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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6 10:53:58 好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華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華15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為切實有效地做好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有條不紊地處理好發生在學校中的'突發事件與重大事故,及時有效的傳輸安全信息,特制定如下制度。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與重大事故:

  1、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在場的與老師應及時組織好學生和有關人員的疏散工作,組織好有關人員進行搶險和救災工作,并通知、通報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小組。

  3、校內發生緊急刑事事故,立即上報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置小組并報警,同時通報教育局。

  4、發生重大災情與重大火災時,在組織內部搶救的同時,由值班人員和門衛室及時播打110或119,以得到他們的幫助并及時通報教育局。

  5、學校周邊報警、校內重點部位報警,事態嚴重,保安及時趕赴現場并通知校內負責和老師,并報110處理。公安聯接到報警后及時到校處理。

  6、對重大信息謊報、漏報或拖延不報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及分管的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1、為了更加有效的對公司的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種設備是指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并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3、公司的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和機動叉車。

  4、國家對企業特種設備管理的法規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必須執行國務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則》等法規;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負責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特種設備;

  ◆安裝、維修保養、發行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以承擔認可項目的業務;

  ◆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使用單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執行當次驗收檢驗的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的,發給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行政部門不得要求再進行強制性的驗收檢驗。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

  5、公司對工廠特種設備的管理措施和辦法;

  ◆根據事業部的要求建立鍋爐、壓力容器設備和安全附件的檢驗檔案;

  ◆壓力容器檢驗檔案名稱是《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的安全閥檔案是《安全閥技術管理卡》;

  ◆工廠建立特種設備原始技術資料明細檔案;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細則表》對特種設備進行月度安全檢查。

  6、公司特種設備技術資料的檔案管理

  ◆壓力容器的資料管理

  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制造安全監檢證書、壓力容器竣工圖紙(必須加蓋竣工章)安全附件的合格證(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

  ◆壓力容器的注冊登記管理

  在屬地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壓力容器(普查)注冊登記表】、領取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和注冊登記金屬銘牌;

  ◆壓力容器的運行管理

  建立『壓力容器登記卡』、建立『安全閥技術管理卡』和建立『壓力表校驗管理臺帳』;

  ◆壓力容器的日常性檢查管理

  安全員根據檢查表規定內容進行的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檢查表】、事業部組織的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狀況的定期檢查【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安裝驗收』評定表】和【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現場安檢』評定表】;

  ◆壓力容器的檢驗管理

  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報告編制壓力容器檢驗計劃【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計劃報表】、根據屬地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管理措施,應分批實施【壓力容器定期全面檢驗分批實施計劃報表】和『安全閥年度調校計劃報表』;

  7、特種設備的使用科室負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公司安全員負責特種設備的年度安檢。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1、電氣線路安裝必需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不得隨意移動、調換、增減或變更接線方式。有關專業人員必需了解本單位動力電源總開關、分開關及動力、照明線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問題,以便快速切斷電源。

  2、電工作業必需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對電氣線路要檢查各種電氣開關是否設有漏電愛護裝置,用電的金屬外殼的接地或接零應完好無損。保險絲的選用要適當,不得用鐵絲、銅絲、鋁絲代替。

  3、照明和動力須要接線時,必需切斷電源,并且要在開關箱上懸掛標記牌,必要時要設專人看管,防止有人誤合閘。

  4、施工現場、修理車間等場所下班和不工作時,應將動力電源總開關斷開。

  5、運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需裝配漏電愛護器方可運用。在陰雨天氣下,禁止在露天下運用手持電動工具或其他與電有關的工具。

  6、各種線路、限制箱和各種電器有問題時,應馬上實行有效措施,并馬上向有關領導匯報,支配專業人員妥當處理。

  7、每年按規定對漏電愛護器進行檢測,凡檢測不合格的必需更換,更換或新安裝的漏電愛護器必需經過檢測合格方可運用。

  8、全部電氣設備及線路應符合國家防爆、防火規定,不合格者禁用。

  9、全部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金屬外殼,必需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測量接地電阻。不合格者禁止運用。在同一供電系統中不允許部分電器設備接地,另一部分電器設備接零。

  10、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為實行措施的.,應視同有電,任何人不得接觸。

  11、電氣設備或線路在檢修時,原則上不允許帶電進行。否則要有肯定牢靠的平安措施,嚴格按帶電作業規定進行。

  12、電氣設備及線路檢修時,必需安裝接地線。檢修作業時,應有專人看管總電源(開關)或掛有“正在檢修,嚴禁合閘”等明顯標記牌。

  13、電氣作業人員到現場檢修,肯定要與生產指揮人員聯系,待同意后方可檢修。檢修電氣設備與未停電設備之間加裝臨時遮攔,不設遮攔應保持平安距離并設警示標記。

  14、遇雷雨時,全部室外開關、線路及引入線檢修工作均應停止。

  15、電氣設備起火時,先切斷電源。在滅火時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撲救。

  16、在窄小、潮濕和金屬等容器、空間內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需選用符合規定的平安電壓。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核實銷售乳制品的生產企業、經營單位、檢驗報告、發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購入無法驗證真偽的產品,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

  (一)進貨時需向乳制品供應商索要加蓋公章的有效證照資質證明與相關乳制品的檢驗報告。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示。

  (二)不購入無法驗證真偽的,無質量合格證明、無標簽或者標簽殘缺不清的,過期、變質或者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乳制品。

  (三)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并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并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

  萬元~1.5

  億元的項目2

  人;1.5億~2.5

  億元項目3

  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并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設備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凈,提高設備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并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公司快速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結合本倉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確保公司倉庫資產安全。

  二、范圍:公司內供應部所屬倉庫

  三、職責: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倉庫保管員、倉庫作業員及相關人員。

  1、公司經理、生產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倉庫、各倉庫區域日常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2、各區域主管、班組長、及保管員負責各自庫區域的安全、5S、衛生、紀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一)、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學習和教育。

  第四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五條.庫內存放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六條.物品進出庫都要認真復核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及其他需要的檢查項目,防止混錯、漏記、拿錯、等。

  第七條.嚴格執行專人負責責任制,對倉庫物料及危險品進行嚴格安全管理,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料、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即雙從管理、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帳目、雙人鎖。即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柜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儲存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倉庫物資堆放須符合5S標準,必須專庫專用,嚴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條.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第三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條.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五條.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或區域)應定期組織盤點。

  第六條.倉庫管理者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物料安全庫存規劃:物料以分類、定位、標示清楚為原則。

  1.物料儲存原則:安全、有序、容易清點。

  2.產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時,應注意堆疊高度,保證不發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間距不小于0.3米,物料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第八條.倉庫內嚴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應嚴格按照倉庫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墻距、堆距、柱距、燈距、頂距),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倉庫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倉庫周圍按要求設置滅火裝置,以及警示標志,倉庫門窗應牢固并有鎖。

  第十條.原料、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三)、人員出入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任何時候,禁止外來人員和其他非授權人員進入倉庫。

  第二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佩戴入庫證件或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安全管理人員或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否則不可入內。違者按公司安全處罰條例處罰。嚴格堅持:倉庫重地,閑人免入。

  第三條.本倉庫屬于重點防火部門,倉庫所有場地嚴禁煙火,禁止任何人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皮鞋進入倉庫,防止摩擦產生火花。

  第五條.嚴禁在危險品庫區使用手機。

  第六條.保持通風以便降低儲存區溶劑蒸汽濃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風換氣2小時,夏季每天抽風換氣4小時,以便降溫和降低氣體濃度,并作好記錄。

  第七條.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如需離開倉庫時,必須關好門窗,關好電源。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工作期間倉管員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得脫崗、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等,違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處罰。

  第八條.倉庫(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倉庫門配備大號掛鎖或其它鎖。

  第九條.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鎖門、斷電。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私自外接電源、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

  第十二條.倉庫內要有消防設施并嚴加管理。

  第十三條.倉庫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條.倉庫內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變。

  第十五條.倉庫照明設備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

  (四)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裝卸搬運流程作業,裝卸搬運貨物要按照管理人員指定的區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區域放置)不得亂放亂扔等不良行為,違者按公司處罰制度處罰。

  第二條.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用手動叉車在庫房劃跑。機動叉車搬運時,需公司認可專職叉車司機方可作業,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罰。

  第三條.卸料或出料時,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嚴重撞擊損壞,如人為損壞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賠賞。行為惡劣者按物料的原價5倍或10倍罰款賠賞(或開除并解除公司勞動合同)。

  第四條.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學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化學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第五條.裝卸危險化學品作業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中途不得飲食,并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第六條.產品及原料為氧化劑的要單獨存儲及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

  第七條.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行作業。

  第八條.裝卸危險化學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避免發生危險。

  第九條.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學品,應及時清除干凈。

  第十條.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檢查,各區域的安全裝置,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倉庫內不準吸煙,不準用電爐及火爐取暖等。

  第二條.倉庫設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監督和檢查人員,做到消防、安全組織健全,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工明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xx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第二條

  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第三條

  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第四條

  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第五條

  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第六條

  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第七條

  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第八條

  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第九條

  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第十條

  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十一條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

  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第十四條

  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五條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第十六條

  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

  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第四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

  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一)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二)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三)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第二十條

  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一)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二)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三)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第二十二條

  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第二十三條

  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第二十六條

  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第二十七條

  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五章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二)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三)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四)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五)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六)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七)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八)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輛管理

  (一)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三)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五)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六)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七)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六章安全例會制度

  第三十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三十一條

  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第三十二條

  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一)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二)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三)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四)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五)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七章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第三十四條

  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第三十五條

  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第三十七條

  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章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第三十九條

  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第四十條

  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第四十一條

  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第四十二條

  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第四十三條

  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九章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

  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并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第四十五條

  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第四十六條

  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第四十七條

  如有泄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第四十八條

  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匯報。

  第四十九條

  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目的:

  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 1 條 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 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 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 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筑項目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 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 2 條 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 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 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條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 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 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 4 條 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并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項目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 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 發包方對承建項目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并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 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的有關程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序嚴格執行。

  6、 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 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并經發包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并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 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 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 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 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電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據xxx體系文件《特種設備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物業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電梯的運行管理

  為確保小區電梯安全運行,延長電梯使用壽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區電梯維保工作由專業電梯公司負責,并接受管理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

  1、電梯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2、電梯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驗證培訓。每月應對電梯機房、使用情況、轎廂、維保單位維保情況、故障處理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3、電梯每年應由xxx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一次檢測,限速器每兩年檢測一次,檢測合格后使用合格證應及時張貼在顯著位置。

  4、電梯保養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格者進行此項工作。

  5、平時電梯保養、維護、巡視及故障記錄由維保單位進行,使用單位只做相關認可記錄及簽字。

  6、發現電梯有嚴重隱患或電梯有震蕩、異音、損壞時,應立即通知維保人員,并在維保人員到達時,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及時恢復故障問題。

  7、在電梯運行中遇到突發問題應立即通知維保人員到現場解決,不得擅自處理。

  8、對投入使用的電梯原始資料及注冊備案資料應有專人建檔管理。發現電梯有嚴重隱患或電梯有震蕩、異音、損壞時,應立即通知維保人員,并在維保人員到達時,詳述電梯不妥之處,以便及時恢復故障問題。

  9、電梯機房除電梯維保人員、消防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進入。

  10、嚴禁裝運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嚴禁在電梯門外用水沖洗地面和物品。

  11、電梯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在使用、檢查電梯時不允許在門廳外用手扒啟廳門;

  不允許作為載貨使用,尤其是超長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對乘客不文明乘梯行為工作人員應積極進行勸解、告知。

  13、當電梯在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運等故障時,當班人員應及時通知電梯維保人員,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開啟梯門,以免發生危險。

  二、電梯服務標準

  1、電梯公司維保人員依據《電梯維護養護標準》,對小區電梯實施維修保養。

  2、轎廂內須張掛“電梯服務標準”、和“乘梯須知”;

  3、執行北京市房屋電梯運行標準:18小時運行,24小時有人值守;

  4、司機須持證上崗,統一工作服,禮貌待客,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5、維修保養及時,嚴格執行保養規程,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6、轎箱環境整潔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機房干凈,整潔,各種應急設施,抱閘扳手,盤車輪,滅火器等齊全有效。

  7、按計劃進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同意方可實施。

  三、安全質量管理

  1、電梯公司質管部門定期對小區電梯維保工作進行安全檢驗并填寫《年度電梯安全普查表》,電梯維修質量實行內檢,互檢,專職驗檢制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檢查驗收摘要》確保電梯維修質量,電梯運行安全可靠,

  2、電梯公司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填寫《電梯運行維修(周)檢查表》。

  3、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電梯基站張貼或掛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電梯設備出現停電、故障、火災、浸水等緊急情況時,啟用《電梯故障應急方案》。

  四、電梯設備檔案管理

  1、電梯運行及保養、修理過程的`記錄表應建檔,保存期為兩年。

  2、建立電梯設備臺帳及設備清單,妥善保管電梯安裝,調試等原始資料。

  五、質量監督檢查

  1、管理中心事務員每日對小區電梯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填寫《電梯運行抽查記錄》。

  2、每月3號前事務員將上月《電梯運行抽查、考核記錄》,交中心主任審核后,上報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按照維保合同中相關約定,按電梯維保工作考核實際得分情況支付維保費用,電梯維保費用計算公式:月承包費×乙方實得分數%.

  3、在維保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物業管理部根據服務中心每月的《電梯維修保養考核表》,對電梯公司進行評定,以此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1、需要冷藏銷售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的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制度;

  2、冷鏈設備必須專物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3、食品進出必須建立專帳;

  4、食品進入冷鏈系統保存,定型包裝液體食品等在2℃—8℃條件下貯存;

  5、食品保存期間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測量1次食品溫度,記錄檢測結果;

  6、冷鏈設備經常進行保養,經常保持電冰箱的整潔,電

  7、銷售食品時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

  8、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

  9、設立一個存放臺帳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帳管理。

  10、批發記錄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申請經營乳制品的,增加以下內容)乳制品進貨、運輸、貯存、銷售、退市制度保證乳制品進貨、運輸、貯存、銷售、退市全過程符合有關乳制品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一)進貨

  1.進貨時需向乳制品供應商索要加蓋公章的有效證照資

  質證明與相關乳制品的檢驗報告。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示。

  2.不購入無法驗證真偽的,無質量合格證明、無標簽或

  者標簽殘缺不清的,過期、變質或者不符合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乳制品。

  (二)運輸

  運輸乳制品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需冷藏的乳制品要用專用冷藏載具運輸,并有專人對運輸車輛溫度進行測量并做記錄。配備必要的

  保溫設備,已保證在整個運輸過程中保持乳制品安全的冷

  藏、冷凍溫度。

  (三)貯存

  乳制品入庫要驗收、登記。驗收時要檢查食品的質量、

  衛生狀況、

  數量、批號,出入庫登記要與乳制品名稱、批號相符;

  儲藏乳制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品種分類、分架存放,并做到先進先出;根據乳制品存儲要求,配備相應的`冷藏庫房,冷藏溫度應當符合乳制品標簽明示溫度以及食品安全要求。倉庫要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要清潔整齊,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

  (四)銷售

  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所銷售乳制品的質量。對需要低溫

  保存的乳制品,配備相應的冷藏設備或者采取冷藏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1、嚴禁銷售變質、破損或者不符合乳制品質量安全國家

  標準的乳制品。嚴禁銷售的乳制品出現包裝污跡、破損等影響顧客看清乳制品出廠日期、批號、特征、品種等情況。

  2、需冷藏銷售的乳制品必須放置在冷柜中。每日早中晚

  分三次對低溫乳制品所在的冷柜進行溫度記錄監控,由責任人填寫《溫度記錄監控表》。

  3、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履行不合格乳制品的更換、

  退貨等義務。

  (五)退市

  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

  可能危害嬰幼兒身體健康和生長發育的乳制品,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已經售出的乳制品,并記錄追回情況。

  對自行發現銷售的乳制品有前款規定情況的,立即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并通知乳制品生產企業。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確認內容

  (一)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確認

  1.確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思想狀態以及精神狀態因素是否有能力從事所要進行的作業操作。

  2.確認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是否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

  (二)對機電設備的安全確認

  機電設備崗位分為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安全確認。固定崗位安全確認可分為固定設備和臨時固定設備兩種。

  固定設備是指長期固定地點,一般不會搬遷的機電設備,如主提升絞車、主要抽風機、空氣壓縮機、鍋爐、主排水泵、變電所等。

  臨時固定設備是指暫時固定在一個地點運轉的機電設備,如小絞車;采煤工作面下順槽的刮板輸送機;皮帶機及電氣控制開關等。

  流動設備是指需要經常移動的機電設備,如電機車;工作面刮板輸送機;采煤機;掘進機;煤巖鉆孔設備;廠內機動車輛等(其中包括依靠軌道運行的礦車)

  (三)對生產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確認

  與生產現場安全質量有關的原材料規格、材質;生產作業中與安全質量有關的工具、儀器儀表、個體防護用具、設施(如工作平臺等)的規格、材質等。

  (四)對生產工藝方法的安全確認

  1.針對本項作業任務技術要求,確定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否科學。

  2.根據要完成的生產工藝,確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據要實施的工作程序,確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確。

  (五)對作業空間自然安全環境的確認

  生產作業空間的構建、設施、設備安裝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氣質量等方面。

  第二條 安全確認依據是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質量標準及公司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第三條 安全確認職責范圍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各礦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各級安全第一責任人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中調查、研究、商議并予以確認。

  (二)工作現場生產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或總工程師指派的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本單位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相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集體調查、研究,并對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規程、安全技術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現場將要使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中的生產工藝、作業工序、操作方法等進行安全技術上的確認。

  (三)作業場所:由班組長以上現場最高級別領導負責依據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單位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帶領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四)機電運輸設備:一般由當班班組長帶領崗位員工進行共同確認。

  1.主要機電峒室由正副崗人員負責共同確認,正崗人員為現場第一責任人,如有機電維修人員在場安全確認則以機電維修人員為主(機電維修人員不負責開工后的安全確認)。

  2.機車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機車司機與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3.主斜坡運輸在每次運行前必須由信號工和連接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

  4.采煤工作面順槽、掘進工作面后路運輸第一次安全確認必須由班組長與崗位操作人員共同進行安全確認。隨后運行安全確認,由小絞車司機和連接人員負責。

  (五)生產原材料:由經營調度主任會同使用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原材料入庫、出庫和原材料使用進行安全確認。現場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對原材料的規格、材質進行確認,不符合規程措施要求的嚴禁使用。

  (六)必經路線:瓦斯員、測風員、電修工等其他單獨作業人員,原則上由本人進行安全確認。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則共同確認。

  第四條 安全確認程序

  進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即將進入生產現場的從業人員進行確認;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對現場環境進行確認;每位操作人員正式工作前,對崗位進行確認;具體操作人員操作設備前,對機電設備進行確認;具體施工人員正式作業前,對即將使用工具、原材料進行確認。循環作業崗位,在開工前和開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個循環前,都要進行確認, 確保安全確認貫穿于整個生產全過程。

  第五條 安全確認堅持崗位確認和過程確認,并在作業現場醒目位置明確體現。

  (一)井上、下集體作業場所要在懸掛“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或“開工許可證”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確認負責人負責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單獨崗位要在懸掛責任制牌板地點,同時懸掛“安全確認牌板”,現場安全確認人在填寫確認卡時,同時填寫確認牌板并簽名。

  (三)井上、下流動的單獨作業崗位,上崗人要攜帶安全確認卡,在工作前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卡。

  第六條 安全確認制牌板規格:長600mm×寬450mm;安全確認卡規格:32k紙張大小。

  第七條 安全確認日常管理

  (一)各級行政正職是安全確認的第一責任者,分管副職負責分管專業安全確認的落實與考核。

  (二)各單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技術措施》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確認管理辦法,確保安全確認制度落實到位。

  (三)各單位管理人員巡查到現場時,要對安全確認情況進行復核,并在“安全確認牌板”或安全確認卡本上簽名。

  (四)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先整改后作業。

  (五)現場安全確認人在確認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不能現場采取措施消除時,必須立即向單位值班匯報。值班人員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人報告的隱患問題,給予明確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報告記錄。

  (六)安全檢查人員每到一個作業場所或崗位,要把安全確認做為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七)各單位要把安全確認制落實情況作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安全確認制執行不好的單位,按照礦業公司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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