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個人實習總結(2)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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