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
為保證我司的食品生產安全,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對食品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健康管理,為規范操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適用范圍:適合公司所屬的各生產,及各部門與食品有接觸活動的相關人員的健康管理。
管理規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生產、食品的分公司和生產包裝容器等相關產品的生產車間的一線生產人員、質檢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原輔材料和成品倉庫保管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員,質檢科從事檢驗的工作人員,質檢科、設備科從事技術服務需要進入分公司生產車間的工作人員等。
2、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廠辦負責聯系開發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的'崗位,將追究部門、生產車間正職領導的責任。
2、入廠體檢: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廠體檢。
如果有員工調往需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也應立即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由廠辦指定開發區衛生防疫站為定點單位,進行入廠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廠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辦公室應通知所屬部門,并申報分公司質檢科,由所屬部門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廠。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分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具體見附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分公司辦公室聯系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生產的員工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公司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崗位,員工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分公司辦公室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所屬部門,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總經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分公司辦公室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中。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學習并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3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調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并詳細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詳細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范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4
(一)食品采購
一.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二.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三.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四.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五.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六.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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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二.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三.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四.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六.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七.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一.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二.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三.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一.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二.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三.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1.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規范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和相關工作。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從業人員,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確定制度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明確制度的制定目的、范圍和執行期限。
2.成立制度制定小組,負責制定方案,明確各項內容和要求,并進行充分的討論和研究。
3.在制定小組的指導下,逐一列出各項制度條文,詳細制定各項制度內容和要求。
4.對各項制度條文進行審核和審批,由制度制定小組逐一審核,需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實施。
5.正式發布制度,對公司內的員工進行宣傳,向員工普及相關的制度要求,確保制度的落實執行。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五、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員工健康體檢制度
名稱:員工健康體檢制度
范圍: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目的:全面檢查員工的身體狀況,為健康管理和疾病預防提供數據支撐。
內容:對員工進行口腔、視力、聽力、肺部、心血管、肝腎等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責任主體:制度執行小組、醫療機構
執行程序: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責任追究:對于體檢中存在的治療不當或其他醫療失誤等問題,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員工職業健康防護制度
名稱:員工職業健康防護制度 范圍:所有從業人員
目的:保護員工職業健康,預防職業病發生。
內容:制定職業健康防護措施,如勞動衛生、勞動保護、職業疾病防治、職業健康咨詢等。
責任主體:制度執行小組、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執行程序: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防護措施,并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責任追究:對于沒有落實職業健康防護措施,或者職業病發生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3.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制度
名稱:員工工作環境安全制度 范圍:公司所有從業人員
目的:保障員工工作環境安全,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內容:制定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標準,制定公司內部設備的安全規范,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等。
責任主體:制度執行小組、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執行程序:落實從業人員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責任追究:對于沒有落實安全措施,或者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名稱: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范圍: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目的:保障員工心理健康,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生產力。 內容: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進行對員工心理狀況的檢查和排查,針對心理問題進行咨詢和治療。
責任主體:制度執行小組、公司心理健康專家
執行程序:將心理健康管理納入公司的全員培訓計劃中,對員工進行心理測試和咨詢。
責任追究:對于沒有落實心理健康管理制度,或者員工心理健康問題造成工作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總則
制度是企業規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司推出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是事關企業員工工作效率和身體健康的重要措施。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制度,確保制度合規化,依法落實到位,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工作安全。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6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制定本制度。
一、門店食品安全員負責門店的日常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并負責報告。自檢自查內容包括個人衛生、清潔與消毒、溫度控制、蟲害控制、交叉污染、標識和可追溯性、產品監控、記錄等。
二、門店收貨部負責收貨區的自檢自查,包括產品的.標識、質量、包裝、清潔、包材、添加劑等,并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三、營業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每日檢查表》上,并填寫行動計劃進行整改。
四、門店防損部負責門店整體公共區域和蟲害控制的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五、門店工程部負責門店各種設備設施的自檢自查,必須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每日維修記錄表中。
六、門店食品安全員應定期對門店所有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報告給門店店長。
七、門店店長應仔細閱讀審計報告中的問題,并跟進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7
一、制度編寫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行為,旨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整體形象,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在職員工、實習生、臨時工,包括全職和兼職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團隊聯合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起草,并經企業領導團隊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推行。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 《勞動合同法》
2. 《勞動法》
3.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6. 公司《員工行為準則》
7. 公司《醫療衛生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1. 健康檢查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定期開展健康檢查,及早發現疾病,預防和治療疾病,促進員工身體健康。
內容:包括常規體檢、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防治等。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及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體檢,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按照國家標準開展職業病防治。
責任追究: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檢查的'員工,視情況給予一定程度的懲處。
2. 日常防護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加強員工個人防護和環境維護,降低職業病發病率。
內容:包括安全培訓、防護用品發放、場所衛生控制等。 責任主體:安全環保部門、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每季度開展一次安全培訓,定期發放防護用品,要求員工自覺維護場所衛生。
責任追究:不按要求配戴個人防護用品、不按要求自覺維護場所衛生的員工,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或者教育處罰。
3. 早期干預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和兼職。
目的:發現員工身體不適或者早期癥狀,及時干預,預防病情加重。
內容:包括早期病癥發現、早期干預、疾病預警等。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
執行程序:發現員工早期癥狀時,采取及時干預措施,如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等。
責任追究:不按照要求前往就醫、不按要求參與早期癥狀突發處理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管理層所有。
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3. 本制度有關內容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存在沖突,則以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行業規章為準。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8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9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2、公司安環部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時掌握本單位各崗位職工的實際情況,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關危害的作業。
5、公司安環部組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周期為一年,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6、公司安環部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復查的,及時通知本人,并做出處理意見;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8、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勞動者,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公司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
9、公司安環部組織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每人一檔,長期保管,不得丟失和轉借;并負責將職工健康人員體檢情況進行統一匯總。
10、安環部負責將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各單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并將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按規定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并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1
職業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衛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干凈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發,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2
醫院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癥狀、肛門漏、膀胱造瘺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3
1、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將其調離原崗位,禁忌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五、凡食樸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要嚴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崗工作。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2、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各種學習、會議和集體活動,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努力鉆研業務知識和營養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增強時間觀念,按時上下班,管理人員要認真遵守學校的坐班制度。
三、嚴格遵守病事假請假制度。
四、食堂從業人員儀表要端莊整潔,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準進入工作間。男同志不留長發,女同志工作時不戴戒指、耳環。
五、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在統一地點集體就餐,不能亂吃零食,更不能帶東西回家。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否則按曠工處理,不能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在工作間內洗衣服。
七、嚴禁中午喝酒,嚴禁酒后上崗。禁止在工作區吸煙、打鬧、高聲喧嘩。
八、注意節約水、電、汽和液化氣,杜絕跑、冒、滴、漏發生。
九、對炊事機械,使用保管人要認真維護保養,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人員安全和機械設備正常運轉。貨梯內嚴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十、食堂內部要嚴格收費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現金。
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復印件,以備檢查。
4、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堂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4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
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3、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xxxx小吃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培訓對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門店及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關人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現場培訓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訓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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