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中國建材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
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三條企業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建立
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四條單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
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
(GB18218- 第五條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20)((見附件一)和申報登記范圍見附件二)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
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見附件三),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數據庫、檔案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實現自身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初次評估。
第三章重大危險源監控評估
第七條單位應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
第八條單位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重大危險源檔案應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九條應該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第十條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第十一條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公司及所屬企業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第十四條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十八條各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公司及所屬企業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四)應急設備與設施;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兩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2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xx]026號
簽發人:xxx
各部門、車間:
為加強安全管理,公司編制了《危險源管理制度》,現印發給各部門、下屬單位,并于即日起執行,希嚴格履行。
附:《危險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險有害因素應定期進行辨識和評估;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按《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進行辨識。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二、管理機構職責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組織或參加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對直接監督管理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2、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危險源、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登記、評估和備案
1、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2、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
4、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四、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對涉及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2、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五、監督管理
1、公司對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實行二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直接監督或授權各生產單位監督;公司規定的危險源,由各生產單位直接監督;對每個危險源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3、加強對車床及其它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操作、檢修、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單位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與易燃易爆等物品分開儲存,生產中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除生產和現場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外,各生產單位所屬生活后勤、其它產業等,如存在以下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車、運輸的貨車等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證、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要定期檢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消防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車、超載、酒后開車,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6、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3
1、安全監理工作會議制度
(1)首次安全監理工作會議
1)在工程開工前(可與第一次工地會議合并召開)由總監召集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并邀請建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召開首次安全工作交底會議,分析并列出施工過程中各個階段及分部、分項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情況,并研究對危險源的控制要求和對策。
2)要求施工單位針對本工程建設特點,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羅列,除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制定應急預案。
(2)安全生產管理例會
1)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管理例會(可與每周工程例會合并召開),檢查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情況。
2)會上應檢查上次會議執行情況,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械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安全生產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和必要的新議程,對所發現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隱患,應在會上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
3)會議中提出的要求和決議應形成書面的會議紀要,并得到與會各方的確認。
(3)安全生產現場會議主要針對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況,適時組織安全生產現場會,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典型常見的安全隱患進行點評,提出改進措施,總結經驗教訓,明確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并由監理項目部將會議情況專項編制“安全監理現場會議紀要”。
2、安全施工方案報審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對所確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險源書面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報審,重點審查施工單位內部有關職能部門是否匯簽,總工是否審批和有無企業蓋章。
(2)對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審批,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和專項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會審,重點審查專項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總監的審批意見應有針對性,審批資料應收集備案。
(3)重大危險源工程內容結合工程施工實際情況而確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藝變更,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應參照第2條要求重新審批。
3、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理監控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根據重大危險源工程監理控制程序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過程進行監控。
(2)對重大危險源工程,事先識別策劃的危險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險源工程策劃表”(參照安全監理工作作業中“安全監理工作計劃表”)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3)督促檢查施工承包單位對施工技術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應交底記錄。
(4)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后,應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檢查實施前的落實情況并對檢查驗收情況和結論留有書面的記錄。
(5)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應按制度的規定進行巡視、旁站和檢查工作,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一旦在搭設過程中發現有違規情況應立即阻止,開具安全監理工作通知單,糾正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檢查情況應反映在安全監理日記中。
4、重大危險源交底與驗收制度
(1)總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員必須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以及新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和安全監理細則的內容和要求,向全體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應向施工承包單位作安全監理工作交底,以使全體監理人員明確安全監理工作要求,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開展施工作業活動。
(2)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方案的技術人員應參與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內容要有記錄),交底與被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后資料收集備案。
(3)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實施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驗收,符合驗收要求后,由施工單位技術員,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履行簽字手續,安全監理應對有關資料收集備案。
(4)施工過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變更或屬重新恢復使用時,應按上述第3條規定,重新要求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工作。
5、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制定書面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獲得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共同確認。
(2)安全監理人員應按制度規定做好日常檢查工作,重點督促對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在監理日記中對重大危險源工程應不少于每天一次檢查的記錄,確保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3)安全監理人員可視情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了解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對在日常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違反《工程建設施工安全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情況,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向施工承包單位開具“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必須經項目總監或其授權人員簽字才能發出。在施工承包單位按通知單要求定時、定人、定措施整改完畢后,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組織驗收,并簽署整改驗收意見。
(5)在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出現可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人員生命安全情況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單位立即對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暫停令應及時抄送建設單位和項目經理部相關負責人,必要時應抄報負責本工程施工監督的受監安質監站,情況嚴重的應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6)如出現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領導、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6、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監理項目部針對重大危險源工程編制的安全監理細則,應明確建立有針對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計劃和要求。
(2)在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項目部應安排監理人員開展旁站監理工作,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面的監理檢查應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規定填寫“安全監理工作旁站檢查記錄”表,旁站檢查記錄應經安全監理人員簽字確認。
(3)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旁站監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是:施工單位現場安保體系的落實情況(包括施工安全員到崗和開展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情況)特殊工種施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準確使用情況施工區域范圍內安全防護和警戒標識設置情況等。
(4)根據不同的專業工程施工特點按以下監理工作要點,對施工作業實施過程開展安全巡視旁站監理:
1基坑施工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1基坑施工方案必須按施組設計要求進行;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臨邊應設置防護;
○3坑壁支護按要求實施基坑環境監測,基坑變形最大值和日變形量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排水系統;
○5坑邊荷載、堆土、機械設備距坑邊距離符合方案規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須設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電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1現場臨時用電應按施組中用電平面圖進行布置;
○2高壓線防護架按方案搭設;
○3支線架設高度應確保電纜線高度大于25米、架空線高大于度4米;
○4現場照明線架設高度大于24米;危險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
○5電箱應統一編號、放置高度下口應高于60cm;
○6動力開關電箱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用電設備、機械設備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8變配電裝置符合規范要求;供電采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設示警牌、滅火機、絕緣毯、絕緣手套等。
3施工機具作業巡視監理旁站監控要點
◆打樁機施工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打樁機械準用證齊全、有效;
打樁機超高限位裝置符合要求,作業區域5米以內無高壓線;
起吊鋼絲繩潤滑良好,無斷線超標現象;
樁機走車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說明書規定。
7、安全事故上報制度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死亡事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人員),監理項目部總監或總監代表應在2小時以內向監理公司辦公室電話報告,同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及時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資料。
(3)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安全事故快報表》,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公司報告。
8、安全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由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日常資料登錄和管理工作。項目總監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安全監理工作資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
(2)監理項目部對施工單位需提供的安全生產驗收資料及相關要求應于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工程師在日常監理工作中應做到外業和內業資料同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停工補齊相關的安全工作資料。
(3)監理項目部在日常工作中應對相關資料按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對所使用的各類規范和標準應注意檢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廢應明確標識,并回收作廢文本予以銷毀。
(4)對已生成的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資料應確保簽字和蓋章正確,不得出現無權和越級簽字的現象,同時做好文件收發記錄。各類資料應編號,并建立文件資料目錄。
(5)施工承包單位按相關要求須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審核的相關資料應請施工承包單位履行必要的書面報驗手續,相關資料應齊全并且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完備。
(6)涉及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審批材料,按規定要求所需的各項證明材料,關鍵性的資料應有現場原始的檢驗記錄,必要時按規定留存相關的影像資料。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4
1、為全面及時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
(1)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各分場、廠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2)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年要落實安全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3)要針對我公司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情況,明確專門管理機構監管、配備專門人員檢測監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動態檢測監控、分析檢測監控參數、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4)必須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3、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職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4、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作為安全管理和檢測監控的重點對象;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險源,也應加強管理和監控、不留死角。
5、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單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8、安全科必須加強職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等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5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的危險物品、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包括場所和設施 ) 。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指導本廠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管理工作。各車間負責做好本車間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監控、管理。
5.1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構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5.2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5.3.1 各部門、班組應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
5.3.2 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重大危險源檔案應包括:
5.3.3 應該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5.3.4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5.3.6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所屬部門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5.3.7 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 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所在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5.3.8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5.4.1 公司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5.4.2 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5.4.3 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5.4.4 安全管理部門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5.5.1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工作制度。
5.5.2 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3 公司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5.5.4 各部門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兩次模擬演練。
危險源辨識,是指發現、識別系統中危險源的工作。對危險源的辨識、確認是實行監控、管理的基礎。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確認或辨識重大危險源。對危險源的辨識基本原則是:
6) 有被物體絞、輾、擠壓、撞擊、切割、掛帶危險;
10) 其他容易導致人員傷害、建筑物破壞、設備損壞危險。
重大危險源的評價是一項十分復雜的技術性工作, 需要系統地收集設計、運行及其他與重大危險源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對重大危險源的關鍵部分,尤其應進行分析和評價,找出潛在的工藝缺陷、失誤因素和預防重點。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的評價等級一般分為四級:
四級重大危險源: R<50m(其中:R為死亡半徑 )
要做好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一級重大危險源最嚴重,要重點加強監控,四級重大危險源比較輕,也要做好監控工作。技術部要制定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可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及其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發生后的潛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預防措施和減輕事故后果的措施。
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 技術部應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 技術措施包括化學品的選用,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行、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組織措施包括對人員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對工作人員、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
技術部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公司提交安全評價報告。如屬新建的重大危險設施, 則應在其投入運轉之前提交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其內容應包括危險設備、設施的情況,工藝過程,使用的危害物質的性質、數量, 有關安全系統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及前提條件,安全操作和預防失誤的控制措施,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等。安全評價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以及新知識和新技術進展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并由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評 審。
強有力的管理及監察對有效控制重大危險源頭至關重要的。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險源的措施得以落實的保證。必須派出經過培訓的、考核合格的技術人員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察、調查和評估,提出明確要求,以便于執行時有章可循。
技術部方面的職責:重大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評價、安全管理 制度、應急計劃、發布重大危險源信息。
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事故預防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技術部應負責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場外應急救援預案由技術部結合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安全評價報告和有關材料制定。
預案應提出詳盡、實用、清楚和有效的技術與組織措施。技術部應保證將發生事故時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正確做法的有關材料,散發給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公眾,并保證公眾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應急措施。每隔適當的時間應修訂和重新散發應急救援預案宣傳材料。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6
1 目的
為了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范圍內,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識別出的所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3 職責
3.1安環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檔案。
3.2生產部、產品站負責所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與監控。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公司沒有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識別重大危險源后,應對其進行風險,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辯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與機制;
B依次評價已辯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C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D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
E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4.3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辯識和評價后,重大危險源所在的處室應針對該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包括原輔材料的選擇,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轉、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對員工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員工的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4.4確定為公司重大危險源后,應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將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提交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及新知識和技術發展的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
4.5產品庫區和生產部應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物質名稱、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報告存入檔案,將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風險等級。
4.6安全生產經理負責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各處室針對生產裝置壓力容器群和庫區一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演練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預案進行修訂,并將修訂情況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
4.8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新改擴建工程的選址和土地使用規劃應符合政府制定的綜合性土地使用政策,與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及國家有關安全防護距離的規定。
5.相關/支持文件
5.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2《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
5.3《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
5.4《公司風險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充分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
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辨識與評估小組
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3.3安全科
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設備科
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日常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工作內容及要求
4.1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流程
4.1.1公司成立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科室負責人
4.1.2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小組對公司危險源按照《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要求進行辨識;
4.1.3依據辨識與評估小組的辨識,無重大危險源,由安全科出具書面評估報告。
4.1.4如發現重大危險源,由設備科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
4.1.5設備科根據重大危險源特性,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計劃;
4.1.6安委會根據防范工作計劃每周進行一次專項綜合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4.1.7安全科負責開展應急演練,并詳細記錄演練情況;
4.1.8設備科對重大危險源配備設施、監視設備,進行日常巡檢,填寫《日常巡檢記錄》;
4.1.9設備科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編制《日常管理工作匯報》;
4.1.10重大危險源小組對日常管理工作匯報進行審議,并由安全科出具《書面評估報告》;
4.1.11設備科根據評估報告,進行回顧總結,并制定《改進計劃》;
4.1.12重大危險源小組審定改進計劃,進行持續改進。
4.2重大危險源工作要求
4.2.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2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3重大危險源檔案內容應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4.2.4公司重大危險源回顧、總結、持續改進工作每年組織一次。
4.2.5設備科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5相關記錄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重大危險源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我公司的重大危險源為:生產場所、儲罐區。
3、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3.1職責
3.1.1安全科為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
3.1.2車間為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主體單位,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3.1.3設備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監督管理。
3.1.4生產技術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生產運行進行監督管理。
3.2管理程序
3.2.1安全科監管程序
(1)負責建立完善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檔案;
(2)組織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兩次檢查;
(4)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視頻監控;
(5)定期向上級部門統計上報重大危險源各類報表;
(6)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3.2.2車間管理程序
(1)每周至少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
(2)建立健全車間級重大危險源管理臺賬;
(3)巡檢規定:
1、相關崗位人員定時巡檢,頻次為1次/小時,在巡檢人員應隨身攜帶防護用具。
2、重大危險源巡檢實行掛牌巡檢。
3、在巡檢過程檢查液氯計量槽、儲槽進出口閥門密封、連接法蘭是否泄漏,壓力計是否正常,并記錄數值,安全閥是否正常,液位計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4、各條管線在巡檢時檢查其是否有泄漏現象。
5、備用計量槽儲槽按運行中設備巡檢。
6、在巡檢時如發現隱患問題,及時調整解決、處理,記錄,如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
7、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8、定期組織重大危險源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識培訓。
3.2.3設備科監管程序
(1)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設備設施檢查;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主要設備設施、儀表進行定期檢驗檢測。
3.2.4生產技術科監管程序
(1)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的審核。
3.3隱患整改管理
3.3.1安全隱患須以“隱患整改通知書”形式通報整改。
3.3.2氯車間要對相關部門通報的事故隱患進行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況反饋到相關部門。
3.3.3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備條件時務必整改完畢。
4、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科、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9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以及在施工過程中,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生產工藝和特點、周邊環境、進度安排等,及時對各個施工階段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尤其是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與主體施工交叉階段、主體施工與裝修交叉階段、工程收尾階段都要特別做好重大危險源辨識,做好預防監控管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二、對租賃的塔吊、電梯等特種設備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做好大中型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特種設備的安拆、改造、維修、檢測必須選用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單位或機構承擔,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工種的操作資格證書,并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米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須做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并按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工作。
四、針對施工現場容易出現的“小部位、大隱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于節假日、麥、秋收前后、冬(雨)期、復(開)工、交工期等事故多發期以及合作隊伍、合作工程的監管力度,認真開展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事故的專項治理工作。
五、制定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預警和專項管理措施,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逐級簽訂危險源控制責任狀,并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人,做到“誰簽字誰負責”,嚴禁代簽。
六、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要分級建立詳細的臺賬,及時掌握其數量和分布狀況,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措施,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并作為重點進行監控,必要時采用旁站式監督方式,實現對危險源的動態監管。要經常性的在施工現場明顯處公示。
七、各工程項目對識別出來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相關人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的識別、防治、監控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并每月把執行落實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處。
九、公司安全管理處對項目部重大危險源辨識、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和部門。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有矛盾時,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xxx風電場項目部在生產施工過程中人身、財產的安全,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工程施工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暫行規定》,結合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施工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存儲、運輸過程中,存在潛在的、可能發生較大人身傷害和機械設備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是根據危險源可能演變成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設施損失的程度進行分級監控管理。一般情況下,分為1―4級,1級最重,4級較輕。
三、實行“重大危險源”監控,是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防范重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要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
四、根據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特點,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車吊等起重設備及起重作業;
(2)、中小型載人載貨車輛;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業;
(4)、施工現場施工用電;
(5)、其它有危險性的施工。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防范主要包括:
(1)未發生險情情況下的應急防范;
(2)發生險情預兆情況的應急防范;
(3)險情擴大發展情況的應急防范;
(4)險情釋放和預警信號臨時解除后的應急防范等方面。
六、未發生險情情況下的防范:是積極主動地檢查、觀測,做好相關記錄,并通過有效措施下達實施監控。
七、發生險情預兆情況下的預警應急防范措施有:
(1)及時分析評估險情性質、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造成的影響范圍和傷害損失程度,及時進行預警信息的發布,發布到與危險源作業部位相關的所有人員,并及時進行安全警示標識,根據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結合預警現場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排查及險情發展控制措施,確定防止危險源演變成事故的撤離方案,并在預警發出后的48小時內上報到xxx風電場、及安裝分局主管部門。
(2)及時排查險情,控制險情發展。
(3)按確定的應急方案嚴格實施,加強監控、加密監視觀測、專人防守。
(4)必要時及時撤離人員和設備。
八、險情發展擴大情況下的應急防范:險情發出預警信號后,又有新的發展和擴大,要意識到可能是事故即將發生的臨界狀態,應迅速進行人、機、設施的撤離,并做好警戒和組織工作;
九、險情釋放和險情解除情況的應急防范:險情釋放和險情臨時解除后,要注意防止可能發生的險情,再釋放而釀成事故,應進行險情穩定性的觀測,確認穩定后,再進行相關作業和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十、“重大危險源”發出險情預警后,是事故發生的邊緣狀態,要及時、準確的分析險情性質和確定防范措施,所采取的一切措施應嚴格執行,做到認真組織實施。
十一、重大危險源辨識、預知。通過科學客觀的分析,找出施工生產場所、運輸存儲、設備設施在發生事故時,可能會造成人身傷亡、經濟損失的危險因素,通過辨識,確定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立項監控,并告知項目部生產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十二、重大危險源評估: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根據其發生事故后的性質和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和損失程度進行危險程度評估。“重大危險源”一般分為4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為:可能造成5人以上的特大死亡事故或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事故;
(2)二級重大危險源為:可能造成3~4人重大死亡事故或經濟損失在50―100萬元之間的事故;
(3)三級重大危險源為;可能造成1~2人死亡事故或經濟損失在5―50萬元之間的事故;
(4)四級重大危險源為:可能造成2人以上群傷或經濟損失在1―5萬元之間的事故。
“重大危險源”的評估,是通過工程技術部門、安全部門和綜合部等,先提出初步方案,再由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安全副職組織集中分析討論確認。
十三、“重大危險源”的狀態監控:是指被監控的“重大危險源”客觀地反映出:
(1)危險源處于正常監控狀態;
(2)是否發生過險情預兆以及險情預兆的性質和程度,是否繼續發展及頻次;
(3)危險源是否已解除,何時解除,是何種原因而解除;
(4)危險源釋放情況(危險源演變成事故但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失),釋放時間性質及程度;
(5)危險源演變發生事故,事故性質及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程度。
十四、對“重大危險源”的狀態監控方式主要有:
(1)通過人員監視、檢查、設備儀器觀測監視、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等;
(2)定期評估分析危險源的狀態變化情況和演變情況,應建立完整的監控臺帳;
(3)險情預兆及預警,發布下達預警報告,采取緊急應對措施,進入特殊監控過程,如特殊環境、季節、雨季、泥石流區域、坍塌前的預警、高危險作業時段……,應盯崗盯班;
(4)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劃定警戒區域,安排人員值班警戒;
(5)組織施工人員、設備設施撤離,應及時果斷,有組織、有步驟、有計劃地實施。
十五、重大危險源預警:“重大危險源”監控是突發事故前的控制,對潛在的危險因素,演變到事故發生過程的初始狀態,應通過檢查、觀測及時發現險情。對于發生的險情預兆,應認真分析、評價,及時進行預警報告,并進行防范。建立完善的預警機制,嚴格進行預警報告,及時發布預警情報,并做到及時逐級上報。
十六、預警報告:對所預知監控的重大危險源或臨時發現的重大險情,應進行密切監控,當發生險情預兆時,應進行重大危險源預警,迅速下達書面預警報告,發出預警報告的同時,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識。應在發布險情預警的當天,告知險情預警部位的所有相關施工人員,并在48小時內上報分局安全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的預警報告,由生產技術部門編制,經安全管理部門、綜合部會簽,項目經理審批后,下達實施,由安全部管理部門上報到分局主管部門。
十七、現場監控記錄:由項目部安全部門指定責任人對危險源部位,每班根據現場監控情況,如實記錄(必要時定時記錄),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現場監控記錄的管理,所記錄的事實描述,應做到及時、客觀、準確、詳細、清晰,并妥善保存備案。現場監控記錄應定期專人負責進行檢查、分析。
十八、應急預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客觀存在,對已確認并立項的危險源,通過客觀、科學、全面的分析,對其存在的潛在的危險因素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性質和危害程度有足夠的認識,在辨識、評估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
(1)安排人員進行檢查、觀察,采
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測、觀測,設置防護設施,明確資源配置、落實責任到人;
(2)發現險情預兆后應發布預警,設置安全警示,采取防護防范應急措施,加密觀測檢查,以及所采取的人員撤離、疏散、方式方法、撤離路線、通道等;
(3)發生險情后的排查和控制措施;
(4)事先無任何征兆突發性事故情況下,所采取的施救措施、搶險、救護等方案。應急預案中基本原則是:明確組織系統、領導職責,實施觀測、檢查、措施。必要時的撤離組織方式,做到部位名稱、地點、時間、人員、設備明確,方式方法明確具體、詳盡、可行。
“應急預案”由項目部總工或主管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生產技術部、安全部、綜合部參加,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編制,相關部門會簽,項目經理審批。
十九、“應急預案”的評審: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是針對重大危險源客觀存在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是預防重大危險源演變發生重大事故所采取的重要防范措施,項目部應對所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會簽。“應急預案”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施工進度、客觀環境變化,設備設施狀態及變化情況進行及時修訂、補充完善。
在監控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出現險情征兆,項目部急時發出預警報告,并及時制定應急措施,其應急措施也應進行緊急評審會簽和審批。通過對急預案(應急措施)的評審,以確保其防范措施的適宜性和可靠性。
二十、“重大危險源”監控實行分工負責管理的原則,是貫徹《安全生產法》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監控的有效性負領導責任;項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行政副職,負責組織實施效果的管理責任,總工程師負辨識、預知、評估、應急預案的制定和預警報告的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效果的責任;生產技術部門(設材部門)負責開展辨識、預知、評估、制定應急預案、預警報告及發生險情后的應急措施落實工作,對所開展的具體工作落實情況和有效性負責;設材部門根據重大危險源與各部門業務相關的內容,參加和配合生產技術部門所開展的工作,對本部門歸口管理的業務實施效果和工作實效性負責;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對日常監控工作的開展、各項措施的落實,行使監督執法權,負責及時準確向xxx風電場、水電x局傳遞、報告有關監控情況和規定的書面報告材料,對監督的有效性、上報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負責具體監控的工作人員,對所分管工作的落實和有效性負責。項目部要明確分工,要做到監控項目明確,內容準確,效果明顯,責任到人。
二十一、監控檔案管理:監控檔案是項目部管理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連續監控管理的重要基礎,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檔案管理,于每月30日前上報七局。
二十二、“重大危險源”監控所形成的記錄,應嚴格分工負責專人管理,除了所規定的監控記錄以外,相關會議和信息發布記錄應形成有效的文字記載,并妥善保管備案。
二十三、“重大危險源”辨識、預知、評估,應急預案(應急措施)、重大危險源程度等級確定排序、重大危險源預警所形成的記錄,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檔案,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管理。
二十四、按分工負責管理,并協調實施,做好分工與接口銜接關系的處理,所形成的記錄在分工負責的原則下,應嚴格記錄(報告)的會簽審批制度,進行行之有效的傳遞。工程技術部、綜合部、安全部,對所形成的所有記錄應及時會簽,嚴格審批,及時傳遞,并做到生產技術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各存檔一套。
二十五、監控記錄的上報和存檔。向分局相關部門報告的重大危險源監控記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歸口上報,上報的記錄為:
(1)《水電x局重大危險源評估及預案登記表》;
(2)《重大危險源預警報告》;
(3)《水電x局重大危險源監控檔案》。應按規定及時上報。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1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神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xxx公司。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管,對本部門業務管理范圍的重大危險源負有業務倮安監管責任:
(一)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門是公司機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三)保衛消防部門是公司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四)物資供應部門是公司油脂儲庫及其它易燃物資儲庫、危險化學品等重大危險源的
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五)各基層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
(一)各單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 GB182182000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各單位在確定重大危險源時,方法要正確、合適,設備、設施要符合標準要求,此外,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標準,但是確屬重大危險源的,由主管專業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確認。
(二)對符合《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標準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按照規定進行鑒定、評估。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建檔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專業部室負責建立本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基層管理單位負責建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
1.基層管理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2.專業部室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3.安全監察部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③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結果或主管部門的確認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資料。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第五條:務必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以前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務必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職責落實等狀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務必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務必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務必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務必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狀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八條: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務必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資料,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對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變化狀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應優先思考對重大危險源的改善;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帶給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務必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職責、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二十三條: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職責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3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管理職責
第一條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安全運行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對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條安監部對全公司危險源的安全工作負監督管理責任:
(1)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源辨識,并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檢測、評估、監控、登記、建立檔案與備案;
(2)負責組織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并組織演練;
(3)審核各有關部門、項目部編制的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監督、協助各項目部進行項目級應急預案的演練;
(4)督促、檢查各項目部對員工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培訓教育的情況。
第四條工程部對重大危險源所在項目的生產操作負監督指導責任,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有可能影響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時及時安排處理。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源設備的計劃檢修、搶修工作;定期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校驗。
第五條項目部對本項目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1)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并根據本項目危險源特點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及相應職責;
(2)制定本項目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或應急措施,并組織職工培訓和演練;
(3)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二章危險源的辨識
第六條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因素: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2)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和訪問者)的活動;
(3)人員的行為、能力及其他人為因索;
(4)來自工作場所外部會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之下的人員造成不利于職業健康安全的危險源;
(5)來自工作場所周邊、由組織控制下的與工作有關的活動產生的危險源;
(6)工作場所中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材料,不論由組織或其他部門提供;
(6)組織的活動或材料的變化或已納入計劃的變化;
(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包括臨時的變化及其對運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
(8)任何與風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方法的實施有關的適用的法定義務;
(9)工作場所、過程、裝置、機械/設備、運行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其與人的能力相適應。
第七條作業活動和場所的劃分通常包括:
(1)公共場所:如辦公樓、會議室、員工餐廳等;
(2)作業活動場所:如作業場所、運行場所、搶修現場、施工現場、倉庫等;
(3)各種設備設施:如運行設備、作業設備、特種設備、機械設備等;
(4)危險作業活動:如高處作業、動火作業等;
(5)特種作業活動:如廠內機動車駕駛,特種設備操作、起重作業等。
第八條危險源的分類按以下兩種方式進行分類辨識:
1、按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后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結合公司實際,將危險源分為十四大類:
(1)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3)機械傷害;
(4)起重傷害
(5)觸電
(6)淹溺;
(7)灼燙;
(8)火災;
(9)高處墜落;
(10)坍塌;
(11)化學性爆炸;
(12)物理性爆炸;
(13)中毒和窒息;
(14)其它傷害等。
2、按事故的直接原因分類時,將危險源分為六大類:
(1)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5)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6)其它危險和有害因素。
第三章危險源辨識的信息收集
第九條危險源的辨識應覆蓋公司所有活動場所、活動過程、進入活動場所的`所有人員以及運行、作業活動的所有設備設施。
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充分考慮危險源的三種時態:
(1)過去: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過去遺留的危險源;
(2)現在: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在現有(或擬定)的控制措施下的危險源;
(3)將來:作業活動及活動場所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危險源。
第十條考慮危險源的三種狀態:
(1)正常(常規):在進行正常的作業活動時存在的危險源,如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以及其它設備設施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2)異常(非常規):在作業活動中不能按正常的活動、經營、服務流程進行可能發生的危險源,如電氣、機械設施設備的試運轉、維修、停機及發生故障時的危險源、惡劣天氣(風霧天、雨雪天﹑高溫寒冷天)作業時等危險源;
(3)緊急(事故):主要指在作業活動中不能預見因素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或災害,如地震、發生火災爆炸、交通事故、高處墜物或滑坡掩埋窒息等危險源。
第十一條危險源的辨識方法
(1)詢問和交流
由安監部組和工會組織,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座談會、走訪、調查等形式,收集各部門、各項目工作活動中存在的沒有得到控制的危險源,再組織評價,確定控制措施。
(2)現場觀察
由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職工代表對作業現場的觀察或檢查,發現存在的危險源,再評價風險的大小,確定控制措施。
(3)工作分析法
組成專業組,通過分析組織成員工作任務中所涉及的危害,識別有關的危險源,再進行評價,確定控制措施。
(4)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
查組織內以往事故記錄,從中發現的危險源。
(5)獲取外部的信息
從有關類似組織、文獻資料、專家咨詢等方面獲取有關危險源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確定控制措施。
(6)安全檢查表
對于組織已識別的危險源,編寫成檢查表,列出問題清單,逐一調查填寫,通過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發現企業存在的危險源,再進行評價,確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條危險源的風險評價
1、危險源風險評價的步驟:
(1)確定各作業活動及場所的危險源;
(2)對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
(3)確定風險的危險危害程度;
(4)最終確定公司的重要危險源。
2、危險源采用作業條件危害性評價法(LEC法)對危險源進行定量評價。
計算公式:D=L×E×C
公式中:D——危險等級評價標準分值,取值見表四;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取值見表一;
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取值見表二;
C——一旦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取值見表三。
表一:發生事故可能性大小(L)
表二: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表三:發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
第十三條重要危險源的確定
1、危險源風險等級的劃分:按D值的大小,分為五個等級,見表四。
表四危險等級評價標準(D=L×C×E)
2、重要危險源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確定:
(1)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
(2)曾經發生過事故,且沒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
(2)直接觀察可能導致事故,但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4)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5)D值>70的。
3、D值在160分以上的為不可接受風險,應立即組織整改,采取了適當措施后重新評價,直至達到可接受程度。
第四章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與管理
第十四條各項目部對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1、落實管理和監控責任,編制監控實施方案,如建立改造設備降低機械傷害事故率、設備設施完好率、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率等目標指標;
2、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加強在設施設計、建設、使用、維護各環節的技術保障措施;
3、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
4、對存在事故隱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險源認真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5
1、炸藥爆炸是快速的化學反應,并產生大量的熱量和氣體,具有強烈的破壞作用,炸藥庫是炸藥集中的`地方,因此對保管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嚴格要求,特別是政治上應進行嚴格審查,應選用忠誠、老實、可靠人員,并隨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做思想工作和調離,以防發生意外。
2、嚴格管理制度,制訂爆破物品管理人員、倉管人員、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管理規章制度,責任到人,相互監督,共同促進。
3、炸藥庫要嚴格按規定配置各種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水池、沙堆。炸藥庫應2 4小時值班制度。做至《把“三防'、“四把關'。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儲存關、審批關、使用關、退庫關’’。進一步做好嚴格管理、嚴格發放、嚴格使用。
4、炸藥庫周圍用圍墻加電網防護,設置警報系統和通訊設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警和報告。
5、保持炸藥庫周圈環境的清潔干凈,及時清掃周圍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雜草,保持炸藥庫四周環境整潔衛生安全。
6、嚴禁外人和無關人員進入炸藥庫禁區。對各工區領炸藥人員進行嚴格審查、核實。嚴格按上級規定要求發放爆炸物品,確保炸藥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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