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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22 14:06:00 管理制度

[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預防性的.健康查體,并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后上崗。

  2、識培訓,凡患有“五病”或衛生知識培訓不及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3、本單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并建立從業人員預防性查體及衛生知識培訓檔案。

  4、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5、督導從業人員自覺學習有關的衛生知識,并定期組織考核,考核與崗位、工資、獎罰掛鉤。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理解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職責。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善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2.凡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或交管理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4.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7.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潔、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3.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開展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5.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工作,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6.主動接受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市場監部門報告。

  7.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本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2.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并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其中,經營場所布局、制作工藝流程、內部管理流程等重點管理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自查;根據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媒體輿情等渠道獲知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也應在本單位立即組織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常規項目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市場監部門報告。

  6.食品安全自查應當建立自查檔案,如實記錄食品安全自查組織實施的時間、計劃、人員、結果和排查整改情況,不得涂改或污損,保存時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8)在專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內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

  五、烹調加工風險控制要求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

  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

  (4)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六、專間操作風險控制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菜肴,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固定專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專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3)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加工無關的活動。

  (4)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開啟空調,室內溫度不超過25℃。

  (5)專間的設備、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6)專間內冰箱必須專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鮮紙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疊存放。

  (7)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傳菜人員直接進入專間端菜。

  (8)各種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需要加熱的按規定進行再加熱。冷食類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應控制時間在2小時之內,生食類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應控制在1小時之內。

  (9)蛋糕胚應在存放在專用冷凍或冷藏設施中,打發好的奶油應盡快使用。

  七、場所及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本單位配備足夠的加工設施和衛生設備。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等防蠅防塵防蟲防鼠設施設備。直接與外界相通的門窗均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門下設防鼠板,門的縫隙應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4.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5.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6.轉運容器、轉運車、傳送升降梯等食品轉運設施,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應為易清洗材料制成。

  7.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記錄。

  4.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購使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囯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九、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進行采購時,選擇具有相關合法資質的供或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 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采購記錄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等相關憑證。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無保質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 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6.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 明的復印件。

  7.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

  十、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l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密閉容器或包裝袋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十一、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以及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中物品的現象。嚴禁使用亞硝酸鹽。

  2.食品添加劑使用要專人負責、專賬記錄、帶鎖專柜存放、專器稱量。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并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及產品說明書的使用量進行配比稱量,并做好使用記錄。

  3.在自制火鍋底料、調味料、飲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應公示,公示應標識在菜單中或設置公示欄等形式,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十二、廢棄物處置制度

  1.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2.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做到日產日清。

  3.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單位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不得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不得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廁所、公共水域或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者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5.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帳,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

  十三、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2.發現本單位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處理情況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對召回的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的,應提前報告時間地點。

  十六、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現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經營者接到市場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應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

  3.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采取補救措施,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和記錄制度后,可以繼續使用。

  4.餐飲服務經營者對貯存、視頻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食品安全規范要求

  (一)經營場所規范要求

  1、《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2、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分開,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

  3、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與化肥、農藥貯存、銷售點距離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二)從業人員規范要求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識,經培訓后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發),養好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應著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

  6、制定安全檢查及獎懲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采取抽查、問查相結合,檢查重點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三)經營設施規范要求

  1、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分名別類存放,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動物性食品必須設專區或專柜銷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2、食品倉儲庫內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商品分類貯存,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存放。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3、未使用空調的場所,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厘米),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隔柵間隙不大于6毫米)。場所內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且能正常工作。

  4、配備足夠的采光、照明設施,位于工作臺、食品上方的照明設備應加防護罩。

  5、衛生間與經營場所分區設置,超市要設客用衛生間,廁所為水沖式,設有洗手設施。

  6、經營場所及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采用自然通風時通風面積與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1:16;采用機械通風時換氣量不應小于每小時換氣三次。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7、經營場所應有工作服清洗保潔制度。設置更衣室和員工洗手消毒設施。更衣室應設儲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面20厘米以上,如采用衣架應另設個人物品存放柜,并配備供工作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

  8、各場所設置密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查驗供貨商資質及產品證明文件

  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副本、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的還要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等信息進行比照、核查,對不在名錄范圍內的,不得進貨。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有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疫合格證。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按照乳粉的品種和生產批次索取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

  (三)索取銷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資料管理

  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統一配送經營證明文件的查驗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文件,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一)記錄方式

  可以采取書式、票據兩種記錄方式。

  1、書式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設置食品進貨臺賬,食品批發企業還應設置銷售記錄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2、票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粘貼,便于查找,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二)記錄內容

  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如實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名稱、適用的年齡段、生產企業名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名稱)、商標、規格、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數量、價格、進貨日期、檢驗報告編號及出具單位等內容。

  (三)查閱進貨記錄

  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對保質期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銷毀,并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四)記錄保存期限

  食品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貨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不予進貨。

  (一)簽訂購銷協議

  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禽產品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1、經營肉類、畜產品、豆制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場廠掛鉤協議”;

  2、經營蔬菜、水產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二)簽訂協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應當體現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購進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簽訂協議,必須索取供貨方食品銷售信譽卡或食品質量承諾卡、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

  (三)定點采購

  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采購定點單位。

  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采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四)定期考察

  應當定期對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二)索證: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商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對進口食品的,應當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三)索票: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四)食品索證索票后,應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檢查。

  六、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

  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二)下架退市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三)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四)不合規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退市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對在比照名錄、查驗文件資料以及查看標簽標示時發現的不在監管部門批準的名錄之內的;企業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的;無相應批次全項目檢驗報告或進口無中文標識的;同一生產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情況的,應予以拒收或退貨,不得購入或銷售,并同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五)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當通知生產商或供貨商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運輸

  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食品貯存

  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食品銷售

  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熟食制品等食品,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一)完善檢測條件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二)配備食品質量監督員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三)重點食品入市自檢

  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鑒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后,再行處理。

  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并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禁止入市經營的食品

  1、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經檢測發現食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3、自檢結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4、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

  5、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的添加劑超過相關標準的;

  6、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九、食品經營者崗位責任制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培訓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

  5、保證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5、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按時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十、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嚴把質量關,建立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二、消費者如有直接證據證明某種嬰幼兒配方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憑購物小票或相關憑證要求賠償。

  三、處理完相關投訴舉報并按要求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后,向上一級供貨商、批發商或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及申訴要求要積極處理,不得推諉扯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人員必須在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

  關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40小時,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培訓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四、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中要記錄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及接受培訓的人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食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工作和暫時參與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小學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導和培訓方案組織從業人員參與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導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離舉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規矩、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食堂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只是培訓檔案將培訓時光、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設施和網絡建設,完善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大力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創新監管機制,規范監管行為,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工作目標

  經過五年的努力工作,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機制逐步完善,監管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技術裝備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設和檢測技術水平顯著提高;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大幅減少。

  ——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監測覆蓋面達到90%;市區和城鎮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的鮮活農產品的抽檢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率達到100%;食品召回覆蓋面達到85%;食品生產企業專項檢查覆蓋面達到95%。

  ——藥品安全監管水平明顯提高。全市農村藥品監督網覆蓋率達到100%,農村藥品供應網覆蓋率保持在80%以上;市藥品檢驗所對國家藥品標準的獨立全項檢驗能力達到95%。藥品監督抽驗覆蓋面達到90%,藥品、醫療器械舉報投訴處理率達100%。藥品不良反應監測(ADR)報告達到200份/百萬人口;市、縣(區)兩級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網絡覆蓋率達到100%;重大藥害事件處理率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加強食品安全監測。加強對重點地區“菜籃子”基地環境監測監控,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網點。規范食品質量市場準入制度,逐步推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可追溯制度,完善市場例行監測制度,在縣城區以上城市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建立鮮活農產品質量監測監控點。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完善我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加快無公害食品(農產品)、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完善對經營者主動退市的管理機制,對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糧食加工品及食用植物油等高風險食品開展食品召回工作。

  2、提升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水平。整合現有檢測資源,加強市、縣(區)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形成覆蓋全市的食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與保障網絡。積極爭取上級支持,為縣級配備快速檢測車,為鄉鎮配備快速檢測箱。推廣餐飲業常見危害因素的檢測技術,完善餐飲業10種常見化學性和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檢測技術。逐步實施全市性的“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統一抽驗,提高全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和食品的市場競爭力。

  3、構建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充分利用現有信息資源和基礎設施,形成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強的食品安全動態信息數據庫。以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為基礎,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對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分類、篩選、綜合分析和監測;對食品安全狀況做出評價和預警,定期編寫、全市或某一行業的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有關制度,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制度,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規范性和統一性。

  4、加強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建立部門之間相互配合、信息傳遞快速通暢、處置措施有力有效的食品安全快速反應聯動機制。建立應急指揮決策體系、應急監測、報告和預警體系、應急檢測技術支撐系統、應急隊伍和物質保障體系,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加強應急現場處置能力建設,培訓應急處置專業人員,提升政府應急處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處機制,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辦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訪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5、建立食品安全評估評價體系。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價制度和體系,研究食品可能發生的危害后果及其嚴重性,以及危害發生的概率,并據此劃分食品的風險等級,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把食品安全評估評價工作與風險預警管理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建立起科學的食品安全評價體系,為政府制訂食品安全監管控制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6、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誠信檔案,推行食品安全誠信分類監管。建立食品企業紅黑榜制度。繼續做好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總結經驗,及時推廣,力爭信用體系建設取得實效。開展誠信教育,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食品行業安全自律制度建設,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強化食品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

  7、繼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完善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企業的日常監管,探索農村小型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的有效監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和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市場監管力度,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格落實食品經營索證索票、購銷臺帳等制度,強化食品安全責任。重點打擊制售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標侵權、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嚴查有毒有害食品,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

  8、全面提升農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動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現代流通網和社會監督網,建立農村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完善對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館和“農家樂”的監管機制。建立農村家庭宴席衛生指導制度。完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實施農村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過程監管。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傳統集會、廟會及商品展銷交易等場所的食品安全監管,防止和及時處置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目標任務,總結推廣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和帶動作用,以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推動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9、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相關認證工作。完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和飼料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大力推進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認證工作。推動農業投入品生產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農業生產過程開展管理體系認證。進一步規范認證后企業的自律行為,保證認證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和信譽。

  10、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食品安全進社區”、“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開展“綠色消費”理念和食品安全知識普及教育。每年5月份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月活動,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增強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能力。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培訓體系,對政府管理人員、執法者、企業管理與工作人員、新聞工作者、消費者進行多形式、多途徑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藥品安全方面

  11、提升藥品生產質量監管水平。提高《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實施水平,強化藥品GMP跟蹤檢查,切實提高監督檢查的實效性、針對性;強化藥品生產的動態監管,全面實施藥品生產企業駐廠監督員制度、質量授權人制度,強化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建立企業誠信檔案,促進企業自律;通過建立藥品安全動態監管系統,實現藥監部門對藥品生產的實時監控,實現對全市特殊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特殊藥品數量及流向的實時監控。加強中藥源頭監管,推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保證中藥材質量。

  12、加強藥品流通市場監管。進一步貫徹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醫藥體制改革,推動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加大對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的指導力度。嚴格藥品說明書、標簽的審核工作,進一步加強對藥品說明書和標簽、包裝管理。健全全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規范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監測制度。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建設,提高市、縣兩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能力。重點實現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表的標準化,加大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監督管理力度,提高我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質量。完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管理辦法及跟蹤檢查制度,強化GSP跟蹤檢查的針對性,實施《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促進現代物流發展。建立和完善藥物濫用監測網絡及特殊藥品監管網絡,對特殊藥品實現每一針、每一片流向的監管。建立品、流弊和濫用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和預警制度,完善品、依賴性和藥物濫用潛力的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

  13、加強藥品檢驗體系建設。加強藥品檢驗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實驗大樓建設。提升藥品檢驗能力,完成計量認證復查和部分食品檢驗的擴項工作,使我市藥品檢驗設施與能力達到全省先進水平。進一步推廣快檢技術,充分發揮藥品快檢車的作用。

  14、規范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管理規范,逐步對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管理規范進行檢查,促進生產企業達到規范要求。建立市、縣(區)兩級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網絡。根據《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報告體系,強化企業的報告責任和義務。搭建上市后醫療器械風險效益評價的技術平臺,建立預警、召回等制度。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在用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提高在用醫療器械監管效率。

  15、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行為。重點查處涉及面廣、影響大、公眾反應強烈的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大案要案,提高監管工作效能。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產、供、用單位的專項整治和監督抽驗,加強對中藥材、中藥飲片監管和對藥品、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繼續開展對非藥品冒充藥品的檢查和藥品廣告品種專項整治。積極發揮“藥品快檢車”的作用,建立起以“掌握信息、快速篩查、靶向抽驗、目標檢驗”為目的的藥品抽驗模式,不斷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穩步提升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抽驗合格率。

  16、繼續整治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廣電、新聞出版和宣傳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綜合治理機制,重點整治未經審批擅自的品種、擅自篡改批準內容的品種和使用過期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品種。針對性地開展廣告品種抽驗,重點查處在大眾媒體上的處方藥、非藥品宣傳藥品療效的廣告。

  17、推進藥品和醫療器械誠信體系建設。全面開展藥品安全信用管理,積極推進企業誠信建設,在建立健全藥品批發企業信用檔案資料的基礎上,全面啟動藥品零售企業信用檔案資料的建立,認真貫徹實施好《市藥品經營企業誠信建設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實施意見》,開展藥品經營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活動。

  18、深入推進農村藥品監管網和供應網建設。大力發展農村藥品配送網絡和零售供應網點,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合法藥品經營企業集中配送進鄉入村,鼓勵批發企業向農村配送藥品,鼓勵連鎖企業向農村延伸網點,建立符合要求的農村藥店。強化農村藥品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建設,加強農村藥品監管,向農民普及基本用藥常識,建立起“運行良好、監管有效”的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和供應網絡,從源頭、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的監管來保障農村用藥安全,實現農村藥品監督網覆蓋率達到100%,供應網覆蓋率達到80%。

  19、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建設市級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加強應急指揮中心信息通訊、機動能力裝備與建設,配備應急檢驗檢測設備,提高應急信息報告、指揮、處置能力。加強市級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急處理培訓演練基地建設,開展應急知識的技能培訓,組織定期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0、推進藥品、醫療器械監管信息化建設進程。加快推進信息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市、縣、鄉(鎮)三級藥品監管信息網絡及安全平臺。積極推進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創新監管手段。以藥品批發企業和市區、縣城藥品零售企業為核心,建立電子信息網絡平臺,逐步推廣到縣城區和鄉鎮藥店,實現監管信息資源共享、監管手段便捷,監管效益提升。

  21、加快基礎設施建設。要改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辦公和裝備條件,建設辦公業務用房,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經過五年建設,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執法機構的辦公業務用房和執法裝備基本滿足執法需要。

  四、保障措施

  22、完善安全責任體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評估本地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溝通協作,形成完整的監管鏈。積極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自律意識,建立健全企業責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內部管理,提高企業誠信度,積極履行和承擔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3、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行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審批方式,規范審批程序,推進政務公開。建立食品藥品監管重大決策聽證、論證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監管效能。強化基層執法隊伍的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7、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復印件),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6、用于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

  9、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10、用于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11、其他特殊食品的加工按照公司的產品加工標準嚴格執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

  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三、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

  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四、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五、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六、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七、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八、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范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存儲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存儲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采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簽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并通過復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采購食品后,在臺賬上對采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范裝訂成冊或者粘貼在臺賬上,臺賬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并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并將檢測結果裝訂保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并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毀,做好記錄并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并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衛生;

  ⑵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煙,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衛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10cm,離墻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采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霉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衛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食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食堂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只是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并建好三級管理臺賬(采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采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采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專”管理要求。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濕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煙。(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配餐間間使用前進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賓客、員工、學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及時處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

  一、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四、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五、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農村食品安全監管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于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于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于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我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措施,規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二、食堂內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的滋生條件。

  三、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和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冷藏冷凍設備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設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有異味的`食品不能食用應及時銷毀。

  五、超過保質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不能使用。

  六、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離地離墻標準為20公分),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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