任人報批并向處長報備。

  四、后勤管理處及其部門組織集體活動離開濟南市,以及參加全國、省、市組織的大型會議或活動,不論在何地舉辦,均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必要時須經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同意。

  第三十四條后勤管理處領導、部門負責人工作時間離崗實行工作委托制度。

  一、后勤管理處處長工作時間離崗前,根據工作需要向分黨委書記委托工作,分黨委書記在外地的情況下按序向副處長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講明情況或部署工作。

  二、分黨委書記工作時間離崗前,根據工作需要向處長委托工作,處長在外地的情況下按序向副處長委托工作,并向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講明情況或部署工作。

  三、后勤管理處其他領導工作時間離崗前應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副職講明情況或部署工作,期間分別由處長、分黨委書記按分工代理其分管工作。

  四、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副職工作時間離崗前,應向本部門講明情況或部署工作,明確一位工作責任人。

  第三十五條上述人員工作時間離崗或參加會議、活動結束返回學校后,須向離崗批準人和報備人報告、核銷;臨時主持工作的后勤管理處領導或部門有關受托人員應與其交接受托期間的工作。

  第九章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六條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關鍵是狠抓落實、強化執行力。

  一、通過處務會盡量減少處長辦公會、分黨委會;會議決議的事項,涉及行政工作的內容形成處長辦公會紀要或決定,涉及黨群工作的內容形成分黨委會紀要或決定,“三重一大”的內容形成處務會會議紀要或決定。對于需要提交會議研究并形成決議的重大事項,處長或分黨委書記要與其他各領導提前溝通,避免臨時動議。必要時,處務會、處長辦公會、分黨委會仍可單獨召開。

  二、其他各類會議也應有機結合召開。

  三、后勤管理工作中向上級報送的重要請示、報告,上級下達的重要任務或工作事項,學院重要工作及重大問題,必須經處長、分黨委書記或處務會、處長辦公會、分黨委會研究決定。

  四、各類會議要精簡縮減、靈活機動、講求實效。會前充分準備,會后督察催辦、及時通報、狠抓落實。

  五、后勤管理處領導及其部門要及時、全面地掌握所分管的工作或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根據學校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重點,親自制訂實施計劃、工作目標和落實措施等。

  六、與會人員要自覺維護會議秩序,與會期間要關閉手機或設定在靜音狀態,禁止中途退場或隨意進出。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規則適用于我校后勤管理處及所屬各部門和職工,須認真堅決貫徹。

  第三十八條本規則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處長、分黨委書記是落實本規則的責任人。

  第四十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后勤管理制度12

  一、服裝:

  (1)營員集體組織活動或進行軍政訓練時,按要求統一著軍裝;

  (2)軍裝必須配套穿著,不得混穿,并扣好領鉤、衣扣,保持營服整潔,軍容嚴整。不得在軍裝外罩便服;

  (3)著軍裝時,通常著運動鞋,鞋跟高度,男生不超過三厘米,女生不超過四厘米,不得著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4)著軍裝時應當按照規定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懷、卷褲腿,營服必須妥善保管,嚴防丟失,每天由輔導員定時組織清洗。

  二、儀容:

  (1)營員頭發應當整潔,男生不得蓄長發、蓄發不得露于帽外;女生發辮不得過肩。不得燙發,染發只能染與本人原發色一致的顏色;

  (2)營員不得化妝,不得留長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和飾物,不得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首飾。

  三、舉止:

  (1)營員應當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端正,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褲、衣袋內,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搭肩挽臂;

  (2)營員聽到應當老師、工作人員呼喚自己時,應當立即答“到”;回答問話時,應當自行立正;領受口述命令、指示后,應當回答“是”;在室內教官、老師來到時,應當自行起立;

  (3)遇見教官或營地工作人員時應敬禮并問好;離時說“再見”;

  (4)有事提問之前喊“報告”;回答問題結束時說“回答完畢”

  (5)營員參加集會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活動秩序和紀律,不得遲到、早退,散會時依次退場;

  (6)營員在營地期間,應當遵守公共秩序、社會公德,自覺維護自身形象,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后勤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園后勤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以保障幼兒和教職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目的。促進學我園后勤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更好地服務于幼兒及教職工生活,服務于教育教學,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后勤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同志主抓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整改,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幼兒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建立警園聯防機制;幼兒園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要有計劃性,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實組織活動的領導或教師的安全責任;要對幼兒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的培養訓練。幼兒園內應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和設備,有防火防盜等方面的防護措施,節假日有專人看值班并形成制度。幼兒園要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三條 衛生管理。合理設置必要的.衛生設備,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監督、檢查、考評機制,園內及周邊時常保持干凈整潔,地面無果皮、紙屑,墻壁無亂貼、亂畫,門窗保持潔凈,各種專用室布置整潔,教學圖書、實驗儀器、辦公用品等陳列有序,無灰塵,室內外無蜘蛛網;綠化帶無雜物、雜草,廁所及時沖洗,垃圾及時清運,消除衛生死角,杜絕臟、亂、差現象;經常進行健康教育、養成教育,培養全體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流行病、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條 食品衛生。幼兒園廚房以服務幼兒和教職工為宗旨,由幼兒園直接管理。食品和其它原材料有專人采購。糧食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購要在持有衛生及質檢合格證的經營單位購買。有原始入出登記帳冊,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用原料和“三無”食品;廚房周邊環境衛生好,食堂內部干凈、整潔、無老鼠、蒼蠅、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蟲。操作間與室外隔絕良好,無閑雜人員進出、無油垢、無污物。食品貯存分類、分架,熟食、生食分開,且標注有生、冷標志,隔墻離地存放,有防塵、防蠅、防鼠、防潮、防投毒設施;廚房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有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合格證,幼兒園飲用水要達到衛生安全標準,保證幼兒每天有開水喝,有熱水用。嚴禁在幼兒園內任何地方投放毒鼠藥物。

  第五條 學校資產管理。校舍及其它固定資產有管理與維護制度,有登記冊和保管人或責任人簽字,有學校資產檔案,有維護經費年度預算、審批和結算清單。易耗物品管理有專室、專人、有出庫、入庫登記冊。

  第六條 水電管理要有專(兼)職維護、管理員、有收繳水電費臺帳。水電管理員經過水電知識培訓,對校園內水電設施出現的問題及時維護。

  第七條 學校后勤服務管理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分管同志專門抓,加強教職工和幼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定期開展自查自評。同時納入年度教育綜合目標考核。

后勤管理制度14

  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是學校后勤工作的核心,工作的成效直接影響教職員工的福利待遇,甚至關系學校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務必把工作做細做好。

  1、加強政治理論、專業知識學習,努力提高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各級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為使學校有限資金發揮最大效用,學校一切收入均由學校財務統一上行政賬,不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一切支出本著節約的原則,努力做到花少錢、多辦事、辦好事;

  3、嚴格履行簽字手續,學校任何支出條據上都要有經辦人、證明人、主管領導和校長的最后審批,方可報銷。

  4、學校大型支出需有分管部門領導對學校行政的書面申請,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后,交主管領導和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報銷。

  5、福利、津貼、績效獎金、遺屬補助費等職工福利費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報銷,也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6、大型基建項目的建設需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選派代表直接參與監督建設項目的全過程。

  7、設備、儀器、材料及辦公用品的購置,需由各使用科室向總務處申報計劃統一購置,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己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總務處驗收入庫。

  8、會計人員要建立好往來帳,必要時還需建輔助帳,并且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帳。

  9、學校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必須嚴格按照款項所指定的用途和范圍正確的使用,嚴禁無計劃或超計劃開支。

  10、加強財務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管理,財會人員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財會制度,按時做賬、報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主管領導、校長交一份收支月報表。期初有預算,期末有決算,并要進行認真清理,清理情況要教代會如實書面匯報,并進行公示。

后勤管理制度15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食宿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根據省、地、縣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安全第一”的意識和工作,特此制定本責任狀。

  一、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學校食宿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食宿安全工作的開展。

  二、建立登記制度,負責人與有關人員緊密配合,每天完成食宿管理登記(包括食宿人、食、宿在校、食堂菜及其他的.購進單位等)。

  三、加強冬季室內爐火的管理,負責人每周到各室檢查一次,發現隱犯及時排除。住宿人每天輪流檢查宿舍通風情況,匯報負責人進行交流。

  四、加強住宿人員夜間校內管理工作,住宿人員要與門衛積極配合,外出要登記,進校要通告,確保在校內的安全工作。

  五、如發生事故,負責人要根據相關事實負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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