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綠化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綠化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綠化管理制度1
一、目的:保護、完善綠化帶;保護、美化小區環境。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小區服務中心管理區域的綠化。
三、職責
1、公司經理負責審定綠化方案和確定綠化工程承包商。
2、服務中心主管負責擬定綠化方案,簽定綠化工程合同。
3、物業管理員負責綠化工程施工質量監控和日常綠化管理。
4、保潔員負責綠化帶除草。
四、程序
1、確定綠化方案
(1)服務中心主管根據業主管委會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據小區美化實際需要,提出初步綠化方案。
(2)服務中心主管就初步擬定綠化方案,向業主管委員征求意見。
(3)根據業主管委員的意見,服務中心主管擬定綠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經理審核、批準。
2、委托施工
(1)綠化工程承包商的確定《供應商選擇程序》進出。
(2)服務中心主管與被選定的供應商簽訂綠化工程合同。
3、施工質量監控
(1)物業管理員按綠化工程合同的。規定對施工質量進行監控。
(2)物業管理員對發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況,記入《綠化工程存在問題處理單》,并將處理單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業管理員跟蹤整改的進行,并檢驗整改結果,決定認可或要求其繼續整改。
(4)對合同期限內不能完工的綠化功臣,物業管理員應向承包商尋求補償。
4、綠化工程的驗收:
(1)綠化工程施工完畢,物業管理員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2)參與驗收的可包括:物業管理員、服務中心主管、業主管委會委派的人員,公司經理、承包商。
(3)參與驗收的人員在《綠化工程驗收移交記錄表》上簽字,即為驗收合格。
(4)若驗收時發現存在問題,物業管理員按規定進行進行處理。
5、綠化工程驗收接管后,由服務中心自行養護。
6、日常管理
(1)物業管理員每周對綠化帶至少巡視一遍,并做綠化巡視記錄。
(2)服務中心主管對匯總的《綠化巡視記錄》進行分析(必要時)采用統計技術進行處理。
7、日常養護
(1)除草:
A、保潔員除草責任范圍和工作內容的確定。物業管理員根據物業管理綠化面積,保潔員人數的多少,劃分和規定保潔員除草責任范圍和工作內容,并列出《保潔員除草責任范圍和工作內容一覽表》;
B、保潔員對自己責任范圍的綠化帶內雜草每半個月清除一次,保證無顯目的'雜草。
(2)澆水:由綠化養保員按以下要求進行:
A、對新栽綠化地,自栽種之日起十天內,須早晚各澆水一遍,待成活后,可酌情減少澆水次數。
B、持續一星期干旱時,需澆水一遍。
(3)施肥、殺蟲、修剪按以下要求進行:
A、殺蟲:每星期至少檢查一遍,如有蟲害應及時進行消殺治療。
B、修剪:每年不少于5次,應保持綠化植物的整齊、美觀。
C、施肥:每季度應施肥一遍,并保持生長良好。
D、補種:枯死、病死和損壞死亡的綠化植物應及時補種。
(4)以上項目由物業管理員每月填寫《綠化養護記錄表》,并交服務中心主管簽署意見。
8、綠化帶的日常維護
(1)綠化帶的開挖或占用
A、物業管理員知道或發現施工單位需要或正在開挖、占用綠化帶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交《臨時占用、開挖共用地(道路)申請表》,對未經批準擅自開挖、占用綠化帶的,按《業主違例事件處理程序》對委托該施工單位的業主進行處理;
B、物業管理員辦理審批手續,并將經批準的《臨時占用、開挖公共用地(道路)申請表》原件交施工單位據以施工,復印件存底備查。
C、開挖或占用完畢,物業管理員應檢查綠化帶恢復情況。
(2)綠化帶受損的處理
物業管理員發現綠化帶受損時,可以:
A、要求責任人限期恢復綠化帶原狀。
B、安排綠化養護單位恢復綠化帶并要求責任人支付該費用。
五、記錄
1、《綠化工程存在問題處理單》復印件、《臨時占有、開挖公用地(道路)申請表》復印件、《綠化巡視記錄》、《綠化養護記錄表》由物業管理員保存一年。
2、最新的《保潔員除草責任范圍和工作內容一覽表》原件由物業管理員保存、復印件由服務中心主管保存。
3、《綠化工程驗收移交記錄表》由物業管理員保存一年后交公司檔案室。
六、附件
綠化管理制度2
一、綠化養護技術管理制度
1、管養范圍:分車帶、景觀帶(路側綠地)、行道樹的.管理與養護。
2、管養資料包括:綠地衛生、綠地內植物的澆水、修剪、施肥、打藥、維護等資料。
3、養護管理標準:
1)、綠化比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達黃土不露天。
2)、綠化植物到達:
(1)生長勢:正常。生長到達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
(2)葉子正常:①葉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較嚴重黃葉、焦葉、卷葉、帶蟲尿蟲網灰塵的株數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葉片最嚴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無明顯枯枝、死權;
②有蛀干害蟲的株數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殼蟲最嚴重處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頭活蟲以下,較細枝條每尺長一段上在10頭活蟲以下,株數都在4%以下;
④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均稱,樹冠通風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術措施認真進行養護。
(5)行道樹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蓋率達95%以上;草坪內雜草控制在20%以內;生長和色彩正常,不枯黃;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無病蟲害。
3)、每年對行道樹的刷白不低于兩次。
4)、行道樹和綠地內無死樹,樹木修剪基本合理,樹形美觀,能較好地解決樹木與電線、建筑物、交通等之間的矛盾。
5)、欄桿、園路、桌椅、井蓋和牌飾等園林設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時維護和油飾。
6)、管養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工具費、安全禮貌施工費、配件、運輸、管理、維護、保險、利潤、稅金、保險、水費、電費、打藥、施肥、車輛燃油磨損費、安裝調試政策性文件規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費用。
二、綠化養護人員管理制度:
人員配備合理。項目負責人1人,需具有相關資歷,項目負責人務必到現場辦公,每周不少于三個工作日。主要技術人員1人以上,需具有相關資歷。小區綠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小區綠地及新區前后廣場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更換項目負責人務必向業主管理方提出書面申請;更換其他管理人員務必征求業主管理方同意。
突發事件的處理。按業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類大型檢查活動期間的相關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動的迎檢任務,迎檢期間要增加人力、保潔次數和延長保潔時間等以到達檢查質量要求;對發生火災和人為砍伐、偷盜、毀壞花草樹木等行為要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處理并向新區上報。
三、清衛保潔管理制度
1、定人定崗定時開展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綠化、街頭綠地日常養護管理工作,確保環境衛生整潔,無廢棄物和垃圾等。
2、綠化養護產生的.垃圾(如:樹枝、樹葉等),重點路段做到隨產隨清,其他路段務必日產日清;綠地整潔,無磚石瓦塊、瓶筐和塑料袋等廢
棄物。
3、綠地無明顯的人為損壞。綠地、草坪內無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現象;行道樹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的現象;樹下距樹干2米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養護管理和生長的現象;綠地外2米范圍內無雜草。
4、加強綠地花壇保潔,確保各類綠地的花壇整潔有序。
5、樹木無死株、斷枝及明顯枯枝,無大片光禿落葉;植物葉面無陳舊積塵。
四、綠化養護安全管理制度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思想意識,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確保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與檢查,對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員工在噴藥工作時,要戴口罩、眼鏡與膠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噴藥過程中,原則上不能吸煙與不能接觸食品,更不能將其入口而食。噴藥后要清洗干凈手、臉與更換衣服后,才能飲食,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三時至七時,防止高溫噴藥易造成藥害與人員中毒)。
4、員工在進行剪草與修剪樹木等維護工作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正確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與噴藥機等,防止機具傷害人員的事故發生。
5、在綠化管理過程中,凡是清理出來的園林垃圾(如枝葉)等雜物,未經同意,不準將其隨地燒毀。要按明火的管理規定執行。
6、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如農藥、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類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蝕、防盜安全措施,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綠化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滅火器。
7、員工在綠化管理工作過程中,凡是高空作業(包括攀爬樹木、用油
鋸鋸樹枝等作業),要采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務必系好安全帶才能進行作業,切實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五、養護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養護期內,由項目經理組織各小區人員進行考核、檢驗,并做好檢測驗收報告;
②考核時間:共3次,分別為2017年4月1--10日、2017年4月1--10日、2017年12月1--10日。
六、養護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綠化養護臺帳,并由專人負責。綠化資料記錄詳細,分類清楚,數據詳實。各類檔案按系統分類:綠化帶、草坪、景點、廣場道路、等統一存放檔案盒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資料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2、月度養護計劃及養護作業按時記錄、及時上報,并貼合現狀和季節特點,針對性強,養護檔案做到完整、真實,不弄虛作假。
3、建立綠化養護數據庫,并根據實際狀況進行變動。
4、及時完成業主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按質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突擊任務,并到達綠地養護要求。
綠化管理制度3
為加強小區綠化管理,保證綠化帶不被破壞,制定如下規定:
一、管理處園藝工是住宅區綠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職責人,負有培植、養護、管理綠化的職責,園藝工務必做到:
1、熟悉住宅區內的綠化面積和布局,花草樹木的品種、數量、名稱、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適當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稱、產地、種植季節、生長特征和管理辦法等,方便居民休閑游覽與觀賞。
2、嚴格按規范對花草樹木定期進行培土、施肥、除雜草和病蟲害、修枝、剪葉、補苗、淋水,對大棵的灌木給予造型,豐富綠化資料。
3、持續綠化地清潔,草坪和灌木林內不留雜物、不缺水、不死苗,促進花草樹木生長茂盛。
4、義務向業主講解園藝綠化常識,幫忙業主搞好家庭綠化。
5、園藝工有權阻止違反有關綠化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本住宅區業主是小區綠化的享用人,負有愛護綠化的權利和義務,請遵守:
1、業主不得擅自踐踏、占用、損壞綠化地,不得往綠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雜物;
2、不得在綠化區內有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它有損綠地的行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劃樹皮或在樹上扎鐵絲、打釘等,禁止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及花臺和周邊裝飾建筑群;
4、不得用樹木晾曬衣物、被褥等東西;
5、行人和車輛不得跨越和透過有警告牌的綠化帶,不得損壞綠籬柵欄;
6、不得在綠化范圍內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商業廣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護設施損壞的,由管理處責令其改正,并賠償損失。對違反園林綠化規定不聽勸阻或刁難、辱罵、毆打管理人員,情節嚴重的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綠化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機關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機關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機關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機關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機關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機關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盡量與機關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機關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機關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機關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機關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機關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機關機關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研究批準。
4、機關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務必經過領導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務必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狀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持續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管理制度5
一、保持地表平整,土壤均勻細致;無廢紙、無雜物、無磚頭瓦礫,當天清除綠化垃圾。
二、草苗栽種整齊,能覆蓋地表,無缺苗斷壟。
三、公司園藝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據季節對花木進行適當的剪割,并做好記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及時修剪草坪,及時澆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機漏油,造成塊狀死草,注意啟動汽墊機,停止操作時避免機身傾斜,防止草地起餅狀黃印。
六、工作完畢后,要清掃草地,并做好清洗機具和抹油等保養工作。
七、按生長習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時處理枯枝死杈,保持樹冠美觀整潔、層次分明。
八、及時牽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無雜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現象。
九、保證花壇內花苗長勢良好,無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長或開放,花壇內無雜草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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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綠色校園”工程,就是要創建優美的校園環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圍,并在這種環境中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達到環境育人,綠色育人的目的。我校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工作機制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長效機制,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門,并層層簽訂責任書,提出綠化和養護要求,確保綠化工作層層推進。
二、總體目標
1、總務處制定“綠色校園”發展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綠樹,夏季花團錦簇,樹木枝繁葉茂,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等毀壞現象。
3、利用環境實施素質教育,利用環境的潛在教育功能,向學生傳達學校的辦學思想、教風和學風、學校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底蘊,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職責
綠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綠色校園”建設的總體工作,包括:設計與構思、整體規劃;樹種樹品的篩選與選擇、采購與種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衛生管理和對學生的教育工作;資料,特別是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其他教師根據任課的年級和班級劃分到各班,
1、總務處是綠化工作的第一責任科室,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并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級的師生共同管理與維護,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綠化區域協調、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并整改。
2、政教處作為綠化工作的第二責任科室在協助總務處做好基本職責外,要負責對學生進行環境意識教育,讓全校師生重視環境建設,提升自身的綠色校園建設意識,參與建設與保護學校的花草樹木,保護學校的綠化環境,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加強集體的榮譽感和凝聚力。
3、綜合組協助總務處為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并做好護理工作。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內春、夏、秋三季常綠。
四、工作要求
養護要求:
總務處、政教處作為綠化工程的主要負責科室,在日常的維護和管理中要做到幾下幾點: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煙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2、對草坪及時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維持草坪的純度和高度。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3、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做好病蟲害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現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草、花壇應安排好更換計劃,并及時松土施肥、治蟲保潔。
4、校園花壇做到鮮花常開,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5、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為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并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養護標準:
1、割草:應使用打草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0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于春季進行;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灑噴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致,并事后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
集安市頭道鎮中學
綠化管理制度7
學校綠化是美化、凈化學校環境的關鍵,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態亮點,是陶冶師生情x的根本途徑。為加大學校綠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綠化的總體規劃、布局設計必須委托園林部門規劃設計,校長室進行充分論x,貼合校情給予設計方案認可。校內綠化的實施必須從學校實際出發,依據綠化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嚴格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實施過程中必須調整規劃的應經過校領導團體研究決定后,方可實施。
二、學校綠化管理職責人為綠化管理員,學校綠化管理機構是以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綠化管理員組成的.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團隊牽頭,綠化管理員掛帥對學校內各類樹種、盆景掛牌,落實對口班、團、隊,劃分維護監管職責區域職責到班,構成學校綠化維護網絡。
三、學校綠化實施計劃均由總務處編制,報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經校長室論x審批后再由總務處根據計劃進行實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擺放,適時調整以及移盆、分植、養護。
四、學校綠化凡名貴、常綠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喬木應根據樹種、規格、數量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必要的綠化管理臺帳。凡出現自然枯死,萎謝的必須由綠化管理員填寫注銷單經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簽字后才能銷帳,人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謝追究管理者的職責,并與獎金或承包費掛鉤。
五、學校以及有關處室四季擺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隨意帶出學校,綠化管理員也不得隨便贈送他人,學校教職工也不得將個人的盆景花卉帶到校內存放。凡發現有人將校內盆景花卉帶出學校,門衛必須憑總務處開具的出門x放行,教職工個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內養護的,在進校時應先到總務處登記注冊,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一律作為校產所有,辦公室及公共處室的盆景、花卉擺放均由綠化管理員統一安排調度,其他人員不得自行選擇擺放。
六、學校綠化的全年養護管理實行公開招標確定x養護管理隊伍。養護協議一年訂,養護費用憑養護單位供給的花木銷售剪額x年底一次付清。養護過程出現的枯死、凍死、干死的樹木、灌木、常綠觀葉植物均按原采購價賠償或賠償同規格同品種的樹木、盆栽。
七、學校綠化中的喬木、盆景、花卉、草坪師生共同維護,任何人不得隨便踩踏草坪、攀搖樹桿、采摘花朵,凡發現有人惡意損壞校內樹木、花卉、草坪者從重處罰,除給予批評、通報和必須的紀律處分外,還處以三倍以上罰款。體育課、課外活動課體育教師要加強常規巡視。安排分散活動時,應充分注意遠離綠化帶,禁止學生在南側云梯、單杠處模仿灌籃和足球x門動作,以及在直道南北兩端投擲實心球,以避免踩踏綠籬和撞擊圍護木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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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規范綠化工作的管理,確保綠化植物長勢良好。
2、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綠化工作的管理。
3、內容
3.1綠化管理范圍
各管理處轄區內的果樹、喬木、灌木、綠籬、綠化地、爬藤、地面覆蓋物、攀緣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養護。
3.2綠化工作管理規定
3.2.1綠化員承擔轄區內綠化的日常巡視、養護、監管重任,綠化員應服從管理處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綠化管理規則,愛護公物,同時認真履行綠化養護任務。
3.2.2嚴格執行綠化養護工作的技術規范要求,按規定標準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綠化區域和管理處安排的各項綠化工作,并由管理處定期檢查和定量考核。
3.2.3進行綠化養護前,應小心謹慎,確保轄區公共設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發現任何破壞環境行為或故意損壞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聽勸告者,立即向保安員和主管報告。
3.2.4愛護綠化工具和設備,確保工具和設備保持良好使用狀態。
3.3綠化養護過程安全規定
3.3.1在實施植保噴灑時要采取預防措施,不讓煙霧飄進業戶房屋,特別是噴灑藥物時,應注意風向,選擇合適的噴灑方向和控制噴灑范圍,確保避免對業戶或設施的損害,并將“危險”標志牌放在關鍵位置進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機器時應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業戶或設施造成危險、損害、傷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時,應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時對行人和車輛造成的不便。
3.3.3機器應安裝鋼制防護罩,防止碎片、飛出物造成損害;在機器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螺絲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飛出;機器使用中,不得改變和改動機器的防護罩。
3.4綠化管理檢查規程
3.4.1綠化員按規定每日進行巡視、養護,并將養護內容進行記錄,對疑問或事故情況向主管或相關人員匯報。
3.4.2綠化主管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員或相關人員提交的相關問題,重大事故及時提交管理處主任處理,綠化主管每月應對轄區的綠化養護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向管理處匯報。
3.4.3管理處主任按《綠化服務質量檢查規程》的要求對轄區綠化養護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處理綠化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對綠化主管提交的月工作報告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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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清潔、綠化管理
1、清潔方面
(1)樓層清潔:要求樓層清潔工必須做到樓層衛生每日兩掃一拖,護欄、燈擎、扶手等每日擦洗一次,大堂玻璃每日清潔一次,電梯轎箱每日噴不銹鋼油,再用干凈的`抹布上下拋光表面,保持光亮、無手印水印,樓層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保持垃圾筒清潔,無異味,后樓梯、樓道燈、大堂地面每月清洗一次,做到窗明幾凈,無垃圾雜物,空置房每月清潔一次。
(2)外圍、公共場所清潔:小區道路、公共活動場所、停車場出入口處、綠地、休閑場所椅凳每日需清掃一次,所有戶外標識牌、公共宣傳欄每日清潔一次,公共道路、觀賞水池、路燈燈罩、車場管網每月清洗一次,雨水井、二樓平臺、光棚每周清潔一次,除四害每月二次,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一次。
2、綠化方面
(1)綠化班崗位人員分工情況
崗位名稱崗位人數崗位職責
綠化班長1全面負責小區綠化管理工作、安排班組員工及時完成小區綠化補種、修剪、除雜草、苗木整改、每日巡視小區綠化、按照綠化維護計劃、方案,確保植物生長良好、負責綠化班倉庫工具管理、做好員工培訓管理工作、定期、定質、定量完成家政部及管理處下達的任務。
綠化雜工3按照管理處及班長的工作要求完成崗位工作、及時補苗、除雜草、修剪、苗木整改等工作、確保小區綠化生長良好及鳥語花香的環境。
(2)綠化管理要求: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種,綠地無雜草、無雜物,無0.1
綠化管理制度10
一、學校要設立校園綠化的專兼職管理人員,相關工作要以學校的整體規劃為指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避免亂栽亂種造成浪費,合理使用有限的`綠化資金,以達到最佳效果。
二、綠化工作要強化美化意識,在栽種移植時,品種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開,以達到園林綠化的環境藝術效果。
三、綠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學習,較全面地掌握園林化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發生。
四、學校要建立中長期綠化規劃,對校內成型樹木花草要建立綠化檔案并登記掛牌,增強學生綠化美化意識和提高學生科普知識。
五、綠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責,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珍惜學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隨意踐踏攀摘,損毀破壞。因學校建設需要場地,對種植的樹木花草,應征得相關部門及主管領導的批準后,應采取保護措施進行移植,不得隨意毀棄。
六、學校要有相應的財務預算,確保一定比列的綠化資金并落到實處,做到年年有變化,月月有新意,為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
綠化管理制度11
一、為了綠化美化校園環境,營造靜謐舒適的學校園林氣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院長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長、后勤處長、生化教師、花木工在內的校園綠化美化工作領導小組,由后勤處具體實施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三、根據學校整體格局,認真制定學校校園綠化美化的長遠規劃。綠化美化是校園建設的藍圖,應包括綠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樹木花草配置,花壇、雕塑、亭、臺、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設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規劃時應集思廣益、博采眾長、科學論證、精心設計,力求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完美結合,和諧統一。
五、根據規劃,按不同綠化區域的條件、類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長習性,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種植各種花卉、樹木及革類,搞好校園花木的有機配植。
六、樹木配植做到五結合:
1。落葉樹與常青樹相結合,以常青樹為主。
2。喬木與灌木相結合,以喬木為主。
3。觀賞樹與經濟樹相結合。以觀賞樹為主。
4。木本與草本相結合,以木本為主。
5。點、線、面相結合,以點、線搭配植物為主。
七、花草種植要做到配植合理,還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綠化美化基地。利用這些基地,在滿足學校園林綠化各種規格、品種、數量(包括各種花卉、盆景、樹木)需要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綠化科研教學活動,培植新的.品種,盡可能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做到“以綠化養綠化”,從而增強綠化自我發展的能力。
九、廣植樹、盆花。在搞好校園綠化美化的同時,利用樹金花易搬動的特點,搞好學校接待室、辦公室、會議室、教室等室內的綠化美化,以便讓師生們在緊張的學習和工作中,得以減輕勞累、疲倦,使室內也充滿盎然的生機,從而實現其觀賞的價值。同時組織好師生參加綠化美化活動。
十、搞好校園花木的維護保養,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還要做到適時施肥、施水,防治病蟲害,適時修剪等,從而達到綠化美化校園的目的。
十一、對故意毀損樹木花草的,不論是教職工,還是學生,均要給予處罰和賠償;如因圖方便跨越護欄造成花木損失的也要給予相應的處罰。
十二、花木工要不斷提高花木培植技術和管理水平,認真履行職責,不僅要做到勤于培植,還要搞好科學管理。
綠化管理制度12
醫院綠化養護管理應做到:
醫院公共綠地、行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醫院相關部門統一管理.
樹木所有權按下列規定確認:
事業單位在其紅線用地范圍內種植和管理維護的樹木,歸該單位所有.
醫院應建立健全綠地管理制度,持續綠地整潔美觀、花草樹木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砍伐醫院樹木,不論其所有權權屬,均務必經醫院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醫院綠地,但有特殊狀況確需臨時占用醫院綠地的,應報醫院相關管理部門批準.經批準臨時占用醫院綠地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于限期內恢復綠地。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向醫院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里停放車輛、設置戶外廣告招牌、堆放物品、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地的行為。醫院綠化專業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綠化建設和管理維護,應兼顧市政公用設施、水利工程、道路和消防等方面的需要。敷設通訊電纜、輸電、燃氣、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設施,影響醫院綠化的.,在設計中和施工前,建設或施工單位應征求醫院綠化主管部門意見,確定保護綠化措施。
為保證醫院管線安全,需要修剪樹木的,務必經醫院綠化主管部門批準,由管線管理單位委托綠化專業管理機構按照兼顧管線安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并支付修剪費用。
醫院規劃區內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和具有歷史價值或重要紀念好處的古樹名木,由醫院綠化主管部門負責管理養護。古樹名木的管理養護務必按照古樹名木養護管理的技術規范,精心養護管理,確保古樹名木正常生長.古樹名木自然死亡,管理養護職責部門或個人應及時報告醫院綠化主管部門處理.禁止從事下列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為:
㈠在樹干上亂刻、亂劃、釘釘或纏繞繩索、錢絲;
㈡用樹木作施工的支撐物;
㈢在樹冠周圍邊緣以外地面3米范圍內,堆放物料、挖坑取土、興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或傾倒有害樹木的污水、害的,以下損害市民健康為原則.
綠化管理制度13
一、綠化養護技術管理制度
1、管養范圍:分車帶、景觀帶(路側綠地)、行道樹的管理與養護。
2、管養資料涉及:綠地衛生、綠地內植物的澆水、修剪、施肥、打藥、維護等資料。
3、養護管理標準:
1、綠化比較充足,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達黃土不露天。
2、綠化植物到達:
(1)生長勢:正常。生長到達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
(2)葉子正常:①葉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較嚴重黃葉、焦葉、卷葉、帶蟲尿蟲網灰塵的株數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葉片最嚴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無明顯枯枝、死權;
②有蛀干害蟲的株數在2%以下(涉及2%,以下同);
③介殼蟲最嚴重處主枝主干1平方厘米2頭活蟲以下,較細枝條每尺長一段上在10頭活蟲以下,株數都在4%以下;
④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均稱,樹冠通風透光。
(4 )措施:按所規定的技術措施認真進行養護。
(5)行道樹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蓋率達95%以上;草坪內雜草控制在20%以內;生長和顏色正常,不枯黃;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無病蟲害。
3、每年對行道樹的刷白不低于兩次。
4、行道樹和綠地內無死樹,樹木修剪基本合理,樹形美觀,能較好地解決樹木與電線、建筑物、交通等之間的`矛盾。
5、欄桿、園路、桌椅、井蓋和牌飾等園林設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時維護和油飾。
6、管養的費用涉及管理人員工資、勞動工具費、安全禮貌施工費、配件、運送、管理、維護、保險、利潤、稅金、保險、水費、電費、打藥、施肥、車輛燃油磨損費、安裝調試政策性文獻規定、協議包含的所有風險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費用。
二、綠化養護人員管理
人員配備合理。項目負責人1人,需具有相關資歷,項目負責人務必到現場辦公,每周不少于三個工作日(中標單位擬派出的本標段項目負責人與投標時所報項目負責人務必為同一人)。重要技術人員1人以上,需具有相關資歷。分車帶綠地每4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路側綠地及新區前后廣場每5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更換項目負責人務必向新區城市管理科提出書面申請;更換其他管理人員務必征求新區城市管理科批準。
突發事件的解決。按新區的規定配合做好各類大型檢查活動期間的相關工作等,特別是重大活動的迎檢任務,迎檢期間要增長人力、保潔次數和延長保潔時間等以到達檢查質量規定;對發生火災和人為砍伐、偷盜、毀壞花草樹木等行為要采用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并向新區上報。
三、清衛保潔管理制度
1、定人定崗定期開展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綠化、街頭綠地平常養護管理工作,保證環境衛生整潔,無廢棄物和垃圾等。
2、綠化養護產生的垃圾(如:樹枝、樹葉等),重點路段做到隨產隨清,其他路段務必日產日清;綠地整潔,無磚石瓦塊、瓶筐和塑料袋等廢棄物。
3、綠地無明顯的人為損壞。綠地、草坪內無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現象;行道樹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的現象;樹下距樹干2米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養護管理和生長的現象;綠地外2米范圍內無雜草。
4、加強綠地花壇保潔,保證各類綠地的花壇整潔有序。
5、樹木無死株、斷枝及明顯枯枝,無大片光禿落葉;植物葉面無陳舊積塵。
四、綠化養護安全管理制度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思想意識,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證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與檢查,對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切實貫徹各項安全措施。
3、員工在噴藥工作時,要戴罩、眼鏡與膠手套,然后才干操作。在噴藥過程中,原則上不能吸煙與不能接觸食品,更不能將其入而食。噴藥后要清洗干凈手、臉與更換衣服后,才干飲食,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三時至七時,防止高溫噴藥易導致藥害與人員中毒)。
4、員工在進行剪草與修剪樹木等維護工作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對的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與噴藥機等,防止機具傷害人員的事故發生。
5、在綠化管理過程中,凡是清理出來的園林垃圾(如枝葉)等雜物,未經批準,不準將其隨地燒毀。要按明火的管理規定執行。
6、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如農藥、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類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蝕、防盜安全措施,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綠化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滅火器。
7、員工在綠化管理工作過程中,凡是高空作業(涉及攀爬樹木、用油鋸鋸樹枝等作業),要采用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務必系好安全帶才干進行作業,切實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五、養護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養護期內,由新區城市管理科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考核、組織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查,并出具檢測驗收報告;
②考核時間:共3次,分別為2023年10月1--10日、2023年2月1—10日、2023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結果將于養護款的支付掛鉤。
六、養護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綠化養護臺帳,并由專人負責。綠化資料記錄具體,分類清楚,數據詳實。各類檔案按系統分類:綠化帶、草坪、景點、廣場道路、等統一存放檔案盒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資料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2、月度養護計劃及養護作業準時記錄、及時上報,并貼合現狀和季節特點,針對性強,養護檔案做到完整、真實,不弄虛作假。
3、建立綠化養護數據庫,并根據實際狀況進行變動。
4、及時完畢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新區管委會下達的任務,按質準時完畢上級交辦的突擊任務,并到達綠地養護規定。
綠化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發展,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城市規劃區(含章貢區和黃金區)和其它建制鎮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園林綠化是指在城市中進行的植樹、種草、栽花、育苗、園林設施建設及其管護等活動。
本規定所稱城市綠地包括:公園、廣場、街旁綠地等公共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花圃、草圃、苗圃等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和風景林地。
第四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安排城市園林綠化經費。
第五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工作,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負責本市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對在城市綠化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城市公民應當依法履行義務植樹和城市綠化的義務。愛護綠化成果,有權制止損害園林綠化的行為。
第八條城市人民政府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化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綠化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市民愛綠護綠意識。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共同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一并實施。
第十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本市詳細規劃,確定城市內各地段和各種性質用地的綠地率和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等控制指標。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其綠化用地面積與總用地面積比率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建居住區不低于30%,其中居住小區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二)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不低于20%;
(三)產生有害氣體及污染的工廠不低于3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立防護林帶;
(四)學校、醫院、療(休)養院(所)、機關團體、事業、公共文化設施、部隊等單位不低于35%;
(五)城市主干道應達25%以上,次干道不低于20%;城市內河、湖等水體岸邊應當進行綠化,重點地段應當逐步建成河濱公園、湖濱公園。
(六)舊城區改造不低于25%;
第十二條單位和居住小區現有綠化用地低于第十一條標準,尚有空地可以綠化的,應當自接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通知之日起一年內進行綠化。逾期拒不綠化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指定施工單位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反規定者支付。
第十三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必須有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參與審查。未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參與審查的,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需要綠化的,基本建設投資總概算應當包括附屬綠化工程建設投資。附屬綠化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時設計、及時施工,完成綠化的時間不得遲于主體工程使用后的第一個綠化季節,并報城市規劃區綠化辦公室備案。
第十五條工程竣工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一同參與驗收。對未能按原規劃設計方案完成綠化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指定施工單位進行綠化,所需綠化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第十一條規定標準又確需建設的,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核,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辦理集中綠化補償費繳費手續,統一進行集中綠化。
第十七條本市城市規劃區集中綠化補償費收取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新城區:
建設項目(包括開發建設項目)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300元。
占用綠地建設項目按所占用綠地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
(二)老城區:
建設項目(包括成片開發建設)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每平方米400元。
占用綠地建設項目按所占用綠地面積每平方米1300元。
第十八條所收取的集中綠化補償費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收支兩條線。由市財政統一安排用于城市綠化建設。
第十九條城市供電、郵電、供水、排水、煤氣管道線網、主次干道等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方案審定、選址定點,要充分考慮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凡涉及影響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確需建設的,須經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查,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方能實施。
第二十條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的建設和街道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居住小區綠化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單位附屬綠地由各單位負責。其它工程項目的配套綠化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各類綠地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標準和資質管理辦法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實行監督、管理、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在城市給排水設施建設中,應當安排綠化用水的管網和設施。
第二十三條城市公共綠地建設使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投資方向調節稅。
第三章生產綠地管理
第二十四條城市生產綠地建設,要逐步做到苗木自給,苗木自給率應達到80%,在搞好園林專業育苗的同時,凡有條件的工廠、機關、學校、醫院、部隊等單位和個人,都要積極自辦苗圃或花圃、草圃。
第二十五條珍稀和瀕于滅絕的苗木及其種質資源的交換、引進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動植物檢疫條例》和《江西省植物檢役辦法》辦理。
第四章公共綠地管理
第二十六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各公園、游園、街道、廣場等公共綠地。
第二十七條在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必須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辦理有關手續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在批準地點和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并應當遵守園林綠化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在公共綠地內舉辦文化、娛樂、公益活動或舉行商品展銷活動,活動的組織機構必須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辦理有關手續后,在指定地點和范圍內開展活動,并應當遵守園林綠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在節假日或重大活動慶典期間,城區內各單位應當按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布置,在適當的地方擺設盆花或設置花壇。
第三十條嚴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樹木。城市內任何樹木不論其所有權歸屬,確需砍伐、移植的,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砍伐許可證后,方可砍伐:
(一)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株、灌木10叢或者綠籬10米以下的',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審批。
(二)一次一處砍伐或者移植喬木10—100株、灌木10—100叢或者綠籬10—100米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
(三)超過(二)項規定的,須報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準砍伐樹木的建設單位應當對樹木所有者進行補償,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補植樹木。不能就地補植的,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安排易地補植,其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三十一條對已腐朽或枯死,有傾倒危險,影響安全的樹木需要砍伐時,樹木的管護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申報,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砍伐,并按規定補植樹木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三十二條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劃定建筑紅線時,應當嚴格保護樹木。新建建筑物和構筑物應當與樹木主干保持4米以上的距離,保證樹木生長不受影響。
第三十三條架空線路、路燈照明、地下管線與行道樹互有影響時,由管線管理單位向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繳納勞務費后,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按照兼顧管線安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砍伐、移植。任何單位不得擅自修剪、砍伐、移植。
第三十四條城市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在公共綠地上和街道上種植的樹木歸國家所有;
(二)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在其用地范圍內種植的樹木,歸單位所有;
(三)居住小區綠化所植樹木,收益歸管護的單位所有;
(四)居民在庭院內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第五章專用綠地管理
第三十五條單位附屬綠地由單位自行管理,居住區綠地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負責管理,防護綠地由其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管理。
第三十六條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防護綠地的管理,責任單位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綠地良好的生態和景觀。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專用綠地和居住區綠地。因建設需要或者其它特殊需要臨時占用綠地,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規定辦理臨時占用手續,占用期滿按時歸還。
第六章綠地占用管理
第三十八條經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園林綠化總體規劃確定的以及已建成的綠化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九條因城市規劃調整,重大建設項目確需占用城市規劃確定的綠地,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調整規劃,征得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條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綠地在100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超過1000平方米的,必須報城市人民政府審批;超過5000平方米的,必須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占用綠地的單位應按規定補建綠地。不能補建的,應當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按照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繳納集中綠化補償費。
第四十一條因工程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規定辦理臨時占用綠地手續。使用期間,應采取保護綠地的措施。使用期滿后,應按規定期限恢復原狀,并報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驗收。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江西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規定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以10元至100元罰款:
(一)攀、折樹枝、采摘花果、剝樹皮等造成樹木花草損害的;
(二)在樹上拴鐵絲、釘釘子、架電線、拴繩掛物、拴系牲畜、涂抹刻寫、憑靠物品的;
(三)在綠地內刨草皮、開荒種地、打鳥、野炊、放養畜禽的;
(四)在綠地內砌爐灶、石灰池、搭棚屋、修車或停放車輛的;
(五)行駛車輛碰撞樹木、花草、綠化設施、園林基礎設施,造成損傷或死亡的;
(六)在綠地內取土采石,傾倒垃圾污水、廢渣、廢土,堆放建筑材料等其他物品的;
(七)損壞護樹樁架,踩踏綠籬,花壇和封閉管理的草坪的;
(八)損壞雕塑、花壇、燈具、護欄、果殼箱、澆灌設施、坐椅等園林設施的;
(九)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三條未經批準擅自砍伐、移植或者非正常修剪城市樹木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并可處以賠償額2倍以下的罰款;擅自砍伐、遷移古樹名木或者養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可處賠償額3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嚴禁在風景林地、防護綠地內采石取沙、開荒種地、造墳修墓、放牧狩獵、野炊燒烤、擅自用火等。違者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限期治理,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并可按損失額1倍至2倍處以罰款。
第四十五條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和城市居住區綠地等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以及施工隊伍不具備資質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四十六條擅自改變城市綠化用地性質,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綠化用地,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可以處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規劃區公共綠地內設商業、服務攤點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遷出或者拆除,并可處以20元至500元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處以10元至1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設點資格,并可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承擔的賠償費及處罰,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對拒絕或者阻礙園林綠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繳罰款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所有罰款一律上繳同級財政,由財政返回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專款用于恢復被損壞或破壞的園林綠地建設。
第五十一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凡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市政府法制局會同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綠化管理制度15
一、綠化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學院環境綠化規劃的整體設想、定位。
2、負責學院重點綠化工程項目及綠化養護工作具體方案的審核、批準工作。
3、組織學院開展的`各項綠化植樹活動。
4、處理校園內發生的重大毀林、毀綠事件。
二、綠化管理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學院綠化規劃、綠化工程、綠化植樹活動的具體方案、計劃的制訂及具體實施。
2、檢查學院內綠化維護狀況及時發現問題,并負責整改。
3、負責學院環境綠化維護的日常工作。
三、例會制度
1、綠化管理委員會每年年初和年終召開兩次定期例會,平時根據工作需要召開不定期例會。
綠化管理工作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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