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食品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管理制度1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管理制度2
一、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四、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五、冷菜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中小學校的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六、學校食堂要將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名單,報學校總務處備案,同類食品的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原則上為1-2家,蔬菜等食品的定點采購單位(攤位)可適當放寬。定點采購單位(攤位)調整時,須及時報學校總務備案。
七、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2.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3.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4.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5.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6.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格按衛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工食品時不能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孔、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
7.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11.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13.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食品管理制度3
一、范圍:適應于本店全體員工
二、目的:明確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要求和標準,嚴格健康管理制度,保證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三、責任和職責:員工健康管理由公司行政辦公室和銷售部等部門共同管理,行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員工健康教育、體檢、健康證辦理等工作;銷售部及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日常衛生管理。
四、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通過檢查,身體健康且取得健康證的員工方可繼續上崗,否則,按照相關規定辭工或調整。對新聘用的員工一律要求要通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聘用,否則,不得聘用。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學習保健食品衛生知識和保健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掌握有關保健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定期加強對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肝炎、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有礙保健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和接觸保健食品銷售和管理工作。
4、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建立嚴格完整的員工健康檔案。
食品管理制度4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
①傷寒;
②痢疾;
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動性肺結核;
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食品管理制度5
一、學校食堂廚房食品留樣都必須設專人負責,專人操作,留樣前經過專門的培訓并考核通過。
二、留樣操作規范
1、留樣前需清除超出留樣時間的樣品,并用洗潔精將留樣盒(杯)內外刷洗干凈,再用清水洗兩遍;
2、將留樣盒放在蒸箱內,高溫消毒30分鐘以上或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鐘;
3、留樣前用肥皂流動水洗手;用專用匙勺取樣(專用匙勺不得接觸不潔物品);不得用手接觸留樣盒的內壁及食品;在食品出售前取樣,如帶包裝食品應整包或整瓶留樣,不得拆包(瓶)零取(牛奶、飲料);
4、留樣重量: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樣盒中。
5、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日期、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三、每餐必須做好留樣記錄:留樣時間、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四、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后方可倒掉。
五、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
食品管理制度6
一、進場經營戶除須具備《營業執照》外,還需辦妥《衛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對進來的食品必須索證,并記好臺帳。嚴格禁止不具備證件的經營戶進入市場銷售產品。
二、充分利用黑板報、廣播、報紙的宣傳媒介作用,積極廣泛宣傳《食品衛生法》。提高經營戶的經營素質,自覺遵守食品衛生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三、加強計量、防疫、衛生、工商等職能工作的監督作用,維護市場秩序,防止假冒偽劣和不清潔的食品進入市場。
四、經營戶要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嚴格禁止經營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食品;嚴格禁止經營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五、副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產品;銷售的產品標識應具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凈會含量、標準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主要配料等八個要素;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六、市場配備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負責對市場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對銷售假冒偽劣或不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經營者按市場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惡劣的停業賴頓,并清除出市場。
七、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的接待和處理工作;根據群眾舉報,組織力量查處違反《食品衛生法》有關案件。
八、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積極查處假冒偽劣商品,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違反者作出教育,停業整頓,經濟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清退出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加強市場商品質量監督管理:
1、每日一次食品安全巡查制度。
2、每月一次檢查過期產品和“三無”產品。
3、突出檢查有質量問題或被新聞媒體暴光的商品。
4、檢查中有違規行為者,記入市場不良行為臺帳。
十、建立;獎懲機制:
1、執行食品準入制度,列入文明經營戶評比條件之一。
2、對不重視食品準入制,不執行進貨臺帳制的攤位,要采取批評和曝光的方法進行教育。
3、對嚴重違規者,提交工商、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處理。
食品管理制度7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職責
1、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并做好記錄。
2、發現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和感官異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并與崗位考核掛鉤。
4、每天做好食物留樣的檢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對有關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檢查制度
1、學校專門設食堂膳食管理人員(徐元堂主任)負責食堂衛生檢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擊檢查、抽查等)。
3、 檢查內容包括食堂內為清潔衛生、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操作過程、消毒、留樣情況和學校采購、進貨等。
4、對檢查結果有問題的.相關負責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食堂考核進行扣罰款。
5、對檢查結果掛墻公示。
食品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農貿市場。
第三條農貿市場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舉辦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規定,承擔農貿市場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市場內從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進場經營者)應保證所生產、加工或經營食品的衛生安全,其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農貿市場的衛生管理要求
第四條農貿市場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公告。衛生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農貿市場的選址、建筑、衛生設施和設備情況;
(二)攤位布局情況;
(三)農貿市場衛生管理機構和衛生管理員情況;
(四)衛生檢驗設備和人員情況;
(五)衛生管理制度制定情況;
(六)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農貿市場的選址和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衛生要求,不得有影響食品衛生的污染源。
第六條農貿市場的建筑和設施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與食品衛生要求相適應的給排水設施;
(二)采光和照明設施符合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需要;
(三)有防塵、防蠅、防鼠和垃圾收集設施;
(四)市場的地面應當平整結實、易于沖洗、排水通暢。
第七條為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區域的食品攤位設置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并在不同區域作明顯標示。攤位分區和分類的要求如下:
(一)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
(二)經營鮮活畜禽、水產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區域隔開,相互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三)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
(四)經營餐飲服務應設置在專門區域,并相對集中;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鮮活畜禽。
第八條農貿市場應指定一名負責人為農貿市場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本規范的貫徹實施;并配備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負責按照本規范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對進入農貿市場的食品和農貿市場內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檢查。食品衛生負責人和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食品衛生管理員的數量應當與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數量相適應。
第九條農貿市場應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制度的內容應包括以下方面:
(一)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和經營條件審查制度;
(二)對進場食品的檢查和防止假冒偽劣食品進場管理制度;
(三)日常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四)食品衛生違規處理制度;
(五)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條農貿市場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配備的快速檢測設備和人員能夠開展對可疑受農藥或其他污染物污染的蔬菜、農副產品、食品原料和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
第十一條農貿市場內應當配備衛生保潔人員,保證市場內的環境清潔,維護市場內衛生設施與設備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農貿市場應設立食品衛生知識宣傳公示欄,建立食品衛生公示制度,公布食品衛生檢查、檢測情況,對檢查、檢測不合格的食品及進場經營者應在公示欄公告。
第三章市場舉辦者的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市場舉辦者應當做好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維護好市場的設施、設備和環境衛生,對市場所生產、加工和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指導。
第十四條市場舉辦者應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條件進行審查,建立進場經營者的衛生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市場舉辦者應當與進場經營者簽訂食品衛生保證協議書,約定違反本規范的責任,加強對進場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十六條市場舉辦者應對所有進場的食品進行檢查,對可疑受污染的食品進行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銷售。
第十七條市場舉辦者及其食品衛生管理員應當每天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有:
(一)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及經營內容與許可范圍是否一致;
(二)經營人員是否按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三)是否根據本規范第二十一條規定落實進出貨臺賬制度;
(四)禽畜肉類是否經過獸醫衛生檢疫,并查驗檢疫證明與肉類數量是否相符;
(五)食品進貨是否按本規范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索證;
(六)生產、加工或經營過程是否符合本規范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衛生要求;
(七)是否有本規范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尤其要對食品加工、經營中使用的原料進行檢查,防止使用非食用物質或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原料;
(八)是否有其他違反市場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十八條市場舉辦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進場經營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對懷疑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及時向當地衛生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對發現有本規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應立即對該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九條市場舉辦者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衛生問題的群眾投訴,主動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進場經營者違反《食品衛生法》的行為,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調查處理市場內的食品衛生違法案件。
第四章對進場經營者的食品衛生要求
第二十條進場經營者按照規定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其從業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第二十一條進場經營者應建立進出貨臺帳制度,臺帳中應注明所銷售食品的來源、數量、保質期,并定期查驗所銷售食品的保質期限。
第二十二條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定型包裝食品及加工半成品的進場經營者均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結果報告單。
顧客需要了解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的,銷售者必須保證能夠提供。
第二十三條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識的衛生要求;經營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具有衛生部頒發的該產品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
第二十四條在農貿市場進行食品現場生產、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地點并具備可封閉的獨立場所。場所的大小應滿足相應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洗滌、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銷售所需要的面積;
(二)具備食品加工、經營所要求的給排水設施和洗滌、加工、冷藏和防蠅、防蟲設施;
(三)加工工具及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食品容器存放應當設置臺架,不得著地放置;
(四)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上崗,保持個人衛生,工作期間不得佩帶首飾、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五)使用新鮮和清潔及色、香、味正常的原材料,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添加劑;
(六)營業場所和周圍地區的環境衛生,每日清除污水、垃圾和污物;
(七)其他為保證食品衛生所必須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五條生產、加工直接入口食品除符合上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制作肉、奶、蛋、魚類或其它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食品的,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隔離;隔夜熟食品必須徹底加熱后再出售;
(二)散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清潔外罩或覆蓋物,使用的包裝材料應當清潔、無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三)具備食具清洗、消毒條件或使用一次性使用餐具;
(四)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第二十六條經營鮮活產品應具備能夠保持產品鮮活的設施和條件。
第二十七條農貿市場禁止生產、加工和經營下列食品或當作食品的物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過期、變質、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三)使用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或使用農藥后尚未超過安全間隔期采摘的蔬菜、水果;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包括野味)以及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六)河豚魚、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及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七)死的黃鱔、甲魚、烏龜、河蟹、蟛蜞、鰲蝦及死的貝殼類水產品以及醉制或者腌制的生食水產品;
(八)用污穢不潔或者被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容器、包裝材料盛裝的食品;
(九)無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份等商品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超過保存期限的食品;
(十)《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的其它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食品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規范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冊行為,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保障人體食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健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保健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保健食品。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國產和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注冊,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保健保健食品注冊,是指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對申請注冊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以及標簽說明書內容等進行系統評價和審查,并決定是否準予其注冊的審批過程;包括對產品注冊申請、變更申請和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的審批。
第五條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保健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工作,負責對保健保健食品的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負責對國產保健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對申請注冊的保健保健食品試驗和樣品試制的現場進行核查,組織對樣品進行檢驗。
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檢驗機構負責申請注冊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試驗(包括動物試驗和/或人體試食試驗)、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檢測、衛生學試驗、穩定性試驗等;承擔樣品檢驗和復核檢驗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冊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則。
食品管理制度10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四、保持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墻壁及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
五、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保持通風、防霉、防潮。
六、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督部門報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①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②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并且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復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食品采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采購食品的質量;禁止采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調后到出售前,若超過2小時的,應當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飯菜,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注明“送餐”的許可項目。
食品管理制度11
一、倉管員必須遵守飲食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工作時間,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安全生產和物資供應。
二、倉管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根據庫溫要求按時開機關機,要經常檢查,定期化霜,發現異常要及時報修并向領導匯報。
三、倉管員要經常檢查庫房內的.溫度,否則,如造成經濟損失要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四、倉管員工作時間內不準脫崗喝酒、睡覺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否則按飲食服務中心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冷庫內的各類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齊。食品出庫要填寫出庫單,先進的貨物要先出庫。要及時清理積壓物品,對超期,變質的物品保管員要及時向飲食服務中心管理人員匯報,并妥善處理。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追究保管員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六、未經中心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庫內物品并直接收取現金,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在庫內存放物品,否則追究保管員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50-200元或扣發當月獎金的處罰。
七、庫內保存食品,每月清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粗心大意,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否則出現問題追究保管員責任。
八、按規定時間開庫、鎖庫。保管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情況,沒有問題后方可離崗。
九、值班人員要經常注意冷庫周圍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確保冷庫安全。
食品管理制度12
餐飲服務中心食堂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確保就餐者身心健康,加強防范,提高食堂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有據可查,責任分明,食堂應認真堅持食品留樣制度。
(一)食堂的食品留樣,實行食堂(餐廳)經管理責任制。
(二)日常的具體操作,應指定專人負責。
(三)凡經食堂加工、代銷供應的各類品種,應按規定的`內容、數量( 100 克 )留樣,不得缺項少兩。
(四)各類留樣品種,應存放在專用容器內,并加蓋保鮮膜。留樣食品達到規定的存放時間,需周轉使用容器時,容器必須認真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五)各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存放在專用的冷藏柜內,溫度應調控為 0 ℃ 左右,并保存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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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管理制度13
一、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采購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認準“qs”標志,必須向供方索取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其它相關證件。嚴禁采購無生產廠址、無生產日期、無質量檢驗單的“三無”產品。
三、采購的食品原料必須新鮮、無污染,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并具有相應的感官性狀。
四、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五、采購食品添加劑必須選購國家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六、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運輸冷凍食品須有保溫設施。
食品管理制度14
食品用設備、設施清潔消毒維修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7、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8、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潔、消毒管理制度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并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于5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后餐具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柜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食品管理制度15
1、管理部是負責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2、質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入庫和。
3、不合格保健食品須存放在不合格品區,掛有紅牌標志,不合格品庫設專人、專帳管理。
4、保健食品管理在檢查保健食品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保健食品,應開具停售單,及時通知倉儲部、業務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區。發現假、劣產品,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貨。
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發文、通知查處發現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將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區。
6、在庫過期失效、破損保健食品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審批表》,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移入不合格品庫,銷毀時倉儲部應填寫《銷毀清單》,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后,由總批準。
7、銷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質量可疑保健食品,驗收員及時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庫。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毀應有記錄,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會同業務部每對不合格保健食品情況進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以便及時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減少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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