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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6-01-18 04:18:42 管理制度

(精)企業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1

  中小型企業管理制度之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總則

  一為了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范和杜絕各類事故隱患,維護社會、公司的安全穩定,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各部門是指辦公室、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

  三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人員防范與技術防范相結合的原則。各部門應建立安全保衛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安全保衛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四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本規定做好本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衛部門或專、兼職保衛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部門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公司必須同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系,形成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六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自然災害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良好的管理秩序。

  機構及人員配備

  七公司應配備專、兼職保衛人員,并為安全保衛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以利于保衛工作的開展。

  八公司保衛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政治堅定,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并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合格。

  九安全保衛人員的任免調動應及時聽取董事會的意見,報公安機關備案。

  十公司各部門按照隸屬關系逐級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十一各部門應建立情況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公安機關通報情況信息。重、特大事故和案件,必須立即上報,及時處置。

  十二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協助各部門,落實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工作職責

  十三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機構治安秩序的意識;

  3、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并組織落實;

  4、落實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防詐騙和防竊(泄)密等治安防范措施,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本公司穩定;

  5、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并保護現場;

  6、調解、疏導本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本公司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8、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公司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口;

  9、參與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安全防范

  十四按照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的原則配置安全防范設施。

  十五廠房的構筑和裝飾必須符合公安機關的技防、物防要求,保險箱要配備相關防護設施。

  十六廠房的籌建、改建前,要提出并制訂安全防范設施的方案,報董事會及總經理審核后,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驗收批準,方可執行。

  十七各部門應當將安全防范工作納入員工的崗位職責,并進行考核。

  十八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和防范技能訓練。

  十九建立重要崗位保衛工作檔案,嚴格重要崗位員工的錄用和考核制度,不適宜在重要崗位的員工必須及時調離。

  二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二十一安全保衛人員應當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安全保衛工作,及時清除隱患。

  二十二各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票證、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

  二十三嚴格執行雙人查勘、雙人管理保險箱柜交叉復核的制度。

  交通安全

  二十四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二十五公司機動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他員工駕駛公司機動車輛須經車輛管理部門同意。二十六公司班子成員外出,應分乘不同航班、輪船。

  二十七公司機動車輛長途行駛前,必須由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并經車輛管理部門車況登記后,方可出行。

  二十八公司機動車輛必須配備滅火設備。

  二十九各部門應定期對其部門員工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職駕駛員必須定期參加交通安全培訓。三十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并立即妥善處理。

  消防安全

  三十一各部門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三十二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本機構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公司應為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4、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知識、滅火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并實施演練;

  5、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十三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

  三十四各部門應當每月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三十五各部門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檢查考核、評比之列。職場安全

  三十六職場安全防護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出納工作區要采取防范措施;

  2、財務部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裝置,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

  3、配置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單證和印鑒的保險柜和防偽鑒別器;

  4、配置防衛器械,置于隱蔽部位;

  5、計算機主機房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防范設置。

  三十七來訪人員須經登記,由接待人員迎入會客區域。一般情況,來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如確屬必要,應由相關人員陪同。

  三十八吸煙必須到指定場所。

  三十九下班后應有保安人員或專人進行職場安全檢查。

  四十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文印室,嚴禁無關人員操作文印室設備。

  四十二員工因工作需要攜帶公司文件、資料、印章、辦公設備等離開公司辦公場所,必須經相關管理

  部門批準并經登記后方可帶出。

  四十三禁止利用公司電腦、電話、傳真等辦公用品進行反動、迷信、黃色宣傳。

  突發事件處理

  四十四各級機構處置突發事件應該遵循“責任個人制”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的原則。四十五突發事件的類型:

  1、搶劫財務部和業務收支款項等;

  2、外來、內部或內外勾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的金融詐騙案件;

  3、現金、有價單證、空白重要憑證、重要業務公章遺失、被偷、被盜、失竊事件;

  4、計算機、傳真機遭非法入侵及電腦智能犯罪的突發事件;

  5、發生重大火災或惡性人員傷亡事故;

  6、內部員工發生矛盾激化,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治安事件;

  7、大面積集中聚眾沖擊公司或擾亂公司秩序等突發事件;

  8、其它直接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突發事件。

  目標責任管理及獎勵與處罰

  四十六安全保衛工作目標責任書必須由各部門工作第一責任人與董事會或總經理簽訂。

  四十七安全保衛工作目標責任作為一項考核指標,納入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四十八安全保衛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門不得參加年度各項先進評比和獎勵活動。

  四十九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由董事會協商后給予表彰、獎勵。

  五十違反本規定,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由董事會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因不及時整改而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董事會對該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者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則

  五十一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十二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本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企業管理制度2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匯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職能分工

  1、薪酬與總經辦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總經辦審批;

  第二章薪酬結構

企業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使員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傷害等能得到及時救治和經濟補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等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三、工傷的定義

  工傷: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有關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四、工傷的認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特定路徑、特定時間)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

  6)因本公司直接原因而患職業病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2)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造成傷害的。

  5)國家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工傷申報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職工本人或直接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公司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安環科工傷負責人應立即通報部門和公司有關領導,在需要辦理索賠時應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在24小時內向合同保險機構備案,說明事故原因、經過。

  對于重大的'工傷事故,公司負責人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部門口頭報告。

  2.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應及時協助發生工傷的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規定的手續。

  3.負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必須在工傷發生后的30日內由安環科工傷保險負責人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書面材料。

  4.負工傷員工所在部門直接領導和所在部門部長必須參加工傷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進行推脫。

  六、工傷救治與付款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由部門負責人立即上報,并立即送指定醫院治療,公司原則上只提供應急借款。

  2.安環科可根據實際需要到財務部領取工傷應急借款,用于緊急狀態下費用支付。

  3.工傷產生后,安環科工傷負責人必須作好登記,注明產生的費用以及保險理賠的費用,工傷保險負責人及時辦理相關報銷工作。

  八、工傷醫療報銷說明

  1.工傷職工一般不允許在私人小診所就診,原則上必須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

  屬特殊情況且須征得部門經理或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許可的情況下,可在正規診所臨時就診,事后必須馬上轉到指定的醫院,否則,產生的相關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工傷職工在治療期間應保留相關的票據,門診治療的職工在每次門診時應帶上病歷本并請醫生作好每次的門診記錄;無病歷的需要辦理病歷本。

  住院治療的職工需在出院后打印用藥詳單。

  住院治療的員工報銷來回兩趟的車費,門診治療的員工報銷個人每次門診的來回車費。

  沒有票據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如掛號費等)。

  3.工傷職工在工傷治療期內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工傷報銷藥品目錄》和其他相關標準費用可報銷。

  如在治療期間使用違規或規定以外藥品的(如滋補、健身等藥品),其產生的費用由工傷員工本人承擔。

  工傷人員出院后在每月1~20日將醫療費報銷材料交到安環科,匯總后由工傷保險負責人在每月1~20日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工傷人員醫療費。

  4.工傷員工因個人原因產生不必要的費用由其本人承擔(如不必要的車費,誤工費等其他費用),工傷員工不得謊報費用(如多報車費、藥費等),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銷資格,并視情節處以相應的罰款。

  5.員工在康復后應積極配合工傷負責人收集準備用于保險理賠的相關材料。

  九、工傷待遇

  1.須手術的工傷員工在手術期間視情況給予護理費,其中福安為30元/天,寧德為40元/天,福州、廈門為50元/天,護理工人由安環科工傷負責人聯系。

  2.工傷員工在治療期間和療養期間(療養期按實際情況和醫囑來定),職工享受基本工資待遇(標準按照:普通員工900元/月、班組長1200元/月、車間主任1800元/月,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審批)。

  3.經權威部門鑒定為傷殘的,按相關的規定給相應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其他相關工傷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和《福建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及其他相關標準和文件規定執行。

  5.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1)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2)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3)拒絕治療的。

  十、附則:本規定由安環科制定、執行、修訂和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一.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施工現場必須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和責任制度,由動力設備科負責電氣安全管理,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電氣安全。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電工在動力設備科的指導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電氣安全。

  三.技術部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專項電氣安全設計,包括輸電線路的走向,固定配電裝置的設置點及其配電容量,大型電氣設計、集中用電設備的平面布置,有針對性的電缺陷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設計要求安裝。

  四.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絕緣,屏護以及保持安全距離等措施。

  2.電力線路和設備的選型必須按國家標準額定安全載流量。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具備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所有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具必須設置有效的漏電保護開關。

  5.在十分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體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宜使用安全電壓(12v)。

  6.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五.電氣線路和設備安裝完畢后,由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科、工程部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六.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指定專人定期測試。臺汛季節要強化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編制電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解決。

  七.必須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對電氣專業人員和職工進行電氣安全技術教育和電氣安全常識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中必須有一課時以上的電氣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懂得觸電急救知識,未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電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的操作工作。

  八.施工必須建立和健全如下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電氣安全值班負責制和交接班制;

  3.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4.電氣事故的處理規程。

  為了保證上述制度的貫徹執行,必須健全相應的考核辦法和獎懲規定。

  九.電工有權拒絕執行違反電氣安全規程的指令,有權制止違反用電不安全的行為。

  十.發生電氣工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等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十一.本規定未涉及部分,均按國家有關電氣安全規程執行。

  第二章.變配電設備

  十二.現場臨時變電所及高低壓線路裝置均應嚴格按《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安裝,經驗收合格后,方準通電使用。

  十三.現場臨時用電所的選址要適當:變壓器應安裝在高于地面0.5米的基礎上,周圍設高度不低于3.5米的圍墻壁;1000千伏安以下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少于3米×3米,四周有效操作距離不小于0.8米,變電所外墻應張掛安全色標示警。

  十四.低壓配電室應緊靠高壓變壓器間,其凈面積不小于3米×3米,地坪應高出高壓變壓器間50毫米,屋面為阻燃防滲漏,配電板下沿距地1米,板前應設置絕緣膠墊式木質絕緣臺。

  十五.變配電設備的檢修維護及預防性試編應按規程規定的周期和要求進行,雷雨季節應嚴格進行全面檢查。

  十六.嚴格按規程要求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和防小動物的工作,保證變配電室有好的通風條件;保持室內外整潔以及出入通道的暢通。

  十七.嚴格執行有關停送電制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報告。

  十八.配電變壓器與施工現場的溝槽,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三章.輸配電線路

  十九.施工現場的供電線路的安裝架設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圖冊》進行,做到規范化、條理化,嚴禁亂拖亂拉。

  二十.架空線電桿的材質、直徑、間距及埋深,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二十一.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導線;輸電干線、分支線及設備電源線的絕緣應符合規程要求;不準成束架設,不準直接綁扎在金屬支架上。

  二十二.架空線的`截面積不得小于6平方毫米,鋁導線截面積不得小于16平方毫米。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

  二十三.施工現場的架空線路與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設備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架空線路與地面、道路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高度。

  二十四.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設必須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6米,管內導線不得有接頭,管口應密封。

  二十五.起重機械不得在高壓線下方作業,在其一側工作時,起重臂、鋼絲繩和吊物與高壓線必須保持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

  二十六.使用堅韌橡皮電纜,應按用電設備合理敷設,不準在地面路面亂拖亂拉,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拖線箱電源線長度不大于30米,移動電具引線長度不大于5米。

  二十七.移動電具必須使用有接地(零)芯線的堅韌橡膠軟線作電源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

  二十八.施工現場的臨時線的架設,必須經動力設備科批準,并簽注使用期限,期滿后必須立即拆除;臨時線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安裝、維修和拆除。

  二十九.如需用多路電源,應從分配電箱合理配電。

  三十.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應立即組織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第四章.配電箱

  三十一.從現場總配電裝置至各用電設備,必須通過三級配電裝置,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其結構形式、盤面布置和系統接線要做到規范化;

  1.箱內開關、熔斷器、插座等設備齊全完好;

  2.配電與設備排列整齊、壓接牢固、操作面無帶電體外露;

  3.總開關及各分路開關上端設熔斷器;

  4.金屬電箱外殼設接地保護;設接地排與接零排;

  5.每個回路設漏電開關;

  6.動力和照明分開控制,單獨設置單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設漏電開關;

  7.門鎖齊全,有防雨措施。

  三十二.i型電源配電箱(下桿電箱),作為總變電裝置后的第二級配電裝置,應靠近用電相對集中處。

  三十三.ii型電源配電箱(分電箱),作為第三級配電裝置,可直接向負載供電,應做到一機一閘,開關應采用與用電設備相匹配的漏電開關。

  三十四.iii型電源配電箱,作為攪拌機、卷揚機等專用設備使用的第四級配電裝置,應設在設備附近;箱內可設由漏電開關控制的備用插座,供維修時另接設備用。

  三十五.拖線箱作為移動式配電裝置,必須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護;開關或分路熔斷器必須與用設備匹配;同一箱內不得用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電壓的插座。

  三十六.各類插座、插頭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保持完好;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使用單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應有單獨分路熔絲保護;插座的接地線不準串聯。

  三十七.電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電源總開關可以采用瓷底膠木閘刀開關。用刀閘直接控制操作用電設備時,應在刀閘出線側加裝瓷插入式熔斷器作保護,并用熔絲將刀閘內熔絲部分直連。刀閘的靜觸頭應接電源線,動觸頭按負載,嚴禁倒送電。

  三十八.各種熔斷器的熔體必須嚴格按規定合理選用,各級熔體應相互匹配。熔體應采用合格的鋁合金熔絲,嚴禁用多股熔絲代替一根較大的熔絲。

  三十九.各級配電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箱內應保持整潔,不準存放任何東西,箱周圍應保持通道的暢通。

  四十.施工現場的固定露天電箱、分電箱必須架空設置,其底邊距地高度不小于0.6米。

  第五章.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四十一.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必須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四十二.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電氣裝置應采用保護接零。接零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定規范進行安裝。配電箱及起重機軌道也應有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

  四十三.同一供電系統中,不準將一部分電氣設備接地而將另一部分電氣設備接零。

  四十四.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的截面不應小于相線截面的一半。零線上不準裝設開關和熔斷器,單相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

  四十五.塔吊的接地極必須設一組,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四十六.金屬腳手架、塔吊和人貨兩用梯,應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和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第六章.電氣設備

  四十七.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查,確保運行正常。

  四十八.未經動力部門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不準安裝和使用。

  四十九.低壓電氣設備和器材的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歐;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設備須經絕緣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十.電動機應裝過載和短路保護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裝設相應的失壓保護裝置。每臺電機應有單獨的操作開關。

  五十一.移動機具如空壓機、電焊機、平刨、圓鋸等應裝隨機控制的交流接觸器或鐵殼開關。

  五十二.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gb787-83、gb-3883、1-2-83的要求進行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施工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選用ii類工具,必須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電流不大于0.1秒的漏電開關的保護。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作業,宜采用iii類工具;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和管道內工作,必須使用iii類工具。

  五十三.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其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其一次側電源應用橡套電纜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

  五十四.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線必須由指定的現場電工按有關規定安裝、限期拆除。嚴禁其他人擅自接裝。

  五十五.現場的照明一律采用軟質橡皮三芯電纜線并有漏電開關保護。

  五十六.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和漏電開關保護;燈具距地不低于2.5米。

  五十七.施工現場的照明電壓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一般施工現場:220v,工作手燈:36v

  危險場所:36v,無觸電保護措施的移動式照明:36v

  頂管管內作業:36v,工作面窄場所:12v

  特別潮濕場所:12v,金屬容器內:12v。

企業管理制度6

  一、總說明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三、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附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工業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工業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7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工傷事故的確定、分類、報告、調查及處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定》

  (60)中保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3、工傷事故的確定

  3.1凡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受存在的危險因素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到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機構,以及負傷人員立即中斷工作的事故。

  3.2職工雖然不在生產崗位上,但由于生產區的設備和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職工傷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質在短期內大量進入人體,使職工中斷工作并進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職工在參加公司組織的非生產性活動中受傷,只能參照工傷負傷處理,不按工傷統計。

  3.5凡不在上述范圍的,對確定為傷亡又有異議的事故,應把詳細情況上報,經主管部門(院科研生產部)批復或報地方勞動局確定。涉及兩個單位的傷亡事故,由傷亡職工所屬單位上報統計。

  4.工傷事故分類

  4.1輕傷事故

  輕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一般職工受傷后,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含一個工作日),但夠不上重傷的。

  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輕傷的.事故。

  4.2重傷及重傷事故

  重傷是指造成職工肢體殘缺或視覺、聽覺等器官受到嚴重損傷,一般能引起人體長期存在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但無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員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報告

  5.1職工發生傷亡事故,負傷人員或者最先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事故所在的單位(以下簡稱事故單位)的領導,事故單位領導必須立即報告總公司主管領導,經營部和工會部門。

  5.2主管公司領導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六院主管部門和自治區勞動部門。

  5.3凡發生重傷、死亡、重大事故時,必須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將事故的概況,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姓名、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經濟損失等,用快速的辦法報院主管部門,同時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第二章規定報有關部門。

  5.4事故現場保護與清理

  5.4.1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單位應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4.2重傷以上事故必須進行現場錄像。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

  5.4.3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同意。

  6、事故調查

  6.1發生輕傷事故,由發生輕傷事故單位領導會同安全員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進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見附錄),在24小時內報經營部。

  6.2發生重傷事故,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3發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門會同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6.4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規定》第三章第十條中有關規定執行。

  6.5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6.5.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6.5.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6.6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6.6.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6.6.2確定事故責任。

  6.6.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6.6.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6.8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按照(91)國務院第75號令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6.9調查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不得詢私舞弊。

  6.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7、事故處理

  7.1發生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2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7.3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工傷事故。視情況追究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7.4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有關部門。

  7.5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8.事故管理

  8.1經營部建立工傷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及傷亡事故有關的資料。

  8.2.發生傷亡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故意拖延報告時間。

  8.3由經營部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附錄:傷亡事故登記表

企業管理制度8

  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車輛保修申請單》《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其他支出等事項統一由總經辦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總經辦主管委托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辦主管申請調派,總經辦行政部門應事先得到總經理批準,總經辦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4)、未經分管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5)、費用報銷

  a.公務車油料由總經辦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總經辦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總經辦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附加服務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辦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準。

  (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總經辦、以及相關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7)、在總經辦組織督促下,公司車輛使用者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20)公司員工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都應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車輛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3)、離車注意

  a.車輛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并逐次檢查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車輛駕駛員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4)、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車輛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相關主管管理責任者報告。

  (25)、個人形象

  a.車輛駕駛員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7)、車輛駕駛員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公司關于員工私車公用做出如下規定

  (1)選擇一、由公司統一對私車公用的員工統一按照職別、崗位、用途進行分類統計,并按照統計結果分類進行補貼(見詳表),在指定時間由車輛使用人到財務部門發放領取;并在領取同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2)選擇二、

  A、由公司統一按照用車里程數進行用車補貼,每百公里補貼20元;

  B、每次出車前由私車駕駛員在總經辦進行里程數、油耗底數登記,并由總經辦審核里程數、油耗數;

  C、每月底最后一天對私車公用數量進行里程數、油耗數統計,與次月5日前統計匯總完畢通報財務部;

  D、財務部門審核完畢后上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E、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在指定的時間相關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車輛補貼,并要求提供與車輛使用用相關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F、私車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記和統計中不得虛報里程數、虛報出行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取消當月所有車輛補貼。

企業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 《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 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企業管理制度10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稅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規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部門應當對公司的實物、款項、財產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四、認真作好會計基礎工作,以達到賬目清楚、數據真實、資料完整。

  五、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強化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逐步科學化、現代化。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公司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七、建立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領用、開具發票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撕毀或大頭小尾。

  八、配合公司領導全面、科學、合理的規范會計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有序進行。

企業管理制度11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公司值日制度。

  1. 每位同事應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清潔美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清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 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兩人負責一天,按值日表的順序循環,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負責辦公室當天的保潔工作。

  5. 值日人員職責及范圍如下:

  (1) 到崗時間: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掃衛生。具體要求早上提前10分鐘上班,開始打掃衛生;中午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14:10之前衛生清掃完畢。

  (2) 負責本辦公室當天的`清掃、整理工作,保持辦公室潔凈、 整齊。 要求: 1. 注意地面清潔,死角的清掃,桌、椅清理干凈,電腦及所有線路、器械等無灰塵。

  2. 適時提醒同事使其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3. 書櫥、書柜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于檢查。

  4. 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3) 公共衛生環境: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公共衛生環境包括洗手間)

  (4) 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后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器。

  6. 若當天值日人員應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應提前向行政部進行申請, 并主動找其他同事協商,通過同事同意后經行調換。如果自主調換失敗,則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層辦公室由行政前臺負責每日的衛生,各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其衛生情況。

  8. 未按值班表進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樂捐20元/次。

  以上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事配合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12

  企業如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登記和報告,由負傷人或最先發現人報告企業領導。

  1、凡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填定《工人職員傷危事故登記書》以備查證。

  2、發生死亡事故時,領導必須立即獎事故概況《包括作傷亡人數、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分析報告企事業主管部門與當地勞動部門逐級轉到上級有關部門。

  3、發生重傷事故也應盡快用《工職工傷亡事故登記書》。

  4、凡發生多人死亡事故時,必須填寫《因工死亡事故快報》企業領導應用電報、電話或其他快速方法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并逐級轉報到中央勞動人事部門。

  5、組織處理善后工作,接報三不過原則對全體員工進行教育。

企業管理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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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注冊的職責,規范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先生網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注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準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注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復制和銷售,或采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注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后,即可申請注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廠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準后,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注冊獲準后,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注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匯報,并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征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制版注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復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后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采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取得標準樣稿,核準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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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干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

  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后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范、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愿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后,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鑒定,并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于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于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后,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企業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最新精編)(8個doc3個ppt)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工藝生產,勤儉節約,杜盡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車間內嚴禁吸煙,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企業員工培訓管理操作手冊(27個doc)輕拿輕放,避免表面劃傷。

  4、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現代企業物流配送管理(最新精編)(15個doc39個ppt)防止出現傷亡。

  3、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某公司各部門崗位說明書(最新精編)(44個doc)。

  4、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最新精編)(20個doc)防止遭受電擊。

  5、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shu。

  6、原材料、作業工具、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生產庫存管理相關知識匯編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企業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二、職責

  (一)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衛室管理辦法

  (一)警衛室紀律

  1、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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