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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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
第一條、編制依據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六鎮高速3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
第三條、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工任務,規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行為,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成立了以工區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區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起重等,要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境等情況,工區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對安全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規定的情況,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六鎮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定執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據環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2
在醫療行為的全過程中,醫療風險無處不在。醫務人員、患者、醫院管理人員、患者家屬、涉及醫療行為的各類人員都可能成為醫療風險的責任人或受害者。為了避免醫療風險的發生,提高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改善醫院管理,特制訂我院醫療風險管理規定。
一、指導原則
醫務人員是醫療風險防范的重要責任人,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具有預見性,注意發現醫療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關注高風險環節,力求控制。對于不可控風險,要權衡利弊,降低風險。難以避免的。風險,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醫療風險管理制度
1.院長是全院醫療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主管院長承擔主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責任,各科室主任承擔所屬科室的醫療風險管理責任。
2.醫院各科室員工均有權,也有義務提出全院、科室和崗位工作中的各種醫療風險隱患,規避、控制、上報風險,提出改進措施,保證醫療工作的安全和質量。
3.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負責醫療風險管理工作,通過院科兩級進行管理,開展日常風險管理工作。
4.院科兩級各質量與安全管理組織每月結合實際工作,對風險因素從發生概率及導致后果的嚴重性方面進行討論、分析,并記錄在案。
5.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進行現有的'操作規章、流程指南的學習,避免可預測的醫療風險。
6.科級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每月一次或一旦發現新的醫療風險因素,即時召開專題會,查找、研討、分析并尋找有效解決方法。各科可自行解決者自行解決,若需醫院協調,則上報至醫務科。在每月活動中,查找出的風險、隱患,科內首先提出處理意見,并在科內或病區內盡可能廣泛地征求員工的意見,選擇最優方案落實,并將所采取的措施通報科內。
7.院長每半年對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活動記錄進行檢查,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季度對科級質量與安全小組活動記錄進行檢查,并以詢問方式了解科室員工對所記錄的已施行的改進措施的知曉情況。檢查各種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其有效性、實際性及便捷性進行評估。對于不完善的措施進一步進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協助科內進行醫療風險管理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醫院,對科內提出問題或意見24小時內給予答復。
8.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對檢查結果進行匯總、整理、分析,上報主管院長,年終將全年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醫療風險管理重點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三、醫療風險預警標準(以下情況應當預警)
1.危重病人搶救及高風險手術病人。
2.急、重、危病人應做特殊檢查和處理的,轉診病人具有一定風險的。
3.麻醉、輸血、輸液、藥物使用異常反應的。
4.界于多學科之間、又一時難以確診的重癥患者,在執行首診負責制后,存在一定風險的。
5.對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違反規章或操作規程,可能發生醫療風險的。
6.對診療效果不滿意,可能引起醫療爭議的院內感染以及對操作較復雜,有可能發生嚴重并發癥或并發癥發生率較高以及治療效果難以準確判斷的。
7.對相關檢查不健全,各項指征與相關檢查不一致、報告單不準確、可能帶來不良后果的。
8.對新技術、新開展的診療項目以及臨床實驗性治療,在做好技術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醫療風險的。
9.對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藥品材料、儀器設備使用前和使用中發現存在隱患的。
10.因玩忽職守、無故拖延急診、會診及搶救或因操作失當(粗暴),不負責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風險的。
11.對患方認為服務態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語言或不恰當解釋病情等引發激烈爭議的。
四、醫療風險識別方法
(一)醫療風險分類
1.管理風險
①診療銜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病人術中并發癥無應對措施或相應專家會診職能不清。
②執行新政策法規不熟悉,門診醫生不夠熟悉地方相關法規政策,如醫保、公費醫療報銷范圍,開藥天數。
③開展新技術(項目)風險。
2.診療風險
診療風險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錯誤診斷②延誤診斷③遺漏診斷④顛倒主次診斷⑤以癥狀體征代替診斷或不寫診斷。
3.檢查治療風險
①選擇的治療方案或藥物種類、劑量、用法失誤。(致治療失敗或肝、腎、造血功能損害、心律失常、胃腸道反應等)
②手術,各種穿刺損傷及并發癥。(出血、感染、氣胸,心包填塞等)
③輸液反應。(熱原反應、配伍禁忌、液體污染、滴速過快、藥物反應)
④過敏反應。(過敏性休克、喉頭水腫等)
⑤濫施輔助檢查。(不必要、昂貴、重復的儀器檢查不能報銷或引發不滿,孕婦行X線檢查等)
(二)規避風險的措施
1.增強風險意識,立足防范為主
①崗位培訓及安全教育。所有醫務人員無論職務高低、年齡大小均需進行帶教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②落實醫患溝通制度。強調“四種情況四說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情況下特別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藥物治療影響及預后。
③會診及轉科診治制度。凡三次門診不能確診者轉門診辦公室聯系會診,凡住院患者有疑問需轉科、轉院治療需向醫務科上報。
④醫療文件書寫規定。要求內容詳實,字跡清楚、書寫及時、保存證據。凡手術、特殊治療均需簽署知情同意書,外帶藥品輸液均需簽字留底封存。
2.監控環節質量,側重風險點
①質量監控組織完整。由各科主任、護士長、醫生、護士組成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
②堅持風險點跟班。診療重點在疾病的診斷、治療、手術、輸液、過敏試驗及預防接種。
③及時處理糾紛。對病人不滿及投訴,迅速作出反應,及時協調處理,常可免除訴訟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 急救藥品齊備,人員設備在位,狀態良好
(三)環節質量監控。抽查病歷,注意應用醫院管理部門考評結果和調查數據以彌補監控人力不足。
五、醫療風險預警程序
對于可能發生的一般醫療風險,由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預先收集信息,對可能發生的較高醫療風險,科內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科主任通過書面或電話報醫務科備案,必要時報主管院長。
對因醫療風險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相關科室及時報醫務科。
六、醫療風險預警響應
對于可能發生的風險,科內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必須給予足夠重視,適時做出適當的評估。必要時,由醫務科組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分析,確定可能發生風險的程度,并適時發生預警信號。
七、醫療風險預警處理
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依照分析原因,確定控制、預防的措施,予以控制。對于可能涉及醫療爭議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義務,辦理書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續。
對可能發生難以控制的醫療風險,由醫務科組織相關科室積極做出妥善處理,并記錄。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安全管理,消除或減少危害,增強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門的所有活動,包括生產活動、設備設施、原料產品、安全防護、正常和異常活動、人為因素、違反規程、規章等。
三、定義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3.2危害識別:認知危害的存在并確定其特征的過程。
3.3安全風險:按照“自主排查、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3.4風險點:風險點是指伴隨風險的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場所和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1、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安全、設備、工藝、電氣、儀表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組織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為該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分管負責人及各崗位人員應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職責
1)廠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同時,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2)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五、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價方法
1、辨識評估
由廠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技術人員和專家,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廠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風險評價方法
(1)、風險等級標準
由廠長牽頭組織,在安全風險辨識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識。
(2)、風險評價及方法
本公司采用風險矩陣法對各系統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價,評價方法的詳細情況參照本《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實施指南》。
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安全員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公司制定的風險等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較大、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要完善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點一檔案”,并按照風險等級,用紅、橙、黃、藍等色彩對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價,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公司、車間、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公司廠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較大、重大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較大、重大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公司廠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價出的較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隱患排查的結果,布置風險管控重點。
4、由安全員牽頭,各崗位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5、公司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6、各業務部門要突出管控重點,對存在較大、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7、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七、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及培訓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重點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布本企業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一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撤離通道等。企業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明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安全科每半年至少組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人員進行辨識評估專項培訓;每年對全公司所有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為主的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3、各業務部門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八、分級管控的效果
通過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企業應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進:
——每一輪風險辨識和評價后,應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進,或者通過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重大風險場所、部位的警示標識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風險部位的作業、屬于重大風險的作業建立了專人監護制度;
——員工對所從事崗位的風險有更充分的認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
——保證風險控制措施持續有效的制度得到改進和完善,風險管控能力得到加強;
——根據改進的風險控制措施,完善隱患排查項目清單,使隱患排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九、持續改進
1、評審
企業每年至少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進行一次系統性評審或更新。企業應當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2、更新
企業應主動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對風險管控的影響,及時針對變化范圍開展風險分析,及時更新風險信息:
(1)法規、標準等增減、修訂變化所引起風險程度的改變;
(2)發生事故后,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對相關危險源的再評價;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調整;
(4)風險程度變化后,需要對風險控制措施的調整;
(5)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以及其他變更情況等適時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
十、考核辦法
針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的,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
2、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記錄、安全風險清單;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
3、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分析記錄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
4、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要求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
5、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的。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綜合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4
1 目的
確保不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原料、輔料(含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出廠產品所發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程序
3.1 在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由關鍵控制點監視人員直接識別潛在不安全產品,對其進行標識和隔離。
3.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現場生產人員先行將其標識和隔離。通知質檢人員評價不符合的.原因和對由此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滿足如下情況的取消標識和隔離,否則應更改標識為潛在不安全產品。
a)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在產品進入食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盡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3.3 對潛在不安全產品由質檢員從如下方面獲得證據可作為安全產品放行,否則應作為不合格產品處理:
a)除監視系統外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顯示,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整體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達到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充分抽樣、分析和(或)充分的驗證結果證實受影響的批次產品符合被懷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3.4當認定為不安全產品時
a)出現的批量不合格品或異常不合格產品,由質檢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上報總經理,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實施;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讓步放行等;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讓步放行產品應詳細記錄,并應單獨存放和標識;
b)當發現個別不合格品,由生產部確認后作出處置,處置方案有:報廢、移作他用、返工,并應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作詳細記錄;返工產品應重新進行檢驗。
c)報廢產品需放置到報廢區,按規定作好標識,由生產部負責具體實施。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5
通過對醫療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風險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而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
適用范圍:
通過正常招采程序進入我院的醫療設備(含科研、教學)、配件。
醫療器械使用安全風險管理是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環節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價、控制和檢測工作的管理方針、程序及其實踐發系統運用。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0號,自20xx年6月1日實施;
2、《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0號,自20xx年5月4日實施;
3、《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自20xx年2月1日實施;
1、《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相關工作制度與流程”。
2、《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xx版),第六章醫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植入類、輻射類、滅菌類和大型醫用設備等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監測與報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員不能覺察的危險因素,如放射線、電離輻射、磁場。
2、昏迷、麻醉狀態或臥床病人,尤其老人、兒童、殘疾人,對危害無法采取正常反應。
3、作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醫療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響人體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醫療器械絕緣程度下降,保護接地措施不當等因素造成的電氣安全隱患。
5、多種醫療器械連接使用,可能產生更大的安全隱患。
6、不同醫療器械之間相互干擾,如電磁干擾產生的安全隱患。
7、有源醫療器械通過皮膚或直接插入體內時,電氣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環境如濕度、溫度、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易爆物質,使醫療器械在應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規進行設備有關數據檢測,使電氣、機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發現。
11、使用人員操作失誤或無關人員在無意或無知情況下變動醫療器械的工作狀態和預設置,造成的安全風險。
12、未重視生產廠家提示的適應證、禁忌證及風險因素或可能產生的副作用。
1、為防止醫療器械在使用中對病人和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1)危險標示:對放射線、電離輻射、高磁場等區域的通道與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
(2)狀態標示:對X線機房、CT機房、直線加速器和SPECT等機房,當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通常設置紅燈以示警告。
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IEC60601-1-1988〔《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號修訂標準0991-10制定了醫用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GB9706、1-1995《醫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該標準是醫療設備在整個使用壽命周期中必須達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醫療器械必須采用保護接地,配電方式為三相五線制、保護接地母線接地電阻應小于4Ω。大型醫療設備如CT機、MRI、DSA、直線加速器、SPECT等,應按設備安裝說明書中接地電阻要求,設置專用接地保護。對有特殊要求的供電系統如心胸外科手術室,應采用1:1隔離變壓器與專用接地線,隔離變壓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國家對放射診斷、治療設備,包括X線機、CT、DSA、核醫學設備如SPECT、PET、PET-CT、γ計數儀,醫用直線加速器、鉆機,模擬定位機、x-刀和γ刀等,國家己有成熟的防護標準和安全規范,主要的防護規范有兩項,《GBW-3-80醫用遠距離γ射線治療衛生防護規定》和《GBW-2-80醫用治療X線衛生防護規定》。
在采購醫療設備時,應選擇通過電磁兼容性安全認證的醫療設備。在設備的安裝布局中,應考慮醫療設備之間的相互干擾與影響、在使用前應分析各種醫療設備的電磁兼容性問題,制定操作規程時應充分強調電磁輻射的防護措施。
設備使用前對醫護人員、操作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可采取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大型醫療設備培訓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及與該設備有關的國際、國家標準。
(3)科室所購置設備應具備說明書,并隨機器放置。醫學裝備部按使用說明書,協助臨床科室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內容如下:
①有關醫療設備適用的對象、設備保管人員、應用范圍、開機前檢查、注意事項及標準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安全風險、禁忌、操作人員要求等。
(5)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操作人員上崗證。
(2)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操作與專人負責管理。
(4)使用人員應與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開發醫療設備的全部功能,做到物盡其用。
(5)為確保醫療設備始終處于最佳的性能狀態,并及時發現設備性能的變化,對大型醫療設備日常的質量控制,由使用科室醫技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對設備作穩定性檢測,并進行評價。
(6)操作使用人員應按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要求對設備定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根據《醫療設備三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規范》及設備技術要求,醫學裝備部制定設備維保周期及內容,并定期對維護報告進行分析。
(8)醫學裝備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類設備管理制度》,《大型醫療設備管理制度》等對全院醫學裝備進行定期巡檢及預防性維護,并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9)設備維修人員在維修醫學裝備后應進行相關的性能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查,并對檢測內容進行登記,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繼續使用。
(1)科室應將設備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定期報告醫學裝備部。
(2)醫療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該醫療設備,懸掛設備停用標識,并立即通知醫學裝備部,可撥打63910296(外線)、2296(內線)或與設備責任人直接聯系。
對培訓記錄、預防性維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計量管理及維修數據進行分析評估,評估數據作為下周期管理依據。針對數據分析原因,持續改進。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切實抓好項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工作,在施工階段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開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增強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嚴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路橋梁、隧道施工建設安全。
2、編制依據
依據《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xx年4月),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特制度本制度.
3、術語定義
風險: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的組合。
施工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項作業活動、作業環境、施工設備、危險物品等所潛在風險進行風險源辨識、風險源分析、風險估測的系列工作。
4、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5、職責
5.1各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控制。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5.1.1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和復評估。
5.1.2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和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5.1.3施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5.1.4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5.1.5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視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監理單位在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時,應同時審查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無風險評估報告,不得簽發開工令。
5.2.1工程開工后,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以記錄。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核后應向建設單位報備。建設單位應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組織專家或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論證和復評估,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當風險無法降低時,應及時調正設計、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4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5.5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6、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由各施工單位根據自身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考以下標準確定。
6.1橋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6.1.2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鋼式橋,跨徑大于400m的斜拉橋,跨徑大于1000m的懸索橋;
6.1.3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6.1.5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6.2.3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長度全長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擴建工程;
6.2.7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7、評估方法
7.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7.1.1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7.1.2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7.2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
8、評估步驟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8.1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施工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8.2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高度風險)及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8.3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確定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8.4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源控制措施。
9、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9.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原則上由項目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當被評估項目含多個合同段時,總體風險評估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專項風險評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
9.1.1當施工單位的經驗或能力不足時,可委托行業內安全評估機構承擔相關風險評估工作。
9.2評估工作負責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9.3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書面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應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步驟、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者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加強醫學裝備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學裝備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衛生部20xx年頒布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學裝備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學裝備嚴格按照《醫用耗材新產品購置使用準入制度》及《醫學裝備購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準入,對器械的采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購規范、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學裝備采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類設備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對醫用耗材使用中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監測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三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醫學裝備驗收與領用管理制度》、《醫學裝備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醫學裝備報廢管理制度》、《醫用耗材入庫驗收制度》、《醫用耗材發放領用制度》、《植入性醫用材料專項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醫學裝備采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為醫學裝備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5年以上。
第五條、
對從事醫學裝備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六條、
對醫學裝備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學裝備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進設備使用前規范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七條、
臨床使用科室對醫學裝備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規范、規程操作。對產品禁忌癥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八條、
醫學裝備出現故障時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醫療設備管理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學裝備不得再用于臨床。
第九條、
發生醫學裝備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時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并上報設備科和藥劑科,再由藥劑科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關資質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復使用。按規定可以重復使用的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并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嚴禁使用并及時上報藥劑科。
第十一條、
臨床使用的植入與介入類醫學裝備名稱、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二條、
制定醫學裝備安裝、驗收、使用的相關制度。
第十三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處于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床信息的質量。
第十四條、
在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學裝備名稱、注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
遵照醫學裝備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由相關科室定期對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六條、
對于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七條、
醫學裝備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如實記錄并存檔。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8
為全面辨識生產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測
1、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2、發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3、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二、風險預警、控制
1、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2、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與執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
三、風險保障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
2、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
四、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制訂員崗位規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五、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建立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對生產全過程安全要素進行有效管理。
六、檢查
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進行檢查,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風險管理,防范電網事故和人身事故,維護電網安全和企業穩定,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指導意見》和省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規定》及市公司《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各單位要按照分級控制的原則,建立分工明確、上下協同、專業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體系,明確各級機構與各級人員的職責,建立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流程與節點標準,根據安全風險類別及嚴重程度,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第三條、各專業管理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部門職責,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本專業管理范圍內安全風險預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控制對象
第四條、電網安全風險是指電網在以下列條件情況下存在發生大面積停電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災害、遭受外力破壞、在特殊運行方式下。
(一)自然災害,是指地震、臺風、洪水及暴風雪等對電網的破壞,其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程度一般比較大,危及范圍具有不確定性。
(二)外力破壞,是指由于各種建設、施工作業人員以及社會其他人員的人為因素造成電力設施的停電、故障和損壞。外力破壞分為過失損壞、盜竊和蓄意破壞三類,電網遭受的外力破壞主要是過失損壞。過失損壞的主要類型有違章施工(作業)、異物短路、煙火短路、車輛撞桿等。
(三)特殊運行方式,是指電網由于設備檢修、改造以及新設備投運,受電網結線的限制,致使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和發電廠母線出現單線(單電源)、單變、單母線運行的情況。 第五條、人身安全風險是指人員在高危作業或設備巡視、檢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觀違章或三措不落實,造成對人身傷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業是指施工環境惡劣或施工難度極高,發生人身傷害可能性很高的作業。
1、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22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220kV主變壓器吊裝。
(2)輸電專業
在22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220kV線路鐵塔、220kV線路大跨越施工放線。
2、II類高危作業
(1)變電專業
在110kV變電站運行母線下方或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
(2)輸電專業
在110kV帶電線路附近進行組立(拆除)鐵塔、在險惡地理環境下組立(拆除)110kV線路鐵塔、跨越高速公路、鐵路、運河110kV及以上線路施工放線。
(三)工作疏忽是指無主觀違章動機,但客觀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違章行為,如:沒有按工作流程與規程要求實施作業,登錯線路桿塔、走錯有電間隔、安全帶沒有扣好、誤操作等。
(四)主觀違章是指存在僥幸心理,故意進行違章作業。
第三章、控制原則
第六條、企業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安全風險控制工作的組織與協調,分管生產、基建的副總經理是生產、基建安全風險控制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是本專業領域安全風險控制的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安全監察部是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工區(項目部)、班組及個人,是安全風險控制的具體執行者與責任人,負責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做細做實。
第四章、控制分級
第九條、公司負責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一)調度中心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調度管理部門,負責做好電網運行方式調整、電網設備停電檢修計劃安排、電網運行監控與調度操作、變電站全停應急預案編制等工作,防止誤整定、誤調度。
(二)生產技術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調度部門、變電運行工區、變電檢修工區、輸電工區、配電工區做好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電網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變電運行工區負責做好變電運行操作、設備檢修許可、重要設備監視等工作,防止誤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項。
(五)輸電工區負責做好重要線路的巡視防護工作,防止線路遭受外力破壞。
(六)調度中心、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控制管轄范圍內220kV變電站全停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一般電網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障礙。
(八)個人控制作業安全風險,遵章守紀,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十條、公司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一)生產技術部是生產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二)發展建設部是基建、技改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的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工作。
(三)安全監察部是人身安全風險控制的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到位。
(四)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是控制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組織實施高危作業,落實組織措施、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加強施工作業過程控制,落實預防和應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風險。
(五)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控制管轄范圍內高危作業的人身安全風險,防止發生人身重傷和死亡事故。
(七)基層班組控制班組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認真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防止發生人員責任未遂與異常。
(八)個人控制自身作業安全風險,按照《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的要求,規范作業,防止發生個人違章行為。
第五章、控制措施
第一節、電網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在編制年度運行方式中,應明確各220千伏變電站的110千伏備用通道,特殊運行方式下應保持不得少于2條,且相鄰變電站應安排足夠備用容量。
第十二條、對中低壓側有電源接入的變電站,應配置低周低壓解列裝置、高頻切機裝置、振蕩解列裝置以及相應的同期并列裝置;對可能形成孤立系統的電網,應安排足夠的低周低壓減負荷容量;變電站中低壓側應配置備自投裝置,條件允許時應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三條、安排計劃停電時,應充分考慮電網的可靠性和電力電量平衡,按照主設備與輔助設備、變電與線路、一次設備與二次設備同時檢修的原則安排停送電,統籌協調好基建、技改、檢修停電計劃,切實減少現場操作,一旦無法避免出現特殊運行方式,則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四條、當電網出現特殊運行方式時,分管生產副總經理是防范電網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特殊運行方式期間電網運行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危險點,認真分析、評估電網存在的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一)調度中心
1、填寫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及有關調度機構和運行單位。
2、做好特殊運行方式下的電力電量平衡,督促運行單位做好用電負荷轉移運行方式調整方案,盡量轉移220千伏變電站內的重要負荷和重要用戶。
3、做好特殊運行方式的供電潮流、電壓計算工作,核對可能出現的最大潮流是否滿足線路、主變的限額,無功電壓是否滿足規定要求。
4、特殊運行方式下,為保證系統運行安全,相應的線路、主變、母線全保護運行,原則上不安排保護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驗工作。
5、在特殊運行方式申請單開工前應核實相關要求的落實情況,并作為開工的必備條件之一。在特殊運行方式的倒閘操作前,應向現場值班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及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
6、特殊運行方式下需要加強巡視的設備,應在檢修申請單中明確,同時通知相關單位。調度運行人員要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的監視,確保相關的線路、主變、母線等設備輸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強對特殊運行方式的運行情況監視,并做好變電站全停的事故預想及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反事故演習,確保特殊運行方式下盡快恢復供電。
(二)生產技術部
1、嚴格執行防誤操作管理要求,加強操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并及時反饋審核意見和操作注意事項。
2、深入現場,靠前指揮,組織協調變電運行工區、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及施工單位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做細做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三)、安全監察部
1、嚴格執行工作票管理規定,加強工作票的逐級預審工作,確保工作票的正確性。
2、跟蹤檢查《電網特殊運行方式預警通知單》流轉情況,現場檢查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3、應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趨勢,保持同市氣象臺的聯系,按照《江蘇電網應對重大氣象災害處置預案》進行特殊氣候條件的預警。
4、填寫特殊氣候條件預警通知單,分送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調度中心。
(四)變電運行工區
1、變電所遇到特殊運行方式,操作班班長應組織操作人員對該運行方式危險源點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詳細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長對操作票要進行審核把關,并合理安排人員進行操作。對于重要操作項目,還要執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
3、加強解鎖鑰匙管理,原則上正常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解鎖鑰匙。如確實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鎖鑰匙,如特殊運方、事故處理等,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工作票許可人需到現場許可工作票,要詳細交代特殊運行方式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項,許可過程要有錄音保存。
4、工作許可人員必須按照《變電一次設備作業現場圍欄和標示牌設置規范》、《變電二次設備作業現場安全措施設置規范》做好現場安全措施。
5、運行人員要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視,對運行與檢修或施工設備的交圈地帶要嚴防死守,特別是在進行施工搭接和與運行設備的安全距離接近允許值時,設備運行單位應安排專人對運行設備進行重點監護。
(五)輸電工區
1、單線運行前,要對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巡視檢查,并做好事故預想和搶修準備。
2、單線運行期間,要加強對線路接頭、耐張線夾等部位的紅外測溫檢查,防止接頭發熱造成斷線。
3、單線運行期間,要保持對線路的不間斷巡視,重點區域要進行全天候巡視,發現異常和隱患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專人24小時看守,并及時上報。
4、單線運行期間,對可能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建筑施工作業,必要時要積極與地方行政部門聯系,實施暫停施工措施。
(六)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
1、檢修、施工前,要根據對檢修、施工現場的勘察結果,編制《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開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業票的要求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作業人員的身體精神情況、施工機械的性能情況,并認真進行施工任務、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層平臺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絕緣繩索上下傳遞,地面用絕緣繩索控制,保持其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高層平臺應設置專用的檢修電源箱,禁止隨意上下施放臨時電源線。
4、同塔(桿)架設的線路,當其中一回路停電作業時,檢修、施工人員上下傳遞工具、材料時應使用絕緣繩索,桿塔下人員應將絕緣繩索控制,保持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防止擺動;工作線路加掛接地線時,應將較長的地線固定好,防止風擺觸及帶電線路。
5、起重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及重物等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的'規定。
6、加強設備資料的管理,設備調整、更名、線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時修改資料,確保設備資料與現場實際一致,并且設備、桿塔上必須有的名稱、編號、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護等標志應明顯、齊全。
7、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員分工,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時或危險作業,必須安排專職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認真按照《作業指導書》開展作業,規范檢修、施工作業行為,加強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的安全控制,確保檢修、施工安全。
第二節、人身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生產技術部召開月度停電平衡會,分析確定下月設備停電檢修、技改擴建施工及新設備啟動投運中的高危作業,由生產技術部啟動預警程序。發展建設部通過定期召開工程協調會,分析確定近階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業,由發展建設部啟動預警程序。
第十六條、當高危作業確定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管副總經理是防范高危作業人身安全風險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各專業部門認真分析高危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點,評估安全風險,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第十七條、對于輸變電專業I、II類高危作業,公司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應分別上報市公司生產技術部、基建部、安全監察部。
第十八條、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要認真組織編制高危作業《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按程序審核批準后,組織檢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條、安全監察部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查,檢查督促兩票、三措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預控卡》執行到位,防范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章行為。
第二十條、輸電工區、變電檢修工區、配電工區、施工單位要針對高危作業的特點,按照《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選派工作負責人及工作成員,配備施工作業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組織開展施工。
第二十一條、檢修、施工班組,要組織班組人員認真學習《三表三措》、《作業指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熟悉和掌握施工特點及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配合工作負責人完成指定的檢修(施工)任務。
第二十二條、工作負責人,要認真組織好開工會、收工會,確保每一位成員都清楚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停電范圍、鄰近帶電部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點。工作中,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地點分散、工作環境比較危險、多班組、多工種作業時,工作負責人應增設專責監護人和確定被監護人員。
第二十三條、登桿塔前,作業人員認真核對應停電檢修線路的識別標記和雙重名稱無誤后,方可攀登。登桿塔至橫擔處時,應再次核對停電線路的識別標記與雙重稱號,確實無誤后方可進入停電線路側橫擔。
第二十四條、在帶電設備區域內使用汽車吊、斗臂車時,車身應使用不小于16mm2的軟銅線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應設圍欄,并設置適當的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工作地段如有鄰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桿塔架設線路(平行或鄰近帶電設備),為防止感應電壓傷人,應加裝接地線或使用個人保安線,加裝的接地線應登錄在工作票上,個人保安線由工作人員自裝自拆。
第二十六條、擴建、技改設備與運行設備應做到界面清楚,應用高為170cm的固定式臨時圍欄將作業地點與運行設備進行有效隔開,不得將尚處在施工中的設備提前接入運行系統中。
第二十七條、帶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直接操作。監護的范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點。復雜或桿塔作業必要時應增設(塔上)監護人。
第二十八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
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絕緣隔離措施。
第二十九條、配電帶電作業時,作業區域帶電導線、絕緣子等應采取相間、相對地的絕緣隔離措施。絕緣隔離措施的范圍應大于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實施時,應按先近后遠、先下后上的順序進行,拆除時順序相反。裝、拆絕緣隔離措施時應逐相進行。 第三十條、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應采取機械或電氣聯鎖等防返送電的強制性技術措施。在雙電源和有自備電源的用戶線路的高壓系統接入點,應有明顯斷開點,以防止停電作業時用戶設備返送電。
第三十一條、各級領導干部及專業管理人員,要按照到場要求和到位標準,深入作業現場,深入基層班組,開展檢查、監督和指導,切實做到安全責任落實、工程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到位,不斷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風險。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廣大干部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消滅火災,重大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創造一個穩定的安全生產局面。結合本項目部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2本細則依據電力部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部、網、省局有關文件精神制度。
1.3實施細則執行范圍為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全體上崗職工。
1.4項目部安全風險抵押采取各施工隊、各職能部門安全風險株連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關內容執行。
1.5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項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獎罰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仍然同時執行。
2.目標
2.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消滅重大火災、重大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傷事故。
2.3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6%以內。
3.管理
3.1項目部財務科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專項帳戶,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來源為職工個人工資中支付。
3.2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額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個月交納100元,分兩次交清。
3.3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期為一年,具體工作由安全科和財務科負責執行。計算方法為:返還金額=年風險抵押金-扣除金額。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須立即補齊。被扣除的.風險抵押金轉入獎勵基金。
3.4結合安全風險抵押制度設立安全掛鉤季度獎,獎金來源從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和工資含量結余中提取。
3.5安全掛鉤季度獎標準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細則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發放。計算方法為:季實際發放額=季標準安全獎-扣除額
4.考核
4.1根據當年各施工隊、各職能部門安全狀況考核,對發生事故的施工隊、職能部門按事故性質、責任及株連單位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扣除額。
4.1.1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事故直接或主要責任人扣50元;事故發生隊(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輕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每發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責任人200元,次要責任人150元;事故發生隊每人100元、相關職能部門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風險抵押金扣除額:事故直接和主要責任人200元;次要責人200元;事故發生隊每人200元;項目部各職能部門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項目部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負同等及以上責任,按事故性質對照4.1.1—4.1.4款執行。交通事故中,負有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扣除責任人風險抵押金額為:重傷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該類事故不株連。
4.1.6凡越崗或無證開車發生事故,均應追究司機和越崗人員責任。無論事故及責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并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株連按事故性質,不論責任大小,均接直按責任對照4.1.1—4.1.4款執行。
4.1.7發生火災及設備事故,分析事故性質責任后對照4.1.1—4.1.4款執行。
4.1.8凡發生事故(含嚴重未遂事故)違反項目部有關規定隱瞞不報,采取誰隱瞞誰受罰的原則,扣除隱瞞者全部風險抵押金,此類情況不株連。
4.1.9以上事故若發生多次,則按上述標準重復計算至風險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計算。
4.2安全掛鉤季度獎考核
4.2.1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扣發事故責任人當季全部安全獎,事故發生隊每人扣當季安全獎罰20元。
4.2.2.重傷事故:扣發事故發生施工隊、職能部門當季全部安全獎計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發項目部全體職工當季全部安全獎。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發項目部全體職工當季全部安全獎及停發全年各季安全獎。
4.2.5交通事故凡負有同等及以上責任,按事故性質,對照4.2.1—4.2.4款執行。交通事故中,負有次要或一定責任的責任人當季安全獎扣發額為:重傷以上事故全扣。此類事故不株連。
4.2.6凡越崗或無證開車發生事故,無論事故大小,停發責任人司機及越崗人員全年安全獎,并按有關規定加重處罰。扣發事故發生單位每人當季安全獎30元。
4.2.7發生火災及設備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質責任后,對照4.2.1—4.2.4款執行。
4.2.8凡發生事故(含嚴重未遂事故)違反公司有關規定隱瞞不報,采取準隱瞞誰受罰的原則,扣除隱瞞者當季全部安全獎。此類情況不株連。
5發放
安全獎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項目部領導審批,由財務科發放到各施工隊、職能部門。
6附則
6.1本細則中株連的項目部各職能科室(部門)是指:昌桃線項目部領導、總工、工程技術科、質量安全科、材料供應科、經營計劃科、行政涉外科、財務科。
6.2本辦法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6.3 本細則解釋權屬昌桃線項目部。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1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動態監控及安全預警,加強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交通運輸有關法規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重大風險監控的領導機構。確保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安全科具體負責組織對重大風險監控決議事項的實施、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工作職責
1、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組織落實重大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工作,防范和減少事故。
2、組織建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隊伍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檢查督促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4、制定落實公司重大風險源的控制措施。
5、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安全科重大風險監控工作職責
1、積極參與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等相關工作。
2、動態監控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隨時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風險監控領導機構匯報,并收集相關資料。
3、根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做好重大風險的控制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重大風險源告知工作。
6、組織對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并按照應急預案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風險動態監測、預警、控制
(一)風險監測
1、根據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防控規定,每季度對安全生產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和上報。
2、定期組織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并收集相關記錄。
3、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做好預警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整改結果查驗。
4、重點部位的重大風險應派專人進行重點監控。
5、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全面辨識,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二)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是指在全面辨識反映安全生產狀態的指標的基礎上,通過隱患排查、風險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作,提前發現、分析和判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信息,定性定量表示公司生產安全狀態,及時發布生產預警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概率及后果嚴重程度。
2、預警條件,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風險預警: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故障、爆炸時;防汛:出現較大雨水時;自然災害:發生自然地質災害、惡劣天氣;出現安全生產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十一國慶節、五一勞動節等;本行業連續發生一般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時;與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較大;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事故控制指標超出;遲報、瞞報、漏報、謊報事故;其他情況。
3、預警要求
(1)由安全科組織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隱患隨機抽查、現場檢查,及時進行預警、糾偏。
(2)安全科對安全預警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必要時予以公示。
(3)發出預警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和查找公司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的作出相應安全生產工作布置。
(4)安全生產預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并做好記錄備查。
(三)風險控制
1、依據風險的等級、性質等因素,科學制定管控措施。
2、建立風險動態監控機制,按要求進行監測、評估、預警,及時掌握風險的狀態和變化趨勢。
3、嚴格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保障必要的投入,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4、將風險基本情況、應急措施等信息及時告知從業人員和進入風險區域的外來人員,指導、督促做好安全防范。
5、針對公司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或完善應急措施。
6、當風險的致險因素超出管控范圍,達到預警條件的,應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針對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7、對公司管理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登記、管控、應急等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8、如實記錄風險辨識、評估、監測、管控等工作,并規范管理檔案。重大風險應單獨建立清單和專項檔案。
9、加大安全投入,積極開展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相關技術研究和應用,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10、對進入重大風險影響區域的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應急逃生避險和應急處置等相關培訓和演練。
11、重大風險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明重大風險危險特征、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
12、將重大風險的名稱、位置、危險特性、影響范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后果、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告知直接影響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13、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儲備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14、加強對重大風險源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跟蹤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驗證。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污染事件等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本辦法、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范圍以及獎懲兌現方案的審批。
3.2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和監督執行;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獎懲兌現方案的提出和報批。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
3.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本金的收取和獎勵資金的發放。
3管理內容
3.1風險金繳納人員范圍:
3.1.1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復收取。
3.2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xx元;
(b)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xx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審核、主任審定后,并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并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后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考核與獎勵
3.3.1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后兌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兌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于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于獎勵范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范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后,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綠色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上級公司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到人,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項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革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準繩,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準繩,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掌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第八條項目部及各所屬分包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項目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十條項目名業務口對分管業務規模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巡查、歸檔責任。
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項目、分包單位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安全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分包單位負責人,對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對本分包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第十一條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人。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難度很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或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C級:難度大,分包單位解決不了,須由項目部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班組、項目部安全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部分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施工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臨邊、洞口、電機、腳手架、消防、作業平臺,別的安全隱患分類由各分包單元確定。
第二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分包單位、班組、職能科室、項目部。
事故隱患排查流程圖
班組排查
職能科室
項目部排查
項目部技術評審定級
項目經理確認
ABC級事故隱患上報公
項目職能部門
公司安全、行保部
事故隱患治理流程圖
一般變亂隱患中的C、D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B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A級嚴重變亂隱患
項目部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治理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與措施進行整改落實治理的時限和要求,應急預案
項目部組織驗收,合格與不合格隱患整改復查
銷檔
第十七條各分包單元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方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工錢失誤。
第十八條項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隱患;項目部各業務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搜檢治理情況;分包單元每日排查很多于二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項目部安全部分備查。
第十九條對嚴重違章行為、慣性違章現象和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元和個人在任什么時候間發覺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任有義務向項目部安全部分報告。
第二十一條分包單元對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準繩,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注銷,上報項目部安全部分。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辦理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XXX全部分報告,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項,安全員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分包單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部按相關要求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整改負責人,各分包單位根據主管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項目部首先對整改事故隱患檔案
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公司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項,安全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由項目部明確各職能部門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分包單元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責任規模,并按照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嚴重安全隱患由公司實施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具體牽頭落實,嚴重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部室組織驗收、銷項。公司安全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復查。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項目部與各分包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公司相關部門及安全部。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相關部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記,暫時停工或者停止利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利用的相關施工生產、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相關業務口及分包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報告。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分包單位及項目部各業務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當日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于當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長。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日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周、每月、每季對本單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前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安全部分匯總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統計分析送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成立安全隱患檢查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分包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項目部提交隱患整改書面通知書。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4
1.目的
持續對公司范圍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制定本制度。
2.術語與定義
2.1危險有害因數:簡稱危害因素。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這種“根源或狀態”來自作業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有害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缺陷。
2.2危害因素辨識:識別組織整個范圍內所有存在的危害因素并確定每個危害因素特性的過程。
2.3風險: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風險有兩個主要特性,即可能性和嚴重性。可能性,是指危險情況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危險情況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和程度。
2.4工作危害分析法:是指通過對工作過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其有危險的工作步驟,進行控制和預防。適合于對作業活動中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
2.5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適合于對設備設施存在的風
險進行分析。
2.6風險評估:評估風險大小以及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的全過程。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本公司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
3.2安全辦是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3各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危險源辨識和分析按評價過程
確定生產作業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安全風險。
4.2危險源的辨識
4.2.1各部首先摸底排查部門的崗位和各崗位作業活動內容,工段填寫《作業崗位清單》和《崗位作業內容清單》。根據清單所涉及內容進行危險源辨識,危險源的辨識應考慮以下方面:
4.2.1.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公司管理和作業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開停車、搶修等)。
4.2.1.2公司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公司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燃料、設備設施等。
4.2.1.3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
輛等。
4..2.1.4各種工作環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噪聲、粉塵、有毒有害物、低溫、照明等。
4.2.1.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五中典型危害、三種時態和四種狀態
⑴五種典型危害
a有毒有害化學品危害:化學品的`揮發、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氣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和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管理不良危害:不適宜的作業方式、作息時間、作業環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⑵三種時態
a過去:作業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及發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b現在:作業活動發生變化、系統或設備等在發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⑶四種狀態
a日常操作:工藝操作、設備設施操作、現場巡檢。
b異常情況處理:停水、停電、停氣(汽)、停風、停止進料的處理,
設備故障處理。
c開停車:開車、停車及交付前的安全條件確認。
d作業活動:動火、受限空間、高處、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吊裝、盲板抽堵等特殊作業;采樣分析、巡檢、測溫、設備檢修、裝卸車、包裝、庫房叉車運轉、輸送皮帶檢查等危險作業;場地清理及綠化保潔、設備管線外保溫防腐、機泵機組維修、儀器儀表維修、設備管線開啟等其他作業。
4.2.2識別的方法
⑴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河北省輕工行業風險辨識分級管控指南》。
⑵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⑶通過收集其他要求(如:客戶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⑷通過現場觀察、座談和預先危害分析進行辨識:
現場觀察:對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開安全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的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4.3風險評價方法
4.3.1矩陣法
作業風險分析方法―風險矩陣,就是識別出每個作業活動可能存在的危害,并判定這種危害可能產生的后果即產生這種后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確定危害的風險。然后進行風險分級,根據不同級別的風險,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的數學表達式為:R=L×S。
其中:
R---代表風險值;
L---代表發生傷害的可能性;
S---代表發生傷害后果的嚴重程度。
L和S取值參照《秦皇島中輕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風險辨識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方案》確定。
4.4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施
4.4.1各部門按照上述規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安源辨識統計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4.4.2各部門根據“矩陣法”,對已識別危險源進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評價表》“風險評估”和“風險級別”的內容。根據評價結果,將重大安全風險匯總填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4.4.3各部將《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上交安全辦。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進行審核和確認,匯總編制公司的《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以及《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4.5風險控制
4.5.1風險控制應首先考慮消除或減少危險源,其次考慮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最后考慮個體保護。
4.5.2重大安全風險控制
⑴在一段時期內需要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⑵緊急情況下的重大安全風險,應制定應急預案。
⑶建立和完善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
⑷監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⑸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⑹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維護。
4.5.3一般風險控制
對一般風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車間及相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控。
4.6危險源的更新
各部門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確定新增重大安全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⑴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時。
⑵在工作程序將發生變化時。
⑶開展新的活動前(如新建公司等);
⑷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⑸采用新的物質。
⑹發現新的危險源時。
各部門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風險評價信息表》和《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報安全辦備案。
4.7管理體系培訓考核
4.7.1安全辦負責公司管控體系培訓考核工作,對各部門的安全風險負責人培訓,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內部人員培訓講解。
4.7.2安全風險辨識工作的獎懲按照公司《安全獎證制度》執行,安全辦對各部的風險辨識工作完成及辨識管控記錄進行檢查考核。
5.記錄
5.1《作業崗位清單》
5.2《崗位作業內容清單》
5.3《公司風險源辨識標準》
5.4《公司危險源辨識結果統計表》
5.5《風險評價信息表》
5.6《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7《風險等級分布信息》。
********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風險管理制度15
1、目的
識別企業在乳膠基質和現場混裝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確認風險等級,以便于確定防治對策,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企業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安全生產部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lec評價法》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企業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
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lec評價法: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生產部;
(3)安全部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分值取值見表1。
序號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l)
1
10
完全會被預料到
6
相當可能
3
不經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0.5
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上不可能
2
分值
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
10
連續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3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c)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嚴重傷害,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造成很小的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不利于基本的安全生產要求
根據公式計算風險值d,確定危險源風險級別的界限值和危險程度,風險評價結果分為ⅰ~ⅴ(或1~5)從高至底五級,為風險控制策劃提供依據。
風險值見表2。
危險源風險等級
風險值(d)
危險程度
ⅰ(或1)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ⅱ(或2)
160~320
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ⅲ(或3)
70~160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ⅳ(或4)
20~70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ⅴ(或5)
<20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定性評價
根據運行經歷及現有的控制能力對作業活動區域內的設備設施、人員、生產工藝、材料、能源、作業環境、管理情況及相關方等進行定性判斷某種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險事件發生后所帶來的后果,并確定該危險源的風險級別,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易發生較大事故的,評為ⅰ(1)級;
——符合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源,評為ⅰ(1)級;
——曾經發生過事故而至今未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評為ⅰ(1)級;
——上級或本單位最高管理層特別關注的風險或事故;評為ⅰ(1)級;
——緊急狀態下的風險或事件,評為ⅰ(1)級或ⅱ(2)級;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評為ⅱ(2)級;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評為ⅱ(2)級。
(5)風險控制
a)風險控制策劃原則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對于可接受風險(ⅴ級風險),應維持管理,通過有效措施保障其處于有效控制狀態;對于不可接受風險(ⅳ級及其以上級別風險),應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即安全對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最終使其變為可接受風險。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對象是事故隱患,重點是安全設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設施
b)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從兩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術對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安全技術對策措施按下列等級順序優先選擇: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和個體防護。具體應遵循先后順序: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是單元的技術、布局、工藝、方式和設施、設備、裝置方面;二是單元配套和輔助工程方面;三是應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職業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
4、風險信息更新
本企業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4.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安全生產方案,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正式生產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lec評價法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生產部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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