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清无码专区,无人区码一码二码w358cc,99在线精品国自产拍不卡,亚洲国产欧美在线成人APP,男人天堂a在线,亚洲熟妇色,伊人毛片,国产精品亚洲mnbav网站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17 03:11:47 管理制度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檔案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餐飲服務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制訂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并記錄,落實責任到個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督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需嚴格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同一類問題兩次指出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加強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規范并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加強安全記錄控制和檔案管理,特制定《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2、工作職責

  2.1 副總經理負責批準、發布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有關管理體系文件。

  2.2 綜合辦公室負責體系文件的審核、發放、更改、歸檔、保管和作廢文件的回收、銷毀,負責組織體系文件的編制、評審、修訂;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有關上級來文的轉發。

  2.3 安環部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評審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記錄匯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的收集、整理、匯總及發放。

  2.4 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制、審核,對職責范圍內記錄的格式及使用負責,對記錄填寫的規范性進行指導及監督,負責保管職責范圍內檔案的收集、保管和統計工作。

  3、管理要求

  3.1 文件的分類

  方針、目標、管理方案;

  管理手冊;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

  記錄;

  應急預案;

  其他,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范、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

  3.2 文件的編號和標識

  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記錄等文件的編號由部公室負責,按管理體系要求統一進行編號控制。

  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標識。受控文件在更改時接受更改服務。持有文件人員因工作變動,應將“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發放部門。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復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員借用、贈送、轉讓。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采用原名稱及原編號。

  3.3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安全體系文件由安環部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3.4文件的發放

  安環部負責安全體系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職能部門發放。

  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企業建立局域網并實行無紙化部公的,按照文件網上流轉程序實施文件的收發。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3.5文件的評審、修訂

  企業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對少量的變動可由更改人采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改,當一頁有三處以上(含三處)的更改時,采取換頁的方式進行并標注修改次數。

  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所有文件的修訂方式由相關職能部門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更改方式”和“負責更改的人員”。

  3.6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職能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內外部人員借閱與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由職能部門負責人批準;內外部人員需復制管理體系文件時,由分管領導批準。

  3.7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3.8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3.9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應對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資料實行檔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產文件、事故、事件記錄;

  ——風險評價信息;

  ——培訓記錄;

  ——標準化系統評價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

  ——檢查、整改記錄;

  ——職業衛生檢查與監護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安全活動記錄;

  ——法定檢測記錄;

  ——關鍵設備設施檔案;

  ——應急演習信息;

  ——承包商和供應商信息;

  ——維護和校驗記錄;

  ——技術圖紙等。

  3.10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生產經營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3.11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3.12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

  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需完成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3.13檔案的利用

  借閱、復制有密級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部理。

  檔案利用中,要處理好安全生產檔案保密和利用的關系,既要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檔案的指導、借鑒等積極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4、相關記錄

  《文件清單》JL-JS-AH-0101-20xx

  《文件發放記錄》JL-JS-AH-0107-20xx

  《文件銷毀記錄》JL-JS-AH-0109-20xx

  《文件評審記錄》JL-JS-AH-0106-20xx

  《文件修訂記錄》JL-JS-AH-0409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規范并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加強安全記錄控制和檔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

  三、工作職責

  1、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批準、發布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有關管理體系文件。

  2、綜合管理部負責體系文件的審核、發放、更改、歸檔、保管和作廢文件的回收、銷毀,負責組織體系文件的編制、評審、修訂;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有關上級來文的轉發。

  3、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評審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記錄匯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的收集、整理、匯總及發放。

  4、職能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文件的編制、審核,對職責范圍內記錄的格式及使用負責,對記錄填寫的規范性進行指導及監督,負責保管職責范圍內檔案的收集、保管和統計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分類

  (1)安全生產目標;

  (2)機構和職責;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作業安全;

  (8)隱患排查;

  (9)重大危險源監控;

  (10)職業健康;

  (11)應急救援;

  (12)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號和標識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記錄等文件的編號由安全保衛科負責,按管理體系要求統一進行編號控制。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標識。受控文件在更改時接受更改服務。持有文件人員因工作變動,應將“受控”文件交回文件發放部門。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復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員借用、贈送、轉讓。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采用原名稱及原編號。

  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全保衛科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范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經審核并確定發放范圍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

  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并填寫文件清單以便于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范圍由行政辦公室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xx發放。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企業建立局域網并實行無紙化辦公的,按照文件網上流轉程序實施文件的收發。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5、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后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布。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對少量的變動可由更改人采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改,當一頁有三處以上(含三處)的更改時,采取換頁的方式進行并標注修改次數。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注。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并做出相應的換版標注。

  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由安全保衛科在文件修訂記錄注明“更改方式”和“負責更改的'人員”。

  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閱和復制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簽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后,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政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可補發。

  內外部人員借閱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由行政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內外部人員需復制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時,由分管領導批準。

  7、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并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安全保衛部備案。

  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說明等。

  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后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8、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毀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毀清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方式有:撕毀、燒毀、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9、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應對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資料實行檔案管理:

  (1)安全生產目標;

  (2)機構和職責;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作業安全;

  (8)隱患排查;

  (9)重大危險源監控;

  (10)職業健康;

  (11)應急救援;

  (12)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10、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范,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11、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12、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

  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后方可離崗。

  13、安全生產檔案的利用

  借閱、復制有密級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辦理。

  安全生產檔案利用中,要處理好安全生產檔案保密和利用的關系,既要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檔案的指導、借鑒等積極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14、相關記錄

  文件清單

  文件發放記錄

  文件回收記錄

  文件銷毀記錄

  文件評審記錄

  文件修訂記錄

  文件借閱、復制記錄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安全生產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的和現在的安全工程技術相關的對安全生產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本企業的所有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第四條:負責安全及工程技術的領導,應把檔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

  第六條:工程科主管工程技術檔案工作,對分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工程科檔案室及檔案保管人員,負責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術檔案。

  第八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

  第九條:對按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相關資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工程技術科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第十條:檔案室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于檔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采用先進管理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一條: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堅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毀檔案的程序和辦法。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5

  一、遵守保密規定,嚴格控制不應公開的檔案信息。

  二、保存檔案數據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與公共信息網絡聯接,確需聯接時,必須通過安全保密審查。

  三、加強對檔案信息網絡傳輸的管理,確保網絡和使用過程的信息安全。

  四、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系統的管理工作,并設置計算機操作系統用戶口令。

  五、計算機系統必須安裝防病毒卡或反病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版本,做好防病毒工作。

  六、保存檔案數據的`計算機外送修理時,應將有關數據的內容清空、刪除或將硬盤摘除,并做好計算機修理情況登記。

  七、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檔案數據庫和檔案數據安全。所有數據至少復制兩套,并異地保存。

  八、信息載體(如硬盤等)損壞,必須拆除后放入待鑒定室專門保存。

  九、磁性載體每滿2年、光盤每滿4年應進行一次抽樣機讀檢驗,抽樣率不低于10%,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恢復措施。

  十、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文本和圖形形式的電子文件,必須同時制成紙質文件或縮微品等拷貝件一并歸檔保存。

  十一、應加強對歸檔電子文件鑒定銷毀的管理。對于屬于保密范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連同存儲載體一起銷毀,并在網絡上徹底刪除;對于不屬于保密范圍的歸檔電子文件進行邏輯刪除。

  十二、以上各條請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互相監督,共同遵守。對違反本制度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根據《條例》規定,本單位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應做到:

  1.起重機械管理部門(管理人員)應建立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內容至少包括:

  a)《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b)起重機械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c)起重機械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d)起重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e)起重機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起重機械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g)產品訂購、安裝、改造及維修保養合同;

  h)設備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i) “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復印件。

  2.每臺起重機械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4.技術檔案由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其他人員如需使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

  5.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起重機械報廢或拆除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7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保密觀念,忠于職守,遵守黨和國家各項保密制度。

  二、凡會、辦公會會議記錄,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處分,未做結論的干部調配、考察、內部評議的`檔案,不得隨意擴大調閱范圍。

  三、凡涉及政治機密不宜公開的和有關產權、債務、邊界糾紛等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查閱。

  四、凡未解密或未到開放期的檔案,不得隨便調閱。

  五、凡涉及國防戰備方面的檔案,未經有關單位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提供利用。

  六、在保密方面造成損失者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8

  一、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檔案館負責人即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本館所有工作人員均有做好檔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和義務。

  二、檔案消防安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檔案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法規及消防知識的學習,提升消防意識,熟悉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更新工作。

  四、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對庫房和辦公場所進行巡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章現象及時處理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五、加強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掌握重點消防部位的'基本情況,保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發生。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局部,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狀況,為今后開展工作供應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治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標準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狀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治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需做好記錄,并準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規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狀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討論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狀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狀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立及安全經費投入狀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別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狀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安全生產檔案是對企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實記載,反映企業貫徹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具體體現,它的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狀況,并對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形象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保障,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檔案涉及的內容

  2.1傷亡事故檔案。保存單位:公司(安全部)長期保存。

  (1)傷亡事故登記表。

  (2)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調查記錄、圖紙、照片、物證、人證等材料)

  (3)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病歷、檢驗報告等)。

  (5)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情況。

  (6)事故審批結案文件。

  (7)工傷事故月報、年報表、歷年來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統計分析圖表等資料。

  2.2安全生產教育檔案。保存單位:安全管理部、事業處。

  (1)進廠職工三級教育資料(長期保存)。

  (2)特種作業人員專門培訓和定期復審,持證上崗有關資料。

  (3)換崗及復工教育資料。

  (4)每年至少一次對全員進行安全教育資料。

  (5)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資料。

  以上資料均應有培訓內容、學員名冊、培訓時間、考核成績等。

  2.3違章記錄及安全獎懲檔案。

  (1)應有日常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的檢查記錄。

  (2)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違規現象應通過教育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及時予以糾正。

  (3)公司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及上級獎懲文件并建立安全獎懲臺帳。

  (4)安全獎懲臺帳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隱患及整改記錄

  (1)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建立隱患整改登記臺帳,包括隱患類別、內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門和負責人、整改進度、完成情況、驗收和反饋等。

  (2)隱患下達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單,也可以是整改計劃或隱患整改報告等,但都必須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證。

  (3)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項目檔案

  (1)安措項目主要指勞動保護專項經費計劃項目,其檔案應包括項目名稱、措施內容和預期效果、經費預算、經費來源、項目計劃進度、項目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可行性分析、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項目驗收及其效果、經費決算等。

  (2)記錄應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檔案

  (1)本廠的特種設備包括、電梯、壓力容器;危險設備是根據設備的危險性而確定的設備設施。

  (2)設備檔案應包括特種設備及危險設備臺帳、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記錄、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特種設備檔案應長期保存。

  2.7職業健康檔案

  (1)特種作業及危險作業人員體檢表。

  (2)其他職工體檢記錄。

  2.8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

  (1)設備設施分布情況、設備設施現狀。

  (2)驗收測試記錄及啟用日期。

  (3)維修、監測和檢驗記錄。

  (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檔案應長期保存。

  2.9職業衛生檔案和有害作業點監測記錄(長期保存)

  (1)有害作業平面布置示意圖及接觸人員人數、名單。

  (2)有害因素監測記錄資料,有害物超標的整改措施及實施后的情況記錄資料。

  (3)職業病患者資料(診斷報告、治療及處理資料)。

  (4)有害作業人員健康卡片(接觸有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上崗期間及離崗時的體檢報告)。

  (5)急性職業中毒事故調查資料

  2.10電器設備檢測記錄

  (1)絕緣檢測記錄。

  (2)接地電阻檢測記錄。

  (3)漏電保護器運行、檢測記錄。

  3檔案管理部門:設在安全管理部。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1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檔案室的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學習、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3、負責制訂檔案工作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檔案工作規范。

  4、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學校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安全。

  5、根據所保管的檔案資料情況和工作需要,編寫適用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積極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6、負責做好檔案的口常查、閱、借工作,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7、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統計、保管、移交、銷毀等工作。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閉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是指各部門、項目部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圖像、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和儲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項目部、各部門安全生產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擬定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記錄的分類、編號和備案工作。

  4、各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進行安全生產記錄。

  5、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記錄管理,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6、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制度履行相應職責。

  7、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8、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9、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11項制度必須建檔)等文件。

  10、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11、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12、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相關人員證書(含三類人員證書、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資格證書)。

  1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專項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14、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考核記錄。

  1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臺賬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16、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含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學習、活動資料;

  17、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18、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通知、記錄、紀要等;

  19、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報告或記錄;

  20、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的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應急培訓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21、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名稱、負責人、地點(部門)、聯系人、聯系方式;

  22、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23、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24、年度職業健康計劃和實施方案,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像資料)等;

  25、用人單位職業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等;(如果有)

  26、相關方單位資質及簽訂的安全協議(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關方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復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記錄;

  29、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0、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1、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2、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3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所屬工藝、地點、影響范圍及程度、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責任人和部門(或單位)、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的評估報告;

  34、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35、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相關記錄。

  37、安全工作費用投入過程中相關票據復印件等。

  38、《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規定的其它臺賬。

  3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記錄、建立臺賬的內容。能夠證明安全生產過程管理的其他記錄資料等。

  40、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41、各項目部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42、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裝訂成冊;

  43、檔案(臺賬)以數據電文形式存在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關要求。

  44、各部門、各項目部記錄管理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記錄(記錄管理人由單位、各部門根據崗位職責進行確定),填寫“在檔記錄清單”;

  45、記錄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用雙斜杠劃去;

  46、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記錄,應采用雙斜杠劃去原記錄,在其上方寫上更正后的記錄,加蓋或簽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記錄填寫應與運行活動同步進行,不得后補或編造。

  48、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運行記錄的發放;記錄發放范圍僅限公司范圍內;記錄發放部門應填“發文記錄”,記錄的接收部門應填“收文記錄”。

  49、記錄表格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復制,并由各部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負責登記發放。

  50、各部門的記錄需借閱或復制者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推,由各部門相關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

  51、記錄如超過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銷毀時,由各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安全管理部確認,由記錄使用部門標記過期或執行銷毀。同時在“在檔記錄清單”上注明銷毀的項目、方式、數量等信息。

  52、對于保存期限內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運行記錄,除應在“記錄清單”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記錄項目、數量等信息外,還應填寫“文件移交清單”接收移置運行記錄的部門應在“運行記錄移置清單”上簽字確認。

  53、各部門、各項目部需指定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員必須把單位所有記錄分類,依據記錄的類型整理、標識,便于查閱并可追溯相關活動。

  54、記錄應存放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所有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不得丟失或破壞、防止泄密。

  55、文書檔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或《國家檔案局關于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要求的《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

  56、公司安委辦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涉及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的內容進行檢查考核。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3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其他有關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二、各種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檔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凡已入檔的各類檔案,統一分類登記、科學管理,妥善存放,并制定案卷目錄等索引查詢工具。

  五、對收來的檔案要辦理好交接手續,及時登記、分類、對號入座,檔案資料要經常核對,做到賬簿相符。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

  七、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有害生物、防塵、防光、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定檔案室的安全,做好無丟失、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

  八、本單位人員借閱檔案室須經領導同意后辦理借閱登記簽字手續。并注明歸還日期,方可借閱。

  九、外單位借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注明利用目的,經領導同意,才能借閱。

  十、檔案管理員每周對管理的.檔案進行細致的賬簿核對,及時催促外借檔案的歸檔。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檔案數字化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檔案數字化過程中檔案及其數字化成果和相關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相關的檔案、保密規范、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檔案數字化工作是指采用計算機、掃描儀、數碼相機等信息設備,對紙張、磁帶、膠片、絲絹布等各類介質載體的檔案內容進行數字信息轉化,使其成為能被計算機識別的數字xxx像或數字文本的加工處理過程。

  第三條本省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以及有關工作人員,在檔案數字化工作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縣級以上檔案行xxx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xxx區域內同級及下級單位的檔案數字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并在業務培訓、專業技術指導等方面為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各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對本行xxx區域內同級及下級單位的檔案數字化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的問題進行指導、監督。

  第二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組織管理

  第五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建立健全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相關制度,確保檔案數字化成果在交接、加工、保管、存儲和利用等工作流程中的安全保密,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各單位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有條件的應使用本單位自有的信息設備并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

  絕密級檔案及其他必須嚴格控制知悉、使用范圍檔案的數字化工作,應當使用本單位的信息設備并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不得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承擔。

  第六條各單位將檔案數字化工作委托本單位之外的檔案服務機構承擔,應當符合本規定的條件,對檔案服務機構進行保密審查,并對其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承擔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取得保密行xxx管理部門授予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檔案數字化類),并在縣級以上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企業或事業法人;

  (二)無境外(含港澳臺)組織、機構、人員投資;

  (三)參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與所在檔案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經勞動行xxx主管部門鑒證;

  (四)具備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相適應的信息設備、技術力量和管理制度;

  (五)三年來未發生泄密事件和非法獲取、非法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等保密違法行為紀錄。

  第八條各單位將檔案數字化工作委托給檔案服務機構時,應當與檔案服務機構簽訂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安全保密協議,明確檔案服務機構的保密義務與責任。安全保密協議簽訂十日內應當報同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和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委托進行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對保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第九條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當按本規定對全體參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開展上崗前保密教育,要求簽署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職責與違法后果。

  檔案服務機構應將簽署保密承諾書人員的名單及個人基本信息匯總報送委托單位備案。

  第三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場所管理

  第十條各單位自行實施或者委托檔案服務機構實施檔案數字化工作,均應在本單位內設置的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檔案數字化工作場所(以下簡稱“場所”)進行,并負責對場所和相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設置場所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場所應xxx設置,可封閉,臨近檔案庫房,配備可覆蓋全部場所的防盜報警、視頻監控及消防等安全管理系統,對檔案數字化工作實施全程攝像錄像監控。保存監控視頻數據的存儲設備應由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永久保存備查。

  (二)場所內應配備安全可靠的檔案裝具,用于檔案的臨時保管與存放。嚴禁隨地堆放檔案。

  (三)場所外應設置專用儲物箱柜,用于工作人員存放私人物品。進入場所的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相機、攝像機、筆記本電腦、各類移動存儲介質等個人信息設備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嚴禁將場所內的任何物品帶離場所。

  (四)場所應符合《福建省檔案安全管理工作規定》(閩檔[20xx]28號)中防塵、防火、防漬、防濕、防高溫、防有害生物等安全管理要求,并盡量達到與檔案庫房相當的管理條件,確保檔案實體與信息不受損毀。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必須制定、實施工作人員進出場所的管理制度,在場所出入口安裝安檢門,對進出場所的人員進行安檢和身份核查登記。有條件的可以要求工作人員進入場所必須穿著沒有口袋的統一工作服裝。

  嚴禁工作人員在非工作時間進出場所。

  嚴禁與檔案數字化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場所。

  第四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流程管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以及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應嚴格執行檔案出入庫(室)的登記和交接手續。檔案歸庫(室)前,各單位的檔案工作人員應進行檢查,確保檔案齊全、完整。

  第十四條檔案數字化工作人員在檔案數字化的各個工作環節中應遵守有關操作規范和要求,防止對檔案造成人為損毀。

  第十五條在檔案數字化工作過程中,各單位與檔案服務機構必須針對檔案的載體情況和質量狀況,選擇適宜的數字化加工手段和設備,最大限度延長檔案的壽命。

  第十六條實施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當對檔案數字化加工過程中涉及檔案實體與檔案數字化成果移交的各個環節,建立完備的登記和交接手續,并對用于數字化工作的信息系統和信息設備采取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等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確保檔案與檔案數字化成果的安全保密。

  第十七條數字化成果必須通過技術檢驗,確認無病毒、木馬,并驗證有效后,方可按要求移交并儲存到規范的檔案信息系統數據庫中。

  第十八條對數字化成果的利用,各單位應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策略,按規定采取用戶認證、審計、水印、文檔加密等技術防護措施,確保數字化檔案信息安全。

  第五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系統與設備管理

  第十九條開展檔案數字化的單位,需要使用檔案服務機構信息設備的,應當對所使用的信息設備進行檢查,并納入本單位信息設備管理范圍,確保其符合相關的保密標準和安全規范。

  第二十條用于檔案數字化工作的'計算機、掃描儀、數碼相機、聲視頻采集卡、移動存儲介質等信息設備,應按照擬數字化檔案的最高密級確定其密級,并按同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使用、管理。

  用于處理尚未開放且不包含國家秘密檔案的信息設備,應按照秘密級國家秘密載體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用于檔案數字化的信息設備及其組成的信息系統必須符合封閉性和xxx性的要求,禁止與其他任何網絡系統互聯,禁止安裝使用無線網卡、無線鍵盤、無線鼠標等各類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硬件模塊和無線外圍設備。

  第二十二條開展檔案數字化的單位應采取物理的或者技術的措施,對用于檔案數字化的信息設備的輸入、輸出接口的使用進行管控,使接口在通常情況下處于封閉狀態。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啟封使用。

  因數據遷移、臨時備份等工作需要使用信息設備的輸入輸出接口時,應經委托單位批準、登記,并由委托單位管理人員在場全程監督實施,實施完畢應再次將接口封閉。

  數據遷移、臨時備份使用的移動存儲介質應由委托單位指定專人保管。

  第二十三條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將其自帶的信息設備中的全部存儲部件及數字化過程中使用過的全部移動存儲介質移交給委托單位,由委托單位按相應密級的國家秘密載體保管或銷毀。

  上述內容應當在安全保密協議中明確載明,所需費用應納入委托單位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經費預算。

  第六章檔案數字化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級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和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權限范圍內,聯合或者單獨對組織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和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在檔案數字化工作中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各級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和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相關的法規、規章追究法律責任。

  承攬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檔案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逾期不整改,由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向工商行xxx管理部門提出撤銷其注冊登記的建議。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可依照規定撤銷其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

  違反本規定造成泄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組織實施檔案數字化工作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在具體實施前制定檔案數字化保密工作方案,并指定機構或人員負責保密工作方案的執行。保密工作方案應連同與檔案服務機構簽訂的安全保密協議報同級保密行xxx管理部門和檔案行xxx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福建省檔案局、福建省國家保密局共同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檔案數字化安全管理,確保檔案數字化過程中檔案實體與信息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原件在移交數字化加工單位前,由檔案部門工作人員預先清點、檢查、登記,確定需要數字化加工的檔案案卷。

  (二)檔案原件必須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履行出入庫手續和交接手續。

  (三)在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必須有檔案部門工作人員在場進行全程監督,及時解決生產加工中出現的問題,排除泄密隱患。

  (四)檔案部門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進度,不定期對已完成數字化加工的檔案原件進行抽樣檢查,確保檔案原件準確、完好。

  (五)檔案部門對數字化加工單位指定從事數字化生產的工作人員信息進行登記備案。同時,每個工作日到場的工作人員需進行簽到登記,簽到表由現場負責人簽名確認。

  (六)檔案部門必須與承擔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單位簽訂保密協議,明確數字化加工單位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數字化加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從事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的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

  (七)生產加工完成后,數字化加工單位應當將生產加工的檔案原件、檔案數字化信息及其存儲介質全部移交給檔案部門,不得擅自復制或留存,并辦理移交手續。

  (八)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掃描儀必須符合有關保密技術標準和保密要求,并按涉密設備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使用無保密保障的掃描設備。

  (九)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應當嚴格遵守計算機有關保密管理規定。根據所處理檔案的最高密級,確定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的密級,采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護措施。

  (十)使用計算機及設備禁止接入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必須與其他網絡完全物理隔離。不得安裝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硬件模塊和聯接無線鼠標、鍵盤等無線互聯的外圍設備。任務完成后,應當繼續按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或者拆除硬盤。

  (十一)使用的移動硬盤、U盤、光盤等存儲介質。按涉密載體進行管理,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

  (十二)生產加工場所應當安裝攝像頭,隨時監控生產現場情況。

  (十三)生產加工場所應有專門的休息室或儲物柜,便于工作人員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將手機、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私人移動存儲介質等設備帶入生產加工場所。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2-05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06-17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11-16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檔案安全管理制度【精】12-06

病歷檔案安全管理制度09-21

安全檔案管理制度09-05

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02-28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