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獎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獎懲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 年度安全評價獎罰
第三條 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等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年度總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10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年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依據,評比結果于次年1月25日前公布。
第三章 獎罰規定
1、公司制定安全獎罰制度,獎勵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或避免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批評或處罰違章違紀造成不安全隱患或事故的單位或個人。
2、公司對基層單位或個人的罰款一律由財務轉到基層單位。
3、各經理部和分公司要結合自己的施工生產特點,制定獎罰的具體標準。罰款項目要由財務填寫收據。對分包單位或民工隊的罰款可以從工程款中扣除。對現場違章的民工個人,可執行現金罰款或罰義務工,參加施工現場整理。
4、安全獎罰要針對問題或事情,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具體人,對單位綜合安全管理差、問題多的可罰單位,其管理者按工作責任承擔相應部分罰款。
5、公司聘任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業務人員,應考慮在施工生產中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對在職的基層單位領導或業務人員,安全部門應向安委會報告他們對安全工作的態度或業績,納入工作考核。
6、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工地時開具的罰款,公司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開具的罰款,一律由基層單位交納,并不得列入成本。
7、公司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和制定工作計劃時,應同時定出獎罰的要求。
第四章 安全管理獎勵
在施工生產管理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遵照“三同時”的原則,對保障安全生產的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年末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名額按年度內基層單位總數的5-10%確定,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度2人。
對先進單位獎勵額3000元、對個人獎勵額10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績增加獎勵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日常工作中有如下表現之一的項目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規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獎勵500-1000元;
2、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有革新或發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1000元;
3、在創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行業或企業內處于領先地位的獎勵1000元;
4、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獎勵20xx元;
5、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獎勵1000元;
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或企業先進的。對先進個人與單位獎勵20xx元;
獲得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2元/m2計獎;
獲得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4元/m2計獎;
獲得國家3A級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土建項目8元/m2計獎。
第五章 安全管理處罰
對發生死亡、重傷,一次三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成都市違反《勞動保護法規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發生亡人事故單位追加100000元、重傷事故50000元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0-5000元/次罰款。公司安委會將對責任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約談,視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停職或者調離;
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項目經理對工傷事故不積極處理,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八條處罰外,按第八條加倍罰款。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加重處罰。
有如下情節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①構成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處以每項5000-30000元罰款。
②構成違章和隱患,處以每項3000-20000元的罰款。
③構成一般問題和缺陷,給予警告批評,限期整改,限期內未完成的,處以每項1000-10000元的罰款。
④在同一現場內,由于安全管理存在多項違章或嚴重違章及多處隱患和重大隱患而被處罰,其罰款額累計最高不得超過該工程造價的0.5‰ 。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個人,根據情節予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報紀檢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經指出不改,造成不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對不安全隱患孰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作為專職安全員對于工作玩忽職守進行加倍處罰;
不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對安全管理不嚴、抓的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安全內業資料不能及時完善歸檔的;
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定,造成險情或發生傷害、其它事故的;
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重要工序和部位作業監督旁站不到位的;
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0、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學習證無操作監護人時作業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第六章 安全獎罰的實施
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罰款以質安部填發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
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
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帳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安全獎罰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七章 附 則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性質認定:
一、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嚴重違章:
1、 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2、 高大異形架子無設計、方案,無驗收。
3、 施工中未做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4、 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檢查。
5、 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訓不合格人員參加施工。
6、 安裝塔式起重機無任何驗收手續。
7、 安裝施工外用電梯無驗收安裝手續。
8、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 中小型機械無管理制度。
10、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未按建設部規(JGJ46-20xx)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編制審核、批準、實施上未履行建設部規范規定的手續。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未按規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查制度,也未建立相應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現場未設電氣管理負責人。
11、 按建設部規范JGJ46-20xx的有關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與電工等級不相適應。非電工操作。
12、發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
二、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違章:
1、 施工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補充方案"等,未按規定上報審批。
2、 高大異形架子有設計,但驗收手續不齊全。
3、 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不全,未按規定簽訂。
4、 施工中安全檢查資料不齊全。
5、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內容簡單,有關數據未按要求填寫,與機械安裝的實際情況不符。
6、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缺項。
7、 實習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無監護人。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報、變更、補充審批手續。
9、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檢測資料欠缺較多。
10、 現場人員未按規范要求使用臨時用電設施,現場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1、 施工現場的人員未按有關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一般問題: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無針對性。
2、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無針對性。
3、 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4、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手續個別項目填寫不詳細。
5、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內容填寫不詳細。
6、 中小型機械管理責任不明確。
7、 起重吊裝作業的指揮人員無明顯標志。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內容對現場的指導性不強,且其它內業管理資料欠缺較多。
9、 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檢查、檢測資料部分欠缺。
四、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重大隱患:
1、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2、 無許可證從事人工挖擴樁孔施工,以及在控擴樁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擴樁也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施工。
3、 使用不符合規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腳手架。
4、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
5、 腳手架未按規定設十字蓋或未按規定與建筑物做拉結。
6、 結構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裝修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1960牛頓/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料口無防護棚。
8、 四口臨邊無防護。
9、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物料。
11、 磚加氣塊等物料堆放嚴重超過標準,或有倒塌危險。
12、 塔式起重機路基枕木糟、朽,鋼軌接頭懸空,無接地設施,道釘數量少于50%。
13、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14、 塔式起重機四限位、二保險有一項失靈。
15、 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嚴重松動或缺少螺栓。
16、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17、 塔式起重機接地電阻大于4歐姆。
18、 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19、 施工外用電梯附墻拉接點松動,挪板、螺栓安裝不符合標準。
20、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21、 卷場機未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機身未設固定地錨,傳動部分無防護罩。
22、 攪拌機未搭設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輪胎代替支撐,保險鏈、防護罩不齊全。
23、 機動翻斗車時速超過5公里,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未做到靈敏可靠。
24、 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超標準。
25、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方式。配電系統的接地、接零保護方式的做法嚴重違反有關標準、法規。
26、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未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7、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采用分級配電方式。
28、 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不按規程、規范要求架設。
29、 施工現場的電器設施、線路,未根據規程規范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存在嚴重問題。
30、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31、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定選接漏電保護裝置和接線破損不符合要求。
32、 現場的照明系統未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或未按要求選用安全電壓。
五、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隱患:
1、 溝、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規定,支撐不牢固。開挖深度超過2米,未做防護欄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險處未設紅色標志燈。
2、 腳手架施工中基礎不墊板,立桿、大小橫桿間距或操作面防護不符合標準,腳手板下無兜網。
3、 腳手架的十字蓋不全,腳手架與建筑物拉接點超過垂直距離4米、水平距離6米,拉結材料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或未做支頂。
4、 井架、龍門架等卸料平臺有防護門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靈,纜風繩(含繩、地錨、連接)不符合標準。
5、 四口臨邊防護不標準、不牢固。
6、 安全網支搭不嚴密,水平網的寬度,隔層網的數量及風底距下方物體表面的垂直距離不符合標準。
7、 塔式起重機路基采用長短枕木間隔使用時,短枕木連續超過三根,未設接桿,或拉桿間距大于6米。
8、 塔式起重機鄭線器運轉不正常。
9、 施工外用電梯各傳動機構有松動及齒輪、齒條磨損部分超標。
10、 中小型機械傳動部分防護設施不全或損壞。
11、 安裝攪拌機未拆輪胎,墊木不牢固。
12、 卷揚機鋼絲繩未做過路防護或使用開口式滑輪。
13、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違反有關規范標準。
14、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開關插座、熔為器、保護裝置和計量、指示裝置不按規定選型及裝設。
15、 施工現場的電動機具電源線拖地,明設未做防護。
16、 電焊機的裝設,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側防擴罩不全,焊把線借路或雙線不到位。
17、 施工現場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裝不符合規范、規程、規定,移動式照明器具的安裝線不符合安全使用不要求。采用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燈線和變壓器的安裝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
18、 金屬塔、架未按要求裝設避雷裝置。
六、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缺陷;
1、 土方施工中,在坑、溝、槽1米以內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 腳手架基礎不墊通板,或用其它小規格材料代用墊板。
3、 安全網在使用過程中,連接松動未及時修復,未及時清理安全網內雜物。
4、 腳手架、防護設施等,在施工過程中未經允許臨時拆改,未及時修復。
5、 塔式起重機路基未做排水或排水不暢。
6、 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中途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也未采取防止吊籠墜落的措施或未將吊籠降至地面。
7、 攪拌機停止使用時料斗升起,未掛好保險鏈。
8、 中小型機械不按要求認真保養。
9、 各類電源箱未按要求統一編號管理,未加鎖和內、外部臟亂。
10、 電焊機的防護罩存在缺陷和二次線路超長。
11、 施工現場的電源箱裝設高度不符合規范的規定。
12、 內、外電線路和設施的的防護裝置未做醒目標志。
13、 電源箱內的開關電器和接線端子板不按要求標清名稱。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獎懲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宿舍衛生管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生活環境,提高宿舍衛生整體水平,公司特制定宿舍衛生獎懲制度如下:
(一)、懲罰
1、室內有無異味,按嚴重情況罰款5-10元。
2、被子疊放整齊,且按要求擺放,床鋪亂者罰款5-10元。
3、床單、被子及枕巾干凈無油污,臟者罰款5元。
4、床下鞋子、臉盆等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死角,不合要求者罰款5-10元。
5、地面清理干凈,物見本色,無衛生死角,不合要求宿舍罰款相關人員10元。
6、紙簍內垃圾不超過紙簍的2/3,否則罰款5元。
7、玻璃、窗臺、窗簾保持干凈,否則罰款5元。
8、櫥柜表面無塵積,且物品擺放整齊,否則罰款5元。
9、最后離開宿舍的`員工確保所有電源的關閉,否則罰款10元。
10、禁止隨意移動、拆卸、調換、多占床鋪,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20元罰款。
(二)獎勵
1、每次衛生檢查將評出“衛生標兵”一名,連續三次獲得衛生標兵將給予公司通報表揚及一定物質獎勵。
2、連續六個月檢查結果均為優秀者,公司將給予該宿舍100元獎金或物質獎勵。
3、管理部根據員工宿舍表現情況,每年評出優秀室長及優秀室員,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揭發同住成員違法亂紀行為的,一經證實,將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說明:
1、懲罰款項每次都做認真登記并本人簽字。
2、獎勵物品的資金來源為懲罰資金。
3、檢查衛生時檢查小組配合工作。
4、物質獎勵為衛生紙、牙刷、牙膏、肥皂、洗衣粉、毛巾、床單、枕巾、獎金等生活用品。
獎懲管理制度3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項目部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項目部領導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領導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項目部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資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五條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上級單位通報表揚的,項目部視情況予以現金獎勵。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所管施工區域內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區域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的,對工地區域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5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項目部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四)工傷事故
1、所管工區內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部門50―500元,主管技術員罰當月工資10―30%。
2、所管工區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有關人員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所管施工區域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獎懲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三條獎勵范圍。
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
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8.全年出滿勤的`;
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第四條獎勵種類。
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精神獎勵
(1)記大功;
(2)記小功;
(3)嘉獎(獎狀、獎品);
(4)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一次性獎金;
(2)加薪;
(3)晉級;
(4)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
第五條獎勵規則。
1.記大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
(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
2.記小功對象。
(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
(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
(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贊者;
(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
(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
3.嘉獎對象。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條獎勵標準。
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
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
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1年內獎勵分累計滿10分,可晉升一級工資;
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
4.公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
5.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
第八條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
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
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
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
6.員工獎金在頒布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1個月內兌現。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
1.精神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記小過;
(4)記大過。
2.物質處罰。
(1)一次性罰金;
(2)降級、撤職(減薪);
(3)留用察看;
(4)辭退。
第十條過失分類。
(一)甲類過失。
1.記大過后仍再犯;
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
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
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5.連續曠工達5天或1個月內累計達10天;
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
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
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9.有重大泄密行為。
(二)乙類過失。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5.泄露公司機密;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
獎懲管理制度5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獲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箭處分;造成誤餐等重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1.0目的
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做到“獎懲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0職責
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時收集反饋意見。
4.0內容
4.1員工獎勵
4.1.1為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特制定以下獎勵辦法。獎勵原則:“貢獻大小”、“獎勤罰懶”以及“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4.1.2獎勵的種類及方式:
①精神獎勵:指根據不同情況,公司對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績或作出一定貢獻的員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勵的一種方式。具體分以下幾種:
(1)通報表揚。
(2)大會表彰。
(3)頒發《榮譽證書》。
(4)記功(記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質獎勵:
(1)記特等功(獎勵金額:200—1000元)。
(2)晉級(指對獲獎者在原工資或職務基礎上調升工資或職務)。
(3)嘉獎:指對符合條件的員工,除給予精神鼓勵外,還給予一定物質方面的獎勵(金額:100—500元)。
4.1.3獎勵基金的來源及構成:
①公司各種經營創收按比例計算提獎勵作為基金。
②公司有償服務按比例計提作為獎勵基金。
③其他可列為獎勵基金的費用。
4.1.4獎勵權限:
①對部門主任以下人員的獎勵,由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及保安隊長按照規定條件提議(填寫《員工獎勵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下同)。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核實,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所在部門或管理處協同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②對部門主任(含)級以上人員的獎勵,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4.1.5獎勵的條件:
①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記特等功、晉級或嘉獎:
(1)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及對公司經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者。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并受到了商戶高度贊揚者。
(3)保護商戶及公司財務(價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損失或事跡特別突出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
(4)管理有方,在員工中具有較高威信并使本部門或本管理處工作業績突出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
(6)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及名譽者。
(7)尊老愛幼、見義勇為、拾金(物)不昧,品行優良者。
(8)年終評比獲優秀員工、優秀管理干部稱號者。
(9)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者。
(10)預防機件故障或搶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證質量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按程序報批后,可給予精神獎勵:
(1)服從公司(部門)安排,任勞任怨、顧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不搞小集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者。
(3)嚴格照章辦事,工作勤懇、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不貪污腐化、維護公司形象聲譽有功者。
(5)為商戶挽回較大財產損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戶書面表揚者。
(6)工作效率高,辦事快速、不拖拉推諉者。
(7)眼光敏銳,能及時判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上報,協助解決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職工作中有創新意識,能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紀守法,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10)工作達到質量標準,無差錯、無庇漏、無投訴者。
(11)公司認為應該獎勵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獎勵條件及權限實施各項獎勵,禁止按平均主義和假申報。否則,對部門負責人及推薦人予以相應處罰,嚴懲者予以降職、撤職或辭退。
4.2員工處罰: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做到“獎罰分明,有法可依,公正嚴明”,特制定以下規定。
4.2.1員工過失處罰類別:
①“A類”過失處罰——罰款10—100元(以整數計,下同)。
②“B類”過失處罰——罰款50—500元(同上)。
③“C類”過失處罰——立即予以撤職、解約或辭退,且無任何經濟補償。
4.2.2處罰權限同獎勵權限。
4.2.3處罰的條件:
①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A類”過失處罰(輕者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予以書面警告):
(1)未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批準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時間扎堆聊天,高聲喧嘩或出言污穢者。
(5)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說、雜志,聽收錄機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節較輕者。
(6)在公司禁煙區吸煙或亂扔果皮、紙屑、包裝廢棄物等者。
(7)怠慢商戶或在與其打過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9)私自動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損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11)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為已有者。
(13)破壞物業轄區內公共設施、設備、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以及損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報者。
(14)上班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或上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15)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者。
(16)違反公司其它規定,適用于“A類”過失處罰情況時。
②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B類”過失處罰(嚴重者予以記過、降級、罰款處理):
(1)一個月受到兩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A類過失者。
(2)因工作失誤,工作質量、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戶的有效投訴。
(3)與公司內外各種檢查人員爭吵、狡辯、無理取鬧、干擾執行公務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運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罰的原則。
(三)賞罰有度原則。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四)獎懲及時的原則。
(五)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執行與監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監督實施情況。原則上應由員工直接上級負責其所屬員工的獎懲管理,根據制度規定獎罰,報人事部門備案與財務部門執行,特殊情況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二章獎懲分類
(一)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嘉獎、記功、晉升。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過、降級、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三)總經理特別獎:
總經理特別獎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專項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伯樂獎、金點子獎、特別貢獻獎等。
(四)獎懲累計:
懲罰:3次通報批評為1次記過,3次記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3次通報表揚為1次記功,3次記功公司一性獎勵300元。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
獎懲管理制度6
在當月中,教工工作職能范圍內無不安全事故發生,發給安全獎xx元;如有不安全事故發生,則不發安全獎;如因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不得安全獎外,還得追究其責任。
(出勤獎元)
教工當月內無病事假,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現象,發給精勤獎xx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四小時,發給滿勤獎元;
病事假一5天少發元,超三天者不發給出勤獎;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者取消
出勤獎;病事假超過一周者,取消當月月份獎勵。
(教育教學質量獎元)
按時完成當月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發給獎金元;
如教案缺項,不夠進度,書寫不規范,學生本簿不夠次數,批改不及時,錯批、漏批,講課出現知識性錯誤,不按要求開展活動的,出現一次少得獎金元。教學質量抽測“三率”,有“一率”不達標者, 10扣發獎金元。
學校領導、后勤人員此項獎勵,比照一線教師。
專任教師教學課時標準為課時,超過課時者, 22每節獎勵元;代課一節,獎勵元。
學校設紀律、衛生紅旗,中隊獲紀律、衛生紅旗一面,獎勵一元;連續獲雙紅旗次者,另獎勵元,連續次未獲一面紅旗 5者,扣教育管理費元。
每月獎勵文明辦公室,每次獎勵科室每人元。
二、半年獎勵
教工出勤半年內達精勤者,發給獎金元;滿勤者,發給獎金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天);遲到一次扣元,早退及擅離 20崗位者每次扣發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病事假一天少 5發元,事假超過三天獎金無。
學期中師德“十不準”,教案、學生作業、安全、各項活動無差錯,班主任三率達標者,發給獎金元,校級領導、教導主任依 10扣發獎金元。
半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并能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的,被評為優秀者,發給獎金元,合格者獎金元,及格者獎金元。
三、年終獎勵
全年精勤者發給獎金元,滿勤獎元(病事假累計不超503020發給獎金元,合格者發給獎金元,及格者發給獎金元。
四、特殊貢獻獎
1、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經實踐效果好的,一項發給獎金元。
2、除本職工作外,優質完成學校交給的特殊任務的,發給獎金100 元。
3、在市、區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中為學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獎勵的發給獎金元,單項發給元。
說明:
1、教工獎懲由各方代表組成的`評估小組,按期進行評估(黨、政、領導、教師代表、少先隊、后勤)。
此項獎懲制度不包括教師福利待遇,學校福利待遇不低于元(包括教師節)。
3、教師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評優選先、晉升職稱和教師聘任的重要參考。
4、此獎勵制度中的獎勵數額為暫行規定,隨學校經濟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
3 學校獎懲制度更好的執行管理制度特制訂如下獎懲辦法, 并嚴格執行,讓孩子從中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提高執行能力,希望學生及家長積極配合。
懲罰:
第一條:節約糧食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優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舍有度,如出現剩飯.、剩菜現象,則扣一分,如一周連續兩次違反,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二條:午休期間必須遵照規定,如有違反,則扣一分,連續兩天中午不休息的學生,扣一分,并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三條:上學、放學未按時到午托中心、未經家長同意并未告知午托中心老師私自不到中心、家長未到自行回家的,連續一周中午為大家朗誦《管理規定》以及《獎懲制度》,每天兩遍,并扣三分,則記入“學生每日表現日志”當中,并告知家長;
第四條:做作業期間如違反規定將有輔導老師根據情況抽取課文進行抄寫,并扣一分;
第五條:認真并工整的完成作業,字跡不工整,輔導老師會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準備一個練習本,如果不會做或者做錯作業,輔導老師會要求在練習本上重新做,或者布置類似的題型做。
第六條:視學生違反規定輕重,將向家長如實反應給,并與家長共同協商給學生進行懲罰,必須要求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并執行。
第七條:如不服從老師安排,擅自橫穿馬路,在馬路上奔跑、嬉鬧的學生,一次扣兩分。
獎勵:
第一條:用餐、午休和做作業時表現良好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二條:主動幫助同學,能夠做到團結友愛的學生會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三條:值日生協助老師管理學生,表現優異的,在“比一比”積分榜上增加積分。
第四條:表現優異,累積得到個積分以上的學生獎勵文具或玩具件。
第五條:連續一個學期表現優異,獎勵文具盒或作業本,并列為“模范好學生”
獎懲管理制度7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16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 20xx 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xx〕35 號)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xx〕42 號)的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濱爾哈石油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逐步形成“領導負責、部門協調、學院主抓、全員參與、上下聯動、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的畢業生就業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特制訂濱爾哈石油學院就業工作獎懲評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工作目標
以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就業指導與服務水平為重點,全面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著力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高效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不斷提高我校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各學院把抓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當做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切實樹立“畢業生就業工作關系到學校的生存、穩定和發展”的責任意識和緊迫意識。
(二)認真貫徹畢業生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級學院院長為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就業工作負總責。成立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將就業工作納入學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層級責任制,推動就業工作全員化進程,發揮二級學院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主體作用。
(三)完善就業工作制度。各二級學院根據自身特點、專業特色、畢業生的主要就業行業與區域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年度就業工作計劃、目標考核辦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業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實現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建立學校、學院、專業三級就業工作統計制、實行統計月報制,確保就業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規范,不得弄虛作假。
(四)認真做好對外宣傳與交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各種會議和廣大校友等多種途徑及手段,做好就業宣傳工作,讓社會和用人單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學科、專業和學生,為畢業生就業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努力開辟就業渠道,拓寬就業市場。主動為畢業生拓市場、挖信息、找崗位,搭建用人單位與畢業生“雙向選擇”的平臺,廣泛收集和及時發布畢業生招聘信息,增加學生就業機會,為畢業生就業提供優質服務平臺。
三、獎懲辦法
(一)畢業生就業工作將作為二級學院年終考核重要內容納入考核體
系,對就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沒能完成目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
(二)將畢業生就業率作為學校調控教學資源、制定招生計劃和申報新專業的重要依據。對就業率未能達到要求的專業將減少招生計劃或暫停招生。
(三)學校根據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公布的就業率統計情況(時間截止到每年 8 月 30 日),對學院及個人實施以下獎懲:
1. 畢業生就業率達 95%(含)以上,其中協議就業率達到 80%以上(含),且高質量就業率不低于 10%的二級學院,按已就業畢業生人數每生 30 元對輔導員獎勵。
2. 畢業生就業率在 90%(含)---95%(不含),其中協議就業率達到
75%(含)以上,且高質量就業率不低于 10%的二級學院,按已就業畢業生人數每生 20 元對輔導員獎勵。
3. 畢業生就業率在 85%(含)---90%(不含),其中協議就業率達到
70%(含),且高質量就業率不低于 10%的二級學院,按已就業畢業生人數每生 10 元對輔導員獎勵。
4. 畢業生就業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級學院分別獎勵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獎金獎給院長(或副院長)以及對就業工作貢獻大的本學院教職員工,具體分配比例由院長決定。
5. 畢業生就業率達不到省平均就業率基準線的,無其它責任事故出現的情況下,該學院的院長(或副院長)及帶該屆畢業生的輔導員在當學期考核按照實際考核成績降一等級評定。
對于就業材料弄虛作假者將嚴肅追究其責任,錯誤率達到省廳問責標準,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將對該學院第一責任人進行行政記過處分, 對具體負責人進行行政記過處分并調離原崗位,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原獎金悉數退還學校。
獎勵給輔導員的獎金按照輔導員所帶學生的年限發放,帶四年全額發放獎金,帶三年發總獎金的 3/4,帶兩年發總獎金的 1/2,帶一年發總獎金的 1/4。如輔導員所帶畢業生時間不足一年,按實際所帶畢業生時間占全年工作時間比例發放。
《辦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帶當屆畢業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級;三年指帶當屆畢業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級;二年指帶當屆畢業生的大三、大四年級;一年指帶當屆畢業生大四年級。
《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招生就業辦。
注:
就業率認定辦法同省教育廳認定辦法(升學等同于就業),學校將委托第三方進行階段性就業率核實工作。
協議就業簽約單位性質包含:黨政機關、科研單位、高等教育單位、中初等教育單位、醫療衛生單位、事業單位聘用、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艱苦行業企業、部隊、國家基層項目、地方基層項目。
高質量就業包含考研、出國留學、征兵、國企、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可依照省教育廳認定高質量就業標準做調整)。
獎懲管理制度8
總則:每位同學的基本分為50分。
扣分措施:
一、紀律
1、早晨遲到者,扣1分。
2、早讀不認真者,扣1分。
3、集會、早操無故缺席者,扣1分。
4、排隊不遵守紀律者,扣1分。
5、升國旗儀式,集會時,講話、搞小動作,態度不嚴肅認真者,扣1分。
6、做早操,眼操時,不認真者,扣1分
7、上課隨便討論、說話、嬉笑、起哄者,扣1分。
8、自習課講話,搞小動作,隨便離開座位者,扣1分。
9、下課追逐打鬧者,扣1分。
10、放學后故意逗留者,扣2分。
11、紀律被老師點名批評者,扣2分。
12、說臟話、罵人、打架者,扣2分。
13、給同學、老師取侮辱性綽號者,扣2分
14、在教室里吃零食者,扣3分。
15、頂撞老師者,扣3分。
16、不聽從值日干部管理者,扣3分。
二、學習
1、上課被批評者,扣1分。
2、作業受老師表揚者,加1分。
3、遲交、缺交作業者,扣1分。
4、抄襲作業者,扣2分。
5、被老師批評作業態度馬虎者,扣1分。
6、課文抽查不過關者,扣2分。
7、早讀時補作業者,扣3分。
8、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者,扣10分。
三、衛生
1、當天值日情況不良者,扣1分。
2、課桌周圍不整潔者,扣1分。
3、故意損壞公物者,扣5分。
加分措施:
1、課堂積極回答問題并正確者,加1分。
2、作業態度認真,得老師表揚者,加1分。
3、默寫全對者,加1分。
4、值日情況優良,得衛生委員認可者,加1分。
5、進步較大,得老師表揚者,加5分。
6、積極參與學校、班級活動者,加5分。
7、在學校活動中,得一等獎者,加5分,得二等獎者,加3分,得三等獎者,加1分。
獎懲管理制度9
一、編制目的
1.根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以及加強質量控制、減少質量損失的要求。公司下發質量獎懲制度加強質量過程控制,并根據部門質量指標分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3.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懲罰為輔。
二、適用范圍
適用各部門質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個環節。
適用于公司各個崗位的全體人員。
三、質量處罰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和考核:
1.1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造成質量損失額300元以上或對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質量指標影響較大的質量問題。
1.2典型質量問題的定義:公司各部門發生的由于質量意識薄弱或過程質量控制不到位、違反本部或公司相關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對其他人員有教育意義的質量問題。
1.3公司各部門典型、重大質量問題考核:
根據對公司質量指標影響的大小,各部門出現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500元處罰;相關責任檢驗處以50―200元處罰;班組長及工藝人員處10―50元處罰。另重大質量問題責任人及相關人員按8:2承擔廢品損失。
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2.1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定義:內部發生的故障數量,整批數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現讓步、報廢或返工返修等質量問題,界定為批次性質量問題。
2.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注:內部由加工者發現并上報提出的質量問題,根據問題產生的后果和損失大小,可適當減輕處罰(按原考核額度的50%―100%執行)。
3、其它相關質量問題考核
3.1不合格審理單份數的考核:
對于生產過程中由于質量問題產生的審理單(公司內、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的)按5元/份執行考核(由于技術原因,工藝設計或客戶同意加工的審理單除外)。
3.2重復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重復性質量問題的定義:
對于近期(一個月內)曾經出現的質量問題,經本部通報、警示后,不進行控制或不看通報警示,造成質量問題重復出現的。2.對一年內造成質量損失較大,或該問題多次強調要求加強控制,而在實際生產加工中仍然出現問題的。
對于出現重復性質量問題的,除按照相關制度考核承擔廢品損失外,另外根據質量損失情況給予責任人200―500元考核,責任檢驗給予100―300元考核,班組長、部門主管及相關工藝給予50元/批次考核,質量工程師給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顧客抱怨問題考核:
對于出現顧客抱怨的質量問題,不論情節嚴重,除按照相關質量制度承擔所有廢品損失外,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300―500元處罰,如果為重點用戶產品如:重點客戶、外貿、航天用戶,因對刀件問題以及批次性質量問題影響公司聲譽的,則對直接責任人給予500―800元處罰,造成批次性問題的,相關檢驗、質量工程師、工藝人員、班組長及部門主管均要承擔質量管理處罰。給予50―100元處罰。
3.4內部審核發現問題的考核:
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審及內部審核發現問題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對主要責任人處罰50―200元,對相關責任人按10―30元/項處罰。非管理問題只處罰直接責任人。
3.5工藝紀律檢查情況考核:
3.5.1質量工程師每周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于2次/周,工藝組及檢驗組每周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于5次/周,不足次數的按相關績效考核執行。
3.5.2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把工藝紀律問題分為四大類,工藝紀律檢查問題分為一般項、重要項、關鍵項、重大項四大項,一般項考核為10―20元/次;重要項考核為20―50元/次;關鍵項考核為50―300元/次;重大項直接內部下崗學習15天到1個月。違反工藝紀律造成后果的,按照2.2條款執行。工藝組或檢驗組工藝紀律檢查中發現違反工藝紀律的對主管該班組的班組長處以5―10元/次處罰。質量工程師檢查工藝紀律發現問題的,對責任人進行雙倍處罰。一個月內多次檢查,沒有出現過違反工藝紀律的情況,對負責所在班組的班組長獎勵50―100元。
3.6、對刀件問題考核:
3.6.1現場檢查違反公司內部對刀件管理制度的,對相關責任人按工藝紀律問題進行考核。
3.6.2對公司內部由后工序加工人員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以及對刀件、料頭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關責任人,同等獎勵發現者。
3.6.3對交付客戶后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及對刀件、料頭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關責任人,考核金額不超過300元;重點客戶或客戶強調控制的產品給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額不超過500元。多次強調不進行控制的重復性問題加倍處罰。造成客戶抱怨的按3.3相關條款執行。
3.7、原材料管理問題考核:
3.7.1公司內部檢查發現庫房保管員、調度員和生產現場違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項20元/項考核相關責任人。造成后果的,直接按照錯混料處罰責任人200―500元/項,同時承擔廢品損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對發放、接收材料進行確認,造成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無法追溯的,根據就近發現就近處理的原則,按照相關條款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3.7.3材料庫材料或牌號發錯,加工者不按要求對材料進行確認,造成零件超差或報廢,將對加工者、材料庫人員、首件檢驗的檢驗員各進行50元/次考核;同時材料損失由材料庫承擔。
3.8、工藝技術問題考核:
3.8.1工藝編制問題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對責任編制者進行100元/次考核,對校對進行50元/次考核。
2.工藝文件實行誰編制誰負責的原則,對工藝文件錯誤的更改、工藝文件問題的完善等問題,統一由編制者負責完善。對造成質量問題的按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3.8.2工藝文件
工藝文件每丟失一份,按50元/份進行處罰,同時必須2日內寫出事件經過。對造成工藝文件模糊不清、丟失少頁、路線卡殘缺不全的責任人,給予10―100元處罰。
3.8.3工藝更改
對處理工藝更改過程沒有按照《工藝更改處理制度》執行的,質量部檢查發現的給予20元/次考核。公司檢查發現的給予50元/次考核,由于沒有及時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1.3、2.2、3.8.1等相關條款處理。
3.8.4工藝更改及數控程序更改監督由工藝室組長負責監督,并把檢查情況報質量部統一出檢查通報,檢查周期為2次/周,由質量工程師檢查發現問題的將根據問題影響按10―20元/項考核工藝組長。
3.9、其他特殊情況的考核:
3.9.1質量不誠信的諸如:私自借換原材料、質量記錄不如實填寫、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等,對責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質量問題的另按照相關條款處理或內部下崗學習一個月。
3.9.2低級錯誤考核:
1.低級錯誤的定義:不執行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圖紙、錯混料問題、不查看工藝、看錯圖紙、看錯卡尺、分中錯誤、坐標輸入錯誤、不用工裝量具隨意加工等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
2.低級錯誤問題的考核:對于出現低級錯誤造成質量問題的`,對責任人給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關責任人給予100―300元考核,情節嚴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發生低級錯誤問題的給予調崗、內部下崗、或提交廠辦處理。
四、質量獎勵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數/提交零件總批數(其中不合格批數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超出試切件數量報廢及補料產生審理單數)
個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標≥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給予計件工資5%的質量獎勵。
注:個人工時未達到公司最低標準400個工時的,不參與獎勵。
4.2預防成批和重大質量事故獎
各部門崗位人員發現技術文件錯誤或其它問題的,避免重大質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損失)發生的’,予以一次性獎勵200―500元。
4.3質量改進獎
對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存在質量隱患的或對生產工藝過程、工藝難點、關鍵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正式采納的,根據效益大小給予20―200元的獎勵,對于重大的改進項目如:加工工藝或流程制度改進,經本部驗證效果比較明顯的最高給予200―800元獎勵。
4.4現場問題獎
4.4.1現場工藝技術問題獎
對指導生產現場生產加工的工藝,發現工藝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標注、量具錯誤、圖紙錯誤、原材料錯誤、工裝錯誤、刀具裝夾錯誤等,不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10―30元/次的獎勵,并對責任人同等處罰;可能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50―100元的獎勵,并對責任人同等處罰。
4.4.2質量記錄填寫問題
對零件檢驗記錄表填寫不全、填寫錯誤等問題,根據問題造成的影響,對發現者按10―20元/次進行獎勵,同等處罰責任人,檢驗承擔監督職責,當月無質量記錄填寫問題的,獎勵檢驗人員各20元。
4.5班組質量之星獎
每月質量工程師對班組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比,對評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質量之星,班組長給予200元獎勵,班組成員給予50元/人獎勵。對評比最差的班組,組長扣發當月組長津貼,班組成員取消5%的質量獎勵。
五、各類問題的反饋與閉環:
5.1對現場反饋工藝方面的問題,由質量工程師把問題反饋單發放到工藝組長處,工藝組長負責安排工藝員對問題進行整改,并負責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一天罰款10元。
5.2其它問題由質量工程師將反饋單轉到各部門相關負責人處,各負責人負責問題的歸零整改,并按照表格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1天罰款10元。
5.3根據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機械;追求卓越床一流品牌’。的質量方針,以及工序產品一次交檢合格率≥90%,產品出廠合格率100%,顧客滿意率90%以上的質量目標。由質量部按照此制度對各個部門及人員進行考核,以實現公司整體質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質量部。
6.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作廢。
6.2所有質量獎罰制度中出現的質量獎勵、處罰,由質量部出具依據,獎勵以現金和工資發放的形式,罰款在本月工資中扣除。
6.3本制度與公司制度相違背時,以公司制度為準。
獎懲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職責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并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質量事故定義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質量獎定額及獎罰標準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衛生、生產設備衛生、生產環境衛生、物料傳遞衛生、生產工具衛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于非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于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復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并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2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實施的,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給予獎勵10-100.00元。
5.2.3發現設備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量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干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并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
5.2.1 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并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并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并給予獎勵500.00元。
5.2.14對全年內班組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獎勵班組全體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責任認定范圍
6.1公司領導及后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參數、設備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審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戶)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審核人員(認證審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發現的,并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并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保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2如果后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量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獎罰處理流程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各級管理人員開據扣罰單—通知扣罰責任者--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扣款--車間月末公布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車間內勤統計—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獎勵--車間月末公布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準。
獎懲管理制度11
1、引言
1.1背景介紹
在一個公司中,員工是最重要的資源之一。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團隊的工作效率和績效,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1.2目的和意義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過明確的激勵機制和懲罰措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員工的個人成長和團隊協作。同時,獎懲管理制度還可以幫助公司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提高整體績效和競爭力。
2、獎勵相關規定
2.1獎勵的目的和原則
獎勵的目的.是承認和鼓勵員工的優秀表現,激勵其繼續努力。獎勵的原則包括公平、公正、及時和透明。
2.2獎勵的種類和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設立多種獎勵形式,如獎金、晉升、榮譽稱號等。獎勵的條件可以包括業績目標的達成、創新成果的產生、團隊協作的優秀等。
2.3獎勵的程序和流程
獎勵的程序和流程應該明確簡潔,包括提名、評審、決定和頒發環節。同時,應該建立獎勵檔案和公示制度,確保獎勵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懲罰相關規定
3.1懲罰的目的和原則
懲罰的目的是糾正員工的不良行為和違規行為,維護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懲罰的原則包括合理、合法、公正和適度。
3.2懲罰的種類和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不同違規行為,設立相應的懲罰措施,如扣罰工資、調整崗位、停職等。懲罰的條件可以包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消極、工作績效不達標等。
3.3懲罰的程序和流程
懲罰的程序和流程應該公正、公開、公平,包括事實調查、聽證、處罰決定和執行等環節。同時,應該建立申訴和復議機制,確保懲罰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4、獎懲管理制度的操作步驟
4.1獎懲管理的規劃和制定
公司應該明確獎懲管理的目標和原則,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規劃和制定,確保獎懲制度與公司的戰略目標和文化價值相一致。
4.2獎懲管理的宣傳和培訓
公司應該通過內部宣傳和培訓,向員工介紹獎懲管理制度的內容和操作流程,提高員工的認知和理解,增強員工的參與和合作意識。
4.3獎懲管理的執行和監督
公司應該建立健全的執行和監督機制,確保獎懲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同時,應該加強對獎勵和懲罰的監控和評估,及時調整和改進制度。
4.4獎懲管理的評估和改進
公司應該定期評估獎懲管理制度的效果和運行情況,收集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和優化制度,提高其適應性和靈活性。
5、獎懲管理制度的優勢和挑戰
5.1優勢:激勵員工、提高績效
獎懲管理制度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進而提高整體績效和競爭力。
5.2挑戰:公平性、操作難度
獎懲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是一個重要的挑戰,公司需要確保獎懲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主觀性和不公平現象的出現。同時,制定和執行獎懲管理制度也需要一定的操作和管理能力。
6、結論
6.1 總結獎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公司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是激勵員工、提高績效的重要手段,對于公司的發展和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6.2展望未來的發展方向
隨著公司的發展和變化,獎懲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斷地調整和改進,以適應新的挑戰和需求。公司應該不斷學習和借鑒其他公司的經驗,優化獎懲管理制度,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激勵機制。
獎懲管理制度12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秘密、秘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復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y)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獎懲管理制度13
一、提高員工積極性和工作動力
企業獎懲管理制度對于激發員工積極性和工作動力起著重要的作用。獎勵可以是物質性的,如獎金、晉升機會等,也可以是非物質性的,如榮譽稱號、表彰信函等。通過獎勵,員工的積極性得到了明顯的提升,工作動力也得到了有效激發。
二、維護企業利益和規范員工行為
企業獎懲管理制度可以幫助企業維護自身的利益,規范員工的行為。通過制定明確的獎懲措施,可以約束員工的行為,并使其遵守企業的規定和要求。同時,獎懲制度也能夠幫助企業發現和糾正員工的不良行為,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
三、獎懲制度的'構建與實施方法
1.設定明確的獎懲標準:制定獎懲制度前,企業需要設定明確的獎懲標準,包括行為規范、業績指標等。這樣可以確保獎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獎懲措施的多樣性:獎懲措施應該多樣化,既包括物質獎勵,也包括非物質獎勵。此外,獎懲的力度也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既要有激勵作用,又要有警示作用。
3.獎懲決策的公開透明:獎懲制度應該建立在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員工應該清楚獎懲的依據和程序,以及獎懲的結果和后果。
4.獎懲制度的動態調整: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對獎懲制度進行動態調整,保持其時效性和有效性。
四、獎懲管理的注意事項
1.公平公正:獎懲制度應該公平公正,不偏袒個別員工,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2.及時性:獎懲應該及時進行,避免因延遲獎勵或處罰而降低其激勵和警示作用。
3.鼓勵創新:獎勵制度應該鼓勵員工的創新和進取心,促進企業的發展。
4.適度合理:獎懲制度應該適度合理,避免過度激勵或嚴厲懲罰,以免引發員工不滿和抵觸情緒。
企業獎懲管理制度是促進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過獎勵來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動力,同時通過懲罰來規范員工行為,維護企業利益。在制定和實施獎懲制度時,需要設定明確的標準,多樣化獎懲措施,并保證公開透明和動態調整。同時,需要注意獎懲管理的公平性、及時性,鼓勵員工創新,保持適度合理的獎懲力度。只有合理有效地實施獎懲管理制度,企業才能保持良好的運營狀態并取得長期發展。
獎懲管理制度14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
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過,2次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
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糞:
1.著裝儀表:
2.辦公環境:
3.考勤;
4.車輛使用:
5.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2、學校管理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各學校保衛(科)要建立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2、臺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值班記錄;
(2)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臺帳;
(3)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4)重點部位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5)安全防范設施、器材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6)特殊工種人員管理臺帳;
(7)安全工作例會臺帳;
(8)安全資金投入管理臺帳。
獎懲管理制度15
一、編寫規章制度的目的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方針,規范員工獎懲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權益合法,實現企業、員工和社會的共贏。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獎懲管理。
三、制定程序
制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確定制定的必要性及制定目的。
2.成立制定小組,由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及法務部門的代表組成,起草制度草案。
3.組織全體員工對草案進行討論和征求意見。
4.經過修改,由法務部門審核后,報經公司領導審定。
5.印發并組織實施,做好員工知悉、理解、遵守的工作。
四、獎懲制度的名稱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五、獎懲管理制度的范圍
本制度所規定的獎懲管理范圍,包括員工在公司所發生的行為和工作表現。
六、獎懲管理制度的目的
1.促進員工工作效率的提升和工作質量的改善。
2.調動員工工作激情,提高員工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
3.塑造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和員工形象,提高員工的榮譽感。
4.維護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減少人力資源管理爭議。
七、獎懲管理的內容和執行程序
1.獎勵
(1)獎勵的種類
公司采用物質獎勵和非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如表彰、獎金、晉升、榮譽證書、工作經驗分享等。
(2)獎勵的目的和對象
獎勵是為了獎勵員工取得的優秀成績和表現,激勵員工繼續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整體業績和形象。獎勵對象為員工個人、團隊和部門。
(3)獎勵的內容和實施程序
根據工作性質和員工表現,制定獎勵規定,明確制定獎勵的條件、內容、方案、備選人選、實施程序等。
2.懲罰
(1)懲罰的種類
公司采取警告、罰款、降職、停職和開除等方式進行懲罰。
(2)懲罰的目的和對象
懲罰是為了糾正員工的錯誤和不當行為,督促員工自我約束,提高員工的自覺性和責任性。懲罰對象為違反公司制度和法規的員工。
(3)懲罰的范圍和實施程序
根據工作性質和員工的違規行為,明確制定懲罰的條件、范圍、方案、備選人選、實施程序等。
八、責任主體
1.綜合管理部門
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實施和監督獎懲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員工合法權益。
2.人力資源部門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獎懲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執行,對獎勵和懲罰的資料及時匯總上報。
3.各部門
各部門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和工作質量,提出獎勵和懲罰申請,并對員工進行獎勵和懲罰。
九、責任追究
對于管理不力或不適當使用獎懲權力的人員,一經查實,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追查和追究責任。同時,為合法維護被懲罰員工的權益,員工可以提出申訴,公司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和處理。
以上為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制定內容,公司應嚴格根據制度執行,實現企業、員工和社會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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