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業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業務管理制度1
一、衛生規范
1、不得帶早餐盒飯快餐及味道大的食物進入辦公區域。第一次提出警告,再發現罰款50元。
2、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垃圾簍需及時清理,不得滿于2/3。
3、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4、辦公室每周分組進行一次大掃除。
5、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6、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一經抓到罰款50元。
7、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8、會議室投影儀使用后應關閉電源,拔掉插頭。
9、溫度超過32度可開空調降溫,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下班后人不多的情況下只開一個空調。
10、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及其他公共設備。
二、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員工跟客戶和內部的溝通一律使用EC交流,不能使用其它的交流工具。QQ交談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2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提出警告,如再發現,每次罰款五十元。
3、公司上層領導安排的工作必須立刻完成。
4、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5、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6、公司全體員工不能穿拖鞋上班,男員工不得穿背心、拖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進入辦公區。一次罰款20元
7、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行崗位規范,電話鈴響,如相關人員不在,其它員工有義務接聽并記錄相關信息轉達和告知。
8、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看視頻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以上3點如有人違反,第一次警告,再發現每次罰五十元。
5、下班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在公司打游戲,看視頻等等。如果看到一次罰款50元
四、一般出勤規定:
1、上下班必須按時進行指紋打卡,早退和未打卡視為曠工。
2、遲到:上班后半小時未打卡視為曠工半天。
3、請假未批準或假期已滿未續(續假需請部門主管呈報總經理批準)而擅自不到者,視為曠工。
4、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罰款20元;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罰款50元;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罰款80元;累計達10次以上者,罰款100元。
5、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事由,并需在前臺登記—《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1次。
7、員工確因突發事項需要離崗,2小時之內可口頭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超過兩小時按請假手續申請。
五、員工請假管理辦法
1、請假手續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必須提前申請,先領取《員工請假單》,填妥請假日期、請假事由及相關項目,填制完畢后,經批準后方可請假離開工作崗位。臨時請假(緊急情況除外)概不批準。
2、請假權限
公司本部員工請假一天〔不含一天〕之內報部門主管批準,一天及一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批準后到綜合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
3、請假須知:
(一)公司本部員工請假單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存檔。
(二)公司員工如遇急重病或突發事故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在當日委托同事或以電話口頭請假,假滿返回后補辦請假手續,不得超過兩天。
(三)員工請病假五天以上,必須附有醫院證明于當日或次日交部門主管并呈報總經理處,辦理病假手續。
業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下稱貼現業務)的管理,有效控制貼現業務的風險,規范業務操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吉林省農村信用社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系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經辦票據貼現業務的行社的票據行為,是經辦行社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第三條貼現業務必須按照“分級授權、分級審批、審貸分離、責權分明”的原則辦理。
第四條辦理貼現業務的會計核算手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章申請人的條件
第五條辦理貼現業務的申請人(下稱持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票人在經辦行社開立存款賬戶,并有一定結算往來的法人客戶及其他經濟組織;
(二)符合國家產業、環保、安全生產等政策和經辦行社的信貸政策;
(三)生產經營正常,產品質量和服務較好,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四)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持票人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六)持票人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有關規定簽發的要素齊全的有效匯票;
(七)經辦行社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申請辦理業務的客戶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持票人須提供經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有關部門核發的其他有效證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二)經過人民銀行年審合格的《貸款卡》;
(三)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及驗資報告;
(四)上和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告;
(五)公司章程中規定具有經營決定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申請貼現的書面決議(成員簽字);
(六)持票人提供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正本復印件及合同項下的增值稅發票復印件(并提交原件以核對);
(七)經辦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期限、金額、利率
第七條貼現期限從匯票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貼現期限計算至匯票到期前1日,承兌行在異地的,貼現期限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期。
第八條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計算。
第九條貼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審查審批
第十條貼現業務經辦人員在收到貼現申請人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有關資料后,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等有關材料交由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對匯票是否真實有效、匯票票面要素是否真實相符、他行是否已辦理查詢、是否掛失止付、是否公示催告等內容向承兌行查詢并取得承兌行的書面確認;
(二)審核匯票上的要素是否齊全、真實、有效,印章是否真實、有效、規范;
(三)承兌匯票背書是否連續,背書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可以將匯票背書轉讓經辦行社。
第十一條承兌匯票審核后,相關審查人員應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其他有關資料交還經辦人員,經辦人員繼續對以下內容進行核查:
(一)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的貿易背景是否真實;
(二)商品交易合同、貼現憑證、增值稅發票的內容、金額等條款與承兌匯票上所記載的要素是否相符;
(三)貼現款的用途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經辦行社的信貸政策;
(四)貼現申請人的法人資格和有關法律文件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五)貼現申請人的財務狀況和資信狀況是否良好。
第十二條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由貼現業務經辦人員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其他文件資料按審批權限報送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五章貼現業務的辦理
第十三條經審批同意后,相關材料應退回貼現業務經辦部門,與貼現申請人簽署《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協議》,該協議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貼現業務經辦部門,一份交客戶,另一份協議連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交會計部門。會計部門根據審批文件等材料辦理貼現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貼現業務的管理
第十四條貼現業務經辦部門在辦理貼現業務時必須建立臺賬,并及時登記。
第十五條貼現業務經辦部門或會計部門應按重要有價單證來保管承兌匯票。
第十六條承兌匯票到期,會計部門采取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在異地的,應匡算郵程,提前辦理委托收款。
第十七條承兌匯票如果遭到拒付,會計部門在收到拒付款證明或退票理由書的當天從貼現申請人賬戶內扣收票款,對尚未收回部分,按逾期貸款的規定處理。同時立即將拒付款證明或退票理由書移交貼現業務經辦部門,貼現業務經辦部門應立即將被拒絕事由通知貼現申請人,對尚未收回的部分行使追索。由于票據真實性、合法性等操作性及技術性問題引起的承兌行拒付或糾紛,由會計部門會同貼現業務經辦部門解決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業務管理制度3
為維護正常的進出口秩序,規范進出口行為,根據《海關法》、《海關稽查條例》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貿易項(包括邊境小額貿易)下出口單證管理
1、按出運批次歸檔;
2、每一套單證附上《單證船務跟蹤單》,跟蹤單必須注明:發票號、制單人、客戶名稱、貨代單位、核銷單號、拖箱日期、船名航次、開船日期(B/L日期)、交單日期及議付銀行;
3、存檔單據包括:出口合同、供貨合同、信用證、出口報關的單據(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商檢單)、收匯水單、外匯核銷單。以上單據均為原件正本的復印件(下同);
4、按客戶分類歸檔。
二、一般貿易項下的進口單證的'管理
1、按進口批次歸檔;
2、存檔單據包括:進口合同、進口裝箱單、進口發票、進口報關單、進口付匯憑證(可以就是付匯核銷單)、進口商檢單;
3、按供應商分類歸檔。
進出口業務單證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工貿易項下單證的管理
所有進出口單據先按一般貿易單據規定歸檔,且必須注明加工貿易字樣與手冊號碼。另外根據手冊號再作檔案,要求:手冊審批過程中的各種資料、手冊復印件、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貨物的發票、出口成品實際用料表、核銷結案通知書,按手冊號歸檔。
四、以上相關單證自進出口報關日期起保管五年。
五、以上相關單證資料由有關銷售員整理成冊,再由銷售部統一歸檔保管。
六、海關查閱資料時,檔案經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人員調動時,要做好書面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外帶。
業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蔡甸區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檔案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審計檔案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工會法》和《審計機關審計檔案工作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審計工作檔案,是指工會經審會在審計監督或者專項審計調查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存在的歷史記錄和文件材料。審計檔案是審計項目終結完成后的歷史記載,是工會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審計檔案管理,是指工會經審會對審計檔案進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統計和移交的活動。
第三條審計檔案的建立,采取經審會負責制,配備專職(兼職)檔案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審計檔案管理工作,對審計文件材料的立卷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四條應歸入審計檔案中的文件材料是:
(一)立項性文件材料,如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計劃)方案;
(二)證明性文件材料,如審計證據(含承諾書)、審計工作底稿;
(三)結論性文件材料,如審計報告、審定審計報告的會議紀要、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復核意見書、審計意見書、審計文書送達回證(回復)、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的記錄等;
(四)與具體審計項目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記錄等舉報材料;
(五)其他應歸入審計檔案的文件材料。
第五條審計文件材料按項目立卷。跨年度的審計項目,在項目審計終結的年度立卷。審計案卷內文件材料應按結論性文件材料、證明性文件材料、立項性文件材料、其他備查文件材料四個單元為序進行排列:
(一)結論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審計程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二)證明性文件材料,按與審計報告所列問題和審計評價意見相對應的順序,對審計證據、匯總審計工作底稿、分項目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法規依據進行排列;
(三)立項性文件材料和其他備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時間順序,并結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
第六條審計案卷內的每份或者每組文件之間的排列規則是: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復在前,請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報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匯總性文件在前,原始性(基礎性)文件在后。
第七條審計項目一經實施或確定后,審計組組長(立卷責任人)應及時收集該項目的全部文件材料;審計終結時,立卷責任人應對該項目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進行整理、鑒別和取舍,并按照立卷的方法和規則進行歸類整理、組卷,經審計組組長或經審會負責人復查后,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案卷的編目和裝訂,經檔案管理人員檢查后歸檔保存。
第八條審計文件材料的歸檔,應堅持以審計項目案卷為單位進行交接,歸檔時間原則上不得遲于該審計項目結束后的次年6月底。
第九條工會經審會應當建立健全審計檔案保管制度,定期對審計檔案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審計檔案的安全。審計檔案的借閱范圍,僅限定在工會經審會內部,其他部門或單位不得查閱,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審計檔案或者要求出具審計檔案證明的,須經經審會主任批準。凡外單位需借用審計檔案的,應出具借用證明和寫明借用原因,經經審會主任批準后方可借用,并登記好借用時間和歸還日期。
第十條對損毀、丟失、涂改、偽造、出賣、轉賣、擅自提供審計檔案者或者因玩忽職守造成審計檔案損失的檔案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區總經審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業務管理制度5
第一條采購部門的劃分
1.生產原材料采購:由采購部門負責辦理。
2.日常辦公用品采購:由辦公室或辦公室指定的部門或專人負責辦理。
3.對于重要材料的采購,必要時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指定部門辦理采購作業。
第二條采購作業方式
一般情況,采購部門依材料使用及采購特性,選擇下列一種最有利的方式進行采購:
1.集中計劃采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須以集中計劃辦理采購較為有利,采購前,先通知請購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采購部門集中辦理采購。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的材料,采購部門應事先選定供應廠商,議定長期供應價格,批準后通知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
3.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同意,不得私自變更、替換現有面輔材料供應商;如有更適合供應商而需要替換原供應商的,采購部必須提交書面變更供應商陳述材料,獲得書面批準后方可變更。
4.詢價、議價結束后,需公司主管領導書面同意方可定價,否則公司不予認可價格;由此引起后果由責任人負全責。
5.采購作業合同簽訂由公司指定或授權委派專人負責,否則視為無效。
6.毛領、毛條、面料等大額材料合同簽訂由分管采購副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辦理。
第三條采購作業處理期限
采購部門應依采購地區、材料特性及市場供需,分類制定材料采購作業處理期限,通知有關部門以便參考,如果有變更時,應立即修正。
采購作業處理
第四條詢價、比價、議價
(一)經辦人員應對廠商的報價資料進行整理并經過深入調查分析后,以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向供應廠商議價。
(二)凡是最低采購量超過請購量的,采購經辦人員在議價后,應在請購單中注明,經主管簽字確認后上報。
(三)采購經辦人員接到“材料采購單”后應依采購材料使用時間的緩急,并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采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需精選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產品的書面比價,經分析后進行議價,議價結果書面上報主管領導。
(四)采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生產部、總經理辦)以電話聯絡的緊急采購情況,主管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行詢價、議價,待接到請購單后,按一般采購程序優先辦理。
第五條審核及批準
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采購項目應該以“財產支出”批準權限進行上報。
第六條訂購
(一)采購經辦人員接到經批準的“材料采購單”后,應以“訂購單”向廠商訂購,并以電話或傳真確定交貨(到貨)日期,同時要求供應商在“送貨單”上注明“請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材料需按款號標明分包包裝。
(二)若屬分批交貨者,采購經辦人員應在“材料采購單”上署名“分批交貨”以供識別。
(三)采購經辦人員使用暫借款采購時,應在“材料采購單”上署名“暫借款采購”,以供識別。
第七條整理付款
1.面輔材料倉庫應按照已辦妥收料的入庫單單,經與供應商送貨核對無誤后,于第二日將原始單送會計部門。
2.缺交應補足者,請購部門應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
3.超交應經主管批準后,才能依照實收數量進行整理付款,否則僅依訂貨數付款。
價格及質量的復核
第八條價格復核與市場行情資料提供
1.采購部門應調查主要材料的市場與行情,并建立廠商資料,作為采購及價格審核的參考。
業務管理制度6
一、業務員薪資構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補貼、提成及年末獎金構成;
2、薪資發放:
①每月發放底薪+補貼
②提成每個季度發放一次
③年末獎金年底發放
二、業務員底薪及補貼設定:
1、業務員的`任務底薪為3000元/月,業務員工資實行完成任務比例發放制度。即當月完成任務的70%,即當月發放工資為3000元/月×70%=2100元。.工資不低于最低生活標準1720元。連續3個月銷售額平均值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業務員能力不合格,轉綜合管理部自動離職。考核月份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余時間發放3000元底薪。2、業務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任務底薪的60%,即1800元。試用期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補貼:
交通補貼:按乘坐公共汽車為標準實報實銷;
通訊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通訊補貼。
伙食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伙食補貼
三、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仿古建材類產品按銷售額的8%計算仿古四合院類建筑產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結算方式:按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務內銷售額按仿古建材類產品8%,仿古四合院類建筑產品按3%提成,超額完成部分,按任務內銷售額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計算方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x銷售提成百分比凈銷售額=當期銷售金額—當期費用年末獎金=年銷售凈總額x0.5%
四、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創造沖鋒陷陣式的戰斗力,特設三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20xx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500元獎勵;
業務管理制度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公司有關規定,為加強《建材與裝飾》廣告業務的管理,保證業務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原則。
(二)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客戶至上”的原則。
(四)廣告收費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
(五)建立健全廣告承接、登記、審查、發布、檔案、財會、考核制度的原則。
二、廣告客戶承接登記制度
1、廣告客戶歸公司所有,由公司統一分配。為保證客戶資源的有效利用,應保持客戶的正常流動,一般3個月流動一次。對客戶分配產生的分歧,由公司統一協調,業務代表應自覺配合。
2、業務代表應具備獨立開發新客戶,發展長約客戶和維護老客戶的能力。對于新開發的客戶在正式聯系以前,應在業務部內進行核對,避免交叉。
3、業務代表不論因何原因離職后,即停止對客戶的聯系,如有其他原因聯系的,不得私自代表本公司立場,同時不再享受相應的報酬。其原有客戶由公司統一分配。
4、客戶登記使用統一格式的“客戶登記表”(見樣表),由業務代表、公司各掌握一份。每名業務代表掌握各自的客戶,公司通過電腦存儲全部客戶資料。客戶資料如發生變化,應由業務代表會同電腦操作人員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完善。
5、武漢市客戶采用送達制,即出刊后及時登門拜訪,完成相應后續工作。外地客戶以電話聯系為主。無論登門拜訪還是電話聯系,均應及時仔細填寫“客戶拜訪記錄”(見樣表)
6、二級代理單位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客戶市場。
三、廣告發布合同制
1、為客戶發布廣告前,均應與客戶單位簽定正式廣告發布合同。
2、合同書中的各個事項應詳細填寫,對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如需依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也應將雙方確認的修改內容在原條款旁標明,同時雙方代表簽字。如需對原合同條款做較大改動,可另行起草合同文本。
3、合同條款內容應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客戶、業務代表和公司三方的利益。
4、正式簽定的廣告發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我方合同原件交主編(財務室保管)
四、廣告承接審查制
1、堅持預防為主,充分認識廣告審查工作是廣告業務合法、順利開展的保證。堅持依法辦事,不因人情、合同額、口頭許諾等原因違反原則。
2、廣告審查的范圍及應提供的文件:
⑴廣告客戶主體資格的審查。對委托承辦或代理廣告業務的客戶能否做廣告和做某項廣告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查,需查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存檔備案。
⑵審查證明文件。必須要求客戶提供證明其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證明文件,包括生產許可證、技術合格證、銷售許可證、代理委托書、專利證明、商標證明等(上述證明復印件即可)。對不能出示證明或證明文件不全、不真實的,在未征得業務部經理的同意前,不能與客戶簽訂合同。
⑶審查廣告內容是否符合《廣告法》規定,特別是廣告表現形式、訴求對象、廣告語等有無引起消費者誤解,引發企業間不正當競爭、損害國家主權及其他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的內容。
⑷業務代表應同廣告審查員一起,了解、審查廣告客戶的聲譽及履約能力,避免與有可能影響合作雙方企業形象、信譽或不能履約的客戶簽約。
3、由廣告審查員在廣告制作、發布前進行廣告審查,在定稿后的樣搞上簽署審查意見,并監督審查意見的執行。
五、廣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廣告業務檔案包括:
①設計完成的廣告樣張,含圖片、照片、文字等資料;
②收取和查驗的廣告證明和查驗記錄。對不能存檔的要記錄內容。
③廣告審查情況記錄材料;
④廣告合同;
⑤其它應當保存的材料。
2、檔案內保存的文件資料應當完整,真實地反映廣告承辦的全過程。
3、分類保存須利于查找、使用。存檔資料應及時更新。
4、檔案資料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借出的,應進行詳細的登記,注明用途及歸還時間,借出人必須簽名。
5、廣告檔案的保存時間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二年。
六、廣告費管理制度
1、以廣告合同為依據,按照其中“廣告費支付”方法的約定對客戶的廣告費支付、回款情況進行統一登記(附表),以便使公司掌握客戶每月及全年廣告費的回款情況,便于公司對業務的運作準確掌握,同時合理安排公司的各項開支,減少欠費或縮短回款周期,保障公司及業務代表的利益。此表一式二份,由業務員,財務室各執一份。
2、與客戶簽訂廣告發布合同時,雙方應就廣告費支付方法進行協商并嚴格執行。業務代表有義務督促客戶按時支付廣告費。
3、廣告費支付方法:
(1)武漢地區的客戶廣告費以轉帳支票支付。
(2)外地客戶通過銀行電匯支付廣告費。業務代表向客戶提供準確的公司銀行資料,同時向客戶確認付款結果。二級代理機構轄區內客戶的廣告費由公司統一收回后按規定時間集中劃撥。
(3)公司為客戶支付的廣告費開具正式發票。開發票前,應由業務代表負責提供準確的金額、時間及付款單位名稱后再開發票,避免錯開重開。
(4)因錯開而發生的作廢發票,應及時退還財務部門,以免遺失。
(5)如需將發票寄至外地,必須采用掛號信或具掛號功能的郵寄方式,以保證發票不會丟失或以備查找。如需寄EMS郵件的,應提前獲得業務經理的簽字批準,否則費用自理。
(6)業務代表應對自己客戶廣告費的支付情況、合同履行進度全面了解并定期匯報。
4、對欠付廣告費的處理辦法:
(1)通過仔細登記,及時督促,盡量避免出現廣告費長期欠付。
(2)對于可能出現的欠付情況,業務代表應心中有數,了解其欠款金額、欠付原因及付款時間,并通知財務部門。
(3)催款方式及操作要求:見“應收廣告費的管理暫行規定”
七、廣告業務代表業績考核制度
(一)基本素質要求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開拓進取、勤奮敬業、盡心盡力為客戶服務。
3、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特長,并能不斷地豐富自己、提高自己工作能力。
4、熟悉廣告管理法規和有關經濟法規,根據所從事的業務繼續學習,提高工作應具備的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了解廣告經營的基本程序,主動鉆研提高業務能力的辦法,尋找更有效的途徑擴大業績。
5、具有強烈的公關意識、成功意識,注重自己的形象、口才、口音及知識水平的發揮。
6、心理素質要求勝不驕,敗不餒,保持沉穩、大方的心態,不膽怯,不怕困難,自我批評,不斷總結經驗,保持良好樂觀的情緒面對客戶和工作。
(二)經營業績考核實行最低定額制,以各人當月實際到帳的廣告費總額為準。
1、編輯部人員的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應積極掌握業務知識,采集新信息、開發新客戶,鍛煉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爭取早日出經營業績。
2、試用期內工資按600/700/800遞增上漲(其中基本工資300,200元的回款定額考核工資,其余部分為日常客戶開發、維護、信息采編等崗位和職務工作考核),每月20xx元回款定額(定額每差1000元扣考核工資100元);
3、采編人員每月需開發30個新客戶,500份報紙的發行,150個老客戶的維護,本部分以書面記載為考核基礎;
3、試用期滿后,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同事及主編會同公司人力資源考核結果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意見。經多方意見統一后方可轉正。轉正后,每月的回款定額為4000元/月。
4、公司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策略,對上述定額進行適當調整及作出必要的解釋。
(三)員工提成辦法
廣告業績提成辦法按當月回款總數的40%返回編輯部統一分配,活動提成按毛收入的40%返回編輯部統一分配(公司提留10%在年終時再一次性發到個人,如未到年終而離開公司的則不再享有余下的10%提成);部門分配時參與員工業績考核進行分配。
八、特殊廣告業務的管理
為吸引更多處于發展中的企業與我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鼓勵業務代表積極開發客戶,提高客戶簽單率,加快廣告費的回收,結合目前我公司所代理的專業媒體——《建材與裝飾》報廣告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現象,制定“公司特殊廣告經營管理辦法”。
(一)公布媒體廣告最低限價
《建材與裝飾》報廣告版位價格規定最低限價。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做好客戶服務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證公司和業務代表的共同利益,在廣告采取最低限價的同時,以最低限價簽定廣告合同且要贈送版面的,必須經主編批準。贈送時,文字版或廣告版選擇其一,不能同時贈送。贈送文字版時,字數應為500——20xx字版面。文章內容由企業提供,并按照媒體的'編輯要求進行修改。
(二)關于贈送廣告版面的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媒體在行業內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有利于廣告合同的簽定,公司同意在一定條件下適當贈送廣告版位。具體要求如下:
(1)不以贈送廣告版位作為簽合同的主要手段。
(2)要求業務員必須努力提高個人談判水平,提高個人修養,加深對媒體的理解,對行業的認識,對客戶的把握,以積極維護公司和媒體的利益為原則,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開展業務聯系。
(3)版面贈送要求:
對簽定12期及以上或合同金額超過20000元并為預付(含分期預付)的客戶,公司同意在客戶提出贈送版位要求的前提下,在合同之外贈送其相應廣告版位2個。贈送版位的原則為:
①如需贈送版位,業務員應在廣告方案中列明并在呈送客戶前報業務經理批準;如同意贈送,業務經理應在廣告方案正本以及廣告合同上簽字,廣告合同同時報財務部備案;
②沒有提前報批即擅自贈送廣告版面而簽定的廣告合同,其廣告費收入不列入各項業績提成(獎勵)核算范圍;
(四)含咨詢費的業務管理
1、為促進業務的廣泛開展,公司同意在經過廣告業務經理批準后支付客戶方廣告經辦人一定金額的咨詢費,則合同總額為廣告版面成交價+咨詢費。
2、需支付咨詢費的合同,其廣告版面成交價格應高于最低限價簽定,且單次廣告的咨詢費不應高于版位的成交價。
3、咨詢費的支付時間及金額與客戶公司實際的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相關,即:按付款頻率將全部應付咨詢費平分計算每次應付的咨詢費金額。我方收到一筆廣告費即支付一次咨詢費。咨詢費也可累計支付。
4、支付廣告費時,客戶應將咨詢費隨廣告版面費(即合同總額)一起支付,待足額廣告費到帳后,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業務員統一辦理咨詢費支付手續。
5、實際支付的咨詢費金額為扣除稅額(6%)后的金額;咨詢費由財務部統一匯款到指定帳戶中,特殊情況業務員可提前申請現金支付。
6、計算業務獎勵、提成時,應從回款額中扣除咨詢費金額后,按剩余金額即凈回款額及相應提成比例提成。
7、咨詢費金額不計入全年業績總額。
九、合同管理規定
1、合同領用實行登記制。業務員領用合同時,應按照登記表(本)的登記內容的要求詳細登記。業務員每次最多同時領取2份(4頁)合同。
2、合同內容的填寫:
1)合同應一式兩份,由客戶、公司各存一份正本,業務員存留合同復印件。
2)填寫合同一律使用黑色簽字筆或蘭色圓珠筆,不能用鉛筆填寫。
3)填寫合同時,應作到字跡清晰、工整,涉及到版位、廣告尺寸、廣告價格、付款方式等內容時更應準確、明了,不能有任何涂改現象。如有特殊條款需要修改或補充,可另外用紙注明并作為合同附件一并歸檔。合同附件也應由簽約雙方簽字、蓋章。
4)業務員個人不得隨便答應客戶方工作人員提出的未經我公司領導批準的任何條件。如有合同正常內容以外的要求需要我司配合,業務員須及時通過業務部負責人向廣告部經理和總經理匯報,批準后方可執行。
5)填寫合同時應深思熟濾,避免出錯。一旦填寫錯誤,則合同作廢,應由合同領取人將作廢的合同全部退回,并在登記表(本)上注明“作廢”字樣。該合同不再使用。
3、各類合同屬公司的保密文件,持有或保管合同的人員,不得將合同交給任何無關人員查閱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合同文本。如發現違反此規定的行為,立即給予有關責任人嚴肅批評并扣除其當月職務工資的50%作為處罰;如由此給公司造成廣告發布錯誤、廣告費無法收回、客戶流失、合同失效等損失,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扣除全部當月職務工資的處罰,直至辭退。
4、合同的登記與保管:
1)已簽定的廣告合同,由財務部門統一保管;財務部也可委托其他有關負責人暫時代為保管;
2)登記合同時,可按刊期、廣告版位、廣告色別、客戶行業、業務員、姓名等分類標注,以利查找;
3)已執行完畢的合同、正在執行的合同以及未執行合同應分開保管。
4)廣告合同作為廣告客戶檔案的一部分,保存時間為2年。
5、到期合同的處理:到期合同由財務部統一存檔。業務員于合同有效期結束前2個月,開始從事合同的續訂工作并及時簽定新的合同。
業務管理制度8
一、銷售業務基本原則
1、一切銷售活動必須符合GSP要求。
2、業務人員嚴格執行公司委托授權的區域內開展銷售的規定。
3、嚴格按公司規定的銷售價格供貨,不得私自變價銷售。
4、加強對客戶維護管理,盡量滿足客戶的需求。
5、公司代理、優勢品種的區域要做好市場防范工作。
二、合同管理制度
為保障公司產品銷售業務的正常運行,銷售部門按公司經營產品價格、結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規定與銷售客戶洽談,達成一致意見。
1、在與客戶開展銷售業務活動中,應按規定填寫“銷售合同”,以此作為公司銷售計劃、發貨、回款、折讓的依據。
2、與客戶簽訂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價格政策、交貨方式、結算政策執行。
3、與客戶簽訂合同時,須詳細填寫產品品名、單位價格、交貨時間、購貨方全稱及交貨地點、收貨人、結算方式、期限和注明質量條款等,內容完整無漏項,字跡工整、清晰。
4、銷售部門主管嚴把合同審批關,對所簽合同要認真審核,經確認符合條件后方可批準執行。
5、根據合同上注明的交貨日期安排發貨。
6、銷售部門建立合同臺帳,詳細記錄收貨單位、簽訂日期、品名、批號、發貨數量、合同金額、執行情況等,以備查詢。
7、“銷售合同”銷售部門應每月整理、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三、發貨管理制度
根據經銷合同約定,及時、準確、安全、經濟的將公司產品運送到目的地。
1、實行公司直接向銷售統一配送,禁止給業務員個人送貨。
2、發貨的依據是“隨貨同行”、并注意核對客戶的回款情況(有積壓貨款的情況請示業務經理后再進行發貨)。
3、發貨必須堅持先批號先出庫的原則。
4、根據客戶類別和企業具體情況,確定每一個客戶的資信限額,以此作為最高發貨限額。
5、進貨應提前7天向公司提出申請,否則公司不能保證按時發貨。
四、發票管理制度
1、給客戶開具發票時,須提前上報業務副經理。
2、銷售發票由專人負責依據有關銷售合同、已發貨的銷售單及發票管理法規的規定要求到財務部門開具并建立銷售發票領用登記臺帳。
3、若銷售發票由公司銷售部門直接寄到客戶指定部門時,銷售部及時與客戶收票部門溝通,并辦好簽收手續,
4、已開出的銷售發票應妥善保管,并及時、安全地送達相關單位,不得擅自長期攜帶或個人保存。
5、對違反規定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發票丟失等問題,一旦發生,責任人須及時報告,并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故意延誤報告或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將加倍給予處罰。
6、開具稅票資料必須認真填寫,傳至公司,如稅票資料錯誤導致稅票不能使用,業務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7、本公司的供貨價含稅,開稅票和不開稅票都是一個價。當年的發票總額必須當年開完,過期無效。
8、業務員根據貨款到位情況,及時提示公司財務人員開具發票。
五、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1、銷售部門要將正常應收款項控制在公司規定的限額內,及時跟進和催收應收帳款。堅持按時(一般按每月)與經銷單位核對帳目,以確保帳、款、貨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在業務活動中要堅持“少量多批、加速周轉”的原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沒按合同付款的客戶,應盡快組織催收;超出3個賬期的應收款,應向業務經理上報原因,同時制定清收措施,限定清收時限。
3、對有銷售卻5個月不付款的,公司視為呆帳,根據清收的難易程度及與對方協商的具體情況,提出清收報告,報請公司批準后執行。
4、對擬停止業務關系及發生轉制、兼并、股東法人變更等意外變故經銷單位的欠款,按正常業務方式無法付款的,須立即上報原因及清收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清收。在請收期間,除現款現貨或經批準外,原則上不再與該經銷單位建立業務關系。
5、所發生呆帳,將根據具體原因對當事人進行相應處理。
6、業務中遇有被騙、被搶、被盜等特殊情況時,要在事發24小時內上報,公司根據事發原因進行處理。對隱瞞不報的,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從行政及經濟兩方面進行處罰。
六、業務人員建帳、對帳管理制度
1、每位業務人員均應隨時關注、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分管業務的往來賬目情況,并須始終保持往來賬目清楚、數額相符。
2、每月20日前將各業務單位的銷售品種、銷售數量、發票號、票面金額、應收款額、已收款額等,以書面形式告知有關銷售主管,銷售主管負責落實核對,及時與業務單位進行對帳。
3、一旦發現公司與業務單位賬目不符的情況,要及時匯報盡快核對清楚。 4、凡在本人所管業務范圍內,無論屬何種原因造成的往來賬目不符,業務人員均須承擔一定的責任。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對責任者作出批評教育,限期查清帳目,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辭退等處理決定。對構成犯罪者,將依法予以追究。
七、換、退貨管理制度
1、以預防為主,防止退貨事件發生,對銷售客戶堅持了解庫存和批號,根據客戶的實際銷售量和資信限額等少量多次、有計劃地發貨。
2、退貨對象必須是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經銷商或代理商。退貨范圍包括產品質量發生問題,破損,清理客戶,終止合同和呆死帳,銷售政策變化等。
非上述原因的退換貨要求,不予處理。
3、退貨必須填寫《退貨申請表》履行審批手續,由銷售部門經理上報,質量副經理審批。經批準的退貨須填寫《產品退貨記錄》,詳細記錄退貨品種、數量、批號、退貨原因等。
4、在退貨過程中須嚴格按照裝箱規定進行,認真清點,歸類,裝箱,并詳細記錄,備查。
八、客戶、用戶檔案管理制度
時可采取先開票鋪貨,可實行階段性結算該客戶的實際銷售的貨款,根據實際貨款的到位情況,再行開具發票。
十一、工作報告制度
1、各位業務員須與直接領導保持經常性的電話溝通和聯系匯報工作,有重大事情還必須隨時書面報告。
2、重要事項報告制度:業務副經理如遇不能決定的重要事項應及時向上匯報。
十二、報酬管理制度
1、業務人員在貨款回籠至公司指定賬戶后,公司40天內將提成款支付給業務員。
2、具體的報酬按銷售品種和金額而定。
十三、業務交接管理制度
1、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人員離職,都必須上報業務部,在獲得批準后,離職人員方可進行業務交接。
2、與公司內職能部門有業務銜接的,營銷部負責通知至相關部門,及時辦理交接及變更手續,防止在財、物管理上出現紕漏。所有離職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財務審計。
3、未交結清楚的不得辦理離崗手續,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另行處理。
4、在離職人員離崗同時須將業務部書面通知送達至相關客戶,以防止出現離崗后私提貨款及貨物等現象。
業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業務管理,明確職責范圍和執業人員的崗位責任,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工作質量,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精神,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全公司人員在執業中必須執行相關執業準則規范的有關規定,嚴格按本公司制訂的《執業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
第三條 在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在前提下,加強與客戶的溝通,及時通報執業進度,征詢客戶對重大問題調整的意見,協商處理好包含在咨詢報告中的各種事項,對公司討論的問題與結論撰寫備忘錄存檔。
第四條 執業質量與職業道德是我公司的生命所在。對于注冊師執業準則規范等規定,應切實執行,不能有絲毫的含糊,決不允許示意、默認或串通作弊,或出具不實、虛假之報告,對一切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第五條 業務承接。對外拓展業務,必須以公司名義承攬。事先應調查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的風險評估,以決定是否予以承接。業務承攬后,應及時簽訂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一式三份,由公司領導簽署。業務項目由公司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自攬自做,禁止一個人單獨執業,凡執業人員與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予以回避。
第六條 業務實施。本公司執業一般實行項目負責人責任制,項目負責人按崗位職責合理組織技術人員執業。
第七條 報告簽發。為控制本公司的業務風險,穩步發展業務,報告必須經分級復核、公司領導簽發、注冊師簽署、咨詢費用收妥后方可發出。各級執業人員應認真履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規定的崗位職責,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三章的內容進行分級復核。各種需注冊師簽署的業務報告,必須有屬注冊師簽署。特別重大的業務問題必須經公司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否則,報告不能發出。
第八條 檔案入庫。工作底稿是重要的業務檔案,各級技術人員應按規定編制工作底稿,并分類、編號,經項目經理復核后裝訂成冊,業務報告發出一周內檔案必須歸檔。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九條 為明確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實行業務分級負責制,即:總經理、總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人員分級負責。
第十條 總技術負責人。是對全公司經營管理、執業質量、業務開拓全面負責。具體包括:
1、組織制訂本公司的各項業務工作計劃,落實、總結各項計劃的完成情況。
2、組織全公司專業人員按照獨立執業準則的規定和要求,獨立、客觀、公正執業,出具真實、合法的業務報告,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3、組織制訂和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建立和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分級復核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并建立和完善專業人員的獎懲辦法,嚴格全公司的質量控制。
4、組織制訂的修改專業操作規程和工作底稿,使工作符合執業準則和規范指南的要求。
5、對重大項目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形成相應的工作底稿。
6、組織、協調公司內各部之間的工作,督導業務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
7、統一調度重大項目的執業人員,批準重大項目的工作計劃,審定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確定重大項目的收費,簽發各種業務報告。
8、對簽發的業務報告的工作底稿進行重點復核,以確保工作質量。
9、加強與各主要客戶的聯系,及時了解客戶的需求與動向,鞏固老客戶,開拓新業務。
10、密切各有關主管部門的關系,適時組織大型項目的業務洽談,努力拓展業務領域。
11、組織、實施全公司專業人員的后續教育,不斷提高專業水平。
第十一條 各公司領導應在各自分管的職責范圍內,格盡職守,各司其職,相互合作,搞好全面工作。公司領導的職責范圍和分工另行確定。
第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職責項目負責人是執行各項業務的直接組織者,是執業小組的現場負責人,也是質量監管的第一個環節,職責十分重大。
1、全面負責本項目的執業質量,對公司領導負責。
2、嚴格執行本公司各項操作規程,編制和修改全部綜合類工作底稿(可視實際情況,安排一、兩名專業人員協助完成)。
3、編制本項目的工作計劃,確定一般項目和初步確定重要項目的工作程序,按確定或批準后的工作程序組織各項具體業務工作,優質、高效完成承辦的業務。
4、合理組織和指導專職人員實施工作程序或確定替代程序,并對程序執行的充分性及替代程序的適當性負責。
5、就地逐項、逐頁詳細復核、簽署專職人員的工作底稿,并形成復核意見,對其規范性負責。不規范的工作底稿,項目負責人有權監督專職人員作出補充、修改,并對未指導或指導不當而產生的不規范性、不真實性負責。項目負責人本人編制的工作底稿,由本人簽署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6、在全面復核工作底稿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作出風險評估,向總技術負責人和公司領導匯報后,初步確定報告類型。項目負責人自己無法判斷的事項,以及客戶不同意的事項,應及時請示總技術負責人和公司領導。在業務工作中發現的某些特殊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以便與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征求意見。
7、在實施執業期間,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本公司的外勤管理制度等對專職人員(含臨時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如考勤記錄等),并對他們的行為規范負責。
第十三條 專職人員職責。專職人員是工作程序的直接執行者。其主要職責包括:
1、接受項目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導,相互協同、配合,認真完成項目負責人分配的任務和其他有關工作,確保業務質量,對項目負責人負責。
2、嚴格執行本公司各項操作規程,認真執行經批準的工作程序或在項目負責人指導下實施替代程序,進行具體的工作。工作中,不得故意回避而不采用適當程序,以致產生重大的工作質量問題。否則,本公司將進行嚴肅處理。
3、根據本公司的執業手冊要求編制業務工作底稿,確保工作底稿規范、完整,證據充分、適當,數據真實、正確,記錄清晰。
4、就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在工作底稿小結中提出初步處理意見,重大問題及時向項目負責人請示,不得主觀臆斷而得出結論,不得未經分析盲目處理,應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和客戶的。認可。
5、根據項目負責人的復核結果補充工作程序或工作底稿。
6、必要時,在項目負責人指導下,協助編寫工作小結、報告、管理建議書等或執行項目負責人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分級復核
第十四條 現場收集證據,編制完整的工作底稿是工作的重要一環。復核是保證質量、控制風險的.關鍵。因此,本公司在全面落實崗位職責的基礎上,切實搞好三級復核,即總經理、總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嚴把質量關。
第十五條 總經理復核的內容
1、工作目標是否已達到,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是否恰當,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中提請注意的事項的相關支持性工作底稿。
3、項目負責人編寫的工作底稿及復核意見。
4、業務報告的表述是否恰當,以及工作底稿是否恰當、充分。
5、其他重大事項的記錄資料。
第十六條 總技術負責人復核的內容
1、工作計劃是否經核準,是否已按原定計劃充分恰當地完成,項目負責人是否按要求進行了復核。
2、項目負責人編制的工作底稿。
3、內部控制調查記錄,重點領域各項目的工作程序。
4、工作總結,重大問題請示報告,重大問題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5、報告的內容、類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6、項目負責人對業務助理人員督導是否恰當。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復核內容:
1、項目的工作是否按預定計劃和批準的程序實施,各審計項目的銜接是否合理。
2、報告格式是否規范,計算是否正確,內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咨詢協會規定的要求。
3、工作底稿的編制是否達到要素齊全、格式規范、標識一致、記錄清晰。
4、工作底稿的內容是否規范、完整,如資料是否充分、適當,結論是否正確等。
5、工作底稿的歸類、整理是否恰當。上述各級復核人員在復核時應在有關的工作底稿簽字,必要時應形成相應的復核記錄。同時,上述復核內容均為最低要求,各級復核人員應視各項業務的具體情況予以增加,目的在于確保執業質量,控制執業風險。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凡違反制度,沒認真履行相應職責的,一經發現,即分別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警告、扣發工資、降職、除名等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追償。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范圍包括相關的執業人員的專業崗位基本職責。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解釋和作出修改。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0日起執行。
業務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財務管理,使經營業務費的支出真正達到為生產、經營服務的目的;根據'小額、合理、必須、節約'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經營業務費的開支范圍:經營業務費的開支范圍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招待費,另一部分為業務費用。本公司僅指招待費用,招待費用是指公司為生產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用餐費用和用餐費用以外的其它應酬費用,其它應酬費用主要包括:禮品費用、陪客娛樂、旅游等費用。
第二條業務招待費按年度預算確定,日常由總經理控制。
第三條經營業務費的列支內容:公司的經營業務費不得以'活動費'、'會務費'、'禮品'、'培訓費'等方式開具發票,而因按消費的類別予以明細反映,如:用餐費、場地費、資料費、授課費、門票等。禮品的領用必須寫明物品名稱,附上清單,以利于經營業務費的歸集和分類核算。
第四條經營業務費的核算辦法: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發生的經營業務費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中的交際應酬費項目中,但必須登記備查帳,明確交際應酬費的基本內容。
第五條經營業務費報銷和控制辦法:公司發生的招待費用必須經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報綜合部經理、財務部負責人和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者批準后方可報銷,一次性支出超過1000元的,出差在外需一次性支出在20xx元以上的需在發生前向總經理提出申請,報銷時應附上申請批準依據,支出的報銷,均以簽字有效。超過標準額度的支出須由公司董事長批準。
第六條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制度有抵觸的同時廢止。
業務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一)為加強和規范醫院外包業務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醫院范圍內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考核監管。
(三)本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考核科室義務、考核工作流程。
二、基本原則
(一)各承包商嚴格遵照合同內容執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管理。
(二)各承包商如遇到問題需要與其他科室聯系,及時與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溝通,由外包業務科室或部門負責與醫院其他科室聯系。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一旦發現承包商未按規定執行合同內容,一般情況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嚴重違約申請科室或部門可匯報分管領導后,由醫院辦公會決定是否重新招標更換承包商。
三、考核科室義務
(一)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單位范圍內業務外包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調整。
(二)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主要執行部門,負責業務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監管工作。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員為外包業務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監管、記錄外包業務承包商的.日常工作,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四)醫院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審計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未及時發現情況,出現問題由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醫院根據情況,酌情對相應科室及相關人員按照醫院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考核工作流程
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承包商來院施工進行考核管理。考核內容包括:
(一)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應資質證明,保證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
(二)外包商施工過程中,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當對其工作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專門人員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日常監督考核。
(三)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及生產標準進行安全作業,考核管理人員如發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況應當立即匯報科室負責人,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要求承包單位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分管領導,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終止外包合同。
(四)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對醫院設施或是財產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罰金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承包商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應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違約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內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醫院內部問題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務,可由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匯報分管領導后,相應延長其工作期限。
業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業務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獎懲范圍:業務部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方法。
3、獎懲原則:
(1)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獎懲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有機結合,所有獎懲記錄都歸入員工檔案。獎為主,懲為輔。對員工采取的懲處以“如不懲處則影響優良風紀”為限。員
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原則上不給予正常
(2)待遇之外的獎勵處罰的原則是輕重適度,目的是為了防微杜漸、懲前毖后。核實后的過失及處理決定必須到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投訴的權利
(二)獎懲考核頻率
1、業務部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半年、年度考核。
2、業務部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三)具體實施方案:
1、員工獎勵制度
在工作過程中,業務部員工必須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消極怠工、認真工作。
A、月度獎項:
(1)最快進步獎:在新進員工或未轉正員工中產生。各業務崗位新進員工在試用期
內,熟練掌握本部門各崗位工作熟練度,服從管理,無違反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并受到公司相關負責人的一致好評的,獎勵50元或等價物品。
(2)優質業務獎:工作一絲不茍,業務能力非常嫻熟,工作態度端正,嚴格遵守公
司行政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公司各部門員工,在不違背公司原則的前提下,能自行妥善處理業務差錯,解決相關投訴,有典型事例,受到員工或客戶普遍贊譽的,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3)勇挑重擔獎:在行業旺季的時候,或者其它同事請假,代替其頂班,能勇挑重
擔,克服困難,不畏加班,表現突出,保質保量完成每日工作的,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4)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公司給予全勤獎。(以上均由考勤機為計,按公司各崗位上班時間為準)獎勵100元或等價物品。
B、半年獎項(1-6月、7-12月):
(1)閃亮之星獎:以半年獲得公司表彰次數最多的為閃亮之星獎獲得者,如兩人以上
獲獎次數相同,以綜合評審決定,如半年無明顯勝出者,則取消此項獎勵,獎勵
標準200元或等價物品。
(2)崗位狀元獎:在本崗位工作認真負責,不斷上進,并能幫忙其它崗位,半年內每
月在同崗位評比、考核中均名列前茅的。此項獎勵只針對于基層業務人員。班上
以上人員不參與評選。獎勵標準:200元或等價物品。
C、年度獎項:
(1)辛勤付出獎:在工作中一貫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努力完成本職工作,自覺加班
加點,不計較個人得失,長期默默奉獻、工作無明顯失誤的。獎勵標準:300元
或等價物品。
(2)先進個人獎:每年度末實行綜合評比,在班長(含)級別以下員工中產生,按照
業務部、財務部、行政部的意見進行評比。獎勵標準:300元或等價物品。
2、員工懲罰制度
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等)檢查員工的工作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公司業務部處罰分為警告、記過、待崗。以上懲戒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實行。
A、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視為違紀,給予警告處分。
1、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未造成公司損失者。
3、餐具亂扔,以及在工作辦公范圍內存在書桌不整,環境衛生臟亂達二次以上者。
4、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5、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通報主管部門,未造成公司損失者。
6、工作時間在電腦上打游戲、瀏覽非工作網頁,使用公司電話聊天、上班打瞌睡者。
7、在公司內部搬弄事非,誹謗他人,影響公司團結者。
8、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而不聽勸告者。
B、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視為違紀,給予記過處分。
1、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2、隱瞞工作失誤或意外損壞,不向上級匯報者。
3、行為粗暴卑劣,侮辱其他員工者。
4、工作時間酗酒鬧事、賭博者。
5、利用職務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者。
6、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7、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干擾公司的管理和義務活動者。
C、有下列行為者,直接調崗,必須服從公司安排。員工記過兩次以上,或者警告三次以上,
直接從原崗位調離或待崗,具體崗位視情況而定。
懲罰:根據懲罰項目明細及員工的具體表現被處以以下處罰之一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警告:凡被公司給予警告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20-50元的處罰。
記過:凡被公司給予記過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50-100元的處罰。
待崗:凡被公司給予待崗處理的員工,公司給予其100-200元的處罰。
(四)經核準后獎勵并公布事跡,全公司表彰,獎勵及懲罰于每月月度會議時通報。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并隨機修訂
對于機場工作環境及場所要求,對其獎懲模式現建議如下:
獎勵:
1.能及時處理意外事件避免投訴,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2.對于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3.限時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緊急任務者
4.品行優良、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5.對本公司有利益的行為者
上述條件需記錄在案,每一季度評選一次,選中員工可獲得公司”優秀服務員”稱號,同時獲得省內景點門票兩張(如:金沙遺址、,杜甫草堂、武候祠、永陵博物館、大邑劉氏莊園、建川博物館等等)
年終憑借該標準評選優秀服務之星1名
全年無請假,早退缺席者可獲全勤獎
選入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同時獲得由公司提供的省內價值300元的旅游一次(如:峨嵋樂山二日游、周公山溫泉、大英死海兩日游、蜀南竹海二日游等等)
懲罰:
1.受到投訴者,不論何原因,均給予警告一次;
2.受到投訴者,且和客人當面吵架不懂禮讓者,記過一次;
3.受到重大投訴,其情節嚴重影響公司聲譽者,應予記大過一次
4.營私舞弊,開具私假行程單者,應予自動離職
(注:警告三次=記過一次,記過三次=記大過一次,記三次大過=自動離職)
上述條件均需記錄在案,每月處理一次,同時給予公告處分。以一年為限,受到處罰者在第二年其懲罰均視為“零”重新記錄,以督促其工作責任心。
業務管理制度13
1)、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人員離職,都必須上報銷售部,在獲得批準后,離職人員方可進行業務交接。
2)、與公司內職能部門有業務銜接的,銷售部負責通知至相關部門,及時辦理交接及變更手續,防止在財、物管理上出現紕漏。所有離職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財務審計。
3)、與經銷單位有業務關系或直接管理錢物的,必須將所有業務及錢物交接清楚,否則不得辦理離崗手續,其未交清楚的'應收款及錢物按個人欠款處理。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另行處理。
4)、在離職人員離崗同時須將銷售部書面通知送達至相關客戶,以防止出現離崗后私提貨款及貨物現象。
業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集團及公司法律事務的規范和管理,增強經營風險防范,維護集團和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集團”系指遠洋地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團下屬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關聯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團及下屬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法務人員系指集團法務部法務人員及各公司專職/兼職法務人員。
第四條
集團法律事務由集團法務部負責管理和業務指導,公司法律事務由各公司專職/兼職法務人員負責管理和業務指導,無專職/兼職法務人員的則由集團法務部直接負責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二章
法務運作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包括:
(一)對集團/公司的重大經營和管理活動,出具法律意見;
(二)為集團/公司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為集團/公司各部門的日常法律事務咨詢,提供法律意見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審核合同、協議、函件等各類法律文件,參與集團/公司重大經營項目的談判;
(五)接受集團/公司委托,代理參加訴訟和仲裁活動;
(六)保障集團/公司在商標、專利、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方面的權益;
(七)協助起草、審核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為規章制度及其條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對職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九)其他法律事務。
第六條
集團/公司各部門在將法律文件報法務人員審批前,應先報審各業務 部門及其分管領導同意;并由經辦人向法務人員提供完整的基礎信息,法務人員可 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提供補充資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資料(含補充資料)而引起的差錯,由經辦部門或經辦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法務人員根據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見,各項法律事務除已備案的標準文本及業務分管領導認為無需法務人員審核的以外,均須由法務人員簽署意見后,方可執行、實施。
第八條
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的實施情況(狀況)應及時向法務人員反饋。
第九條
集團/公司的訴訟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為原告(申請人):在決定訴訟(申請)之日起三日內;
(二)作為被告(被申請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機構)傳遞的起訴書(申請書)副本之日起三日內;
業務部門應將案件情況說明及相關文件報送法務人員。
第三章
法律事務管理
第十條
集團/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的法律事務,業務部門應在法律事務發生當日告知法務人員。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業務部門應遞交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材料,法務人員根據業務部門提供的說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出具法律意見書。
第十一條
公司在對外正式簽訂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諾書、擔保函、聲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各種書面文件前,應由法務人員審核同意后,方能對外簽訂、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務人員參與起草、談判的,業務部門應在談判前二日將主要談判內容告知法務人員,法務人員可決定是否親自參與談判。
第十二條
重大、疑難的法律事務,經法務人員和相關人員集體討論后,制定處理方案,經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十三條
一般法律事務由承辦的法務人員提出法律意見,供經辦部門參考實施。
第十四條
如需聘請律師代理法律事務的,律師事務所的聘請和管理由業務部門負責,法務人員不參與具體實施。
第十五條 公司法律事務由各公司專職/兼職法務人員負責管理和業務指導,如需集團法務人員給予協助的,由公司法務人員上報本公司相關負責人并經審批后,以工作聯絡單的方式發送集團法務人員請求協助。如集團法務人員需要公司提供協助的,應向公司負責人以工作聯絡單的方式發送請求協助。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的“合同”是指以明確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內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協議、合約、契約、訂單、確認書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文件”指與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糾紛處理相關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合同”是指:
(1)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或(2)其簽訂和履行將對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要影響的合同;或(3)集團/公司對外簽訂的標的額較大的合同。
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一般合同”是指除本辦法規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條 集團/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集團/公司授權的人簽署。
第二十一條 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因業務需要,必須以有關職能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時,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
第二十二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部門須確定一位具體負責的承辦人。未經授權、超越代理權限或超過代理期限,承辦人不得簽訂合同,否則由承辦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授權的人簽訂合同時,應當簽署書面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四條 授權委托書由法務人員負責辦理。授權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范圍、權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權代理”一類的文字。
第二十五條 合同除即時結清者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利用數據電文和電子郵件訂立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起草工作應爭取由己方或以己方為主承擔,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 條款齊全,權利義務清楚。
第二十七條 凡國家或行業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適用。
第二十八條 使用合同標準文本或示范文本的,應按照標準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寫;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問題,應當補充進去。
第二十九條 合同正式文本應當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使用中文,或至少應當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條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談判,應由法務人員和經濟、技術等專業人員 共同參加。
第三十一條 合同簽訂前,業務部門應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履行能力、經營狀況、市場需求、產品/服務質量、價格等背景資料進行了解和調查。
第三十二條 業務部門應對其所提供的調查資料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三條 合同簽訂前,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首先將合同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意見書提請業務部門審核;業務部門審核通過的,應出具審核意見。業務部門的審核意見,應包括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的審核意見。
第三十四條 通過業務部門審核后,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草案、與合同有關的意見書和業務部門審核意見表提請財務管理部門審核;財務管理部門審核通過的,應出具審核意見。
第三十五條 通過業務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審核后,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再將合同草案、與合同有關的意見書、業務部門審核意見表和財務管理管理部門審核意見表提請法務人員審核;法務人員審核通過的,應出具審核意見。
第三十六條 審核意見應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未對合同審核。
第三十七條 業務人員、財務人員、法務人員在審核合同草案時,可根據需要,要求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承辦人應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條 通過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和法務人員審核后,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草案和各部門的審核意見表報送公司授權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門審簽及蓋章。
第三十九條 對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表不齊備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權的人、印章保管部門可拒絕簽署或蓋章。
第四十條 合同審核工作原則上實行專人負責制,各審核部門都需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的傳遞、跟蹤、落實、歸檔等。
第四十一條 業務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經濟性;
A市場供應/需求情況經調研屬實;
B市場供應/需求價格預測可靠、合理;
C應予考慮的其它經濟因素。
2)合同的技術性:
A技術依據真實、可靠;
B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C技術標準和參數科學、真實、可行;
D驗收標準;
E技術標準。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體項目技術具有可靠性;
B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A涉及的知識產權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B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
C業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D對公司的重要業務客戶進行資信調查。
第四十二條 財務管理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涉及資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統一的資金調度計劃;
2)資金、資產的合法性:
A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B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C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
A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
B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C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財務可行性;
D與資金、資產等有關的其他事項。
4)公司內外部財經法規的合規性。
5)財務管理部門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三條 法務人員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法性:
A主體合法: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B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政策及公司計劃,無規避法律行為,無顯失公平內容;無明顯屬于采取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訂立合同的`情況; C形式合法:訂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要求。
D簽約程序合法:訂約等有關程序應符合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
2)嚴密性:
A條款完整、齊備;
B文字清楚準確,不致產生歧義;
C設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確切;
D相應手續完備;
E相關附件完備;
F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法務人員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4)合同審核要點:
A主體是否適格
B合同期限
C金額及支付方式
D雙方權利義務
E違約責任
F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G 爭議解決方式
H 簽約日期及法務人員認為重要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四條 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向有關部門提交合同草案時,應在2~5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審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審核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合同并返還承辦人;重大合同各審核部門應在2-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合同并返還承辦人。
各審核部門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的,向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說明情況后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后累計審核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審核時限累計最長不應超過20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條 各審核部門在審核合同草案時,發現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連同全部文件資料退還承辦人。
第四十六條 承辦人修改之后應重新提請審核,審核期限重新計算。各審核部門須及時提出審核意見,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瑕疵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進行必要的審查。
第四十八條 集團/公司授權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門根據各審核部門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及蓋章。決定簽約及/或蓋章時,應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簽字/蓋章;決定不予簽約時,應以書面形式明示意見。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將整個事件報告給董事長,提請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同必須呈報上級主管部門登記、批準或報工商管理部門鑒證、公證處公證的,應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務部門負責人匯報及向法務人員通報。
第五十二條 任何人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承辦人。
承辦人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時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
第五十三條 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事先經法務人員審核方可發出,并報檔案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十四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法務人員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通知對方。
第五十五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法務人員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集有關證據。
第五十六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并進行必要的交接。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七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商一致 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第五十八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五十九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六十條 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法務人員處理。
第六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六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二)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三)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四)合同中訂有保密條款或附有保密協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并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款或保密協議;
(五)聯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六十三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達成之前,根據實際情況,應采取繼續履行、補救或中止履行等措施。
第八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六十四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或已經進入到仲裁/訴訟階段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六十五條 處理合同糾紛、仲裁、訴訟的原則:
(一)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二)及時處理的原則;
(三)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
第六十六條 糾紛/仲裁/訴訟發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法務人員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
(一)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工作聯絡單、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二)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三)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資金管理賬目;
(四)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五)證人證言;
(六)其他證據材料。
第六十七條 法務人員根據情況,在3-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最終提交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六十八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
第六十九條 對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董事長同意,屬于集團/公司作為申請人或原告的,可由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屬于集團/公司作為被申請人或被告的,可由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代理參與仲裁或訴訟。如決定由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負責處理糾紛的,集團/公司法務人員無需再參與,應由業務部門自行與外聘律師聯系、溝通、轉遞材料等。
第七十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法務人員負責的糾紛由法務人員向集團/公司負責人報告、由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負責的糾紛由外聘律師向向集團/公司負責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向集團/公司負責人報告進展情況。
第七十一條 處理合同糾紛、仲裁、訴訟,應特別注意下列問題:
(一)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向法院申請采取證據保全措施;
(二)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及時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三)做好每起合同糾紛、仲裁、訴訟案件的實況記錄,存檔備查;
(四)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仲裁、訴訟,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并責令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七十二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交法務人員、業務部門收執,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七十三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定義務的,業 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及時通知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
第七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的,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法務人員或外聘律師代表集團/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九章 合同歸檔制度
第七十五條 合同簽訂后,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按規定對其經辦的合同進行收集、整理、建檔。
第七十六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單據、憑證和其他相關材料都須附于合同檔案內。
第七十七條 合同檔案須按公司保密制度有關規定確定合同的密級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級標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第七十八條 業務部門合同承辦人應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日內,根據合同的性質將合同檔案移交集團/公司檔案管理部門及財務管理部門集中保管,不得據為己有。
第七十九條 重大合同應將副本提交法務人員備案。
第八十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按照集團/公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管理合同的外借。
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一條 本辦法由集團法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八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遠洋地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業務管理制度15
公司為了規范化業務員的各項行為管理,提高業務員的工作效率,帶動公司經濟效益,特制定了業務員管理制度。
一、白酒業務員崗位職責
1、根據市場營銷計劃,完成部門銷售指標;
2、負責公司產品的銷售及推廣;
3、負責轄區市場信息的收集及競爭對手的分析;
4、開拓新市場,發展新客戶,增加產品銷售范圍;
5、管理維護客戶關系以及客戶間的長期戰略合作計劃;
6、負責銷售區域內銷售活動的策劃和執行,完成銷售任務。
二、白酒業務員入職指引
1、入職與試用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3、入職。
三、白酒業務員管理制度
1、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得拉幫結派,洶酒、賭博。
2、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做好自律。
3、正確處理客戶異議,注意工作方式,樹立個人形象,打造大禹品牌。
4、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及客戶庫存和當月產品消化情況,分析競爭對手信息.
5、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經查出 嚴肅處理解決。
6、每天回公司后,應積極核對帳目,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帳目混亂現象。
四、白酒業務員發貨、退貨制度
1、業務員從公司發出貨物欠款一律記業務員名下,公司不另行考核客戶,如發生死呆帳,由業務員全部承擔。
2、業務員報貨時,一定要報清貨物名稱、規格、客戶的姓名、具體地址、電話、手機等。
五、白酒業務員操作流程
1、白酒業務員按主管劃分的區域、類別對轄區內的.客戶分別調查登記,并確定網店發展計劃。
2、白酒業務員拓展新的客戶時應詳細了解客戶資料,填寫《客戶檔案表》,檢查考核經營資證,評估客戶銷售能力、信用等級。
3、商品入戶后,業務員應按規定幫助客戶不知、陳列商品,保證商品當時收獲當日標價上柜。
4、白酒業務員收回貨款現今或支票,應當天交納會計,不得挪用、侵占。
5、業務員每日上班應匯報前日工作情況、市場信息及當日工作計劃,每月應書面進行一次個人業務總結。
6、業務員拜訪客戶時應記錄好所售商品銷售情況,調查了解消費的行為、心理及競爭品牌的銷售動態。幫助客戶陳列好商品。
7、業務員應及時與客戶對賬,結算貨款。超合同規定不及時結清貨款者,主管有權停止供貨,責成業務員收款。
8、部門主管每月應匯總客戶資料、業務員業績、工作總結報主管經理。
六、白酒業務員標準
1、工資標準:每月1500元/基數為回款2萬元。
2、獎金標準:新產品提成為6%,常規產品為4%。
七、白酒業務員年終獎評定制度
根據公司制定年回款計劃,具體制定各業務員年回款任務,每年評出銷售標兵,給予獎勵。年終超額完成回款任務部分在原獎金基礎上增加2%點給予獎勵。
八、白酒業務員獎金考核辦法
按實際月回款金額考核。新產品4%,常規產品3%。年終完成公司制定的回款任務后新產品增加2%、常規產品增加1%。
九、本白酒業務員管理制度自發布工之日起開始施行。
【業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業務員管理制度11-26
業務調整公告03-15
駕校業務員03-08
業務員辭職03-05
業務員工守則05-05
業務授權書10-02
業務崗位職責11-17
業務經理的職責08-25
業務會談紀要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