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
一、電梯必須在取得《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證》必須張貼在顯著位置。《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二、電梯司機必須統一考核后持證上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訂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人手一冊,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電梯的鑰匙由電梯操作人員及電梯維護管理人員持有和管理。
五、為保證電梯運行安全,電梯維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定期進行安全機構運作試驗及整體性試驗。
六、制定乘客須知,張貼或懸掛在電梯轎廂內,向乘客宣傳電梯安全知識,對人為破壞電梯設備的.要責令當事人賠償。
七、電梯乘坐人員在發現電梯運行有異常或出現故障時,不得自行處理,應立即撥打報警求助電話。因乘坐人員自行處理,而造成的人員傷害及對電梯造成的損壞,由乘坐人員負責。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2
1、熟悉電梯方面的各種法令、法規和有關條例。
2、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法令和上級對電梯管理的`各項指示、要求和規定。
3、制訂電梯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
4、制定電梯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各項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各級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并監督貫徹執行。
5、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電梯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定期進行電梯安全管理情況抽查和總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立即整改。認真聽取對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7、加強電梯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力度,減少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8、指導培訓工作,提高電梯公司員工技術素質。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3
現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電梯類)
電梯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引起傷亡事故,必須加強電梯的使用安全管理。電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員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員的安全管理、電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實施安全教育
由電梯管理員負責對電梯機房值班人員、電梯司梯人員和乘梯人員實施安全教育,使他們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電梯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乘梯安全規則。
2、電梯司梯人員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則:
1)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提高服務質量,防止發生事故;
2)要求司機堅持正常出勤,不得擅離崗位;
3)電梯不帶病運行、不超載運行;
4)操作時不吸煙、不閑談等;
5)執行司機操作規程:
a、每次開啟廳門進入轎箱內,必須作試運行,確定正常時才能載人;
b、電梯運行中發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鈕和警鈴。并及時要求修理;
c、遇停電時,電梯未平層禁止乘客打開轎箱門,并及時聯系外援;
d、禁止運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運行中打開廳門;
f、工作完畢時,應將電梯停在基站并切斷,關好廳門。
3、加強對乘梯人員的安全管理
制定電梯乘梯人員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懸掛于乘客經過的顯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員安全使用電梯的常識。乘梯須知應做到言簡意賅。警示牌要顯而易見。乘梯須知內容是:
用手按鈕,嚴禁撞擊不許吸煙,勿靠廂門
運行之時,擠門危險危險物品,禁止進梯
保持清潔,勿吐勿丟若遇危險,請按警鈴
超載鈴響,后進退出兒童乘梯,成人攜帶
樓內火災,切勿乘梯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4
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領導部門開展廠區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有關特種設備安全和其它有關消防法規,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根據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奮斗目標,并負責實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檔案資料。
3、經常對公司職工進行特種設備和消防常識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開展業務訓練,使其具有自防、自衛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
4、定期組織公司的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公司各部門的'火險隱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5、加強業務知識,專業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用火部位壓力容器與動力電熱設備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方面的情況。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設施的保管使用情況,定期檢查和維修。
8、加強對車間和班組安全管理員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各級安全管理員的業務水平,進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9、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10、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12、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13、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
14、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5
作業服務人員守則
1、作業服務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對本崗位工作盡職盡責,熱情為用戶服務,努力做好電梯維修工作,保證客戶電梯安全使用。
2、作業服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對自己所進行維護保養電梯的各項機械、電氣原理,要具備能夠及時發現并排除故障的能力,對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要隨時更換。
3、維修人員在尋訪期間,要認真填寫《電梯維修記錄》,真實反映該部電梯的運行狀況,對年久失修運行故障頻發的電梯要及時通知用戶停機修理,嚴禁電梯帶病使用。
4、維修人員要經常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安全工作意識,加強對新品技術的學習,盡快掌握其原理、性能,完成對所開發新品的維修任務。
5、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及素質,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法則,堅決杜絕行業上的不正之風。
安全操作規程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本規程規定了電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電梯崗位安全操作。
2.引用標準: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基本內容:
3.1司機在駕駛電梯正常行事前應:
3.1.1在開啟廳門進行轎廂之前,必須注意交響是否在該層;
3.1.2開啟轎廂內照明;
3.1.3每日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次數,時期有無異常現象;
3.1.4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當廳、轎門未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
3.15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顯著變化;
3.1.6清潔轎廂內廳,轎廂及乘客可見部分。
3.2司機在電梯正常行駛注意事項:
3.2.1如必須離開轎廂時,將轎廂于基站,斷開轎廂內電源開關,關閉廳門;
3.2.2轎廂的運載能力,不應超過電梯的額定起重量;
3.2.3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3.2.4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3.2.5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3.2.6不允許掀按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的信號;
3.2.7不允許開啟轎廂廳安全窗來裝運長的物件;
3.2.8勸告乘客勿依靠轎門;
3.2.9轎廂頂上部,不得放置它物;
3.2.10如個別情況下,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在平層;
3.2.11行駛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業,再換向啟動;
3.2.1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和停業;
3.2.13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倒;
3.2.14運行時如發生停電,對于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應將手柄回至零位;
3.3當電梯發生如下故障時,司機應立即掀按急停,警鈴按鈕(對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即將手柄回至零位),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3.3.1廳、轎門關閉后,而未能正常起動行駛時;
3.3.2對設有需掀按啟動按鈕(或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當廳、轎門關閉后,在未指令轎廂起動,而自行行駛時;
3.3.3運行速度有顯著變化時:
3.3.4行駛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時;
3.3.5內選、平層、換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失控時;
3.3.6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3.37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3.3.8安全鉗誤動時;
3.3.9接觸到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3.3.10當電氣部件因過熱而散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3.4當電梯使用完畢后,司機應將轎廂停于基站,并將操縱盤上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門。
3.5如在機房用手輪盤車,使用梯作短程升降時。必須先將主電源斷開。
3.6當電梯在行駛時,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司機應保持鎮定,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轎廂。
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證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和操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防止或減少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對人員的傷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財務審計部、生產供應部、動力部、中心化驗室、技術中心、提取車間、制劑車間、包裝車間、倉儲物流服務中心。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5.正文
5.1職責
5.1.1動力部負責企業設備設施的綜合管理。動力部負責設備設施的選型、采購、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保證設備設施狀態良好,組織設備、設施檢查,參與安全性評價檢查;編制設備設施修理計劃,組織設備設施修理
5.1.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設備設施的管理、使用、檢查及維修保養。
5.1.3動力部及使用部門參與外購、自制非標設備、設施的規劃、選型、設計、審核工作。
5.1.4動力部督促檢查倉儲部門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
5.1.5財務部負責按計劃提供設備更新、修理資金。
5.2工作程序
5.2.1新設備設施的選型購置(包括自制非標)不但要滿足產品工藝要求,還要滿足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
5.2.2特種設備選型、購置、管理、使用要符合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要求。
5.2.3新設備設施投產使用前,動力部應組織制定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技術培訓,使操作人員了解熟悉設備設施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方面的知識,嚴格按照設備設施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并做好記錄。
5.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5.3.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設備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使用前低速運轉設備,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徹底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使用。
5.3.2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規格、超載、超負荷使用。
5.3.3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不準拆除或不使用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應立即報告倉儲部修復正常后方可使用。
5.3.4動力部應定期組織設備設施大檢查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修復,并做好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設備設施等情況要向部門車間下達《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處罰。
5.3.5設備使用部門對使用設備進行安全性評價自檢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做好記錄。按照日常保養要求做好保養。
5.3.6設備使用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5.3.7操作者、班組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設備設施正確使用均負有責任。
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企業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5.1各部門應組織建立健全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5.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分管領導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生事故隱患,均有權、有責任向相關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報告。
5.3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登記進行分類管理,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5.4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安全、設備、電氣、儀表、管理;形式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管治理
5.5財務部落實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5.6動力部組織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研究。
5.7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5.8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按照隱患范圍、危害程度及整改難度分為崗位級隱患、倉庫級隱患、企業級隱患、集團級隱患、市級隱患。
5.9崗位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后能夠立即在操作崗位,可以由操作人員整改排除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通過倉儲部組織整改進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企業廠長辦公室組織各個部門,合力整改排除的.隱患。集團級隱患,是指影響及危害較大,集團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督辦的隱患。市級隱患,是指市安委會組織、督辦的隱患。
5.10企業應成立安全檢查隱患治理領導小組,由企業主管領導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
5.1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有關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逐級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12發現隱患采用逐級報告的方式,即員工報告班組長、各部門報動力部,動力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動力部登記整理后,按照隱患分級逐級上報企業、集團;動力部將對各部門上報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并負責對企業級隱患組織督辦整改,對符合集團或市級隱患的整理上報。
5.13企業各部門車間及作業崗位,應按照隱患的級別分級、逐級由相應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組織隱患整改;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范圍負責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和驗收。
5.14各部門應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考核獎懲制度,特別是要將安全檢查、整改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安全評比的重要依據。同時嚴格安全檢查隱患治理的考核,對因檢查和排查事故隱患不到位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維修保養制度
1.目的
規范公司設備維護、維修、保養管理工作,使本公司設備良好、平穩的運行,提高公司的維修水平,保障設備正常運轉;加強對外出維修設備的管理,保障生產裝置長期、安全、平穩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設備維護保養內容
2.1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維護好設備。
2.2操作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崗位操作法和設備維修檢修規程,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2.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2.3.1按崗位操作法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啟動、運行與停車,嚴格做到啟動前嚴細準確、運行中反復檢查、各項指標達到工藝要求、停車后妥善處理,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2.3.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根據需要身帶“三件寶”(抹布、板手、聽診器),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 、擦、看、聞),定時、定點、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認真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2.3.3按照潤滑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嚴禁設備無油運轉。
2.3.4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2.3.5搞好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線、儀表盤、支架、基礎、地面和廠房建筑物的清潔衛生,及時消除“跑、冒、滴、漏”,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2.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狀況不正常,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向領導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向上匯報和通知值班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必須記錄在運行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5大力開展“完好設備”、“完好崗位”及“無泄漏”等活動,并鞏固已取得的成果,開展全員設備管理維修活動,實行專機負責制,即機、電、儀人員結合的設備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都有人負責,包機組要有活動規劃,定時由負責人組織會議、及時解決設備存在的問題。
2.6備用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經常保持清潔,對于轉動設備要按崗位操作的規定進行盤車,使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7嚴格控制備用設備的使用,動用備用設備需由車間設備主任或設備員批準,夜間動用備用設備,由值班班長批準,并在次日向本部門領導匯報。
2.8設備、管道、支架、廠房、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接地線要保持完整,定期檢查測定,采取防潮、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上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并按時定期檢查、校驗。
2.9三修人員(機、電、儀)對分管范圍內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做好定時上崗,按時巡檢,發現設備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時報告,以便結合設備檢修予以消除。
2.10未經技術設備科批準,不能任意將配套設備拆開使用,閑置設備要按規定辦理退庫手續,尚未退庫的閑置設備,由所在部門負責維護保養。
2.11設備保養(設備說明書有明確說明的以說明書為主)
2.11.1一級保養(相當于小修):設備運行650小時進行一次一級保養,對設備進行局部的拆卸和檢查,清洗所規定部位。疏通油、汽、水管道,檢查調整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設備連接部件,此工作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協助。
2.11.2二級保養(相當于中修)設備運行2500小時,要進行一次二級保養,對設備進行局部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和修復磨損件,清洗換油,檢查油道部分,局部恢復應有的精度。
2.12驗收工作
2.12.1一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設備負責人驗收,并填寫保養記錄。
2.12.2二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設備負責人、設備員、維修部門設備負責人、維修工、操作工共同驗收,并填寫二級工單,由維修部門設備負責人報技術設備科保存。
2.12.3各級保養完工后,要保證運行周期,做為對維修工、操作工的考核依據。
3.設備內部維修管理及程序
3.1動設備的維修責任部門為機修車間,電氣、儀表的維修責任部門為電儀車間,技術設備科負責監督管理設備維修質量及協調解決維修中發生的糾紛。各車間平時所使用零用配件,以材料計劃方式提報技術設備科,技術設備科審核匯總后交倉庫核對簽字后,交由公司生產及供應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供應科購買。
3.2供應科采購的配件須經技術設備科與使用車間共同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方可入庫,并在驗收單上簽字。
3.3在維修過程中,各車間設備主任與設備技術員負責維修配件的準備與領取,并到倉庫簽字(必要時維修工協助),并對技術過程控制負責。
3.4設備出現故障,車間通知調度,由調度通知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三修工接維修通知后,需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無故拖延或不予維修可處50元/次以內罰款。
3.5在設備維修過程中,如需更換配件,首先征詢車間意見。車間和維修工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配件。
4.設備外出維修管理及程序
4.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靜、動設備、電氣、儀表、化驗儀器、計量器具及其配件的外出(外來)維修及更換。
4.2技術設備科為所有外出維修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在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無法現場維修或現場維修達不到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外出維修,未經技術設備科批準,任何部門不得私自外出維修,否則,費用自理。
4.3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下的設備,外出維修前應由設備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交技術設備科,確定是否需要外出維修,經確定需外出維修時,技術設備科、審計部簽字審批后由主管領導審批。
4.4《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一式四份,財務部、技術設備科、審計部、設備使用部門各執一份。
4.5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上的設備,經技術設備科簽字批準后,必須經主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外出維修。
4.6所有設備外出維修時,由技術設備科聯系并提供審計部提供三家維修單位(特殊情況除外),技術設備科提出建議維修部門,審計部根據各維修單位情況,經審計部比價,最終確定一個維修單位。
4.7所有外出維修設備由技術設備科負責聯系維修單位并負責把設備送出維修。
4.8急用外出維修設備必須由設備使用部門及時通知技術設備科,經技術設備科同意后可直接外出維修,回來后補齊外修手續。
4.9在售后服務期內發生故障的設備,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交技術設備科,同時反饋給財務部、供應科,便于購物合同的有效執行。供應科根據所反映問題,負責聯系廠家維修處理。
4.10設備外出維修時,由經辦人詳細記錄維修情況,包括維修時間、所更換零部件及其價格等,此明細單由經辦人簽字后,連同維.修發票作為報銷的依據。
4.11各類設備如因外出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由責任部門承擔全部責任。
4.12在整個外出設備維修流程中,發現問題部門及時反饋審計部、技術設備科,由技術設備科做出相關處理。
4.13技術設備科根據維修情況對外出維修的設備進行全面的技術性分析,必要時進行檢驗、測定,找出設備損壞的原因,提出科學、先進的改進方法,并確定是否為人為操作事故、設備質量事故、維修責任事故或其他原因,根據判定結果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或提出解決方案。
4.14外出設備維修費用由技術設備科負責報銷,維修發票必須要有設備使用、技術設備科、審計部四個部門的簽字。
4.15財務部憑《設備外出維修申請單》及維修發票(包括維修明細單)辦理結帳。
定期報檢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制定特種設備(含需定期檢驗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報檢制度。
1、驗收檢驗及定期檢驗報驗的定義:
(1)驗收檢驗是指:特種設備安裝過程中或重大維修竣工后,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監督檢驗。
(2)定期檢驗是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的周期檢驗。
(3)報驗是指:由使用單位或使用單位所委托的安裝維修保養單位向設備使用所在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法定檢驗的行為。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是申報所屬特種設備檢驗事項的職能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是具體負責人。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電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周期為1年/次。
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一、目的:
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保證企業安全經營儲存活動的有序進行。
二、范圍:
廠長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審計部、黨辦、工會、質量技術部、中心化驗室、技術中心、動力部、生產供應部、提取車間、制劑車間、包裝車間、倉儲物流服務中心、銷售部
三、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及廠內各項相關規定。
五、內容:
1 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1.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1.2 對特種作業人員,企業主管部門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解決員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當安全操作規程發生重大修改時,必須及時對相關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重點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利用各種形式對員工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并做好記錄。
在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動火)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監督、檢查。
由于員工違章造成重大事故,部門負責人對責任者在重新上崗前應再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培訓內容記入《職工教育培訓檔案》中。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綜合辦公室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對事故責任人按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嚴肅處理,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 相關方教育
相關方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前必須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學習公司的相關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消防常識,安全規程及勞動紀律和其他安全規定。
緊急救援演練制度
1.目的:
加強緊急情況的應急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內容:
1應急預案
參照《企業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響應目標
員工可根據廣播提示確定應急響應目標
3潛在緊急情況
潛在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化學品泄露等情況,具體事項可參考《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物資及裝備
參照《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5應急培訓和演練
企業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沒半年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同時做好相關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并保存相關記錄和照片
6應急預案的評審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至少每三年評審一次,同時保存記錄,如需更新應及時更新并傳達給從業人員。
意外事件和事故處理制度
1.目的:
為及時、妥善、規范、有效處理員工因公負傷、死亡事故,避免似事故的重復發生,保證企業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1事故報告
1.1發生各類傷亡事故時,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或最先發現人、受傷者)必須立即報告動力部及企業領導
1.2企業應當在一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發生事故時間、地點、經過、人數、人員上市情況及應急措施等。可采取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事故情況。
2救援及現場保護
2.1哭訴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受傷害人員,緊急疏散危險區域滯留及圍觀人員,防止事故惡化
2.2在事故調查組未進入事故現場前,應派專人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現場,更不能私自隨意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急需搶救受傷害人員和國家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而急需移動現場部分物件時,必須立即作出物件移動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攝影或錄像并加以詳細說明。
2.3清理事故現場時,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并接到文字通知后方可進行。
3事故分析及責任認定
3.1事故分析本著“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和負重要責任的領導者,提出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3.2事故調查實行分級管理,未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經濟損失一百萬以上的,分別由市、區安監局、是政府組織調查
3.3企業應當按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的批復,對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和處分,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
3.4企業接到批復后三十日內,應當將落實批復情況報送組織事故調查的人員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6
1、抓好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讓其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2、制訂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3、確保司爐工、焊工、電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4、安排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
5、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6、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節能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節能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確保電梯的.良好運行狀態,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廣東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1、 電梯工程師負責電梯方面的綜合管理,當電梯檢驗合格證到期提前一個月申報年檢,由電梯工程師負責督促電梯公司做電梯年檢準備工作;梯管理員負責電梯運行情況巡查和故障報告及維修保養跟進;清潔保養人員負責電梯、外表衛生。
2、 酒店電梯實行24小時運行,每日電梯開啟,關閉以及日常巡查由經過培訓的管理員專職負責。
3、 電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員進行24小時運行監控,發現乘客吸煙、打斗等不文明行為,或損壞電梯部件,用內線電話制止并錄像,并及時通知巡邏安全員和工程部,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4、 嚴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和超長超重等物品進入電梯;特殊情況,必須報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運送。
5、 遇電梯故障時,及時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員及電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應于30分鐘內趕到現場,在職責范圍內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請用內線電話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啟動應急預案。
6、 當發生火災時,消防中心安保員應迅速將電梯迫降至底層;當發生地震時,電梯必須由電梯公司專業人員檢測后報相關部門檢驗通過后方能運行;當電梯進水時,應將電梯停于進水樓層之上至少2層,并及時關閉電梯總電源,濕水電梯由電梯公司做濕水處理并提交報告。
7、 電梯管理員每周應配合電梯保養公司對電梯進行檢查保養,并監督保養人員認真填寫保養記錄,同時對電梯發生的故障應及時處理并作記錄。
8、 電梯機房嚴禁吸煙,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機房內設備非電梯管理員、電梯公司專業人員禁止操作。
9、 保持電梯機房整潔,不準堆放雜物及通風良好且雷雨天應及時查看機房情況,電梯管理員每半月清潔一次并做記錄,同時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齊全。
10、 電梯在檢修、清潔時,應在電梯首層及轎廂擺放警示牌。
11、 客、貨梯嚴格分流使用,嚴禁用客運電梯運載貨物。
12、 在電梯出入口明顯位置張貼有關安全警示標志、維修保養企業名稱以及應急、投訴電話號碼。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8
1、加強對電梯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電梯處在良好的運行狀態。
2、電梯值班員工作時間內不許無故離崗。認真做好值班工作,了解電梯運行情況。
3、每天值班員按規定巡視電梯機房,檢查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代維方,保持機房照明良好、環境整潔。填寫巡查記錄。
4、經常檢查運行中的電梯轎廂內的通訊報警裝置、應急燈,使其處在正常工作狀態,一旦電梯出現故障乘梯人可及時報警。
5、電梯出故障后,在最短時間內進行緊急事故處理(如井道進水、停電、故障、關人等、),并保護現場通知代維方,對故障電梯進行修復。
6、貨梯在運送危險物品、大件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7、值班員要通知物管部、安保部一起到現場協助運送,確保安全。
8、嚴格按照乘梯規定運送人員和貨物,運送大件物品、沉重物品要輕抬輕放。禁止超載運行。
9、按規定合理使用電梯,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運送超長物體,轎廂頂部、井道內嚴禁放置各種物品。
10、當電梯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
11、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如火災跑水等,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
記錄
《值班交接班記錄》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3、本標準的'附錄為標準的附錄。
4、本標準的附錄為提示的附錄。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9
一、電梯不能超載,當電梯報警時,就應該主動退出,等下一趟再乘,電梯超載是很危險的。
二、當電梯門快關上時,千萬不要強制沖進電梯,阻止電梯關門,切忌一只腳在內一只腳在外停留,這樣會受到傷害。電梯門即將關閉時,嚴禁用手伸入門間隙嘗試使電梯重開門。與電梯門保持距離,開關門時要特別注意防止衣物或其他隨身物品被電梯門擠住。
三、電梯在正常運行時,千萬不要去按應急按鈕,否則會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需要電梯門保持開門狀態,應該按住開門按鈕,如果自己需要搬運物品,可以請求其他乘客幫你按住開門按鈕。
四、乘坐電梯時,如果電梯門沒有關上就運行,這說明電梯有故障,乘客不要乘坐,同時向維修人員報告。
五、來到電梯前,乘客首先看看是否掛有“停梯檢修”標志。如果電梯在維修,應掛有這種標志,乘客不要乘坐。
六、發生火災時,應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火未蔓延的樓層,乘客禁止使用電梯逃生,而要從樓梯安全出口處逃生。
七、電梯運行中萬一出現故障時,乘客不要驚慌,應按對講或警鈴按鈕通知維修人員救援,不要亂動亂按,等待是保障安全的明智選擇。
八、電梯停穩后,乘客進出電梯時應注意觀察電梯轎箱地板和樓層是否水平,如果不平,說明電梯存在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以保障乘客安全。
九、搭乘電梯時,請勿在電梯內嬉戲、跳動、打鬧、以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亂扔雜物,保持電梯的清潔通暢。
十、電梯應定期有合格專業廠商保養、檢查;發現電梯故障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請依據您所要到達的樓層按鍵,提高電梯運行效率。
2、乘坐電梯請勿超載乘坐。
3、乘坐電梯請勿將身體靠在轎廂門上。
4、請不要在電梯轎廂內吸煙、打鬧、擁擠、沖撞、蹦跳以免發生意外。
5、嚴禁運裝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若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運裝。
6、不要隨便按轎廂內應急按鈕(警鈴按鈕、報警電話按鈕)。應急按鈕是為了應付意外情況而設置的,電梯正常運行時,不要按應急按鈕,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7、如發現電梯開門還能運行、電梯轎箱地板與樓層不平齊的情況,說明電梯出現故障,請停止乘坐,待有關部門處理。如乘坐的話非常危險。
8、如乘坐電梯過程中遇電梯故障,停止運行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鎮定,穩定情緒,不要自行向電梯外翻爬或踢轎廂門;
第二步:找到電梯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過報警裝置向外界求救;
第三步:查看電梯內部提供的求救電話,撥打該求救電話向外求救;
第四步:向外發出求救信息后,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采取相關措施,不可擅自采取撬門、扒門等錯誤的自救行動,應該在電梯內靜待專業人員開門救援,電梯平層后,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快速離開電梯。
9、發生火災時不要乘坐電梯。發生火災時,乘客禁止使用電梯逃生,應選擇樓梯安全出口逃生。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1
1、持續轎廂、轎廂地坎槽和層門地坎槽的清潔。
2、電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掃。
3、勿讓幼童、老人單獨乘電梯。
4、電梯切勿超載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5、勸導乘客勿在轎廂內蹦跳,因為此舉可有引致電梯不正常運行。
6、請依照您的實際需要按鈕。亂按鈕將會降低電梯的運行效率。
7、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需將三角鑰匙插入層門上的鑰匙孔,旋轉后打開層門,切勿用力過猛,并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此層,以免發生意外。(注:三角鑰匙使用者務必持有勞動安全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
8、電梯停用時,須將轎廂內電源開關切斷。
9、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若遇特殊狀況,需經司機和管理部門統一并嚴加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裝運。
10、不允許利用轎廂安全窗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11、電梯使用完畢停用時,司機或管理人員應將轎廂停在基站,將操作箱上開關全部斷開,并將層門關掉。
12、電梯長期不使用時,應將機房內的總電源開頭斷開。
13、留意陌生人進出轎廂杜絕在轎廂內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裝電梯。
15、切勿用機動鏟車在一般貨梯內裝卸貨物。
16、若電梯不正常時,請先檢查電梯是否有人為的障礙。例如雜物阻止門的正常動作等。
17、不得將電梯的專用線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電焊接電源)。
18、本公司員工進行
維修時,請盡量帶給本電梯以前發生故障的資料或介紹曾發生過的故障狀況。
19、當通知電梯發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維修時,請告知以下事項:
(1)、酒店名稱及其地址、聯系人及其聯系電話;
(2)、發生故障之電梯號;
(3)、故障狀況
20、當乘客在被關在轎廂內,切勿嘗試進行釋放乘客,應立即致電維保公司。請安慰被關乘客等候救援,并勸告乘客切勿嘗試離開轎廂。
21、當發生電梯井道進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時,請立即將電梯電源切斷。待井道進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請致電維保公司派員查驗。確保設備完好后方可使用。
22、當大廈內發生火警時,除具有消防功能的電梯由消防人員專用外,切勿使用電梯。火警過后,請致電維保公司派員查驗。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預防電梯事故,保障人民群眾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梯的生產、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評估、應急處置、監督管理以及與電梯安全相關的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等,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電梯,是指具有載人功能的乘客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自用電梯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并納入應急救援聯動體系,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保障安全監管工作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電梯的生產、經營、使用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實施監督檢查,建設和維護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向社會定期公布電梯安全狀況并提供信息查詢服務,推進電梯使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組織事故調查,受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行為。
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政審批服務、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使用管理單位、有關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應當加強電梯安全法律法規和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公眾正確使用電梯。
學校、幼兒園應當將電梯安全知識納入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增強學生、幼兒安全文明使用電梯的意識。
第六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投訴和舉報制度,公布投訴和舉報方式。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危害電梯安全的違法行為或者電梯存在事故隱患的,可以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第七條 鼓勵電梯所有權人或者使用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單位等參加與電梯安全相關的保險。
第二章 選型配置與施工管理
第八條 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設施的工程設計和電梯的選型與配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的規定,并與建筑結構、安全使用需求相適應。
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相關標準對電梯依附設施的設計、電梯選型與配置未作規定,或者電梯的使用環境、條件和實際運作工況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向設計部門提出電梯選型與配置要求,協調確定建筑設計方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應當根據建筑物結構的安全要求配置電梯。
第九條 電梯應當具備安全運行和應急救援等功能;電梯轎廂內應當實現移動通信網絡信號覆蓋。
鼓勵在用乘客電梯加裝停電自動平層裝置、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鼓勵電梯配置具有物聯網遠程監測功能的裝置。
第十條 電梯安裝、改造、修理,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標準和設計文件進行,并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
電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護裝置,應當建立質量追溯登記制度,有質量保證期限的應當在登記中注明。
電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調試和試運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條 電梯轎廂裝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裝修重量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標準。
第三章 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
第十二條 使用管理單位,是指對電梯使用安全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一)未移交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權人為使用管理單位;
(三)委托物業服務人或者其他單位管理的,被委托單位為使用管理單位;
(四)出租場所的電梯,可以約定使用管理單位;沒有約定的,出租方為使用管理單位;未明確使用管理單位的電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規程;
(二)采購、使用質量合格的電梯部件;
(三)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公開值班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并如實記錄存檔;
(四)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電梯使用登記手續;
(五)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對維護保養過程進行監督并及時簽字確認。維護保養單位變更的,做好安全管理銜接工作,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并及時更新電梯使用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應急救援電話以及保險信息標識等;
(七)保持電梯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設施有效使用、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八)運載物品可能造成電梯故障或者損壞的,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或者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管理;
(九)電梯因故障需要暫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設置停用標志,并組織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直至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十)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安排安全人員值守;
(十一)對有視頻監控的電梯進行實時監控,監控數據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電梯臺賬以及安全技術檔案。
電梯的生產、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等應當向使用管理單位提供安全技術檔案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使用管理單位變更的,原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三日內將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完整移交給新的'使用管理單位,并辦理書面交接手續。變更后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在五日內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置障礙物;不得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運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不得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置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序。
第十六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對以下電梯實施重點管理,根據電梯運行的實際狀況,增加自行檢查的頻次和維護保養的項目、頻次: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的;
(四)超高層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點管理的。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本條例第十六條所列的電梯和近兩年內發生過安全事故的電梯,按照有關規定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乘客應當文明、安全乘用電梯,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電梯;
(二)超過額定載荷使用電梯;
(三)強行開啟、撞擊或者倚靠電梯門,用身體、物品阻擋關門;
(四)在電梯轎廂內打鬧、蹦跳、吸煙或者拋擲雜物,在出入口滯留;
(五)損壞或者拆除電梯部件、附屬設施、標志、標識;
(六)在運行的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動扶梯上使用手推車、嬰兒車等;
(七)其他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九條 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電梯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標準和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實施維護保養;
(二)現場作業不得少于二人,作業現場應當設置警示標志,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三)設立二十四小時值班電話,受理故障報告;
(四)實施或者配合應急救援;
(五)建立維護保養檔案,真實記錄維護保養情況,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明示維護保養標識;
(七)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八)指導和協助使用管理單位完善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條 維護保養單位發現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告知使用管理單位,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二)未定期檢驗、檢測的;
(三)出現故障或者異常情況,未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的;
(四)報停、報廢后繼續使用的;
(五)存在違法維護保養、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電梯安全使用行為的。
第四章 檢驗、檢測與安全評估
第二十一條 對電梯進行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向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
檢驗機構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實施監督檢驗,檢驗工作完成后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向電梯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災害或者設備事故等致使電梯安全技術性能受到影響,計劃繼續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檢驗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提出電梯定期檢驗、檢測要求。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接受檢驗、檢測要求時約定時間并按時實施。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檢驗、檢測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同時將檢驗、檢測信息傳輸更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系統。
檢驗、檢測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出整改建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還應當書面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電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單位可以委托經核準的安全評估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判定的綜合安全狀況等級,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風險:
(一)整機使用年限超過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次數的;
(三)故障頻率高影響正常使用,并經所有權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評估的。
第二十六條 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在出具評估報告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向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送評估信息。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七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組織演練。應急救援專項預案應當與電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二十八條 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單位以及應急處置平臺接到乘客被困等報警后,應當按照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即時響應處置。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實施救援。
第二十九條 供電企業計劃停電,應當按照規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單位。使用管理單位接到停電通知后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停止電梯運行。
因意外停電,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對電梯轎廂進行檢查,通知維護保養單位解救被困人員。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電梯安裝、改造、修理使用質量不合格的電梯部件或者安全保護裝置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電梯轎廂裝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電梯層門、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門外隨意加裝影響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救援等工作的設施或者設置障礙物,在轎廂、機房、井道、底坑內安裝或者放置與電梯運行無關的設施和物品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置限制電梯正常使用或者維護保養的裝置、程序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編造虛假維護保養記錄不真實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批準的特種設備目錄中其他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電梯的生產,包括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3
1、電梯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電梯操作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電梯操作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并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
4、做好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5、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6、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7、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8、發生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電梯速度顯著變化、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等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維保單位及時進行修理。
9、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10、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11、電梯發生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12、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13、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時處理。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電梯必須在取得《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證》必須張貼在顯著位置。《合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二、電梯司機必須統一考核后持證上崗,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訂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人手一冊,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電梯的.鑰匙由電梯操作人員及電梯維護管理人員持有和管理。
五、為保證電梯運行安全,電梯維護人員必需經常搜檢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定期進行安全機構運作實驗及整體性實驗。
六、貨運電梯禁止乘坐人員
七、電梯運貨過程當中在發現電梯運行有異常或呈現故障時,不得自行處理,應立即撥打報警乞助電話。因自行處理,而造成的人員傷害及對電梯造成的破壞,由處理人員負責。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15
1、電梯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專業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專業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和管理。
2、電梯操作人員必須堅守,遵守操作規程,做到耐心仔細解答,微笑服務,并保持電梯內清潔衛生。
3、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每年一次的`電梯安全檢測檢驗工作。
5、電梯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維修保養以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和確保安全運行。
6、保持電梯內整潔,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沙灰、小動物進入電梯內部。電梯內不準堆放無關物品。
7、電梯內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換。
8、電梯管理人員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部備案。
海安水星公司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是安全要求較高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并取得電梯工操作證,其他人員不準隨意開機。
2、先將電源接通,打開照明,檢查電梯各指示鍵是否完好,升降方向的指示及層站指示信號是否明亮,開門、關門是否靈活自如,如發現一般故障應排除后方可操作。
3、電梯在運行中出現異常,可采用應急鍵工作,并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能工作。
4、電梯載重不得超過20xxkg,載荷應盡可能穩妥的放在電梯廂中間,以免在運行時物件傾倒。
5、電梯內的控制箱開關板應及時關閉,不得敞開,以防雜物落入。
6、操作人員應嚴守工作崗位,當天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將電梯廂停于一層,斷開廂內電源開關,關閉電梯門,并將一層電梯外電源鑰匙擰至關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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