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三角教材與教法的新思考
1998年4月21日,國家教育(www.35d1.com-上網第一站35d1教育網)部專門調整了高中數學的部分教學內容,其中的調整意見第(7)條為:“對三角函數中的和差化積、積化和差的8個公式,不要求記憶。”再聯想到1998年全國高考數學卷中,已盡可能減少了這8個公式的出現次數,在僅有的一次應用中,還將公式印在試卷上,以供查閱,而當時調整意見尚未生效(應在1999年生效)。這不能不說對和積互化的8個公式(以下簡稱“8公式”)的要求是大大降低了。
但是,這次調整的,難道僅僅是8個公式嗎?如果認為僅僅是降低了對8公式的要求,那就太表面、太膚淺了。
我們知道,和積互化歷來是三角部分的重點內容之一。相當部分的三角題都是圍繞它們而設計的,它們也確實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公式變形的技巧和魅力。現在,要求降低了,有關的題目已不再適合作為例(習)題選用了。這樣一來,
三角部分還要我們教些什么?又該怎樣教?立刻成了部分教師心頭的一大困惑。
有鑒于此,我認為很有必要重新審視這部分的知識體系,理清新的教學思路,以便真正落實這次調整的意見,實現“三個有利于”(有利于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有利于深化普通高中的課程改革,有利于穩定普通高中的教育(www.35d1.com-上網第一站35d1教育網)教學秩序)
的既定目標。
一、是“三角”還是“函數”
應當說,三角函數是由“三角”和“函數”兩部分知識構成的。三角本是幾何學的衍生物,肇始于古希臘的希帕克,經由托勒玫、利提克思等。至歐拉而終于成為一門形態完備、枝繁葉茂的古典數學學科。歷史上的很長一段時期,只有《
三角學》盛行于世,卻無“三角函數”之名。
“三角函數”概念的出現,自然是在有了函數概念之后,從時間上看距今不過300余年。但是,此概念一經引入,立刻極大地改變了三角學的面貌。特別是經過羅巴切夫斯基的開拓性工作。致使三角函數可以完全獨立于三角形之外,而成
為分析學的一個分支,其中的角也不限于正角,而是任意實數了。有的學者甚至認為可將它更名為角函數,這是有見地的。
所以,作為一門學科的《三角學》已經不再獨立存在。現行中學教材也取消了原來的《代數》、《三角》、《幾何》的格局,將三角并入了代數內容。這本身即足以說明“函數”在“三角”中應占有的比重。
再從《代數學》的歷史演變來看,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式與方程”一直是它的核心內容,那時的教材都是圍繞著它們展開的。所以,書中的分式變形、根式變形、指數式變形和對數式變形可謂連篇累牘、所在皆是。這是由當時的數學認知水平決定的。而現在,函數已取代了式與方程成為代數的核心內容,比起運算技巧和變形套路來,人們更關注函數思想的認識價值和應用價值。1963年頒布的《數學教學大綱》提出數學三大能力時,首要強調的是“形式演算能力”,1990年的大綱突出強調的則是“邏輯思維能力”。現行高中《代數》課本中,充分闡發了冪函數、指數函數、對數函數的圖象和性質及應用,對這三種代數式的變形卻輕描淡寫。
所以,三角函數部分應重在“函數的圖象和性質”是無疑的,這也是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觀點(下文還將述及)。
現行高中《代數》的三角函數部分,也單列了一章專講“三角函數的圖象和性質”,這是與數學發展的潮流相一致的。但若提起三角函數,大多數師生頭腦中反映出來的,還是“眾多的公式,紛繁的變換”,而三角函數的“圖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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