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3、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4、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5、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6、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9、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0、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2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問題食品按照以下方式處置:
1、食品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登記造冊封存;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召回。
2、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經營者應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向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3
為保證企業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各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有效對各種突發事件進行有效應對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依據《山東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劃分
①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事故應急響應實行三級響應機制。
a.一級響應:發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發生影響嚴重的較大安全事故。
b.二級響應: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或發生影響嚴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級響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據響應級別,現場救援行動實行分級指揮和領導:
a.一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領導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辦公室、安全質量、施工技術、設備運輸物資、宣傳、工會等部門參加。
b.二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職領導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安全質量、技術等部門參加。
c.三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項目經理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安全、質量、技術部派人參加。
(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
①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分工和職責。由項目經理擔任組織領導,安質、施技、物資設備、計劃合同、財務、綜合辦、試驗室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應急指揮辦公室一般設在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由安環部部長擔任。
②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工程特點和現場施工組織情況,也應成立的相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在該工程完工后撤銷。
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分為以下工作小組:
a.救援指揮:接到突發事故報告信息后,宣布啟動救援預案,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及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協調工作。
b.搶險救援組:負責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迅速組織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
c.物資設備保障組: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配工作,滿足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設備。
d.醫療救助組:負責傷亡人員的現場救護、送往醫院救治工作。
e.媒體宣傳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媒體宣傳和輿論導向工作。
f.警衛組:確定警戒范圍,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警戒工作,引導外部救援進入現場,并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g.接待組:負責傷亡人員的家屬接待,妥善處理受害人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分為:事故報告、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六個過程。
②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環部必須按規定以最快速度上報相關部門。
事故信息報告采用快報方式,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
緊急情況下,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之后再采用文字報告。涉密信息應遵守相關規定。
③根據事故發生的危害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機構,開展事故救援行動。
④應急救援行動主要包括指揮、搶險、物資設備保障、醫療救助、媒體宣傳、警衛、
后勤和接待等,應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進行詳細規定各項行動的工作內容、執行人或小組、協調等事項。
⑤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①開工前,根據地質條件、重難點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險源等特點,安環部共同組織安質、技術、物資設備等部門,編制本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并經本級項目經理簽字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②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項目部安全質量部負責了解業主、監理單位和當地政府部門的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掌握當地有關醫療機構和急救機構的聯系方式,編制預案時要結合這些因素。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針對工程具體地質條件、施工方法、危險源等特點,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可以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時編寫,作為《安全專預案》的主要組成部分。
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規范,要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其主要內容包括:
a.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預測、辨識和評估。
b.應急救援組織及其具體分工、詳細職責。
c.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d.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
e.事故災害發生時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
f.現場恢復措施。
g.應急培訓和演練。
h.其他。
⑤若實際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在應急演練中發生預案存在不足,要對預案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或糾正措施,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預案的完善。
(5)事故應急準備和演練
①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做好搶險人員、救援設備、物資和器材的預備工作。
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要搞好專職安全員負責應急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對演練效果做出評價。
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工作,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
③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影視、板報、講座、例會、工前工后會等多種形式,對人員廣泛開展事故應急相關知識的教育及培訓。
應急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a.事故預防、控制、搶險知識和技能。
b.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c.個人防護常識。
d.工作協調、配合有關要求。
④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必要時可以邀請相關專家參加。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4
為全面提高我司安全生產應急能力,確保公司人員生命安全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基礎上成立了安全生產應急隊伍,根據《涼山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加強基層安全生產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以及康銅行字【xxxx】14號《關于成立〈xx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隊的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群防群治,人人有責;
2、公司安全環保部檢查、督促;
3、職責分解,層層負責,車間、部室的內部安全生產工作,各負其責,齊抓共管;
4、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相關培訓、演練等工作及由安全環保部負責;
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點防范區域
制氧站、總降壓站、油庫、電除塵器、綜合庫房等
三、安全生產應急隊組織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決定成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隊。其組成如下:
1、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楊xx
2、通常按任務分工組成幾個組:
①通訊聯絡組:向單位領導報警與聯絡,并發出警報;
②救援行動組:救援事故;
③疏散引導組:引導人們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場所;
④安全防護救護組:防護用品的發放
3、安全生產應急隊的職責是:
①負責救援器材,設施的使用、保管、檢查,更換;
②發生事故,負責救援。
4、安全生產應急隊的活動制度
以小組為單位,各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每季度進行一次演練,公司每半年集中開展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同時作好培訓和演練記錄。
5、訓練制度
每逢雙月集中訓練4小時。
6、訓練內容
(1)各種救援器材、設備的使用和操作;
(2)消防水槍、扳手、水帶的銜接操作,實際演練;
(3)柴草、氧氣瓶、油脂、木柴、化學藥品的常規消防方法操作;
(4)活動和訓練及救援實況記錄;
(5)由副隊長做好每次活動和訓練的文字記錄交安全環保部備案,備上級審查。
7、考核
(1)安全生產應急隊的活動訓練將納入個人工作績效考核范圍與崗位等級工資掛鉤;
(2)每年請專業安全生產應急隊來公司對訓練工作進行考核,測試1-2次,時間另定;
四、安全生產應急隊管理監督
1、安全環保部每月定期檢查一次;
2、各車間、部室每月自查2次;
3、每次大演練各車間、部室應急隊組長必須參加;
4、各車間、部室的主任或副主任或專職安全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預防點的工作人員,當班人員是現場負責人。
5、應急救援設施、器材人人愛護,配備充足,擺放得當。
五、獎罰
1、因外來人員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首先追究門衛的責任,再追究責任人及內部陪同人員的責任。因小孩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追究家長責任。
2、因臨時務工人員,施工人員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追究用工車間、部室第一負責人的責任和責任人的責任。
3、因門衛值班人員巡視檢查不夠,麻痹大意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追究門衛當班人員的責任,再追究其它責任人的責任。
4、因各預防點工作人員,值班人員不慎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首先追究安全生產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其次追究所屬車間、部室主要領導的責任。
5、凡因個人原因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其經濟損失在3000元內的,由個人承擔。超出3000元的視情況追究責任人經濟責任或交司法機關處理。
6、對應急救援工作做得好的單位或個人公司將在年終給予適當獎勵。
六、附則
各車間、部室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制度和細則依據本制度由所屬各單位在三個月內自行制定上報安全環保部實施。
七、本工作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職責與權限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應急預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2.簽署公布評審或論證通過后的應急預案。
3.負責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救援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4.負責保證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演練支出的資金投入,專款專用。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6.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四條 企業應急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
主要職責是: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決定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統一指揮和協調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下達的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任務。
第五條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
主要職責是: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指揮部的決策;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協助各單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第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桌面推演、應急預案評審、批準實施、應急預案備案、應急預案評估、應急預案修訂11個步驟。
第七條 企業結合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訂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八條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下列相關資料:
1.適用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技術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企業周邊地質、地形、環境情況及氣象、水文、交通資料;
3.企業現場功能區劃分、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離資料;
4.企業工藝流程、工藝參數、作業條件、設備裝置及風險評估資料;
5.本企業歷史事故與隱患、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
6.屬地政府及周邊企業、單位應急預案。
第九條 企業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事故信息報告、響應分級與啟動、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內容,落實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十二條 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程序,結合有關經驗教訓,企業相關部門及其人員每年進行桌面演練,模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逐步分析討論并形成記錄,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全面性、應急預案體系設計的針對性、應急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1.內部評審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2.外部評審由本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有現場處置經驗的專家(評審人員不得與公司有利害關系),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應急預案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
3.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3.1評審準備。落實參加評審的專家,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相關人員;
3.2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議審查形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評審專家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評審會議形成評審意見(經評審組組長簽字),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字表。表決的投票情況應當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作為評審意見的附件。;
3.3修訂完善。各單位認真分析研究,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通過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十五條 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2.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3.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4.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每至少2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十七條 各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演練結果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各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企業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企業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產生新的危險因素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面臨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應急指揮機構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等發生變化的;
7.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8.應急預案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四、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十八條 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十九條 企業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二十條 應急程序、措施的要點應當張貼在生產現場,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年度計劃,并根據企業事故預防的重點,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2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在演練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演練情況報企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預案體系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二十五條 綜合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適用范圍、響應分級、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啟動、應急處置、應急支援、響應終止、后期處置、應急保障、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某一種或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響應啟動、處置措施、應急保障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個專項應急預案,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風險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分析出的事故風險編制各個專項的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現場處置方案是公司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描述、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進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應急處置方案,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應急工作職責。
第二十八條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應急指揮系統、工作場所、崗位、事故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應急處置卡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企業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卡內容編制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急處置卡,并分發給各相關人員,每人一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急處置卡應發放給施工現場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人一卡;施工工種應急處置卡應按照工種分發給相關工種,每人一卡;事故類型應急處置卡應進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懸掛于施工現場顯著位置。
六、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企業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急預案未按照規定備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6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7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布,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范、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編制、預案評審、預案實施、應急隊伍、宣傳教育、應急裝備、應急演練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1.2結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1.3結合本公司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1.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1.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求援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1.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公司的應急
工作要求;
3.1.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1.8預案內容與專項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2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公司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3.3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3.1針對本公司存在的各種風險,由分管安全副總組織編制本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本公司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處理及保障措施、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3.3.2對于某一一種類的風險,由 部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①公司專項預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運輸泄漏應急預案、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施救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及現場處置方案等內容。
3.3.3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
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4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裝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4.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4.1.1形式評審。依據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4.1.2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等要素。
4.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4.2.1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分管安全副總、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經營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4.2.2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分管安全副總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4.2.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及參與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4.2.4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公司總經理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5.1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交通運輸局、
安監局等有關主蟹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5.1.2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5.1.3應急預案文本;
5.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6.1公司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i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4.1生產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4.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4.3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4.4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4.5應急預案發布年滿2年從未修訂的;
6.4.6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5公司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9
一、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制度
1、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購索證索票有關要求。
2、采購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者索取許可證和食品等檢驗合格證明,同時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采購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4、食品進貨查驗應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并留存購物憑證(發票、收據或進貨清單等),與所索取的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應一并保管,建立采購記錄臺賬,以備查驗。
5、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整理查驗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7、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來源不明的食品,不得采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8、不得采購無《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五病調離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證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檢查,不得使用過期健康證明。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病”調離率100%。
4.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5、定其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三、涼菜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涼菜制作應指定專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涼菜間,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涼菜間。 2.涼菜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配有流水洗手并嚴格消毒。 3.涼菜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有獨立的空調設施;室內配有腳踏式污物桶、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每次使用前要進行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以上;有完好的防蠅、防塵設施。 4.涼菜間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設備等用具必須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5.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須洗凈消毒,未經洗凈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6.加工熟食鹵菜要先檢查食品質量,原料不新鮮不加工。熟食鹵菜要在另間加工,加工后進涼菜間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內。
7.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不能再做涼菜供應。
8.各種涼菜裝盤后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窗口進行,禁止服務員直接進入涼菜間端菜。
9.加工結束后,將剩余食品冷藏,及時清理室內衛生,保持清潔狀態。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前應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具。
2、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間或專用區域,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施,餐具清洗水池應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或沖洗拖布。
3、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4、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專用密閉保潔柜內保存備用。
6、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7、盛放已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識,保潔柜應經常擦洗消毒,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開存放。 8、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并做好消毒記錄。五、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六、預防食物中毒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并應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3、食品原料來源應合法安全,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敗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4、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生吃的蔬菜水果應清洗干凈去皮后食用。
6、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煮熟燜透,有效預防高溫季節細菌性食物中毒。
7、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及時化解矛盾,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8、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9、食堂內不得有員工住宿、午休房間。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七、食品留樣制度
1、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并由專人負責。 2、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3、食品留樣應避免污染,加貼標簽標明留樣時間和餐次,待樣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冰箱(0—10℃)內,同時做好留樣記錄,如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時間及餐次、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4、留樣期間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所留樣品,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檢驗。
5、食品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應上鎖。八、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
1、應按專間要求設置配餐間,專間入口處設置有洗手消毒更衣用的通過式預進間,配餐環境衛生整潔。
2、專間應配置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食品臺架,配備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
3、應配置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4、配餐間應由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可隨意進出。不得存放無關雜物和個人物品。
5、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6、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銷售,盛放成品飯菜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
7、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傳遞食品需用專用的食品工具,專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8、配餐完畢后,清理配餐間衛生,保持配餐臺、地面清潔,做好餐用具清洗、洗消毒工作。
關鍵環節食品加工規程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種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經常性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還應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2.控制溫度。即控制適當的溫度以保證殺滅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長繁殖。如加熱食品應使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使食品溫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時冷藏,把溫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時間。即盡量縮短食品存放時間,不給病原菌生長繁殖的機會。熟食品應盡量當餐食用;食品原料應盡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觸食品的所有物品應清洗干凈,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還應在清洗的基礎上進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進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應與加工條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過加工場所和設備的承受能力時,難以做到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極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7.蔬菜粗加工時以食品洗滌劑(洗潔精)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沖凈,烹飪前再經燙泡1分鐘,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農藥。
8.燒煮生豆漿時將上涌泡沫除凈,煮沸后再以文火維持煮沸5分鐘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徹底分解破壞。應注意豆漿加熱至80℃時,會有許多泡沫上浮,出現“假沸”現象。 9.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飪時先將四季豆放入開水中燙煮10分鐘以上再炒。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0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職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其余領導及項目負責人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事務。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作業出現的事故、事件,除在現場應急處置外,視事故、事件的嚴重程度、損失大小決定是否盡快報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以便聽取指示,做好后續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業前,部門須對員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崗。
2、野外作業中,安全員每周須對項目的安全預防措施進行檢查,提醒項目負責人安全預防的重要性,真正從思想上對安全生產引起高度重視,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3、經常性的開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電及自我保護等教育。
4、加強杜絕“三違”教育: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5、加強安全防護知識教育,增強安全防護、救護常識,真正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6、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救援常識,真正做到出現安全事故不驚不慌,能夠主動組織自救、尋求社會救援、保護現場、事故調查等。
(二)、人身保護
1、野外作業人員在出野外作業前必須進行周全的、有針對性的體檢。
2、按作業地區所處的野外作業作業環境分別給生產人員配發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3、從事野外作業的人員,必須熟知相應工作環境條件下的安全保護規定。
4、從事野外作業的人員要注意處理好與當地居民的關系,尊重居民的仰、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嚴禁擾民、欺民、害民。虛心接受居民的批評意見,有爭議時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釋,忍讓為先。
(三)、儀器資料安全
1、設備及精密的科技儀器要有專人保管使用,上下車要輕裝輕放,在運輸中要采取防震保護措施,如貴重儀器設備應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項目組要有專人保管資料,進出場資料按有關規定完善注銷手續。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資料保密、丟失。
(四)、住宿飲食安全
1、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在野外需搭帳篷時要選擇枯燥避風處,嚴禁在山頂、河床邊、峽谷懸巖邊、山洪地段搭帳篷。
2、帳篷四周要挖排水溝,搭接牢固,保持清潔。
3、禁止食用霉變食物及不認識的'野菜瓜果。
4、禁止飲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5、禁止酗酒和暴飲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進入特殊地區作業的安全
1、在鐵路邊作業時,不準進入軌道內,火車通過時要保持距離站立等候。
2、在隧道、橋梁及公路轉彎處作業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必要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警示標志。
3、進入軍事要地、邊境或其它特殊地區作業時,除應持有效證件和公函與有關部門聯系外,要事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嚴守有關規定。
4、當車輛不能行進需求雇傭馬匹進行野外作業時,不得少于三人偕行。
(六)、在高山、高原、原始森林作業安全
1、要請熟悉當地的向導帶路,嚴禁單獨外出作業。
2、要注意防雷電、冰雹,不準在山頂上久留,遇到冰川、積雪地段應繞行通過。
3、在高山、陡坡、懸巖、滑坡地段不準強行通過。
4、要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相互聯絡。
5、在森林地段,必須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6、在高原、高山空氣稀簿的地域應配備供氧設施。 三、應急救援預案
(一)、救援組織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野外作業應急救援工作采取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為主和社會救助為輔的原則;發生安全事故時現場每個職工都有義務和責任積極主動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組,負責整個事故的救援、調查以及對外關系協調等。
項目負責人為救援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需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聯系本地的救援機構(本地醫療機構、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等,本地救援機構是應急救援的首選對象)。
(二)、日常應急準備及注意事項
1、在野外人煙稀少的地方作業時,應配足所需給養和裝備,以防因供給不足、無法辯明偏向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2、在野外作業時,由于地形條件、氣候等原因要防止發買賣外傷亡和儀器、車輛損壞事故。
3、要防止野外作業人員與本地人員因語言交流障礙而引發的沖突甚至引起斗毆。
4、要防止在森林區用火不慎導致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和國家財產損壞事故。
5、在森林等人煙稀少的地方要防止可能有猛獸攻擊、毒蟲叮咬等危及人身安全。
6、要采取各種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7、在高原作業要預防雷電襲擊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8、在高山、高原地域的陡坡、懸巖、風化石、滑坡等風險地段作業,要防止墜落、滾石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9、在高海拔地域,氣候卑劣,道路情形復雜,司機應鄭重駕駛,隨時留意保養好車輛,加足油料;高原缺氧,司機容易出現短暫的反應遲鈍狀態,應留意進行自我身體狀態的調治,保證足夠的休息時間。
10、從低海拔地區到高海拔地區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適應過程,作業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的調節,開始作業時的行進速度不宜過快;高原氣候多變,易患感冒,而感冒又易引發肺氣腫,若治療不及時會危及生命,應配備常用藥品,病情緊急時應及時將患者送醫院救治。
(四)突發安全事故搶險工作應急預案
項目組人員在工作中要有適當的安全防范措施,當發買賣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步伐,采取自救措施,組織自救。在第一時間撥打119、120、110及時進行救濟,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風險區域人員,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喪失,并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匯報,部門負責人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除立行將受傷者送醫救治外,還應保護好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明確事故責任,并作妥善處理。
1、交通安全事故
(1)根據事故現場情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撥打110和120。并請本地保險消防等部門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工作。
(2)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情形下,盡快擬出事故情形書面資料,按規定的時間和步伐向上級領導敷陳。
2、火災事故
(1)現場人員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施救。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撥打119,如有傷情或其他情況,同時撥打120和110。
(2)速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指導救援車輛。部門負責人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敷陳。
(3)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送醫。
(4)滅火常識。一是消防車到來以后,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二是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成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材,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三是對于森林等特大火災在報警的同時應迅速組織疏散人員逃離火場,并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及時搶救各種資料。
(5)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情況下,盡快擬出事故情況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領導報告。
3、盜竊案件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2)主動協助公安人員勘探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當事人應協同現場項目負責人盡快擬出被盜的有關情況及財物、資料的損失情況的書面材料,向公司領導報告。
4、食物中毒事件
(1)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后,立即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救治,情況緊急時撥打120或110請求救助,同時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
(2)當事人應協同現場項目負責人將中毒的有關情況寫成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領導報告。
5、其它意外自然傷害
(1)在渡河、攀越山崖、穿行無人區等過程中容易導致人員傷亡事故。一旦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急救。
(2)隨行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措施急救,特別是在顛末河流、池沼地以及觸電等情形下的火伴遇險,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正確的方法施救。
(3)速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
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向院安全領導小組匯報。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緊急時撥打120或110請求救助。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的需要,規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調用和經費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央防汛抗旱物資(以下簡稱中央物資),是指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由水利部負責購置、儲備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嚴重洪澇干旱災害地區開展防汛搶險、抗旱減災、救助受洪災旱災威脅群眾應急需要的各類物資。
第三條中央物資管理堅持“定額儲備、專業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則。中央物資的有關技術標準由水利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中央物資購置、補充、更新經費和儲備管理費,屬于中央財政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儲備定額、品種
第五條中央物資儲備定額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根據全國抗洪搶險、抗旱減災的需要確定。
儲備定額的調整,由水利部商財政部后報國家防總批準。
第六條中央物資品種包括防汛物資和抗旱物資。
(一)防汛物資。包括編織袋、復膜編織布、防管涌土工濾墊、圍井圍板、快速膨脹堵漏袋、橡膠子堤、吸水速凝擋水子堤、鋼絲網兜、鉛絲網片、橡皮舟、沖鋒舟、嵌入組合式防汛搶險舟(艇)、救生衣、管涌檢測儀、液壓拋石機、搶險照明車、應急燈、打樁機、汽柴油發動機、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資。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發電機組、輸水管、找水物探設備、打井機、洗井機、移動澆灌、噴滴灌節水設備和固定式拉水車、移動凈水設備、儲水罐等。
第七條中央物資屬國家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國家防總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第三章儲備管理
第八條物資儲備由水利部或已授權的代儲單位與倉庫簽訂代儲合同。
第九條水利部負責儲備管理,其職責:
(一)制定儲備管理制度,對代儲單位和倉庫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各項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定期檢查中央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三)監督倉庫按規定管理、使用儲備管理費,定期檢查儲備管理費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中央物資的調用管理;
(五)負責調出的中央物資按期歸還和補充;
(六)負責向財政部報送中央物資儲備、調用、補充和更新計劃及經費使用情況。
第十條代儲單位負責協助水利部做好儲備管理工作,其職責:
(一)負責中央物資入庫驗收工作;
(二)負責對倉庫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三)負責組織協調緊急調運中央物資工作;
(四)根據授權和倉庫簽訂代儲合同。
第十一條倉庫負責儲備日常管理,其職責:
(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儲單位報送中央物資儲備管理情況;
(二)嚴格執行調度命令,負責中央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
(三)按照中央物資不同的特性和儲備要求,加強倉庫現代化建設,不斷提高中央物資儲備管理水平;
(四)參加中央物資的入庫驗收,負責清點、檢查中央物資的接收入庫;
(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儲單位報告中央物資調用和庫存情況。
第四章調用
第十二條中央物資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設施抗洪搶險、防汛救災、以及嚴重干旱地區抗旱減災的需要。
第十三條防汛抗旱救災需要的物資,首先由地方儲備的防汛抗旱物資自行解決。確因遭受嚴重水旱災害并符合第十二條規定,需要調用中央物資的,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向國家防總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調用。若情況緊急,也可先電話報批,后補手續。申請的內容包括調用中央物資的品名、用途、數量、運往地點、時間要求等。
第十四條代儲單位接到國家防總調令后,應當立即組織倉庫發貨,由倉庫快速將中央物資運抵指定地點,并及時向國家防總、水利部反饋調運情況。
第十五條調用中央物資所發生的調運費用,由申請單位直接與調出物資的倉庫結算。
第十六條申請單位要做好中央物資的接收工作。防汛搶險或者抗旱減災工作結束后,未動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資,由申請單位負責回收,經修復保養后,返還調出物資的倉庫存儲。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沒有修復價值的中央物資,由申請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調出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重新購置返還給指定的.倉庫儲備。
第十七條國家防總啟動Ⅰ級或Ⅱ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級別時,地方應對該響應級別申請調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沒有修復價值的中央物資,可申請核銷。
第十八條水利部直屬流域機構(以下簡稱“流域機構”)申請用于中央直屬工程的中央物資,未動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機構負責回收,經修復保養后,返還調出的倉庫存儲。已消耗或使用后沒有修復價值的中央物資,可申請核銷。
第十九條符合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可申請核銷,以及因儲存年限到期或非人為破損需要報廢的中央物資,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核銷或報廢。
(一)對因儲存年限到期或非人為破損需報廢的中央物資,倉庫要組織清產核資,及時專題報告水利部,說明原因和具體處理意見。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出租出s收入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審批報廢手續。
(二)申請核銷中央物資,申請單位、流域機構應當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如實向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條申請核銷中央物資,在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后,由申請單位、流域機構隨同申請文件一并報水利部。水利部按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核銷手續。單位價值或者批量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物資的核銷,由水利部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單位價值或者批量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物資的核銷,由水利部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報財政部備案。
中央物資報廢處置或核銷的殘值收入,全部上繳中央國庫,納入預算。
第五章補充、更新購置費和儲備管理費
第二十一條中央物資補充、更新購置費是指按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對經批準報廢或核銷的物資進行補充、更新所需要的經費。
第二十二條中央物資補充、更新購置費由財政部根據國家防總批準的儲備定額、物資價格及物資運往倉庫運費確定。
水利部應在中央物資達到儲備期限的當年,向財政部申報補充、更新購置費預算建議。財政部審核后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撥付補充、更新購置費。水利部應及時完成中央物資補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條因管理不善或人為因素導致毀損的中央物資,其補充、更新購置費由倉庫負責。
第二十四條中央物資的采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中央物資的驗收,應當按照防汛抗旱物資驗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中央物資的年儲備管理費,按儲備物資價值的百分之八計算。上年度物資儲備管理費,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財政部根據水利部報送的預算建議審核后撥付。
儲備管理費的使用范圍應在簽訂的合同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各倉庫要加強儲備管理費的使用管理,專賬收支,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在次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儲備管理費使用情況和財務決算報水利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水利部應在每年5月底前向財政部報送中央物資儲備、調用、補充、更新情況及經費安排使用、結余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中央物資儲備、調用、補充、更新及經費管理工作,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存在財政違法行為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水利部頒發的《中央級防汛物資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2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了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后,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準后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嚴禁保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柜,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干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設備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設備,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并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
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負責協調各村(社區)、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區)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區)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4
1、目的:
在一旦發生火災險情時,為最大限度的保護員工生命和單位財產安全,減輕災害、降低損失,特制定本工作指導。
2、范圍:
本單位范圍內。
3、定義:
應急救援是指針對突發、具有破壞力的緊急事件采取預防、預備、響應和
恢復的活動與計劃。
4、職責
4.1指揮部,由總指揮負責領導各指揮的工作,并協調各指揮之間的工作,有責任和義務對災害情況及工作進程進行準確把握、判斷及進程方案決策。指揮在總指揮的授權下負責各組工作,并第一時間將最新情況報告給總指揮以資決策。 4.2聯絡組: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A.組織人員負責報警:報警程序為:治安隊一一單位上層一一119或石巖消防隊。119報警應清晰說明火災地點、火災類型、有無受困人員、報警人姓名及電話,并做好消防車輛引導工作。
B.組織人員負責救護:以保安隊為主對受傷及現場獲救人員進行急效處理,必要時聯系送醫院。
4.3滅火組:由保安員及義務消防隊及預備消防組組成。發生火災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及負責人負責初期火災的現場滅火、報警鈴、受傷人員的搶救引導及貴重財物的轉移。滅火時必須盡職盡責、先人后己、不得臨陣脫逃,只有總指揮發布全體撤離命令后或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方可撤離。滅火指揮有權決定進入第一現場人員。
4.4拆裝組:由維修和電工組成,負責疏散通道、清除障礙、相關路線斷電、緊急擺設救險設施等。
4.5疏散組:由疏散指揮調用生產部門人員,通知和組織員工疏散,并進行人員集中清點。
4.6保安組:由保安隊及治安指揮調用寫字樓人員組成,負責火災限制區控制,單位財物的安全保衛。
5、程序
5.1應急準備
成立事故準備小組,由指定部門共同負費,并由相關人員組成。
5.1.l事故易發生部門、車間、班組成立并落實應急措施,部門包括單位的倉庫等。 5.1.2每年舉行二次應急演習,驗證應急計劃和措施。 5.2應急響應
5.2.1火災發生時,發現者應迅速將此消息傳給保安隊、由保安隊、義務消防隊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災。 5.2.2若火勢失控,由保安隊立即通知石巖消防隊報火警,報火警時必須講請楚起火地。應急小組負責將受傷人員轉送到醫院或通知醫院到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5.2.3其他管理人員參與協助現場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等工作。 5.2.3糾正與完善
5.3.1事故發生后,安全部門應組織分析原因,填寫《事故調查表》針對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管理人員確認后實施,并將《事故調查表》交給發生事故部門一份,以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5.3.2由安全部門或安全主任組織對本程序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5.3.3針對有毒,易燃化學品,按有關規定及要求增加相應特殊安全措施。 5.4緊急應對
5.4.1本單位所屬地方包括工廠及宿舍發生火情時,任何第一目擊者有義務有責任將火情通報保安隊。保安隊有責任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
5.4.2所有指揮接到報告后迅速到達現場。總指揮不能及時到達時由先到指揮者先執行總指揮職能直到總指揮趕到為止,指揮不在時由總指揮臨時任命指揮直到相關指揮到達為止
5.5疏散計劃
5.5.1人員疏散以每層樓的中間部分為界分前后兩半,沿疏散通道、人行通通,樓梯向下疏散到指定安全地點集中,疏散過程中嚴禁使用電梯疏散。
5.5.2如一方樓梯口處出現火焰則全部向另一萬向疏散:如兩邊樓梯堵死則向天臺疏散等待救援。
5.5.3僅在有安全可靠的救生墊準備好時,守候在樓頂的人才可以向下跳。
5.5.4疏散過程中遵循先弱后強,先女后男的原則。所有人員必須互相幫助,遵從疏散指揮。
5.5.5到達安全地點的人員必須遵從指揮排隊,待主管/組長清點人數后報告指揮人員5.5.6巳經到達疏散地點的人員不得遠離安全集中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火情發生區,待總指揮發布解散命令后方可離開。
5.6疏散演習
每年迸行二次火災緊急應對及疏散演習。
6、流程圖
初起火災當班組長組織滅火并通知值班保安若火勢失控
嚴重火災值班保安或任何辦公人員拔打火警電話119疏散警鈴組織疏散傷員救護搶救物質協助消防隊相關部門組織設備設施修復,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或協助消防隊進行調查總指揮下令工人返回恢復生產工人集中清點人數報告總指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應急安全管理制度制度15
1、學校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2、學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來抓。
3、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不得開辦;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4、學校食堂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車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教師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5、學校對學生家長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食物要索證定點采購。
6、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7、專人負責學校食堂及用餐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8、學校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衛生監督,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分餐中容易造成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
9、學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10、學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小學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關系到學校全體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為了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學校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由肖正紅同志負責。每天作好進出庫登記,每天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管理。
二、每天堅持作好飯菜留樣和記錄,飯菜留樣應存放于冰箱,溫度應在2—8攝氏度,具體管理由楊改玲同志負責。三、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再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報教育局和區疾控中心,并組織人員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四、粗加工區,操作間,配餐間要分別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和指導,每間確立固定的員工,嚴格按流程進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出現混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潔工作,要求嚴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進行消毒和保潔。六、凡不負責任,檢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學食堂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組織宣傳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維護校園周圍公共衛生水平,加強對食堂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的預防、報告、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校成立“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楊保柱校長任組長,負責及時處理、上報、協調與落實學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逐級簽訂工作責任狀。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采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采購,確保所采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2、食堂倉庫貯存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庫房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庫房里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4、每餐飯菜留樣關。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留樣冰箱保存48小時。
5、食堂職工個人衛生關。定期按規定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及時調換工作。
6、食堂環境衛生關。每天餐廳一大掃,保持食堂餐廳桌面清潔,地面干凈、干燥,窗戶明亮,地溝暢通,及時開啟滅蠅燈。三、突發性事件應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組長職責:負責學校突發食物中毒事件應急小組的全面指揮,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具體負責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協調各工作小組的工作。
2、副組長職責:負責日常管理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在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后,負責保護現場,協助上級衛生部的調查事件原因。
3、總務處負責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發生時的后勤保障工作。
4、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做好衛生宣傳教育工作。當事件發生時,協助救治,并協助做好家長工作。進入應急狀態后,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由校長親自指揮。
(二)應急程序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班主任、灶務人員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總指揮。
2、校長及副校長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當地政府;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3、總務主任負責安排,協助班主任把中毒學生送至醫院救治。
4、班主任應加強對在校學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學生狀況,及時報告,聯系中毒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5、灶務人員具體負責保護廚房,炊具、設備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進行封存,以便衛生部門的檢查。待確認后等待衛生部門處理,事件發生后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導主任負責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協助接待到校家長。
7、發生疫情時,門衛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園。 8、突發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完成后,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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