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票據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票據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有力會計核算工作,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票據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領用支票進領用人需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并由財務總監認證后向出納員領用,領用人負責收回相關單據并及時到財務部辦理有關報銷手續。
二、原則上不準簽發空白抬頭或金額的支票,如確實需要,應由總經理、財務總監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額,由領用人員負責收回相關的報銷憑證,由財務人員核對是否準確。
三、建立支票領用備查簿,依序登記領用人,領用支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四、對已作廢支票,與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蓋“作廢”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發票由主管會計專人保管和負責核對,建立發票領用登記簿,定期對空白發票及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
六、倉庫驗收單、領用單每月必須定期核對后,交會計部門入帳,并裝訂保管。
七、出納的`支出單據,由出納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后,經會計核對后,交會計入帳。
票據管理制度2
小工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詢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裝置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裝置管理與維修
1、大宗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裝置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裝置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求公路隧道管理制度 機電管理制度
票據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票據的管理和財務監督,保證學院依法取得各項辦學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票據,是指除稅務發票之外,在收取學費、住宿費、各種代收代支費以及其他經濟活動中,向收款單位或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是學院和被收費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依據。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培訓等科研項目收入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稅務發票,稅務發票由財務處統一向稅務部門辦理領、用、銷手續,并向稅務部門報送相關報表,照章納稅額計入科研成本。
第三條學院財務處按照省財政廳、物價局、非稅管理局規定統一購領和管理票據,財務處設專門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票據的領購、發放、保管、繳銷等手續,學院其他部門及人員不得自行購買、使用收費票據。
第四條票據是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憑證,學院各部門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票據使用管理規定。學院主要行政負責人對本學院領用票據使用的規范性和合法性以及安全性負責。
第五條票據種類和適用范圍
(一)“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專用收據”,主要用于收取各類經省物價局批準立項的學費、住宿費、大學英語考試、培訓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主要用于開具“非稅收入專用收據”并當場收取現款后,集中匯繳至省財政廳指定的代理銀行,作為辦理繳款結算的的憑證。
(三)上述兩種票據均有電子版和手工版,須按相關規定分類管理。
(四)“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主要用于收取各種代收代支款項,如教材費、會務費、水電費、捐贈費等。
第六條票據的購領、使用和核銷
(一)票據的購領
1、學院在向省財政廳非稅管理局購買新的非稅票據時,應憑省財政廳發放的《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購領非稅收入票據。購領新票據按照“交舊領新”方式,應提交上次購領票據的使用情況和本次購領票據申請。
2、學院各部門領用票據,須經財務處務負責人批準,并在財務處票據領用登記薄上進行登記,登記時注明領用原因、收費項目和標準、票據種類、數量及票據號碼等。
(二)票據的使用
1、財務處在使用票據前,應檢查票據有無缺號、重號、少聯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報告給票據管理機構并由其處理。票據必須按順序填寫,不得拆本使用。票據的填寫應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因票據填寫錯誤或開具的“一般繳款書”未按時繳款等原因須作廢的票據,應在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或寫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其各聯,不得私自銷毀。
2、財務處票據管理員必須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票據。在票據未被領用之前,不得預先加蓋有財務章,發現空白票據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辦理有關掛失手續。票據使用人須保管好在用的票據,發現遺失和短缺,須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處報告。
3、票據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用途使用,不得互相混用,也不得轉讓、出借、代開,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票據使用范圍。
4、票據領用部門必須及時與財務處結算票據款項,所收款項由財務處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或單位銀行賬戶。票款結算后,財務處對部門所領用的.票據進行核銷。
5、學院財務管理辦法規定,學院由財務處統一管理各項收支,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收取費用。未使用規定票據收費(包括利用白條,或不開收據收費),視同私設小金庫,收繳其所得,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票據的核銷
票據核銷時,要認真檢查票據的使用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開具的發票是否規范、有無缺少票據等。所有票據所收取的款項必須全部收妥并解繳財政專戶或單位銀行賬戶。財務處按省財政廳相關規定統一辦理票據核銷。
第七條票據的保管
票據使用完后,應定期裝訂成冊,并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存放和保管,不得私自損毀。已開具的票據存根聯和票據領用登記薄,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保管期為5年,保存期滿,登記造冊,報經主管部門查驗后銷毀。
第八條法律責任
下列行為屬于違反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一)違反規定印制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
(二)轉讓、出借、代開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或者使用非法票據,或者不按照規定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
(三)違反規定發放、銷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或者保管不善造成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毀損、滅失的;
(四)偽造、變造、買賣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
(五)偽造、使用偽造“財政票據監制章”的;
(六)其他違反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對違反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處罰、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票據管理制度4
第1條為規范企業應收票據的管理,防范應收票據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企業應收票據管理應遵循核準、記錄和保管職能相互分離原則。
第3條應收票據的審核。
1,企業在接受應收票據時,財務人員要按照《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等規定,仔細審核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亂真,避免或減少應收票據風險。
第4條應收票據的批準。
1,應收票據的取得和貼現必須經由保管票據以外的主管人員書面批準。
2,接受客戶票據需經批準手續,降低偽造票據以沖抵、盜用現金的可能性。
3,票據的'貼現須經主管人員審核和批準,以防偽造。
第5條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1,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包括收到票據、票據貼現、期滿兌現時登記應收票據等有關的總分類賬。
2,銷售會計應仔細登記應收票據備查簿,以便日后進行追蹤管理。
第6條應收票據的保管。
1,企業設專人保管應收票據,且保管人員不得經辦會計記錄。
2,對于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應及時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對已貼現的票據應在備查簿中登記,以便日后追蹤管理。
收費管理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范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布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并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并及時向家長發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愿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范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于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并有回執。
票據管理制度5
一、嚴格遵守《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試行辦法》、《學校教育收費管理試行辦法》保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學校教育收費有序地進行,保證學校的全部收入合理,并納入財政收支二條線管理。
二、根據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收費注冊登記手續,憑《票據購買證》、《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巳使用、作廢的收費票據存根,到區財政部門購買收費票據。
三、收費票據必須由學校總務部門統一管理,由總務負責人或會計保管,并按票據購買證號碼分類、登記,指明購進日期,本數及編號。
四、出納或領用人領用時,應在《票據領用薄》上簽名,并寫明領用本數,起訖號碼。
五、出納或領用人用完,需再領用收費票據時,需交清上次所領用的票據存根,并在《票據領用薄》寫明交回時間。
六、會計根據記帳聯與票據存根聯進行銷號,在票據銷號單記明所銷票據的起訖號碼及金額,并要有銷號人簽章。
七、發現票據填寫錯誤時,須重新填開,并在錯誤的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備查,不可把收據聯,記帳聯,附在記帳憑證后。
八、發現票據遺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在市級傳媒上公開申明作廢,并報財政部門核備。
九、總務負責人應妥善保管好票據存根,以便備查,并按財務制度規定期限進行銷毀,不可私自處理。
票據管理制度6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區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規定。
1、工區現金、票據等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工區財務科,按照“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辦法對現金、票據實行管理。
2、現金、票據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并按此《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辦
3、對支票和其它票證、憑證的管理,必須堅持檢驗、復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須用專車、并有專人負責押運。取送數額特大的款項,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保衛處派員重點護衛。
5、存放現金、票據必須用合格的保險柜,財務室門窗必須牢固、安全。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現金、票證必須有專人保管。
6、財務室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超過銀行規定限額的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須過夜存放的,應專柜存放,專人看守。
7、財務部門必須制定落實內部安全工作責任制。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在使用、保管、儲存時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票據管理制度7
票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一方面,它確保了企業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另一方面,良好的`票據管理能有效防止財務欺詐,保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此外,符合法規的票據管理也是企業合法經營的重要體現,有助于提升企業的信譽和形象。
票據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單位票據管理,規范票據購買、使用、管理、保管等行為,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據包括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等。
第二章 票據購買
第一條 單位根據有關審批機關批準收費的文件,到區財政部門申領《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和《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二條 單位購買票據時,必須按財政部門規定申報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已使用、作廢的收據交區財政部門進行查驗、核銷。
第三章 票據使用
第三條 在啟用票據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第四條 票據必須整本按序使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印章齊全,做到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挖補、撕毀票據;必須做到票、款相符。使用機打票據時,開具的票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所有聯次一起開具,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收費專用章。
第五條 票據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全部聯次,不得私自銷毀。
第六條 使用普通學雜費專用收據,應按順序號填列,學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末,單位將本學期的收費情況進行匯總,并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核對后,返還單位保存歸檔備查。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
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核準的使用范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得超范圍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單位每次結報時,將已開具的記賬聯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予以核對,對于超范圍開具的票據,不得作為入賬依據。
第四章 票據管理
第八條 購入的各類票據由財產保管員負責保管。財產保管員應建立票據購買、領用登記簿,購入票據時須填寫購入日期、票據名稱、數量、編號。領用票據時,必須做好票據購買、領用登記記錄。
第九條 單位不得自行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也不得自行改變票據的用途或不同票據互相串用。
第十條 票據使用完畢必須及時核銷。結算中心記賬會計根據開出使用的票據,與相關的收入賬戶及時進行核對后,予以核銷。
第十一條 各類票據如有遺失,應及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將遺失原因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及票據領用登記簿,按會計年度將其匯總整理,作為會計資料歸檔。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單位對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票據管理制度9
第一條支票簽發使用管理
1、因業務需要,由銀行購入支票時,需登記支票購買手冊,以便備查。
2、購入的空白支票及預留印鑒,應存于保險柜中。銀行預留印鑒及支票采取分別管理或雙印鑒分別管理的辦法。
3、支票上的.預留印鑒需隨用隨蓋,不得預先在支票上蓋章。
4、對作廢支票應加蓋作廢章,并妥善保管。
第二條支票簽發使用管理
1、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時應填寫簽發日期、用途、付款金額或限額。
2、支票應按順序使用,不得跳號使用。
3、各部門領用支票時,必須經過廠領導同意、財務負責人認可后出納人員才可以簽發支票。
4、日常費用支出使用支票時,應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領用人要在支票登記簿上寫清購買內容、領取日期、領取人姓名、支票號碼、用款限額并且由經辦人簽字。
5、支票使用人需按申請的用途、核定的金額使用支票,不得套用支票,不得轉借他人,實際使用金額即將出現超限額時不得先斬后奏,需經財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一周之內報帳。對超期未報的支票,財會人員應及時催報,未報帳之前不得再領用支票。
6、報帳時財會人員要認真審核支票的合法性、用途、金額、并由經手人、部門負責人和財會負責人簽字后附支票存根入帳。報銷后,注銷轉帳支票領用記錄。
第三條對收入票據的管理
1、支票:要審核簽發日期是否有效;支票填寫是否符合銀行規定(大小寫金額及筆色);對方簽章是否符合規定;用途是否填寫并屬實;是否有對方帳號;有密碼的銀行支票是否填有密碼,并應核實支票簽發單位是否有透支危險,上述諸項如審核無誤,方可收帳,開具收據,作為接交依據,并應及時送交銀行。
2、匯票:需審核簽發日期是否有效,收款人是否為全稱,是否正確,壓數是否清楚。如上述諸項審核無誤,方可收帳。為明確責任,財會結算人員應建立匯票接收登記冊,并由交接雙方簽字。對因各種原因退回的銀行匯票,財會人員除及時與對方取得聯系外,要對匯票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以便二次投存銀行或退回原單位。
3、對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除認真審核其票面是否合格外,還要按照銀行匯票的有關管理規定造冊登記并妥善管理。
4、銀行匯票在未到承兌期限時,應由會計人員妥善保管,如果丟失,應立即報告、作廢和聲明并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在匯票到期前,會計人員應提前10天向銀行申請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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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票據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企業的收入確認、成本核算以及稅務合規等多個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票據的.種類與適用范圍:明確各類票據(如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收據等)的使用條件和場合。
2. 票據的開具與審核:規定開具票據的流程、審核標準以及相關人員的職責。
3. 票據的保管與存檔:設定票據的保管期限、存儲方式及查閱規定。
4. 票據的核銷與審計:闡述票據核銷的步驟、審計頻率以及異常處理機制。
5. 法律法規遵守:強調遵守相關財務法規,確保票據管理的合法性。
內容概述:
1. 票據管理政策:制定企業內部的票據管理政策,明確管理目標和原則。
2. 系統與流程:建立和完善票據管理系統,規范操作流程。
3.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票據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合規意識。
4. 內部控制:設立內部控制機制,防止票據濫用、偽造和丟失。
5. 監督與考核:通過定期檢查和考核,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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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規性:良好的.票據管理有助于遵守稅法和其他相關法規,降低企業違法風險。
2、準確性: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3、效率:優化流程,減少因票據問題導致的時間浪費和資源消耗。
4、風險控制:有效預防舞弊和欺詐行為,保護企業資產安全。
5、審計透明度:提升內外部審計的效率和質量,增強企業信譽。
票據管理制度12
隧道管理所是在管理處的領導下,負責高速公路應急處置處置,負責保障隧道內機電裝置正常運轉和隧道結構物整潔。其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機電裝置安全操作等有關規定,開展隧道車輛執行監控和事故應急處置。
二、熟悉和掌握管轄裝置的效能和技術要求,按照《隧道機電裝置維護與管理暫行規定》進行正常維護,保障機電裝置正常運轉。
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并按《隧道管理所員工工作考核獎罰辦法》的規定考核工作人員的工作實績,做到獎罰分明。
四、負責高速公路轄管路段路肩上報警求救電話的管理與維護,做到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和施救。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積極開展增收節支活動,做好清算、核資、匯總資產登記等管理工作。
六、定期對隧道內裝置和車輛執行狀況檢查與巡視,并對上崗執勤紀律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存在違規按規定查處。
七、參與隧道養護質量的檢查與考評,使管轄路段的'隧道整潔、排水暢通、襯砌無滲水或滴水,路面整潔,綠化無損。
八、負責做好本所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抓好綜合治理,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九、負責做好本所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計劃生育、辦公用品發放、車輛管理、職工福利工資分配等后勤服務工作。
十、組織開展文明視窗、安全視窗等競賽活動。
十一、按照應急預案積極開展各項事故處置演練,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安全操作技能和體能進行訓練與考核。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票據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統一規范財務管理和操作程序,結合酒樓的實際情況,對酒樓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酒樓各項財務管理工作。
三、管理規定
(一)餐廳自購原材料的規定
1.餐廳停止使用給供應商代開收款收據的憑據,支付款項時,應盡力要求供應商開具正式發票,如確實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由供應商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并要求供應商在收款收據或收條上蓋章(簽名及手印)。
2.進倉單必須由保管人(指定專人)、驗收人、經辦人、餐廳經理簽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購原材料支付貨款時,必須先經過區域經理審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廳各項費用開支的規定
1.餐廳所有開支的費用必須是餐廳維持正常營運確實需要的,不得開支與餐廳無關的費用。
2.餐廳費用開支由餐廳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控制,事前報告區域經理,費用開支經區域經理審核后,方可給予報銷開支。
3.餐廳費用報銷時,所有單據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餐廳經理簽名,區域經理審核。
(三)促銷費用的規定
1.所有促銷費用的開支必須要有確實可行的促銷計劃方案,促銷計劃方案由餐廳經理提出,報區域經理審核,再由區域經理上報公司促銷主管審定,經促銷主管審定或酒樓審批后方可執行。
2.所有促銷活動完成后,必須寫促銷活動的總結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促銷的方式、促銷的費用、促銷的`效果、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教訓。
3.促銷費用的權限:小范圍的促銷活動,總金額在500元以下,由餐廳經理報區域經理審核后,即可執行。超過500元的按本條第1款規定執行。
(四)差旅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電工因公到餐廳出差的費用回酒樓報銷,不得在餐廳報銷費用。
2.餐費補貼,出差至本地區以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兩張,至島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一張。
3.市內交通費,員工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先在的士車票背面審批簽字,然后按規定程序報銷。所有市內交通費報銷時,必須在車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訖站點、何事、報銷人簽名。
(五)交際應酬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全年可憑有效的正式發票報銷交際應酬費,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內。
2.餐廳經理的交際應酬費實行先打單后報銷政策,(日營業額超萬元)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別在200元、100元以內。其他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內。
3.交際應酬費的用途:用于與酒樓和餐廳有聯系的業務往來和活動,協調、理順與外部相關部門的`關系。不得用于酒樓、餐廳內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規定
1.凡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300元以內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即可購買。超過300元以上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物資保障中心采購(特殊情況除外),必須按先入后出的原則辦理。
3.對確實不能繼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廳經理指定專人進行登記注冊,可以維修的、還有殘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維修的、沒有價值的由區域經理監銷。
(七)餐廳“營業外收入”的規定
1.“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的廢棄物但可作為豬飼料、廢紙皮等。不屬于“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每天營業收入的長、短款,食品短缺由責任人賠償的款項,員工過失的罰款等。
2.所有“營業外收入”的來源資金由餐廳出納管理。
3.所有“營業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廳的集體活動,不能作為其他用途。
4.所有“營業外收入”的集體活動費用由區域經理審批。
5.所有“營業外收入”的收支存情況必須上報公司財務部知悉。
(八)其他相關規定
1.餐廳與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分開結算,今后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不得在餐廳費用中報支。
2.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中,屬餐廳的零星采購和零星費用開支所需的款項由餐廳經理向出納員的備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額暫定20xx元,期限7天),此項借款必須當月結清,不得跨月。區域經理對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必須及時審核,以確保餐廳正常營運,若因執行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無法及時到位,造成餐廳不能維持正常營運的,由區域經理負全部責任。
3.員工借款:原則上員工不得在酒樓或餐廳借款(除特殊情況外)。
4.物資保障中心的營業外收入不能參照餐廳的“營業外收入”管理,其營業外收入全額上繳財務部管理,所需的集體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會同相關部門核撥。
5.財務部對餐廳的每項經濟業務活動,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稽查,若發現有不符合制度規定、不合理的款項支出,有權要求退回,責成有關責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項。若發現徇私舞弊現象,按有關規定處理。
票據管理制度14
一、票據包括向財政部門購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事業單位結算票據,以及向主管部門購領的中小學收費收據。學校私自印刷的票據為無效票據。
二、學校所有票據的購領、保管、管理統一歸會計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總賬會計負責。
三、建立票據領、用情況登記制度。票據在領用時需在登記簿上登記起止號碼、領用時間、用途,并由領用人簽名。交回時,須檢查其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是否缺少、交回日期及剩余份數等內容。票據使用完畢,須全部送財政部門核銷。
四、對須提供票據的經濟業務,應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按規定開具不同種類的.票據。
五、票據項目須填寫齊全、數字正確、內容真實。不得涂改、撕毀、轉讓、銷毀和拆本使用。不得代其他單位開具。
六、各種票據不可提前蓋具印鑒。只有在經濟業務發生時,方可蓋具印鑒。
七、對錯填的票據應將各聯完整保存,并在各聯顯著位置上加蓋“作廢”戳記。
八、票據使用后存根聯須和會計檔案一起保存。
九、總賬會計應經常檢查票據的使用、保管情況。
票據管理制度15
票據管理制度
一、各類票據,如銷售發票、發貨明細表、收款收據、收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由公司財務統一領購,分戶建帳,視同現金,專人管理。
二、各類票據的使用實行領發制,公司所屬各單位因公用票,由單位記帳員到公司辦理領票手續,用完后及時上繳。
三、各單位記帳員對領入的各類票據的填制及所用范圍要監督把關,出現問題一律由記帳員全權負責。
四、公司及單位票據經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各類發票,絕對禁止將本單位發票借給他人使用或代人開票,一經發現,從嚴處罰。
五、發票的填寫要符合“發票填開要求”,大小寫相符,金額不得有涂改,并加蓋單位公章及經辦人私章。
六、發票專管人員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
一、為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稅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后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于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稽核,出納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范、專案名稱準確,規范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并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稽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稅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后,由監督人和后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于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如何完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從制度本身的完善著手,將制度條例化,規范化,程式化,制度的出臺相關人員需要執行和遵從;
二、在制度實施前需要聽取相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制度化但不僵化不失人性化,宣傳教育并讓相關執行人員認識到制度帶來的好處和優勢;
三、從上到下執行制度,需要相關的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制度本身要關注并執行;
四、制度執行后需要進行檢查和監督,了解制度執行的效果,便于進一步完善制度,讓制度實施的更好。
發票收據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發票和收據的管理,正確進行經濟核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XX市發票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規定的發票、收據是指:
1、發票:指從稅務機關購買的專用發票,包括北京市服務業專用發票、北京市工商企業資金往來專用發票等。
2、收據:指蓋有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從非稅務機關購買的'收款票據。
(三)總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發票、收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領取、收回和檢查工作,對發票和收據進行統一管理。
(四)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分公司,并作為分公司制定發票、收據管理制度的依據。
二、發票、收據的購買、保管和領取
(一)發票、收據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并由專人負責,各地督導不得從財務部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或收據。分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獨立從事經營業務的,可以自行購買使用。
(二)發票、收據購入后由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設定發票、收據使用登記簿,按類別登記。
(三)分公司或督導應當嚴格發票、收據的管理工作,由專案負責人統一到財務部領取所有發票、收據,填寫發票、收據使用登記薄,將領取數量、號碼進行登記,雙方簽字。
(四)整本收據使用完后,收據使用人應將整本收據存根聯交到專案負責人,由專案負責人核對收據存根、報表后到財務辦理登出登記。
(五)財務部每季應將庫存發票、收據清理一次,賬面數與實有數進行核對,年終將已使用的發票、收據按《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檔儲存。
(六)發票保管人變更時,應辦理發票移交、清點手續。
三、發票的使用
(一)總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提供服務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二)總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收取單位或個人往來性質的款項時,應向付款單位或個人開具資金往來發票或收據。
(三)使用發票、收據前應檢查有無缺號、缺聯、少份、錯號現象。如發現上述情況之一,此本發票或收據不能使用,及時交回財務。
(四)開據的發票、收據,必須注明單位全稱、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等。
(五)不得虛開、開發票,不得開具與事實不符發票。
(六)發票、收據要按順序使用,各聯要一次復寫,各欄內容要真實、準確、完整,并在收款單位處加蓋財務專用章。
(七)填錯的發票要逐聯加蓋“作廢”字樣,并完整儲存各聯,統一裝訂。
(八)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開發票、收據;不得使用拆本發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十)各地督導所收押金必須向促銷員填開收據,經并雙方簽字,兩天記憶體入總公司財務部指定帳戶,同時上報收取押金明細表以及收據使用狀況,并通知財務部查收。
四、發票、收據的檢查
(一)對使用完的發票,財務部應仔細檢查整本發票是否按規定使用。
(二)發現丟失發票、收據的發票管理人,必須在當日向總公司財務部報告,丟失發票的,還應在2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五、責任
(一)所有發票、收據使用人都應按本制度使用和管理發票、收據,如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的,如能彌補,應盡力彌補,不能彌補的,要負賠償責任。
(二)因發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及部門負責人責任。對嚴重違反發票使用規定的,按稅務管理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三)凡未按公司要求及時上交押金,收取押金不開收據,不及時上報收取押金明細表的情況,一經查處,將如數上交押金,并處相關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六、附則
(一)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和補充。
(二)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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