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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8 13:24:57 好文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 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 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 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 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項目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制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 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 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件;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 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 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 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加強xxxx風電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規范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調試等建設各方的行為,明確各方職責,依據《中國xxxx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制訂本細則。

  本辦法適應xxxx風電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工程項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規定,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質量的法律規定、政策、標準,并在有關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體體現。

  工程建設各方均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若合同中有關約定不夠明確,當事人又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的,應按國家、行業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行業質量標準的,按同行公議標準履行。

  工程建設必須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當質量與工期、質量與成本、質量與效益發生矛盾時必須把質量放在首位。

  2質量管理目標

  不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有效控制質量通病,觀感質量及施工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滿足xxxx機組達標投產中的質量要求。

  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

  3參加工程建設各單位質量管理職責

  3.1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

  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制定適合本工程的質量管理實施辦法。

  依法通過招標選擇有質量保證能力的勘測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單位和材料、設備的供應商,并對其進行資格與業績審查,確保其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和所要求的業績。

  向有關的勘測設計、施工、調試、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并確保原始資料真實、準確、齊全。

  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確質量標準以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建立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制度。

  做好現場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工程質量檢查、考核及獎懲。

  根據工程規模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抽查和復核承包商上報的實驗數據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數據。

  組織或委托專門機構負責設備監造、出廠驗收和設備運輸監督。

  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積極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質量巡視工作。

  負責向質量監督中心站報告工程質量情況。

  組織好資金供應,保證合同規定的工程款,確保施工單位無后顧之憂抓好工程質量。

  無監理工程師質量簽證,不得支付工程款。

  監督設計、監理、施工和調試等單位組織落實在合同中承諾投入本工程的技術力量、設備、和人力等資源,以確保施工質量。

  每個合同項目和整體工程完工后,應按規定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與工程質量事故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3.2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

  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理質量管理體系。

  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

  簽發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文件(包括施工樣圖)。

  主持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簽發經業主批準的設計變更。

  組織檢查、檢驗進場的材料和設備。

  簽發質量簽證。

  負責按規定監督與控制工程質量,定期編寫質量報告。

  協助建設單位進行施工單位資格審查。

  按本辦法及有關規定組織或參加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工程驗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質量巡視工作。

  建立、健全工程監理檔案。

  3.3勘測設計單位質量管理職責

  建立、健全勘測設計質量管理體系,按規定履行設計文件的校核和核簽制度,確保勘測、設計成果的正確性。

  按批準設計的任務書中的設計標準確定工程采購合同條款和技術規范中質量要求。

  按合同和供圖計劃,保證供圖的進度和質量。

  按有關規程規范和設計合同要求,開展施工地質預報和地質資料編制工作,根據現場施工試驗開挖揭露的地質條件,做好跟蹤設計。

  收集施工反饋信息,檢查現場地質、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設計假定、設計要求,對存在的問題向項目公司或監理單位反映意見和提供技術支持。

  進行設計交底、參加圖紙會審。

  按本辦法及有關規定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工程驗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質量巡視工作。

  3.4施工單位質量管理職責

  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保證質量的重要方案及技術措施。

  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含臨時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殊技術工種應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并報監理單位備案。

  對分包單位及使用的臨時工進行管理和監督,并對其承擔的施工工程質量負責。

  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或設計圖紙有差錯,應及時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

  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件、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按規定組織內部的質量檢查驗收工作。

  定期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質量管理情況和工程質量狀況。

  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工程驗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種類巡視工作。

  對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負責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建設工程竣工后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檔案。

  3.5調試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

  建立、健全調試質量管理體系。

  編制調試大綱,并在其中明確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

  必須按照規程、調試工作技術標準、調試大綱進行調試,對調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保證機組分部、分系統和整套啟動調試質量。

  參加工程驗收工作,及時提出調試報告(總結)。

  建立、健全調試工作檔案,保證檔案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4工程質量管理體系

  4.1質量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張東輝

  副組長:郭永權

  成員:王美海胡國良李旭曹廣彬賴立忠

  4.2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各自明確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落實。

  5質量監督站

  5.1質量監督由黑龍江省電力質量監督中心站負責,并委派專人進行項目有關的質量管理工作。

  5.2質量監督站工作職責

  負責和上級質監部門聯系,在其領導下組織貫徹有關質量監督方針、政策、規定。

  負責設計、施工、調試、移交生產等各環節的質量監督。

  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及質量體系是否合格。

  審查施工圖及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正確。

  監督、檢查設備監造工作及到貨質量。

  組織工程重點監檢項目和專業監檢項目的實施。

  參加工程質量、設備質量評級及質量爭議的仲裁。

  參加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向上級機構報告重大質量問題。

  負責按時上報有關報告。

  6質量管理考核

  質量管理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負責。

  在簽訂合同時,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質保金的數量及發生質量問題時對質保金的考核辦法。

  對在工程建設中提出優化設計和合理化建議的,項目公司可給以適當獎勵,資金來源在該項目節約投資中列支。

  公司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目標考核,執行《xxxx風電工程項目管理目標考核實施細則》。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參建各方質量管理行為,規范工程管理人員管理行為及職責,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實現工程質量目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長沙吉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參建各方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或自控體系),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配備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設置現場質量管理機構,落實質量管理人員,明確質量責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崗位的從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

  第三條建設項目質量目標:

  (一)勘測、設計質量優良,監理程序符合規定,質量管理達標、內業資料規范.

  (二)工程實體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建設部有關標準、規定及設計文件要求,其施工過程或實體工程質量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按照驗收標準要求,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2.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維護條件下,工程結構的施工質量,應滿足設計使用壽命期內正常運營要求。

  (三)杜絕工程質量等級事故。

  第四條參建各方應主動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質量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工程部負責對工程質量的具體管理工作,督促和檢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單位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或自控體系),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第六條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任副組長,組員由主管副總、工程部經理、審計負責人等組成。負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有關的質量管理方案;

  (二)組織制定工程建設質量方針、目標,督促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三)組織審核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

  (四)組織審查參建各方的質量管理文件;

  (五)組織對參建各方的質量信譽評價;

  (六)組織調查處理質量事故;

  (七)聽取參建各方的質量管理匯報,定期組織質量管理專題會議,協調布置質量工作.

  (八)組織參與施工單位分部、分項、單位工程驗收。

  第七條工程部為質量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編寫質量管理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施工監理的管理工作,審核施工監理規劃;

  (三)參加審批勘察報告、設計圖紙及咨詢報告;

  (四)參加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的審核,重點審核安全質量措施;

  (五)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制度,檢查咨詢、監理、監測機構的資質;

  (六)督促參建各方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或自控體系),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七)負責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八)負責組織單位工程驗收。組織抽查施工單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情況)資料;

  (九)組織或參與質量事故調查分析,研究審查有關方案措施等具體工作;

  (十)負責組織參建單位質量信譽評價的具體工作;

  (十一)定期組織施工質量大檢查。抽查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驗收;

  (十二)建立項目質量信息平臺,信息檔案;負責工程質量檔案管理;

  (十三)協助審計部做好計價審核工作,質量不合格項目不能進行驗收計價。

  第八條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責任

  (一)勘察設計單位是勘察設計質量的直接責任者,依法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咨詢、監理單位的審查并不免除設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勘察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和建設部頒布的技術政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意見。

  (三)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和成果必須真實、準確、可靠。設計文件必須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勘察設計單位應加強總體工作,認真搞好各專業的協調和配合.

  (四)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對審核合格的施工圖進行技術交底,對特殊工程、關鍵工程、新技術、新工藝設計要作出詳細說明。

  (五)勘察設計單位在建設工程施工階段應設置強有力的現場設計代表機構,及時解決有關勘察、設計技術問題。積極配合咨詢、監理、施工、單位工作,及時處理現場問題,并做到原因分析準確,處理方案經濟合理.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程檢查和檢驗批以及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發現違反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應及時通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七)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八)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九條施工單位質量責任

  (一)施工單位是質量責任主體,對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接受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二)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設置現場施工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并明確其質量責任。上述人員未經工程部審查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三)施工單位必須設置項目質量管理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配足配強專職工程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質量責任制,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責任。

  (四)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設置符合規定和滿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試驗室,并配備一定數量有相應資格的試驗人員和相應的試驗、檢驗和檢測儀器設備等。

  (五)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核后的施工圖和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施工單位有責任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發現勘察設計與現場情況不符時,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監理和建設單位。

  (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驗收標準和設計要求,對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進行試驗檢驗。未經試驗檢驗或試驗檢驗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七)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后,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八)施工單位必須對工程的關鍵崗位、關鍵工種執行嚴格的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九)施工單位必須加強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強化質量自控,建立健全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按規定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記錄和簽認,做到工程質量全過程控制。

  (十)施工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落實工程保修責任,并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的施工質量負責。

  (十一)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保證竣工文件真實、完整.

  第十條監理單位質量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委托合同,依照《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有關技術標準、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對工程實施監理,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不得轉讓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

  (二)監理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監理合同約定,設置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各負其責的工程監理體系,監理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監理工作需要,并配備與工程質量要求相匹配的檢驗(測)儀器、辦公設備及交通、通訊工具。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及監理工程師變動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

  (三)監理單位應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開展工作.

  (四)監理單位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關鍵工序和隱蔽工程必須實行旁站監理。

  (五)監理單位要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創優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加大監理力度,強化質量的事前預控,嚴格事中控制,做好事后檢查。

  (六)監理單位必須加強現場監理管理,制定監理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明確和落實質量責任,并分階段采取有效的質量控制措施,保證監理工作質量。

  (七)監理單位在開工前和施工中應核對施工圖,依據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監理,發現差錯或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建設、設計、施工單位。

  (八)監理單位在開工前和施工中,必須按規定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報告、分包單位資質、進場機械數量及性能、投標承諾的主要管理人員及資質、質量保證體系、主要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和要求,并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九)監理單位應按規定組織或參加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

  (十)按有關規定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對因監理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監理單位應按規定做好監理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三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監督制度

  開工前,必須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接受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

  第十二條施工圖審核制度

  開工前,工程部負責組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施工圖,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三條技術交底制度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工程部組織設計、施工、咨詢和監理各方召開技術(設計)交底會議,以明確工程的設計目的,了解設計內容和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施工圖現場核對制度

  接到施工圖后,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圖現場核對,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核制度

  工程部組織對施工單位編制上報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工程地質核實制度

  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對已揭示的工程地質情況,與原設計文件進行核實,不符時,由勘察設計單位負責處理.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試驗檢測制度

  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設立試驗室,并經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按有關規定開展試驗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工程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工程質量檢查,加強過程質量控制。

  第十九條變更設計審批制度

  工程部嚴格執行變更設計報批程序,做好變更設計的審批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施工質量驗收制度

  各參建單位按照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簽認制度,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制度,竣工驗收制度.

  第二十一條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參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建設部有關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制度,工程部組織或參加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事故處理方案進行整改和質量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建設項目參建各方應建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第二十三條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及各參建單位建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質量管理過程控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嚴格實施質量過程控制

  設計、施工單位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質量自控;監理單位按照監理規范,嚴格過程監控;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實施重點控制;依法接受政府監督。

  第二十五條勘察設計單位編制系統完整的《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制訂項目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明確質量管理職責、管理程序和設計程序,強化外業勘察資料驗收制度、設計文件復核、逐級審查制度、設計交底制度、現場配合制度、變更設計制度、設計回訪等制度。對設計工作各個階段進行質量控制,確保勘察設計質量.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編制系統完整的《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制訂項目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明確質量職責、管理程序和作業程序,強化圖紙審查制度、地質核實制度、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制度、測量復核制度、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試驗檢驗制度、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簽認制度、成品保護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和追究制度、技術資料收集保管歸檔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三檢制、把好工序質量關.對質量形成的各個環節進行控制,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根據審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落實質量責任制,嚴格旁站、巡檢,見證、平行檢驗,按照質量驗收標準及時組織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并參與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第五章質量缺陷與事故處理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缺陷處理

  在施工過程或竣工后,如發現工程存在著質量缺陷,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當因施工引起的質量缺陷處在萌芽狀態時,及時制止,并根據質量缺陷產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

  (二)當因施工引起的質量缺陷已出現時,立即停工,施工單位立即采取足以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并對質量缺陷進行處理,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復工。

  (三)當質量缺陷發生在某道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后,而且質量缺陷的存在將對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產生嚴重影響時,對質量缺陷產生的原因及責任做出了判定并確定了補救方案后,再進行質量缺陷的處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的施工。

  第二十九條竣工驗收后質量缺陷處理

  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現質量缺陷時,應按質量保修書規定,工程部及時發出保修通知,由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三十條質量缺陷責任的判定

  對質量缺陷責任予以判定.判定時全面審查有關的施工資料、設計資料及水文地質資料,必要時還應進行現場檢測、鉆孔等.在分清責任的同時,按規定明確質量缺陷處理的費用。

  有爭議的質量缺陷責任,按照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處理.

  第三十一條質量缺陷的修補及加固

  質量缺陷的修補和加固不降低質量驗收標準,并在技術規范所允許的范圍內。

  第三十二條質量事故的處理

  (一)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二)工程部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在進行調查分析、診斷、測試或驗算的基礎上,對處理方案予以審查、修正,按規定報批同意后,方可下達指令恢復該項工程施工.

  (三)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按建設部現行規定辦理。

  (四)凡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及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擅自處理的,對事故部分及受影響部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驗工計價。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三條凡造成質量事故,將根據施工合同和委托監理合同,追究質量事故產生的一切后果.

  第三十四條對本規定中沒提及的工程質量方面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有違反,也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4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制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并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系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后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9

  1、對定位軸線、軸線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樁等加以保護,并經常測量觀察。

  2、土方開挖時,應觀測鄰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發現古物或墓等,應妥善保護,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方可回填土。

  5、砌磚基礎時,應加強對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的保護,不得踩倒彎折;基礎墻兩測回填土,應同時進行,防止回填土擠歪擠裂,回填土嚴禁不分層夯實和向槽內灌水的所謂“水夯法”。

  6、預制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可運輸,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7、在安裝模板和澆筑砼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8、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砼受凍。

  9、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裝模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

  11、墻、柱拉結筋,構造柱鋼筋,大模板砼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等均應保護,并應保持墻面潔凈。

  12、鋼模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分規格堆放,及時補涂刷防銹劑。

  13、不得踩踏綁扎好的鋼筋,綁扎圈梁鋼筋時不得將梁底磚碰松動。

  14、往樓上吊鋼筋時,應清理好存放點,以免鋼筋變形。

  15、柱子、鋼筋、樓板的彎起鋼筋,負彎鋼筋綁扎后,不準踩在上面行走;在澆砼前保持鋼筋的原有形狀,澆灌中派鋼筋工專門負責修整;鋼模板內面涂隔離劑,不得污染鋼筋。

  16、安裝電線管、暖衛管線或其他設施時不得任意切斷和移動鋼筋。

  17、澆注砼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18、澆搗砼時,不得振動鋼筋、模板及預埋件,以免鋼筋移位,模板變形或預埋件脫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應及時清理干凈。

  20、不用重物沖擊樓板,不在梁或樓梯模板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21、已澆筑的模板,樓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護。必須在砼強度達到1.2mpa以上,方準在上面進行操作和安裝結構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澆的樓梯上覆蓋時,要在鋪的腳板上操作,盡量不踏腳印。

  22、預制構件重疊放置時,應加墊木,堆放場地應夯實平整。鑿預埋鋼筋和預埋鐵件時,不得損傷構件。運輸和安裝過程中,不得隨意斷傷構件的外露鋼筋。

  23、地面施工時應保護已做完的工程項目,門框要加防護,避免推車損傷門框及墻面。

  24、地面上鋪設的電線管,暖、衛、電氣等立管應加以保護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臨時管頭要保護好,以免灌入雜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漿雜物,地面在養護期間不準上人,其它工種不得進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門、窗時,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墻面及明露的各種管線。

  28、木門框安裝后應用鐵皮保護,其高度以手推車軸中心為準。

  29、鋼門窗進場后,及時刷好防銹漆,用雨布蓋好,嚴防亂堆放,防止鋼窗變形和生銹;腳手架嚴禁以鋼門窗為固定點和支點,禁止將架子拉、綁在鋼門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門窗進場后,應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時應用雨布蓋好,防止雨淋。

  31、安裝門窗時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裝飾好的成品。

  32、鋁合金(塑鋼)門窗處,抹灰前應用塑料薄膜保護好,任何工序不得損害其保護膜,防止砂漿,污物對鋁合金(塑鋼)表面的侵蝕,鋁合金(塑鋼)表面不可用鋒利物器刮劃,防止表面劃痕。

  33、門窗玻璃安裝后應隨手掛好風鉤或插上插銷,防止刮風損壞玻璃。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5

  管理制度是指組織對內部或外部資源進行分配調整,對組織架構,組織功能,組織目的的明確和界定。消防工程質量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

  消防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圖紙自審是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組織,消防部門、設計單位參與,提出自審中發現的問題, 并經各方商討,最終形成書面紀要, 作為施工與驗收的依據。

  對于該階段質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圖紙設計中存在的, 影響今后施工、驗收和使用的隱患,看其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連接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噴淋頭和探測器的選型、設置場所向等;

  (3)噴淋頭的安裝朝和探測器的保護面積等;

  (4)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門、消防水泵鄧消防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方式等。

  2.施工過程階段的質量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主要從“人、料、機、環、法”五個要素進行質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以下主要針對以上五個要素展開討論:

  2.1“人”―參與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員

  工程質量的基本保證主要就是是工程項目參與各方員工的素質。因此,對于施工人員的選擇,一般應選擇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的, 如果沒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則必須對其進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術培訓以及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的崗前培訓。另外,對施工班組的技術交底必須在各分項工程開始前進行, 從而正確領會設計意圖、設計變更的要求,最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范、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設備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與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材料與設備來源的廠家必須具備材料證明書或合格證,并應具備良好的信用和質量管理體系。另外,消防專用產品應為公安部消防產品信息網上網產品, 并嚴格按物資進場驗收程序進行驗收, 嚴防不合格物資進入施工現場。

  2.3 “機”―施工機械、測量和檢測儀器

  消防工程的機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機械、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器等。應定期維護和保養常用施工機械, 使其保持完好狀態。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必須經檢驗合格, 并測試所敷設線纜的絕緣電阻、火災探測器的性能等。

  2.4“環”―施工內外環境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可操作性強的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技術保證措施并嚴加落實, 與土建總承包單位、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共同締造一個整潔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現場。

  2.5“法”―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

  2.5.1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項目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均應持證上山崗。貫徹落實質量責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包括隱蔽工程)和施工技術復核制度。組織特定班組在實施中落實, 加大實物質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設計、合同和強制標準要求。

  此外,要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事故),且不留隱患,責任明確。現場質量管理應處于受控狀態。

  2.5.2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施工組織設計, 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階段及專項應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應明確有關的`施工工藝與技術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 工程項目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2.5.3文件和資料管理

  應做好消防工程項目有關文件和過程施工記錄的管理工作, 確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圖紙與規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從建審開始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記錄, 如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消防設施審核意見書、圖紙自(會) 審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材料或設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水壓試驗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施工技術復核記錄, 技術質量問題(事故) 論證處理記錄, 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記錄, 報告,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等。

  此外,還應通過完善的、可靠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按PDCA 循環方法對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常見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并采取預防措施;

  (2)對新發生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剖析, 采取糾正措施;

  (3)建立質量問題與對策臺帳,消除引起質量問題的隱患,促使消防工程質量的持續改進與提高。

  3.施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管理

  對于消防部門的驗收,為確保消防工程的一次性通過, 在消防工程報驗前, 應做好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實土建專業與消防相關的作業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設備的電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聯動設備的聯動關系是否已按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 并經自檢正常。

  (3)做好消防系統各子系統的調試與整體聯動調試工作, 檢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關閥門是否安裝正確, 均已開啟。

  (4)有關的標志以及工程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包括建審意見)是否已完備。

  4.結語

  對消防工程的施工,不僅要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為確保消防系統的可靠運行還應該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務質量,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4.1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在調試驗收階段,可以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必要時協助業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單位不可能全職協助業主進行消防系統的維護, 因此培訓好業主方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統的組成與原理、消防系統的日常維護、報警處理程序、消防系統操作規程是做好售后服務的關鍵。

  4.2定期做好上門回訪工作

  由于調試驗收階段的培訓基本上是理論為主, 而要熟悉整個消防系統的維護工作需在實踐中不斷學習, 因此在驗收后應定期上門回訪, 認真解答業主方人員提出的問題, 及時解決出現的故障, 并做好記錄。

  4.3故障響應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訴電話時, 維護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對出現的故障應進行分析, 如屬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應予以耐心解釋, 并教其正確的操作方法; 如屬施工質量或材料質量問題, 應認真查找原因, 并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 以防同樣問題在其他工程中出現。

  4.4加強對售后服務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售后服務人員是直接面對顧客的一線工作人員, 其素質及表現反映了一個企業的文化與實力。因此應選擇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提高服務質量, 從而提高顧客滿意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6

  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質量,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目標。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標準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行。

  2、 掘進工作面按《掘進工作面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行。

  3、 機電設備按《機電設備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行。

  4、 運輸按《運輸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行。

  5、 通風按《通風安全管理標準化考核評級》執行。

  二、 施工管理實施辦法

  1、 采煤工作面嚴格按采煤標準化執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2、 掘進工作面嚴格按掘進標準化執行。中、腰線差超過規定的范圍欠一扣二(生產科結帳時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質量達不到以上標準,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3、 機電嚴格按機電標準化執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4、 運輸嚴格按運輸標準化執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5、 通風嚴格按通風標準化執行,安全工程質量得分在60分以上,無不合格品。若達不到處罰負責人200元/次。

  6、 若該項安全工程質量分達90分以上,優良品率在80%以上,獎該項負責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項負責人

  1、 采煤二隊負責人:龍洪達

  2、 采煤三隊負責人:羅向東

  3、 掘進隊負責人:彭德才

  4、 機電設備負責人:林志仁

  5、 運輸負責人:邱仕奎

  6、 通風負責人:李順廣

  四、 檢查人員及檢查方法

  1、 檢查人員由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部門負職,安全科、生產科管理人員組成。

  2、 檢查方法:按照標準,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時分成以上幾項,每項指排一名負責人,并對照檢查標準進行檢查。檢查完后,該組成員全部在檢查表上簽字,并對該項檢查的情況負責。

  3、 生產科測量組每月對掘進隊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張工程質量驗收表,結帳時嚴格按照驗收的質量欠一扣二結帳。

  4、 測量組每月要對采煤隊的支柱、方鋼進行清點(特殊情況除外),做到支柱、方鋼每月心中有數。并進行對比,看有無丟失現象,嚴格執行支柱、方鋼考核。

  五、職責范圍

  各項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范圍負責,要對現場安管員進行明確的分工,各項負責人和安管員、班組長對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標準要明確,做到心中有數,對不格合的工程堅決反工。每月檢查人員要對照表上的標準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不與驗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一、為強化和規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項目質量計劃,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終身負責制,認真貫徹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控制,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三、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員

  第二章工程質量總方針

  四、程質量總方針:精心策劃,積極創新,嚴格管理,文明施工。

  五、工程質量總目標: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

  1、全部工程達到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

  2、杜絕施工重大質量事故;

  3、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4、工程環保達標;

  5、竣工文件按規定編制,各種資料有效完整,實現一次驗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機構

  6、單位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提供創優質工程的各種資源,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7、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8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審查關。、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項目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制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越發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舉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集團公司《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需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暫時派工單準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需在轉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頭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需符合《煤礦平安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光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平安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與,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需按時派人參與,參與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需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看法,無故不參與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方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需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需齊全有效、精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通過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準時提出整改看法,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需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方法舉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柔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需有特別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需參與,并樂觀協作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看法,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項目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了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通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盡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復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并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1

  1、 井下的風門由通風工區負責按質量標準砌筑,風門要實現自動關閉,通車風門滿足行車要求,并實現自動化。

  2、 井下的永久風門要全部實現閉鎖,以防止風流短路。與總回風道、一翼回風相通的風門要實現地面遙訊。

  3、 風門調節裝置要牢固,靈活可靠。

  4、 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后,由安監處組織驗收,確保通風設施質量滿足通風質量要求。

  5、 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發現同時打開,按規定進行處罰。

  6、 運輸大件難以通過風門時,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工區進行處理,若私自拆除及人為損壞風門者,按破壞通風設施論處。追究責任者責任。

  7、 井下風門的.安裝及維修實行轄區管理,安裝維護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通風及時安裝或維修,不及時維修,按《通風工區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8、 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通風工區要建立通風設施管理臺帳,安設好設施說明牌,并做好檢查臺帳。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2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并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相關規范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后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復檢:經施工隊復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后,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后,在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復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復檢后,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并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后,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記錄并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復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采購的用于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復檢,并出具復檢報告,復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3

  1、計劃由項目主任工程師組織編制、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發布實施。

  2、本質量計劃為受控文件,由項目辦公室負責,按受控文件管理程序發放記錄。

  3、質量計劃的`發放范圍:項目領導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4、質量計劃一般不予外傳和復印。

  5、質量計劃的修改由主任工程師負責進行,修改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6、有本質量計劃的人員,在離開本工程項目時,應將本質量計劃交辦公室。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越發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舉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集團公司《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需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暫時派工單準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必需在轉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頭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需符合《煤礦平安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光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平安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與,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需按時派人參與,參與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需在驗收表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看法,無故不參與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方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需嚴格按規定拉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必需齊全有效、精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通過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準時提出整改看法,下達整改通知單,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方法舉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柔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需有特別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需參與,并樂觀協作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看法,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更加制度化、規范化,促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松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并積極配合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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