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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6 01:40:04 好文

(通用)環保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環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通用)環保管理制度15篇

環保管理制度1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凡制作安裝后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排煙除塵要求,由設計部門交資料及說明書,由廠安技部門會同使用車間正式試機后辦理移交工作。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安技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者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者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3、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使用車間必須把安全環保設備列入正常的維修計劃。同時要加強設備保養工作,執行周掃、月清、加油、檢查制度。

  4、設備檢查評比工作:對全廠設備檢查時應同時檢查安全環保設備,并參加評比打分,獎懲兌現。

  5、設備事故處理:凡安全環保設備發生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對重大設備事故安技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部審批。

環保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加強公司的環境保護意識,落實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提高公司的生產、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產生污染物的場所和相關的責任人。

  第三章、定義

  污染物是指廢水、廢氣、廢渣(以下簡稱“三廢”)、以及噪聲、振動、煙(粉)塵、惡臭氣體以及放射性物質等。

  第四章 職責

  第一條 生產副總經理

  負責領導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貫徹實施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各項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審批環境保護管理文件,批準環境保護工作發展和工作計劃,對公司重大環境保護工作問題作出決策。

  第二條 生產質量部

  一、負責組織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組建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的歸口管理,組織制定公司的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

  二、負責組織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環保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工作;

  三、負責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修理;

  四、負責對各部門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

  第三條 總經理辦公室

  一、負責內部溝通,傳達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環境保護的政策、精神和指示。

  二、就環境污染問題,與生產質量部共同組織協調公司、其周邊廠家及小區的關系;

  三、參與處理公司內部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科技部

  一、負責組織立項材料,提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所需基礎數據;

  二、負責組織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技術攻關,確保采用能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

  三、參與生產質量部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五條 投資發展部

  一、負責組織立項材料,提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所需基礎數據;

  二、參與生產質量部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條 采供部

  負責采購符合環保要求的設備與原材料,采購環保裝置運行所需的原輔材料。

  第七條 各部門

  一、各部門領導為部門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配置兼職環保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本部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操作人員的崗位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

  三、嚴格按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排放污染物。

  第八條 檢測中心

  負責廢水、廢氣中有關數據的檢測,確保數據真實。

  第五章 程序

  第九條 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環保管理

  新建項目和改擴建項目的環保管理流程圖

  科技部或投資發展部組織立項材料

  生產質量部組織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項目組組織設計、施工

  生產質量部組織環保竣工驗收

  整改

  日常環保管理

  通過

  項目終止

  未通過

  未通過

  通過

  一、科技部或投資發展部組織項目立項材料;

  二、 生產質量部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報環保部門審批;

  三、項目獲得環保部門批準后,生產質量部組織開展設計、施工;

  四、項目建成后,由生產質量部向環保部門申請試生產,同意后,試生產三個月,再向環保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并委托環保部門進行環保監測,組織環保竣工驗收;

  五、項目通過環保部門的驗收后,轉入正常生產,執行日常環保管理制度。

  第十條 日常環保管理

  一、生產質量部編制年度環境監測計劃和環保設施年度維修計劃,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生產質量部負責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并做好設備、工藝操作和修理記錄,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生產質量部每月至少一次對全公司進行環保巡檢,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及時報主管領導;

  四、當發生環境質量投訴時,由生產質量部組織進行調查,調查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領導審批,批準后,將處理結果反饋與投訴者;

  五、生產質量部組織進行年度環境監測,監測合格后,按要求辦理年度年檢排污許可證及排水許可證。

  第十一條 處罰

  由生產質量部對各部門進行監督考核,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生產質量部除要求其糾正外,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結予相應處罰,具體如下:

  一、違規行為

  1、在通風換氣風櫥內進行產生有影響廢氣的操作,責任人處罰5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2、廢水排入雨水管道,責任人處罰5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運轉時仍繼續生產、fdcew、,責任人處罰200元/次,部門負責人處罰500元/次;

  4、要求限期整改的部門在整改合格前,便開始生產,部門負責人處罰500元/次

  二、意外事故

  1、短時產生高濃度污染物,未及時報告生產質量部,且未造成周圍居民投訴后果的,責任人處罰200元/次,部門負責人500元/次;

  2、出現重大環保問題(如有毒、有害的液體、氣體發生泄露)時,不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通報有關部門,部門負責人處罰1000元/次。

  第六章、 相關文件

  1、《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2、《GB 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3、《GB 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4、《GB 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5、《GB3096—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第七章、 質量記錄

  1、《環境質量巡回監督檢查報告》

  2、《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違規處罰報告》

環保管理制度3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與職責、管理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制定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建設項目環境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3術語和定義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安全評價:是指采用科學的方法,辨識和分析系統存在的危險性,并根據其形成事故的風險大小,采取相應大安全措施,以達到安全的過程。

  4總則

  建設項目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保證防治環境污染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堅持以新代老,治理老污染,推廣清潔生產,滿足污染總量控制要求。

  5組織機構與職責

  5.1組織機構

  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工作在公司總工程師、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由技環處歸口管理,采取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體制。

  5.2相關部門職責

  計劃發展部:負責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中,公司部門之間及公司與設計單位之間的協調。

  技環處: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配套建設的環保安

  全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評審、參與環保安全工程招投標和調研工作。參與組織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基建技改處:組織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招投標和調研工作、施工管理、公司內部驗收,參與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設備處:參與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調研、公司內部驗收、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工藝處:對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規劃平面位置,并為環保安全專業設計提供相關工藝參數,參與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

  冶金處、質量處:為環保安全專業設計提供相關工藝參數,參與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

  使用單位:參與配套建設的環保工程技術方案的評審、招投標、調研、公司內部驗收、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檔案館:負責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檔案資料的歸口管理。

  6管理規定

  6.1建設前期階段

  6.1.1項目建議書獲批,可研報告編制階段,計劃發展部根據公司總體要求,通知技環處分別啟動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預評價工作。

  6.1.2技環處根據建設項目分類和規模請示國家環保總局或省環保局或市環保局,明確做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或登記表后,委托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預評價工作。

  6.1.3計劃發展部協調設計單位在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中,落實公司環保安全建設要求以及環評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6.1.4建設過程中發生建設內容變更時,計劃發展部通知并會同技環處向批復該項目環評報告和安全預評價報告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說明或提交書面調整報告。

  6.1.5工藝處在組織技術部門進行工藝規劃、生產線布局和設備選型中應保證滿足環保安全要求。

  6.1.6對于產生污染和安全危害的工藝和設備設施,由計劃發展部組織使用單位、技術主管部門與技環處共同商討,提出可行對策,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2實施階段

  6.2.1技環處負責提出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技術要求,在副總師的領導下組織計劃發展部、基建處、設備處、工藝處、冶金處、環境保護設施使用單位和外請專家進行技術方案編制評審,向公司主管領導提交評審結論,組織簽訂技術協議。

  6.2.2基建處按照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組織配套建設的'安全環保工程招投標工作。

  6.2.3基建處負責簽訂工程合同,對施工過程實施監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設符合技術協議、工程合同規定要求。

  6.2.4工藝處負責組織技術部門在引進國外進口設備及技術時,符合我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要求,同時引進與主體設備配套的污染防治和安全設施。

  6.3竣工驗收階段

  6.3.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基建處保證配套建設的環保安全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6.3.2環境保護設施使用單位,從試運行開始安排專人負責設施的操作與運行。

  6.3.3環境保護設施試運行期滿達到技術協議和工程合同要求后,基建處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公司內部驗收,驗收需要基建處組織提供技術協議、環境監測報告、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設備文件,竣工圖等資料。

  6.3.4公司內部驗收合格后,技環處委托有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評價,并將《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報告》報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3.5勞動安全衛生驗收階段,基建處提供項目相關技術協議、竣工圖、安裝檢測報告、特種設備驗收報告、消防驗收報告,公司內部項目總體驗收報告等資料。計劃發展部提供項目試運行情況說明。

  6.3.6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據計劃發展部通知,技環處和基建處共同向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進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委托竣工驗收監測,辦理竣工驗收審批手續。檔案館進行文件資料的收集歸檔。

  7其他要求

  7.1計劃發展部負責將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內容納入整體技改管理考核之中,并將環境影響評價(包括評估)、安全評價、安全環保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驗收評價、監測、竣工驗收等費用列入計劃予以落實

  7.2生產準備處負責組織實施的涉及環保安全設施建設或改造的技措項目

  的管理按此規定執行,生產準備處的職責參照基建處執行。

  8檢查與考核

  《建設項目環保安全管理規定》由相關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計劃發展部、技環處負責檢查與考核。

環保管理制度4

一、增強污水處理設施管理,鞏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平流、豎廢式兩種水處理設施。三、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經設施處理后的水質,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方可排放或循環使用。

  2、設施必須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做好設施運行記錄、監測結果記錄。

  3、污水處理設施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須報公司環保處審查和批準:

  (1)需暫停運轉的`;

  (2)需撤除或閑置的;

  (3)需更新革新的。

  4、污水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廢水排放,并報公司環保處。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批評,并寫出書面檢查:

  (1)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撤除或閑置處理設施的;

  (3)設施停運、形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處的;

  (4)拒報或謊報污水處理設施情況的。

  6、公司內不許亂設排污口。

環保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護財產和環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倉庫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倉庫

  負責制定物資、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2綜合部

  負責監督檢查。

  4管理要求或規范

  4.1倉庫管理

  a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非倉庫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

  b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入火種;物資出入庫必須嚴格執行出入規定,做到賬、物一致,并按規定存放,輕拿輕放,防止碰撞與跌落。

  c貴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規定要求管理。

  d倉庫鑰匙專人保管,下班離開倉庫前必須關斷電源并關好門窗。

  e倉庫內設置防盜報警和消防設施、器材。

  f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倉庫管理人員應該隨時檢查庫房內空調、電器、貨物有無異常現象,發現情況及時報告處理。

  4.2化學危險品管理

  a化學危險品必須設置專用倉庫,專人管理,專人記賬,并做到賬物相符。

  b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專業安全管理知識、職業安全和應急救護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c化學危險品的必須清晰,無標識和標識不清晰的化學品嚴禁使用。

  d嚴禁向私人提供化學危險品,防止國家財產、職工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學危險品倉庫應每隔6個月進行盤庫,清點數量,核對賬目。

  f化學危險品倉庫設置應符合防盜、防火安全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同時根據化學品的特性,設置通風、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設施。每6個月對安全設施的`可靠性檢驗一次。

  g化學危險品領用必須由所在部門使用人開具領料單,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倉庫保管員按單發料,并嚴格登記手續。保管員必須隨時核對庫存量。

  4.3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a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嚴禁將物理性質相抵觸、滅火方式不同的化學品同庫混放。

  b生產場地存放化學危險品最大量應不大于當班使用量;廢棄的化學品必須定點存放,統一處理。

  c廢棄的化學品由綜合部委托有資質的環保單位統一回收。

  4.4化學危險品的使用

  a化學危險品使用操作人員,必須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防止人身傷害、火災、爆炸、泄漏等事件發生。

  b嚴禁未經操作培訓人員同意,擅自動用化學危險品。

  c化學危險品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即處置并報告。

環保管理制度6

  一、受理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昭通市轄區范圍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侵害公民合法環境權益的行為,都可以通過“12369”環保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揭發。

  二、辦理程序

  (一)登記受理:熱線電話分為人工接聽和錄音留言相結合。上班時間熱線電電話確定專人負責接聽,詳細記錄電話內容,熱情回答有關事項,詢問來電人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非正常上班時間熱線電話采取錄音留言受理投訴,信訪登記人員每天上午上班時負責查詢上一個工作日之后的信訪投訴留言,并予立案登記。所有來電、來信、來訪登記受理后,當日交分管領導批轉辦案人員或有關部門查辦。

  (二)調查取證:監察人員在接到案件后3個工作日內到現場調查取證,并作好調查記錄。

  (三)提出處理意見:對辦理的案件,監察人員要進行案情分析,重大問題要報局辦公會研究、討論,明確責任,做到依法、秉公、科學辦案。

  (四)協調監督落實:復雜案件必須經局辦公會議研究,由分管領導組織召開有關部門協調會,統一認識后監督污染責任方按期履行職責和義務。

  (五)結案時間:一般性投訴案件在15日內結案,復雜性投訴案件在3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延期須在期限內告知投訴人未處理完畢的原因。

  (六)回訪:除匿名和無法聯系的電話外,都應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七)結案歸檔:整理已結案的所有資料,經分管領導審查簽名后交檔案人員立卷。

  三、獎懲措施

  信訪投訴案件在30日內未辦結,又未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辦案人員被新聞媒體批評或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單位將對辦案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辦案人員辦案及時,受到各新聞媒體表揚或者送錦旗的`,單位在年度考核時將作為評選先進個人的參考依據,列入年度考核。

  四、其他規定

  “12369”環保熱線電話投訴案件實行急事急辦制度,對一些緊急重大的信訪案件,及時處理并向局領導報告。

環保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公司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擴、改建項目。

  3.定義:

  3.1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建設項目在動工興建之前,對該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使用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提出防治環境污染的對策和措施,為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3.2“三同時”:是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實現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監管職責

  4.1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建設項目在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開工建設、投產等階段污染防治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2安全環保部對建設項目建成運行后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3安全環保部負責將建設項目環評及批復、試運行及批復、驗收報告及批復等相關項目資料送環境保護部備案,申請驗收。

  4.4安全環保部負責落實《環評》中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風險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文件中,必須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控制措施及清潔生產等要求。

  5.2建設階段,各單位必須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

  5.3建設項目投入試運行前,必須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評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試生產報告,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檢查,確認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符合要求后,方可試生產。

  5.4試運行階段,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5.5試運行期間,必須完成在線監控設備驗收、應急預案編制與備案、竣工驗收監測等工作。

  5.6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要在規定的試運行三個月內完成驗收工作。若不能驗收,須向審批該建設項目試運行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試運行延期申請。項目試運行期不得超過一年。

環保管理制度8

  1、施工現場的大門、圍墻應完整、牢固、美觀,場內場周圍應清潔;門墻材質與工程所處地理位置應相符。尺寸應符合規定要求。

  2、施工工地在大門內明顯處應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內容齊全,工整美觀,并經常保持整潔完好。

  3、大門內應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布置合理,與現場實際基本相符;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管理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管理制度板。

  4、現場要有排水措施,運輸道路平整、暢通。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渣土要及時清理,運出,散料、未運出的廢料要及時覆蓋。

  5、對于可回收材料要制定回收制度,對有污染的材料要采取防浯措施;對于水電要制定防滴防漏措施和節約措施;

  6、辦公室、宿舍要保持整潔、有序。生活區無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運。

  7、冬季取暖煤爐的防煤氣中毒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經驗收合格發證后,方可使用。

  8、食堂、伙房要做到三證齊全并有一名工地領導主管衛生管理工作,設兼職或專職的'衛生管理人員。食堂、伙房設置前要經當地防疫部門審批,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

  9、伙房內外要整潔,炊具灶具要干凈,保證不吃腐敗食物。操作人員勤洗澡,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上崗不得吸煙,工作服保持整潔。操作室的刀具等及生熟食物要分開,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10、施工現場內廁所應有專人保持清潔,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及時打藥,防止蚊蠅繁殖。

  11、施工工程要搭設封閉式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建筑垃圾,建立防揚塵措施。攪拌機應按規定安裝除塵裝置,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沖洗應設置沉淀池。運輸車不得帶泥沙馳出現場,不在現場外的道路上遺撒。

  12、施工現場對強噪聲機械設備應設置降噪聲措施,人為活動的噪聲應有控制措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環境保護保證體系以及環保管理工作的檢查記錄。將大氣、水以及噪聲污染控制在國家的標準范圍以內。

環保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根據集團公司文件精神,依據設計文件對作業范圍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活動的要求,防止土建工程場地水土流失,滿足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及設計文件。

  第三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實施“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和防護的重點:

  1、基坑水土流失;

  2、施工棄土、泥漿排放;

  3、稻田、魚塘、灌溉渠的污染保護。

  第二章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組織體系第五條、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領導小組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領導小組,組員如下:

  組

  長:王宏偉、黃成國常務副組長:郭萬銳副組長:王洪選陶廣路任繼鵬組

  員:唐衛工候廣磊周文輝楊超栗耀東張偉伍楊波秦永會

  成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程部,負責管段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環保、水保職責第六條、組長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單位,工程監理環保規定中的強制性條款;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組織機構,制定環保目標和有關規章制度。對本項目施工環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總責。

  3、負責施工期間環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4、討論、研究和解決重要環保事宜。

  第七條、常務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單位,工程監理環保規定中的強制性條款;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2、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組織機構,制定環保目標和有關規章制度。對本項目施工環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監督責任。

  3、負責施工期間環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4、討論、研究和解決重要環保事宜。

  5、組長不在時行使組長職責。

  第八條、副組長環保、水保職責

  1、組織學習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領導小組的指示并督促落實。

  2、保持與業主、監理及地方環保部門的聯系,接受監督檢查和指導。

  3、負責環保體系標準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確保環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4、組織對各工班的檢查和指導工作,深入工班認真調查和收集有關環境保護的好做法,并在項目推廣應用。

  第九條、安全員環保、水保職責

  1、對施工中的施工環保、生態環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負總責。

  2、制定和簽發項目施工環保及水土保持實施性計劃。

  3、帶頭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環保政策法規,保證環保、水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4、分解施工環保及水土保持目標,并責任何人進行實施。

  第十條、質檢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生活區、辦公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2、負責生活污水的達標排放。

  3、負責生活垃圾、辦公廢品的分類與正確處理。

  4、負責生活區、辦公區的環境衛生檢查。

  5、生活、辦公能源及資源的節約管理。

  6、生活區、辦公區環保設施的建立與維護。

  7、負責收集與管理業主、監理及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的相關文件。

  8、負責與相關方合同的簽訂,并編寫環保倡議書。

  9、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一條、工程部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施工廢渣、廢水、粉塵的達標排放。

  2、負責構造物施工噪聲的達標。

  3、負責施工現場的環保設施的建立與維護。

  4、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二條、材料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施工原材料的運輸、貯存及發放。

  2、對材料供應商施加影響,倡導環保作業。

  3、優先選購環保產品。

  4、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三條、調度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項目所在地當地居民的環境投訴,協助環保干事處理與當地居民、政府的關系。

  2、協助安全員對工地臨時用地采取環保措施。

  3、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十四條、試驗員環保、水保職責

  1、負責試驗產生的廢棄物的收集與正確處理。

  2、負責試驗儀器設備的檢測、保養與維護,防止污染。

  3、負責廢棄試驗用品、清洗液的正確排放,及協助辦公室作好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4、遵守操作規程,防止在試驗過程中產生污染。

  5、科學管理、合理節約使用能源、資源。

  第四章

  管理制度第十五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規劃制度項目部施工前對生產區域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環境進行調查,根據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部的辦法,結合項目部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要求,制定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計劃和具體措施,實現施工范圍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目標。

  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教育制度

  1、側重對工作人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2、負責對員工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地方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規定的學習教育,加強全體員工執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法規,進行水土保護的意識。

  3、黨政工團共同組織各級管理機構,進行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樹立“愛護施工環境、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從我做起”的思想。

  4、各項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確、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促進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十七條、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評價制度在開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工藝流程,共同識別、評價出項目部施工區域的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

  第十八條、環境破壞、水土流失控制制度

  1、在項目開工前,應根據識別、評價出的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制定相應管理方案及措施,有效控制重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因素及重大環境破壞、水土流失。

  2、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策劃內容要納入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中,并按規定進行審批后組織實施。

  3、安全員應針對作業項目特點、作業環境和崗位的環境因素,編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技術交底,同施工技術交底一并下達至作業班組。

  4、對施工場地、作業場所、運輸道路、生產設備與設施均應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5、對施工生產中可能產生的.環境破壞、水土流失制定相應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破壞。

  6、對使用的外部勞務人員,一律納入本單位的環境管理范疇,在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勞務人員遵守環境法規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積極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監督檢查制度

  1、按國家、地方政府、行業頒布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部的管理辦法進行。

  2、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原則上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側重于檢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發現新的水土流失可能,各工區確定保護方案上報項目部安質部。

  3、安質部對可能的環境破壞、水土流失源,進行重點監控。

  4、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要有詳實的記錄,提出整改建議,對整改的結果要及時進行驗證。

  5、積極參加地方政府和上級機關組織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活動,積累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管理經驗,推動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開展。

  6、定期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檢查,由項目經理主持,相關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實驗員、工班長參加。

  7、經常性檢查①現場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員(安全員兼任)每日進行巡回檢查。

  ②其他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

  8、檢查報告制度

  安全員于每月25日將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安質部,以促進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續改進和提高。

  第二十條、限期治理制度飲用水資源保護區等是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重點地區,要重點監控,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控制措施,對影響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行為限定治理時間、落實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達到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要求的條件或指標。

  第二十一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報告和監測制度特殊地區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項目受地方政府或項目部的監控,工區部應主動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定期匯報工作,及時辦理規定的監測手續。

  第二十二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事故報告、處理制度發生環境破壞、水土流失事件,安全員應在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內電話報告項目部安質部,同時采取恰當的措施,控制事件發展。事故發生后4小時向項目部書面報告事故詳細情況。事故處理完成后,書面報告事故的詳細情況和處理措施及處理結果。

  第二十三條、獎勵處罰制度

  1、對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破壞、水土流失的班組和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獎罰規定執行集團公司的相關文件。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項目部,經審核批準給予獎勵;

  ①獲得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②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

  ①發生水土流失的單位及主要責任者。

  ②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受到中鐵二十局集團瑤湖經濟港拆遷安置房項目經理部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③因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事件,給企業信譽造成重大影響的施工工班、責任人。

  第五章

  施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基本措施第二十四條、植物、植被保護措施紅線內有植物、植被的地區施工時,工地小搬運選擇原有便道或無植被的線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區盡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機械對紅線外植物、植被的碾壓;施工車輛和機械嚴格按規定線路行駛,不得碾壓紅線外植被;不得砍伐紅線外灌木、割草、挖樹根作為取暖材料,施工人員盡量減少活動范圍;加強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防火責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內嚴格管理。

  第二十五條、人文、自然景觀保護措施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教育,取棄土場、砂石料場、機械擺放等嚴格按設計及項目部指定的地點設置;施工駐地及施工場地布局合理、有序,避開特殊景觀區;施工駐地、施工場地、取棄土場及砂石料場等場地使用結束后,應迅速撤離,對場地進行及時清理,清除油漬和垃圾,平整地面,按項目部或地方政府要求進行景觀恢復;施工人員嚴禁在沿線地區采藥開荒,嚴禁采集有觀賞價值的野花野草。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1、施工前認真調查水源、地下水分布情況,認真研究由于施工駐地設置、施工場地及工程主體對地表水、地下水活動的影響,按國家有關規定保護水環境,做好施工駐地及施工現場排水設施建設,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保證生活、生產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體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質。

  2、雨天禁止溝坑開挖作業,防止降雨沖泡溝坑造成松散土體的流失。在土層不穩定地域施工,要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塌方發生。棄土嚴禁丟棄至河流、稻田、排水溝渠內。地形平坦地區,基坑的開挖土按規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別要防止土順坡滑落。

  第六章

  控制程序和相關規定第二十七條、要重視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管理方案、措施的過程控制和具體實施,安全副經理負責本項目環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的組織制定和實施。施工技術人員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中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的制定和交底;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員,負責環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應急預案實施過程的檢查,重要工序、關鍵過程跟班檢查。

  第二十八條、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經費管理,本著滿足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需要的原則,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經營投入。對重點、難點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投入計劃。

  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

  1、施工過程中所達到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標準,應取得中鐵二十局集團瑤湖總部經濟港拆遷安置房項目經理部或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2、施工前必須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和標準進行交底。

  3、對政府規定要求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驗收的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項目部或政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部門的驗收。

  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和上級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監督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安質部負責解釋。

環保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從源頭防治污染和生態破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節能減排為出發點,以經濟、環保雙贏為核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準繩,以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原則,確保全面完成污染物排放指標,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工作目標

  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目標,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建設一項、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運行一項;實現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使用清潔能源,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杜絕環保事故發生。

  第二章環境保護管理組織

  第四條建立由公司總經理及相關技術人員組成的環境保護管理小組,并制定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主管環保副總經理組員:相關部門負責人

  環境保護管理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

  第三章環境保護責任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小組人員對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公司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明確環境保護責任人。

  第四章環境保護職責

  第六條公司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開環境保護專題會議,保證環保政策的及時更新和環保資金的專項使用。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檔案系統,將環境保護有關文件務必完備存檔,原件不得外借。

  第七條公司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的污染防治工作。公司領導、員工都要認真、自覺研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提高職工環境保護意識和環保技術水平,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施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八條公司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增強環保設施、設備管理,按期舉行養護、維修。企業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縱運行等規章制度。確保職工依照崗位操縱規程舉行操縱,避免因錯誤或慣性操縱,引發凈化事故。

  第九條公司生產廠區和廠界應以凈化和綠化為主,兼顧美化,盡量采用對空氣有凈化作用的樹種,包管綠化面積。

  第十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工作。

  第十一條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應當依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凈化物,未獲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凈化物。

  第五章水處理和排放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廢水能達標處理,防止發生污染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十三條職責

  生產手藝部負責生產、生活廢水處理的日常檢查工作;包含車間(發電)、化驗室廢水的處理和貯存設施的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公司環保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管理規定

  1、生產技術部制定公司的廢水利用計劃實施,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2、產生廢水的車間、部門,生產生活區,要嚴格控制廢水的產生量,嚴禁超標外排。

  第六章大氣凈化物排放、粉塵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目的

  對大氣凈化物的排放舉行有效控制,以減少對空氣的環境影響。依據《水泥工業大氣凈化物排放標準》(GB4915-20xx)結合公司實踐制訂本辦法。

  第十六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合用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氣凈化廢物。

  第十七條職責

  生產手藝部負責本公司落實環保部門對生產企業產生廢氣排放標準要求,并對公司各部門的大氣凈化物排放情況舉行監督檢查;配合與接受環保部門按期對各類大氣監測點舉行監測;負責對本部門產生的大氣凈化物排放舉行控制管理。

  第十八條工作程序

  1、本公司主要廢氣排放源為窯爐、預分化爐、沸騰爐、鍋爐。執行《大氣凈化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要求。

  2、對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因素實施監督,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

  3、制定《環保監測計劃》,內容應包括大氣監測點、檢測項目及監測頻率,報企業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當環境目標、指標、排放標準及其他外部環境要求或重要因素發生變化時,應根據需要對監測點、檢測項目及監測頻率進行調整。

  4、根據《環境監測計劃》委托有資質的環保監測部門進行檢測,并保存監測記錄。

  5、產生大氣污染物的重點崗位,操作工應經相應技能、環境培訓,并考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6、車間按《設備管理制度》增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對設備產生的跑、冒、滴、漏等隱患舉行有效治理,檢、維修要依據《設備管理制度》對各車間執行情況舉行檢查考核。

  7、設備檢、維修按檢維修計劃組織實施,確保各車間設備(包孕環保設施,電袋收塵器)的穩定運行以減少廢氣的產生。

  8、正常情況下,操作人員按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和巡檢,保證上述廢氣達標排放。

  9、工藝參數或系統運行出現波動時,操作人員按作業指導書進行調整。

  10、當出現斷水、斷電、斷氣、火災、粉塵大量泄漏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按《應急預案》中事故處理步驟進行處理,并及時通知車間負責人、中控室,必要時通知消防隊、急救中心。綜合部負責事故處理的協調、指揮,生產技術部在規定時間內書面形式向四平市環境監查部門匯報。

  11、按內控標準要求,控制原材料質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入廠,顆粒粉塵物料進廠需采用專業粉塵灌裝車輛,密閉管道輸送入庫、出庫等。露天存放顆粒粉塵物料需及時加蓋苫布,防止粉塵二次排放,污染環境。

  12、各部門搞好分管區域地面的綠化清潔管理工作,以減少沙塵的產生,凈化空氣、美化公司環境。

  13、當上述控制過程中出現不符合時按《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第七章噪聲控制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目的

  為了對于產生噪聲有關活動進行有效的控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九條合用范圍

  與廠區生產有關活動產生的噪聲。依據《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十條職責

  1、生產技術部負責新項目的“三同時”工作;組織制定噪聲治理措施;監督檢查各部門噪聲治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2、各部門負責對口管理相干方的噪聲因素控制工作。第二十一條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噪聲源是空氣壓縮機、球磨機、輥壓機、破碎機等,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

  2、生產手藝部在設備選型時,應考慮先用低噪聲的設備及下降噪聲凈化的措施,以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3、公司扶植項目的環境噪聲凈化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由生產手藝部申報上級環保部門舉行“三同時”驗收。

  4、扶植項目在不同施工階段作業場地邊界線的噪聲限值按《建筑施工廠界噪聲標準》(GB-90)執行。由生產手藝部舉行監督檢查。

  5、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檢測計劃,明確噪聲監測頻次、方法等;將影響重大的噪聲源(超過85分貝)設置為環境監測點,列入《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6、按照檢測計劃對噪聲進行檢測(可外委托),并保存《噪聲監測報告》。

  7、應加強設備管理工作,加強運轉設備的檢修、維護、保養、潤滑,防止設備帶病運轉,避免因產生零部件磨損或嚙合不好而造成的噪聲。

  8、各車間對防噪減振消音器、減振裝配等要按期檢查、維修,確保其完好;防噪減振設施不得限定或私自拆除;生產手藝部負責監督檢查。

  第八章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目的

  加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控制和消除職業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和廢棄處置。

  第二十四條通則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企業在進行危險物品的運輸時必須嚴格執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有關規定。

  3、危險物品的包裝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等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進廠。

  4、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物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生產和使用

  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1)平安手藝措施

  ①采用平安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以密閉、隔離、通風操縱替代敞開式操縱。

  ②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2)個人防護措施。

  ①配備專業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②按照國家對危化品管理標準制作懸掛安全提示標示牌,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③劇毒物品場所,實行雙人雙鎖,使用單獨存儲保險箱(柜),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3)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①公司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擔負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②有腐蝕性的物料、原材料,化驗室用于試驗的化學試劑或有能使皮膚接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裝備足夠合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4、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介質竄入。

  5、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6、存放輸送易燃固體(元煤)應防止袒露暴曬發生自燃;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7、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8、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二十六條報廢處理

  (一)生產手藝部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回收、登記及儲存工作,監督管理工作。

  1、危險化學物品用后的包裝箱(袋)、器皿等必須嚴加管理,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包裝必須在綜合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不得私自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2、危險化學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3、凡拆除的、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由所在部門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第二十七條采購管理

  1、采購危險物品需生產、制造或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生產許可證,無“兩證”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缺少一樣不予采購。

  2、采購危險物品包裝應符合國家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規定,外觀質量要進行檢驗,發生變質等情況,不予采購。

  3、對采購的危險物品要嚴格按道路運輸規定執行,發生問題應及時向當地公安、安監部門報案。

  第九章氨水使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目的

  加了增強對氨水的安全管理,為在發生氨水保守事故時能及時地組織起統一的指揮系統,科學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實踐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九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氨水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第三十條職責

  1、由制造車間負責氨水的氨水儲存、裝卸、運輸、使用、出入庫管理。

  2、生產手藝部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十一條平安和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崗位操作規程,了解掌握氨水使用要求,規范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氨水設備的平安裝配必須完全、靈敏,牢靠;3、沖氨管道上的接頭,閥門、儀表不能與油脂接觸;4、運行中的設備嚴禁擦洗、敲擊、沖撞、擠傷和發生火花,以防觸電;禁止用水沖洗電氣設備,保持周圍干燥清潔;

  5、開壓力閥時,切勿面對閥門,應站在閥門一側,以防人身事故;

  沖氨作業,必須穿戴好防護服、眼鏡、口罩、手套、膠鞋;6、開機前仔細檢查設備以及所有閥門無誤,絕緣性能良好方可啟動;

  7、嚴禁各種泵的空轉運行;

  8、嚴禁氨氣由壓力設備及管道內急劇放出,以防止流體急速流動而產生靜電,發生爆炸;9、氨水罐在充裝前必須包管正壓,防止內存空氣;10、氨水罐充裝中和充裝后壓力不跨越1Mpa;11、氨水罐充裝量不得超過安全警戒線;

  12、對氨水系統舉行每小時巡檢一次,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章放射性元素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目的

  為了對于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舉行有效的控制,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適用范圍

  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使用(以下簡稱為伴有輻射)的監督管理,保護環境,保障介入者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配放射防護條例》結合公司實踐,制訂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職責

  1、生產技術部負責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使用(以下簡稱為伴有輻射)的監督管理。

  2、保管辦理放射性同位素應用相關手續及備案,防范放射源被盜流失。

  第三十五條工作程序

  1、生產技術負責Cf中子源的使用維護需委托專業部門進行。

  2、水泥生產過程控制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產生的廢渣及副產品的使用,必須符合《建筑材料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限制標準(GB6763—86)》,超過標準的,不得批準用作建筑材料。

  3、按國家環保標準組織采購,控制原材料驗收程序,無《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檢驗合格報告》原材料不得采購。

  第十一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未按本制度執行或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企業有權對相干責任人予以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十二章附則

  本制度經企業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環保管理制度11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落實“安全生產、綜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公司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避免安全環保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部門。

  公司應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環保責任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公司安全環保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企業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的責任制,公司主管領導負責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公司安全環保管理辦公室(簡稱“安環辦”)負責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公司各級領導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公司各級安全環保管理組織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環辦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對存在和發現的重大安全環保問題應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1、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公司安全環保事故隱患。

  2、負責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安全生產的自覺性,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貫徹執行xx環保法律法規,制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情況,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糾正或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公司生產環保事故。

  4、提出保證安環辦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性和適宜性建議,報企管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5、督促檢查公司安內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環保事故隱患,實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環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并如實向公司領導和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公司安全環保事故。

  7、負責建立、修訂和保存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特種作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8、 配合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對指出的安全環保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

  9、 保護公司生產經營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協助安全環保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0、 每月定期、節假日及惡劣氣象條件期間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全面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

  11、 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設計方案和最終驗收的申報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負有xx。

  12、 負責對新進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監督實施工作。

  13、安環辦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安環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環保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1、安環辦應利用公司各種會議對主管負責人和員工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安環辦應利用公司xx絡、板報、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

  2、公司各級領導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帶領員工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按照安環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4、 安全環保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紀錄在《安全環保檢查記錄臺賬》上,并由檢查人員和被xx門的負責人簽字,被xx門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環辦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四、安環辦、各級主管人員、公司的保安隊伍,為公司應急救援組織成員。應急救援組織的教育培訓、管理協調和救援調度由安環辦負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xx,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國人民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保管理制度12

  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

  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

  3、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

  4、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

  5、環境保護設施投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設計和施工,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

  (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3)、通過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

  6、已建成的環保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7、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與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賬、監測報告,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

  9、應對環保設施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保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時,應由公司事先報安全環保部,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取得上級部門的批準。

  10、環保設施運行企業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一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11、必須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

環保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樹立“安全為工作服務”的思想。

  1、合理安排工作,不得搶進度,違章冒險或單人作業。協調好上、下相鄰的工作,并按約定時間和路線返回約定的營地。

  2、地質勘探野外工作車輛,應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業出隊前進行車輛性能檢測。野外工作車輛駕駛員,應具有10萬公里以上安全行車經歷。

  3、每日出發前,應了解氣候、進行路線、路況、作業區地形地貌。

  4、采樣人員必須嚴格聽從地質技術人員指揮。任何時候,絕不允許沒有地質技術人員帶路單獨行動。項目負責人每天在收隊后晚飯前必須清點人數,確保若有人沒按時回營地時,能及時組織救援。

  5、夜晚時間,嚴禁任何人離開營地。確需上廁所等原因需出野外時,確保有兩人同行,并帶手電筒。離開營地的距離不能超過10米。

  6、若萬一出現人員走撒情況時,走撒人員嚴禁私自盲目亂找路。任何人一旦發現走撒,立刻在原地停止活動,等待搜尋人員救援。

  7、在野外作業時,兩人間距離應不超出視線,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懸崖峭壁上作業,應清楚上部浮石。

  8、禁止采、食不識別的野菜、野果,禁止未經檢驗飲用新發現水源水和未經消毒處理水。

  9、要嚴格生活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不得食用霉變食物。戈壁灘上的水嚴禁飲用。

  10、若天氣寒冷,人又疲勞,應邊休息邊活動身體,雷雨時不要到高地、樹木下和水邊,不要將金屬用具扛在肩上。

  11、天氣寒冷、雷雨臨近或五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12、發生沙塵暴時,作業人員因聚集在背風處坐下,蒙頭,帶護目鏡或者把頭低到膝部。

  13、野外營地應選擇地面干燥、地勢平坦、水源無污染背風場地。營地應設簡易廁所,排水溝,懸掛明顯標志。嚴禁在營地附近隨地大小便。

  14、電器設備及其啟動開關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出。電力線路應采用電纜。電纜應架空架設,電纜經過通道、設備處應增加防護套。電器設備熔斷絲規格與設備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鐵、鋁等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避開變壓器、高壓輸電線等危險區。

  15、防火

  ①野外駐地應由負責人檢查室內電線是否安全可靠。

  ②杜絕私拉、亂拉電線、電燈泡。

  ③打雷時應切斷連接電視、收錄機等電器,以免雷電擊壞電器或引起火災。

  ④野外做飯時應注意不要在風力較大且周圍干草、樹葉較多的地方,以免火星點燃易燃物引起火災、并要做到人走火滅。

  16、防丟失,地形圖、記錄本(表)等資料及各種生產工具(相機、羅盤、gps定位儀、放大鏡等)是單位的寶貴財產,也是生產的必需品,應注意妥善保管好,防止丟失,個人攜帶的財物也應自我保管好,以免經濟受損或影響生產。

  17、野外易爆物品應與人住地方擱置10m以外。

  18、發生火災時,應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或者開辟不少于5m的防火線。

  19、采巖石樣時,不得面對面的操作。錘子的起落處禁止站人,采樣時不準吸煙、不得閑談。

  20、打樣時要站在上風處,精力集中,握緊錘把,用力均勻。

  21、休息時可以小口喝少量水,大量飲水不能止渴,只會是體內鹽分迅速下降,而水分沒有得到充分吸收就流失了。

  22、尊重當地少數民族風俗,嚴禁獵殺國家保護動物。

  二、環保篇

  不要破壞自然界平衡的狀態,大自然中的植物彼此保持著很微妙的`平衡,一塊狹小的空地,表面看起來沒有生物存在,實際上生物正在那活躍著。接觸大自然時,不要破壞這種平衡,不亂折花木,不亂捕鳥獸,享受大自然就應遵守規則。

  1、嚴禁亂扔垃圾,每個帳篷必須準備大的垃圾袋,生活垃圾丟于垃圾袋中。

  2、要嚴防煤氣中毒,帳篷中開設的小窗戶,嚴禁封堵。

  3、做好的餐飯,盡量吃完,不要殘留下來,如果不夠,可用干糧或其他速食品補充。

  4、離開野外時,其他垃圾,能燃燒的物品用火焚燒掉(注意不要引起火災)或埋掉,不易分解的玻璃空罐,塑膠等用備用袋裝走,將臨時廁所掩埋好。

環保管理制度14

  為了促進企業的環保工作,提高環保管理水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環保管理制度至關重要。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份環保管理制度范本,供企業參考使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環保管理,改善環境空氣、水質和土壤的質量,遵循“生態優先、防治結合、污染控制、資源綜合利用”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

  第三條 本企業要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追求卓越”的方針,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建設。

  第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制定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召開環境保護會議,報告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情況以及重要事項的處理情況。

  第二章 環境保護機構

  第五條 本企業應當設立環境保護機構,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實施。環境保護機構應當具有下列職責:

  (一)負責環境保護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制訂環境保護規劃和措施;

  (二)負責監測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情況,記錄和分析環境數據,定期發布環境數據的監測報告;

  (三)負責污染物的減排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減排措施,提高污染物的減排效率;

  (四)負責環境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后續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五)負責環境教育和宣傳工作。

  第六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的組成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并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

  第三章 環保監管

  第七條 本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和標準,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三同時”措施,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環境污染物的排放。

  第九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治理,確保環境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條 本企業應當配備專門的環保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定期檢查和監測環境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保證環境的質量。

  第十一條 本企業應當及時報告環境事件、事故和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監管機構的.檢查和評估。

  第四章 環保宣傳和教育

  第十二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進行環境宣傳和教育,提高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和知識。

  第十三條 本企業應當制作環保宣傳資料,保證員工和公眾能夠及時了解企業的環保工作和成果。

  第十四條 本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環保培訓體系,定期組織環保培訓和學習活動,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本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為環境保護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

  第五章 環保獎懲制度

  第十六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獎懲制度,對環保工作成績優異的員工和部門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 對環保工作不達標、污染物排放超標和環境違法行為的部門和員工,應當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給予相應的懲罰和處罰。

  第六章 環保成本控制

  第十八條 本企業應當制定環保成本控制制度,保證環保投資的經濟效益和合理性。

  第十九條 本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資源綜合利用,降低環保造成的成本負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企業應當定期審查本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對其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總結:

  環保管理制度范本是企業進行環保工作的重要依據,能夠規范和統一環保工作的流程和標準,實現企業的環保目標和要求。每個企業都應當根據自身的情況和需求,制定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積極參與環保事業,為保護和改善環境做出貢獻。

環保管理制度15

  1、目的

  環境保護工作是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為加強環保工作,根據《環境保護法》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本著“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選礦廠各車間環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內容

  3.1、各車間主任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環保工作負責。

  3.2、根據環保工作的需要,廠部應設專職環保人員。各車間設兼職環保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環保工作及環保統計工作。

  3.3、專職環保員要根據公司年度環保工作目標及時制定環保工程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實施。

  3.4、各車間在生產過程中,要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噪聲、震動和有毒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

  3.5、各車間產生的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點按要求排放,禁止亂倒亂放。

  3.6、風產生噪聲和震動大的設備裝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設施,設施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7、各車間要大力植樹造林,并健全綠化管理制度,保護花草樹木,實現廠區園林化。

  3.8、凡新建、擴建、改建等大型項目,要徹執行環保法及“三同時”的規定,必須把保護環境的設施與本工程同設計、同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車間要將環境保護設備建立正常的維護檢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狀態,未經批準不許停用或拆除環保設施。

  3.10、環境保護的內容和指標要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對環境保護工作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3.11、凡違反本辦法,造成環境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視其情況輕重,按相關條例予以處罰。

  3.1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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