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
為確保我園樓道暢通,防止園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幼兒營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我園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幼兒園在每一層樓樓梯口處配置一盞60w的照明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需要時能正常照明。
2、幼兒園在各樓梯轉角處張貼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提醒幼兒注意樓道安全。
3、幼兒園在樓道中間用黃色漆劃線分界,讓幼兒明確樓道上、下行走界線,各行其道,上下樓道一律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樓道安全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幼兒園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定期對各處樓梯進行安全檢查。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園各班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領導每天加強樓道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各班當班教師和保育員要有序組織幼兒上下樓梯。
四、加強對幼兒上下樓梯的安全教育。
1、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2、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并排齊步走。
3、教育幼兒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用電要求及措施
1、各班級、行政辦公室、電子備課室、活動室、水房、食堂、廁所、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要嚴格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2、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DVD、電風扇、空調、電燈、消毒柜、開水器、多媒體等電源由本辦公室(班級)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放學或使用結束)后關閉電源。如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3、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正確操作電器設備,開水器、消毒柜、紫外線燈、打印機、多媒體、光纖總控等設備,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
4、做到節約用電和充分利用資源相結合。為確保用電安全,班級使用空調時,禁止兩臺空調同時啟用。
5、禁止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接電線和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二、管理責任
1、教室內一切照明、電器設備由所在班級老師負責管理,第一責任人為當天的主班老師。中午時段用電管理責任人為保育員老師。
2、各行政辦公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本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3、電子備課室、電子總控室、各活動室的照明和電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為第一責任人。
4、教學區、辦公區走廊及室外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總電源控制開關和紫外線燈控制開關,由門衛負責管理,晚上放學后負責檢查全園所有照明、電器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5、食堂、水房各種照明、電器設備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三、檢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關責任人,由園委會研究決定。責任人發現用電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若因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電工每月要對全園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器開關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用電安全。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理。
3、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室定期派專人進行相應的檢查,如發現違反制度的現象,則對責任人按照《考核細則》中的履責不到位條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3
依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以幼兒為中心,高度重視幼兒在各項活動中的安全,隨時關注每個幼兒,不讓幼兒離群。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來接孩子一定要按幼兒園的接送程序進行,不能違背。
2、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教學活動中,要教育幼兒使用剪刀、鉛筆、小棒等時注意安全。幼兒起立回答問題時,其它幼兒不能移動其凳子,避免摔傷。
3、上課前檢查上課環境的安全,體育課或活動課要做準備活動,講清活動規則,避免發生危險。幼兒園的所有電器(電視機、錄象機等)在用完后,要拔出插頭放置在干燥地方。經常對幼兒進行防火防電等安全教育,使幼兒懂得不能玩電器,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大人。
4、搞好食品衛生,遵守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稀飯、開水、湯等溫度適宜,要加蓋,并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發生燙傷和中毒等事故。
5、禁止上班時間離崗、串崗、聚眾閑談,出現各種事故,應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及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的處分和處理。當班人員由于工作失職造成事故,一切責任由當班人員負責。下班后當班人員要負責關好門窗、水電。
6、加強晨午檢工作,隨時觀察幼兒的身體狀況,必要時送幼兒到鄉衛生院就診,同時通知家長,報告領導。妥善保管藥物,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保育員負責。
7、注意房屋、場地、玩具、家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8、告知家長做好子女上學放學時的交通安全,上放學不乘坐“三無”車船。家長還必須為孩子購買人身平安保險。小孩有特異體質(既往病史),家長未向學校報告者,后果自負。
9、加強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責任人或發現人必須及時向領導匯報,配合處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安全制度
1、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動室的布置均要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及消毒洗滌用品要遠離幼兒,電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米以上。
主班教師要每天檢查安全設施,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
3、嚴格每日晨檢、午檢,確保幼兒不攜帶利器等易傷害幼兒的物品;幼兒自帶的藥品要由主班教師管理,并按家長的要求給幼兒服用。
4、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幼兒交給陌生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
6、食品、開水要適當降溫后方可端給幼兒。員工在打開水、端熱飯時要避開幼兒,保溫桶要有保護措施。
7、各種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讓幼兒進入食堂、鍋爐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園員工在內的任何人在園內騎自行車、摩托車。
10、各位教師要看好門戶,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兒園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簽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衛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游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綁架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辟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志,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范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衛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并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后,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脫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
二、門衛制度
1、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都應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單位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并填寫登記表,入園后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采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墻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閑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衛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三、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字條存檔備查。
四、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在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并做好解釋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衛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七、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八、接送卡制度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后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并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十、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十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十三、用電安全制度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兒園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指定專人負責園內消防安全,建立園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購關:采購員杜絕買腐爛變質、三無(無廠家、無商標、無生產日期)食品。
2、把好驗收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衛生制度,按衛生要求驗收保管好購進食品。
3、把好消毒關:搞好廚房清潔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并負責保管好。
4、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健康上崗,上班時必須安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5、努力提高業務素質,餐點制作過程要確保衛生和安全,杜絕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6、搞好幼兒進食衛生,飯前便后要用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預防燙(燒)傷事故,滾燙食物要加蓋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衛生防疫制度
1、幼兒園的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2、建立幼兒園食堂、餐廳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樣制度。
3、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4、幼兒園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5、幼兒園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規范臺賬內容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二、嚴格臺帳管理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5
1、保教人員要做好幼兒寢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2、值班教師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聊天、拉家常、玩手機,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為幼兒增減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為和睡姿,防止幼兒踢被或者蒙被睡覺。發現幼兒身體異常或有生病跡象,及時處理并報告。
3、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4、嚴禁私自在幼兒寢室私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幼兒寢室教室電器電源是否關閉妥當。
5、嚴禁在幼兒寢室及周圍,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險品及其他違禁物品。嚴禁在幼兒寢室焚燒垃圾雜物。對寢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后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6、嚴禁在幼兒寢室點蠟燭或使用其他明火。
7、保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幼兒園的交接班制度。特別是幼兒入園人數,幼兒帶藥服藥情況,幼兒的異常情況。接班人員未到,老師不能隨便離開幼兒。接班教師要按時到崗,了解本班幼兒當天在園情況。
8、對幼兒進行午休安全教育。要求幼兒入寢室后不能大聲喧嘩、嬉戲、打鬧,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師安排幼兒床鋪時應考慮幼兒的.身體狀況,有針對性的安排上鋪幼兒。對睡上鋪的幼兒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摔下跌傷。
9、教育幼兒不要隨意觸摸、亂動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幼兒或家長將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違禁品,帶入幼兒寢室。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校舍、設施管理,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園舍設施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把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定本制度,以確保園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園舍、設施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由分管園長任組長的園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勤處為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園舍設施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二、園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檢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會同有人員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不定時的抽查;每學期初、學期末各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科室、各年級組負責人員積極配合幼兒園對園舍安全的管理,密切關注園舍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在風、汛、雨、季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
四、檢查項目:
1、園舍檢查的范圍為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庫房、各科室等各項建筑設施。
2、幼兒休息室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等設施是否有隱患。
3、園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園舍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5、食堂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幼兒園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他隱患、險情等現象。
五、后勤部門應對園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園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
六、有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未及時解決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凡發現園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中心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7
一、幼兒園園領導和各班級、各部門要運用各種方法,對師生及家長進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破壞設施設備。
二、建立健全設施、設備安全檔案資料,對所有設施、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注明購買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價格,由財務室專人保管,并做好維修記錄。
三、在園長領導下,每學期組織人員對設施、設備認真普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平時思想要重視,以防患于未然,確保使用時的安全。
四、各種設施、設備屬于固定財產,實行分班定人管護,落實責任制。如有變動,必然辦理移交手續,如發現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公共場所的設施、設備由幼兒園專人負責打掃與保養,有損壞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組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以防火災、盜竊、意外事故的發生,每天下班后應由保安人員普查一遍門窗關閉情況,閑雜人員不能進園。夜間加強巡視制度。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護園。
七、注重平時的`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以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二、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1、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職守,嚴格檢查食堂內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潮、防爆、防腐蝕、防污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注意定點存放,過期及時更換,使其常處于有效狀態。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4、食堂操作間“閑人免進”。
5、嚴格遵守液化氣的使用規定,液化氣使用時不得離人。
6、食堂燃氣灶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7、保育員及后勤人員進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將負一切責任。
8、食堂工作人員要有足夠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常識,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每次工作人員在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負責區域的水、電、氣開關情況,方可離開。
9、消防器材應放在安全可見處,要求入室人員能熟練操作。
第一條 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 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 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 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 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 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 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9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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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1
嚴守《食品衛生法》,落實規范流程。
食堂員工持證上崗,定期體檢,患病者禁止作業。
貫徹"四不"原則:采購不挑腐爛變質食材,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食材,廚師不烹飪腐爛變質食材,不出售變質食品給學生。
精細加工蔬菜,遵守一揀二洗三切的工序,洗凈后的蔬菜保證無腐爛、泥沙、雜質和昆蟲。
實施"四隔離"制度:生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離,食品與雜物分離,食品與水源分離。
每日清潔水池,廚具執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廚具應擺放在架上,不可隨意堆放或直接接觸地面。
炊事員品嘗時需用小盆,嚴禁直接嘗試,手部更不可直接觸碰食物。
原料妥善儲存,防止鼠患及其它動物性破壞,防止發霉變質。
加強除蟲防疫工作,一旦發現有傳染病患者就餐,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以防傳播。
為師生提供干凈飲用水,茶水也需符合標準,不得以次充好。
環境整潔"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和定質量,劃分區域,責任到人,一天三次清掃。個人衛生做好"四勤":勤洗手、勤修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換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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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區教育局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現全力推進學校人防、物防、技防達標建設,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健全規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現19所中小學已配備專職保安38名,幼兒園聘用兼職安全保衛人員12名,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場所、裝備“六落實”。
二、“三防建設”布下天網
各中小學幼兒園設置安防監控室,在大門口等重要部位設置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現有監控攝像頭576個,能保存40天。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門衛值班室共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31套,并與當地公安接警中心聯網;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嚴格門崗管理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組織門衛、保安員加強門衛管理和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確保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登記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學校上、放學時段,組織門衛和保安員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組織教師在學校及校門口開展護校工作;對發現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四、安全知識教育和疏散演練相結合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經常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積極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緊急避險能力。
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中站區教育局認真履行職責,堅決遏制學校發生學生傷亡及影響惡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對失職瀆職的,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組織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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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園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衛生防疫部門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定期年檢。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學期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幼兒園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衛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二、對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三、為杜絕意外發生,我縣幼兒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部門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四、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按要求執行,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規范,幼兒園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六、未經縣教育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幼兒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學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幾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
三、認真執行生活日程,嚴格按照生活常規要求,培養幼兒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和獨立生活能力,保證幼兒有足夠的戶外活動時間,做到動靜交替,使幼兒保持良好情緒;
四、制訂學期、月、周、日計劃,并結合本園本班的實際情況,做好教材、教具的準備,認真備課,保證計劃的落實;
五、認真進行課堂教學,要求用直觀的`游戲形式,讓幼兒多看、多聽、多想、多說、多做,調動幼兒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注意個別幼兒的差異,不斷提高教育教學和游戲的質量;
六、課外時間開展各種游戲、排練文藝節目及開展體育鍛煉,并負責組織幼兒觀察、勞動、娛樂及各種節日活動;
七、全面了解每個幼兒,負責建立本班幼兒教育教學檔案;主動與本班教師及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學、衛生保健工作及生活護理。培養幼兒文明衛生習慣及良好進餐習慣;
八、對幼兒進行初步的“五愛”教育,培養幼兒優良的品德、文明禮貌的行為、活潑開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長聯系工作,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與家長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4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
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
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
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后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并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簽,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后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
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
的檢查(尖銳品、小紐扣、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范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
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并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扣。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床時,不準把床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床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托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托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
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后,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
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群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衛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
記(園長允許后)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
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后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并及時匯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幼兒園應當嚴格遵照執行《xx市學生和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制度匯編》的有關規定,切實作好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現根據幼兒園工作的特點,對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補充。
二、安全保衛方面。
1. 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應健全門衛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傳達室應設有值班電話、時鐘,并友值班記錄。健全園外工作人員入園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閑雜人員和園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園內。
2. 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情發生。
3. 保證園(班)房屋、場地、房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消除安全隱患。采取保護措施,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書面上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4.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及上下樓梯的安全。在顯著位置粘貼通行標識。配齊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對過期消防器材應及時予以更換。
5. 園內及班級應保持整潔干凈,物品擺放安全、有序,無雜務。使用的洗滌用品、消毒液、滅火劑等危險物品,須妥善保管,放置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6. 工作人員下班要檢查門窗、水、爐火、切斷電源,作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三、飲食衛生及衛生保健方面。
1. 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法規和有關制度,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經辦人每餐予以簽字備案。
2. 食堂應具備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嚴格遭受衛生操作規范,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食堂要保持整潔衛生。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工作間。
3. 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四十八小時留樣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4.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5.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6. 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專人負責對幼兒餐具、用具、被褥、玩具、圖書、活動場所、食堂等定期消毒。
7. 稀粥、采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8. 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須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幼兒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與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午報告。有條件的,應設立衛生保健室。
9. 幼兒入托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健康檔案,組織幼兒和教職工定期體檢,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幼兒,入園前要經過醫生的全面檢查。凡發現教職工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含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精神病等必須立即離崗。
10. 藥品應嚴格管理,內服外用藥品要注明標識并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11. 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 幼兒接送方面。
1. 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幼兒園必須與家長簽定接送幼兒協議,嚴格履行幼兒接送手續,嚴防幼兒走失。
2. 幼兒園購買或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幼兒的,應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接送幼兒專用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幼兒園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接送幼兒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證分周期沒有計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3. 家長進園時必須向門衛出示接送卡,到班級后將接送卡交給老師后,方可將幼兒接回家。家長不能獨自讓幼兒進園內玩耍。
4. 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親自接送。如果托他人接送必須事先與班級老師聯系,委托人憑書面依據接送卡以及有效證件接幼兒。
五、 活動安全方面
1. 幼兒園必須做好晨檢、午檢工作。室內外活動及游戲必須提前備有應急防護措施。
2.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應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保教人員應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等,配備相應設施。保教人員應嚴密監護、清點人數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離開或閑談,以防意外事故發生。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3.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出現特殊情況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
4.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踐能力,切忌組織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5. 加強紀律教育、安全用電常識教育及防火防水安全教育,培養幼兒自我防護意識。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食堂、開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7.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種子,不在口內含食異物或將異物塞放在鼻內或耳內。不讓幼兒攜帶小刀和鋒利的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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