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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時間:2026-02-01 16:34:35 管理制度

(優選)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優選)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篇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調遷、服務、給假、出差、考核、獎懲、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董事長、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各項制度。

  第二章人力資源

  第五條人事聘用管理規定

  1、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實行競聘上崗。

  2、集團公司各級員工均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崗位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總經理授權人事主管部門統籌計劃,上報總經理批準。

  4、對競聘管理崗位人員,由組織部門、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資格審核。

  5、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心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

  6、中層管理者,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級以上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產、經營、技術管理工作的經驗。(其它按中層管理都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7、一般職員,其學歷、年齡、專業技術職務等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六條員工調配管理制度

  1、員工的調入,必須有董事長、總經理的簽批,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2、員工的調入須按國家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辦理。

  3、員工在集團公司各獨立核算單位之間調動,必須遵循以生產工作需要為前提,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許可后辦理調動手續。

  4、調出人員應向本單位、部門提出申請,請調申請報告獲準后,請調人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調移交手續會簽表。

  5、請調人必須在調出前對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工具、帳款、證件、文件資料書籍、軟盤和業務進行交接。不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6、員工請調告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達1個月者,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繳納。

  第七條員工調動管理規定

  1、集團公司基于工作業務的需要,經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可隨時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單位,被調動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不服從工作分配論處。

  2、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中層領導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3、奉調員工如在異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費報規定報旅費,其隨往的直系親屬得憑乘車證明報銷交通費用。

  4、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或指定他人暫代理。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人事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資料歸檔要及時,完整無缺。每年對人事檔案情況進行一次系統檢查,防止遺漏。

  3、要求查閱檔案時,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查閱時未經批準不得改寫。

  4、人事檔案原則上要求就地查閱,如有極特殊情況須借出時,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5、借閱的檔案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須提前或按時返回,檔案管理人員要逐卷、逐頁進行清點和檢查。

  6、借閱人員如因保管不善,丟失檔案或缺頁、有涂改現象,將嚴格查有關人員責任。

  7、為服務員,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根據員工的變動和檔案內容變動及時更改,以方便員工的查詢。

  第八條職稱評定管理規定

  1、職稱評定工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環節,需要按國家有關政策嚴格掌握。

  2、職稱的評定,要與企業發展的需要,嚴格評審過程,堅決杜絕“濫竽充數”現象。

  3、凡是申報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申報的專業技術職稱要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符或相關的崗位和專業。

  4、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對專業評聘任工作。

  5、做好職稱檔案的分類管理工作和各項服務答疑工作。

  第九條培訓管理規定

  1、為提高企業員工素質,有效地開發利用好人力資源的質量和潛能,增強員工的適應能力,公司將加對員工的培訓工作。

  2、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將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監督指導下屬企業和制造、營銷兩個模擬公司開展培訓工作,

  使培訓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落實。

  3、所有員工都應按計劃、分期分批參加培訓,提高自己的崗位技能和相關的專業知識。

  4、各單位都應制定年季度培訓計劃上報人力資源部,并將培訓考核結果歸檔,人力資源部備案。

  5、培訓的范圍要從實際出發,做好崗前培訓、轉崗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半脫產培訓、業余培訓。

  6、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業余學習,走自學成才之路。

  7、公司將根據今后的發展需要制定專門人才需求規劃,并選送一些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員工到專業院校進行培訓。

  第十條臨時用工管理辦法

  1、各單位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3個月以內)需雇用臨時人員工作,應提出申請,注明工作內容、時間、崗位、要求等呈主管領導核準,總經理簽批后,送人力資源部憑此招聘人員。

  2、年未滿16周歲者不得聘用,經管財務、有價證券、倉儲、銷售管理人員、會計(除物品搬運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資源部招聘臨時員工,應填寫“臨時員工聘用核定表”,呈總經理核準后錄用。

  4、臨時員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待遇和其他事項按公司條款執行。

  5、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員工辦理。

  6、臨時人員聘用期滿,如因工作未完成,須繼續聘用時,應由聘用單位和部門重新申請,敘明理由呈總經理核準后始得聘用,并將核準的申請書一份報總經理備查。

  7、因工作性質和需要須聘用長期臨時工的,可一年核準一次簽定一年合同,報總經理備查。

  第十一條職工內退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不能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員工可以實行內退。

  2、對于達下到內退年齡的職工胡因身體有病,不能從事體力勞動,需拿市級以上的醫院診斷證明,申請內退。

  3、對因工致殘的職工要經州勞動局專家小組做勞動鑒定,評出傷殘等級的最終審批或鑒定方為有效,其它任何部門、單位和企業辦理的勞動鑒定一律無效。根據傷殘等級,四級以下傷殘可以提前八年內退,提前三年辦正式退休。

  4、對弄虛作假,擅自改動年齡病例的要立即糾正,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內退待遇:

  1、內退工資執行國家規定的退休時的工資基數,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資做為工資基數,加上各種補貼59元。

  2、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開基本工資(內退的最高比例不超過70%),工作年限滿20—20xx年的按65%開基本工資,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開60%的基本工資。

  3、工傷四級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資,待辦好退休后轉入社會統籌,五級傷殘的享受70%基本工資,可以提前三年辦退休,六級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樣待遇。

  4、辦理內退的職工,一律按《吉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定實施辦法》辦理社會保險統籌,繳納比列、例和在職職工享受同樣待遇。

  第十三條內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內退申請書。

  2、不到內退年齡的.要有醫院的診斷或州勞動局的勞動鑒定審批表。

  3、經主管經理批準,各分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由人力資源部研究后批準。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況下,涉及到內退事宜并和上述規定相抵觸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關規定執行。

  6、凡是工傷鑒定后,要求內退的,均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四條營銷人員聘用管理規定

  1、營銷人員的聘用,原則上以聘用公司內部正式員工為主,以職工子女和外單位人員為輔。

  2、應聘人員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應聘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職稱證等有關證件,和原工作單位個人財務往來證明。

  3、對應聘的人員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有下列情節者,不得錄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單位有欠款的人員;

  (3)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4)沒有經濟實力抵押和擔保人的人員;

  (5)與他人和單位有經濟糾紛被司法機關裁決,沒有結案的人員;

  4、對被聘用的人員,根據崗位的性質試用期規定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可以繼續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貨款后可予以辭退。

  5、錄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現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其他事項按營銷政策執行。

  第三章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所有員工進入廠區(辦公區、生產區)一律禁止攜帶危險品和行業規定禁止的物品。

  2、員工出入廠區限在上班時間內,節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員工進出廠區和辦公區。

  3、本公司辦公樓和廠區大門每天自晚6:00點以后至次日清晨7:00點以前關閉。由保安和更夫分別守衛,除特殊情況經核準后方可出入,否則一律禁止出入。

  4、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內。

  5、員工陪同親友進入廠區或辦公區,須辦理入廠登記手續后方準進入。

  6、員工出入有攜帶物品者,警衛要嚴格檢查。

  第十六條來賓進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訪客(包括協作廠商,其他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時,一律在警衛室辦妥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查明來訪事由,

  經過受訪人同意及填寫“會客登記單”后,方可進入廠區。

  2、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有關單位、部門領導及主管領導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親友來訪時,除特殊緊急情況,經由主管領導核準外,不得在上班時間會客,不得于會客室等候,在下班時會見。

  4、外協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由有關部門申請識別證,憑識別證出入廠區,保衛人員須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嚴禁危險品進入。

  5、嚴禁外界推銷人員或小商販進入廠區。

  第十七條出差管理規定

  1、員工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7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7日以上的由主客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部室長出差15日內由主管領導核準,1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憑核準的“現狀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填寫“出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對。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須電話聯系,除去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期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5、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

  6、員工出差的各項費用標準按集團公司差旅費管理標準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1、本公司根據勞動法規定: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過十天;每星期六、日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事假: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周內由分管領導簽批,一周以上常務副總簽批。沒有簽批處出辦事者按曠工處理。月累計假達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處理;未經公司同意的各類函授學習視為事假,事假期間不開工資。全年累計事假一個月(含一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終獎金。

  4、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持縣級醫療單位診斷可以申請病假。病假工資按日薪的60%支付,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內的按月扣除年終獎金,超出三個月的扣除全年獎金。

  5、長期病假的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產假:按規定員工生育可給產假90天,大齡青年110天產假。

  7、婚假:員工結婚可給婚假三天。大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給予7天婚假。

  8、喪假:直系親屬喪亡可給予喪假三天。

  9、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請假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出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十九條停薪留職管理規定

  1、要求停薪留職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后,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2、對未批準面擅自離職的職工,按自動離職處理。

  3、停薪留職一次簽訂協議書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滿本人自愿回原單位工作的,須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申請;期滿一個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按有關規定可按自動離職處理。

  4、停薪留職期間停止廠內規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有關規定處理。

  5、停薪留職其協議書一經簽訂,必須一次性向財務部繳納停薪留職管理費和全額承擔社會統籌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6、停薪留職期間,在社會上觸犯法津或違規違紀勤儉責任一律由本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直至除名并除廠籍。

  第二十條員工保險管理規定

  1、本公司正式職員工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2、員工要按時繳納保險金,不得欠繳。

  3、辦公樓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直接下單到財務部由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4、車間工人的保險金由車間核算員統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無誤后下單到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檔案和關系在集團公司管理人員)的保險金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財務部扣其往來帳款,公司財務部沒有其往來帳款的由人力資源部下單到其單位,由其單位的財務負責人到集團公司財務部繳納現金。

  6、公司的臨時工作人員不得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7、公司的停薪留職人員要全額繳納各項保險金。

  8、公司內退人員要繳納各項保險金額的個人部分。

  辦公樓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辦公大樓內所有工作人員。

  第二條公司實施新的作息時間,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辦公樓內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條本公司辦公樓工作人員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條凡下班后還完成工作者須先打完卡再進行工作,否則按早退處理,

  第五條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上班工作的人員不必打卡,但進辦公樓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保安人員方可放行。

  第六條所有工作人員按作息時間先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外出時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規定大約外出時間。并在外出進將批條交給考勤員,

  無批條考勤員有權阻止外出,強行外出者做好記錄,視為脫崗,分管領導不工作崗位時可則臨時委托負責人代簽,制造公司打卡人員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車間工作打卡時間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考勤員按出勤統計。

  第七條公司工作時間經常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可按崗位辦理出門卡,時行特殊管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因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將審批單交給考勤員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領導在原出差審批單上簽字,作為月考勤憑證。

  第九條在上下班時間忘記打卡者,須經分管領導出據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公司高屋管理人員參加上下班打卡,外出辦事時可不打卡。

  第十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考勤員監督打卡。

  第十二條考勤員要按日統計報表,每月進行匯總。

  第十三條考勤員要嚴格要求自身紀律,不準隱瞞事實,如有舉報一經核實,一次經予警告,二次按轉崗處理。分管領導按考勤制度嚴格把關,接受工作人員監督。對隱瞞、虛報現象經考勤人員核實,除違規人員按曠工處理外,分管領導將予以通報警告。

  第十四條每遲到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25元,曠工一天罰款50元(曠工期間不開工資)。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遲到三次以上按曠工一天辦理,年內曠工超過三次按待崗處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發展管理部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2

  一、總則

  (一)、為規范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購活動。

  二、采購原則

  (一)、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序

  凡未通過招標確定供應商價格的物品的采購,每次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超過10萬以上的采購須以招標的形式進行。

  (二)、合同會簽制度

  固定資產的采購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采購部、生產部、財務部、屬生產型企業須總經辦、技術研發部等共同參與,調研匯總各方意見,經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準簽約。屬公司總部采購的項目,直接報總裁批準。

  (三)、職責分離

  物資采購人員不得參與物資和服務的驗收,采購物資質量、數量、交貨等問題的解決,應由采購部或各分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資或服務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部門、分公司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作參考。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后,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五)、最低價搜尋原則

  采購人員定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各地區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六)、廉潔制度

  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熱愛企業,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材料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2、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3、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4、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6、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采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七)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材料、物資,如原、輔、包材料、零星且繁雜的物資、辦公用品、等都應通過詢議價或合同會簽的`形式,由采購部、財務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材料,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著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4、采購程序及報賬要求

  4.1屬批量大且長期使用的物料,由倉庫主管根據需求填寫大宗物料采購申請,經生產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交由采購員根據采購申請找對應供應商進行“三對比核價”后,上報生產經理/廠長審核、財務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與符合條件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后進行采購。

  4.2屬訂單產品的鋼材和配件采購,由生產排產員根據訂單需要查詢現有庫存后編寫《購進通知單》,交生產經理/廠長審核、倉庫主管復核(現在庫存的復核)、總經理審批,采購員根據審批后的《購進通知單》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后再行采購

  屬訂單的塑料則由生產排產員根據產品需要直接開具《采購申請單》,由倉庫主管查詢現在庫存后填寫實購數量交由采購進行采購。

  4.3屬自銷產品參照4.2

  4.4屬于第一次采購的物品需經過倉庫主管核準單價后才能付予采購,未經核準的單價不予承認。

  4.5采購員根據《采購申請單》或《呈批表》之需求按時間要求進行采購,采購員自購現付物料采購完成后連同《采購單》或呈批表、購貨票據、入庫單等到財務部辦理報賬手續,采購月結物料根據合同訂立條件附帶上述單據按期結算。

  4.6財務部依據商品入庫單的內容,對:《采購單》或《呈批表》、購貨票據、入庫單、審批(按付款權限設置表)等核對無誤付、入賬,對暫沒收取的票據作登記并督促采購人員收取。

  5采購合同的訂立

  5.1采購合同的訂立,簽訂采購合同必須包括以下內容:供需雙方、收貨地點、材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交貨日期、價格、付款期等信;合同簽訂后,必須分別提供復印件給倉庫和財務部,大批量采購合同還需提供一份給總經理。

  5.2采購合同的變更,已訂立采購合同的,當采購內容因實際需求發生變化時,由物料請購部門及時通知采購部與供應商聯系變更并收回原采購合同后重新訂立。(重新訂立合同流程參照《合同管理制度》)

  6采購材料入庫

  6.1物料進倉以先檢驗后進倉為原則。采購的生產物料需經過品檢部qc檢驗合格、采購的辦公用品經行政部檢驗合格后,再辦理進倉手續。品檢部或行政部根據倉庫提供的《采購合同》或《采購申請單》、呈批表上列明的信息檢驗貨物,如發現跟合同、申購不符或質量有問題時,倉管員有權拒收,同時通知采購人員驗證貨物。

  6.2采購員驗證后確實不合乎采購要求或沒有達到質量要求的貨物,采購人員必須與供應商聯系在三天內退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承擔,如果是倉管員沒有通知采購員該批貨物不合格未能如期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倉管員承擔損失。

  7供應商考核

  7.1每季度采購員必須對供應商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價格、回貨時間、質量、回票情況等,對不合格的供應商停止對其進行貨物采購,開發新的供應商必須重新向物控部申請并符合供應資質后才可進行采購。

  8、市場特價調查

  8.1采購員要定期對物品價格進行市場調查,并填寫好《物料市場單價調查表》上報倉儲部和財務部,此項工作作為采購員職務考核的一部分。

  9、采購稽核

  9.1公司指定稽核人員定期對采購貨物的價格、存貨量等進行稽核,以核對采購價格、庫存量的合理性等;對利用職位之便,舞弊私營者將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10、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建設

  固定資產《生產設備和非生產設備》的申請購建、建設安裝、驗收使用、結算付款等程序參照財務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5.0相關文件

  5.1 《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程序》 qp—824

  6.0相關記錄

  6.1 《月度采購計劃》 qj—740—01

  6.2 《生產需要物資通知單》 qj—740—02

  6.3 《臨時采購計劃》 qj—740—03

  6.4 《采購記錄》 qj—740—04

  6.5 《物資登記表》 qj—740—05

  6.6 《供方評價報告》 qj—740—06

  6.7 《合格供方名錄》 qj—740—07

  6.8 《采購申請單》 qj—740—08

  6.9 《采購物資驗證報告》 qj—740—09

  (七)、招標采購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材料、物資,如原、輔、包材料、零星且繁雜的物資、辦公用品、等都應通過詢議價或合同會簽的形式,由采購部、財務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采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于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材料,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著掌握市場行情,調整采購價格。

  三、采購程序

  (一)、供應商的選擇和審計

  1、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生產產品的合法證件。變更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經過送樣檢驗、小試、中試,征得需求部門或子公司同意,并報有相關部門批準備案。

  2、對于大宗和經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采購時應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應商的生產管理狀況、生產能力、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運輸、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業務記錄,會同生產部、財務部、采購部等相關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固定資產及零星物資采購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為中間商時,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對象,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為唯一決定的因素。

  4、為保證原、輔、包材質量的穩定,供應商也應相對穩定。

  5、為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對于生產運營所必需的商品,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為后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交互采購。大宗商品應同時由兩家以上供應商供貨,以保證貨源、質量和價格合理。

  6、對于零星且規格繁雜的物資,每年度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統計造表交行政人事綜合部,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經有關部門及采購部綜合評估后,選擇合適的供應商,簽訂特約供貨協議,定期結算。

  (二)、采購程序

  1、物資的采購計劃及資金預算計劃——采購計劃——→資金預算

  2、固定資產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請,由各使用部門及分公司填寫請購單,寫清采購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技術指標、制—作—工—藝、材質、要求到貨日期等,由部門負責人或分公司負責人簽字上報總部領導逐級審核批準后,交公司總部采購部負責統一采購。

  3、采購詢價、綜合評估、會簽合同,由采購部、生產部、財務部、工程、維修、分公司總經辦及使用部門共同完成,報主管領導審批。生產、質量、工廠維修、使用部門負責采購材料的適用性,財務部門負責預算控制、價格調查、資信調查、合同付款條款的審核,法務人員負責合同條款的審查,審計部門負責合同的事前審計和事后財務審計。采購部負責合同條款的談判,付款申請、索賠、采購檔案的建立,市場信息的收集。同時,與供方和生產廠聯系貨物接送的時間、方式、到貨情況、質量反饋及聯系售后服務事宜。凡由總部統一采購的物資,采購合同簽訂后,由總部采購員將合同傳真至物資需求的項目或子公司。

  4、計劃、倉儲負責計劃匯總、接貨、記錄,接收報告的出具。倉儲、質量部門負責原輔包材的驗收,并出具檢測報告。并于每月10日將本月收貨入庫單、檢測報告匯總連同原輔料庫存數傳真至總部行政人事綜合部。物資設備由申請部門、工程技術部門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四、審計監督

  采購全過程進行財務監督和審計。在采購招標、采購詢議價、合同簽訂和采購結算過程中,除有生產、質量、使用部門、工廠維修部門及相關領導參與外,財務、審計部門要全程參與。財務部門主要負責材料價格的核查,審計部門主要負責合同條款的審核和財務支付的事前事后審計。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審計部門將有權對有關人員提出降級、處罰、開除的處理建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制度未盡事宜報總裁批準后可隨時修改調整。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子公司業務符合集團公司的總體戰略發展方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xxxx集團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子公司”系指xxxx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及相對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權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為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對控股的子公司;

  1、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該子公司中所占股權(直接或間接)超過其總股權份額的50%;

  2、相對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該子公司中所占股權(直接或間接)份額低于50%,但因股權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對其具有實質控制性。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其財務報表應合并到公司財務報表之中。

  3、參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該企業《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子公司的組織管理架構設置最少為二級結構,機構設置必須完善,董事長(含副職)、總經理(含副職)、總監為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含副職)為中級管理人員。

  第死條集團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管理層,以及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須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并按照本制度規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總體方針目標框架下,獨立經營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運作企業財產,同時應當執行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第六條子公司設經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理會),子公司經理會成員由

  集團公司直接任命。集團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并根據需要對任期內委派或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子公司應按時召開經營管理會議,會議應當有記錄,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須有到會經理會成員和會議記錄人簽字。

  第八條經理會形成決議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其相關會議決議及會議紀要報集團公司存檔。

  第九條由集團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在其被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集團公司負責。集團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集團公司經營計劃在子公司的具體落實,同時將子公司經營、財務及其他情況及時向集團公司反饋。

  第十條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集團公司內部控制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辦法,對子公司的經營、財務、重大投資及人力資源等方面進行指導、管理及監督。

  人事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人事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法》及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本著合理合法原則,規范用工行為。

  第三條非經集團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子公司應在其任命后的2個工作日內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四條子公司應結合企業經濟效益,參照本地區、本行業的市場薪酬水平,制訂有一定競爭性的薪酬激勵制度,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五條子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及時將以下信息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一)年度勞動力使用計劃及上年執行情況;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資總額計劃及上年執行情況;

  (三)部門主管人員年度薪資實際發放情況;

  (四)在公司定員范圍內,子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

  (五)子公司應制定員工招聘錄用、辭退及日常管理辦法;

  (六)其他需要報備的人力資源管理相關信息。

  第六條集團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維護集團公司利益,忠誠

  地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對子公司作出的各項決議和決策。

  第七條集團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出現重大問題,給集團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執行績效考核機制,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每年須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報績效考核表,以企業當年設定的戰略經營目標為績效考核標準。

  財務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財務管理制度與集團公司并軌。

  第二條子公司應健全會計機構設置,并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

  第三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行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制度。上述歸口管理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條款:

  (一)財務會計人員招聘與使用;

  (二)資金統一調度。除預留日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之外,剩余資金全部上劃到集團銀行賬戶;

  (三)財務會計崗位設置;

  (四)對財務會計人員的監督與考評;

  (五)融資行為;

  (六)集團公司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實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財務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違反程序更換財務主管;如確需更換的,應向集團公司報告,經集團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條子公司在銀行開設賬戶由集團財務部統一管制。原則上一正三輔,即一個基本結算賬戶,三個輔助結算賬戶。確因經營需要增設輔助賬戶的,必須書面申請報集團財務部批準后方可開設。

  第六條子公司應按照集團財務部統一要求,按時上報貨幣資金結存狀況表。第七條集團公司實行年度預算制度,全面預算目標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

  與會計年度相同。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按照全面預算管理規定,做好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對經營業務進行核算、監督和控制,加強成本、費用、資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預算的費用支出,要嚴格履行追加預算手續,報集團公司經理會議審批。

  第八條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第九條子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特征,按照集團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要求,定期報送會計報表、會計報告以及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集團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財務報告分為月報、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

  (一)每月(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月度(季度)財務報表及分析(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其他內部管理報表等)。

  (二)每半年度結束后15日內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半年度財務報告(除前述財務報表、財務分析之外還應當包括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等)。

  (三)每年度結束后30日內(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上年度財務報告。

  第十條子公司應嚴格控制與關聯方之間資金、資產及其它資源往來,避免發生任何非經營占用情況。因上述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集團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所述關聯方為:

  1、集團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2、集團公司及子公司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項人員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集團公司及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科學安排使用資金。子公司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對外投資、對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權進行費用簽批。否則,子公司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并拒絕付款,制止無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二條未經集團公司批準,子公司不得提供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互相擔

  保。集團公司為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的,控股子公司應按集團公司規定程序申辦,并履行債務人職責,不得給集團公司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子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資產處置權、年度預算外的對外籌資權、對外投資權和對外捐贈權。

  經營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經營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法規,并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計劃,制訂自身經營管理目標,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計劃管理體系,確保有計劃地完成年度經營目標。

  第三條子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內部管理和經營部門職責。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查備案。

  第四條子公司應定期組織編制生產經營情況報告上報集團公司。報告主要包括月報、季報、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月報上報時間為月度結束后10日內,季報上報時間為季度結束后10日內,半年度報告上報時間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報告上報時間為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

  第五條子公司的經營情況報告必須能真實反映其生產、經營及管理狀況。報告內容除公司日常的經營情況外,還應包括市場變化情況,有關協議的履行情況、重點項目的建設情況、重大訴訟及仲裁事件的發展情況,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相關情況。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在報告上簽字,對報告所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子公司應于每年度結束前由總經理組織編制本年度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后實施。子公司年度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經營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經濟指標計劃總表,包括當年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計劃指標;

  (二)當年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與計劃差異的說明,下一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市場營銷策略以及相關的管理工作措施;

  (三)當年經營成本費用的實際支出情況及下一年度計劃;

  (四)當年資金使用及投資項目進展情況,下一年度資金使用和投資計劃;

  (五)集團公司要求說明或者子公司認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子公司應依據集團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接受集團公司督導,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八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未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和要求,給集團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損失的,對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職務的處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事務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行政事務由集團公司行政辦公室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資料等,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備、歸檔。

  第三條子公司公務文件需加蓋集團公司印章時,應根據用印文件涉及的權限,按照集團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蓋章。

  第四條子公司的企業視覺識別系統和企業文化,應與集團公司保持協調一致。在總體精神和風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點。

  第五條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協助子公司辦理工商注冊、年審等工作,子公司年審的營業執照等復印件,應及時交集團公司存檔。

  內部審計監督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內部審計監督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集團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由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按審計事項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子公司除應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因合并報表需要的各項外部審計工作外,還應接受集團公司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對子公司進行的財務狀況、制度執行情況等內部或外聘審計。

  第四條內部審計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執行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

  第五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子公司必須配合對其進行的審計工作,全面提供審計所需資料,不得敷衍和阻撓。

  第六條經集團公司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重大事項報告

  第一條子公司重大事項報告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有義務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對集團品牌形象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統稱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重大事項尚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所有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統一對外發布。

  第三條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并要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條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如實報告集團公司:

  1、購買或出售資產;不含購買原材料、燃料、以及出售產品、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但資產置換中涉及收購出售此類資產的,仍包含在內;

  2、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3、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與或受贈、承包、租賃、擔保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4、大額銀行退票;

  5、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6、遭受重大損失(包括施工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處罰;

  8、債權、債務重組;

  9、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10、監管部門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上述子公司需報告集團公司的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行政辦公室另行制訂辦法,進行具體規定。

  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

  第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第二條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發展戰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集團公司建立對子公司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制度。

  第三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子公司的負責人。

  第四條集團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子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并建立健全目標指標考核體系,對高層管理人員實施綜合考評,依據目標完成的情況兌現獎懲。

  第五條子公司中層及以下員工的激勵考核和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訂,并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備案。

  投資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投資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公司未經集團公司批準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對外投資活動。經集團公司批準的子公司投資項目應遵循合法、合規、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投資風險,注重投資效率。投資決策必須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條本制度內所稱的投資,是指子公司用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或無形資產等實施投資的行為,包括對外投資(含設立下一級全資子企業或全資、控股、參股子企業;受讓股份;收購兼并;合資合作;對出資企業追加投入等);固定資產投資(含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金融投資(含股票投資、證券投資、期貨投資、委托理財等);對外擔保;經營資產出租、委托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

  第四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在確定符合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團公司投資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項目建議書或投資方案;

  (二)項目論證意見書或項目審查報告;

  (三)投資事項基本情況說明;

  (四)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況說明和相關證明文件;

  (六)擬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

  (七)項目投資概算;

  (八)財務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

  (九)項目涉及的其他專業報告(如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十)集團公司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五條子公司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程序為:

  (一)子公司對擬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二)子公司經理會討論、研究,子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

  (三)將子公司經理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會同書面報告及集團公司所需材料報送集團公司投資部。

  (四)集團公司投資部認為必要時可要求子公司聘請審計、評估及法律服務機構出具專業報告,費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團公司投資部認為可行的,提交集團公司按《xxxx集團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得到批準后,由子公司負責實施。

  第六條子公司應確保投資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對獲得批準的投資項目,申報項目的子公司應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對投資項目的進度、投資預算的執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況、經營狀況、資金使用狀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每季度匯制報表報送集團公司投資部。

  第七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投資項目過程中,必須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控制,因項目實施需要,項目預算超過集團公司批準投資概算,子公司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投資部,由集團公司投資部分析審核后上報集團公司經理會審批。

  第八條子公司應在完成該投資項目全部投資工作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將實施結果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九條投資形成的產權或固定資產,由產權持有單位按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并將相關文本證件正本報集團公司投資部留存備案。

  第十條子公司未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進行委托理財、股票、利率、

  匯率和商品為基礎的期貨、期權、權證等衍生產品的投資。

  第十一條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的股票、證券投資項目,必須執行嚴格的聯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操作,且證券投資操作人員與資金、財務管理人員分離,相互制約,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投資資產,對任何的投資資產的存入或取出,必須由相互制約的兩人聯名簽字。

  第十二條出現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集團公司可以經清算程序后收回對外投資或轉讓對外投資:

  (一)該投資項目經營期滿;

  (二)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項目無法繼續經營;

  (三)合同規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生時;

  (四)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于集團公司經營方向的;

  (五)投資項目出現連續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六)由于投資項目需要追加投資,對追加投資部分未能通過審批的或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七)轉讓投資符合集團公司的經濟利益的;(八)集團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規范資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主體內容:資金日常管理、資金支出管理、資金收入管理

  3、細則規定: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于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范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柜處,并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信息,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于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工資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操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采購貨款和大額行政采購支出

  a、由采購人員填寫采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審核后,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了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于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后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后勤人員收取現金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票據。對于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票據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后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票據,再由銷售后勤人員持該票據去完成收款后,于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于上述第“2”點關于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后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后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性負責。

  b、銷售后勤人員收現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于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占、挪用。

  4、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5、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簽后,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項目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5

  【績效管理的宗旨】

  第一條通過績效管理持續不斷地提高和改進公司、部門和員工的工作業績,確保集團戰略、目標的達成和相關政策、制度的有效實施以及員工的發展。

  【績效管理的內涵和外延】

  第二條集團的績效管理包括公司戰略框架的確定和分解、績效指標的建立、績效考核、績效溝通、績效分析改進、績效結果的應用等六個方面。

  【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推進實施】

  第三條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績效管理體系的設計和管理部門,是集團績效管理體系的推進和實施部門,其他各部門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集團領導班子負責組織公司戰略框架的確定、績效指標的建立;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溝通、績效分析改進和績效結果運用。

  【績效管理體系的主體思路】

  第五條原則上集團所有子(分)公司、職能部室、員工的績效考核都有自己的計劃目標。其中,各子(分)公司計劃目標分為兩部分:一是集團重點考核指標:包括利潤、產量、銷量、銷售收入;二是監控指標:包括制造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煤耗、電耗、質量,物質采購價格、銷售價格,公司定員、年度工資總額等。集團部室計劃目標,除了要完成本部室基本職責外,還必須完成集團確定的項目課題。每年具體的計劃目標詳見《各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

  第六條每年年底集團組織專門人員研究制定下一年度的計劃目標實施方案,內容包括集團生產經營和項目投資計劃,各公司、集團部室計劃目標和經濟運行規則。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報經集團領導和董事會批準,在集團職代會或年度工作會議上正式頒布實施。

  【不同層級的績效管理】

  第七條根據集團目前組織機構設置的特點,將集團的績效管理體系分為三個層級:集團領導班子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級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管理;子(分)公司經營班子、集團部室負責人經理(副經理)級中層管理人員的績效管理;其他員工級的績效管理。

  【績效管理的周期】

  第八條根據集團經營管理的特點,績效管理的周期設置如下:

  1、集團領導班子和子(分)公司經營班子成員每年度考核一次;

  2、集團職能部室、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經理級人員(包括副經理)每年度考核一次;

  3、其他所有員工每月度考核一次。

  【計劃目標的建立】

  第九條計劃目標的建立。

  1、每年12月底之前,集團銷售中心編制集團及各區域銷售計劃,子(分)公司編制下一年度生產計劃、技改計劃上報集團公司,集團組織專門人員按照集團年度經營戰略目標和部門職責組織建立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年度的計劃目標,經集團總經理和董事會審批同意后發布實施;

  2、各子(分)公司根據集團下發的計劃目標制定自己的年度的計劃目標實施方案,經集團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年度的計劃目標經集團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在集團領導干部會議上予以發布。

  第十條監控指標的建立。

  1、監控指標的設立是為了通過過程控制,確保計劃目標的順利實現。在不同階段,以及在公司進行戰略調整、監控指標發生變化時,將做出相應調整,考核的重點應有所不同。監控指標主要是根據公司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則并參照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確定的管理指標。

  2、在集團的戰略目標和年度計劃目標確定后,集團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的管理現狀進行評價和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環節,依據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各子(分)公司的監控指標。

  3、監控指標經集團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在集團工作會議上頒布實施。

  【績效管理的時間】

  第十一條根據集團經營管理的特點,績效管理的時間設置如下:

  1、年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年度開始后的20個工作日內結束。待審計確認后兌現獎懲。

  2、月度考核的要求在下一月度開始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結束。

  【績效管理的原則】

  第十二條在遵循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的基礎上,強調績效管理的客觀性、責任性、激勵性和結果導向。

  1、穩定原則:公司在確定了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后,在一年財務年度內,績效考核的指標、考核標準和分配方式基本不用發生大的變化,需保持相對穩定。

  2、自主原則:集團只對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的計劃目標進行考核,據此形成集團各子(分)公司及職能部室經理級(包括副經理)的考核結果,并作為績效薪酬一級分配的主要依據。集團各子(分)公司及職能部室可以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自己內部的考核實施細則,由經理(副經理)自主實行內部二級分配。

  3、公開原則:各級指標(含項目、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均需由目標承擔者與其上級主管共同協商討論完成,員工有知曉并充分了解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的權力。

  4、客觀原則:要做到用“事實說話”,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有明確的評價標準與客觀事實依據,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實際情況,堅決避免由于趨中傾向、印象偏差、親近性、以偏概全、對比排序等現象帶來的誤差。

  5、參與原則:被考核者有參與制定本崗位考核指標、考核標準的權力,同時在考核過程中,有進行自評和獲知上級評價意見、評價結果的權力。

  6、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7、過程原則:集團人力資源部對各子(分)公司及職能部室的績效考核要進行過程監控,并對過程監控信息進行記錄,過程記錄的信息是最終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8、申訴原則:被考核者認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進行必要的解釋或申訴。當部門或崗位的考核指標因為其它部門或崗位的主觀原因或職責沒有有效的履行,而受到嚴重影響時,部門或崗位可以在該項工作完成前5~10天內提起申訴。

  9、激勵原則:各級主管要切實做到激勵先進、鞭策落后,并使優者多得、差者少得或不得。

  10、結果導向原則:堅持成果主義的宗旨,集團只對各子(分)公司及職能部室的經營管理結果進行評價,不評價過程。

  【績效考核的責任者】

  第十三條高管人員的考核由總經理協助董事會進行考核;對各子(分)公司及職能部室的考核由集團財務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協助總經理進行考核;對員工的考核由經理(副經理)負責進行考核,必要時經理(副經理)可將考核責任委托給相關人員負責對部分員工進行考核。

  【績效與薪酬委員會】

  第十四條績效與薪酬委員會由公司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外聘專家、人力資源經理和部分員工代表組成。

  【績效與薪酬委員會的職責】

  第十五條績效與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集團發展戰略,提出公司績效與薪酬管理的主要指導思想;

  2、對績效考核工作定期進行評估;

  3、對績效考核及績效工資計算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爭議問題做最后裁決;

  4、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

  【計劃目標的制定辦法】

  第十六條計劃目標的制定過程是一個從上而下的分解過程,各層級間計劃目標要體現其與集團戰略目標導向和支撐的關系。

  第十七條在制定計劃目標時應充分考慮現有的`人力資源、設備資源和其他條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則下,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值。對需要追加的資源必須明確其來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門和個人。

  第十八條計劃目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均需按規定進行審批。

  第十九條計劃目標在制定過程中,為便于過程監控和年度業績評價,部分監控指標應同時制定月度分解指標。

  【各級計劃目標制定過程】

  第二十條三個層級的計劃目標制定過程如下:

  1、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領導班子根據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予以制定。

  2、中層管理人員:子(分)公司經營班子、職能部室負責人經理(副經理)級計劃目標來源與集團領導班子級計劃目標,是集團領導班子級計劃目標在子(分)公司經營班子和集團部室負責人中的具體體現和實施。

  3、崗位計劃目標:各崗位人員根據部門計劃目標進一步分解,確定崗位的計劃目標(包括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但并非每個崗位都有監控指標。

  【計劃目標分解過程的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對計劃目標的作用要做宏觀了解,要特別清楚計劃目標的各種顯性要求和隱性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斷章取義。

  第二十二條弄清楚每個計劃目標與子(分)公司經營班子和集團部室負責人之間的關系:哪些是強相關,哪些是弱相關,及強弱相關到什么程度。

  第二十三條弄清楚計劃目標實現的三個環節:計劃目標的輸入(資源、技術、支持條件等)是什么;計劃目標的轉換(實現流程、監控節點)是什么;計劃目標的輸出(形態、評價標準等)是什么。

  第二十四條在分解計劃目標時,切忌三種極端的做法:一是脫離實際的夸大;二是不負責任的推脫;三是無所謂的隨意。任何一種做法都將導致經濟技術指標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五條經理(副經理)、集團部室負責人是子(分)公司和集團部室承擔計劃目標的第一責任人,在分解計劃目標時要充分發揮自我思考問題的能力,切忌“等領導分配工作”“靠領導指示”“領導怎么說就怎么辦”的思想。

  第二十六條切忌閉門造車,必須加強橫向和縱向溝通。計劃目標的分解過程是一個“橫向分解+縱向分解”的過程,計劃目標的分解關聯性強,必須經過集團和各個子(分)公司、職能部室間的反復、多次的溝通。沒有良好的溝通根本不可能把計劃目標分解好。

  第二十七條分解計劃目標時要考慮時間進度、量化指標、權重、評價緯度、測量方法、評價公式、實現計劃目標的必備資源、需其他部門配合的相關要求、實現計劃目標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盡量不要有遺漏。

  【計劃目標的評價標準】

  第二十八條計劃目標的評價標準詳見各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中的《考核獎懲規定》。

  第二十九條計劃目標的主要評價標準是利潤、時間(效率)、數量(產銷)、質量、成本。

  【專查組】

  第三十條專查組由集團職能部室主要骨干組成,包括集團調度監控中心、技術中心、財務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法規部等。

  第三十一條專查組的職責:

  1、專查組在集團各自分管領導指揮下,負責不定期對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的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進行檢查。

  2、負責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系統的不斷完善和改進。

  3、負責考核指標和監控指標數據的信息采集。

  【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

  第三十二條在每一個考核年度結束后,集團總經理助理級以上高管人員進行述職,集團績效考評委員會進行業績評價。評價的緯度包括兩個主要方面:第一是具體分管指標的完成情況,第二是直屬部門的工作業績。兩部分考核成績的加權總和就是高管人員的年度業績系數。其中,經濟指標的考核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工作業績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最后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將以上兩個方面的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報集團總經理和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具體的考核辦法和評價標準詳見各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中的《考核獎懲規定》。

  第三十三條高管人員的年度績效薪酬根據事前簽約的經營責任狀、績效薪酬系數和本人的年度業績系數由集團財務管理部綜合進行計算后一次性發給本人。

  【對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

  第三十四條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后,按照規定時間,各子(分)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和集團職能部室經理(包括副經理)根據本單位和部門工作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自評并寫出述職報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交集團交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組織對子(分)公司計劃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計考核,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對職能部室計劃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以上兩項考核結果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匯總。

  第三十五條集團人力資源部將匯總的考核資料報送總經理,總經理通過個別談話或會議的方式,與經理級人員進行績效溝通,溝通的時間一般不少與15分鐘。溝通時總經理需肯定該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業績,指出存在的問題、缺點,并聽取被考核人對本次考核的意見,在達成充分一致后,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字生效(必要時,總經理可授權主管人事行政的副總經理對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經理進行績效考核,但最終結果需報總經理并由總經理做最后確認)。

  第三十六條集團人力資源部將總經理簽字后的考核結果匯總交財務管理部作為計算年度績效薪酬的依據。集團財務管理部依據最終的考核結果按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中的規定核算個人年度績效薪酬后一次性發給本人。

  【對銷售人員的考核】

  第三十七條對銷售中心實行與銷售總量掛鉤的計件制。根據銷量完成情況,決定銷售中心領導班子年薪的增減,決定銷售提成的增減。每年具體的考核提成辦法詳見集團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中的《考核獎懲規定》。銷售中心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具體的銷售人員二次考核提成及工資分配辦法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對項目人員的考核】

  第三十八條對工程建設項目人員、工程設計人員和新產品開發人員實行年度目標獎勵考核。集團只對工程建設、工程設計、新產品開發的工期、投資、質量、達標達產情況進行考核,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詳見集團年度計劃目標實施方案中的《考核獎懲規定》。相關部門可根據具體項目完成情況制定二次考核分配辦法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對普通員工的考核】

  第三十九條對員工的考核由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經理組織進行,依照按月度考核的方式進行。完成月度計劃目標,按集團核定的月度工資總額計發,各子(分)公司和職能部室可根據自己制定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二次分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集團職能部室每月初按規定時間將本部門上月的考核結果及二次分配方案報送人力資源部,作為核發員工月度薪酬的依據。

  【績效考核資格的認定】

  第四十條集團總經理助理以上級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資格的認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年度績效考核資格,不計發年度績效薪酬:

  1、完成年度指標的90%以下時;

  2、本系統出現重(特)大事故次數超過計劃目標中該項規定值的;

  3、高管本人有嚴重失職行為的;

  4、任職時間少于3個月的;

  5、直接管理的下屬人員出現嚴重違反公司一級制度并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6、副總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7、其他經總經理認定應取消績效考核資格的。

  第四十一條子(分)公司經理級員工績效考核資格的認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資格,不計發年度績效薪酬:

  1、完成年度利潤指標的90%以下時;

  2、公司和部門內發生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3、觸犯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者;

  4、經理本人因監控指標被有效投訴次數超過4次(含4次)以上,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任職時間少于1個月的;

  6、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7、經理本人出現嚴重失職行為的;

  8、其他經總經理認定需取消績效考核資格的。

  第四十二條集團職能部室經理級員工績效考核資格的認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年度考核資格,不計發年度績效薪酬:

  1、部室內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

  2、部室年度百分制考核的得分低于90分者;

  3、部門人員出現嚴重違反公司一級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4、其他經總經理認定需取消績效考核資格的。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績效考核資格的認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員工的月度考核資格,只發生活費(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考核月度內因工作失職,嚴重影響考核指標實現的責任人;

  2、考核月度內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受到警告以上處罰的員工;

  3、考核月度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員工;

  4、考核月度內請病假超過30天(含公休日)的員工;

  5、當月工作時間不滿15個工作日的員工;

  6、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7、員工個人嚴重違反公司一級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8、其他經經理認定需取消績效考核資格的。

  【績效工資的計算】

  第四十四條人力資源部每月按照集團規定的績效薪酬標準值和績效考核結果計發月度績效薪酬,年終按照部室績效考核成績和個人考核成績計發年終獎。

  第四十五條月度績效薪酬總額的計算辦法。

  除按銷售提成和項目獎勵制結算外的一般部門:

  子(分)公司月度績效薪酬總額=當月實現利潤總額×萬元利潤工資提取比例;

  集團職能部室月度績效薪酬總額=∑員工月標準績效薪酬×部室月度考核得分。

  第四十六條經理年度績效薪酬計算辦法:

  經理年實得績效薪酬=年度績效薪酬基數×年度績效考核系數—月度績效薪酬總額。

  第四十七條員工月績效薪酬計算辦法:

  員工月實得績效薪酬=員工月標準績效薪酬比值×員工月績效考核分數;

  其中:

  員工月標準績效薪酬比值是指該部門月標準績效薪酬總額與部門內部月績效考核總分的比值。

  部門月標準績效薪酬總額=∑部門月員工標準績效薪酬。

  部門內部月績效考核總分=∑部門月實際參加績效考核員工分數。

  【績效溝通】

  第四十八條績效溝通是整個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它主要任務是改善及增強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上下級融洽關系,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幫助被考核者善用強項與改進弱點。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訓練的需要以便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的完成工作。同時也是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為被考核者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及前瞻,作為日后工作的標準。

  第四十九條考核溝通應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單獨進行,時間以15分鐘為宜。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可選擇參加部分職能部室的績效溝通工作。

  第五十條在績效溝通中,可能會發生被考核者不認可自己某些缺點的爭執。這要求考核人應事前根據自評結果找出可能產生爭執的項目,并對相關內容進行客觀廣泛的調查,在解決這些爭執時,才能做到有憑有據。

  【績效結果的應有】

  第五十一條績效管理的結果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為員工績效薪酬的發放提供依據;

  2、為員工的薪酬調整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層級和職位調整提供依據;

  4、為管理者和員工之間提供一個正式溝通的機會,促進管理者和員工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強相互協作,提高管理的穿透力和工作效率;

  5、讓員工清楚企業對自己的真實評價,使員工明白自身的優勢、不足和努力方向;

  6、使公司能及時準確的獲得員工的工作信息,為管理提供有效依據。

  【績效分析與改進】

  第五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年1月30日前編制出上年度公司績效分析報告,報告應包括績效管控系統及運作的現狀分析、部門及員工年度績效水平描述和需要改進的問題和解決方案。

  【考核中的注意事項】

  第五十三條超過規定時限不提交考核結果的部門,人力資源部有權對部室考核成績進行扣分處理。

  第五十四條在考核期內發生晉升、降級、工作調動等人事變動的員工,一般應以在該考核期內工作時間比例大的崗位進行考核。

  【其他注意問題】

  第五十五條任何員工初入公司時,本考核制度都將作為其基本的培訓內容,做到員工人人知曉。

  第五十六條任何從事考核工作的人員都必須接受集中培訓,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溝通技巧,保證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核工作前要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的考核培訓。

  第五十七條績效管理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考核資料都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對考核本人、主管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

  【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管理制度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并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管理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與此同時其他相關制度不再生效,一年后人力資源部將全面檢討本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據需要做出修改。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6

  一、檔案是指公司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

  二、檔案應有專人統一管理,維護其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并便于集團內共享和方便使用。

  三、經營公司行政辦為檔案的業務主管單位,對檔案形成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處理部門在文件材料辦理完畢后,應及時將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組卷,并向單位檔案部門移交。

  五、文件材料的歸檔實行隨辦隨歸的辦法。

  六、 檔案的保管期限規定為永久、定期兩種。凡是反映單位主要職能活動,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存。

  七、電子版文件形成后,應制成相應的紙質文件與電子文件一同歸檔,并保證兩者內容、形式的'一致。

  八、經營公司行政辦對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等正副本原件及電子版必須統一存檔管理,建立借閱登記和張貼存放登記制度。

  九、經營公司行政辦對員工個人檔案必須統一存檔管理,如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最高學歷復印件,駕照復印件,獲得的各類證書復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等。新員工入職時進行現場復印,每月15日-20日將新員工檔案提交集團綜合管理部;員工花名冊電子版(基礎信息,培訓信息,養老醫保信息)每月的15日-20日將電子版發集團綜合管理部(利于保險等增減變動);員工調動時原單位將員工檔案交集團綜合管理部,由集團綜合管理部登記后轉移給新單位行政辦。

  十、為了便捷工作,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審計報告、房租合同等要求同時備份電子版存檔。

  十一 、公司簽收的政府職能部門的批復文件,建設過程中的規劃、圖紙資料,公司下發的文件等必須由行政辦保存原件,并完善借閱手續。

  十二、集團存檔管理內容:

  1、營業執照辦理或變更;

  2、每年的審計報告存檔;

  3、公司建設過程中政府職能部門或工廠紅頭文件、批復、圖紙等等(原件);

  4、各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等電子版;

  5、員工個人檔案: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最高學歷復印件,駕照復印件,獲得的各類證書復印件,在公司工作期間獲得的工廠公司各類獎勵證書等。

  6、員工花名冊電子版(基礎信息,培訓信息,養老醫保信息)

  十三、經營公司行政辦檔案管理內容:

  1、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等正副本原件統一存檔管理,必須建立借閱登記和張貼存放登記;

  2、員工檔案存檔(復印件)

  3、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等正副本原件,電子版存檔;

  4、考慮工作便捷,要求將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審計報告、房租合同等,做成電子版存檔;

  5、員工調動檔案:原單位整理封口后交由本人,傳遞給集團綜合管理部,集團登記后轉移給新單位行政辦。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編號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規范化。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合同編號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處理。

  3、權責單位

  (1)法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裁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合同分類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合同做下列分類:

  (1)銷售合同;

  (2)采購合同;

  (3)擔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賃合同;

  (6)技術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編號管理

  1、編號原則

  本公司合同的編號分為四部分,分別由合同分類代碼、合同簽訂年月日、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流水號組成。

  (1)第一組代碼。

  第一組代碼代表合同分類代碼。合同具體分類代碼為:

  1)銷售合同使用“XS”;

  2)采購合同使用“CG”;

  3)擔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賃合同使用“ZL”;

  6)技術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組代碼。

  第二組代碼代表合同簽訂年月,以合同實際發生的年份月份為準,示例:200907

  (3)第三組代碼。

  第三組代碼代表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分為:

  1)格式合同類使用“H”:公司根據《合同法》制定的標準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協議類即非格式合同使用“X”:雙方達成的標準合同以外的非標準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號為準,示例:(H)或(X)

  (4)第四組代碼。

  第四組代碼代表合同流水號,采用四位數字,示例:總第0001號。

  (5)合同編號組合示范,以銷售合同為例:

  XS200907(H)總第0001號或者XS200907(X)總第0001號

  2、編號管理

  督察部收到業務部門的合同編號申請后,對合同進行統一登記編號。

  三、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的完善和齊全,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歸檔

  第二條歸檔范圍

  凡記述反映本單位各種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并已辦理完畢的文件均屬歸檔范圍,確定歸檔與不歸檔應遵照國家檔案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歸檔時間

  1、辦理完畢的工作文件和應歸檔的報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接收手續。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時歸檔。

  3、會議文件、照(底)片、獎狀、錦旗、錄音(像)帶等,采取平時歸檔方法進行,即隨時產生隨時歸檔。

  第四條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歸檔范圍及時、完整、準確收集本單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2、歸檔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規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內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問題集中,保持文件間的有機聯系。

  4、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能充分提示卷內文件的主要內容。

  5、卷內頁號、目錄、備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項內容填寫清楚、正確、完整。

  6、卷內文件無金屬物,破損的文件必須修復,案卷裝訂結實美觀。

  7、檔案分類、組卷科學,便于保管和利用。

  8、應編制好各類檔案的檢索工具、無積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檔案室管理

  第五條檔案庫房必須符合防火、防盜、防潮、防光、防塵、防蟲鼠的要求;設置窗簾,配備滅火器、溫濕度計、空調等保護設施,四周無危及庫房安全的隱患。

  第六條定期搞好庫房衛生,檢查檔案破損、褪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檔案庫房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第四章檔案統計

  第八條要定期對檔案工作的規模、水平、普遍程度、結構及檔案的形成規律進行分析,為制定檔案工作計劃,總結經驗教訓提供依據。

  第九條要保證數字的準確性,堅持實事求是,嚴格認真對待每一個文字,如實反映情況,使統計數字準確,符合客觀事實。

  第十條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等情況及時統計,并按規定向檔案管理部報送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

  第十一條對本公司檔案及檔案工作情況要定期調查,及時進行統計分析,并按規定上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檔案管理部。

  第十二條檔案統計工作必須遵循國家統計工作要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使統計工作科學化。

  第五章檔案保管

  第十三條對接收進綜合檔案室的檔案,應按規定嚴格分類、組卷、編目,對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進行必要的補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條加強檔案管理,編制科學、實用的檔案檢索工具,方便對檔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條積極做好檔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閱登記和利用效果登記

  第十六條加強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維護檔案實體的完整與安全。

  第十七條對保管期滿后沒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經過集團行政管理中心有關

  部門和集團行政負責人的批準,造具清冊后進行銷毀。

  第十八條對檔案保管情況要定期檢查,發現破損或變質的檔案,應及時進行修補、復制或其他處理。

  第六章檔案保密

  第十九條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

  第二十條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第二十一條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公共場所傳播與機密有關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

  第二十四條不得隨意向他人提供機密材料。

  第二十五條不準把檔案資料帶出檔案室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查閱規定和各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復印機密文件、資料,嚴格按復印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檔案員調動工作時,應認真辦好移交手續。

  第七章檔案利用

  第二十九條凡本單位各部門需查閱檔案材料,應辦理查閱登記手續,查閱機密檔案需經檔案歸屬部門的權限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查閱,未經審批人員不得查閱檔案。

  第三十條未辦理查閱手續和發現查閱手續不全者,檔案室拒絕提供查閱檔案。

  第三十一條查閱檔案只限在指定場所進行,未經批準不得將案卷帶出檔案室。

  第三十二條在借閱過程中,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無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頁、撕毀、污損、劃杠、拆角、添字等,對無故損壞檔案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守機密,不得翻閱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檔案。

  第三十四條檔案員認真對歸還的檔案進行復查其完整程度,辦理注銷手續,并視情況及時追究。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試用、正式員工,兼職、實習、退休返聘、臨時等員工不適用于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通過單獨的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三條“按預算調控”的原則。即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公司對于工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進行動態調控

  第四條“以結果為導向”的原則。即薪酬管理體現“以結果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強調薪資的激勵功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外部公平、內部公平”的原則。即先后管理要參照公司外部的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在公司內部要保證員工間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公司原則上采用組合薪資制,其結構由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四部分組成。

  第七條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確定的工資。

  第八條崗位/技能工資是按照員工所在的崗位(職系、職級、職等)等各項勞動要素評測結果和崗位所需員工的技能而綜合確定的工資。

  第九條績效工資是依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部門經營業績和企業整體經營業績情況而確定的工資,包括各類績效工資、提成、獎金、超額獎等。

  第十條附加工資、包括年資工資、各類津貼、補貼等,具體規定參觀公司相關制度。

  第四章職位薪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不同職位體系的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薪資結構。

  第十二條具體職位的薪酬結構規定參見不同職位體系的薪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五章薪資考核

  第十三條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所任崗位確定。原則上薪隨崗變,所有員工均執行“易崗易薪”。崗位變動后,一律從變崗下月起執行新的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部門/公司的經營目標或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后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項目等周期支付。

  第十五條附加工資的發放是否結合考核結果根據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考慮到各種崗位工作性質各有不同,因此薪資的考核方式也不盡相同。具體的薪資考核管理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資調整

  第十七條薪資調整包括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1、公司整體的薪資調整參照每年物價上漲指數、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標準等情況進行;

  2薪資調整方案,工資水平的增長應低于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并符合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及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資調整除參照社會平均薪資福利水平外,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員工基本生活需要、員工以往的薪資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的薪資晉級調整分兩次:第一次為每年1月,為常規晉級;第二次為每年7月,為特別情況晉級。工資調整均應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和本級別職位工資進行核定。

  1、常規晉級薪資調整。根部部門上一年度完成經營計劃的情況、員工個人年終考核結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計劃等,以部門整體為單位工資總額總體調整。

  2、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根據員工半年考核結果,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出特別晉級薪資調整。享受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的員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公司及部門未完成經營計劃時,在實際支出工資時應下浮總額,以控制經營風險。

  第二十條崗位變動調整引起薪資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級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級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改變。

  第二十二條工資調整與職位職等的調整直接掛鉤。

  第二十三條對于能力突出的員工或具備相應能力但資格尚未達到有關職級要求的員工,允許越級或者破格加薪和晉升,破格晉升比例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5%。

  第二十四條因績效考核涉及的薪資調整具體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資審批

  第二十五條薪資及相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職位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薪資的確定與調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董事會審批通過的薪資標準及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年度薪資整體調整的具體調整比例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八章薪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作與發放。

  第二十九條公司計薪月周期為自然月、計薪年為自然年。

  第三十條薪資發放原則上采用銀行代發方式。

  第三十一條日常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指標、審核,根據薪資確定審核的相關規定,逐級審批后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發放。

  第三十三條病假工資按工資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事假無薪

  第三十五條生育工資按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六條待崗工資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發放,績效工資自待崗之日起停發。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工資標準按轉正后崗位/技能工資的80%執行。

  第九章薪資扣除

  第三十八條薪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稅扣除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按月在稅前工資中列支

  第四十條績效工資按規定方式扣除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一條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稅后列支。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部門依法稅前扣除。

  第四十三條對于工資中設計的考勤扣款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資保密

  第四十四條薪資保密規定要求規范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第四十五條薪資保密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適用于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也適用于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第四十六條薪資保密設計的主要人員包括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閱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

  第四十七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薪資操作過程保密,全體員工不得探聽別人的薪資水平,全體員工不得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須及時申訴匯報,相關部門處理應及時有效。

  第四十八條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部署: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相關制度,向全體員工宣貫薪資保密制度:派專人用專柜、專匙保持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持過程不泄密: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第四十九條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做出以下規定: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于新進員工定薪過程、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密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閱過程等;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等)經核準后,應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于薪資資料專柜中;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閱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需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準;財務人員在薪資發放流程中應保證薪資保密。

  第五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貫薪資保密意識;新進員工入職后,由人力資源部在職前培訓中宣貫薪資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條公司歡迎員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五十二條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得以實施,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因薪資作業人員的行為作出薪資泄密的;員工之間詢問其他員工薪資情況的;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情況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 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 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 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 (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 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 《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 (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 (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 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 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 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 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 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雇員考勤管理 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 員工薪金發放

  第十二條 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 5 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 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 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 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 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 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 1月 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 3月 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 (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 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及下屬分公司、子公司采購行為,加強對物資、工程和服務采購的管理與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XXX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采購,是指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物資、工程(含信息化項目)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所稱物資,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運輸工具、辦公、勞保、生活、五金、設備等其它產品。

  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裝修、拆除、修繕,以及與建設工程相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信息化項目還包括軟件、硬件及信息系統采購。

  所稱服務,是指除物資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 包括宣傳促銷服務、管理咨詢服務、科研開發服務、信息網絡開發服務、金融保險服務、運輸服務、維修與維護服務及其他各類專業服務等。

  第四條 采購工作要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采購工作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并依法接受監督。

  第二章 采購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各單位要成立評標委員會,其人員由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專職董事組成。

  第七條 董事會是本級采購管理的決策機構,資產管理部是董事會的咨詢和執行機構。屬于職代會審議范疇的還要經過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八條 資產管理部是采購活動的具體負責、組織與執行部門。

  第九條 總經理在采購活動中的主要職責:審定本單位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審定《集中采購目錄》;審議年度采購計劃;審議采購方式;確定候選招標代理機構名單;指導和監督采購辦的工作。

  年度采購計劃、采購方式經總經理審定后,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的主要職責:起草采購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審核、匯總年度采購需求,編制年度采購計劃;編制《采購目錄》;抽選招標代理機構;審定招標文件、談判文件;確認中選供應商;組織自行招標采購;組織供應商資質認證;發布中選供應商。

  第三章 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計劃編制

  第十一條 各單位采購組織形式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形式。

  集中采購,是指通用物資、工程和服務,由資產管理部或資產管理部會同集中采購部門依據各部門、各單位采購需求,統一組織的采購。分散采購是指分別由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十二條 集中采購部門主要職責:擬訂集中采購方案;組織編制集中采購招標文件、談判文件;組織集中采購商務談判工作;與中選供應商簽訂集中采購協議;向采購辦提供中選供應商名單;保存集中采購文檔、資料和記錄。

  第十三條各單位要按照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需求編制本單位《集中采購目錄》,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集中采購目錄》經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 每年初由資產管理部組織編制本年度采購計劃,經批準后下發執行。投資項目在獲得項目批復后方可列入采購計劃。

  (一)計劃提報。各部門、單位于當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購需求,采購需求要包括項目名稱、采購內容、采購數量、項目金額、擬采用的采購方式等,報采購辦審核。擬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要提交擬采取采購方式的理由。

  (二)計劃審核。資產管理部對采購需求進行審核匯總,形成年度采購計劃草案,報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

  (三)預算審核。將討論通過的年度采購計劃提交財務部審定。

  (四)計劃確定。資產管理部根據財務部批復的年度預算,組織各部門、單位調整采購計劃草案,經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后正式形成年度采購計劃。

  (五)計劃變更。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復的年度計劃和預算實施。確因生產工作需要,需追加采購計劃或變更采購內容的,要按照上述程序辦理追加采購手續。已批復的采購項目,需要調整預算的要報財務部審議通過后,提交原計劃審批機構審定。原則上采購計劃、預算每年調整1次。

  第四章 采購方式及適用條件

  第十五條 采購方式包括以下五種:

  (一)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采購機關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業務代理機構(統稱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統稱投標人)投標的采購方式。

  (二)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五個以上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

  (三)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機關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方式。

  (四)單一來源采購;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采購機關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采購方式。

  (五)詢價。

  詢價采購,是指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公開招標要作為主要采購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公開招標的采購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第十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由資產管理部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第十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但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五)投標文件的準備需3個月以上才能完成的;

  (六)供應商準備投標文件需要高額費用的;

  (七)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一)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務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

  (四)原采購的后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采購的;

  (五)預先聲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后續擴充的;

  第二十一條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第五章 采購程序

  第二十二條相關部門依據批復的年度采購計劃、項目預算以及批準的采購方式,填寫《采購事項審批表》(附表1),報總經理設定、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招標的組織形式分為自行招標和委托招標,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可以組織自行招標;其余項目均要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招標。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要建立招標代理機構庫,可通過競爭性方式,一次確定多家招標代理機構,納入招標代理機構庫。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評標成員管理制度,嚴格認定評標成員資格,加強培訓考核、評價和檔案管理,根據實際需求和考核情況及時對評標成員進行更換和補充,實行評標成員動態管理。

  第二十六條招標流程

  (一)選定招標代理機構。對于招標采購項目,由相關部門填寫《招標代理機構選擇申請表》(附表2)向資產管理部提出申請,總經理批準,由資產管理部在招標代理機構庫中隨機抽取一家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紀檢監督部門對招標代理機構抽取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二)招標公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要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要在主管部門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

  (三)標書編制。相關部門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要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招標文件中一般要載有采用設定“最高限價”的條款以控制成本。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要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四)審定標書。由相關部門填寫《標書審批表》(附表3)報資產管理部,資產管理部組織審定招標文件,經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布。

  (五)投標人資質審查。投標人應當提供有關資質證明和業績情況。資產管理部要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投標人資質進行審查。資質審查未通過的供應商不得進入采購環節。

  (六)開標。開標要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內,并在預先確定的地點公開進行。相關部門在開標前,要填寫《開標通知單》(附表4),報資產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開標全過程要有紀檢監察部門的代表進行現場監督,重大采購項目可以同時聘請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七)評標。評標工作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獨立履行下列職責:審查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作出評價;要求投標供應商對投標文件有關事項作出解釋或者澄清;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向資產管理部、總經理、董事會報告非法干預評標工作的行為。

  自行招標的評標委員會由相關部門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及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成員人數須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及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其人選由資產管理部會同相關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下從評標成員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全過程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現場監督。

  (八)相關部門要在評標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中選供應商確認單》(附表5)及評標報告提交資產管理部討論通過,總經理審核,董事會批準。

  (九)招標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包括中標單位、中標數量、中標金額等內容,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一)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

  (二)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

  (三)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四)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五)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六)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七)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否決投標后,除采購項目取消情形外,要重新組織招標;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要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經資產管理部通過,總經理審核,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九條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由資產管理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相關部門的代表不能超過成員總數的1/3。

  (二)談判小組制訂談判文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談判小組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從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四)談判小組全體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向資產管理部提交采購意見,經資產管理部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第三十條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由資產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財務、法規、紀檢監察等部門,在保證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前提下,與供應商商定合理價格并形成采購意見報采購辦討論通過。未通過的采購項目,根據采購辦意見與供應商重新協商或取消采購。

  第三十一條采用詢價方式采購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詢價小組。由資產管理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相關職能部門的代表不能超過成員總數的1/3。

  (二)詢價小組要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定。

  (三)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四)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向資產管理部提交采購意見,經資產管理部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詢價的供應商。

  第三十二條質疑投訴受理。投標人或供應商對招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結果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紀檢監察部門提出質疑。紀檢監察部門在收到投標人或供應商書面質疑后,要對質疑投訴進行調查,作出處理。對重大投訴事項,紀檢監察部門要報董事會研究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三條項目變更。根據工作需要,確需變更項目的,要按照“誰審定、誰負責”的原則,報原審定機構審議。變更的具體內容要由需求部門提報詳細的書面材料報資產管理部,資產管理部審核并提出具體意見后經原審批機構審議。

  第六章 供應商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供應商的日常管理,建立供應商資質認證制度、供應商動態評價和退出機制,制訂供應商資質認定標準,通過綜合評價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加強對長期的供應商動態管理,定期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等進行跟蹤評

  審,依據評審意見,對評價不合格的供應商,取消其供應資格。

  第三十五條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在勞動保護、節能減排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七)法定代表人不能參加采購活動時,可委托他人參加,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六條 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七章 簽約和履約

  第三十七條相關部門負責起草采購合同并填寫《采購協議(合同)審批表》(附件6),經法規、財務部門審核通過,總經理批準后,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中選供應商簽訂合同;非法定代表人要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后與中選供應商簽訂合同。

  招標采購合同應當在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與成交供應商簽訂。

  第三十八條 采購合同簽訂后,在合同有效期內相關部門依據合同約定,按照資金審批程序辦理款項支付手續。

  第三十九條 相關部門要及時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查并登記造冊,辦理入庫或獲得手續,建立相應的實物和固定資產臺賬。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要邀請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所有驗收人員要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工程類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必須經過審計后,項目審批單位才可組織竣工驗收。

  第八章 采購檔案管理

  第四十條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制度和實施流程建立五種采購方式的“一項一卷”歸檔標準,妥善保管相關資料。

  第四十一條 招標采購歸檔資料要至少包括:采購計劃及預算、立項會議紀要、采購事項審批表、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估報告、定標文件、評委評分表、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確定供應商依據、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驗收證明、采購活動記錄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采購項目類別、名稱;

  (二)采購項目預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載明原因;

  (四)邀請和選擇供應商的條件及原因;

  (五)評標標準及確定中標人的原因;

  (六)廢標的原因;

  (七)采用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相應記載。

  第四十二條 競爭性談判歸檔資料要至少包括:采購計劃及預算、立項會議紀要、采購事項審批表、采購方式確定依據、談判人員確定依據、談判文件、確定供應商依據、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驗收證明、采購活動記錄及其他有關文件、報表、資料。

  第四十三條 單一來源歸檔資料要至少包括:采購計劃及預算、立項會議紀要、采購事項審批表、采購方式確定依據、價格協商相關記錄、確定供應商依據、合同文本、驗收證明、采購活動記錄及其他有關文件、報表、資料。

  第四十四條 詢價歸檔資料要至少包括:采購計劃及預算、立項會議紀要、采購事項審批表、采購方式確定依據、詢價過程相關資料、確定供應商依據、合同文本、驗收證明、采購活動記錄及其他有關文件、報表、資料。

  第九章 監督和責任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嚴格的包含采購活動工作程序、職責、內部監督的工作制度,經資產管理部的人員與合同審核、驗收、付款人員的職責要明確并相互分離。

  第四十六條法規部門負責采購合同的合法性審核及采購活動中有關法律法規問題的咨詢和指導。財務部門負責采購的資金管理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采購活動實施程序性、全過程監督。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由XXXX公司負責解釋。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物資采購業務,制定詢價、議價流程,降低物資采購成本,確保公司各項物資供應,加強公司物資采購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行為的基本規范。

  第三條公司的采購部門或采購人員應當根據市場信息做到比質、比價采購,貨比三家,同等材料質優、價廉、服務好者中標。

  第二章采購流程

  第一條請購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員依物料需要狀況、庫存數量、請購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開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請購單》,包括已有銷售合同訂單的生產用主材、輔材、工具、設備修理配件、勞動保護用品、各種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品及零星物資采購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開立《請購單》;

  3、《請購單》應注明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權責主管審核,并依請購核準權限送呈相關人員批準;

  4、《請購單》一聯自存,二聯送交采購部,三聯交財務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屬一個供應廠商之物料,請購部門應填具在同一份《請購單》內;

  6、緊急請購時,請購部門應于《請購單》備注欄注明“緊急”字樣。

  第二條請購核準權限

  1、生產所需原材料單筆請購金額預估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者,由生產副總核準,超過此數額的,由總經理核準;

  2、車間需購買的機修配件、零件,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車間主任填寫材料請購單報生管部,價值在1000—20000元的由車間主任上報生產副總簽字確認后報生管部,由生管部匯總后報采購部;價值在20000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統計、生產副總確認后上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送采購部。

  3、常用辦公用品及物業所需物品請購,由辦公室填報《請購單》,辦公室主任批準,空調、熱水器、高級家具及單件物品價格在5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核準。

  第三條請購的撤消

  1、已開具《請購單》,并經核準后因各種原因需撤消請購時,由請購部門以書面方式呈原核準人,并轉送采購部,必要時應先口頭知會采購部。

  2、采購部門接獲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購。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停止采購時,采購部應商原請購部門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四條采購方式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物料采購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1、集中采購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購較為有利,依定時或定量之計劃進行采購;

  2、合約采購公司經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鋼板、預應力鋼絲、線材等),采購部應事先選擇供應商,確定供應價格及交易條件,辦理合約采購,依定時或定量之方式進行采購;

  3、一般采購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隨需求而采購之方式。

  第五條詢價、議價

  1、采購部采購人員接獲核準后之《請購單》,除集中采購方式外,應選擇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作為詢價對象;

  2、確屬貨源緊張、獨家代理、專賣品等特殊狀況,不受前條所限;

  3、如向特約供應商采購時,應附其報價明細表,如特約供應商有兩家以上,則應向其同時索要報價明細表;

  4、選擇詢價或采購的對象,應依照直接生產廠商、代理商、經銷商之順序選擇;

  5、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格與請購規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采購人員應商請購部門確認;

  6、專業材料、用品或項目,采購部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7、詢價后,如有必要,采購部應至少選擇兩家以上供應商進行交互議價;議價應注意品質、交期、服務兼顧。

  第六條議價原則

  遇以下狀況時,采購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議價:

  1、市場價格下跌或有下跌趨勢時;

  2、采購頻率明顯增加時;

  3、本次采購數量大于前次時;

  4、本次報價偏高時;

  5、有同樣品質、服務之供應商提供更低價格時;

  6、其他有利于公司條件時

  第七條定價核準

  1、采購人員詢價、議價完成后,填寫《采購詢價、議價單》(對內使用),隨附各供應商回傳的《采購詢價單》(對外使用),必要時附上書面說明,呈采購部經理審核;采購部經理審核時,認為需要再進一步議價時,退回采購人員重新議價,或由經理親自與供應商議價。

  2、單筆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采購訂單,價格由采購部經理核準,確定供應商;超過1萬元的采購訂單,其價格提交總經理核準后確定供應商。

  3、采用集中采購方式采購的供應商確定,必須呈送總經理核準。

  第八條訂購作業

  1、采購人員接獲經核準之供應商后,應以本公司出具《購銷合同》,或供貨商出具《購銷合同》形式向供應商訂購物料,并以傳真形式簽字確認。

  2、若屬一份訂購單多次分批交貨的情形,采購人員應于《購銷合同》上明確注明。

  3、采購人員應控制物料訂購交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第十二條驗收與付款

  1、依相關檢驗與入庫規定進行驗收工作。

  2、依財務管理規定,辦理供應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采購物品之品質管理

  第一條采購品質文件資料要求

  物料訂購前,本公司應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在《購銷合同》、采購合約內予以明確規定:

  1、訂購物料之規格、圖紙、技術要求等。

  2、產品技術精度、等級要求。

  3、各種檢驗規范、標準或適用規格。

  4、所需之產品認證要求或工廠品質管理體系認證要求。

  第二條合格供應商之選擇

  物料采購,除經總經理特準外,均需向合格供應商訂購。合格供應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4—2

  條件:

  1、經本公司供應商調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內的供應商。

  2、提供的樣品經本公司確認合格。

  3、類似物料以往采購之良好記錄。

  第三條品質保證之協定

  物料采購,應由供應商承負品質保證之責任,并在訂購前明確,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承諾下列品質保證:

  1、供應商品質管理體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質保證系統、如iso9000等。

  2、供應商應保證產品制造過程的必要控制與檢測。

  3、供應商應隨貨送交其出貨品質檢驗合格之記錄。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應商調查。

  5、保證對提供的產品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生的因供應商責任導致之不良的責任承擔與賠付。

  第四條進貨驗收之規定

  供應商提供之物料,必須經過本公司倉庫、品管、采購等部門人員之相關驗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1、品質檢驗品管部依進料檢驗規定進行抽樣檢驗,以確定交貨品質是否符合品質要求。

  2、處理短損根據點收、檢驗結果,對發生短損的,予以更正數量,必要時向供應商索賠;

  3、退還不合格品對檢驗不合格之物料,退供應商進行必要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第五條品質糾紛處理

  有關采購物料發生規格不符、品質不良、交貨延遲、破損短少、使用不良等情況之處理流程統稱為品質糾紛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處臵依據以雙方事先約定之品質標準作為處臵依據,并于《購銷合同》上詳細說明,其中涉及交貨時間、檢驗標準、包裝方式等的,原則上以本公司之要求為依據。

  2、采購物料退貨與索賠

  (1)擬退回之采購物料應由倉管員清點整理后,通知采購部。

  (2)采購部經辦人員通知供應商到指定地點領取退貨品。

  (3)現貨供應之退貨,要求供應商更換合格之物料。

  (4)訂制品之退貨,原則上要求供應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為止。

  (5)確屬無法修復或供應商技術能力不足時,可取消訂單,另覓供應商。

  (6)退貨情形依訂購合約條款辦理扣款或索賠。

  (7)雙方事前沒有明確訂購合約時,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3、其它索賠規定

  (1)供應商原因造成之交貨延遲,以實際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2)破損短少情形,由供應商補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3)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物料在使用或銷售中發現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發生狀況索賠。

  (4)其他原因導致本公司之損失,依實際損失向供應商索賠。

  第四章采購交期管理

  第一條采購交期管理是采購的重點之一,確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時間,提供生產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產并達成合理生產成本之目標。

  第二條依供應商評鑒辦法進行考核,將交期的考核列為重要項目之一,以督促供應商提高交期達成率。

  第三條對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到發票未到,應及時通知經辦人,盡快查實情況。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一條付款方式

  1、由采購部根據《請購單》、《采購詢價、議價單》、采購合同、進料驗收單、《入庫單》,向財務部請款。

  2、財務部依合同規定之給付方式,與廠商結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采購人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對短缺物資,采購員要征求使用單位意見,在使用單位同意后方能采購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則,出現后果由采購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采購人員必須按采購作業規范運作,對不按計劃要求及質量要求采購,造成的超儲積壓,損失均由采購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條對采購員未能及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及早報告部門主管說明原因,提出相應意見方案,采購部應及時與請購部門溝通,擬定補救辦法和處理對策,特別重大事項,應匯報總經理。

  第四條物資采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購成本的最低化、采購質量的最優化、采購效率的最快化。

  第五條采購人員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購和盲目進貨。

  第六條采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采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對實際出現的回扣或酬金必須在三日之內上交。

  第七條采購人員必須樹立服務意識,急生產經營所急,想生產經營所想,任何人不得無故積壓或拖延采購及相關工作。

  第八條為掌握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商品信息,如價格行情等,采購人員必須經常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地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第九條售后服務:對于采購物資,采購部在簽訂購買合同時,要明確服務約定。

  1、采購物資在投用前需廠家進行現場指導的,由采購部負責聯系。

  2、對于在使用過程中(保質期內、正常使用條件下)出現的質量問題,由采購部在規定時間內協調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制度自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3

  目錄/提綱:

  (一)堅持宏觀控制、分類管理的原則

  (二)堅持優化機制、按勞分配的原則

  (三)堅持強化考核、效率優先的'原則

  (一)員工包干基數

  (二)員工的工資結構及其標準

  (三)項目津貼及科研獎勵基金

  (四)加班工資

  (五)成建制劃轉員工的工資

  (六)公司批準的新建項目投產增加的工資

  (七)根據公司下達的包干基數,對超包干基數的單位按規定扣減其績效工資

  (八)其它

  (一)單位用工減少獎勵=月績效工資標準×40%×獎勵比例

  (二)單位勞動生產率提高獎勵=月績效工資標準×60%×獎勵比例

  (三)超績效獎勵總額=用工減少獎勵+勞動生產率提高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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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下屬公司所有的在崗員工。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規定的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必須連續工作一個小時以上的情形。

  第五條、加班原則

  (一)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二)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加班管理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二)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每年年初,各部門需根據各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

  (三)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做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人力資源部負責《加班申請單》和加班結算方式的最終審核,負責加班工資的計發和累積調休小時數的核定;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加班種類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

  (二)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第九條、加班審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須事先在公司OA系統上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時間及理由,并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三)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員工加班后,需及時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條、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加班工作安排,沒有辦理請假手續而不加班者,當天應加班的工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以下情形不視為加班:

  (一)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出現遲到、早退或離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當日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三)員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參加政治、文化活動的。

  (四)員工在休息時間參加公司組織的為提高員工個人技能和業務知識的會議或培訓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員工因個人的原因需要為今后連續帶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被安排電話值班,無需到工作場所處理事務的;

  (七)在公司規定休息時間內,非由公司安排員工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八)其它不應屬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條、員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辦法給予加班員工調休或發放加班工資:

  (一)項目經理級(P13)及以上員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資,給予調休。

  (二)項目主管級(P21)及以下S級、C級員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請加班工資,在雙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則上必須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結算時間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過三十六小時,超過部分不計發加班工資,實行補休。

  (四)凡給予結算了加班工資的加班時間,不予以再安排員工調休。

  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一)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的銷售類員工或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二)公司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加班工資的計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國家規定有變動,參照最新國家規定執行)。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之和。

  第十五條、加班調休

  (一)員工所產生的加班,符合調休規定或未予以結算加班工資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二)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安排。

  第十六條、如發現虛報加班的,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獎懲制度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配合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對員工加班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資源部報公司分管領導責令相關部門(下屬公司)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15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于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文件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泄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文件、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數據、統計報表及文件資料。

  4.3 屬于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數據、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文件、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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