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舉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學問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采取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覺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痛苦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刻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一、食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食堂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只是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在食堂管理員領導下進行工作。協助食堂管理員負責學校倉儲食物保管,做到離開庫房及時關門上鎖。
2、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嚴格把關、做好食品的`入庫驗收、登記工作。每日對入庫食品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勤進快銷,并建好三級管理臺賬(采購、供貨商、領料人簽名)。臺帳中應有食品采購日期、數量、單價、生產廠家、保質期、出廠日期、供貨人、以及供應商的衛生許可證、身份證號、采購合同及檢疫證等。
3、規范食品添加劑管理,認真執行衛生部門精神,建好臺賬,嚴格把關,做好“五!惫芾硪蟆
4、認真學習食品保管與食品衛生知識,能夠辨識腐敗變質、失效、過期等偽劣食品,懂得學生營養配餐知識。
5、入庫食品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標示存放;上報計劃要少報勤報,做到食品先進、先出;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過期食品。
6、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
7、講究個人衛生,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庫及時加蓋。
8、搞好室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濕式清掃,每日保潔,保持室內食品堆放整齊。
9、嚴格監督工作人員及非工作人員在庫房及各操作間、餐廳內抽煙。(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10、加強食堂防盜防毒管理,出入庫房及下班時要及時上鎖,不能將鑰匙隨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師生安全、健康。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配餐間間使用前進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賓客、員工、學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及時處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衛生。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一、中學生購買食品應注意哪些問題
1、到正規商店里購買,不買校園周邊、街頭巷尾的“三無”食品。
2、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盡量選擇信譽度較好的品牌。
3、仔細查看產品標簽。食品標簽中必須標注:產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不買標簽不規范的產品。
4、食品是否適合自己食用。
5、不盲目隨從廣告,廣告的宣傳并不代表科學,是商家利益的體現。
二、中學生應注意哪些飲食衛生習慣?
1、白開水是最好的飲料,一些飲料含有防腐劑、色素等,經常飲用不利于少年兒童的健康;
2、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便后洗手,餐具洗凈消毒,不用不潔容器盛裝食品,不在食堂及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防止蚊蠅滋生,預防腸道寄生蟲病的傳播;
3、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凈后再吃,以免造成農藥中毒;
4、選擇食品時,要注意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
5、盡量少吃或不吃剩飯菜,如果吃剩飯菜,一定要徹底加熱,防止細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無衛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羊養、生魚片、生海鮮、生水產品(螃蟹、青蛙、蛇、蝦等);
7、不吃無衛生保障的街頭食品,不到校園周邊無證攤販處購買盒飯和食物,減少食物中毒的隱患;
8、少吃油炸、煙熏、燒烤的食品,這類食品如制作不當會產生有毒物質。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4
烹調加工操作間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原料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后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制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臺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配餐間衛生,確保配餐臺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衛生,打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管、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檔案,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緣由,按照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按照事故情節不同的嚴峻程度,小學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賦予批判或行政處分情節嚴峻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學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大事應急預案制度
一、小學要對全體師生舉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庇護及救助辦法的宣揚、教導。
二、食堂一旦發覺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同學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幫助小學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方法。
三、同學一旦發覺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刻報告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刻報告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小學準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狀況立刻送有關醫院治療,幫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協作衛生行政部門舉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照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同學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保證小學正常教學秩序。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7
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教育部、衛生部的20xx年14號令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食堂管理員。
二、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定期驗證。
三、建立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四、建立食堂衛生及飲食情況日檢制,并作好記錄。
五、食堂環境保持清潔,無鼠跡、無蠅、無蟑螂。
六、食堂管理員留存定點食品,采購場所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七、葷、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凈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內生熟、半成品分開,不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無霉變,蟲蛀,變質。
十、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食品至供應時間不超過2小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不超過24小時。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備餐間,不得供應水產品和改刀的熟食鹵味菜。
十二、食品留樣放置48小時,每樣量足100克,并有留樣記錄本。
十三、從業人員分發飯菜、點心,有專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觸。
十四、食品存放下墊離墻,原料、輔料缸加蓋,調味品分類,分架存放,無超過保持期。
十五、洗滌、消毒劑、餐飲具存放處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開,注明標志,嚴格消毒。
十七、從業人員做到“三白”,注意個人衛生。
十八、飲用水衛生足量,保溫捅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專人監管。
十九、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作記錄。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8
1、員工上崗前舉行食品衛生法律規矩和食品衛生學問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學問培訓,舉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學問和職業道德教導,不斷提高員工素養。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光、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方案,包括常常性教導和有方案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光不少于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于50學時,員工不少于15學時。
5、員工認識崗位衛生制度,常常抽查員工的'衛生學問知曉狀況,并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9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專間前應更換備餐間專用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備餐間內從事無關的活動。
三、備餐間內應當由專人負責備餐,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備餐間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30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分鐘以上。
五、備餐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七、烹飪后食品應在小時內供應食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較長時間(超過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虻陀8C。的條件下存放。
八、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備餐間衛生(配餐臺,地面);間內不得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備餐間防蠅、防鼠設施完善,做到無蠅、無鼠、無嶂螂。十、每周對備餐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掃,包括地面、墻壁、天花板、操作臺等每一個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一、學校食堂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
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
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
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
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
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并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
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
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并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小學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小學食堂與同學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小學實際,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小學校長為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小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討論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導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準時責成相關部門舉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學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詳細負責監督檢查小學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小學守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守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大事的發生,確保同學用餐安全。
第五條小學以多種形式對同學舉行宣揚教導,教導同學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加同學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庇護能力。
第六條小學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園飲食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小學要定期對相關人員舉行食品安全法律學問的培訓。
第七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大事,主管校領導應立刻到現場舉行指揮,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并準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導行政部門報告,樂觀協作有關部門舉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背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傷害甚至生命危急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峻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根據小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檢查,或檢查次數、訂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浮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3、不主動協作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準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舉行食品衛生安全學問培訓、考核的。
。ㄈ┯邢铝星樾沃徽,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協作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覺食堂有違背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準時訂正、制止的;
3、不準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浮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準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實行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舉行索證的:或選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飲服務許可證不準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準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舉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根據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舉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值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覺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因為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傷害或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峻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峻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峻危害,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嚴峻傷害或嚴峻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實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峻情節的,分離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園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小學在編人員違背本方法的應分離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免職留用察看、免職等處分: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擔當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小學組織相關負責人舉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看法,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方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該用自來水洗手。
二、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嘗味。
五、服務員穿干凈統一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應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3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于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于50學時,員工不少于15學時。
5、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知曉情況,并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王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王生許可示、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創品;腐敗變質、油指酸敗、莓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每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赤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欄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攔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繩、防塵、防鼠、防源設施,定期開展除害活動。
十二、嚴禁學生在文門口購買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于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后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食品安全規劃08-02
食品安全自查的管理制度11-18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諾05-11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17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11-16
學校校服管理制度11-16
學校課程管理制度11-17
培訓學校的管理制度11-18
學校培訓管理制度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