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紀律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紀律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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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適應集團公司全國性精細化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建筑設計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十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一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如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一由客運公司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出差規定
第十四條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請假或出差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副職、助理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正職及以上須經集團總裁審批;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總裁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十五條 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第十六條 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出差手續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定
第十八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國際勞動節一天
4、國慶節三天
5、清明節一天
6、端午節一天
7、中秋節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第十九條 加班規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需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將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
第二十四條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須將隸屬集團直線管理人員的當月考勤統計表經當地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財務總部。
2、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八條 在OA辦公系統未正式上線前,所有考勤資料的報送以紙質為主,同時可以按集團公司要求在OA辦公系統上按規定辦理流程。OA辦公系統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發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 如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月度獎金的評定。
第三十條 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三十一條 指紋考勤機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
第三十二條 材料設備公司、各地區地產公司及各下屬公司的考勤管理須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于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勞動紀律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并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置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干事負責;工段(班組)、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周歲時,每天可喂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并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脫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于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設備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墻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并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后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準,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項目經理批準,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后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后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并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序后,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xx〕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對象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對象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準后使用,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發布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并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設備交接應講清設備運轉的基本情況,并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項目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干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的工段(班組)、項目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項目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項目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數據。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游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脫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干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斗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勞動紀律制度3
第一章勞動作息制度
第一條全體員工有責任和義務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全體員工應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崗位的清潔衛生,當日清潔值班人員按清潔值日規定做好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通知員工加班時,員工不得無故不到崗或中途脫崗。員工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時應向負責安排加班的領導說明理由,不得無故推諉。
第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辦公人員的作息時間擬定為:每周為六個工作日,休假一天。
每個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的權利,節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資。每個工作日的作息時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生產作業班按計件工資制度的,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按生產需要實行兩班或三班制。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條公司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執行,各車間(部門)考勤員分管本部門的考勤事務。考勤記載要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因顧及私情和講求面子而故意遺漏、隱瞞。
第七條公司嚴禁無故缺勤,擅離職守。
第八條員工均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未經公司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更改或縮短工作時間。
第九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要實事求是,不托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得弄虛作假,為難考勤記錄人員。
第十條員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曠工、遲到、早退等。
第十一條員工請四小時以下事假,按半天計算,超過四小時而不足八小時按一天計算。
第十二條遲到。除班車原因之外,上班遲到20分鐘內為遲到。超過20—200分鐘以曠工半天論處。凡在本廠規定的開會、學習和領導通知的活動時間,不按時出席的,均作為遲到(事先經過批準可不作為遲到)。
第十三條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20分鐘之內下班者為早退,早退超過20分鐘,為曠工半天論處。末到正點離開工作崗位或中斷學習、活動,又未經批準,作為早退,經主管簽證請假或公出者除外。提前就餐,一經發現一律以早退論處。第十四條各車間(部門)在每月5日前把上月出勤情況進行匯總,并附請假手續,報車間(部門)領導簽字,送勞資部門作為編造工資、獎金及有關福利的依據。
第三章請銷假制度
第十五條事假
1、員工上班,因公外出,須向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去向登記本上認真填寫外出日期、時間、事由等。
2、員工如因私事須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室(車間)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和天數,經領導批準,辦妥手續后才可離崗。特殊情況可電話、傳真請假,但事后應履行補假手續,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核后,可作為事假。不得托人代為請假。事假手續不完備均作曠工論處。
3、非特殊情況事假,一律嚴格控制。
4、已批準事假的職工,按請假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按日工價×請假天數)。
第十六條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回公司后應出示醫院證明。
2、非因工負傷需休息,可參照病假處理。
3、因病長期休息達六個月的,病愈后要求復工,必須持醫院復工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同意在原崗位試工一個月,能正常工作,方可辦理正式上崗手續,如在試工期間原病復發,病假連續計算。
4、長病職工應每月到公司,將復查報告送人力資源部,如有違者,停發病假工資。
5、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勝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應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時間在六個月以內者,根據勞保條例規定,連續工作八年以下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的60%;連續工作8—15年者,發本人月基本工資70%;連續工作15—25年者,發本人基本工資80%;連續工作25年以上者發本人工資100%。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連續休息超過六個月以上者,發本人基本工資的60%。病假期間,崗位工資全部扣除。
第十七條工傷假
1、工傷假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需要治療、恢復,不能正常上班的假期為工傷假。
2、員工在企業外因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而負傷,憑有關證明,可比照工傷。
3、符合勞動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第二章
第八條的按工傷假處理。
4、工傷假由工傷人員持醫院鑒定,經企業生產部確認責任工傷或非責任工傷,審定后方可作工傷處理。
5、工傷人員待遇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四章中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第十八條婚假
1、凡符合婚姻法規定,已領證結婚的員工,均可享受婚假。
2、婚假一般為三天,如雙方年齡達晚婚,其婚假為十天。
3、經批準的婚假,按公假處理,基本工資照發,崗位工資扣發,月獎、營養費、津貼適當扣發。
第十九條產假
1、企業在職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本人申請,持部門和工會意見,辦理休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凡符合婚姻法規定生育第一胎達法定年齡的'女員工,享受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并有醫院上環證明的,增加女員工產假30天;屬難產的或雙胞胎的,增加休假30天。
3、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證明和工會意見,可休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至七個月以下的,產假60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
4、產假期間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其基本工資照發,計劃外臨時工按其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月度獎金、年度獎金中的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和高溫費),勞保用品均不享受。
5、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安排晚班勞動,每班勞動時間內安排休息1小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條護理假
1、雙方達晚婚年齡,女方生育孩子后,男方享有護理假。
2、男方護理假一般為5天。
3、護理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一條哺乳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每次30分鐘,雙胞胎每次增加30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二次喂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哺乳時間,單位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3、女員工產假期滿后,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同意,工會出具手續,原則上可考慮半年的哺乳假。
4、哺乳假待遇:聘用人員、合同工、計劃內臨時工,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崗位工資扣發,國家規定的補貼照發,效益工資、月度獎金、年終獎金中此月所得部分、月度營養費(在夏季包括冷飲費、高溫費),勞保用品不予享受,計劃外臨時工不休哺乳假。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養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單位領導批準給假3天。旁系親屬死亡時,經單位領導批準,休假一天。
2、員工去外地料理喪事,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車船費自理。
3、假期基本工資照發。
第二十三條公假
1、員工根據國家規定,參加由國家、地區組織的各類考試或競賽活動等,憑有關方面證明,由當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可享有公假。
2、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團、女代表等參加有關會議可作公假。
3、由單位組織的員工健康體檢、婦女病普查按公假處理。
4、經單位領導同意,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和地方法規規定的公益事項,可享有公假。
5、公假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條其他假
員工違反治安管理被傳喚,其缺勤時間作事假處理。第二十五條曠工
1、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末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2、員工無故不服從組織調配,經教育仍堅持錯誤拒絕分配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無故擅離生產、工作崗位,以及生產、工作時間不從事生產、工作滿半天以上者,以曠工論處。
4、上班干私活或無事生非、爭吵打鬧、尋釁斗毆,一律以曠工論處。
5、各種假期無正當理由無故超假者。超假時期作曠工論處。
6、對經常無故曠工,經說服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單位通知本人期限不回的),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7、其他條例中規定為曠工的情形。
第二十六條準假權限
1、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
2、各單位中層干部請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3、部室、車間管理人員請假,三天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
4、職工請假,一天內由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5、公假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6、工傷假需持醫院醫療證明,經勞動部門鑒定,報單位領導批準。
7、婚、產、哺乳假,憑單位工會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
8、任何員工請假必須遞交書面申請,按照程序得到批準方可休息,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9、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需電話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勞動紀律制度4
一、教職工在上班期間,不準打牌、下棋,晚上娛樂也不得超過去10點種,禁止賭博,甚至耽誤工作,違者學校作嚴肅批評教育,教育不改,造成社會后果,責任自負。
二、實行彈性坐班制,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為坐班時間,該時間內教師無特殊原因必須到辦公室坐班,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不準釣魚,星期天、節假日釣魚只能屬娛樂性質,不能以獲利為目的,更不能加重學生家長的負擔。
四、醉酒有損教師形象,在上班期間教職工一律不得喝酒。如果酒醉不能上課,一律按曠工處理;酒后鬧事或酒后失職,先罰款20元,待酒醒后再根據情節輕重作進一步紀律處理。
五、教師不得任意將學生喊出教室或默退學生,剝脫學生的學習權利,故意違犯義務教育法,違者學校點明批評,造成學生流失作每期一人罰款10元處理,并依法將其流失的學生請回來,執意不請,學校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執行上級處理意見。
六、學校一律實行教工考勤制度,有事、有病必須具備必須假條,假期回校必須銷假,學校按請假類別和時限作出不同處理。
1、病假:病假兩周以內,可委托安排調課,病愈后自己補上調節器出去的課,不扣課時津貼費。兩周以上,由代課教師領取,病愈后復課,繼續享受課時津貼。長期病假沒有上班,既不享受課時津貼也不享受學校三勤費(只享受節假日、慰問費)。
2、事假:事收無論長短一律自己調課補上,報教導處審批,假條交學校存檔,一學期超出5天,多一天扣10元,享受課時津貼;特殊大事不能補課,其事假期間的課時由代課教師領取。
公假:(含在職培訓)一月以內自己調課補上,享受課時津貼,一月以上無法補課,由學校安排課程,公假期間享受70%的'課時津貼,代課教師按增加課時計加課時津貼。
3、婚、喪、產假:一律按文件規定的天數,享受公假待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4、曠工:曠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資,同時扣缺勤費40元,并扣除當天課時津貼,扣操行分10分。曠工半天按曠工一天的一半處理。曠課一律扣20元(上課鈴響5分鐘以后稱曠課)扣除一課時的課時津貼。由行政值周開出扣款金額,教導處簽意見,事務處扣款。
七、輔導區會、周例會、政治學習,老師必須按時到會自始至終,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3元,扣操行分1分;未到會,沒具備手續按曠工罰款20元,并扣操行分5分,事假一期超過5次,多一次扣款10元,同時扣操行分1分。病假以醫院證明為準。
勞動紀律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二、對象:
車間全體人員
全體人員要學習、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認同公司的發展理念,牢記和理解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對于早會遲到、早退者給予申戒一次處分,未參加早會者給予警告一次處分。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裙子等;車間內嚴禁散發、赤膊上陣;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以上以經發現給予口頭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給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給予小過一次處分。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親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違犯者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4、上班期間嚴禁帶食物到生產現場或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以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5、本車間員工要服從車間管理人員的合理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員工和管理人員互相幫助、互相理解、互相監督,以公司、生產利益為重。車間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體制,全體人員都有提出合理意見的權力和義務,做到誰優獎誰,誰犯懲誰。
6、各小組師傅、技術員、代班協助科長做好車間生產按排、產品品質控制與勞動紀律,做好制度的宣導和執行,做好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發揚服務生產、服務員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不能超過10分鐘),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鐘做好車間大掃除。
8、車間人員要認真學習公司制定的設備管理制度,執行設備保養全員參與。每天早上上機之前認真維護和擦理自己保養的設備和其他事項,并填寫當日的`保養卡記錄,不得少寫或超日填寫。若發現保養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頭警告,次犯給予申戒一次處分。
9、全體人員要愛護公司財物、消防器材、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10、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重者給予處罰或照價賠償;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11、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具體見《車間生產品質管理制度》。
12、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14、全體人員嚴禁在車間或廠區內打架罵人,行事嚴重或態度惡烈者一律開除,不再騁用。先動手者還給予紀律處分后開除。事態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5、全體人員在車間內都對自身的行為負責。車間將嚴格執行《車間員工獎懲辦法》
勞動紀律制度6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后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及全部獎金,并處留廠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外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2、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0、上班時間私自回宿舍這單人次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并處罰款100元:
1、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8、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9、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10、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11、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后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7、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1、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級別參加的會議討論通過或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審批。
八、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布。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說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公傷假、年休假共7種,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部門(車間、科室為部門)最多有三天之內請假批準權限。
(2)超過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內者,需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天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
3、婚假:本人結婚按規定享有婚假10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喪亡者,可請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假3天喪假喪。
5、產假:
(1)女職工生育假期為3個月。
(2)女職工為生育難產的,延長產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長產假15天,最多延長15天。
(3)妊娠流產者給予產假15天。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情況決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種人員可申請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5天。
二、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準可以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節(除夕、農歷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勞動節(5月1日)1天
4、國慶節(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
員工聘用、崗位管理與離職
一、新員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公司辦公室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辦公室將安排相關部門進行復試,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復試合格者公司辦公室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
7、部門負責人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崗位管理
1、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簽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辦公室進行推薦。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公司辦公室填寫《崗位調動單》并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A、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B、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D、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E、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斗毆者;
F、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G、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H、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I、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J、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鑒,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K、參加不法組織者;
L、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M、違反公司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A、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B、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C、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D、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E、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F、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 )、員工辭職
A、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B、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公司辦公室備案。
C、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并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D、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試用人員
A)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B)部門負責人直接向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寫《交接工作清單》,報辦公室備案;
C)離職當月工資于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解聘正式員工
A)根據《聘用合同》或公司規定對不符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報公司辦公室,必要時應提供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公司辦公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
3、員工辭職
A)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后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準許有任何請假。
C)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注:xxxx電力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保留此制度最終解釋權
勞動紀律制度7
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員工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員工應當自覺了解和遵守。
第三條 公司禁止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行為,對員工違紀違規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具體違紀違規行為界定和處罰標準按照《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條 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考核,分級管理”的原則,共同維持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正確執行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負責各類違反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為處理結果的落實。
4、依據本辦法規定職責,負責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
5、負責公司員工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臺帳的建立、登記,原始資料保管工作。
6、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處理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歸口管理工作。
8、負責按本辦法規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員工遵守勞動紀律、休假、考勤情況匯總表,并對填報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9、負責工傷事故處理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保衛室
1、負責員工進出廠門(廠區)歸口管理。
2、負責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的協助調查。
(三)財務部
1、負責收取員工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
2、負責建立和管理各類違紀違規處罰款項收支臺帳。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組織或參與公司勞動紀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條 依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按照下列權限履行相應的審批、處罰職責:
(一)班組長
1、有權審批員工半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二)各部門車間主任
1、有權審批員工1天以內的休假;
2、有權作出口頭警告、績效扣分的決定;
3、有權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的建議。
(三)分管副總
1、負責審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有權作出通報批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建議)。
(四)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依據部門管理職責,有權作出(提出)經濟處罰、經濟賠償、工資降級、崗位(職務)調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勞動合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建議)。
第六條 公司禁止各級管理部門和責任人有下列行為:
(一)越權審批各類休假的;
(二)對各類違紀違規行為,不按規定、不及時處理的;
(三)弄虛作假,知情不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的;
(四)管理混亂、整改不到位的;
(五)損壞、擅改考勤記錄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七條 公司建立員工申訴、舉報機制,員工可按規定向公司申訴、舉報。
(一)員工本人對公司相關處罰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總提出申訴。
(二)員工對他人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公司相關職能部門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第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附:
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二、《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三、《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附一: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
一、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一)不遵守工作時間、休假、考勤制度,遲到、早退、曠工
1、不按規定延遲到崗的,屬于遲到,時間確認以考勤機記錄或分管考勤員記錄的時間為準(下同)。
2、不按規定提前離崗的,屬于早退。
3、無故不到崗的,屬于曠工。
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論處。
5、月內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曠工1天論處。
6、無正當理由,到崗但不生產工作的,按曠工論處。
7、消極怠工(因個人原因未完成當班生產工作任務70%)的,按曠工論處。
8、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9、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0、休假期滿無故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
11、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按曠工論處。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二)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戲。
14、長時間打接與工作無關電話。
15、串崗、脫崗、私自請人頂崗。
16、外出辦私事(含外出吃飯)。
17、干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毆。
19、圍觀、起哄。20、酗酒鬧事。
21、組織、參與罷工、聚眾鬧事。
22、無理取鬧、糾纏、威脅、打擊報復公司領導、相關工作人員。
23、其他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行為。
(四)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
24、無工作證、車輛出入證,強行進出廠門(廠區)。
25、無公物出廠證明,強行攜帶公物出廠門(廠區)。
26、翻越公司院墻、廠門進出廠區。
27、執勤人員私自放行無關人員進出廠門(廠區)。
28、攜帶未成年人、寵物進出廠門(廠區)。
29、不服從管理人員管理,故意刁難、謾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30、其他違反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行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
31、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2、違反操作規程作業。
33、泄露工作機密、公司機密。
34、違反財務制度、財經紀律行為。
35、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行為。
(六)從事兼職、第二職業
36、在工作時間內,從事第二職業。
37、利用非工作時間,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
38、無正當理由,拒絕公司管理人員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3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對其進行的薪資、崗位、職務調整。40、其他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行為。
(八)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41、利用工作、職務之便,為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2、貪污、行賄、受賄。
43、其他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行為。
(九)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
44、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獲取不正當利益或逃避責任。
45、濫用職權,不作為,損害公司利益行為。
46、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十)不遵守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7、拘留。
48、勞動教養。
49、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
53、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
54、侵占、盜竊公司財物。
55、利用網絡、公眾媒體,惡意損害公司形象、聲譽。
56、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
二、違反勞動紀律處罰種類
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根據違反行為的情節輕重、影響程度、損失大小、改正態度等因素,選用或并處下列處罰:
(一)口頭警告,由相關管理人員當面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二)通報批評,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三)績效扣分,在員工績效考核中體現。
(四)經濟處罰,由相關工作人員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經濟賠償,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關職能部門開具繳費通知,并知會財務部,由財務部門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工資降級,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工資降級意見,財務部辦理工資降級手續。
(八)崗位(職務)調整,由公司相關領導提出崗位(職務)調整意見,綜合辦辦理崗位(職務)調整手續。
(九)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相關領導將處罰決定、證據材料提交綜合部,由綜合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由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違反勞動紀律處罰標準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影響較小、損失較小(20xx元以內)、改正態度較好的,屬于一般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視具體情況處以口頭警告或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經濟處罰,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2次以內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分/次、經濟處罰20元/次。
2、曠工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20分/天、經濟處罰100元/天,不計發當天工資。
3、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以口頭警告,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產工作秩序,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廠門(廠區)出入制度,擾亂正常出入秩序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違反公司質量、安全、衛生、工藝、保密、財經等規章制度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7、從事兼職、第二職業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50-500元/次。
9、不遵守職業紀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0、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失職,瀆職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100-20xx元/次。
11、其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行為的,處以通報批評,并處績效扣分10-40分/次、經濟處罰20-500元/次。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拒不改正(含第2次違反)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行為,處以工資降級或崗位(職務)調整,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內的。
2、連續曠工3天以內,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內的。
3、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較重、影響較大、損失較大、拒不改正的。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5000元以上)、態度惡劣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處績效扣分(當月績效清零),有經濟損失的,經濟賠償,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月內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連續曠工3天以上,年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勞動教養。
5、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處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影響很大、損失重大、態度惡劣的。
四、本細則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附二:
員工休假管理實施細則
一、法定節假日
公司員工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但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的,應服從公司生產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請病假基本條件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確需停工治療。
(二)病假待遇
1、員工停工治療期間,保留工作崗位1個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包含在醫療期內。
(四)請病假手續
1、門診病假
(1)請門診病休假,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出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屬實后,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員工提供的病歷診斷、醫藥費發票、醫生建議,應完整、真實,并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生姓名、聯系電話備查(下同)。
(3)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對員工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論處。
(4)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是指重慶市醫保中心指定的、具有醫保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不含藥店及內設門診。
(5)門診病假每次不得超過1天,超過1天的,應重新請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療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持住院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醫藥費、出院證、醫保報銷發票等資料,經公司綜合辦審核后備案。
(2)公司綜合辦應嚴格審核連續休病假10天以上的員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病情不屬實的,按曠工論處。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過1個月;超過1個月的.,應重新請假。
三、生育假
(一)請生育假基本條件
1、女員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產假。
(二)產假休假天數
1、產假
(1)女職工生育產假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產假期內。
(三)生育假待遇
1、休產假的,停發工資,保留工作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請生育假手續
1、請生育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生育服務證、生育證明、手術證明、病歷等資料,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2、在產假期內,員工本人應持身份證(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生育服務證、病歷、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到所在地的醫保中心結算生育生活津貼。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條件
員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內。
(三)請婚假手續
請婚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并出具結婚證,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五、喪假
(一)享受喪假基本條件
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親屬喪亡的,可享受喪假。
(二)喪假天數
1、喪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包含在喪假期內。
(三)請喪假手續
員工請喪假的,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交公司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請事假基本條件
1、員工確因個人事務,需利用工作時間及時處理的,經批準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審批權限 1、1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總審批。
3、原則上事假每次不超過2天,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年內累計不超過10天。
(三)請事假手續
請事假的,員工本人應按規定填寫《員工休假申請表》,分別按審批權限報批,經審批同意的,交綜合辦備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規定
員工休事假,月內累計5天以上,年內累計10天以上的,屬于不勝任現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調整崗位(職務)。
七、工傷假
(一)享受工傷假基本條件
員工因工負傷,確需停工治療或離崗休養的,可依法享受工傷假。
(二)工傷假有關規定
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八、休假有關規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違反休假制度行為,違反的,按曠工論處。
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休假的;
2、請假未獲批準,休假的;
3、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不歸的;
4、休假期滿,不按規定履行銷假手續的;
5、弄虛作假,騙請各類休假的;
6、其他違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審批、備案、調查、處理職責,禁止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員工休假,本人應按規定辦理請假、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親屬或同事代辦,但應提交書面委托書,并將有關情況告知所在單位。
附三:
員工考勤管理實施細則
一、員工考勤方式
根據公司生產工作實際,員工考勤實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結合的方式。
(一)納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實行打卡考勤。
(二)暫無法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的人員,應向綜合部備案后,實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規則
(一)員工本人應按公司規定作息時間、班次,在指定考勤機處打卡考勤,每天打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時間的,應按公司臨時安排的作息時間打卡考勤。
(三)員工上下班時間,以考勤機記錄的時間為準。
三、特殊情況處理規定
(一)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需合理確定和調整作息時間的員工,應先由綜合辦備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辦差無法正常打卡考勤的,應向直接上級報告,并報公司綜合辦書面備案。
(三)員工休假的,應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銷假手續,并報綜合辦書面備案。
(四)因考勤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由綜合辦負責報修。
四、特殊人員考勤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員工,考勤卡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辦理;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二)實習生,不辦理考勤卡,實習期間考勤由分管領導人工考勤;考勤結果由綜合辦負責處理。
(三)借調人員,借調期限超過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負責處理。
五、考勤管理職責分工規定
(一)綜合辦
1、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釋;
2、負責指導、監督、考核各部室、車間的考勤工作;
3、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結果的處理;
4、負責組織、參與處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負責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臺帳建立和管理;
6、負責每月10日前匯總公司員工上月考勤報表并公布;
7、負責公司考勤系統的日常維護。
六、違反考勤制度行為處理規定
(一)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打卡考勤的,根據《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分別按遲到、早退、曠工論處。
(二)代打卡處罰規定:
1、代打卡人,應打卡人按曠工半天/人次論處。
2、公司領導授權或批準代打卡的,對責任領導處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100-20xx元/人次。
3、忘記打卡的,應提交書面說明,提供證人、證物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公司綜合辦備案;同時對當事人提出警告,責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損壞考勤記錄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按《勞動紀律管理實施細則》有關失職、瀆職條款處理。
(五)其他違反考勤制度的,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紀律制度8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范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后,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準;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回的,須委托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接受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建議,統一思想,達到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匯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床,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情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準。3天以上必須經理批準,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系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系不上取消手機補貼并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嘩,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游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應積極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于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并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范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文明,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提供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盡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盡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臺帳。月末工資中扣減,并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于用戶,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必須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返回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情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并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后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情況下調整必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游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閱、調用、復制、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并追究刑事責任。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內容必須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提供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責任。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80%。
費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溫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并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并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后,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范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于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注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系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臺帳,詳細說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系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系,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后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_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戶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準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戶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余話費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紀律制度9
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
(7)工作時間嚴禁干私活、辦私事、帶孩子、打麻將、打撲克等。違者罰款50—100元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脫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脫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9)不服從院領導安排,或布置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處以10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1、財務科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凡因個人責任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2、財務科主持藥房、收款室的日對賬和藥庫的每季度盤點工作。一日不對賬者罰責任人50元,出現虧損部分由個人負責。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致,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范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躊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3、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嚴重差錯、糾紛,給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霉、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罰。
9、放射、特檢、化驗等承包科室,出現差錯,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響醫院形象者,根據情節輕重扣罰當事人100—300元。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
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床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妝艷抹,不披長發,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并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2、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
(1)嚴禁本院職工在院內私自銷售藥品、器械
(2)嚴禁本院職工私收治療費、檢查費。
(3)嚴禁將病人約到家中診療收費。
(4)嚴禁私自到藥房換藥
(5)嚴禁在職職工私開診所。
(6)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減免病人的檢查費、治療費和住院等費用。
凡違犯上述條款之一者,罰款100—2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
(7)工作時間嚴禁干私活、辦私事、帶孩子、打麻將、打撲克等。違者罰款50—100元
(8)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亂竄科室、私自外出、空崗、脫崗或帶酒意上崗。違者一次罰款50元。空崗、脫崗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9)不服從院領導安排,或布置的任務不能很好地完成,處以10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10)全院職工應積極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者罰款50元。
(11)全院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財、物管理辦法
1、財務科要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凡因個人責任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罰
2、財務科主持藥房、收款室的日對賬和藥庫的每季度盤點工作。一日不對賬者罰責任人50元,出現虧損部分由個人負責。
3、藥庫、藥房庫存的藥品和物資,要日清月結,每季度底清查盤點一次。要做到盤點認真細致,報表真實準確,出現虧損由藥房、藥庫負責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提倡勤儉節約,凡發現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扣罰當事人20元。
5、收費室不得出現漏收少收費現象,違者除扣除責任人漏收的金額外,給予50—100元的罰款。
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視衛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潔,無垃圾、無痰漬、無煙蒂。物品擺放有序,表面無污跡雜物,辦公用品、醫療器械常擦洗。凡達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罰科室50元。
(五)醫療質量管理辦法
1、規范醫療行為,嚴格按照醫療操作規躊事,合理檢查、科學用藥,嚴禁出具假處方、虛假病歷及診斷證明,做到處方醫囑、病房存根一致。執行階梯用藥原則,合理應用抗菌素,嚴禁開處方。
2、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一般醫療差錯、糾紛。但未給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罰當事人100—200元。
3、對因醫務人員失職或技術過失所發生的嚴重差錯、糾紛,給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扣罰當事人200—300元。
4、凡發生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原則上按醫院、當事人7:3比例分擔。對觸犯法律的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
5、嚴格執行醫囑制度,發現差錯醫囑一次扣罰50元。
6、凡本院能開展的診療項目,禁止介紹到外院治療,違者一次罰款300元。
7、藥房、藥庫藥品必須在失效前六個月報告院長,以便及時調整,凡由責任心不強,造成藥品過期、失效、發霉、變質等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另扣當事人200—500元。
8、發錯藥(品種、劑型、劑量)劃錯價,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加重處罰。
9、放射、特檢、化驗等承包科室,出現差錯,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響醫院形象者,根據情節輕重扣罰當事人100—300元。
護理質量管理辦法
1、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差錯事故的發生。凡發生差錯者扣當事人50元,嚴重差錯者扣100元。
2、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或未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20元;進行無菌技術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違者每次每項扣罰10元。
3、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讓病人及其陪床人員換吊瓶、拔針頭等。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處罰。
4、工作期間要舉止方,儀表端莊,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濃妝艷抹,不披長發,不帶耳環、戒指。不再病區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5、治療室要保持清潔、整齊,各種消毒液及無菌物品要定時更換、消毒,并有記錄。各種物品放置有序,嚴禁擺放私人用品及與治療無關的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勞動紀律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激勵員工遵紀守法,積極參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依法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以及實習生等。
第二章獎勵種類及標準
第三條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考核,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的種類包括但不限于獎金、晉升、培訓機會等。
第四條員工的業績考核主要根據工作完成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團隊合作等指標進行評定。
第三章獎勵程序
第五條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評選,確定獲獎者,并將結果公示。
第六條對于具體的獎勵事項,公司將根據業績考核結果進行決策,并向獲獎者頒發獎品或者獎金。
第七條公司將建立獎勵記錄檔案,對于獲得獎勵的員工,將進行記錄和保留,以便于今后的參考和選撥。
第四章責任與監督
第八條公司將建立健全勞動紀律獎勵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實行分工負責原則。
第九條所有員工應當積極配合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態度,爭取獲得獎勵。
第十條公司將定期檢查和評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勞動紀律制度11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班組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設置兼職的考勤員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 考勤員應予每月1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勞資員有權對其中的記錄進行抽查。
第三條 公司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條 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置考勤時間,其方案在報企管部備案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第五條 考勤文檔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為考勤員逐日登記的員工考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為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等。
第六條 員工應嚴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曠工。
第七條 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八條 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1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第九條 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第十條 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曠工:
(1) 當日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2)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3)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4) 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第十一條 上述條款中的遲到、曠工行為,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事后查證,確認員工有見義勇為、替工廠挽回損失之有利行為者,其記錄的遲到、早退不予撤銷,其曠工記錄可更改為公假。其相應的處罰不變,但可根據公司有關的獎勵條款予以獎勵。
第十二條 有關考勤管理的獎懲規定:
(1) 遲到早退一次,扣除薪點數5點;當月超過三次后,每次扣除10點;
(2) 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6次,或累計時間超過1小時的,記做曠工一日。
(3) 擅自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5點;15-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30-60分鐘的,每次扣除20點。
(4) 曠工半日,扣除薪點數40點;曠工一日,扣除薪點數80點;
(5) 當月曠工累計3日,全年曠工累計10日的,記警告處分一次。
(6) 當月曠工累計5日,全年曠工累計15日的,予以辭退。
(7) 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脫崗者,經本人申請,企管部批準,可記嘉獎一次
(8) 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薪點10點;當月超過4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9) 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10) 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請假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條 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十五條 病假系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于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后的1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第十六條 長期病假根據員工在職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長短,給付的標準如下:
病假期超過上述規定的,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停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因工傷導致的病假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 病假的批準權限為:
(1) 病假1日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備案;
(2) 病假3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3) 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 病假累計超過30日,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 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條 事假的批準權限為:
(1) 事假1日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報企管部備案;
(2) 事假3日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3) 事假少于5日,由總經理批準;
(4) 原則上,當年事假不超過7日。否則,應予以停職。
第二十條 有下列緣由之一的,可申請公假: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假每次不超過3日,全年不超過5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福利假的享有標準見《員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條 除上述規定外的請假批準權限,一律由隔級上級批準;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超過3日的,需報董事會批準。
第二十四條 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員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向批準人申請,經批準后進行。
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假后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出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六條 請假單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人員存查,請假人所在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須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注明銷假。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兩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準,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 員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條 本條款所涉及的有關標準如下:
日工作時間:8小時;
月實際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條 病假待遇:
(1) 當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常考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2) 病假期累計超過30日后:當月超過15日的月份,不參加考核,其考評分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計算績效薪點數;未超過1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3) 病假超過30日的,不核算績效薪點數,全部按照標準崗位薪點數的一定比例核算當月崗位薪點數,比例數如下:
工齡不超過 5年的: 50%
工齡不超過20xx年的: 60%
工齡超過20xx年的: 70%
第三十一條 當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條 生產崗位上,經車間主任批準,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過當月調休進行調劑,不影響考評。
第三十三條 當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條 探親假待遇:
(1) 當月不超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2) 當月不超過10日的,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 當月超過10日,不計入考核,不享有績效薪點,浮動崗位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條 當月發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進行,但績效薪點數按缺勤比例扣除;當月婚假超過5日,不計入考核,其考核成績按部門平均分計算,但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條 當月發生喪假的,考核正常進行,但浮動崗位薪點數和績效薪點數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條 產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核算。
第三十八條 哺乳假期間,不進行考評,不計算績效薪點。崗位薪點統一按標準崗位薪點數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條 休假期間,不影響計算年功薪點數。
勞動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 各車間、各部門、生產作業點可根據管理需要,結合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各車間、各部門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必須報企管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統一下發執行。
第四十二條 員工違反上述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的處罰標準,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門、財務部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一并下發。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由企管部負責
勞動紀律制度12
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提高企業的效率和效益,制定了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以確保員工遵守公司規定,保持工作秩序和紀律。下面是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員工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得到批準。
3.員工不得私自加班,如有需要,應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
二、工作紀律
1.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工作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2.員工應保護公司的財產和機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3.員工應尊重同事和客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視和侮辱行為。
三、工作態度
1.員工應以積極的態度投入工作,認真對待每一個工作任務。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得有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3.員工應與同事和諧相處,互相尊重和理解。
四、違規行為處理
1.若員工違反公司的規定,會被主管領導進行口頭警告。
2.若員工多次違反公司規定,會被主管領導進行書面警告。
3.若員工的違規行為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以上是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希望員工們能夠認真遵守公司的規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紀律,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勞動紀律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規范干部職工的日常行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現就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負責人必須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認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開考勤,嚴格管理。必須根據醫院各項規定,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記錄和管理,不得弄虛作假,謊報、瞞報、漏報、遲報,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承擔相應處罰。
各科室考勤負責人必須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員排班表,送至辦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及有關缺勤、遲到、早退等情況報送醫院辦公室匯總存查,并作為工資、津貼、績效等發放的依據。若逾期不報,將影響到所在科室工資、津貼及績效的發放。
二、勞動紀律
凡本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人員必須正點上下班,著裝整齊,掛牌上崗,不得遲到(正常工作時間無故未到崗者視為遲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視為早退)、不曠工(工作人員遲到、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不脫崗、串崗,對待病人應認真負責、態度和藹、耐心周到、
熱情服務、尊重病人,做到愛崗敬業、優質服務。工作期間,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嚴禁利用網絡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和玩網絡游戲;嚴禁占用科室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嚴禁上班時間干私活;嚴禁班前或上班時間飲酒;嚴禁出現“生、冷、硬、頂、推”等現象;嚴禁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嚴禁不按規定程序請(休)假。對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各科室負責人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經醫院研究決定后,嚴格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若因違反勞動紀律而影響工作或引發糾紛、差錯、事故的,除醫院處罰和承擔所有責任外,并酌情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處理。
三、督查
醫院實行院、科兩級勞動紀律責任制,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的勞動紀律管理,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對于違反勞動紀律者,醫院將從思想教育與行政處罰相結合,本著重在教育的原則并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勞動紀律情節較輕者,由醫院給予經濟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為有效落實該項工作,醫院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的勞動紀律督查小組,實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負責全院勞動紀律的檢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員進行全院考勤,檢查分為上下班準時性、上班期間在崗在位情況及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人員情況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崗在位抽查還查看工作人員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從事非崗位工作等情況。并做好督查情況記錄,其結果做為考核、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
四、處罰
1、全院職工要自覺遵守醫院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離崗者每次扣罰50元,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報院辦備案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上班者,視曠工處理。每月曠工半天,扣罰300塊;曠工一天扣600塊;每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3天以上的,停發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一年內出現3次無故曠工者,給予待聘處理。
3、未經科室負責人批準,私自離崗或脫崗一次扣50元,私自調班、頂班者,一次給予雙方各罰20元。
4、工作期間必須統一著裝、掛牌上崗,不得離崗、脫崗、不準大聲喧嘩,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有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
5、工作期間因事外出者,必須向科主任請假,并應告知去向及聯系方式,擅自離開者每次罰款50元。
6、凡在醫院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視情節輕重處以100--5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因故缺席醫院各種會議者,需向院辦提出書面請假,并由院領導簽字同意。無故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和各類學習者一次罰款100元。
8、凡院務、黨員違反規定予以加倍處罰。
勞動紀律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勞動紀律
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第十四條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懲罰
第十九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xx公司。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制度15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并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并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并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聚眾閑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后,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11、工作中嚴禁打架斗毆,凡違犯者,責任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并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并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必須每天打掃,并保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責任落實的直接罰責任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特別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發、剪指甲保持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發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因此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并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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