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市校園網絡安全管理,確保校園網絡安全穩定運行,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教育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網絡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負責校園內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學校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具體安全工作,對校園網和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二、校園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傳播違法內容。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
三、學校要對教師和網絡用戶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相關教育,增強防范意識。
四、校園網要有防火墻和防病毒軟件。學校網管員對校園網設備和線路,進行統一管理,其它個人禁止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機箱,禁止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禁止擅自將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
五、校園網設備,要按分配的使用權限來使用,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對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重要網絡設備,要由網管員進行管理。
六、嚴格遵守網絡保密制度,不得將已知的`用戶名、密碼、口令、地址外泄。對于有版權保護的計算機軟件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擅自對外提供。
七、網絡管理員定期匯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管員必須及時處理,必要時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機房及各功能室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人離關窗鎖門。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2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采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絡安全的管理,確保網絡安全穩定的運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信息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設備)及網絡設備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件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件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范使用計算機設備。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設備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置參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設備或網絡終端接口,應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殺毒軟件和網絡防火墻,應確保防火墻處于激活狀態。防病毒軟件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殺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運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并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設備。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信息中心經審批后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盤等存儲設備必須經病毒檢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信息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盤或文件夾,設立的共享硬盤或文件夾使用完畢后應立即取消共享設置。
第九條網絡用戶密碼及共享權限密碼嚴禁外泄。嚴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貝其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發布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信息,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互聯網權限。嚴禁在線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游戲。
第十一條局信息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設備和存儲涉密信息的軟件、磁盤、光盤及其他存儲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準后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存儲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存儲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文件服務器、共享服務器、下載服務器、FTP服務器、WEB服務器、E-MAIL服務器、游戲服務器、媒體服務器、網絡磁盤、聊天服務器等各種對外服務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占網絡帶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件;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線程下載文件而造成網絡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數據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數據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類型的數據庫系統,因此對于數據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范。
第十六條網絡系統用戶,須做好自身用戶密碼和權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戶系統啟用后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數據庫管理員不得將數據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數據庫一般用戶密碼泄漏或隨意修改其用戶權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數據庫存儲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用戶名和密碼泄露造成數據庫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數據庫管理員隨時做好數據庫的備份,核心數據庫的進入必須設置準入的用戶名和密碼,只有用戶名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導出數據庫信息;數據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數據庫信息更改行為做好記錄,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數據庫信息,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并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提供。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4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我校成立了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絡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絡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絡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上網。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審核通過后再進行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準。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校園網絡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網絡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用戶名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密碼。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用戶名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使用校園網絡的學校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絡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絡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絡中心,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白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
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
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t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 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白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
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白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白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白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白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白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白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 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6
一、資產管理處網頁所有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學校校院網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1、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2、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3、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x、黃色淫穢,違x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5、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7、計算機病毒;
8、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二、資產管理處網頁上的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四、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
五、上網信息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網頁負責人及處長審核批準后,才可發布。
六、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網頁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
資產管理處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全面提高我校師生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建立健全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組織體系、管理規章和責任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風險,增強安全預警、應急處置和災難恢復能力,提高學校和各部門的整體安全防護水平,形成與教育信息化發展相適應的、完備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校園網絡及所承載的所有信息系統。
第三條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信息化辦公室承擔學校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技術安全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個人承擔系統操作與信息內容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信息化辦公室。各部門設立部門級的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各學院和部門主管信息工作的領導為本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人,有信息系統的部門需指定專人作為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各部門信息化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報信息化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五條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根據國家等級保護相關管理文件,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等級確定的原則、標準、各級別安全保護和管理內容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涉密信息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學校部門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保護。
第六條學校各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部門作為安全等級保護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技術標準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并同步建設符合該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
第七條新建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系統投入運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已運行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本辦法執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并確定安全保護等級。對于二級及以上的信息系統由信息化辦公室統一上報至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第八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日常檢測工作制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狀況、安全保護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學校管理部門將定期進行檢查。三級以上的信息系統需由公安部門進行系統評測。對于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未達到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方案進行整改。
第九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培訓制度;
(二)核實、登記并及時更新用戶注冊信息制度;
(三)信息發布審核、登記、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四)信息網絡安全處置制度;
(五)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六)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制度。
第十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系統重要數據管理、備份、容災恢復措施;
(二)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網絡入侵、攻擊破壞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措施;
(三)系統運行和用戶使用日志備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鑰、密碼安全管理措施;
(五)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第十一條二級以上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當按照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進入、使用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
(二)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復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數據;
(三)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干擾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功能;
(四)破壞計算機信息網絡運行環境、設備設施;
(五)竊取、盜用、篡改、破壞他人網絡資源;
(六)故意制作、傳播、使用計算機病毒、惡意軟件等破壞性程序,或者制作、發布、復制、傳播含破壞性程序或其機理、源程序的信息;
(七)故意阻塞、阻礙、中斷計算機信息網絡的信息傳輸,惡意占用網絡資源;
(八)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大量或者多次發送電子郵件、短信息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網絡秩序;
(九)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違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義發布信息;
(十)明知本單位或本人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網絡地址、主機空間等資源已被他人利用,從事可能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而不予制止;
(十一)擅自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收集、使用、提供、買賣學校公共數據和他人專有信息;
(十二)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公開發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九)以非法社團名義活動的;
(十)買賣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的;
(十一)非法買賣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物品,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
(十二)含有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欺詐等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
(十三)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四條學校管理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可根據情況作以下處理:
(一)警告、勒令改正;
(二)中斷網絡3至60天;
(三)關閉計算機信息系統;
(四)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
(五)情節嚴重者會同保衛處向公安部門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校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8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匯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件由網絡中心統一安裝,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發布信息必須經審核程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
7、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8、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數據、財務數據的電腦要與網絡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禁止使用盜版軟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服務器、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校園網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敏感信息、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絡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9
1、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防范工作;
2、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安全保護所需的資料;
3、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定期對本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檢查。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計算機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學校配備給每位教師的辦公用品,使用者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平時應對所用的計算機妥善保管,認真維護。
二、工作時間嚴禁利用網絡進行任何的娛樂活動(包括玩游戲、聊天、看電影電視、炒股、賭博等);嚴禁訪問不健康網站、瀏覽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網絡披露他人隱私或進行人身攻擊。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四、教師在長時間離開電腦前應設置屏幕保護,或者退出系統并關機以保護顯示系統。使用完畢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驟關機,不得強行關閉電源。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計算機,停止計算機的運行。
五、教師在用機過程中應做好計算機病毒的查殺工作,一旦發現所用計算機被病毒感染應立即清除計算機病毒,必要時可以請學校網絡管理員協助予以解決。
六、辦公用機已安裝常用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安裝、下載與教學無關的軟件。
七、要愛護和正確使用電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機箱更換硬件配置。使用中遇到計算機發生故障,不論是人為損壞還是器材本身故障,都應及時與學校網絡管理人員聯系,不得自行拆卸。
八、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使用他人的電腦;不準擅自將計算機外借。所有職工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屬、朋友,任何時候(特別是周末、節假日)都不得使用辦公室電腦玩游戲或上網聊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職工自己負責。
九、關于QQ群的'使用規定:學校設立教師專用QQ群是為了給教師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的平臺,教師上班開機后必須上線不得隱身;上傳的資料必須與學校工作有關,無關信息不得上傳;QQ群僅供本校職工使用,禁止其他人加入。牽扯到學校或個人的重要信息不得外傳;大容量共享信息(如光盤、錄像、軟件等),由專人負責發送。
十、住校職工晚9:00前離開辦公室,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所有網絡設備(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絡部分的擴展必須經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實施或批準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接交換機、集線器等網絡設備,不得私自接入網絡。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有權拆除用戶私自接入的網絡線路并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網絡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局域網的網絡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絡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的DHCP服務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戶計算機的IP地址、網關、DNS和WINS服務器地址等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絡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學校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并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
網絡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絡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教職工具有信息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泄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網絡和互聯網上發布有損學校形象和教工聲譽的信息。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絡。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信息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數據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局域網的所有用戶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文件、軟件、媒體。
2.采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發布的瑞星殺毒軟件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件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學校的互聯網連接只允許教職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余的休閑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學校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互聯網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聯網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制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信息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打開計算機,進入學校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文件信息、學習有關文件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信息,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第十五條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信息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后臺數據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信息提供記錄參考。
第十六條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數據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數據保密工作,保證數據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七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泄漏學校機密,對學校辦公系統或其它學校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數據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2
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信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術支持工作。
(四)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信息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信息中心、保衛處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網絡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信息中心統一規劃、建設并負責運行、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進行實名登記入網。
(二)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組、各上網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定期升級。
(四)信息中心網絡運行科負責全校網絡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運行科必須即時備案。
(五)通過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由宣傳部審核后方可進行發布。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未經允許的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帳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個人賬號。嚴禁用各種手段解他人口令、盜用賬號。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和信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違約責任與處罰辦法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信息中心可向違規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網絡使用。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7)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的。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的。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6、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7、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凡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學校一定損失的,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由此所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該使用者負責。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學校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3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育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提高我校現代化水平,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1、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2、學校裝備中心及其所轄的網絡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網絡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4、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5、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6、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裝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控: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原則上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殺毒。
1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應認真做好本部門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賬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賬戶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賬戶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四章處罰或賠償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提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損壞的照價賠償。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傳謠,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4
1、各接入單位應當自覺遵守網絡法規,嚴禁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對于本單位發生的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各級網絡管理員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上報信息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3、對于所遭受到的.攻擊,各接人單位同樣應當上報信息中心,同時做好系統保護工作。
4、各接入單位有義務接受校網絡管理中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應積極配合做好違法犯罪事件的查處工作。
5、信息中心應及時掌握公司網內各接入單位網絡違法情況,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應協助各主管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網絡安全管理制度1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絡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管理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絡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制度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絡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管理組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管理小組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組和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和各教室、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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