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1
獎勵先進員工、懲罰違紀行為,是促進員工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同時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的基本保證。

一、獎勵、處罰程序:
各類獎勵、處罰由上一級主管(項目、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填寫《獎勵、處罰申請單》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綜合管理部辦理相應的獎罰手續。
二、獎勵標準:分為部門級獎勵、公司級獎勵和晉升獎勵。
1、部門級獎勵:
A)一個月內多次受到業主或上級的表揚;
B)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成效顯著;
C)積極推介CC品牌產品,樹立良好口碑;
D)拾金不昧,見義勇為;
E)發現事故隱患,采取積極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2、公司級獎勵:
A)總經理特別獎:依據相應程序經總經理審批后,給予年度特別獎勵。
B)優秀員工評選:每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依照程序經總經理核準后,授予稱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崗位標兵每月增加100元獎金,并記入員工人事檔案。
3、晉升獎勵:對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員工,經考核可給予晉升獎勵。
三、處罰標準:分為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撤職或降級以及辭退。
1、警告處分:
A)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月達2次;
B)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打瞌睡、打私人電話、串崗等;
C)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錯;
D)在工作場所儀容不整,不按規定著裝,不佩帶胸卡等;
E)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用敬語和禮貌用語;
2、記小過處分:
A)一個月內受到兩次警告處分;
B)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破壞團結;
C)私自接受業主小費或物品;
D)未經核實提供不真實匯報或明知公司受損而不匯報者;
E)無故干擾他人工作;
F)一個月內曠工一天;
3、記大過處分:
A)不服從領導安排工作;
B)一個月內曠工兩天;
F)工作時擅離職守或玩忽職守,造成影響。
G)主管人員對員工違紀行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責任;
H)遺失或損壞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職或降級:
A)所轄部門工作長期無起色;
B)管理不善,部門內部存在數起違紀現象,影響極壞;
C)嚴重瀆職現象;
D)所犯錯誤喪失領導資格;
5、辭退:
A)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B)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C)記大過一次或兩次小過仍無明顯悔改表現;
D)患病或受傷,醫療期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擅自對外散布污穢性言論,嚴重損壞公司聲譽、形象的;
F)利用職權,對業主吃、拿、卡、要或利用不正當手段中飽私囊;
G)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
H)盜竊、私拿公司財物者;
I)不服從上級領導指揮,消極怠工者;
J)侮辱、誹謗、毆打、危害同事、上級或打架斗毆;
K)一個月曠工兩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
L)受到業主服務質量投訴,情節惡劣者。
M)泄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遭受損失;
四、員工申訴權:
員工有申訴的權利,凡對獎勵或處分有異議者,可自宣布之日起三天內向本部門或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會同品質部進行調查,并于15天內作出回復。
附表一《獎懲單》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2
一、獎罰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獎罰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規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罰形式
獎 勵
口頭表揚、公司通報表揚、經濟表揚、晉升工資、晉職
處 罰
口頭警告(書面記過)、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解雇
四、獎勵標準
嘉獎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晉升工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上漲50~200元不等;晉升原則上升一級,如有特殊貢獻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晉升。
五、獎罰程序
由該員工直接上級或物業辦公室根據事實提出建議,并填寫《獎罰單》,經當事人確定后報請各級領導審批,由行政部門備案。
六、申訴途徑
如員工對所處理的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實施人將《獎罰單》交予當事人簽名確認時,對獎罰人提出申訴,如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從接到獎罰通知起兩天內向上一級或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審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單》強制執行。
七、獎罰規定
獎 勵
(1)符合下例條件的,給予嘉獎獎勵。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明顯效果的,給予該人員獎勵。
2、能及時發現并上報治安,消除重大隱患、具有突出貢獻者。
3、員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臨危不懼,勇于維護公司利益。
5、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6、檢舉或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7、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8、工作中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者。
9、對改革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0、工作中積極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屢次被各界表揚者。
11、第一時間發現偷盜犯罪嫌疑人員者。
處 罰
(1)口頭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罰款處分)
1、當班時間干私人事情、用公司電話辦私事。
2、當班時間吃東西。
3、未經允許當班時間會客,擅自離崗、脫崗、串崗。
4、上班時未按規定著裝或衣裝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體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撿廢品,破壞公司形象。
8、所有員工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發現員工在作業時間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進行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調查屬實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同一個員工在同一個表格上檢查三次發生同一個錯誤的,根據各部門考核制度處理。
11、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報批評(按月考核11—20分,罰款處分)
1、一個月內受兩次口頭警告者。
2、未經領導批準終止工作,擅自離崗者。
3、破壞公共衛生者。
4、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間酗酒或有不軌行為者。
6、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
7、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失公物、浪費材料。
9、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
11、本職工作失職未造成損失。
12、無故頂撞上司,不執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質員日常開出的`整改單及處罰單,在負責人規定的完成期限內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說明,如沒有客觀原因又沒按規定時間內完成累積三次的。
14、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問題需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實事求是,據實反映,若有違反,經調查屬實,給予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按月考核21—30分,罰款處分)
1、不服從主管領導,影響工作質量。
2、利用對講機閑聊,污言穢語泄憤,亂按亂調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響工作者。
4、隱瞞工作中的失誤(錯誤),給公司及部門造成重大影響者。
5、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發現員工在作業時沒有按照相關作業指導標準進行操作,同樣問題出現三次不合格,造成嚴重影響。
6、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否則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除照價賠償之外,根據事情輕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7、部分質量目標三次以上未達標,給予責任人處罰。
8、在外審過程中責任部門,出現一次不合格,除給責任部門處分以外,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未發現問題并記錄也將根據情節給予連帶處分。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者。
10、知情不舉,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4)解 雇
1、違反保密守則或對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壞、挪用、偷盜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貪污舞弊,損害公司(如有償維修等)。
4、提出離職申請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煽動是非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故意損害公司財物。
5、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7、工作態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8、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
9、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影響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門獎罰規定
(一)行政管理部門
獎 勵
1、對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制定出相關方案,措施或制度經實施有成效者。
2、給公司經濟帶來效益者。
3、及時發現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響公司形象的。
處 罰
1、不調查實情,放縱或亂指揮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行為。
2、不關心員工,不解決員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報,有意緩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行為。
4、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5、不關心業務,不熟悉業務,業務重心管理失衡而產生不良影響行為。
6、不舉賢避親,不主動回避與自已有特殊關系人員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業工程部
獎 勵
1、通過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顯提高者。
2、通過技改使運行成本降低1萬元以上。
3、業主對工程維修服務提出書面表揚。
處 罰
(1)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1、責任區域內發現問題沒有及時匯報。
2、未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巡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相關記錄或填寫不規范。
3、無故未按時按質的完成工作。
4、為顧客維修時服務態度較差,受業主投訴的。
5、信息反饋不及時或不反饋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領導或部門主管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
(2)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維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損失,除開除處分之外,還應照價賠償。
2、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
3、因個人原因、工作失職等造成能源浪費。
4、未按計劃及相關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維保的。
5、不按作業指導書對設備進行操作及運行管理的。
(3)解 雇
1、違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給予開除處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工作失誤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1個小時以上。
3、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給予開除處理,并根據損失程度賠償。
4、工作弄虛作假,偷工減料,造成嚴重損失。
5、挪用、盜取公司財物。
6、竊取或泄露業主資料或隱私。
7、私自為顧客提供獲取報酬的勞務。
(三)秩序維護部
獎 勵
1、半年內所負責區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
2、如遇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部門內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頭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區域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 罰
(1)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不按規定交接班。
2、值班期間發現不良現象和事故苗頭卻視而不見。
3、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寫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4、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進行書面記錄或口頭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誤。
5、拉幫結派或拉攏煽動他人破壞內部團結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寫、登記各類表格。
7、培養個人素質,嚴禁監守自盜行為發生。
(四)保潔部
獎 勵
1、連續三次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域最好者。
2、遇異常天氣或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綜合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 罰
(1)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關,導致水資源浪費,口頭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報批評。
2、發現問題故意回避、不上報、不處理。
3、上班期間無故缺勤或工作期間不務正業者。
4、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
5、向業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6、不講究個人衛生,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7、不遵守安全作業規定,不自我保護,不采取保護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行為。
8、上班時間出外賣廢品者給予開除處理。
九、獎罰條例執行效力
1、部門條例與公共條例相沖突,獎罰條例則按部門獎罰條例執行。
2、若本獎罰制度沒有明確,按公司其它管理規定執行。
3、所有獎罰記錄將作為年終工作評估、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十、相關記錄原件存檔于行政管理部的員工檔案中,直至員工離職后一年。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3
1.0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對員工獎懲的處理,特制定本規程。
2.0 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xx物業管理公司助理及以下員工的行政獎懲處理。
3.0 職責
3.1各部門經理負責對本部門下級員工接受獎懲的'提出。
3.2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行政獎懲工作的組織實施與決定復核。
3.3部門經理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獎懲決定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及以上行政獎懲決定的審批。
4.0 程序要點
4.1獎懲的提出。
4.1.1當員工工作表現涉及到獎懲時,部門負責人向部門經理提出。
4.1.2部門經理進行實際確認,對于確認后的獎懲,部門經理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綜合管理部給予《獎懲單》(附表一)。
4.1.3部門經理依據公司《員工獎懲標準》開據《獎懲單》。當事人務必簽字確認。
4.2 獎懲的確認。
4.2.1綜合管理部經理核對《獎懲單》的開據是否符合《員工獎懲標準》,對于符合《獎懲單》予以審核確認。
4.2.2對于記小功、小過及以下的獎懲事件,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2.3對于記大功、大過及以上的獎懲事件,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4.3 獎懲的經濟利益的落實。
4.3.1涉及到經濟利益的獎懲,一旦經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按照批示執行。
5.0 相關記錄
《獎懲單》
6.0相關支持文件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4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 依照工作流程和規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 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與嘉獎,并發獎金(50-100元)。
1、 工作表現優秀,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者;
2、 愛惜公物、厲行節約,成績顯著者;
3、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者;
4、 對外服務創造良好聲譽者;
5、 關心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多次受到業主稱贊,在業主具有良好口碑者;
7、為保護公司財產及業主生命安全,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第三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授予榮譽稱號并發獎金(100至1000元),優先外出學習、培訓和晉級晉職。
1、積極開拓經營范圍,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的;
2、解決重大經營工作難題,使工作項目得以順利實施的;
3、 對工作、項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的;
4、保護公司和業主財產利益不受侵害,并作出突出貢獻的;
5、對改革公司管理,擴大公司信譽、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的;
6、發現事故苗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
7、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降低成本有顯著成效的;
8、公司取得重大經濟效益的;
9、對提高公司整體經營,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的。
10、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記錄過失或通報批評處分。
1、無故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內的;
2、不按規定著裝或著裝不整潔;
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4、不按規定佩戴胸牌;
5、公共區域大聲喧嘩;
6、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
7、上班帶小孩;
8、語言不文明;
9、工作時間吃零食;
10、工作作風拖拉散漫;
11、工作時間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書籍的;
12、在禁煙區吸煙的;
13、不按時巡查或巡查中發現不安全隱患不及時上報,或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不安全隱患的。
14、值班時值班電話無人接聽的;
15、值班時擅自離崗或睡崗的;
16、因服務不周或工作不力被業主有效投訴的;
第五條、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可并處罰款(標準為月績效工資的10%-20%)。
1、記錄過失或通報批評二次以上的;
2、工作時間同事之間或與外人發生爭吵的;
3、不履行請假手續,擅離職守的;
4、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工作的;
5、工作中脫崗辦私事的;
6、 工作不力或因瀆職造成工作失誤,沒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7、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崗者;
8、當月被有效投訴二次者;
9、玩忽職守、沒有工作成效者;
10、違背或不服從主管或上級工作指令的;
11、制造謠言或惡意中傷其他同事或公司業務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并處罰款(標準為績效工資的20%-30%),情節嚴重的降級降職。
1、 受過二次以上嚴重警告者;
2、 不服從領導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3、 撥弄是非,挑撥離間,影響員工團結的;
4、 因工作服務質量差,被業主投訴到公司構成有效投訴的;
5、 隨意拿、用公司物品的;
6、 私自挪用公款的;
7、 不愛惜公物及設備,損失金額較大的;
8、 工作時間在公司打麻將、下棋、打撲克的;
9、未經業主同意泄露業主電話、住址等信息的;
10、當月被有效投訴三次者;
11、利用職權報復他人的;
12、 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財產和名譽損失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 經常完不成工作任務,不勝任擔當工作的;
2、 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的;
3、 工作時間飲酒滋事、打架斗毆的;
4、 受三次以上嚴重警告處分者;
5、 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勸說無效者;
6、 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的(一周達到三次以上的);
7、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負責或不遵守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
8、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任何形式的賄賂;
9、 有貪污、盜竊、詐騙等不良行為者;
10、 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的;
11、 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較壞,造成公司聲譽損失較大者;
12、 傳播散布黃色刊物、錄像的;
13、 受國家治安處罰被罰款20xx元以上,或拘留7天以上者。
第八條、操作程序
(一)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相互監督、向上級匯報或檢舉揭發的'權利和義務。
(二)各級管理人員具有如下相應的監督和處理權限。
1、帶班長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簽發工作過失記錄,并將情況通報公司品質考核員;
2、部門主管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簽發工作過失記錄,提出通報批評的意見,并向公司經理匯報情況;
3、 項目經理及品質考核員有權監督檢查本項目部所有員工的言行及工作表現,并作出處理意見;情節嚴重的報請總經理批準執行;
4、公司總經理有權監督檢查公司各項目部經理的言行及工作表現,并作出處理意見。
(三)獎勵程序
1、嘉獎由項目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
2、授予榮譽稱號、晉級、晉職等獎勵每年進行一次,由項目部經理或品質監督員提名附事跡材料報總經理審批;
3、各項獎勵均由公司辦公室明文公布,并存檔備查。
(四)處分程序
1、批評:公司帶班長以上管理人員采用口頭方式直接進行批評,并將當時情節記錄于當日工作日志上;
2、通報批評:由當事人的所在部門帶班長或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提出,報項目部經理批準并執行;
3、 嚴重警告:由當事人的所在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或品質考核員提出書面材料和處理意見,報項目部經理批準后執行,記入該員工檔案;
4、 辭退、除名:由當事人所在項目部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或品質考核部負責人提出書面材料和處理意見,報項目部經理審核批準后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后執行;
項目部副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的處理經品質考核部負責人提出書面材料和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執行。
(五)關于獎金和罰款
1. 嘉獎員工資金,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2. 罰款:通報批評所涉及的罰款數額,由項目部工資核算部門憑處理意見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本條例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細則5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責任感,鼓勵奮發向上,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獎懲細則。
第二條公司實行思想工作同經濟手段相結合的獎懲制度。實施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獎勵方式。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善于管理,在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發展和建設有突出貢獻的;
二、恪盡職守,任勞任怨,嚴守紀律,高效優質完成本職工作,成績優秀,具有表率作用的;
三、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到預期目標的;
四、在防止事故發生,消除各種隱患或在突發事件緊急關頭,臨機應付措施得當或奮勇救護,使公司和他人利益免受損失的;
五、堅持原則,對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有顯著成績的;
八、見義勇為,維護國家尊嚴,人民利益、社會法規,為企業形象的提升做出貢獻的。
第四條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公司優秀員工、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或考核發放。
第五條通報表揚、升職和晉級按管理權限審批后決定,并報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一、中層以上員工須由總裁辦公會審核,由總經理簽發;
二、其他員工須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或呈總裁辦辦公會審核,由總經理簽發。
第六條公司優秀員工獎每年評選一次,由各部門(管理處)提名,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定,并在全公司進行表彰,頒發獎品。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懲處: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不按規定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
二、上班時間串崗、閑聊、行為不檢點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在員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無正當理由故意疏忽或拒絕主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四、消極怠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他人遭受損失的;
五、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工作時間內干私活的;
六、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響或帶來不良后果的;
七、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八、故意或因過失損害公物,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
九、未經公司允許,擅取公司財物的;
十、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十一、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的;
十二、對客戶不禮貌,態度惡劣,給公司聲譽造成影響的`;
十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十四、其它應予懲處的情況。
以上情形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對員工的處分,一般應由所在部門(管理處)提出或由有關領導建議,經綜合管理部調查核實,按管理權限批準后進行懲處,填寫《紀律處分單》,將處分意見通知當事人,由被處分人簽字,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九條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按照下列原則:
一、紀律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證據;
二、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三、員工應明白他們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該遵守的規定。
第十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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