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的要求,通過培訓,使我鄉教師轉變教育觀念,提高教育教學能力、教育創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適應基礎教育與發展需要,為提高我鄉教育教學質量奠定基礎;同時促進教師向現代型教師轉變,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規模的適應課程需要的現代型教師隊伍。培養一批在課程教材的理論與實踐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師。
二、培訓目標
1、逐步完善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師崗位成長的教學、教研、培訓、實踐一體化的`有效運行機制。
2、繼續進行新課程及四環節教學法培訓,通過培訓,使全體教師具有現代理念,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專業水平和駕馭課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課堂教學模式。
3、繼續實施骨干教師培訓,使我鄉各級骨干教師增加到教師總數的10%,做到學科、年齡、知識結構分布合理,使他們成為我鄉課堂教學、科研教改的學科帶頭人。
4、全校教師普遍接受計算機應用能力培訓,部分教師藉此開展輔助教學,并且充分利用網絡自主學習,提升自我。
5、通過理論學習和實踐研究,把新的發展性評價理念貫穿在日常教育教學行為中去,探索發展性評價模式。
6、引導教師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指導教師學會學習,提高教師的實際動手能力和教育創新能力,促進教師自主成長和提高。提高教師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實現學科教學創新、德育工作創新和管理工作創新,適應新課程和發展的需要。
三、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四環節教學法及教學常規,包括如何備課,如何上課,如何評課,如何批改,如何輔導,如何培養學生的習慣等。
2、教材教法的.學習及班級管理工作,包括如何做好班主任,如何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等。
3、師德培訓,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科學發展觀、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
4、學科教學理論與實踐:學科課程標準及解讀、新教材研究與分析、新課程教學實踐與思、新課程教學策略等。
5、加強對教師現代教育技術知識的培訓。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
6、進行教科研基本知識、方法培訓。
四、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1、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培訓方案。
2、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過程管理,專人負責管理教師參訓的考勤、記錄、考核、總結等。
3、建立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檔案。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各級領導職責、各項規章制度、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培訓教材(錄像、軟件等)、培訓記錄、考核成績、科研成果、培訓總結等有關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培訓教師個人檔案,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和成果。
五、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保障措施
1、校長是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第一責任人。中心校成立教師繼續教育本培訓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培訓制度,包括考勤、考核、獎懲等。
2、要加強對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評估檢查和督導力度,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實行單考核。中心校要把此項工作列入教師教學工作專項考核。開展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優秀學員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期末予以表彰、獎勵。
3、對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視,尤其是分管領導要做到層層管理,確保實效性。中心校為校本培訓專設培訓經費投入項目,確保培訓經費的落實。
2、培訓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后做好簽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后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后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設備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短信,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2
(一)教室是學校進行教學的重要場所,必須保持整潔、寧靜、和諧、安全的教學環境。確保教室采光、通風、保溫、隔熱、散熱和遮陽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二)建立教室衛生清掃制度,保持教室清潔。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每天要清掃一次,每周要大掃除一次,確保教室窗明幾凈。
(三)愛護公共設施,不得在門窗、課桌凳及墻壁上亂涂、亂刻、亂劃。
(四)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關窗鎖門,不得在教室內亂設電線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非教學活動和商業性營利活動。
(六)注重營造教室文化氛圍。室內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訓、有課表、有圖書角、有學習園地或板報、有學生優秀作業作品展示專欄等。要結合班級特點,根據學校辦學特色需要,可布置激勵學習、催人奮進的字畫等。(七)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進入教室。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督導教學常規的執行狀況,全面提升老師對教學常規的重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責任心,規范老師的教學行為,把激勵、創新、發展、進取的人文精神納入教學活動中,努力創建和諧且富有競爭的教學環境,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 備課
1、 應有詳盡、科學的教學安排,合理支配教學進度。
2、 嚴格遵守備課環節,分課時備課,課時應與教參同步。內容詳盡,重點突出,難點精確,設計合理。
3、 應備周前課,特別狀況不得少于3節。
4、 嚴禁抄襲教案,要鉆透教材,分析學情,書寫規范。
5、 考核方法:集中檢查與隨堂檢查相結合。
二、 教學
1、 老師在教學活動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絕坐教,隨意代教及在課堂里玩弄手機等行為。課堂管理得當,紀律良好。
2、 注意自身形象,著裝整齊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褲、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裝進教室。老師用語要文明,不得用語言挖苦、諷刺學生。
3、 任課老師要提前2分鐘到達所在班級,提示學生把教室桌凳擺放整齊,把相關課本整齊放在課桌上,等待上課。上、下課要起立,相互問候。嚴格遵守課堂常規。
4、 充分利用小黑板、掛圖、PPT等教學手段;老師要有激情,課堂氣氛活躍,學生有愛好。
5、 重視培育學生良好的課堂習慣,坐姿端正。回答問題主動,留意力集中。
6、 未經教育處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把非筆試科目挪作它用。
7、 要求老師教學嚴謹,常常性總結和反思課堂教學的得失,全方位評價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8、 分單元按月對學生學業進行質量檢測。對學生的學業質量評估要客觀公正,要從中發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措施與方法。同時要具體記錄每次考試的數據。
9、 學期結束任課老師要寫好相關學科的教學總結,用統一格式書寫上報教育處。
10、 考核方法:教學常規月評考核和校領導不定時檢查相結合。
三、 作業布置與批改
1、 作業布置分年段嚴格執行區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通知》精神。杜絕作業布置的隨意性,作業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創新性,要激發學生的思維。
2、 各年級各科要統一作業格式,統一書寫標準。
3、 作業及試卷批改要剛好,對于批改時發覺的特性問題要批注,共性問題要記錄并公開講評。
4、 統一作業批改形式。除試卷外以等級呈現作業質量,同時要有激勵、提示等語言批注。
5、 禁止利用學生批改作業及試卷。杜絕錯批、漏批和卑視性批改的現象發生。
6、 考核方法按教學常規月評考核標準、作業檢查評價標準及本條例執行。
四、 輔導
1、 任課老師要切實落實培優補差工作,要有詳盡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實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 科任要有輔導記載(包括對象、內容、措施、過程與效果)。
3、 要有耐性、有愛心、有責任心。要正確對待和關愛學困生,要多與之溝通解決心理上的障礙,解決學習中存在的諸如方法、習慣和盲目等問題,不得卑視、打擊。
4、 不得對本校學生實施有償輔導,或在工作日內對校外學生實施家教。
5、 考核方法按教學常規月評考核標準和本條例執行。
五、 教研活動
1、 科組長要組織本科組老師主動參與教研活動,對于參與教研活動的人員進行點名登記。同時對活動內容、過程、結果要有材料記錄,要定時實行本科組的教研總結會議。
2、 任課老師要聽從科組長支配,依據支配仔細打算上好公開課或其它形式的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抵制。
3、 任課老師每周聽課不得少于1節。聽課要仔細寫好聽課記錄,作好聽后分析和總結。
4、 科組長要提前3天向任課老師通報下一個教研活動的內容和要求。任課老師要仔細打算,要有書面形式的發言或論述,不得流于形式。
5、 每位老師每學期至少要寫一篇教研論文,以統一電子文檔格式書寫上交教務處(要求原創,嚴禁網上下載)。
六、 管理
1、 教學期間,任課老師既是本堂課教學的責任人,又是學生常規管理的責任人。要負責本堂課的點名,解決課堂中的`偶發性事務,負責學生的平安等事務,并將相關狀況剛好向班主任匯報。如因管理不當或失職對學生造成的損害,本堂任課老師除將擔當全部責任外,學校將視其情節處以罰金。
2、 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體罰學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負全部責任,情節嚴峻者予以辭退。
3、 全部室外課,任課老師必需到教室將學生排隊帶到活動地點(指定專人檢查電燈、電扇是否已經關好),并點名,對未到學生要追查緣由并報班主任。同時下課也要由任課老師組織排隊帶到教室。一、二年級的室外課要提前2分鐘回到教室。如因違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課老師負責。
4、 體育課時,體育老師要合理支配內容,要在保證學生平安的前提下實施教學,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學生損害負全部責任。
5、 各種試驗課,老師要嚴格規范學生的行為,限制好學生,嚴格遵守試驗操作程序及藥品管理,對危急物品要專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亂,嚴峻違反操作規程及藥品管理造成的財產損失及學生損害,任課老師負全部責任。學校并處以罰金。
6、 教學期間,不管是何種緣由而發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需向負責人反映,以便作出處理。如因不剛好上報所造成的損失自己負全部責任。
本制度自20xx年x月13日起執行。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4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需先預交學費后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賜予批判處理,嚴峻者馬上開除,并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為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需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為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別狀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需經過主管教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教師不再為其特地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教師同意,不得隨便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于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消失其它事故,按實際狀況作出相應處理。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5
“沒有法規,不成方圓”。為了能夠使您順當的完成學習課程,我們除聘請專業老師授課外,還要實行嚴格的管理,制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制定同學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杰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請您學習期間嚴格遵守《學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課堂要求及平安紀律須知
1、同學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煙,禁止攜帶任何危急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惜教室設施設備,如有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支配,堅持做好課前預備和學習用品。樂觀完成老師布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老師上課時,要仔細聽老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虛心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嘩、談天、走動、不玩耍打鬧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嬉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同學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覺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臨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準時報告老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峻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于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說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并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同學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平安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有特別狀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系,由學校支配老師將同學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同學都應當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明后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準后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同學,請準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說明狀況。
5、凡因特別狀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老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準時與班主任聯系,我們全體教職員工情愿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判,并仔細傾聽你們的建議,盡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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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班時間:
13:00----20:30
13:00---15:30
教師備課時間
15:30---16:00
招生宣傳即接學生
16:00---20:30
教師輔導作業(備注:學生作業未完成的可往后順延時間)
二、辦公室規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凈、整潔,座椅擺放整齊。
2、需要打印的習題、資料等必須提前遞交,經安排后將由打印人員統一處理。個人所需所查資料,請保存到E盤所屬文件夾。
3、工作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室接打電話,閑聊,影響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辦公室網絡資源或自己手機進行非工作性質活動(QQ聊天、游戲等),違者必罰。同事之間保持良好的關系,避免大聲爭執以造成不好的影響。
4、每天13:00始為正式上班時間,所有教師13:00時必須在辦公室自己的辦公桌自己備課,不在位者視為遲到;
5、每天下班前,自覺檢查臨近窗戶是否關閉;最后離開者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開關(照明燈、空調、電腦、插座等)。
三、教學要求(16:00----20:30為輔導作業時間)
1、帶班教師全權負責本班教學任務。
2、教師進班輔導前要準備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課堂必需品,于輔導前5分鐘到達教室。期間不得隨意出教室(特別是過道南邊的'教室,杜絕學生攀爬窗戶)。維持好各自班級的教學秩序。
3、帶班教師應保證學生作業的完成,對于學校期中和期末考試教師應合理安排,確保學生掌握所學知識,如有必要可安排單元測試。
4、教師上課必須保持衣冠整潔、態度溫和、舉止大方,避免情緒化(女性教師上課不得化濃妝、嚴禁穿吊帶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褲或過于透明的服飾等;男性教師不得穿無袖、背心、西式短褲等不符合教師規范的服飾)。
5、上課時,教師手機必須處于關機或靜音狀態,禁止上課接聽手機或發送信息。對于學生家長將作業發送到老師手機上的,允許老師看短信。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課堂流程,對學生嚴格要求,培養良好的課堂紀律和行為規范,隨時注意學生聽講、書寫坐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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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校區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學校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綱。
一、職業操守
1. 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服從上級,聽從指揮;
2. 維護公司形象,樹立職業道德,保守公司秘密;
3. 團結協作,愛崗敬業,杜絕是非;
4. 尊老愛幼,不抱怨、不欺瞞;
5.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課業;
6. 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二、教室常規
1. 使用標準普通話及禮貌用語,相互熱情友好打招呼;
2. 有家長和學員在場時,相互應以老師稱呼;
3. 辦公室、教室門不得隨意關閉,不得在辦公區與教室內吃零食;
4. 教室內不得大聲喧嘩;
5. 教室內應保持整潔,下課后應擺放好桌椅和教具,并清理干凈;
6. 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及工作環境,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
7. 不得在辦公室和教室內吸煙;
8. 下班后,應檢查門窗是否關閉,電源和水閘是否切斷,門是否鎖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三、接待規范
1. 有人到訪應主動熱情接待并問其姓名、單位及來訪意圖,向相關人員報備后靈活處理;
2. 如果相關人員不在,應向來訪者問其具體事項及聯系方式并做好記錄;
3. 如果來訪者與公司領導有約,應征得領導同意后將人帶入指定會談地點;
4. 來訪者離開時,應主動將其送至電梯門口;
5. 如遇咨詢者,應提供詳細的、確切的相關資料,如不知詳情,應請具體人員予以解答。
6. 接待人員必須將情況記錄在上門登記表上。
四、電話禮儀
1. 鈴聲響起3聲后必須接起;
2. 接起電話后需親切的使用“您好,陶氏遠航教育,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到您?”問候對方,并耐心的幫其解決問題,如不能自行解決需將
電話轉給咨詢師,使用禮貌用語“請您稍等,我將會為您找到我們資
深的.咨詢老師為您提供幫助”;
3. 電話機旁必須準備好紙、筆和熱線登記表,如對方所詢之人不在,需根據熱線登記表上的項目如實填寫,并給予轉達;
4. 不得對著話筒大聲喧嘩,不得與來電者爭吵,不得將他人電話號碼隨意告訴來電者。
五、著裝要求
1. 日常辦公:(女員工)平時著裝優雅、大方,不得穿緊身、暴露、另類衣服或涼拖鞋,不得濃妝艷抹;(男員工)平時著裝整潔、大方,不得留長發,不得穿短褲、背心、涼拖;
2. 周末上課或校區搞活動,全體員工必須穿工裝;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8
為營造良好的其次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同學素養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同學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同學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群眾性,以達到培育同學創新精神、提高同學實踐力量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同學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同學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支配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支配。
2、同學課外活動須堅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校紀校規的活動。
3、同學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同學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同意。
4、同學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和活動方案,并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消失的危急狀況制定平安預案,活動結束須準時總結。
5、同學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平安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平安責任,活動范圍原則上應在校內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衛部門的同意。
6、同學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省,活動過程中留意愛護活動四周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同學課外活動須按方案仔細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的活動,學院經爭論討論賜予表彰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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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級)、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布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 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 職責與審批權限
第五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權限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發布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置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范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置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布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發布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范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發布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范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權限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鑒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 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項目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 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 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準。
第十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文件。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設備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復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 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置、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鑒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0
親愛的學員,歡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課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能夠使您順利的完成學習課程,我們除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外,還要實行嚴格的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杰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請您學習期間嚴格遵守《學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課堂要求及安全紀律須知
1、學生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煙,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護教室設施設備,如故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安排,堅持做好課前準備和學習用品。積極完成教師
布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教師上課時,要認真聽教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謙虛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嘩、聊天、走動、不嬉戲打鬧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游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教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于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告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并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學生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
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系,由學校安排教師將學生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學生都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實后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準后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學生,請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5、凡因特殊情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教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我們全體教職員工愿意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評,并認真聆聽你們的建議,盡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學生紀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杰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二、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三、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第二章細則
上課紀律條例細則:
1、遲到1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嚴重遲到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
者,按曠課一次處理。
2、上課前沒有及時備好繪畫工具,并在大家已經動筆開始上課時影響畫室安靜者,按遲到一次處理。
3、上課時大聲喧嘩、聊天、走動等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游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
4、在上課時間有外出上網吧,逛街,談戀愛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5、無故裝病曠課一天以上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6、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一天以上或夜不歸宿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三天以上或夜不歸宿多次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7、不尊敬老師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8、同學間打架、斗毆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9、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吃飯、吃零食等(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要保持畫室衛生。
10、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吸煙(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
11、每天放學后值日生必須按照畫室要求按時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罰值日一周;
12、學生必須愛惜畫室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加倍賠償;
13、個人畫具按規定擺放整齊,作業、習作當日取走,否則按垃圾處理;
14、畫室窗臺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垃圾處理;
15、學生不準隨便帶走畫室物品、范畫,一經發現,按盜竊論處。
○京滬培訓中心教師管理:
第一章總則
為人師表;尊重學生;耐心教學;嚴格管理;制訂計劃。
第二章細則
1、要認真解答每一位學生的每一次提問。
2、要細心觀察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學習情緒。
3、要針對不同學生的基礎和程度進行有針對性的有效教學。
4、要經常關心學生的課下生活和課下時間安排。
5、要為學生制訂適合于學生本身的課下學習計劃。
6、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風格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進步。
7、保證每天為每一位學生都講解到;保證每天為一半以上的學生修改畫面。
8、保證一周內能夠做兩次完整的現場繪畫演示(指定主教教師)。
9、保證畫室內安靜;保證畫室內紀律(每月培訓中心要組織紀律評比)。
10、保證認真驗收當日學生的課下作業。
○教師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教師必需保證上課時間、上課精力和上課質量。
第二章細則
第一條培訓中心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條教師在6月至次年3月實行每天10小時工作制;3月至6月實行每天9小時工作制。
第三條教師每天出勤實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別為7:55;12:55;17:25。每次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發現舞弊代替打卡者,將對雙方做出每人罰款500元的處罰處理。
第四條教師每天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應在上課前5分鐘到教室組織學生上課,否則算遲到。教師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者扣工資5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者扣工資10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者扣除當日工資的50%+100元。
第五條教師曠課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當日工資+200元。
第六條1、請事假者必須報請上級批準,批準后方能給假。請事假者根據請假時間按小時工資進行扣除,每月的請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天即20個小時。
2、請病假者按每日工資的50%進行扣除。
○教師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教師將予以重獎;對于工作懈怠的教師將予以重罰。
第二章細則
獎勵條例:
第一條一周內主教教師除正常的做兩次繪畫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繪畫演示獎勵100元(每周主教教師最多做三次繪畫演示)。
第二條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學生占培訓中心總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00元;8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50元;10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200元。
第三條每月的班級紀律評比中第一名的班級教師各獎勵1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50元。(每月11日組織紀律評比)。
第四條培訓中心年終要評選3名優秀教師(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獎。
獎金為:主教教師—10000元人民幣;班主任教師—7000元人民幣;助教教師—5000元人民幣。
評選參考標準:
1、年度本班專業考試過線成績。
2、每月本班學生的投票鑒定。
3、平日教學成績。
4、培訓中心負責人評定。
5、考勤記錄。
6、獎懲記錄。
違紀條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個積分,每次按違紀條例不同扣除相應的積分,當積分扣完后按20元/分扣除當月工資實施罰款。
第一條畫室中每不安靜一次,本班教師各扣1分。
第二條畫室內衛生十分惡劣,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三條上課前教具沒有備好,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四條教師在上課期間長時間發手機信息、打電話扣3分。
教師業務檔案管理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歷年任課工作量,教學態度(總結、評語),教學水平(評估材料),教學效果(學生成績),業務進修情況,學術科研成果(教材,論文)等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是教學管理重要檔案之一。1、教師業務檔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師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務處存檔。2、每學期結束后,教師按要求上交各種材料,填報教學科研成果、著作、論文,會同教務處的各種評價,檢查結果等裝入教師業務檔案。3、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專人歸檔管理,檢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須經主管校長批準,管理員不得泄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4、凡經核簽的教師業務檔案中所記載的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
京滬培訓教具管理
教具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總務處控制總數量。教務處進行統籌管理,具體辦法是:
1、教師所用教具必須填寫教具借用記錄,每學期開學時領取,本學期注明借用及歸還日期。
2、教具用完后應按時歸還,以免影響其他教師使用。歸還時管理人員應當檢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損壞應填寫“教具損壞單”,說明損壞原因,酌情處理。
3、按計劃購置教具,分類編號上架,貴重教具應同相關教研組長或教師共同驗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時通知有關教研組長或教師,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電器線路的示教版,應定期通電檢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應分科陳列在專用柜內,做好防塵,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工作。
7、掛圖應按學科,順序編號。
8、管理員應與各個教研組密切聯系及對編制教具維修計劃,并且報教務處審批實施。
9、管理員應保管好教具說明書和合格證,便于配購備件和維修件。
10、管理員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窗柜干凈和教具光潔。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1
一、太原市迎澤區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后匯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并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于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注銷。報廢和注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太原市迎澤區培訓學校財務會計制度
(一)為規范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二)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四)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五)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按照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并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六)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并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精打細算,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堅持勤儉辦學。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認真審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匯總裝訂,妥善保管。
(七)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并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負責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經財務主管及校長同意后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
(八)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準支付。計劃外及臨時性開支,1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批準支付;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內的,由財務主管請示學校主管領導批準支付;1000元以上的,由學校理事會研究同意后,經校長批準方準支付。
(九)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十)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指應繳稅金和按國家有關規定上繳的.款項及銀行貸款等。財務部門應根據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一)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罰。
(十二)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并做好群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十三)學校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征求群眾意見,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
(十四)按照國家要求,做好財務建檔、存檔工作。
(十五)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法規、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十六)時刻提高警惕,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任務
為了規范幼兒培訓學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優秀的幼兒,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幼兒培訓學校,包括教職工、幼兒和其家長。
第三條 基本原則
1、 以幼兒的健康、安全為前提。
2、 以培養幼兒的全面發展為目標。
3、 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根本。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學校領導班子
學校設立領導班子,由校長和副校長組成。校長負責全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學工作,副校長負責配合校長工作,并具體負責特定的職能部門。
第五條 安全保衛部門
學校安全保衛部門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安全演練,并協助其他部門進行安全工作。
第六條 教學管理部門
學校設立教學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和教材選用。并對教師進行培訓和評估,確保教學質量。
第七條 各部門職責
1、 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學校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務處理。
2、 財務部門: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和資金使用審核。
3、 宣傳部門:負責學校的宣傳工作和形象建設。
4、 后勤保障部門:負責學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園環境的維護和設備管理等。
第三章 師資培訓和管理
第八條 師資培訓
1、 學校定期組織師資培訓活動,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
2、 學校鼓勵教師參加教育類培訓課程,提供相關的經費和時間支持。
第九條 師德師風管理
1、 學校要重視對教師師德師風的管理,對教師進行教育和引導,確保教師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
2、 學校建立教師評優制度,通過評優評先激勵教師提高教學水平。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條 教育目標和要求
1、 學校制定明確的教育目標和要求,以培養幼兒的綜合素質為核心。
2、 學校根據幼兒的年齡和特點,制定相應的.課程體系和教學計劃。
第十一條 課程設置和教材選用
1、 學校根據教育目標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課程設置,包括學科課程和專項課程。
2、 學校選用符合教育要求和幼兒發展特點的教材,定期進行教材的更新和評估。
第十二條 教學管理
1、 學校要建立科學、嚴謹的教學管理體系,確保教學質量。
2、 學校要定期對教師進行教學觀摩和評估,提供及時的教學反饋和指導。
第十三條 測評和評估
1、 學校要開展幼兒的綜合測評和評估,了解幼兒的學習和發展情況。
2、 學校根據測評和評估結果,制定個性化的學習計劃和輔導方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安全防范措施
1、 學校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
2、 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演練和消防演練,提高幼兒和教師的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五條 環境安全
1、 學校要保持校園的整潔、衛生、安全,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2、 學校要對校園設施和教具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突發事件處理
學校要制定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處理,并妥善安排幼兒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第六章 家校合作
第十七條 家長教育
學校要加強家長教育工作,提高家長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水平。
第十八條 家訪和家長會
學校要積極開展家訪和家長會活動,與家長進行密切溝通,了解幼兒在家庭中的情況。
第七章 考核和評估
第十九條 學生考核
學校要對幼兒進行常規考核,包括日常表現、作業完成情況和課程評價等。
第二十條 教師評估
學校要對教師進行定期的業績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教學水平、教育理念和教育能力等。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紀違法處理
1、 學校嚴禁任何違紀違法行為,對違紀違法的學生和教職工要依法處理。
2、 學校要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法律意識。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學校制定并執行,必要時可以進行修訂。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4
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是培訓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為做好學生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和管理工作,實現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學生服務,充分發揮學生檔案在教學管理中的作用,制訂本管理。
第一條
培訓學校學生檔案管理的主管部門,在校長領導下,為進一步規范培訓學校學生檔案管理工作,特制訂辦法統一組織實施管理。
第二條
由一名管理人員專門負責學生檔案的收集、歸檔、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借閱和傳遞等各項基礎工作。管理人員應自覺執行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三條
學生檔案資料的整理是為了解該生在培訓期間的思想、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情況及表現,因此學生檔案管理工作極其重要。
第四條
學生檔案管理的職責
一、統一部署、指導完成畢業生檔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及發放工作。
二、負責接收、整理、分類、統計、保管各類學生檔案及有關材料。
三、完成畢業生各類材料的裝檔發放工作。
四、配合各部門做好學生檔案的查閱工作。
五、對失去保存價值的學生檔案,應征求檔案管理處領導的.同意。造冊報經培訓學校領導批準,予以銷毀,未經鑒定和同意不得銷毀任何檔案。
第五條
學生檔案歸檔范圍
凡是學生在培訓學校所填寫的相關表格,在培訓期間的表現情況以及學生相關的各種材料,均應歸檔。
第六條
學生檔案管理辦法
一、學生在培訓期間,檔案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管理。
二、建立學生電子檔案,用來記錄學生的基本信息及檔案中的材料名稱。
第七條
學生檔案管理工作要求
一、檔案管理人員要認識到檔案工作的重要性,保證學生檔案材料的完整安全。對于學生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整理歸檔。
二、要愛護檔案,查閱時不準在檔案上劃圈、涂抹、批注、刪改,未經批準不得復制。
三、查閱、借閱檔案時,需履行借閱手續,經檔案管理處領導審批后方可查閱。外單位人員因需要查閱、借調學生檔案時,必須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
四、培訓學校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需查閱學生檔案,在借閱時也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借閱人要愛護檔案原件,用后及時歸還。
五、檔案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將查閱檔案內容泄露他人。未經培訓學校檔案管理處領導的同意,不得向無工作關系的個人借閱檔案。
六、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盜、防有害生物、防塵、防光、防高溫等工作,定期檢查保管情況,確保檔案的安全,做到無丟失、無霉變、無蟲蛀、無差錯。
第八條
本制度由培訓學校檔案管理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教務管理員崗位職責(試行)
一、認真做好各類班次的開班教學準備、教師接待和管理過程中的協調工作,教學安排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
二、認真做好各類教學通知、課表、小結、試卷和學員考核等材料的起草、打印、安排和歸檔工作。及時做好各班次的教材及辦公用品采購申報、分發、處理等工作。
三、及時了解與落實基層單位委托辦班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增強主動服務意識。
四、認真組織、申報職業資格考試及成績等相關工作,加強對學籍檔案的管理,負責做好各期學員及主管單位查證和學籍保管等工作。
五、主動接受上級領導對教務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做到認真、誠懇、有效。
六、協助班主任做好培訓班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積極主動完成培訓學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5
一、學員必需嚴格遵守課堂紀律,按指定聽課座位就坐。仔細聽講,勤做筆記,按時完成作業。上課時,不得隨便使用通訊工具,手機應予關閉;有問題要舉手示意,不任憑講話。
二、學員應遵守培訓班的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需請假。請假半天由班主任同意,1天及以上者,須持單位證明,由學校教務處批準;若無故曠課1天以上、或無故缺課超過3次或經批準缺課2天以上,不得參與本次培訓的'考試。可視狀況,轉到下期學完同類課時,方可參與考試。
三、培訓學員采納簽到制度。學員到課狀況,由班主任點名記載,上、下課前各簽到一次。將到課、遲到、缺課狀況記錄在學員簽到卡上,并作為評定考勤分的依據。若缺一次簽到蓋章,視為半天未到課,按規定扣5分,累計扣分減理論和實務考核未達到60分,視為考試不及格,應重新按課時補課。學員補課考試再不合格的,應重新參與下期培訓學習。直至考核合格,方可發證。
四、學員要講文明,有禮貌,做到尊敬老師,團結同志,愛惜公物,講究衛生,不亂丟紙屑,不隨地吐痰,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五、聽從培訓班支配,若有不同意見,先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不能處理時,可向培訓學校教務處反映。學員一經違反培訓學校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培訓資格。
六、考試時,必需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監考老師勸說無效者。監考老師有權取消其連續考試的資格,并報學校教務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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