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協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協會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對本協會辦公室的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以下部分:
一、辦公室管理制度
1、本協會辦公室是協會干部辦公及活動的主要場所,由辦公室處負責統一管理。
2、愛護辦公室一切公物,保持辦公室的清潔,各部門或個人使用必須做好清潔和管理工作。
3、保持辦公室安靜,禁止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辦公。
4、節約用電,注意安全,最后離開的干部要關燈,關窗,鎖門。
5、在未經批準情況下,辦公室存檔資料嚴禁打開。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時間及值班安排具體詳見測繪協會值班安排表.
如確實有事必須提前一天請假,必要時好作人員調整。
2、值班人員要負責好辦公室的.衛生清潔與保持工作。
3、值班人員有權監督當天在辦公室工作的其他部門,并要如實作好《值班日記》內容記錄,包括:
1)當天在協會辦公室內工作的部門的工作及主要負責人。
2)衛生值日情況。
3)有無其他特殊情況,值班人員應作好會議記錄。
4)如有來訪人員,值班人員需要熱情接待,并作好記錄
協會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協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協會的事業發展,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規及《新疆測繪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條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協會財務統一管理,財務計劃統籌安排、協調發展;正確處理事業維持和發展的關系,正確處理日常運行和投資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三者利益關系。
第四條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相對集中財力,確保協會工作的完成,確保協會發展;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協會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資計劃,并對其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協會資源,努力節約開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科學規范成本核算,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協會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協會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協會財務狀況;對協會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協會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協會實行理事會和法人代表負責的財會領導體制,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日常財務工作,協調和審議、審定規章制度。
第七條秘書處是協會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和領導協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秘書處應按照協會的`發展及協會財務活動的具體情況,逐步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辦法和機構。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八條本協會經費來源分為:會費、捐贈、政府、企事業單位資助、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組織承擔項目獲得的研究費和管理費,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條協會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宏觀調控,微觀放權,鼓勵各成員單位在政策、法律允許范圍內為協會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支出是指協會開展咨詢、宣傳、調研、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其中事業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為科研支出,業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內容分為勞務費、福利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第十一條協會要加強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協會各項包干使用的經費和核定的指標費用,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列支。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協會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第十三條各項資產管理須按有關國家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各項暫付款應在規定時間內報賬,借出款應在規定時間內還款,逾期不報或不還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確屬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第六章財務監督
第十四條財務監督是指按國家財經法規及協會財務規章制度,對各種財務活動實施的監督控制,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財務主管領導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十五條協會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七章財務報告
第十六條協會秘書處應定期向理事會提供財務報表和報告。報表和報告要真實可靠,并做到帳表一致。
第十七條協會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真實報表和報告。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下,進行清算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附則
協會管理制度 3
一、為規范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二、本協會的財務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支出在1000元以內的由會長決定,超出1000元的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本協會要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按需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各種資產。
五、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如實反映協會收支情況,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
六、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七、本制度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生效。
協會管理制度 4
一、為了規范我集郵與收藏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社團內部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團的自治能力,使帳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根據《宜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而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各協會由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
1、主管人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2、會計負責掌管帳本,按序記帳,簡明扼要地注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粘貼,在每張發票均要注明“××活動支出情況”,然后作總結、結出帳面余額,每屆的帳本要求保留三年,并且備案。換屆時,帳本交接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會計帳本則統一使用“專用帳本”。
3、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帳。出納每月向主管財務人員匯報一次開支狀況。
4、以上各職權不能越權管理,相互保持獨立性,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三、經費管理:各社團組織必須以集體的名義在銀行開戶,且把帳號上報社管會備案,同時各協會可保留300元作為日常備用資金。每學期,各社團的財務帳目至少向其全體社員公布一次。
四、社團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會長和財務部提交收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費,并向會員開出收據。
2、贊助。各社團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于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20%給聯系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余則轉入本社團經費,贊助活動結束后,有關財務人員作好清單記錄,并向社管會說明。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項目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其它收入上報社管會后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帳目記錄。
五、公共財產管理:對于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六、發票管理:盡量取用帶有“國家稅務監制”印章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盡量做到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主管人員簽字后才可報銷。
七、作帳程序:
第一種情況:經手人先墊付取得發票→主管核審簽字→出納兌現簽字→發票交給會計保管入帳
第二種情況:經手人打借條預支→主管核審簽字→出納支付現金、保管借條
八、對餐費、禮品費等費用管理:禮品、獎品如屬活動計劃由各社團自行決定,餐費支出前則一定要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社管會申請批準方可使用,煙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如有違規則直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各社團的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十、每學期對各社團定期查帳一次,同時抽取30%比例的社團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后,各社團在兩天內把帳本交到社管會。
十一、各社團財務人員換屆時按社團章程進行,換屆時向社管會報送更換人員的.名單,交接帳本時,應在帳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及注明剩余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主管簽字。
十二、每學期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評選先進社團重要依據。
十三、查帳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
1、會計與出納核對帳目時,如發現漏洞、誤差應及時查明原因,如有意隱瞞多開發票或虛開發票挪用公款,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并上報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2、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無論金額大小一經發現則從嚴處理。
十四、附則:
1、本條例的解釋權屬集郵協會,集郵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2、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協會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十二條本著為廣大學生服務的原則。
第十三條為確保各項活動的正常有序展開。
第十四條為了營造校園書法氣氛,在隴師校園里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書法協會的管理制度,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六條書法協會所有成員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書法協會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書法協會所有成員應當是具有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
第二章會員
第十八條凡正式取得我校學籍的各系(部)學生,承認書法協會章程,上交相關申請材料者,均可申請加入書法協會。
第十九條會員須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隴南師專各項管理規定,不得假借我社團名義做出違反國家法律的事件。
第二十條會員是我社團各項工作的動力所在,調動會員積極有序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是我社團鍛煉會員能力的主要目標。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有參與書法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權。
第二十二條有對各項活動具有建議、批評、監督權。
第二十三條有參加書法協會職務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十四條有代表書法協會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權。
第二十五條有享受學期(學年)評優權。
第二十六條有監督書法協會財務開支情況的權利。
第四章會員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遵守《高校學生管理制度》及遵守《隴南師專書法協會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要為書法協會的發展出謀劃策,積極發揮自己的特長。
第二十九條要有集體意識及團體精神,努力爭取和維護社團榮譽。
第三十條積極踴躍地參加社內活動,服從社團安排,認真完成社團安排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凡社團舉辦活動或召開會議,不得無故缺勤,有事須向社團請假,以免影響活動的正常舉行。
第三十二條會員每學期開學必須到書法協會統一注冊。
第五章會員的獎勵制度
對書法協會有貢獻者,活動積極者。
第三十三條每學期舉辦一次頒獎典禮,對社團有貢獻者,活動積極者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工作突出者可向學校推薦授予“優秀積極分子”榮譽稱號。
第三十五條每次會議及培訓全勤者學分評定時可獎勵2分。
第六章會員的懲罰制度
第三十六條有攻擊本社團的言論和行為,以及組織和煽動鬧事,破壞社團正常工作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三十七條在納新過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三十八條在舉辦活動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耽誤進度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三十九條故意不參加社團會議、活動,累計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學期社團評優資格,請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計,但在第三次前連續三次按時出勤者,將抵消前一次缺勤,并且減1.5分。
第四十條視情節嚴重者給予取消某些權利(須有理事會全體通過,社長宣布方才生效),并且減2分。
第四十一條違反國家法令、法律、法規、條例,被追究刑事責任者給予除名(會長須辦理會手續,蓋書法協會會章方才生效)。
第七章干部的獎勵制度
第四十二條每學期舉辦一次頒獎典禮,對社團有貢獻者,活動積極者給予表彰。
第四十三條工作突出者可向學校推薦授予“優秀社團干部”榮譽稱號。
第四十四條每次會議及培訓全勤者學分評定時可獎勵3分。
第八章干部的懲罰制度
第四十五條有攻擊本社團的言論和行為,以及組織和煽動鬧事,破壞社團正常工作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四十六條在納新過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四十七條在舉辦活動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耽誤進度者,取消學期社團評優資格。
第四十八條故意不參加社團會議、活動,累計三次者(包括三次),取消本學期社團評優資格,請假三次按缺勤一次計,并且減2分。
第四十九條視情節嚴重者給予取消某些權利(須有理事會全體通過,社長宣布方才生效),并且減3分。
第五十條違反國家法令、法律、法規、條例,被追究刑事責任者給予除名(會長須辦理會手續,蓋書法協會會章方才生效)。
第五十一條本社團的經費來源以會員納新收入為主,校團委的撥款、指導單位的撥款、社會贊助為輔,社團實行財務統一管理,各項收支都納入財務部的管轄范圍。
第五十二條本社團的財務工作由財務部具體負責,財務部部長獨立管理賬本,凡財務收支狀況(款額、時間、事項等)須明確,真實記錄在冊,同時須附有書面憑證(必須有專用章、水印)方可予以報銷。
第五十三條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次活動后的總結會上須向理事會及會員匯報財務開支狀況,并隨時接受理事會及會員的質詢與監督。
第五十四條每周必須對會員進行培訓。
第五十五條每學期必須對會員進行兩次考察。
第五十六條每年3月中旬--下旬必須面向全校舉辦“西狹杯”臨帖大賽。(報名費3元/人)
第五十七條每年11月上旬--中旬必須面向全校舉辦“西狹漢風”臨帖大賽。(報名費2元/人)
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經指導單位、書法協會理事會聯合頒布。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暫試行兩年,根據運行情況將作出適當修改,在試行期間,其效力與正式文件等同。
第六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書法協會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書法協會下屆理事會可以聘請上屆理事會成員為本屆常務理事會,聘期一年。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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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愿者協會本著“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愿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愿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愿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托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區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區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愿服務;培訓青年志愿者并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協會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隸屬于院團委社會實踐部,接受院團委老師的領導。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熱衷于社會公益事業,不為物質報酬,自愿為社會公益事業和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學生組成的自發性學校團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致力于為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倡導“自愿、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志愿者精神,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關心社會弱勢群體,使更多的弱勢群體樹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條 規劃、組織義工參加志愿者活動,推動校園義工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條 開展與各學院志愿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組織會員間的有關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實行注冊會員制,會員資料檔案實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會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為滄州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
2.具備“自愿、奉獻、友愛、互助 、進步、平等、負責、關懷、理解”的精神
3.承認本協會章程。
4.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登記表。
2.經本協會管理團隊審查通過。
3.管理團隊發給統一制作的工作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開展活動的權利;
3.有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4.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協會管理制度 8
1、負責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2、負責監督、檢查、指導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雙確認制度、維修資金制度、招投標制度、物業撤出雙向選擇制度、物業合同備案制度的落實。
3、負責推動轄區內物業管理項目達標考核和創優項目的初審和上報工作。
4、負責物業管理信訪接待工作。處理信訪投訴,受理業主、使用人、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的投訴、人大政協提案,及時到現場調查核實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協調處理。
5、定時走訪各物業管理企業及項目,上門服務,調查了解基本情況,協助做好業主會組建的指導推動和業主會備案、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業主委員會的活動;
6、負責轄區內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備案工作。
7、負責轄區內舊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的指導和推動工作。
8、認真做好日常走訪,做好檢查工作記錄和信訪投訴工作記錄。
9、負責搞好物業管理項目檔案、業主會檔案的建立整理工作以及項目動態管理網的更新與維護工作。
10、負責本辦公室各類數據資料收集、季度報表、年度報表、信息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11、負責搞好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宣傳及培訓工作。
12、負責普通住宅規模5萬建筑平方米以下的協議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備案工作。
13、負責三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批工作。
14、建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檔案和日常監管。
15、辦理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的發放工作。
16、對房地產開發資質進行預審。
協會管理制度 9
為加強XXXXX協會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協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XXXXX協會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協會工作人員的聘用依照本制度進行。
2、協會的工作崗位設置及工資薪級等由負責人事管理的部長提出書面申請,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后進行公開招聘。
3、招聘工作由負責人事管理的部長組織,并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最后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后方可聘用。
4、協會可以采取各類招聘方式進行人員招聘,協會的任何人員有權向協會推薦優秀的各類人才。
5、應聘人員應進行筆試或面試,從中擇優錄用工作人員。聘用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質及專業素養,遵守協會的各項規章制度,勝任其受聘的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員應當與協會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員應予以辭退。
7、應聘及聘用工作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歷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復印件、聘任合同等應及時歸檔并妥善保管。
9、人事檔案及工資待遇等是協會的機密資料,任何人未經不得外傳、泄露及公開。
二、公文處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處理
收文處理是指對協會收到的公文、信函、簡報、資料等進行的接收、拆封、登記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專人負責接收拆封并分類登記。登記項目包括來文單位、來文編號、收文日期、來文標題等。
2、收取的文電、信函等原則上當天登記完畢,急件隨收隨辦。
3、文件登記后,統一呈交專職副秘書長審閱批示處理。
4、專職副秘書長批示的傳閱性文件,由負責登記的專人跟蹤回收歸檔。
(二)發文處理
擬辦文稿的處理,是指以本協會名義印發的文稿的草擬、審核、呈批等工作。
1、由專人負責草擬的文稿,統一遞交給專職副秘書長審核。
2、經專職副秘書長確認無誤后,公文的正文應按規格打印好,蓋上協會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須由專人登記后存檔。
三、考勤制度
1、協會全職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專職秘書長同意。
2、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按國家公布的法律法規執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員,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由專職副秘書長批準后再統一交財務人員計算加班工資或者調休。
3、協會組織的會議、學習、或者其他團隊活動應該積極參與,如有事請假須提前向專職副秘書長請假。
4、協會全職人員的考勤情況,由專職副秘書長進行監督、檢查。如違反考勤紀律的,三次以內口頭警告,達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辭退。
5、工作人員需要休假、請假的,填寫《工作人員休假請假申請表》,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6、因情況緊急如急病、臨產等,無法提前辦理休假、請假報批手續的,須先口頭報告并說明原因,補辦手續應在上班后的3天內補辦。
四、財務制度
(一)財務原則
1、XXXXX協會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成立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2、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務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單位經濟實力為宗旨。
3、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會”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協會運作中禁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4、協會必須按國家規定申請開立銀行帳戶,妥善保管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完整。資金的使用堅持“量入而出,略有結余”,“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依照《會計法》的規定,一切開支必須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如財務人員審核后確認開支或憑證不合法,則不予報銷。
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預付款、定金的,財務審批權限如下:所有財務報批由會計審核后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
(二)收款制度
1、協會的收費必須由兩個工作人員完成,一人負責領取、保管并開具票據,一人負責收費并保管好款項,當所收款項達到壹仟元以上時,應及時返納開戶銀行。月末由出納統計當月開具票據,經會計復核確認后,將所收款項全部存入協會賬戶并將相關單據移交會計進行賬務處理工作。
2、協會應嚴格按照法定的業務范圍收取有關會費及款項,任何人不得以協會的名義私自收取非正常業務產生的任何費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協會款項用作其他用途。
(三)采購制度
1、協會常用的辦公用品、必須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經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
2、協會委托外單位辦理的業務如印刷、廣告、設計、制作、活動策劃、宣傳、推廣等項目,必需以協會效益最大化為原則。
3、協會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并簽訂相關合同報專職副秘書長及專職秘書長審批同意后才能購置。
4、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四)借款制度
1、因公務或出差需要預借現金的,由經辦人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財務根據預算情況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額,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后,到財務處領取借款。借出的現金,在正常情況下,應在出差回來后的15個工作日內,依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報銷手續并清還借款。
2、任何人員借出的款項應專款專用,不得將借款用作其他用途。
3、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五)差旅費(業務)開支管理制度
1、因業務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員,要先擬出差旅費用的預算,由出差人簽名和財務人員復核,經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后,再辦理借支手續。
2、報銷時,由出差人在原始憑證背面簽名,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財務人員復核,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同意后報賬。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開支不能分開報銷,并應在報賬時立即清還出差的借支費用。
3、協會人員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費補助等費用參照相關規定執行。其中:出差人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內省外同一標準,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內交通費包干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車費在文件標準內的按實報銷,超過標準的由本人負擔。
4、會議費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業務接待費制度
1、一般性業務接待應按照以下標準報帳:早餐:甲類(重要客人接待)20元/人
乙類(業務往來工作的接待)15元/人
丙類(座談會工作會議或一般性接待)10元/人正餐:甲類100元/人
乙類60元/人
丙類40元/人
超過以上標準的應說明原因并報專職副秘書長批準后方可報賬。
(七)物品管理制度
1、為減少浪費,節約支出,準確核算物品成本,購進的物品或物資由專人負責驗收、發出及保管儲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發存登記簿》上做好記錄。
2、保管人聯同財務負責人每年最少一次應實地核查物品,如發現賬實不符的,應及時找出原因并將情況上報專職副秘書長審批處理。
(八)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1、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的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在年終應上報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及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的檢查。
2、對列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按照政府采購或招投標的程序和辦法進行。
(九)保密制度
1、協會人員都有保守協會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協會秘密,更不準出賣協會秘密以謀取個人利益,如出現泄密行為,協會有權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協會的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工人員接觸,接觸秘密的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秘密的人員,不準打聽秘密。
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協會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協會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銀行帳戶印鑒等;
(4)協會規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內容。
(十)財務監督及報告制度
1、為了加強對財務使用情況的監督,每年由常務理事會提名推薦三名副會長臨時組成監督小組,對本年度財務使用情況進行審核。
2、年度財務情況及財務管理情況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會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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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財務工作規范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市消費者協會會員會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消協負責本級的財務預算和財務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領導和上級消協財務的指導。
第三條消協常務辦負責本級的財務預算和財務控制工作,是最基層的`財務核算單位。工作部、分會、工作站、聯絡站為報帳制單位。
第四條市消協應在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實行專款專用,嚴禁多頭開戶。
第五條會費收取的范圍和標準執行《市消費者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市消協必須建立票據管理責任制,健全票據管理辦法。
第七條會費使用按照“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參照樟樹市社會團體會費使用辦法辦法執行,經費開支主要范圍:會員證工本費、發展會員資料費、處理投訴、組織市場監管檢查、開展法律咨詢和宣傳活動、消費教育和社會調查、添置基層分會辦公設施、消費維權救助等業務活動。
第八條經費開支報銷的一般程序:各單位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好經費支出報帳審批封面,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經秘書長(或專職副會長)簽署部門負責人意見后,會計審核,會長審批后方可報銷,專項開支應提交書面報告,做好經費預算報告、經集體研究后,按照經費開支報銷的程序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九條嚴格控制經費支出。按照規定范圍使用會費。
第十條消協常務辦、各分會按實際會員會費收入的10%提取福利費后,市消協與常務辦、工作部、分會的留成比例分別為55%和35%。
第十一條市消協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定期、不定期對會費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違反本規定的單位,有超標準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現象的,所涉金額全部由市消協沒收。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由市消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予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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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書法協會。是由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管理的學生團體組織,具有嚴格的組織性和團體協作精神。
第二條:本會參加院團委社團聯合會并為其會員單位,承認并遵守《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第三條:團體名稱:書法協會
第四條:團體宗旨:營造校園藝術氣氛,豐富校園文化建設,提高學生藝術素養,以書法為橋梁,把廣大書法愛好者聯系起來,共同推進我校書法藝術事業的發展,弘揚中華書畫藝術,促進學校兩個文明建設。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權
第一條:本協會會長負責協會的整體管理工作,組織、領導和協調協會進行日常工作。
第二條:會員大會由本會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期召開2-3次,亦可視情況而定。
第三條:會員大會職權是:
(1)修改章程;
(3)討論決定校書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4)聽取并批準校書協委員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討論通過有關決議、倡議和提議。
附加:協會領導人條件:
1、對書法由濃厚的.興趣,具有一定的書法基礎。
2、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責任感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3、在協會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會員
第一條:凡具有正式學籍,承認本會章程,對書法有一定興趣,能夠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的學生,經本人報名申請,填寫會員登記表,經本會批準,即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會員的權利和義
權利:
(1)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書協的工作和領導有建議和批準權;
(3)優先參加書協組織的各項活動。
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遵守校紀校規;
(3)積極參加書協組織的各項活動,認真完成書協布置的各項任務;
第三條:會員務必按時參加協會活動,缺席三次者,處以警告。缺席達到五次者,予以退會處分第四條:我們社團的經費來源為:會員會費,校外所拉贊助,有關單位或個人捐贈,及向團委申請的活動經費。我們的經費將嚴格管理,對每一筆支出做詳細記錄,并在會員大會或理事會上公布,保證財務方面沒問題。
第四章活動細則
第一條:定期組織書法練習并遞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條:定期申請開展本協會組織的書法藝術展覽。
第四條:對會員創作培訓,指導老師對會員作品進行評價。
第五條:組織會員間的切磋,定期進行書法作品交流會。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協會成立之初,協會理事及所有干部均從會員中考察指定。
第二條:本章程自會員入會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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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范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
(三)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維護財產物質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質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協會法人統一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都由協會財務負責管理。第五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管理、財務收入管理、項目費用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匯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一次,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4、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或添置大型設備及固定資產的經費支出(經費超過千元),須作書面報告,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具體經辦由會長簽核。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費,并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后,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于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余則轉入本社團經費并登記
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后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后,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占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盡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上一屆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注明轉交時間、原因,注明剩余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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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加強讀者協會辦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辦公室這一資源,確保協會的辦公室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則、范圍及要求
第一條 本協會辦公室的使用由辦公室部門統一負責安排,以便能夠更加合理、規范、科學地使用辦公室。
第二條 本協會辦公室的使用原則:以本協會使用為主,其他社團借用為輔。
第三條 本協會辦公室的.使用范圍:主要針對協會內部的會議,協會例會、部門會議等;還可以舉辦一些適宜在此舉辦的活動。
第四條 本協會各部門使用辦公室時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安排使用時間。
第五條 其他社團借用本協會辦公室時,應提前與本協會會長聯系,并由本協會會長通知辦公室負責人負責安排。
第六條 活動或會議結束后,要保證地面、桌椅干凈整潔,擺放整齊。
二、辦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條 本協會辦公室的財產由辦公室部門負責管理,認真保管櫥窗內文件,并定期整理。換屆時應盤點交接給下任負責人。
第八條 本協會日常物品(如膠水、剪刀、工作證、橫幅等)在活動結束后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并保管。
第九條 宣傳部每次使用毛筆,紅紙,墨水等物品后,由辦公室監督清點并由宣傳部妥善放好。
第十條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保管好辦公室內書籍、雜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辦公室書籍管理
第十一條 書架內書籍由讀書部負責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條 對于可出售雜志,由值班部門負責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條 其他協會放入辦公室的書籍,由值班部門負責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江西農業大學讀者協會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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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是在民政部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為促進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發展,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志愿者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登記,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利用自己的時間、技能等資源,自愿參與組織的公益活動并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員。
第三條 綜合管理部是志愿者的登記管理部門,為志愿者登記、培訓、考核、表彰等方面提供服務。
第二章 登記
第四條 申請成為志愿者的基本條件:
一、 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具有奉獻精神;
二、 年滿十八周歲,或低于十八周歲但經監護人書面同意;
三、 具備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相應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四、 認同的宗旨與理念;
五、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志愿者招募與登記
一、 招募需求
有志愿服務需求的部門,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招募需求,內容包括:
(一) 部門崗位設置說明
(二) 志愿者職責描述
(三) 志愿服務期限
(四) 志愿者到崗時間
二、 招募程序
志愿者招募流程主要包括:發布招募信息、申請人報名、材料審核、面試、背景審核、發出錄用通知等步驟。
凡符合志愿者申請基本條件者,通過以下兩個步驟登記確認: (一) 申請
申請者可直接到提出申請并填寫《志愿者注冊登記表》; 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提出申請的人士,可在網站下載《志愿者注冊登記表》,填妥后寄送。
(二) 材料審核
綜合管理部初步審閱志愿者資料,并將符合志愿服務要求的人員資料交由需求部門確定。
(三) 面試
綜合管理部與志愿者需求部門一起與申請者面談,確定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為“志愿者”。
(四) 背景調查
綜合管理部本著“尊重、保密”的原則對擬錄用人員的情況進行了解、核實,并及時對背景調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報領導審閱。
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一律不予錄用。
(五) 確定志愿服務工作
志愿者須根據自身愿望和條件至少選擇一個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愿服務工作。
綜合管理部負責向未能成為志愿者的申請人說明原因。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志愿者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一、 參加志愿者相關培訓;
二、 獲得志愿服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 三、 獲得志愿服務必需的條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 請求幫助解決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五、 優先獲得和志愿者提供的服務; 六、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成為正式員工; 七、 對志愿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 相關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志愿者承擔以下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的相關規定;
二、 自覺維護和志愿者形象;
三、 履行《志愿服務協議書》約定的義務,完成志愿服務工作;
四、 退出志愿服務活動時,履行合理告知的義務;
五、 保守在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獲悉的個人隱私、秘密和其他受保護的信息;
六、 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七、 杜絕任何以志愿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或行為;
八、 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的其它義務。
第四章 志愿服務對象和內容
第八條 志愿者服務對象:
一、 社會弱勢群體;
二、 公益組織。
第九條 志愿者服務范圍:
一、 日常事務;
二、 公益活動及項目。
第五章 組織與管理
第十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統,健全登記、管理培訓、考核評價、激勵表彰等制度,實現管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一條 對志愿者實行分類登記:
一、 專家志愿者:指在扶貧開發、公益事業研究、公益組織培訓、傳統文化教育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二、 普通志愿者:有一定工作經歷和經驗、能獨立完成志愿服務工作內容的志愿者;
三、 實習志愿者:指大學生或研究生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志愿者;
第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對志愿者的需求情況統一協調志愿者資源,隨時安排相關部門對申請者進行面試,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由綜合管理部安排申請者簽署《志愿服務協議書》并辦理入職手續。
第十三條 《志愿服務協議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志愿服務內容、時間和地點;
二、 權利和義務;
三、 志愿服務的津貼標準和風險保障措施;
四、 責任的免除;
五、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六、 爭議解決方式;
七、 雙方約定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協會管理制度 15
為有效加強對協會工作的領導,根據《xxxx愛心公益協會章程》和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協會決策及研究工作的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是召開會議,也可以是在專門微信群或是QQ群表決。
二、協會領導和理事會成員共同辦公,高效快捷作出決策。
三、凡是需要審定的協會各類管理制度(草案〉,在專門群和微信群發布,公示時間為5天。公開征求會員代表和理亊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不發表意見和建議者視為同意。5天后,以協會名義公開發布實施,具有法律效力。
四、專門QQ群和微信群(xxx愛心公益協會〉原則上只談工作,研究工作的過程和細節,不對外傳播,定稿后,以協會名義統一發布實施。
五、按照協會《章程》有關規定,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自動退會的'代表及理事同時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六、一年以上(含一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會議和專門QQ群或微信群討論以及線下活動的代表及理事,自動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七、本團體領導及理事,不可兼任社會上具有類似業務團體的領導職務,如發現當時協會領導研究決定宣布免職。
八、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損壞協會名譽者,經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九、為協會及理事日常服務的管理部門為協會綜合部。
協會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名為xxxxxx有限公司釣魚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喜愛釣魚健身活動的職工自愿組成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釣魚協會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和諧企業的建設,讓會員鍛煉身體,陶冶情操,為廣大釣魚愛好者們提供一個相互交流、學習,共同提高的健身平臺。
第二章活動
第二條協會組織以下活動
1.每年安排4至6次釣魚活動,會員自由參加活動;
2.活動時間和地點不固定,協會組織活動將提前通知各會員。
第三條協會不定期組織以下活動
1.給協會會員舉辦提高釣魚技藝的講座或組織會員之間技藝切磋;
2.組織協會會員觀摩或參與相關的釣魚比賽,增進釣魚協會間的友誼和聯系。
第三章會員
第四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的xxxxxx有限公司在崗職工或退休職工;
2.擁護本協會的章程,在享受章程規定權利的同時愿意承擔章程所規定的義務;
3.有一定的釣魚基礎,熱愛該活動,有提高自身釣魚技巧的意愿和堅持鍛煉的毅力,能夠長期堅持參加協會活動;
4.集體意識強,愿意為他人服務,為辦好協會付出努力;
5.參加者無釣齡、性別之限制;
6.會員每年交納年度會費元,無故不按時繳納會費的會員將被視為自動退會;
7.會員交納的會費由協會的專人負責管理。會費只可用于協會日常
行政開支和組織各項活動,不得挪為他用。協會理事會每年定期向會員公布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五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協會,需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批準后,方可入會。
第六條會員享有的權力
1.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協會活動并獲得協會提供的`服務;
3.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并享有監督權;
4.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第七條會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維護協會的利益;
2.按期交納會費,自行配備釣魚工具;
3.尊重協會主持者的勞動,配合協會的工作,完成其分配的任務;
4.積極參加活動,會員彼此尊重,互相關心和幫助,廣泛交流釣魚技藝;
5.在垂釣活動中,遵守國家法律,文明釣魚,不得有任何損害協會聲譽的行為,自覺搞好釣魚垃圾的回收清理工作,保持釣魚場所的整潔衛生;
6.未經釣魚協會許可,不得以釣魚協會名義組織、參加任何活動,后果自行負責。個人行為與釣魚協會無關。
7.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協會會長1人,協會副會長2人。
第五章協會管理
第九條協會重要事項應由會員大會討論決定。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視當時情況另定具體日期。協會每三年召開一次換屆選舉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條協會的日常工作及活動由會長主持,會長對會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對會長負責并報告工作;凡涉及
協會整體性重要事務由協會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條有三分之一以上會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會員大會討論決定協會章程,選舉會長、副會長;討論決定協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協會獎懲制度
獎勵:在協會內部或對外比賽中成績優異者,給予一定的獎勵。處罰:凡是違反協會的有關規定,多次勸說不改,協會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六章經費
第十三條協會的經費來源:會費收入、工會贊助等。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協會會員在參加協會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身體損傷和疾病,協會不承擔治療義務和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協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協會章程經協會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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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泉州師范學院集郵協會是由我校在籍學生自愿組織和參加的具有集郵愛好的學生團體。協會本著為喜愛集郵的同學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提高同學們對集郵的認識,積極學習各種集郵常識,提高自身的科學素養,培養同學們的集郵愛好。通過集郵豐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條協會利用課余時間開展各種集郵方面的活動,實現會員自我服務、自我發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養、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為會員服務。協會活動具有集郵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識性和趣味性。
第三條協會接受泉州師院校團委會的領導,在學生會社團聯合會的具體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協會工作職責
第四條協會是為加強對會員的集郵興趣指導和組織集郵活動管理,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而專設的組織。
第五條協會職責:
⒈根據會員對集郵不同方面的興趣與要求,協助并盡量滿足會員對集郵知識的求知;
⒉規范協會管理,定期做好協會的組織工作及對各種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統籌;
⒊建立協會檔案,記載協會的發展情況和活動開展情況;
⒋定期召開部門負責人例會,檢查各部門工作情況,及時指出各部門工作中的不足,并責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協會資金并指導和核查資金的使用情況(包括贊助、會費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⒍審查各部門呈報的活動計劃、方案和經費預算,對其活動申請進行批復;
⒎協調各部門解決在開展活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⒏根據協會的實際情況經理事會討論并通過,報校團委批準;
⒐組織開展對部門干部的培訓工作;
⒑完成校團委和社團聯合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協會組織
第六條我校在籍學生30人(含30人)以上并具有共同集郵興趣的愛好者,本著“自愿組織、自愿參加”的原則,經發起人申請,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報校團委批準后,而成立的社團。
第七條協會機構
⒈理事會:設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會長及理事成員組成;
⒉常設部門: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編輯部。
第八條協會理事
⒈協會的理事設置,必須按照校團委的總體要求,本著“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科學、合理的設置干部。協會設會長1名、副會長3名、各部正、副部長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總人數不超過18名;
⒉成為協會理事的條件
⑴理事會理事條件
①堅持“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泉州師院管理制度》及學校的有關規定;
②是協會正式注冊會員;
③在同學和會員中有較高威信,愿意為協會發展貢獻力量,并具有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④學習成績良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⑵部長條件
①堅持“負責、敬業、誠實、執行”的原則,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泉州師院管理制度》及學校的有關規定;
②是協會正式注冊會員;
③有適應協會工作需要的'志趣、愛好和專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④學習成績良好,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⒊協會全體理事應在理事會監督指導下,通過召開本協會全體會員大會,采用差額選舉方式,產生新一屆協會理事。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核,報校團委審批后有效。理事任期原則上為一年,不得自行更換;
⒋協會的會長和副會長,由新一屆協會全體理事進行民主選舉,按得票多少選出;
⒌協會理事作為團學干部體系的一部分,必須自覺接受校團委、學生會的領導,并積極參加其組織開展的一切活動;
⒍每個學期開學后2周內,各部門必須統一將本部門前一學期的成績總結和本學期的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報理事會;
⒎協會負責人(含部門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由校社團聯合會召開的各社團負責人例會,無故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評優資格;
⒏協會理事換屆改選之前,應事先向校社團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和說明,經校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干部換屆改選工作;
⒐換屆改選工作完畢后1周內,新會長必須向校社團聯合會遞交本社團換屆改選詳細情況,其中包括部門、理事的設置和工作計劃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滿辭職、理事被免職等特殊情況,可由協會主要負責人在廣泛征求其他理事意見的基礎上,提名代理人選,報校社團聯合會審核,校團委批準后,作為協會的代理理事。
第九條協會納新制度
⒈協會每年開展1次納新活動。新生入學后1個月內,協會必須根據校社團聯合會制定的招新計劃,在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統一開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開展招新活動;
⒉協會招新時,收取會員的會費標準為10~20元,具體金額由協會自定。收取會費時應向會員開據蓋有協會公章的統一收據;
⒊部分新會員可免交會費(特殊情況);
⒋招新工作結束后1周內,協會應向校社團聯合會上報招新確切人數;
⒌協會須在招新工作結束后3周內召開協會全體會員大會(新老會員見面會)。由負責人對上學期工作做總結報告、公布經費收支情況、本學期工作計劃等。
第十條會員注冊制度
⒈會員入會必須進行注冊,注冊有效期為1年;
⒉新會員入會時,須填寫《泉州師院社團成員登記表》,經協會批準后,成為正式會員。新會員入會的具體條件由協會自定;
⒊老會員需在招新工作期間進行登記注冊,按照會員優惠的標準繳納會費。如未按時繳納會費,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十一條協會經校社團聯合會批準,可制作會員證。會員證必須加蓋校團委公章。會員證只能作為證明會員身份及參加協會活動時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協會活動
第十二條協會活動必須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會員的興趣培養、發展目標開展文化娛樂、社會實踐、志愿服務、文學藝術等活動。
⒈協會每學期必須開展活動5次(含5次)以上;
⒉協會必須在學期末將本學期工作總結、自籌資金(包括會員所交會費、其它資助或贊助等)使用詳細情況及有關票證報校社團聯合會。經費收支賬目表須合理規范,條理清晰、明確。
第十三條協會舉行全院性的活動、協會內重要活動、聘請校外人員來校講學、做報告等,事先必須填寫《泉州師院大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團委,一份存社團聯合會,一份留存),經校社團聯合會審核,校團委批準后,方可開展活動。
第十四條協會的活動,內部應有詳細記錄,活動結束后要在1周內完成宣傳報道工作(網站)。已發布的報道,需報校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十五條為進一步活躍協會活動,擴大協會在學生中的影響,協會根據校團委的總體布置及自身特點開展活動。
第五章協會經費
第十六條提倡協會自籌活動經費。協會可根據其提出的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提交校團委及校社團聯合會審批。活動結束后1周內,必須將相關票據交校團委或社團聯合會沖賬。
第十七條協會所有資金,應如實上交秘書部,由秘書部專人管理,每學期必須在本協會內公布經費收支情況。
第十八條理事會將不定期抽查秘書部財務管理情況,對于財務管理混亂的情況,協會將追究秘書部及財務管理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協會的會費,必須用于本協會開展活動和購買固定資產,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協會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條協會須做好檔案建設工作,對需存檔材料(包括協會章程、會員名單、工作計劃和總結、經費收支賬目表、協會報刊雜志等)進行規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協會成員必須愛護協會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條協會固定資產(包括社團所購買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詳細的登記,填寫《泉州師范學院集郵固定資產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案庫,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條協會換屆改選工作完成后1周內,新老會長必須在理事會的監督下,按資產登記清單將原社團所有檔案、物品、會議記錄等進行移交。
第七章協會顧問及指導老師
第二十四條協會聘請顧問若干名和指導老師1名。注:顧問以集郵家為主,指導老師原則上以我校教師為主。
第二十五條協會聘請顧問及指導老師須填寫《泉州師范學院集郵協會聘請顧問及指導老師審批表》(一式兩份,一份存社團聯合會,一份留存),經校團委審批后統一頒發聘書。
第二十六條協會顧問及指導老師須履行下列職責:
⒈對協會的發展方向進行宏觀指導;
⒉對協會本學期的工作計劃進行審核并提出指導性意見;
⒊參加協會組織的大型活動,并對活動的開展進行具體指導;
⒋對協會干部進行定期培訓。
第二十七條協會指導老師因特殊情況離任,不能繼續履行其職責。協會須向社團聯合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校社團聯合會負責報請校團委配備與協會特色相符的指導老師。
第二十八條協會指導老師由校團委負責考核,對于未履行相應職責的教師將不予以續聘。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九條為鼓勵先進,調動協會干部和會員的工作積極性,每學年將根據校團委的規定評選出優秀社團、優秀社團干部和優秀會員,并頒發證書。
第三十條對優秀社團及優秀個人的獎勵視其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表揚,并存入社團聯合會及協會檔案。
第三十一條協會干部將按《泉州師范學院學生管理手冊》的規定給予獎勵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條協會會員將按理事會考評的推薦依據給予物質獎勵和協會內部制定的榮譽證書。
第三十三條協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理事會討論,校社團聯合會通過,可對協會成員進行調整或辭退:
1組織紀律觀念渙散,連續3次不參加活動;
2進行與協會章程、宗旨、活動范圍不符,或與學生身份不符的活動且不服從管理;
3有違法亂紀行為。
第三十四條對于違反《泉州師范學院集郵協會管理制度》的會員,協會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改正,或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五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規定的辦事程序和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守。如每學期違反相應的規定達3次者,將取消部門負責人的評優資格。
第三十六條各項獎懲措施,由社團聯合會根據本《管理制度》對協會進行嚴格考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共青團泉州師范學院團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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