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關于勞動仲裁給點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我于2006年國慶期間接到我的上司(工程部經理)電話,通知我去處理一件工程上的事情,因此產生一筆費用,因之前和公司借過一筆費用有剩余未還公司(我公司工程所需開支均需先想公司借錢,然后在由老板簽字沖帳),所以使用了這筆錢(使用前我向經理確認過),此后,該經理因為其他工作原因被開除,但該筆費用公司算在了我的頭上,老板不承認此事,叫我還錢,不還則從工資中扣除。

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1.產生該筆費用,只是我的直屬上司命令我去完成,他未與老板溝通過,老板現在不承認。2. 由于當初情況時間特殊,我只是接到他的電話,口頭通知,然后去完成,現在他不在了,我手上又沒有他的簽字憑證,老板不承認。
我想請教下各位朋友,如果我申請勞動仲裁,獲勝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需要,我現在該采取哪些措施,能讓仲裁獲勝的可能性更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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