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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0 20:38:09 好文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經典(15篇)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1、為貫徹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結合我礦環境保護工作實際,防止和治理煤炭資源開采、儲運、加工利用過程中帶來的廢水、廢渣、廢氣、噪聲等污染,創造清潔生產環境,把西南呈礦井建設成為環保綠色新型能源基地,實現生態可持續發展企業。

  2、環境保護方針:預防為主、超前預防、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化害為利。

  3、環境保護的任務:主要是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防止污染,促進生態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即經濟與環保雙贏。

  4、礦長是我礦環保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在礦長的.領導下環保工作由礦總工程師具體主管環保工作,總工辦設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全礦環保管理工作。副礦長、各業務科室和隊組行政領導分別將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納入自己管理范圍,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科研、設計、更新改造、生產計劃中去,堅持生產、環保一齊抓。

  5、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各單位(部門)都必須積極主動地把本單位所管轄的污染源(廢水、廢氣、廢渣、粉塵、噪聲等)加強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將污染隱患消除在生產過程中。

  6、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必須有環保內容,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杜絕新的污染源產生。

  7、凡本礦現有的環保設施和設備各分管單位必須認真維護,保證正常使用和運轉,充分發揮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須申報礦總工辦,并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做出處理。

  8、不斷加強科學技術培訓,組織企業內部之間技術交流,提高業務水平,保持企業內部職工素質穩定。

  9、重視群眾監督作用,提高企業職工環境意識,鼓勵職工及外部人員對生產狀況提出意見,并通過積極吸收寶貴意見,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

  10、積極配合環保部門的檢查、驗收。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環境管理包括生產工藝、設備、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間、操作體位、操作程序、勞動組織、氣象條件等。

  第二條

  加強現場管理,就能減少事故的發生,減少各種不安全隱患。

  第三條

  環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產得要求。通過對生產作業環境的治理,對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加強,必然極大的優化企業安全產品的大環境。

  第四條

  在生產實踐中,作業人員可能接觸到的'生產性毒物類型很多,這主要取決與生產條件,所以保護好環境有利于提高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第五條

  作業環境、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企業要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節分工與授權

  第六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七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節實施與執行

  第八條

  廠區環境

  (一)廠區內有定制圖,定制圖上應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點、道路及管線的位置。

  (二)垃圾定點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廠區大門開啟靈活,方便迅速,無卡死現象。

  (四)常去門口、危險路段,需設置限速標牌和警示標牌。

  (五)常去門口危險路段車速一般限速5KM/H。

  (六)廠區道路應有明顯的人車分隔線。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蓋板齊全,坡度適當。

  (八)照明燈布局合理,無照明盲區。

  (九)室外消火栓應合理配置,且有明顯的漆色標志,其1M范圍內無障礙物。

  第九條

  車間環境

  (一)車間實行定址擺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

  (三)危險化學品要有專門的場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存放物品。

  (五)產品擺放要整齊,平穩可靠。

  (六)工具模具夾具存放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七)車間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八)車間照明采光要符合標準。

  (九)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且靈敏可靠。

  (十)設備布局合理,有安全隔離措施。

  第十條

  倉庫環境

  (一)車行道,人行道寬度符合標準。

  (二)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拌腳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標準。

  (四)消防設施齊全,且靈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擺放合理,且分門別類。

  (六)危險品要有標識。

  第四節監督與檢查

  第十一條

  主管領導負總責,逐級進行監督指導,保證生產秩序和生產環境。

  第十二條

  辦公室、保衛部門直接參與公司的環境管理,指導廠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三條

  環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職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職能部門車間都要積極參與,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第五節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生產計劃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創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辦公區域的衛生管理與辦公設備的使用維護。

  第三條:制度資料

  一、各公司部門衛生區域劃分:

  ①瀘州十建負責辦公樓(以樓梯階劃分)南片場地及一樓衛生間的打掃;

  ②策劃部負責本辦公室門前走廊至樓梯階;

  ③林鑫公司負責辦公樓北片場地的打掃;

  ④財務部與采購部負責二樓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財務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購部周二、周四);

  ⑤辦公室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

  ⑥長達嵐皋監理公司負責樓梯間以北的走廊及二樓至三樓的.樓梯階衛生打掃;

  ⑦工程部負責樓梯階以南的走廊衛生打掃。

  二、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前,按時清理各自職責衛生區的衛生工作,并堅持衛生清潔。

  2、隨時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污物。

  3、所負責的衛生區域走廊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保證地面無污物和其他剩余遺留垃圾。

  4、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堅持會議室的整潔,會后應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掉電器、照明電源。

  5、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就該負責區域的公司定期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

  第四條:監督與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公司負責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同時通報其直接上級,第三次對職責人給予一周辦公區域衛生打掃的處罰。

  2、每周由辦公室人員對各公司負責的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貼合以上要求,一次罰款10元,請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理解所有同事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公司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反饋。同時,公司辦公室理解員工對于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4、懲罰只是手段,創造良好辦公環境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期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環境衛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15、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一、綠化、綠地管理

  第一條 旅游景區園林綠地管理應以“科學管理,綠地維護,精心培育,加強保護”為原則,為客人創造美觀舒適,具有一定觀賞價值的旅游風景點。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需要愛護景區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有權制止各種損害綠化的行為。

  第三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改變綠地使用性質。確需臨時占用的,需經綠化主管部門同意,并按規定期限恢復原狀。因臨時占用綠地造成花草、樹木損失的,由占用部門負責賠償。

  第四條 綠地內進行工程施工,須報環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必須拆除綠地范圍內臨時設施,清理干凈場地,恢復綠地,并經環境工程部驗收后方可離場。

  第五條 禁止下列損壞綠地的行為:

  (一) 依樹蓋房或者圍圈樹木;

  (二) 在綠地內設置營業攤位;

  (三) 在綠地內堆物堆料;

  (四) 在綠地內亂倒亂扔廢棄物;

  (五) 刻畫樹木、攀折花木;

  (六) 其他損壞綠地、植被及其相關設施的行為。

  第六條 綠化養護應實行分級管理措施。瀏覽區為一級養護管理區;半開發區、宜林地區為二級養護管理區。

  第七條 樹木支撐合理、規范,無安全隱患

  第八條 綠地內不許有渣土、白灰及影響植物生長的其他物料。

  第九條 樹木長勢良好,樹形自然美觀,樹冠豐滿完整,枝葉茂盛,葉色正常,無明顯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條 花壇、花盆輪廓清晰,整齊美觀,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時,無殘花敗葉。

  第十一條 草坪保持清潔、整齊,無高大的雜草,清除雜草原則上不得使用除草劑。

  第十二條 植物追肥澆花后,應及時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結。

  第十三條 對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無味、清潔的有機肥,盡可能減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條 植物要懸掛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紹牌。養護人員要經常巡護,對殘破牌進行及時更換,保持狀態良好。

  第十五條 養護人員要對管轄的植物的生長發育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掌握其生長習性,從而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護

  第一條 景區環境工程組應按照《風景名勝條例》的要求,做好本轄區花草樹木的日常保護工作。

  第二條 景區及外圍保護地帶的樹木,不得隨意砍伐和破壞,確因生產、生活及科研需要進行撫育更新或砍伐的,須按照《風景名勝條例》的要求,經環境維護部門審查,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

  第三條 在景區內發生下列行為的`,環境工程組應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交由執法大隊予以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處理。

  (一) 未經批準隨意采集野生植物;

  (二) 未經批準砍伐樹木;

  (三) 攀摘樹枝花果以及釘、剝、劃樹木;

  (四) 損壞圍欄、水管、噴頭、站石等園林設施;

  (五) 在綠地內損壞植被、開荒種糧菜、打獵、放火、野炊、開山采石取土、放養畜牧、灶墳等;

  (六) 在花壇、草坪、綠籬內裝卸貨物、堆放雜物和設置營業攤位;

  (七) 以車輛碾壓、沖撞綠化植物或園林設施;

  (八) 在樹木、花卉、綠籬旁搭灶生火、焚燒雜物、開挖施工損壞植物;

  (九) 在綠地內亂倒亂扔廢棄物及傾倒污水;

  (十) 其他損壞綠地、植物及設施的行為。

  三、古樹名木的保護

  第一條 古樹名木范圍: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惜樹木,具有歷史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第二條 對景區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專人養護。

  第三條 環境維護部門每年年底前對景區瀕危古樹統計造冊,并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研討,逐株制定特殊養護方案。

  第四條 建立古樹名木的檔案盒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加強養護管理。

  第五條 嚴禁砍伐或者遷移古樹名木。如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條 古樹名木養護管理措施。

  (一)保持、優化其生態環境。不隨意搬遷古樹名木,不在其周圍修建房屋、挖土、傾倒污水垃圾等,盡量保持其正常的生態環境。

  (二)加強肥水管理。應采取“薄肥勤試”的施肥原則;對地勢低洼或者地下水位過高,應注意排水;土壤干旱時,應注意適量補充水分。

  (三)補充微量元素。通過化驗古樹生長使用的土壤,對于缺少的微量元素,應加以補充;對于過量的聲譽的微量元素應當加以控制。

  (四)及時防治病蟲害。

  (五)針對傷疤和樹洞進行外科手術治傷、補洞。

  第七條 古樹名木死亡的,應當報經市古樹名木行政主管單位確認,查明原因、責任,方可處理。

  《景區病蟲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 病蟲害防治管理原則

  第一條 防治園林植物病蟲害應該貫徹“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以人、環境為中心,利用各種有效措施,尤其是充分發揮綠地獨特的生態群落中的各種有利因素,達到預防和控制病蟲害的目的。

  第二條 園林崗位人員、園藝崗位人員負責園內病蟲害的調查并及時上報辦公室,組織防治方案的實施。

  第三條 文保部門負責古建筑蟲蛀的調查并及時上報辦公室,組織防治方案的實施。

  第四條 辦公室將調查情況及時上報景區管理者,核實情況后組織相關人員制定防治方案,并下發有關部門。

  二、 病蟲害防治程序

  (一)全面普查

  (二)常年檢查

  (1) 定期巡查

  (2) 環境工程組檢查

  (3) 設殺蟲燈檢測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為落實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保護企業職工和周圍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同步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1.1總經理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環境保護領導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制度;對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作出決策;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對環境保護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員工作出表彰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環境事故。

  1.2公司層面設置安環部作為管理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并負責具體實施。落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環保指令。監督環保管理制度的執行,發現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協商討論,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1.3動力保障部門負責對環保治理設備的檢查,保證其正常運行。對“三廢”處理設施的運行參數負有控制責任。在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環保、減噪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定期維護保養。組織環保設備專項檢查,按時完成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計劃。協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4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定本單位環境保護目標,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加強設備操作與管理,完成公司職能部門下達的節能、降耗、減噪等控制檢修計劃;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相關環保知識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2.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2.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2.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2.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2.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2.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公司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2.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2.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公司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2.13建設項目竣工后,公司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4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公司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2.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2.16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3.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廢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自動監測系統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3.1.1本公司的環保設施包括:VOC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

  3.1.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1.3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3.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3.2.1自行運行:是指污染物產生單位對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處置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2.2委托運行:分為代理運行和社會化運行。代理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對其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社會化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利用社會投資或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為其提供污染物的處理處置和利用的社會化服務,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

  3.3自行運行環境保護設施達不到污染排放標準要求的,必須實行委托運行。本公司的環保保護設施是自行運行。

  3.4各班組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3.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3.5.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施工和建設,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設施建設應優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導則”推薦的技術。

  3.5.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5.3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3.5.4配備設施故障或污染事故發生時的預警和污染預防應急處置設施;

  3.5.5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應按照上述條件(但不僅限于上述條件)。組織對將投入運行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考核,符合上述條件的設施方可投入運行。不符合運行條件的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的,由設施運行單位承擔由此導致的相關環境責任。

  3.6已建成的環境保護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3.7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實行資質許可制度。所有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未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活動。

  3.8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的人員必須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崗位的工作。

  3.9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崗位培訓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3.10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境保護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與環境保護設施配套的自動監控設施應符合《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

  3.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帳、監測報告、運行信息公開,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3.12要對環保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運行時,應當事先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并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恢復設施運行的,環保部門責令污染物產生單位停止生產,待環保設施修復后,經環保部門批準,方可恢復生產。

  3.1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3.14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設施運行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連續運行記錄等。

  3.15公司有義務將設施的運行狀況、日常監測數據和各項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公從監督。

  3.16必須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4、三廢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保護環境,規范公司內部排污行為,確保相關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長效穩定地達標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4.1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

  4.2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儲罐必須設置呼吸閥、壓力調節裝置或采用內浮頂儲罐,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4.3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

  4.4企業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設備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

  4.5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企業廠界外無異味的要求。

  4.6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必須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進行有效處理并達標排放。廢水輸送管道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必須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廢氣回收處理設施,防止異味氣體揮發。

  4.7企業產生的固體危險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場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

  4.8對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可用尾氣,不參加化學反應或反應過剩的化學介質,都要回收利用或處理,嚴禁直接排放。

  4.9對生產和設備檢修中產生的廢液、殘液或有機溶劑,必須做到本廠分檔、循環套用于生產,或者經過加工處理后交給具有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對設備檢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要統一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推廣清潔生產,避免或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鼓勵對危險廢物的合理利用,實現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置,特制定本制度。

  5.1適用范圍:公司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活動。

  5.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廢水處理污泥等。

  5.3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4公司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危險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的原則。

  5.5公司對危險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5.6安環部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5.7公司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隨意棄置危險廢物。

  5.8公司委托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危險廢物進行回收、利用、處置。并嚴格執行五連單規定,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5.9公司建立健全危險廢物信息登記檔案、合理化回收、利用、處置臺賬,并報上級環保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5.10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棄物管理規定對危險廢物進行包裝,在收集、貯存、合理化處置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

  5.11公司分管安全環保負責人須保證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安全負責。

  6、環境保護運行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一份義務,只有有一個清潔優美的環境,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為保護環境,搞好企業的環境衛生,制定本制度。

  6.1職責

  6.1.1生產部負責對公司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產設備及操作法,進行改造及修改,保證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6.1.2安環部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的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整改,并上報總經理。

  6.1.3實行環境保護責任制制度,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即為環保負責人,負責對生產現場的環保工作,負責對各生產崗位環保問題的巡視、檢查、處理工作。

  6.2生產管理

  6.2.1生產班組出現人為跑、冒、滴、漏現象,按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處罰。

  6.2.2任何人不準往廠區內的下水道口傾倒有機廢物,違者應按考核辦法進行處罰。

  6.2.3發現跑、冒、滴、漏要立即修復處理,跑、冒、滴、漏的物料應盡量收集入桶,短時間無法修復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

  6.2.4公司在每年總結生產情況時,同時總結環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

  6.3生產工藝

  6.3.1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儲存,對于現有的生產工藝要不斷的進行改進,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從源頭上杜絕“三廢”的產生。

  6.3.2盡量采用無毒、無害和能源強度低的原、輔材料。

  6.3.3按時檢修裝置,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因檢修設備污染環境。

  6.4教育和培訓

  6.4.1經常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標準。

  6.4.2針對公司現有的生產裝置,對職工進行清潔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6.4.3經常安排各種活動提高職工的清潔生產意識,使他們真正認識到,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7. 環保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環保事故管理,及時匯報和處置環保事故,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依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標準、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7.1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突發性事件。

  7.2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7.3根據危害程序,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7.3.1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使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出現人員中毒死亡,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事故。

  7.3.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人群發生中毒癥狀,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事故。

  7.3.3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含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引起工廠與群眾沖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事故。

  7.3.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事故。

  7.4由于環境污染,使附近車間或工段人員感官受到刺激,影響正常工作的事故稱為環境污染事故。

  7.5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7.6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類型、現場情況等。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7.7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環保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

  7.8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要按“三同時”的原則,由總經理和技術人員、環保員召開會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9一般環保事故發生后,當班人員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

  7.10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應采取適當的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影響。

  7.11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7.12確報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7.13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當保證報告內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當發現報告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應立即糾正如實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7.14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均應記入環保事故臺帳。

  7.1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7.16對違章操作,不聽勸阻,而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傷亡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門處理。

  8、環保培訓教育制度

  為提高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8.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和部門,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進入公司各單位和部門的外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和實習的人員。

  8.2公司安環部負責對各單位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

  8.3公司總經理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

  8.4新入廠的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環保知識培訓,主要內容為:

  8.4.1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章制度;

  8.4.2環保知識;

  8.4.3公司環保情況及物料危險特性介紹;

  8.4.4公司環保事故應急預案以及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8.4.5環保設施、設備崗位操作規程;

  8.4.6典型環保事故案例。

  8.5環保培訓的形式分為脫產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公司職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環保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

  8.6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保教育工作負責。

  8.7每年初公司制訂環保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并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不斷了解職工對環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總結一次,根據匯總結果及時修改培訓計劃。保證環保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

  8.8對認真開展環保教育并在防止環保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8.9對未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環保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環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8.10公司各級領導應積極引導、鼓勵各級人員加強交流,不斷學習環保專業知識。

  9、環保獎懲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督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環境保護行為,防止污染事故發生,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落實環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市、縣環保部門的有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9.1公司安環部要認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增強環保意識,保護環境。

  9.2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開除;

  9.3發生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單位的先進稱號和當月職工的單位,一次性罰款20xx-10000元,發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500-20xx元。發生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罰款100-500元,罰款額從事故單位年度獎金扣除。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國家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9.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9.4.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目標,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

  9.4.2在安全生產競賽等專項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

  9.4.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

  9.4.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9.4.5對于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10、環境治理管理制度

  10.1公司環境治理目標:各項環保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工業廢水不外排。

  10.1.1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環部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安環部設一名環保員,各車間主任兼環保員。

  10.1.2公司每個單位和每位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檢舉、控告。

  10.1.3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施、設備。

  10.1.4根據有關標準,為崗位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裝備。

  10.2環境治理主要措施:

  10.2.1禁止向雨排系統排放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工業廢渣;

  10.2.2禁止在廠區內清洗油類、廢油墨類或酸堿液體貯罐和容器;

  10.2.3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10.2.4各車間及時清理所轄區域內地溝、地井,防止雜物堵塞地溝、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現象的發生;

  10.2.5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

  10.3本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按應急預案的條例健全應急組織,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環境保護應急預案。針對事故演練和實際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預案中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訂完整。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應報區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10.4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接到報告的領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0.5接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環境事故調查時,應采取積極主動配合的態度,嚴禁隱瞞、說謊和拒絕調查情況的發生。

  10.6各單位環保工作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考核。

  11、原料裝卸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原料安全裝卸,杜絕裝卸過程中跑冒滴漏現象的出現,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1.1裝卸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11.2卸料管理。在來料后,首先由倉庫管理員核對無誤,并由裝卸人員檢測原料是否正確,方可卸料。

  11.3在裝卸過程中,必須確保原料包裝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確保環境不受污染及人身安全。

  11.4原料由倉庫管理員統一指揮,放入規定位置。

  11.5各類原料應由倉庫管理員貼好標簽,分類擺放整齊。

  12、附則

  12.1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訂并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清潔生產、

  (4)制訂“三廢”治理、噪聲防治等計劃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環境監測和科研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6)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單位內部和本單位與地方之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7)負責環境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建檔工作。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一、環境保護基本要求

  (一)基本規定

  1.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

  2,施工現場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

  3.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4.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二)防治大氣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3.施工現場應有專人負責環保工作,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

  4.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5.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采取覆蓋或固化等措施。

  6.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鯉干凈,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7.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8.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的機棚必須封閉,并配備有效的降塵防塵裝置。

  9.施工現場使用的熱水鍋爐、炊事爐灶及冬施取暖鍋爐等必須使用清潔燃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有關規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廢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網,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2.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體。

  3.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聲污染

  1.施工現場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應搭設封閉式機棚,并盡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污染。

  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

  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應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可采用隔音布、低噪聲振搗棒等方法。

  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6.施工現場應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二、環境衛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

  2.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中,定期滅蠅,及時清運。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內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m,應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鋪,每人床鋪占有面積不小于2m2,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

  5.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

  6.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7.嚴禁隨地大小便。

  8.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間內墻應抹灰,屋頂不得吸附灰塵,應有水泥抹面鍋臺、地面,必須設排風設施。

  操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櫥。

  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作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有距墻距地面大于20cm的糧食存放臺。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

  10.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生熟食品分開加工保管,食品有遮蓋,應有滅蠅滅鼠滅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13.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食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

  14.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

  16.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7.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18.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做職業健康檢查。

  19.施工現場應制定暑期防暑降溫措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選煤廠環境保護管理,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5%,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生產廢水100%循環利用,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選煤廠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①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②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③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④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⑤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配合。在技術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第二章、環境保護工作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并結合選煤廠環境保護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制。

  二、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級、各崗位人員。

  廠級、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選煤廠、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選煤廠、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廠長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廠長授權環保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部是選煤廠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三、環保機構

  設立以廠長為首、各部門、車間領導組成的環保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選煤廠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長:廠長、支部書記

  常務副組長:副廠長(分管技術)

  副組長:副廠長(分管安全)副廠長(分管生產)

  副廠長(分管機電)副廠長(分管后勤)

  成員:技術部、調度室、安全部、采供組、各車間、班組負責人

  四、選煤廠各級領導環保職責

  1、組長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把環境保護列入選煤廠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

  ②了解選煤廠的主要排污情況及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宏觀控制選煤廠環保的發展方向。

  ③負責健全環境保護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環境管理員,督促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抓好環境管理工作。

  ④負責組織環保制度、環保規劃和環保目標(包括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制定。

  ⑤保證環保資金落實到位。

  2、常務副組長職責

  ①分管環境管理的副廠長是選煤廠環境保護的直接責任人,熟知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地方的環保要求,負責領導選煤廠環境保護工作。

  ②了解選煤廠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產污環節、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選煤廠排污情況,支持和指導技術部開展環保工作。

  ③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環保規章制度、環保部門管理要求。組織制定、修訂選煤廠環保規章制度,分解環保目標。

  ④組織開展環保技術交流,推廣實施環保先進技術和經驗,協調選煤廠與上級環保部門的工作。

  ⑤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3、其他副組長職責

  ①對分管職能部門及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②按職責分工做好分管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檢查、考核。

  ③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4、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環保職責

  ①各部門及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組織制定和落實所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管理制度、環保設備設施操作規程,負責解決所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方面出現的問題和環境事故隱患。

  ③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

  ④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臺賬和記錄。

  ⑤采供負責人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采購、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時,應有相應的節能、降耗、減排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⑥調度室(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配合古城煤礦負責協助選煤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安全環境保護部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時的應急救援。

  ⑦技術部負責人負責環境技術措施項目、環境檢測、環境事故隱患整改等費用的投入。

  ⑧技術部負責人根據國家下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文件要求,需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落實環保責任制度,將除塵、降噪等環保設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在組織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時,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⑨采供組負責人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應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種環境管理規定。

  ⑩污水處理站負責人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藝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負責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及污水處理過程中相關運行記錄、廢水檢測記錄。

  5、班組組長環保職責

  ①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貫徹執行選煤廠及部門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③參與本班組環境因素的辨識及環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強本班組環保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不得無故停開、閑置,并做好運行臺賬、記錄。

  ⑤負責本班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記錄。

  五、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職責

  1、技術部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動了解熟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要求,負責組織選煤廠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

  ②監督檢查選煤廠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保證正常運行,臺賬和記錄規范。

  ③監督檢查選煤廠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證選煤廠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手續齊全,記錄規范。

  ④組織選煤廠環境內部監測和委外監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及時完成各項報表統計和上報。

  ⑤組織選煤廠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2、專職(兼職)環境管理員職責

  ①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選煤廠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污染減排計劃實施和工作技術支持,協助污染減排核查工作。

  ③貫徹執行選煤廠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④負責檢查選煤廠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設施的運轉情況,監督各環保操作崗位的工作。

  ⑤負責檢查并掌握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⑥負責向技術部報告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接受技術部的指導和監督,并配合技術部監督檢查。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3、調度室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選煤廠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等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選煤廠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4、后勤和銷售環境保護職責

  ①建立健全辦公樓、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區(簡稱公共區域)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創造優良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③負責公共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并及時報告選煤廠安全環境保護部。

  5、生產車間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本單位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負設備專業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污水處理設施、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方面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本車間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⑤定期組織召開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治理工作會議,總結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并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

  ⑥組織制定、實施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培訓和考試,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環保責任意識和操作水平。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6、其他部門環境保護職責

  ①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把環境保護內容列入工作范疇,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實施。

  ②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環境意識和環境法制觀念。

  ③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保障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實現環保目標。根據國家法律及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選煤廠實際,特制定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二、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車間、部門。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選煤廠綜合辦公室對選煤廠范圍內的環境管理運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全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3、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全環境保護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定義

  “異常排污”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設備停運排污、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污染物嚴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污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設備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選煤廠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污染的事故。

  “現場管理”這里是指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生產現場各生產要素,包括人、機(設備、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檢測方法)、環(環境)、信(信息)等進行合理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結合狀態,以達到優質、高效、清潔、均衡、環保、文明生產的目的。

  五、考核項目及內容

  考核項目為綜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異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上級管理部門督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罰款。

  七、考核辦法

  1、綜合管理考核

  ①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技術部進行定期檢查,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對該部門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②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現場管理體系,按照選煤廠的管理制度,開展生產現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有技術部進行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③各車間、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五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安全達標。

  ④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包干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土壤,視受污染面積大小,處罰責任部門200—1000元,并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污染的土填應有責任部門申報廠長批準后做危廢處理。

  ⑤選煤廠或上級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環保問題,需由技術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廢水排放考核

  a各生產車間、部門負責人必須提高環保認知,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罰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b調度室對選煤廠生產廢水的產生、收集和輸送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行為不當造成廢水超標排放或環境污染的,罰款100—1000元。

  ②廢氣排放考核

  a車間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廢氣治理設施的巡檢,對生產廢氣的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除突發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100—500元。

  b生產車間作為產污單位,應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環保主管部門檢測超標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對該生產車間罰款200—20xx元。

  c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設備、設施的保養工作。因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對設備、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環保設施運行情況考核

  ①車間應安排人員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設備、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②環保設備、設施發現異常,所在車間必須及時組織檢修,并向選煤廠領導和技術部匯報。內部力量不能處理的,請示選煤廠領導外協處置。對環保設備設施的異常情況不予以積極處置造成惡劣影響,對責任車間罰款200—1000元。

  4、異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污時,寫明異常排污的應急措施,及時通知調度室、技術部,并報廠長批準。

  ②因環保設備檢修或因故處理能力不足,車間無法迅速落實停產而需要臨時超標排污的,車間需提前一天向選煤廠技術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異常排污申請單”,經廠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后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員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有技術部進行監督。

  第四章、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選煤廠的環境風險管理,嚴格落實本選煤廠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預防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選煤廠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實行定期(專項、季節、節假日等隱患檢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隱患排查)的隱患排查,及時根據隱患產生的原因,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環境風險排查:

  1、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2、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況;

  3、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4、現場生產管理或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

  四、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五、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六、其他各部門及人員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選煤廠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七、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八、對于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等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九、對需要整改的環境隱患問題,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十、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對所排查的隱患問題,要有隱患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要存檔備案。(備注:根據本選煤廠實際情況,本選煤廠的環境隱患排查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并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一并管理。)

  十二、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要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

十三、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隱患問題都要做為下次排查的重點。

  十四、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十五、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選煤廠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選煤廠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三、職責

  1、安全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2、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選煤廠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四、一般規定

  1、凡新來選煤廠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選煤廠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選煤廠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兩次環保教育培訓。

  2、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六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廢水、廢氣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環保設備巡檢管理。

  三、職責

  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2、組長、副組長、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及各車間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技術部每月組織對選煤廠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4、車間主任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5、技術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四、一般規定

  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技術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選煤廠領導審批實施。

  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部、調度室口頭匯報。

  7、機修車間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選煤廠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9、倉庫負責倉庫現場的管理。運輸車輛運往選煤廠產品,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組織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團隊,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經理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企業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1、施工現場要做到圍擋嚴密,路面要硬化、灑水,指派專人加強對揚塵的管理。

  2、運輸散料車輛要嚴密遮蓋,防止遺撒、揚塵。卸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車輛不準夾帶泥沙出現場。

  3、施工現場內的水泥和其它飛揚的細顆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

  4、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5、攪拌機應設置除塵裝置。攪拌機前面及運輸車清洗處,必須設置沉淀池,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

  6、加強控制大氣污染、四環路以內施工現場的大灶、茶爐全部采用清潔燃料。

  7、施工現場的'臨時食堂,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出現場。

  8、貫徹食品衛生法、加強施工現場衛生防疫工作、杜*物中毒及事故發生。

  9、施工現場的強噪聲設備,必須封閉使用,并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輕噪聲擾民。

  10、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嚴格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事件發生。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任務,保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按時通過省級驗收,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與你單位簽訂如下:

  一、明確改造任務。根據省下達今年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數,經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認真研究,確定你鄉鎮戶戶。

  二、落實改造對象。各鄉鎮必須按照栗府辦字[20xx]57號文件的要求,認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助對象一定要優先解決家庭條件最困難、現住危房最嚴重的困難戶,堅決杜絕按人情關系分配建房對象的情況發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級上訪等現象將追究其領導責任。

  三、搞好規劃選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在動工前必須要符合當地村鎮規劃要求,由鄉鎮、村為其確定落實新建房屋的地址并辦好有關拆建手續。

  四、確保工作進度。被確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名單要上報縣危改辦,所有確定的`危房改造戶必須于7月25日前開工興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鄉鎮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縣危改辦提交和總體驗收申請,確保農村危房改造戶于20xx年元旦前搬進新居入住。

  五、確保建房質量。在建房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要指派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任務數戶,維修加固專人對其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督促,確保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動態。按時上報工作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并建好臺賬,做好建房戶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落實明確工作職責。鄉鎮長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具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實施。縣危改領導小組年終將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各鄉鎮年終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公司成立公司、企業、班組三級環境保護管理網,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的環保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工作。

  1、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公司設置專門的環保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面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保管理部門應配備必需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處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消弱。

  4、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1)、在公司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5、公司設立環境監督員1名,以強化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

  (1)、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計劃、規章制度。

  (2)、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入網、運行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

  (3)、負責監督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廠界噪聲排放的達標情況。

  (4)、負責對企業新建、擴建、改造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企業污染減排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和污染減排臺賬。

  (5)、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減排情況。

  (6)、協助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污染減排等工作。

  (7)、協助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并參與處理。

  (8)、負責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

  (9)、負責按規定要求記錄各級環保部門人員來企業檢查臺賬。

  一、廢水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國家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的生產生活污水的治理與監測,確保廢水治理達標排放。

  2、公司必須在廢水排放總口處安裝污水流量和水質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污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控。

  3、公司應努力開發利用水循環利用技術,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4、公司應做好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做好運行記錄。

  二、廢氣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產生的大氣污染的治理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鍋爐必須安裝除塵和SO治理設施,并做好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做好運行記錄。

  3、公司應積極采用廢氣回收利用、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減少環境污染。

  4、公司應盡可能的選用低硫煤,以減少SO的產生。

  三、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1、公司生產、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應做好對鍋爐爐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煤矸石進行處理和填埋,保持場地道路的通暢,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后勤保證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后,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處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五、新建項目環保管理

  1、新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即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新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前開展環評,并逐級上報環保部門批復。

  3、新建設項目試運行后,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六、環保臺帳與報表管理

  1、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保管環保臺帳,及時填寫環保各項數據,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2、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報送環統報表,并做好數據的分析。遲報、漏報、錯報一次,扣主管人員20元。

  3、公司環保臺帳或報表報管年期為三年。外單位人員借閱,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七、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照《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賠款、行政處罰、開除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環保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保領導組工作崗位職責

  一、環保領導組承擔本企業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和監測任務,具體負責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督;

  二、負責協調與上級環保部門和各類業務往來,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本企業的環境保護情況。

  三、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五、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六、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七、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八、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范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減少職業傷害,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據公司《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制訂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勞動保護法令和行業部門發布的勞動保護規定或標準為依據;應在危險因素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先進科學的原則,必須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種類、數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為編制內容,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項目總工是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人,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編制、管理的責任單位。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依據: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施工環境資料、設計文件、安全及環保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程、安全(環保)技術規程。

  在編寫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時,首先應對危險因素、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在辨識評價的基礎上,對人、機、料、法、環五個環節可能造成安全、環境和職業危害事故的相應因素采取技術手段進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必須符合現行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必須以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必要性就是要在對施工項目進行風險評價的基礎上確定出重大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風險程度,為減少和防止風險而應采取的相應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滿足安全環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機械、人員素質情況制定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就是要做到安全環保技術措施的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各項目在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的同時,應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簡介:簡要介紹安全技術措施要解決的對象;

  2.編制依據:技術文件、標準、合同;

  3.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方法、工作流程和資源配置。

  4.注意事項: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5.檢查、驗收標準。

  第七條 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時,必須單獨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項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處臨空、臨水施工工程,高邊坡施工工程;

  3.兩層以上交叉作業、系統性電氣作業、起重吊裝作業;

  4.大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運輸、大型施工設備安裝與拆除工程;

  5.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使用;

  6.預防自然災害(防泥石流、防臺風、防雷擊、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業)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必須報分局技術質量部審核備案。

  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1.收集施工項目所處的施工環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并開展查勘現場。

  2.收集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文件。

  3.開展危險因素辨識、確定評價資料。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1.根據工程情況、工期要求、現場環境開展平面規劃。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定進行布置并明確標識。

  2.現場勘察,確定影響作業安全的環境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危險因素。

  3.根據設計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環境、作業流程,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分析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5.根據施工設備狀況和使用條件(使用時間較長、工作環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負荷運行、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措施。

  6.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特點,規定作業程序,規范施工人員的作業行為。

  7.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實驗-修訂完善的模式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在編制前應規范進行策劃。

  9.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工會、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

  10.分包隊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經技術、安全、質量監管部門會審,經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

  規范編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計劃。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名稱;

  2.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內容和目的;

  3.經費預算及其來源;

  4.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和負責人;

  5.施工開始日期、施工計劃進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執行情況與效果。

  第三章 技術措施的交底和執行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理核準后執行。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1.本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

  2.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3.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

  5.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遵循“三同步”的原則,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與施工技術措施同步編制、同步交底、同步實施。

  1.工程開工前,單位總工程師將工程概況、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合同安全技術要求等情況,向各級管理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2.由工程技術部門組織,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參加,向參與施工作業的全體職工進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技術措施要發放到每一個作業面。

  3.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作業中隊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4.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講話”,對員工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對相同施工項目的連續、重復施工,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簽字,填寫安全環保技術交底記錄。交底記錄要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歸檔存放。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門組織落實,實施作業的單位負責執行,技術管理、安全環保監督部門負責監督。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的監督與管理

  項目安全環保、技術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掌握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完善對作業過程的巡視。

  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每周一次的跟蹤檢查。

  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設施實施建設,質量管理部門應組織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監督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應同時邀請監理單位人員參加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后,應經常檢查,保持其有效性。當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其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應由編制部門進行修訂。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落實形成的安全環保防護設施,應由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經常進行檢查,保持有效狀態。遇有損毀、失靈、變形等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或更換。

  分局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與勞動防護技術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附 則

  各級技術管理部門要規范建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管理臺賬。

  項目按季度發布安全技術管理簡報。

  項目在工程開工之前或停工三個月以上復工前,必須編制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規劃,繪制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安全環保設施、警示標識及標志平面布置圖。

  本辦法由分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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