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報告書;
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1.4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狀況記錄;
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所有特種設備檔案資料,應指派專人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設立專門的`檔案室或檔案柜用于保存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保存期限原則上為3年,重要的見證資料應永久保存。
4、根據需要本單位可另外專門設立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機構。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1、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各級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2、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辦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3、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充裝單位的氣瓶。必須保證在各環節中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設備使用車間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持此證在我廠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xx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廠。
3.15、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3
一、設備責任制
1、為了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運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設備管轄范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高爐與燒結、豎爐煤氣管道,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為界,閥門前管道歸高爐(包括閥門);閥門后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設備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高壓配電室開關柜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變壓器、電容補償柜;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設備啟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后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6、各車間設備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設備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心后,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并下達工時定額)。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項目辦公室開工程項目單,由工程項目辦公室負責主持并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并下達工時定額)。
⑷、設備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并組織驗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后由設備主任填寫設備檢修卡72小時報企業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設備技術臺帳。
7、各車間設備專責人,應經常了解自己所轄設備,掌握技術情況,把設備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
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視所轄設備,了解設備情況,設備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匯報檢查情況,并做好巡檢記錄。
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設備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設備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設備,聽取匯報檢查情況,安排設備缺陷的消除情況。
⑵、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后及時向車間匯報。
⑶、按設備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設備保養,維修工配合。
8、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視車間所轄設備,了解運行情況,查看設備缺陷記錄,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設備的《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并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設備、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了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23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設備計劃報企業技術中心,以便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后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設備巡回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設備隱形缺陷的判別能力和巡回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設備系統運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回檢查路線、重點檢查項目、檢查周期、并公布現場。
3、巡回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致,根據設備運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
⑴、檢查試運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運行情況;
⑶、運行異常的設備;
⑷、防火檢查。
5、巡回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設備維護工作。
6、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立即匯報班長、工段長、值班調度;事態嚴重時,應由工段長匯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設備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并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
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
⑷、防火檢查。
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1、檢修管理
⑴、設備的檢修是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設備規律,堅持以防為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設備;堅持“質量第一”,使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設備,改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設備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設備大修、中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盡可能避免臨時檢修,但在運行中發現威脅設備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同意后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設備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設備大部分在高溫,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運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設備的原有性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檢并重的方針。
2、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于生產設備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設備進行擦拭,及時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周期,增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設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設備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進行設備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設備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設備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填寫。
⑸、根據設備分工加強設備考核,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
3、設備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45天前項目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項目應根據批準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設備缺陷記錄、事故報告、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設備運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采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和落實檢修項目、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設備,人員分配情況。檢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項目工程辦公室主持并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②、嚴格執行設備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設備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數據修后及時整理歸檔。通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核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為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好五關:
⑴、把項目關:不漏項,修一臺,保一臺;
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干凈利索;
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驗收;設備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
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臺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廠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項目包括:①、提高設備效率,挖掘現有設備潛力;②、提高安全經濟運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項目;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④、提高設備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⑤、設備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中心審核匯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準。
⑶、技改項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匯總申報。
⑷、項目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項目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審核,并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設備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并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
⑴、安全可靠,設備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
⑶、不污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⑷、維修費用低;
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設備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設備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檢修人員是具體抓好設備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
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設備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并通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
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匯報,以便安排檢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調度和車間主任匯報。
⑷、生產調度處理設備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嚴防擴大,并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設備,查看《崗位交記錄》,了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并向工段長匯報。
⑹、車間設備主任領導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了解設備缺陷及消除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計工作,并企業技術中心。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準(突發性設備故障除外)。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設備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后簽字
并注明“已消除”。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審核匯總,物資處負責準時采購。
不需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制作。
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設備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系到位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于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后,做好防銹、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溫度、濕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
六、各車間設備事故管理
1、設備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設備管理,減少設備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設備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設備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設備事故管理由設備主任管理。
3、設備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筑物突然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設備事故處理。
⑵設備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內容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附則
本制度由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一)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1、各職能部門安全責任制。制定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包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職責,崗位培訓教育部門安全職責和制度等。
2、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制定特種設備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包括:安全生產負責人崗位職責,特種設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等。
(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
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包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特種設備報檢制度,特種設備安全培訓制度等。
(三)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設備種類以及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快開門壓力容器操作規程等。
(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根據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制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裝備和救援物資;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援演練。
三、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及定期檢驗
(一)行政許可
1、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2、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變更。特種設備停用、注銷、過戶、遷移、重新啟用應到質監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操作。作業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并到質監部門備案。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1、特種設備報檢。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特種設備的檢驗日期可從檢驗報告、合格標志查看)。
2、特種設備報檢要求。按特種設備檢驗規程提供相關資料。
四、安全培訓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落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基礎上,必須在本單位內對特種設備作業進行業務培訓和安全、節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訓計劃,有培訓記錄、有培訓考核。
五、特種設相關記錄
(一)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設備運行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的類別分別印制特種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將設備的使用狀態記錄在案。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包括安全附件等保養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分別印制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對設備維護保養做好記錄。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負責,維護保養后,維護保養人員和用戶應在保養單上簽名,保養單至少一式二份,用戶和維護保養單位各留一份存檔。并且至少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三)特種設備檢查記錄
根據特種設備類別印制特種設備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包括日檢、月檢、年檢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記錄在案。
(四)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印制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當特種設備出現運行故障和事故時,詳細記錄故障或事故出現的原因、解決方法等。
(五)定期檢驗整改記錄
將每次定期檢驗主要存在問題及落實整改情況記錄在案。
(六)鍋爐房記錄。鍋爐房要設立六種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六、特種設備檔案管理
(一)統一檔案盒規格
特種設備的檔案盒應統一規格。檔案盒側面應注明類別,盒內要附上檔案目錄。檔案可參照下面方法分類:
(二)檔案分類
1、文件法規類。將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文件統一存放。
2、綜合管理類。將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管理結構圖、專職兼職安全管理員任命書、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安全責任承諾書等統一存放。
3、特種設備總臺帳類。
使用帳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統對特種設備臺帳進行管理,帳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應的檔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1)設備分布情況。最好有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分布圖。
2)特種設備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設備分類登記在冊。包括:注冊號、使用登記證號、電梯年審情況、定期檢驗情況等
3)安全附件管理臺帳。將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分類登記在冊,并標明安全附件安裝所在的設備。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臺帳。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相關的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登記在冊,并注明作業人員所操作的特種設備。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類。將每年的培訓計劃、培訓情況、考核情況作業人員證或復印件等資料統一存放,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應有使用單位的聘用記錄并到質監局備案,證件在有效期內。
5、應急救援類。將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演練情況資料統一歸檔。
6、技術檔案類。以一臺設備一個技術檔案為原則(可用多個檔案盒存放),將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使用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校驗報告統一存放。
7、特種設備相關記錄。特種設備記錄每月歸檔整理一次,將設備日常使用狀態記錄、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檢查記錄、特種設備交接班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統一存放。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一、設備修理的原則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設備修理必須堅持先維修、后生產的原則,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并重的方針,使設備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二、設備年度技術狀況的普查鑒定
1、每年第三季度由設備管理部門提出全公司設備普查工作的計劃安排及要求,報設備生產技術部門、總工程師、同意后,在全廠安排進行設備普查工作,具體工作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
2、各車間的普查工作,由各工段主任負責組織有設備技術員、班組長、維修員參加的車間普查小組查清設備存在的問題和使用情況。由設備技術員填寫“設備技術普查表”,提出下年度需要修理的設備申請項目,同普查表一起報生產技術部。
3、設備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成立設備普查鑒定小組,由設備管理員、技術員、修理工、機工、電工會同各工段設備技術人員和維修人員對設備普查提出大中修的設備逐臺進行技術鑒定。初步確定大、中修項目,并由設備管理部門普查鑒定小組技術人員填寫普查表內的'有關部分。
三、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修前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年度檢修計劃最遲應于年前兩個月編制完成。
2、年度檢修計劃應包括:年度大修計劃(包括精、大、生產主要設備的局部大修)中修、保養、預防性試驗計劃等部分。
四、檢修計劃的審批及下達
1、年度設備大、中修計劃編制后,中修報生產技術部、總工審批,大修需轉報廠長批準,計劃批準后,由設備管理部門發送各有關部門(生產、計劃、財務等)和設備維修單位以及各有關工段執行。
2、車間維修,有能力承擔中修及二級保養的,則計劃下達到車間,如車間維修只能承擔二級保養而無能力承擔中修的,則中修任務由機修車間承擔,由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合作完成的中修項目,計劃分別下達到生產車間和機修車間。
3、預防性試驗計劃有設備管理部門下達到動力檢修和設備維修單位執行。
五、設備修理的技術準備
1、預檢:在大修前三月左右進行,也可結合大修前一次的二級保養同時進行,由設備科編入計劃。主修技術員、大修鉗工及工段設備技術員預檢內容有:
⑴、設備主要精度及性能的檢查。
⑵、查清設備存在故障的原因,以便確定修理項目。
⑶、電氣部分檢修。
⑷、根據設備磨損情況和資料分析,拆卸分解必要的部件,了解內部情況,確定更換或修復零件,以便編制缺損明細表。
⑸、測繪必要的圖紙,核對已有修理圖冊和有關資料。
⑹、研究關鍵零件部件的修理方案和制造工藝。
2、復檢:在大修拆機時進行,由主修技術員、修理單位工藝員、維修鉗工及使用工段設備技術員參加,對預檢做核對和補充。
3、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
在預檢測繪后,由主修技術人員編制“修理技術準備書”,其主要依據是設備的歷史情況(指歷次大、中修、事故損壞和改裝情況等),修前的設備技術狀況的各種預檢記錄以及修理組織措施方案。修理技術準備書一式三份,經匯簽后分別交使用車間,承修車間和設備管理員存檔。
六、驗收及移交
1、設備大、中修、保養后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設備主修技術員、工段設備負責人、檢驗員、主修鉗工、操作工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主修技術員填寫設備修理完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送生產設備管理部門、設備使用工段、財務部、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各一份。
2、驗收后由計劃員將有關的修理資料(包括設備送修移交單、大修技術準備書、缺損件明細表、精度檢修記錄、技術性能試驗記錄、設備修理完工驗收通知單等),收集整理交設備管理員和公司檔案室存檔。
3、驗收運轉三個月內,由于修理質量造成故障,由原承修人負責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4、設備修理的移交:安排機修車間大修的設備驗收結束后,由送修車間設備員填寫“設備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主管部門、機修車間、送修車間各一份。
七、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執行檢查,生產技術部考核,企業管理規劃與基建部、財務部監督。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1一般要求
(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委托其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對于整機出廠的特種設備,一般應當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
(2)流動作業的特種設備,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3)移動式大型游樂設施每次重新安裝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向使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4)車用氣瓶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5)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2登記方式
2.1按臺(套)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除外)、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按臺(套)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車用氣瓶以車為單位進行使用登記。
2.2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氣瓶(車用氣瓶除外)、工業管道應當以使用單位為對象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3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
使用單位應當參照本規則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中使用管理的相應規定,對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實施安全管理。
3.1鍋爐
D級鍋爐。
3.2壓力容器
(1)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制板翅式熱交換器、過程裝置中冷箱內的壓力容器;
(2)盛裝第二組介質的無殼體的套管熱交換器;
(3)超高壓管式反應器;
(4)移動式空氣壓縮機的儲氣罐;
(5)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者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
(6)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者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
(7)蓄能器承壓殼體;
(8)簡單壓力容器;
(9)消防滅火用氣瓶、呼吸器用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
4使用登記程序
使用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和頒發使用登記證。
4.1申請
4.1.1按臺(套)辦理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道總長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
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可以采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使用登記。
4.1.2按單位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證明(注3-1);
(4)《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工業管道》(格式見附件C),《氣瓶基本信息匯總表》(格式見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應當提供制造監督檢驗證明,進行定期檢驗的氣瓶應當同時提供定期檢驗證明。壓力管道應當提供安裝監督檢驗證明,達到定期檢驗周期的壓力管道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未進行安裝監督檢驗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
4.2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后,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3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于一次申請登記數量超過50臺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并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準予登記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編制方法》 (見附錄a)編制使用登記證編號,簽發使用登記證,并且在使用登記表最后一欄簽署意見、蓋章。
5資料及信息登記工作完成后,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基本信息錄入特種設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采用紙質申報方式進行使用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及其產品數據表復印一份,與使用登記表一同存檔,并且將使用單位申請登記時提交的資料交還使用單位。
6定期檢驗日期的確定
首次定期檢驗的日期和實施改造、拆卸移裝后的定期檢驗日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安全技術規范、監督檢驗報告和使用情況確定。
7單位登記的設備信息報送
以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氣瓶、壓力管道技術檔案及相應數據,每年一季度將上的氣瓶、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和安全狀況報送登記機關。
8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則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后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8.1改造變更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監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移裝變更
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并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格式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8.3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8.4更名變更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8.6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中(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準要求的。
9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格式見附件F),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10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注銷手續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托或者授權文件。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未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的,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
11使用標志
(1)特種設備(車用氣瓶除外)使用登記標志與定期檢驗標志合二為一,統一為《特種設備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一、式樣二);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應當將車牌(格式見附件H)固定在車輛前后懸掛車牌的部位;
(3)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將該移動式壓力容器的電子秘鑰或者使用登記時發放的IC卡隨車攜帶;
(4)車用氣瓶的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三。
12附則
12.1其他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除滿足本規則的要求外,還應當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專項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個人(家庭)自用的特種設備不屬于本規則管轄范圍。
12.2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特種設備特種作業即屬危險性大的生產設備和作業工種。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工廠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具有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車間(分廠、處室、改制公司)。
第二章 特種設備范圍
第三條 特種設備范圍為:
一、 鍋爐與壓力容器
二、 電梯:貨物電梯、人用電梯
三、 起重機械:橋式起重機
四、 廠內運輸機械:鏟車、電瓶車、翻斗車等。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
第四條 鍋爐
一、 制造廠家必須是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并有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單位。
二、 使用時必須經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并按規定進行年檢。
三、 鍋爐設備進廠時,必須附有下列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一) 鍋爐圖紙(總圖、安裝圖和主要受壓部件土圖)
(二) 受壓元件的強度計算。
(三) 質量證明書:包括出廠合格證、金屬材料證明、焊接質量證明和水壓試驗證明。
(四) 安裝說明和使用說明書。
(五) 金屬銘牌上至少應載明下列項目:
1、 鍋爐型號。
2、 制造廠名。
3、 制造年、月。
4、 制造廠鍋爐產品編號。
5、 額定蒸發量(t / h)。
6、 設計工作壓力( M p a)。
7、 過熱蒸汽溫度 (℃)。
8、 再熱蒸汽進、出口溫度 (℃)及進出口壓力(M p a)。對散裝進廠的鍋爐:在鍋筒、過熱器集箱、再熱器集箱、水冷壁集箱和省煤器集箱等主要受壓部件的封頭上有制造廠打上鋼印,注明廠名或代號,產品編號和工作壓力。
四、 鍋爐的安裝必須由省級職能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單位安裝。
五、 安全運行
(一) 機動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 司爐工必須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業培訓、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 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四) 嚴格遵守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動力站及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
(五) 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 修理和改造
(一) 機動部門應根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使用周期,編制鍋爐維護、保養和檢驗計劃,并嚴格執行。
(二) 鍋爐進行技術改造,必須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
(三) 變動受壓部件的重大修理和改造,應有經總工程師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并報市級管理部門批準。
七、 鍋爐設備的各項技術資料、合格證、修理計劃、技術改造等有關資料,必須建立檔案歸檔保存。
第五條 壓力容器:
一、 本制度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
二、 凡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稱壓力容器,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登記、建檔。并報市主管部門登記。
①最高工作壓力(Pw)≥0.1MPa(不包括液體靜壓力,下同);
②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積(v)大于等于25升,且Pw×v≥20升?MPa(200升公斤/厘米平方);
③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三、 容器的分類
(一)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類:
1、 非易燃或無毒介質的低壓容器。
2、 易燃或有介質的低壓分離容器和換熱容器。
(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二類:
1、 中壓容器
2、 劇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
3、 易燃或有毒介質的低壓反應容器和儲運容器
4、 內徑小于1米的低壓發熱鍋爐
(三) 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三類容器
1、 高壓、超高壓容器
2、 劇毒介質且pw×v≥0.2m3.Mpa 的低容器或劇毒介質的中壓容器
3、 易燃或有毒介質且pw×v≥0.5m3.Mpa 的中壓反應容器或pw×v≥5m3.Mpa 的中壓儲存容器
4、 中壓發熱鍋爐或內徑大于1米的低壓發熱鍋爐
四、 壓力容器應有經國家有關部門發給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單位制造。自制自用須經市主管部門批準,市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進行其設計,必須符合(81)勞總鍋字7號《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技術要求。
五、 新進廠的容器質量證明以及安裝、定期檢驗、建檔等技術管理工作,應按工廠《關于壓力容器管理工作的規定》和勞動部1993年12月29日頒布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六、 安全附件齊全。安全閥必須是國家有關部門發給許可證的制造單位的產品。
(一) 安全閥合格證上應載明下列各項:
1、 制造單位、年、月。
2、 規格、型號。
3、 公稱壓力、密封壓力、適用介質和溫度。
4、 制造時依據的標準和檢驗結論。
5、 制造許可證號。
(二) 爆破片合格證上應載明下列各項:
1、 制造單位、年、月。
2、 規格、材料。
3、 爆破壓力。
4、 適用介質、溫度。
5、 制造許可證號。
七、 操作使用:
(一) 機動部門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的技術性能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二)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以及動力站運行管理等制度規定。
(三) 安全附件齊全、靈敏、可靠,有定期鑒定合格證明,在鑒定期內使用。
第六條 起重機械設備
一、 進廠的起重機械、電梯必須是具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二、 安裝必須是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并發給安裝許可證的專業單位進行。
三、 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每年按要求應檢查一次(電鍍等有腐蝕氣體的車間、起重設備每年一次)。由廠機動部門或市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不合格的設備應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四、 工廠自行設計制造、安裝的起重機械、電梯設備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設備安全規程技術要求。并按上述規定的要求辦理。
五、 機動部門、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規程》執行。嚴格執行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第七條 廠內運輸機械
一、廠內運輸機械車輛應有可靠的合格證明。證明必須符合技術規程要求。啟動器、操縱機構、制動器、音響、燈光信號等必須齊全、完好、有效。
二、駕駛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憑證操作,并嚴格執行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三、物品必須裝載正確,捆綁牢靠,平穩。必要時須用繩索捆綁,堆放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物件拖地駕駛。嚴格禁止人貨混裝。
四、廠內行駛時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 汽車不得超過10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公里;
(二) 鏟車不得超過5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不得超過3公里;
(三) 電瓶車、翻斗車,不得超過十公里。車間內不得超過3公里。
第八條 其他特種設備
一、 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可靠。嚴格按計劃周期規定要求維護、保養、修理。
二、 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鑒定,有合格證,在鑒定期內使用。
三、 操作人員必須經設備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憑證上崗。嚴格遵守工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
第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九條 根據GB503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下列人員由市勞動部門管理。
一、 電工作業:輸、變、配電、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修理、試驗等作業。
二、 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氣焊、氣割、氣體保護焊及電弧焊等作業(含鍋爐、壓力容器焊接)。
三、 建筑登高架設作業:建筑、安裝、維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腳手架架設、拆除和建筑起重提升設備的架設、拆除等作業。
四、 廠區機動車輛駕駛作業:行駛在廠區內的各類機動車輛和專用機動行駛機具的駕駛作業。
五、 起重機械作業:起重機械的司機。
六、 鍋爐司爐作業:司爐工。
七、 其他必須經市主管部門考核持證上崗的工種。
第十條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第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機動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第十二條 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第十三條 屬市主管部門管理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調動工種時,要征得技安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經主管廠領導同意給予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有權扣證一至十二個月,或者提出行政處分意見。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單位,發生事故,根據情節,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與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抵觸時,則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8
(一)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制度
1、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應委托取得相應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單位進行。
2、簽訂安裝、改造、維修合同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審查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質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堅決制止施工單位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而進行施工的行為。
4、督促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向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申報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監督檢驗。
5、根據安裝、改造、維修的合同規定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配合實施監督檢驗的檢測機構監督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施工,發現未按照告知內容和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6、拒絕接受使用未經監督檢驗和監督檢驗不合格的設備。
7、經驗收合格的特種設備在驗收后30日內從施工單位處接收相關技術資料并歸檔保存。
(二)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三)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四)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工藝、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9
1目的
加強和規范特種設備管理,明晰職責,理順管理程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有效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煉鐵廠所屬單位。
3定義
特種設備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
3.1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它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封容器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0.7mpa的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額定蒸發量不超過0.5噸/小時、額定蒸汽壓力不超過0.04 mpa的汽水兩用鍋爐、額定出水壓力不超過0.1mpa的熱水鍋爐,自來水加壓的熱水鍋爐。
3.2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封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其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
3.3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汽)體、液化氣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管道。輸送介質最高工作壓力雖低于0.1mpa的煤氣管道;
3.4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3.5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其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
3.6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以外僅在工廠廠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3.7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4職責
4.1設備科:是廠所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管理,負責配合裝備處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特種設備年度檢驗工作。
4.1.1貫徹國家或行業部門的有關法規、規章及公司的制度、規定。
4.1.2負責制定、修訂廠屬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及操作、維護、檢修規程并組織執行。
4.1.3負責對廠所屬車間特種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管理。
4.1.4參與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改造進行審核把關和現場監察并備案,負責廠新增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
4.1.5參與對特種設備隱患、缺陷的檢查和整改工作,督促使用單位及時整改。
4.1.6負責完成廠所屬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定期檢驗工作。
4.1.7配合公司調查并積極上報特種設備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和修復工作,提出處理意見,監督落實措施;
4.1.8負責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9負責向裝備處上報特種設備的大修、改造、報廢等工作;并負責大修及改造方案的編制。
4.1.10按時向裝備處申報特種設備檢驗申請,組織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及時整改出現的問題;
4.1.11參與特種設備的前期管理、施工過程管理、竣工驗收和試運行工作。
4.1.12負責特種設備維修用備件的審核與上報工作。
4.2安全科:是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檢查。
4.2.1貫徹實施特種設備的安全規程、標準,落實國家行業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等要求;
4.2.2制定、修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并組織貫徹執行;
4.2.3對使用、安裝、維修改造的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4.2.4組織并配合安環處對因特種設備造成的人身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意見,監督落實整改措施;
4.2.5檢查特種設備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情況及執行;
4.2.6組織對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單位安全資格的認證工作;
4.2.7檢查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及安全技術培訓情況;
4.2.8負責按持證上崗要求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資格審查。
4.2.9負責對特種設備維護及隱患處理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考核。
4.3綜合管理科: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管理工作。
4.3.1負責根據各類特種設備數量及分布情況配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4.4生產科: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調配工作。
4.4.1負責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監督。
4.4.2負責對特種設備維護、維修作業人員的監督。
4.5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特種設備的具體管理和使用者,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運行和檢查工作。
4.5.1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部門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規章及公司相關的制度規定;
4.5.2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護、檢修、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執行。
4.5.3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檢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4.5.4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4.5.5配合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5.6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隱患和缺陷要及時上報,并采取防范和補救措施,確保安全使用,重大問題立即上報;
4.5.7建立健全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4.5.8負責組織本單位特種設備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考核工作。
5內容及要求
特種設備的安裝與驗收
5.1安裝
按照公司規定:特種設備安裝實行項目單位責任制管理辦法。設備科負責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安全科配合施工隊伍資質的檢查審核。
5.1.1安裝特種設備前,施工單位必須持有關資料,到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備案時,施工單位需持以下資料:1)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和型式試驗報告(必要時);2)安裝特種設備的施工項目合同;3)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4)項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護措施;5)使用單位和安裝、大修、改造項目承擔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與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等通訊資料;6)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告知書。
5.1.2特種設備的安裝單位必須對安裝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5.1.3特種設備的安裝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或分包。
5.1.4使用單位負責安裝過程的質量監督、檢驗及分項工程的原始記錄。記錄包括:施工質量檢查記錄、分項工程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調試記錄、空載試車記錄、負荷試車記錄等。并將記錄及資質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5.2驗收
5.2.1特種設備驗收交接前,由施工單位報公司安環處,組織相關單位參加,按要求對特種設備進行自檢。
5.2.2特種設備自檢合格后,由施工單位負責報請長治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進行驗收檢驗。
5.2.3施工單位向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臺2份);2)改變原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及有關隱蔽工程的施工情況記錄;3)試運行記錄;4)施工單位自檢報告(新增無需現場安裝的除外);
5.2.4特種設備驗收檢驗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型式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使用、維修、管理
5.3特種設備使用管理
5.3.1.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原則:特種設備管理實行使用單位負責制。使用單位是特種設備管理的主體,單位一把手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特種設備點檢維護的第一責任人。
5.3.2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到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注冊登記后使用單位方可投入使用。辦理注冊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臺2份);2)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3)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4)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或者是制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設備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文件,或者與本單位取得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人員簽訂的維修保養責任書;5)維修保養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或者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6)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5.3.3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相關牌照和證固定在規定的位置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規定張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5.3.4設備科對廠所有特種設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以下稱為特種設備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上報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
5.3.5設備科必須制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并予以嚴格執行。管理制度至少應當包括:1)各種相關人員的職責;2)操作人員守則;3)設備、工藝、安全操作規程;4)常規檢查制度;5)維修保養制度;6)定期報檢制度;7)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9)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3.6高溫區域使用特種設備要有隔熱、降溫設施;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司機室應有防噴濺、燒燙和防火設施。
5.3.7制定、修訂工藝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過程中,要明確提出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要求。
5.3.8特種設備的大型吊(輔)具使用前,使用單位須對各部位進行安全檢查,設備狀況滿足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方可使用。
5.4特種設備日常檢查管理
5.4.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做出記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5.4.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實行定人定機責任制下的特種設備點檢制度。
5.4.3設備科根據特種設備作業環境負責制定特種設備的點檢標準和維修標準。點檢、維修標準要納入《設備操作、維護、檢修規程》。
5.4.4使用單位應當并根據煉鐵廠《設備維護維修管理辦法》對特種設備進行點檢、維護、維修。
5.4.5對在用特種設備,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乘載類特種設備,必要時要進行載荷試驗,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的安全技術性能檢查。
5.4.6月檢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種安全裝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動力裝置、傳動和制動系統是否正常;
3)潤滑油量是否足夠,冷卻系統、備用電源是否正常;
4)繩索、鏈條及吊輔具等有無超過標準規定的損傷;
5)控制電路與電氣元件是否正常。
5.4.7日檢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1)運行、制動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
3)門聯鎖開關及安全帶等是否完好(當有這些裝置時)。
4)檢查應當作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5.4.8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做出記錄。
5.4.9壓力管道每三到五年必須安排一次對壓力管道的吹掃或清洗工作。同時每年要定期檢查壓力管道的底部和彎頭的薄弱處和易于磨損、腐蝕以及聯接緊固的部位,并及時解決管道的跑、冒、滴、漏問題。每年至少組織安排兩次(春、秋)檢查壓力管道泄漏、反腐、保溫、支架基礎、安全附件及色標等狀況的工作,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5.5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5.5.1使用單位負責對日常維護所產生的記錄的填寫和管理。特種設備維修保養單位要取得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資質,必須對維修保養、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5.5.2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作業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資格人員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取得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資格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
5.5.3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或分包。
5.6特種設備大、中、維修、改造管理
5.6.1特種設備大、中、維修、改造工程管理執行公司《設備設施大、中、維修管理辦法》。
5.6.2大、中、維修、改造特種設備前,施工單位必須持以下資料到長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監察科備案:
1)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和型式試驗報告(必要時);2)大修、維修、改造特種設備的施工項目合同;3)項目施工單位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4)項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護措施;5)改造項目必須提供由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設計審查報告;6)使用單位和安裝、大修、改造項目承擔者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與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等通訊資料。
5.6.3特種設備的作業現場,必須根據施工項目和作業特點,制訂安全、電氣、交通運輸(鐵路干線)、高空、建筑、勞動條件衛生措施,經專業部門確認,方可施工。
5.6.4特種設備大、中、維修、改造驗收
特種設備大、中、維修、改造完畢后,由施工單位組織驗收。驗收時,報請長治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單位做好記錄歸檔工作。
5.7特種設備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必須單獨建檔,并建立臺賬。
5.7.1負責下列內容的建檔:
1)特種設備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3)特種設備及其部件的出廠隨機文件;
4)運行使用、維修保養和常規檢查的記錄;
5)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試裝置的維護記錄;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事故記錄;
7)特種設備點檢、維修標準;
8)驗收檢驗報告與定期檢驗報告;
9)特種設備安裝、大修、改造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
5.7.2新增特種設備相關資料移交,由施工單位負責向我單位移交,我單位負責建檔。
5.8特種設備的事故、故障管理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故障,執行《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設備事故(故障)管理辦法》。
5.8.1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
1)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2)發生設備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經全面檢查和維修保養,完全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實施大修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大修的有關規定執行。上述工作情況應當詳細記錄。
5.8.2易地重新安裝的特種設備,新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申請備案、驗收檢驗和注冊登記的手續,其《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有效期限重新計算;原業主單位應將特種設備及其部件的出廠隨機文件、辦理注銷變更手續后的原《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2份)、歷次檢驗報告、維修保養和改造記錄等有關資料及其有關牌照和證書,移交給該設備的資產接收單位。
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特種設備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裝備處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裝備處向特種設備檢驗部門提出檢驗申請。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5.9壓力管道
5.9.1煤氣管道要按時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和安排年(季)檢查。要定期(一般為5年)測定煤氣管道輸送險損、沉積物厚度、垮間撓度、支架傾斜、基礎沉降以及地下管道防護情況等。
5.9.2對于輸氧量大于等于1000m3/h、壓力不大于2.94mpa的廠區氧氣管道每3—5年進行外部除銹和涂漆一次,對重點部位應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厚度抽查,必要時進行探傷檢查和耐壓試驗。對查出的薄弱管段要及時予以更換。每年雨季之前應對氧氣管道接地裝置檢查一次,應保持裝置完好,其接地電阻應合乎標準。
5.9.3輸送氨等化工產品的管道的定期檢驗,要按原化工部頒發(1995)968號《化工企業壓力管道檢驗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每年至少一次在線檢驗;利用大修停機時間進行較全面的檢驗,一般每六年至少安排一次。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的檢驗項目按上述檢驗規程的規定執行。
5.10壓力容器
5.10.1壓力容器,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定期檢驗、評定安全狀況。
5.10.2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分為:
1)外部檢驗:是指在用壓力容器運行中的定期在線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2)內外部檢驗:是指在用壓力容器停機時的檢驗。其檢驗周期分為:○1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2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3)耐壓試驗:是指壓力容器停機檢驗時,所進行的超過最高工作壓力的液壓或氣壓試驗。對固定式壓力容器,必要時進行耐壓試驗。
5.10.3投用后首次內外部檢驗周期一般為3年,以后的內外部檢驗周期,按定期檢驗報告規定進行。
5.11一般起重設備每2年檢驗一次,吊運熔融、熾熱金屬起重機每年檢驗一次。
5.12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每年檢驗一次。
5.13壓力容器安全附件執行定期檢驗制度。各單位要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附件校驗制度,并按如下規定進行校驗:1)安全閥一般每年至少校驗一次,拆卸進行校驗有困難時應采用現場校驗;2)壓力表和測溫儀表應按使用單位規定的期限進行校驗。安全閥校驗合格后,校驗單位應出據校驗報告書并對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加裝鉛封。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
5.14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管理科組織實施。
5.15安全科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5.1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5.1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特種設備的報廢管理
5.18特種設備或者其零部件,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達到、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予報廢處理。具體內容執行《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辦法》。
5.19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應當向該設備的注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注銷手續。廠內機動車輛報廢后,還應將廠內機動車輛牌照交回原注冊登記機構。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0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2
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
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3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設備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匯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4
一、崗位責任
第1條參加機電設備檢查,并協助機電設備管理員進行設備管理。
第2條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機電安全工作的重點進行技術把關,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的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第3條負責全礦地面所有特種設備(行車、鍋爐、電梯、場內車輛、壓力容器等)的建檔管理。
第4條負責編制地面所有特種設備、儀表的檢驗檢測計劃,并跟蹤試驗檢測,及時將試驗報告的收集整理。
第5條負責制定所有特種設備的大修計劃并監督落實實施。負責編制全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6條負責全礦節能工作的日常管理,編制全年節能目標,制定各單位節能指標的.分解并落實考核。負責收集、分析、編制全礦日、月、季、年度節能統計報表。
第7條負責機電科各種記錄、報表、報告、制度等資料的審查、收集、整理、歸檔。
第8條積極在煤礦推廣機電、運輸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設備,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分管業務范圍內安裝、檢修工程、工作的現場專盯指導。
第9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機電科工程師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1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機電科工程師解聘直到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2條編制的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供配電相關設計出現明顯技術失誤的,機電科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3條未及時組織分工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對治理未進行監督的,機電科工程師負重要責任。
第14條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煤礦機電技術管理狀況,向機電科長提出具體意見的,機電科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5條在機電科技術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機電科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6條機電科工程師對煤礦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17條未按規定經常深入現場,或未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場的不安全隱患,機電科工程師負直接責任。
第18條對于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5
一、為做好特種 設備的安全 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 安全檢查 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 和突擊檢查三種。
1、定期檢查即醫院每月 檢查、科室每周檢查 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醫院每月 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醫院 領導、設備 (電氣)和使用科室的領導。
2、專業檢查 即對各種相同 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 門的情況下所 進行的檢查。
三、檢查 內容:
1、特種設備 法規執 行情況和 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2、重點監 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 責任人標注情況。
3、特種設備 的持證情況和定期 檢驗情況。特種設備 管理人員和特種作 業人 員的.持證情況。
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6、員工的安全意 識、遵章守紀情況。
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 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 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 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8、特種設備 安全技 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 練情況。
10、上次檢查 中所查出的事故 隱患的整改情況
四、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 名,檢查過程中必 須認真負責,并 做好
檢查記錄 。《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 安全管理部 門存檔。
五、隱患整改:
1、檢查 人員在檢查時發現 事故 隱患后,應 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 任人,填寫 《事故隱患整改通知 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 科室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 理部門存查。
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 患整改通知 書》后,應 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 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 報告醫院特種 設備 安全管理 部門。因故未能 按時 完成整改的事故 隱患,應將原因、臨時 措施和整改 計劃書面 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 門對被檢科室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 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 時整改的,按醫院安全生 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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