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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1 16:39:27 好文

市場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市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市場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市場管理制度1

  一、日常管理內容

  1、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考勤制度,每日外出須先到公司報到。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簽到,須在前一天下班前報公司行政,逾期不補。

  3、上班時必須穿戴整潔,女職員不許穿拖鞋。

  4、因陪客戶等工作需要在餐廳用餐,須提前報批,憑書面用餐單用餐,不許先做后報。

  5、如客戶到公司,不許在會議室以外場所和客戶溝通。

  6、注意禮貌用語,接電話先說“您好,百鋢文化”。如無緊急事情不許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時間不許超過三分鐘。

  7、每周五下午四點公司進行內部培訓,所有人員不得遲到。

  8、補休、事假必須提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嚴禁先休后報,病假必須出示醫生假條。

  8、有事補休要將手上工作事宜交待給指定同事,重要活動期間不許補休。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資料管理內容

  1、市場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和接觸的`資料包括:宣傳冊、基本情況介紹、營銷手冊、傳真、協議書、合同副本、客戶檔案、記事本、人員銷售記事卡、各種報表、銷售報告表等等。

  2、資料可分為經營表格類,宣傳資料類,協議、合同類,業務通信類,內部通知、啟事、文件類,客戶檔案類,和其他。

  3、客戶檔案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背景、生日、個人愛好、拜訪次數、拜訪結果、需求等。

  4、公用資料、不涉及保守商業機密的資料,如內部報表、宣傳冊等,由銷售人員領取、使用和保管;合同書、協議書等文件由行政部保管,本部門人員查閱在當天必須歸還,不得帶出辦公室。

  三、合同管理

  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2、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

市場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全區農貿市場管理,進一步提高城市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全區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帶給固定場所、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市場。

  第三條:全區農貿市場管理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為負責單位,區工商局負總責,區城管辦負責監督考評,農貿市場管理者為第一職責人。

  第四條:規范農貿市場經營交易秩序。

  (一)市場內實行劃行歸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雜、水產、家禽、腌鹵等類別分區設立標志牌,進行分類管理。

  (二)市場內商品上臺、上架、進盆、進池,擺放整齊有序。

  (三)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擺貨經營。

  (四)市場內通道和門外周邊10米內不得擺攤設點,嚴禁“暴市”。

  (五)市場內除農民直銷區外不得擺地攤,不得以自行車、三輪車作為商品交易臺(架)進行交易,禁止在市場流動叫賣。

  (六)市場設置公平秤,為消費者服務并理解消費者監督

  第五條:加強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

  (一)進入市場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

  (二)應根據市場規模配備2名以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加強食品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巡查。

  (三)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做到“三證”齊全,確保先體檢、后上崗,先培訓、后從業。市場主辦者應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

  (四)場內飲食行業應做到容器清潔,食品新鮮,防蠅、防塵設施齊備,生熟食分開,實行工具售貨。

  (五)經營人員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時務必穿戴潔凈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夾錢工具,對一切經營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六)場內飲食店鋪、經營腌鹵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攤點(店鋪)均應配置冷藏設備。

  (七)銷售鮮肉、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經營攤點(店鋪)應修建上下水設施,并做到隨時清掃,無積水污垢。

  第六條:加強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

  (一)市場應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保潔隊伍,承擔并做好場內經常性保潔工作。保潔人員應做到“交易不散,保潔不斷”,對場內產生的垃圾“隨臟隨掃,日產日清”。

  (二)市場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潔無損,有專人負責管理。(三)場內經營者產生的.垃圾或剝棄的菜渣、果皮等應放入專門的廢物容器內,由保潔人員定時清理。

  (四)根據市場規模大小配備相應的專(兼)職消殺人員,負責場內除害消殺工作。做到日有小規模消殺,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殺,確保市場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到達國家規定標準。

  (五)市場內店鋪前后、攤位前后嚴格落實門前衛生“三包”職責制,確保不出現衛生死角。

  (六)市場內點殺家禽應貼合“前店賣,后店殺,店內不見屎、毛、血”的標準,剮剖水產品應貼合廢棄物袋裝化要求,地面不見雜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關門收攤前徹底打掃清潔衛生。

  第七條: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管理

  (一)市場內各種安全制度健全落實,人員、職責、崗位職責明確。

  (二)實行巡場值班,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防止事態擴大。并實行值班記錄。

  (三)市場內應持續消防器材和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任何人不得擠占場內消防通道。

  (四)場內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亂拉亂接電線。

  (五)市場內基礎設施持續良好狀態,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場內建筑設施。

  (六)市場治安工作落實,治安秩序良好。場內物防、技防措施落實,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立即報告。

  (七)市場主辦者經營戶簽訂安全職責書,明確安全職責。

  第八條:加強農貿市場設施管理

  (一)場內持續設施配套齊備、功能完善。

  (二)場內貨架、池臺統一;標牌吊掛、雨蓬設置、“三防”設施等整潔有序。

  (三)場內禁止亂搭亂建、亂牽亂掛。

  (四)場內無坑洼積水,持續道路平整,上下水暢通。

  (五)市場應設置停車場并有指示牌。車輛停放整齊、進出有序。

  (六)市場應設置公共廁所并有指示牌,由專人進行管理。

  (七)市場應設置科普宣傳欄,對公眾開展衛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傳,并定期更換資料。

  (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利用市場建(構)筑物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第九條: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

  商務、農業、林業、城管、工商行政管理、質監、衛生、動物檢疫、公安、規劃、國土、稅務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共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建立長效保潔措施。

  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餐飲消費環節的監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計量監督管理,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農業部門依法推進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組織對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行為。

  林業部門依法對市場野生動植物的經營進行監管,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畜禽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市場的治安管理,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各種擾亂市場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法律職責

  (一)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二)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三)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來源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政府授權區工商局負責解釋。

  請鄉領導參閱上述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主要是市場內劃行歸市的要求(詳見第四條第(一項,)結合漁溪農貿市場的具體狀況,合理布局,同時要重點處理好市場內清潔衛生保潔,(詳見第六條:),以及進出車輛的管理。按照我局領導的要求,請你鄉依照本管理辦法先草擬一個漁溪農貿市場的規劃,管理方案,我局協助,共同商定。

市場管理制度3

  一、市場部成員包括:市場總監1名

  銷售主管1名

  市場與客戶主管1名

  信息管理員1名

  二、市場部各職務詳細崗位職責描述:

  (一)市場部總監

  直接上司:總經理

  主要工作:根據市場信息的變化參與制定公司長遠營銷戰略規劃以及月度市場推廣計劃并負責配合各銷售部門負責人推廣實施。

  崗位職責:具體工作

  a、全面計劃、安排、管理市場部工作;

  b、為公司提供可參考的產品定位信息,及時提供市場銷售和宣傳情況的信息反饋;

  c、依據市場變化,隨時參與調整營銷戰略與營銷戰術,并協調組織相關人員接受最新產品知識與市場知識的培訓;

  d、參與公司品牌樹立與推廣的公關活動的策劃;

  e、監測公司銷售部門市場費用的支出情況;

  f、組織公司產品和競爭對手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情況的調查,綜合銷售部門的反饋意見,配合撰寫市場調查報告,提交公司管理層;

  f、配合人力資源部對市場人員的培訓、考核、調配;

  g、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位要求:

  a、對市場營銷工作有較深刻認知,有較強的市場感知能力,敏銳地把握市場動態與市場方向的能力;

  b、能與媒體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具備參與大型活動的現場管理能力;

  c、工作努力,積極進取,責任心強,具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考慮問題全面;

  d、高度的工作熱情,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與人際溝通能力,團隊建設能力與組織開拓能力強;

  e、較強的觀察力和應變能力與商務談判經驗。

  (二)銷售主管

  直接上司:市場部經理

  主要工作:協調銷售部門與公司其他部門的事務;對行業其他產品與本司產品的宣傳信息與效果的一手數據進行分析;對宣傳事務方面的協調。

  崗位職責:具體工作

  a、負責對內部信息與市場情報的整理、分析、交流及保密制度;

  b、為本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信息決策支持;

  c、協助市場部經理制定各項市場營銷計劃;

  d、提交有參考價值的產品推廣方案;

  職位要求:

  a、熟悉公司產品及相關產品的市場行情,有市場感知能力;

  b、具有較強的表達,理解與公關能力;

  c、工作認真,努力,責任心強,積極主動性格開朗講效率樂于接受挑戰;

  d、高度的工作熱情,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與人際溝通能力;

  e、較強的觀察力和應變能力。

  (三)信息主管的職責

  1、負責erp模擬實習過程中業務信息發布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組織并幫助小組成員申請個人博客,并教會他們使用博客進行信息發布,做好小組成員博客等信息的登記和上交工作(登記表下載),做好公司團隊博客使用的組織和實施,如邀請成員加入公司團隊博客,建立公司博客部門分類等工作。

  3、負責小組的文章的組稿、初審及上傳信息的采編、印制、上網、上報。

  4、不斷更新企業blog,建造一個好的網絡平臺為企業做好宣傳和企業內部的溝通。

  5、具體負責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使用和甘露小組的主頁的制作、維護、更新及數據傳送。

  6、通過網絡不斷收集競爭對手的信息和戰略舉動。為企業提供及時的有價值的信息;搜集宏觀和微觀經濟信息,為公司做決策服務。分析預測市場需求。為公司各部門工作提供參考

  7、協助中心技術教師做好實習過程中計算機和網絡相關問題的解決。

  (四)銷售與客戶主管的職責

  1、在片區內培育和樹立銷售業績、學習意識等各項綜合表現突出的下屬,并將他們作為典型,在銷售例會上和其他場合介紹和推廣他們的優秀貢獻和成功經驗。

  2、管好市場規劃,制訂并追蹤營銷目標與營銷策略的執行包括銷售目標、產品策略、價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銷策略、人力資源策略、勵策略。制訂市場規劃后,督促和指導下屬將市場規劃、營銷目標與營銷策略執行到位。

  3、管好重點問題,抓關鍵,以點帶面,實現銷售管理工作整體推進

  4、管好薄弱環節,實現銷售團隊銷售業績整體提升。指導和幫助能力弱、業績相對差的下屬提高其能力和業績,將能力最弱、業績最差的團隊成員提升為能力強、業績好的水平,整個銷售團隊的業績自然提升。

  5、管好重點客戶,實現銷量和市場份額的快速、穩定增長根據二八原理,我們可能20%的客戶銷售了公司80%的銷量。銷售主管應該明確誰是你的重點客戶,并牢牢掌握與控制這20%的客戶。銷售主管經常性親自登門拜訪或者電話聯系重點客戶,鞏固和發展客情關系,及時把握重點客戶的心態,確保市場快速、穩定的增長。

  6、管好績效考評,充分評價和激勵下屬的銷售貢獻。結合銷售目標與銷售計劃,制定可操作性的富有吸引力的銷售績效考評與激勵方案,客觀的評價下屬的銷售業績,充分的激勵下屬,不讓銷售業績突出的下屬吃虧,真正做到能者多勞,多勞多得。

  7、管好銷售團隊建設,打造一支高效協作、充滿激情與斗志的專業化銷售隊伍。

  8、貫徹公司的標準銷售流程,特別是對大客戶的銷售政策;負責客戶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客戶跟蹤,為銷售店管理層提供準確信息,并按照公司的要求反饋信息;

  9、參與銷售產品條件及合同談判,組織資源及產品交付;對保有客戶的后續跟蹤,確保客戶滿意。

  10、處理客戶投訴案件與客戶抱怨事件,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市場管理制度4

  為加強xx城區便民市場管理,方便群眾生活,滿足市民生活 需求,根據《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陜西省衛生城 市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xx城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設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以不影響市容、

  不影響交通、不污染環境、方便市民生活為前提,按照控制規模、 壓縮品種、限時定點的要求,在城區部分居民聚居區和小街(巷) 統一規劃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便民市場,解決部分下崗失業人員 就業謀生和農民進城賣菜難的問題,緩解城區市場規劃建設先天 不足給市民帶來的生活不便,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務、滿足廣大

  市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管理責任

  對在xx城區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辦事

  處是轄區各臨時便民市場的管理責任單位,負責搞好轄區內臨時 便民市場的綜合整治,抓好規范運營,強化日常監管,確保轄區 各便民市場達到干凈衛生、經營有序、車輛停放整齊,市場周邊

  市容環境衛生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暢通的管理目標。

  三、設置期限

  城區所有臨時便民市場的過渡期均暫定為兩年。

  在過渡期間,

  2 根據城市發展和市場配套建設的進展情況,對需要撤銷的臨時便 民市場予以撤銷或取締,在撤銷或取締時,市場內的各類經營戶

  應無條件服從。

  四、申報程序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所需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由市場所屬的辦事處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設置報告。

  2按照便民市場設置原則,辦事處必須建立和完善臨時便民市場管理機構、制度,使市場設置布局合理化。

  五、管理標準

  定位標識

  經批準設置的'臨時便民市場必須明確標識,

  統一掛牌劃線,

  在各便民市場出入口設置統一規格的市場標識牌,

  確定市場內各類產品(商品)的經營區域,合理設置市場攤位,

  劃行歸市,并對各經營區域施劃明顯的標線(黃色)

  ,注明 經 營 范 圍、經 營時 間、

  管理單位

  (部門)

  責任人姓名、

  監督電話等內容,

  便于群眾監督。各類經營戶要在指定的區域內按要求經營,禁止 超越界限擺攤設點或流動經營。

市場管理制度5

  1、在計劃進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市場營銷管理工作,對因招、投標、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技術管理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企業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訂立和完善計劃統計管理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各單位和各級人員組織落實。

  3、保證市場營銷管理工作的順當進行。

  4、簽定四級有效掌控責任狀,學習、落實本崗位掌控差錯的各項措施,實現工作無差錯。

  5、接受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學習把握與市場營銷管理有關的安全生產學問,努力提高市場營銷管理本領。

  6、組織學習有關事故通、快報,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7、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漸漸實現市場營銷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8、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覺安全生產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適時匯報。

  9、接受與市場營銷管理有關的異常、事故的調查,照實反映事故情況。

  10、適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市場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明確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管理者職責,提高市場監管水平,促進市場規范化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月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集貿市場,是指各種經濟組織和個人參加,以集中、公開方式,在固定場所依法進行商品交易的各類專業性市場、綜合性市場、租賃經營商場以及經當地政府批準的臨時性商品交易場所。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市場開辦者,是指按照“誰建設,誰受益”的原則,投資開辦或參與開辦集貿市場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市場經營者,是指進入集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第五條市場開辦者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市場登記證及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市場經營管理活動。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集貿市場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依法對集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及其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集貿市場監督管理、商品交易活動、禮貌建立工作,務必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開辦者職責

  第八條集貿市場開辦者應建立健全市場日常管理制度,設置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負責市場安全、商品質量、經營秩序、衛生保潔等管理工作,確保市場經營有序。

  第九條負責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核,與經營者訂立入場經營合同,明確雙方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等。

  第十條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消費者在市場內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經查實的,幫忙消費者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或者由開辦者向消費者先行賠償,再依據有關規定,向經營者或生產者追償。

  第十一條加強市場商品質量管理,指導、督促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商品信譽卡、商品進銷臺帳等制度。

  第十二條建立保證公平競爭的有效制度,設立公示欄、政策法規宣傳欄、違法經營行為公示欄、商品行情公布欄以及便民服務臺、意見簿、公平秤等設施,方便消費者。

  第十三條市場應劃行規市,做到劃線定位,設施統一,衛生整潔,道路暢通,秩序良好,貼合禮貌建立標準和要求,用心參與禮貌建立活動。

  第十四條組織經營者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引導經營者誠信服務、禮貌經商,樹立良好的經營作風和商業道德,不斷提高市場經營者的禮貌程度。

  第十五條用心協助工商、農業、衛生等行政管理機關對市場內商品的檢驗、檢疫、檢測工作,配合有關執法機關對市場內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建立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確保市場安全無事故。制定防控“禽流感”、食品安全等應急預案,用心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防控工作。

  第三章經營者職責

  第十七條集貿市場經營者應主體合法,亮照經營,證照齊全,明碼標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除自產自銷的菜農外,都應辦理營業執照,并做到禮貌經商、禮貌待客,用心配合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的監督檢查,服從管理,依法按時、足額交納稅費。

  第十八條務必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騙買騙賣、短尺少秤,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國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第十九條自覺遵守市場管理各項制度,自覺愛護市場的公共設施,遵守市場的規劃布局,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隨意設攤或流動經營,不得擅自張貼、懸掛和散發各種形式的宣傳品,不得占道經營或亂堆亂放雜物。

  第二十條應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索票索證、商品信譽卡、商品進銷臺帳等制度,對售出商品的質量負責,實行商品質量保證及服務承諾制,保證售后服務周到、規范。

  第二十一條遵守國家關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用心配合消防等部門和市場開辦者做好市場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條不得在市場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不得從事“黃、賭、毒”、封建迷信活動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管理者職責

  第二十三條工商部門應以屬地管理為基礎,不斷完善并認真落實市場巡查、商品質量準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和“經濟戶口”管理等各種市場監管措施。

  第二十四條規范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市場內各類經營主體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無照經營、不正當競爭等各種違法違章經營行為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環境。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管,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銷售,嚴禁銷售國家禁止上市的各類商品。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測工作,及時公示不合格商品信息,并對相關經營者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第二十六條督促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嚴格執行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貨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銷售信譽卡和商品質量服務承諾等制度。

  第二十七條根據上級要求及轄區具體狀況,適時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加強市場安全管理,保證市場安全運作。

  第二十九條對經營者進行法律法規宣傳,組織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開展建立禮貌市場、誠信經營戶等評比活動,支持鼓勵經營者建立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開展工作。

  第三十條用心配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對集貿市場的有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第五章建立禮貌市場工作

  第三十一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建立領導機制,實行主辦單位一把手負責制,市場負責人具體負責,并完善市場建立內部督查獎懲機制,負責做好市場建立工作,自覺理解市禮貌委和工商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應充分利用集貿市場宣傳欄、墻板欄、廣播等形式,向交易雙方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宣傳集貿市場各項規章制度;宣傳建立資料,營造濃厚的建立氛圍。

  第三十三條市場應實行全日衛生保潔和攤位衛生自治制度,定人定責定時清掃場地,及時清除污水和垃圾,督促經營者搞好攤位周邊衛生,持續市場衛生、整潔,實行垃圾袋裝化。

  第三十四條市場內各項設施統一規范、整齊劃一,菜上臺、禽入籠、肉上案、魚入池,要做到貨架統一、吊掛統一,垃圾袋(桶)統一,不得亂搭、亂蓋、亂堆雜物。

  第三十五條市場出入口暢通,無“吐舌頭”和亂擺攤點現象,車輛停放整齊,市場內道路暢通,秩序井然,不存在交通阻塞狀況。

  第三十六條市場開辦者應用心協助工商部門開展“誠信經營戶”、“禮貌經營戶”等評選活動,構成禮貌經營、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規范交易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有固定場地和相應設施,有若干經營者入場,對各類農副產品和食品實行集中、公開交易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場所。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含橫琴新區管委會、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制定促進農貿市場發展的措施,鼓勵、引導農貿市場逐步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完善農貿市場功能,提高農貿市場整體服務水平。

  第五條:各區人民政府按屬地原則,對本轄區內的農貿市場進行管理。

  市、區人民政府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的行業管理,制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建設基本標準和升級改造基本標準,指導農貿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工作,開展對農貿市場的年度考核,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經營主體的登記、交易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農業、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價格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對本轄區內的農貿市場開展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第六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貿市場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確定農貿市場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經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

  第八條: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農貿市場,應當按規劃給予復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九條:農貿市場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禁止不正當競爭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農貿市場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條: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和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能夠依法成立行業協會。

  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行業自律和協調機制,促進行業誠信經營。

  第二章

  開辦和經營

  第十一條: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境外投資者,均可申請開辦農貿市場。

  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進行農貿市場攤位、店鋪的招商招租和開業。

  第十二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相應的場地、設施。

  (二)必要的交通、衛生、環境保護等條件。

  (三)入場交易的商品貼合國家相關規定。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實行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分離制度。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對農貿市場進行服務管理。

  第十四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商事登記或簽訂委托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承擔農貿市場配套設施建設、維護經營秩序、保障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按照公益的原則,依法自主經營,收取場地、設施租金和其他相關服務費用,有權拒絕法律、法規規定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費和各種形式的攤派。

  第十七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農貿市場辦公場所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經營許可證,配備的服務管理人員,應當佩戴標志上崗。

  第十八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顯眼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公布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名稱、管理人員分工、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公示經營者證照狀況、違法違章記錄、農貿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狀況等與交易有關的事項。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在農貿市場內設立投訴受理點,公布消費者投訴電話,理解消費者投訴并進行調解,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交易糾紛。

  第十九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對市場攤位設置和入場經營商品進行劃行歸市,并在貼合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安排經營場地。

  以零售為主的農貿市場,應當劃出不少于農貿市場營業面積百分之五的專用區域,用于農民出售自產的農副產品;政府投資建設和改造的農貿市場農民自產自銷區域不少于農貿市場營業面積的百分之十。

  有活禽入場經營的農貿市場應當按規定設立相對獨立鮮活家禽經營區域,并建立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未實行集中屠宰地區的農貿市場,還應當修建專門的活禽屠宰室,實行封閉式屠宰加工。

  第二十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農副產品和食品入場和溯源制度,履行農副產品和食品的安全職責,發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協助查明產品來源和產地。

  第二十一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與入場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農民銷售自產農副產品除外),就場地安排、“門前三包”、收費標準、場內秩序、經營規范、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消防衛生等方面作出約定。

  (二)對入場經營的農副產品進行查驗,發現入場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欺行霸市等擾亂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協助查處。

  (三)查驗入場經營者營業執照、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是否齊全。

  (四)指導、督促入場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商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等制度。

  (五)設置貼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計量器具和檢測器具,并督促入場經營者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貼合要求的計量器具和檢測器具。

  (六)配合工商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七)執行相關服務行業配套設施要求。

  (八)遵守農貿市場年度考核和農貿市場統計制度。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實行入場經營者環境衛生區域職責制,根據經營面積配備足量的專業保潔人員,并配備專職環境衛生監督員。

  第二十三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組織督促做好各職責包干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做到攤位(店面)清潔衛生,經營工具擺放整齊,無亂掛亂吊、無亂堆亂放、無積水外溢、無散落垃圾、無攤(店)外經營。

  第二十四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管理公司應當明確入場經營者的安全管理職責,定期檢查其經營環境和條件,發現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五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為入場經營者無照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帶給場地、保管、倉儲、運輸等條件。發現入場經營者有違法經營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和督促改正;對督促不改的應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禁止擅自擴大經營場地范圍,禁止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用途和終止農貿市場的經營活動;應當按照農貿市場布局設計圖設立檔鋪,禁止隨意擺攤設點。

  第二十七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對入場經營者和消費者違法設立收費項目。需要調整場地、設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務性費用的,應與入場經營者進行協商,提前三十日告知,并在協議中約定。

  農貿市場開辦者向入場經營者收取場地、設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務性費用的,不得超過價格管理部門規定的指導標準。

  第三章

  入場經營者

  第二十八條:入場經營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提出開業、變更、停業、歇業申請。

  (二)對核準的農貿市場名稱享有與農貿市場開辦者約定的使用權。

  (三)根據核準的經營方式依法自主經營。

  (四)拒絕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定之外的收費和各種形式攤派。

  (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入場經營者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入場經營者應當與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簽訂入場經營書面合同,遵守農貿市場公約和經營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入場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地明顯處懸掛營業執照,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的,還應同時懸掛相應的許可證,不得在農貿市場統一劃定的'經營場地之外擺攤設點。

  第三十二條:入場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租、出借營業執照或者許可證,不得擅自改變經營范圍或者經營方式。

  第三十三條:入場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商品進貨查驗制度、進銷臺帳制度,索取商品質量合格證明;購進并銷售持許可證件生產商品的,應當向供貨方索取查驗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明文件。農民在農貿市場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除外。

  第三十四條:入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價格管理規定,經營的商品實行明碼標價。

  入場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補足數量等正當要求,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絕。

  第三十五條:入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農貿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職責:

  (一)入場經營者初次與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當查驗其主體資格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入場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索取食品質量合格證明:畜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類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肉類的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等應當有相應的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產品的合法證明文件。

  (二)應當從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肉類及其制品,并在攤檔明顯位置懸掛、張貼肉品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

  畜禽及肉品經營者應當每日對經營場所實施清潔消毒,并在農貿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鮮活家禽經營者營業時應當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銷售和屠宰應當分別由專人負責。

  (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應當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檔應當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當分開存放,從業人員應當持有健康合格證明。

  第三十六條:入場經營者禁止銷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證明、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的商品;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的商品。

  (二)應當檢疫、檢驗而未經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農副產品和依法應當標識而未標識的農副產品。

  (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有毒、有害、不貼合衛生標準的食品。

  (四)使用不貼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食品。

  (五)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銷售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七條:入場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使用未檢定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以及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

  (二)以虛假廣告等欺詐方式銷售農副產品。

  (三)商住混合或者人與畜禽混合居住、搭建住人夾層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夾層。

  (四)強買強賣,騙買騙賣,欺行霸市。

  (五)壟斷貨源,哄抬價格或者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建設管理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實施前規劃不明確但具有農貿市場用途的市場,經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明確為農貿市場的,納入農貿市場管理。

  透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簽訂的產權轉讓合同已取得農貿市場產權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不得改變農貿市場原有用途;已改變的,應當限期恢復;拒不恢復的,依照本辦法查處。

  第三十九條:市、區人民政府在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時,應當將農貿市場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規劃,可由政府透過公開招標方式由貼合條件的中標者投資建設或實行配建制。

  配建制具體實施辦法由規劃建設管理部門組織制定。

  第四十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的,應當貼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基本標準和相關建設規范要求。

  本辦法實施前已設立的農貿市場應當按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基本標準進行改造和完善。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給予扶持。

  第四十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應當配套建設停車場、公共衛生設施等項目,并與主體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變農貿市場用途,禁止分割轉讓。擅自將農貿市場改變用途或分割轉讓的,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權屬登記。

  第四十三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中止或終止經營的,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在六十日內重新確定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無法確定的,農貿市場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能夠委托貼合本辦法規定的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臨時管理,直至重新確定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為止,由此產生的管理費用由農貿市場開辦者承擔。

  第四十四條:農貿市場合并、遷移、分立、撤銷、關掉或者變更重要事項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通知入場經營者,沒有約定的,應當在六十日前通知入場經營者,同時向社會公告,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第四十五條: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牽頭組織對農貿市場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達標的,應當將考核結果通報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年度考核結果開展相應執法監管活動。

  農貿市場連續兩年考核不達標的,商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將該農貿市場列為掛牌督辦單位,并向社會進行公告,理解社會監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商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第四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商事登記,向貼合條件的經營者核發營業執照,對其經營范圍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

  第四十八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副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蔬菜、水果等進行農藥殘留檢測等。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查驗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行定期清潔消毒。

  第四十九條: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水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水產品的藥物殘留進行檢測。

  第五十條:公安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依法查處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并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第五十一條: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消防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依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依法對未辦理消防行政許可而擅自開業的農貿市場進行查處。

  第五十二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劃發展和建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依法對未經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而擅自開業的農貿市場進行查處。

  第五十三條: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紅線范圍外的亂擺賣、亂張貼、非機動車輛停放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管理,依照相關食品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范進行審查和驗收,依法查處食品衛生違法行為。

  第五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第五十六條: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銷售產品明碼標價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第五十七條: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禮貌建立、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

  第五十八條: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公布相關監督管理和抽查檢驗結果,并根據各自職責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落實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第六章

  法律職責

  第五十九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未取得商事登記而擅自經營農貿市場的,或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商事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六十條:違反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第二、六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三、四項規定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違反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明白或應當明白入場經營者無照經營行為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而為其帶給場所或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六十三條:違反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違反第二十七條和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未按規定通知入場經營者或向社會公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農貿市場內一個季度連續三次發現經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的,視其情節輕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開辦者和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辦法其他有關規定的,由工商、公安、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稅務、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法從事農貿市場投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公司,是指農貿市場開辦者依法設立或委托,行使農貿市場經營服務管理職權,承擔相應職責義務,依法登記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本辦法所稱入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

  第七十條:本辦法自20××年2月24日起施行。

市場管理制度7

  一、總則

  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做好公司產品的推廣、宣傳、銷售以及公司形象的宣傳,提高銷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律己,特制訂此制度。

  二、入職指引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3:考勤管理: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八點至中午十一點半,下午一點至四點半,周六日視情況而定。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如以下事項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病假: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7:30-8: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4)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5)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6)請假出差批準權限:兩天以內由部門領導審批,超過兩天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

  (7)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8)考勤記錄及檢查: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4:人事調動:

  (1)調動管理: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2)辭職管理: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3)辭退管理: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三、市場部人員責任制度

  1:在公司發展戰略規劃指導下,提出相應的營銷發展目標規劃和年度營銷計劃,并制定細化的季度月度營銷計劃。市場部的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營銷活動負全責,總經理對市場部經理下達各項經濟指標,再由部門經理向員工傳授。

  2:實施公司品牌規劃和公司品牌的形象建設,打造一流的品牌來吸引更多的外來游客

  3: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指標,以及市場調研和市場運作工作

  4:設計公司營運流程,指定服務標準并嚴格實施,確保優質服務質量,維護公司利益,建立好公司聲譽,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5:制定市場宣傳策略,實施媒體傳播計劃

  6: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良好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關心企業,工作主動熱情,員工之間友好相處,坦誠平等,互相尊重,相互協調。

  7:積極完成總經理及上級主管交代的各項任務。四:市場部工作報告制度

  市場營銷管理制度5

  第一條:在市場營銷活動中,應牢固樹立“以用戶為中心、以技術為先導、重視公司信譽”的觀念,維護公司形象,向用戶提供高新技術及產品,在維護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滿足用戶要求。

  第二條:公司的市場營銷體系

  1.公司的市場營銷部由:總監,渠道,市場推廣組成。

  2.主要負責公司的市場營銷活動的組織、管理及具體實施。

  第三條:市場營銷活動的指導思想

  1.公司的市場營銷活動應立足于杭州并加大拓展泛娛樂行業以及外新領域的開發力度,不斷擴大公司的營銷范圍,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

  2.規模較大的項目以及對公司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在營銷總監的領導下,由市場營銷部負責召集有關事業部的人員進行項目的跟蹤、洽談及合同的簽定。其余項目渠道與市場推廣相關人員可自行組織營銷活動。

  3.應避免同一項目多頭經營,如發生沖突,要按照從公司整體利益考慮的原則由市場營銷部進行統一協調。

  4.在市場營銷活動中,各級營銷部門及營銷人員應高度重視市場調研工作,為公司新產品的開發提供依據。

  第四條:公司市場營銷部的職責

  1.負責規模較大、跨事業部項目及對公司發展產生重大影響項目的跟蹤、洽談及合同的簽訂并負責這類項目的組織實施、內外協調及催款工作。

  2.制定公司的營銷計劃,協調公司內部市場營銷活動。

  3.制定公司經營管理制度,負責日常營銷活動的管理,包括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客戶管理、對營銷人員的管理、催款管理及登記工作等。

  4.負責組織并提供如下服務:

  (1)廣告服務:包括協調廣告媒體的使用時間和品種,制定廣告計劃,對廣告經費進行測算等。

  (2)宣傳服務:宣傳公司形象,有針對性地參加各類展覽會,制定公司產品樣本,宣傳材料,禮品等。制定公司標識使用規范。

  (3)市場研究服務:對市場進行調研。

  (4)客戶接待服務:客戶接待事務。

  第六條:市場營銷人員崗位責任

  1.參與市場調研和市場需求預測工作,搜集市場信息

  2.應明確了解公司的整體目標,一切活動應圍繞公司的整體目標進行。

  3.應利用一切機會宣傳和維護公司形象。

  4.應熟悉業務范圍,掌握所經營項目或產品的價格政策及報價體系并嚴守秘密。

  5.負責合同的報價,商務談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合同簽訂工作。

  6.在經營活動中應嚴格遵守并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7.負責對所簽合同的進度、質量、成本進行監督并負責合同款項的收回

  8.注意市場信息的收集、跟蹤并及時有效地了解競爭對手的情況,仔細分析提出建議以提高我方的競爭能力。

  9.做好客戶接待工作,與客戶保持良好聯系,不斷擴大公司的客戶群體。

  10.負責事業部的合同管理。服從公司的統一經營調度。參與公司組織的對外宣傳工作以及公司產品樣本和宣傳資料的制作。

  第七條:市場信息管理

  1.各級營銷部門及營銷人員應注意市場信息的收集,市場營銷部獲得的市場信息應及時反饋給有關事業部,市場營銷人員對收集到的各類信息提出處理建議,組織安排市場營銷活動及市場信息的跟蹤,對每一個信息應制定跟蹤方案,指定專人負責跟蹤。市場營銷人員之間要經常互相通報市場信息以便對信息的變化作出及時反應。

  2.市場營銷部及各事業部之間要加強信息的橫向交流,市場營銷人員要逐步做到熟悉全公司的業務范圍。

  第九條:報價體系

  由公司市場營銷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的價格政策及建立健全報價體系。

  第十條:客戶服務

  公司市場營銷部及各事業部市場部要作好客戶接待工作,建立客戶回訪制度,認真聽取客戶意見,建立客戶檔案,擴大客戶群體。

  第十一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市場營銷部。

市場管理制度8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范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市場管理制度9

  第一節總則

  為加強市場部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節市場部職責

  第一條嚴格遵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條負責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三條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第三節市場部經理職責

  第一條主持市場部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控制,不斷提高部門服務水平。第二條負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第三條要求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操作,做好部門各工種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第四條督促、檢查部門人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五條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管理人員人選,并對其工作考核評價。第六條做好與其他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四節市場部組長崗位職責

  第一條完成或超額完成個人業績,并領導本小組完成或超額完成小組業績。第二條幫助小組成員制訂樓盤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對小組成員進行業務知識和業務技巧方面地指導及培訓,幫助他們建立自信心,改善其工作,激勵其士氣。

  第四條協助小組成員進行大宗客戶的談判工作。

  第五條及時反饋小組成員心理狀態,協調部門經理妥善解決此類問題,增強小組凝聚力。第六條及時反饋市場資訊,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市場決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第七條對小組成員德、能、勤等的全面考核工作.

  第五節業務員職責

  第一條服從領導的`安排,按業務操作規定作業。第二條認真完成公司所制定的業務量。第三條負責客戶的區域拓展工作。第四條帶領客戶到項目現場實地看房。

  第五條能夠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現場拜訪等方式與客戶進行溝通,篩選意向客戶。深入跟蹤有意向的客戶直至成交。第六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六節業務量的劃分和待遇

  第一條組長的待遇及業務量.1基本工資為1500元每月,按每年5%遞增以此類推。

  2組長享有本小組所有組員的總業績的0.5%提成且與自身業務量不發生沖突。3每月享有提成+獎金(提成+話補50+餐補50+全勤100)。

  4組長業務量為本小組每人月最低業務量總和的50%且與自身業務量不發生沖突。5每月未完成業務量扣基本工資20%。

  第二條組員的待遇及業務量

  基本工資為1000按每年5%遞增以此類推2每月享有提成+獎金(話補50+餐補50+全勤100)。3組員最低業務量為每月銷售額6.5萬。4每月未完成扣基本工資20%。

  第三條實習期的待遇及業務量

  1實習工資為800元每月。

  2實習期為1至3個月,以實際工作表現衡量。3實習期間完成月最低業務量自動轉正。

  第七節業務操作規定

  一、開發客戶

  1、業務員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各種渠道搜集客戶資料。

  2、若業務員之間在開發客戶時發生重疊,以第一時間聯系人為準。

  3、不得抄襲他人的客戶聯系資料,不得將其他業務員管轄的客戶據為已有。

  4、對待任何客戶來電或來訪,都應積極、熱情地接待。

  5、對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戶,應將有關客戶的詳細資料上報部門領導。

  二、拜訪客戶與洽談業務

  1、主動與客戶取得聯系,向客戶發送、傳遞公司資料與信息,做好記錄,并保持聯系,必要時上門拜訪。

  2、不得擅自做主承諾客戶免費、降低價格或改變結算方式。

  3、外出拜訪客戶,需實事求是,并做好記錄。不得拒絕客戶的拜訪要求。

  4、盡最大努力滿足客戶要求,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

  5、時刻保持手機暢通。

  三、處理超過業務員權限之外的日常業務,需請示部門領導。

  第八節對于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一、違反操作規定作業的,每人/次罰款10元,若產生經濟損失的,個人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

  二、出現下列情況的,每人/次罰款50元,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1、擅自答應客戶降低價格,則造成的差價由本人承擔。

  2、擅自答應無理由扣款,則損失部分由本人承擔。

  3、有意竊取其他業務員客戶資料,將他人客戶據為己有。

  三、謊報外出訪問客戶,按曠工處理。

市場管理制度10

  為了維護****大市場三期經營秩序和交通秩序,確保大市場內道路暢通,對進入大市場的車輛,特規定如下:

  一、一切進入****大市場三期的車輛應以2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行駛,嚴禁鳴喇叭,禁止車身不潔和廢氣超標的機動車輛進入市場。

  二、各種車輛進入****大市場三期內必須服從治安人員指揮,按規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三、12米以下街道大型貨車(5噸以上)必須在早上8:30分以前、下午5:30以后才能進入市場內12米街道,并按規定地點單向停放。臨時裝卸貨物停車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

  四、車輛行駛應按大市場內機動車輛行駛標志行駛,嚴禁逆行。

  五、嚴禁運輸危險品、爆炸品的車輛進入****大市場三期。

  六、進入市場的車輛如損壞路面、綠化以及其他公共設施,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處理。

  七、進入大市場內的.車輛須服從大市場的統一管理。

  八、進入****大市場三期停車場的車輛,一律收取車位費。

市場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xx玉米淀粉批發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制度及本市場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是:以德為本、量才用人、人盡其能、獎優罰劣,培養勤政敬業的職員隊伍,使本公司規范健康發展。

  第三條本公司職員須自覺做到:

  (一)忠誠守信、服從領導、互相尊重、團結共事;

  (二)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三)廉潔奉公、保守機密,不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

  (四)公司核心崗位人員遵守從業回避制度;

  (五)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執行;

  (六)注意儀容舉止,謙遜禮貌待人;

  (七)遵守勞動紀律,忠于職守,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業務;

  (八)愛護公物,注意保持環境衛生。

  第四條本公司行政部是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職員聘用、培訓、考核、任免等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六條本公司機構設置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本公司根據業務需要設置以下職能部門:

  (一)行政部:負責文秘、人力資源、考勤及勞動紀律、法律事務、資產管理、公關、行政事務等工作。

  (二)市場部:負責市場的開發、推介、宣傳;收集有關市場信息;交易商攤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組織交易商培訓;企業經營業務的研究和拓展。

  (三)交易部:組織和維護交易活動的正常進行;負責代收代付貨款和有關費用;提供交易、代收代付服務的咨詢。

  (四)儲運部:負責貨物交收的組織管理工作;監管指定倉庫;為交易商提供交收、倉儲、運輸等服務和咨詢。

  (五)財務部:負責本公司的財務管理。

  (六)信息部:負責網站的信息采編及發布工作;負責建立與維護交易品種及行業相關的信息庫;為公司提供交易品種及其它相關信息。

  (七)技術部:負責網絡系統的日常管理、維護;對交易商參與市場交易提供電腦及網絡技術支持;負責企業內部辦公自動化技術工作;負責計算機等設備的管理維護。

  第三章職務與任免

  第八條本公司的職務序列為:

  (一)公司領導: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助理;

  (二)部門級:經理、副經理。

  第九條公司級領導由董事會任免。

  第十條部門級,由董事長任免。

  第四章選聘與錄用

  第十一條本公司在核編范圍內,根據崗位職責及素質標準實行全員聘用制。

  第十二條選聘人員,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招聘遵紀守法、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的人才。注意親屬回避。

  第十三條招聘時采取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統一考核,公平競爭,擇優錄用。

  第十四條招聘程序

  (一)制定用人計劃:部門經理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編制,提出空缺崗位所需人員的基本條件及業務專長,填寫《增補人員申請表》,董事長審批,行政部負責招聘。

  (二)公開招聘:行政部通過廣告、網絡、人才交流市場、高等院校雙選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招聘。收集、整理應聘人員資料。應聘人員應提交:

  ⑴身份證復印件;

  ⑵有關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⑶婚姻及子女狀況證明復印件;

  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被錄用人員提供或填寫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否則,一經查出,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責任。填寫的《求職人員登記表》等。由行政部收集分類整理。

  (三)初選:行政部與用人部門共同對收集整理的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初選。

  (四)復試:復試一般采用面試形式,用人部門、行政部及公司領導等共同參與面試,必要時可對應聘者進行筆試。

  (五)審批:行政部備齊復試合格的人員資料并錄用意見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經審批合格的人員由行政部通知報到試用并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

  (二)被錄用人員,按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報到。報到時需辦理以下手續:

  (1)提供體檢合格證明。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新職員錄用審批表》、《新職員薪金審批表》、《職員履歷表》。

  (3)學習《管理手冊》和公司文件,參加新職員培訓;

  (4)用人部門經理安排工作,并指定輔導人員;

  (5)安排辦公地點,領取辦公用品、胸卡。

  (6)攜帶身份證、畢業證、職稱等證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原件.

  (三)試用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可根據其試用期工作表現,由用人部門提議,行政部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縮短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

  (四)試用期(滿一個月)只發應聘職位的基本工資,不享受崗位補貼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試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有權解聘:

  1.工作能力低下,無力承擔應聘崗位工作;

  2.試用期間工作失誤較大,造成本公司損失者;

  3.品行不佳,給本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4.轉正考核不合格或延長試用仍不合格者;

  5.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者。

  (六)試用期滿職員應填寫《試用期滿通知書》參加轉正考試。

  (七)根據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及考試成績用人部門向行政部提出意見,報董事長決定正式錄用、不予錄用、提前轉正或延長試用期。

  (八)根據董事長決定,行政部向其發放《試用期滿通知書》。

  (九)考核合格被批準正式錄用的職員,公司與其簽定《聘用合同》。

  (十)轉正后的'職員享受其所任職位的一切待遇。

  (十一)職員檔案

  公司行政部負責保管和更新職員檔案。職員個人情況若有下列變動應在5日內通知行政部并提交有關文件復印件。

  ⑴結婚

  ⑵新生子女

  ⑶配偶、子女或父母死亡

  ⑷居住地址或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的變動

  ⑸緊急情況聯系人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的變動

  ⑹新獲得的教育/專業資格

  ⑺政治或商務組織的參與或退出

  第五章崗位與職責

  第十六條崗位確立

  (一)本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各部門的職能設置不同的崗位。

  (二)崗位分工是為了明確職責。職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應相互幫助團結協作。

  第十七條崗位

  (一)依據職務、崗位不同,職員分為公司、部門、職員三個職等。

  1.公司領導: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助理;

  2.部門級:經理、副經理。

  3.職員:各部門從事各專項工作的人員;分別為1-4級。

  (二)職等的調整

  1.職員的職等根據崗位需要、考核成績等不同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調整。

  2.職級調整:凡年度考核合格者,原則上可晉升一級,當崗位、職等不變時,職級以本等最高級為限。

  3.職等的調整程序及手續按《人事調整》有關制度執行。

  第六章工資與福利

  第十八條本公司薪金分為基本工資、補貼、效益工資等。

  第十九條基本工資按職等確定,共分為三等九級,標準另訂。

  第二十條補貼包括崗位補貼、交通補貼、醫療補貼、住房補貼、通訊補貼和伙食補貼等。

  第二十一條效益工資根據當年經營收入的完成情況以及職員的工資等級核定發放。

  第二十二條根據當年稅后利潤超額完成情況可計提獎金。

  第二十三條基本工資、補貼每月28日發放。新聘職員和離職人員按當月實際工作日計發,日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加補貼工資除以22(工作日)計算。

  第二十四條效益工資、獎金按年度于春節前發放。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職員從正式聘用起的實際工作月份按比例計發,離職人員不予計發。

  第二十五條下列款項須從職員薪金中扣除:

  (一)依法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依照制度由個人承擔的保險費;

  (三)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四)違反勞動紀律等相關制度的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依法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保險費用由公司及職員依有關制度分攤。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根據經營

  狀況良性發展,逐步提高職員的福利待遇。職員的福利包括:

  (一)在職員生日、結婚、生育及直系親屬去世等情況下酌情發給禮金(品)或慰問金。

  (二)為職員辦理相關保險。

  (三)職員因疾病、突變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經本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酌情予以補貼。

  第七章考勤與休假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六、日休息。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1:30

  午休:11:30-13:00

  下午:13:00-17:00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上下班實行簽到考勤制。全體職員上下班均須簽到和簽離。

  第三十條職員請假、出差或外出,未能及時簽到者,須向上級報告,并應于返回當日由上級核簽確認。

  第三十一條職員之間不得代為簽到,否則代簽與被代簽者均按一次計半天曠工論處。

  第三十二條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遲于上班時間5分鐘簽到(離)者為遲到。累計三次遲到早退者,視為曠工半天。

  第三十三條職員請假未辦理請假手續又不按制度補辦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三十四條曠工半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曠工兩天者,扣發半月基本工資和相應補貼;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各項補貼。一年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累計曠工五天(含),本公司有權提前解聘或除名。

  第三十五條加班

  因工作需要,經公司領導批準安排,在國家法定節日加班者,累計7小時,按日基本工資的200%加發薪金。加班時須報知部門經理批準,月末(25日前)報行政部經理。

  第三十六條公休假

  (一)本公司工齡一年以上的職員,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帶薪公休假。

  (二)公休假一般于當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三)公休假由職員書面申請,三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行政部核準;三天以上及部門負責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實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四)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當年公休假者,經本人申請、行政部審核,可加發半個月的月薪。

  (五)未婚和配偶不在本單位所在地的職員,利用公休假探親,每年可報一次探親路費,已婚職員利用公休假探父母,每兩年可報一次探親路費。

  (六)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七)休假期間待遇不變。

  第三十七條婚、喪假

  (一)本公司正式職員,提交結婚證書復印件的可在當年享受婚假,假期三天,根據國家制度晚婚者(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

  (二)本公司職員,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可享受五天喪假(不含在途時間)。

  (三)婚、喪假請假手續同公休假。

  (四)婚、喪假期間待遇不變。

  第三十八條產假

  (一)本公司工齡一年以上的女職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并有生育指標生育子女的,可按國家有關制度享受產假。(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1、產假假期,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2、對晚育(指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在法定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

  (二)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休產假應提前三個月申請,由本部門、行政部協調安排,報公司領導核準。

  (三)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第三十九條父親假

  男職員的妻子生育(初育),職員本人可享受帶薪假十天,但應在孩子出生半年內休完。

  第四十條病假

  (一)職員生病不能堅持工作可以請病假。

  (二)病假一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兩個工作日(含)以上五個工作日(含)以內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五個工作日以上,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核準;部門負責人請病假,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三)每月連續病假三個工作日(含),累計病假五個工作日(含)扣發病假期間的崗位津貼;病假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病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四)全年連續病假十個工作日,累計病假二十個工作日,酌情扣發當年效益工資。

  第四十一條事假

  (一)不屬于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之制度請假者即為事假。

  (二)職員請事假應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行政部審核。

  (三)事假一次以三個工作日為限,事假期間扣發基本工資和各項補貼。

  (四)因事不能正常工作,一年連續事假十個工作日,累計二十個工作日,本公司有權提前解聘。

  (五)如請假未在行政部備案,將作曠工處理,扣除曠工期間工資,并取消當年年假待遇。

  第八章考核與培訓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職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第四十三條定期考核即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是對職員全年的工作績效、品行、功過、出勤等方面的綜合評價、考查,時間一般于次年的元月。

  (二)年度考核形式為:

  1.個人總結;

  2.部門評議;

  3.考試或其他輔助形式。

  (三)年度考核由行政部協同各部門進行。考核結果經行政部審查后報公司領導核批。考核合格者,即獲續聘資格。

  第四十四條不定期考核

  (一)試用期考核:職員試用期滿應進行考核。具體辦法見本制度《選聘與錄用》有關條款。

  (二)其他考核:本公司認為必要時,隨時進行的考試或考核。

  第四十五條職員的考核材料由行政部記存個人檔案,作為獎懲、職級升遷的依據。

  第四十六條本公司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強職員的學習培訓,以提高職員的工作水平、業務素質。

  培訓類型(一)職前培訓:新職員報到后,行政部協同用人部門對其進行職前培訓,主要內容為:

  1.本公司簡況;

  2.本公司基本業務制度、基本內部管理制度;

  3.受聘部門及崗位的職責、工作流程;

  4.介紹工作區域及同事。

  (二)在崗培訓:可以進行產品、技能培訓、基礎知識培訓。培訓的方式:

  1、公司或部門舉辦培訓;

  2、部門經理日常工作安排對下屬進行培訓;

  3、參加知名企業的培訓;

  4、選修大專院校、研究院(所)的有關課程;

  5、參加國內培訓單位舉辦的培訓;

  本公司將根據需要對在崗職員進行分期分批培訓,提倡和鼓勵職員利用業余時間進修對口專業知識。通過業余學習獲得高于本人原等級的技術資格并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取得成效者,本公司予以特別獎勵。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七條獎勵分為兩類:

  (一)嘉獎

  (二)記功

  第四十八條嘉獎

  (一)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貫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足為表率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有成效者;

  3.遇突發事件勇于負責處置恰當者;

  4.檢舉違規違法行為經查屬實者;

  5.其他經研究確認的原因。

  (二)嘉獎以通報表彰為主,酌情予以物質獎勵。

  記功

  第四十九條

  (一)有下列事跡之一者,予記功:

  1.對市場有特殊貢獻,足為表率者;

  2.遇重大意外事件或災害,處理及時,處置恰當,避免或減少損失者;

  3.累計嘉獎三次;

  4.其他研究決定的原因。

  (二)記功除通報表彰外,酌情予以物質獎勵。

  第五十條處罰分為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臨時員工的工作處罰和聘用員工的工作處罰二種。

  第五十一條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考勤、臨時員工的工作等情況處罰。由行政部派專人定期進行檢查、行政部經理不定期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填寫《違紀情況單》,出現一次違紀情況罰款人民幣十元。

  第五十二條懲罰為四種: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解聘;

  (四)開除。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工作時間擅離崗位,怠慢職守,產生不良后果者;

  (二)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四)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者;

  (五)發生事故有意隱瞞者;

  (六)連續數月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上者;

  (七)其他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工作時間消極怠工或擅離職守,屢勸不聽者;

  (二)無故不完成工作安排或上級命令、指示,影響本公司利益者;

  (三)無故拖延為交易商辦理合法手續或超越職權違規為交易商辦理有關手續者;

  (四)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者;

  (五)工作失誤造成較大不良影響者;

  (六)累計警告三次者;

  (七)其他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一)工作能力低下,多次不能完成制度工作任務者;

  (二)違反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本公司較大損失者;

  (三)無正常理由,拒不服從上級指導和安排,多次勸告不聽者;

  (四)態度惡劣,言行不軌,嚴重影響本公司工作氣氛和公共關系者;

  (五)失職或對問題失誤,使本公司受到損失者;

  (六)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過制度時間者;

  (七)試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八)其它經研究決定的原因。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違法亂紀,嚴重影響本公司工作秩序和擾亂社會治安者;

  (二)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索賄受賄者;

  (三)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交易商事實確鑿者;

  (四)泄密、失密,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五)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計曠工五日者;

  (六)累計二次記過者;

  第五十六條職員受處罰,將酌情予以扣發薪金、罰款等經濟處罰。

  第五十七條職員獎罰記錄由行政部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章人事調整

  第五十八條人事調整包括職務、等級調整(職等升降)、辭職、解聘、開除等。

  第五十九條人事調整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任職素質標準為條件,考核為依據,兼顧個人發展潛能,嚴格按制度權限及程序辦理。

  第六十條職等調整的核定權限及程序。

  (一)董事長由董事會任免。

  (二)職員職等調整由董事長辦公會議討論,董事長決定。

  (三)凡經核定進行人事調整的職員,行政部以《職等調整通知書》通知本人。

  第六十一條被調整職員的待遇自調整生效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六十二條辭職

  (一)本公司允許職員在聘任期間辭職。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辭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意見,報行政部審核,董事長批準。

  (二)行政部向獲準辭職的人員送發《離職通知書》。辭職者應按制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視為擅離職守,按除名對待,由此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辭職者憑簽核完整的《離職通知書》到財務部領取當月實際工作日的基本工資和補貼。

  第六十三條解聘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市場有權解聘:

  1.符合本制度《獎勵與處罰》中解聘條件之一者;

  2.本公司被兼并、破產或其他原因被核準解散的;

  3.其他必要原因。

  (二)解聘人員(試用人員除外)由所在部門報行政部審核,董事長批準。

  (三)行政部向被解聘人員發送《離職人員通知書》。被解聘人應按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和其他相關手續,否則按除名對待,由此造成的損失,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被解聘者(不含試用期被解聘者)憑簽核完整的《離職人員通知書》可領取當月工資。

  第六十四條開除

  (一)凡符合除名條件的,本公司予以開除。

  (二)被開除者,本公司不給任何補償;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必要時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第六十五條按制度程序辦理完離職手續的職員,本公司可協助其辦理有關保險等轉移手續。

  第六十六條人事調整記錄由行政部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一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七條本公司人事檔案內容包括:

  (一)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等;

  (二)個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工作總結、考核記錄、獎罰記錄等資料文件;

  (三)個人在本公司期間職務、職等、崗位調整等資料文件;

  (四)個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培訓情況記錄;

  (五)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第六十八條職員在本公司工作期間的檔案由行政部建立和保管。行政部派專人負責。

  第六十九條職員的檔案屬保密資料,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泄漏其內容。

  第七十條 查閱檔案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原則和審批制度,個人不得借閱本人檔案;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要經行政部負責人核準。查閱者嚴禁涂改、圈劃、抽換、復印檔案資料,不得泄漏其內容。

  第七十一條職員在入本公司工作以前的檔案,遵從自愿原則,可將檔案轉送本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本公司負擔在人才中心保管費用。

  第七十二條職員離職,其檔案按制度程序辦理轉遞手續,由此發生的費用和責任由本人承擔。本公司保留其在本公司期間的必要記錄備查。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市場管理制度12

  市場部的職能:

  一、作為公司的情報機構

  1、跟蹤行業發展趨勢,建立和完善市場信息收集、處理、交流及保密系統。

  2、搜集行業信息,特別是競爭品牌產品的包裝、賣點、宣傳、競爭手段等情報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進行市場調研,掌握經銷商對公司品牌和產品的合作信息以及消費者購買心理和行為,為公司市場活動提供決策依據;

  4、全面參與和執行公司網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

  二、作為公司的參謀機構

  1、制訂公司品牌戰略、營銷戰略和產品企劃策略;

  2、制訂公司業務短、中、長期目標;

  3、做出銷售預測,提出未來市場的分析、發展方向和規劃;

  4、新產品上市規劃;

  三、作為公司業務的監管機構

  1、業務系統廉政稽查;

  2、業務合作伙伴的店面裝修和市場行為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3、負責產品銷售中的`協調工作。

  四、作為公司的公關推廣機構

  1、實施品牌規劃和品牌的形象建設;

  "品牌既是企業的生命線,也是一個企業的金名片',是一個企業形象、個性、素質、風格和實力的集中表現。品牌是有凈化力、有創造力、有擴張力的。品牌象征著財富,標志著品質,積淀著文化。品牌是企業的靈魂,是產業的基石,是企業的精華。我們堅持將品牌戰略進行到底,不斷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和市場影響力!

  2、制定及實施市場廣告、推廣活動和公關活動;

  3、完善、規范業務系統對外的各類文書;

  4、合理進行廣告媒體和代理上的挑選及管理;

市場管理制度13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

  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

  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

  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的關系、與代理商的關系。

  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

  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市場管理制度14

  1、市場業務員同其他員工一樣一天三次點名。早晨中午下午

  2、每天填寫業務匯報單,每周有業務匯報總結、業務計劃。

  3、上班期間不允許辦私事,有事請假或匯報,經領導同意批準方可。

  4、需要宴請客戶,必須申請匯報,不能先斬后奏,憑正規發票報銷。

  5、業務洽談期間不允許不經匯報批準承諾業務以外事情。

  6、業務洽談成功后,不準許吃、拿客戶或私自交往,有事匯報經批準公事公辦。

市場管理制度15

  為保障太西社區便民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定便民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內容包括:

  一、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設備。

  二、經營戶應當確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價格、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三、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注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四、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柜、撤攤,并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五、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六、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設備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七、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八、經營戶所經營的商品應當擺放整齊,不得超過陳列臺面,不得店外設攤,攤外設攤。

  九、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十、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十一、經營戶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人員的衛生檢查,并服從管理。

  十二、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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