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 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種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為“絕密”、“機密”、“秘密”三極 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密級的確定:
(一)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極;
(二)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極;
(三)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極。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表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秘書和行政部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極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報價,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以若干金額罰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規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出賣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這知悉的。
第二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公司密級的確定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2)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分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2、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4、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6、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7、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8、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3)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保密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內部保密協議,嚴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執行。
對違反公司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公司內部處分或開除;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委托專人執行;
2)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負責保密。
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4)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應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個人信息、薪資、勞務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7)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員會:
保密委員會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軍 柯仲兵
成員:徐小林 張建松 陳銘 黃為平 熊友峰 伍志勝 嚴基旺 李應珍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員檔案等。
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車間主任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總則中第二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秘協議書》,《員工保秘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三年內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向簽定保密協議的涉密人員,在協議有效期及離職三年內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費用。
四、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保密委員會。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二章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五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需保密的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及重要會議記錄;
5、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工藝技術中涉及重要工藝技術環節的內部資料;
8、生產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
9、銷售活動中涉及用戶的內部信息資料;
10、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和經理辦公會確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事項。第六條公司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保密級別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保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各類合同及協議、職員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工藝技術中涉及主要工藝技術環節的資料、生產運行中產生的需內部掌握的資料、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資料,應當明確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由相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十條公司絕密文件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辦公室,一切涉及絕密文件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均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機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門進行歸口管理,一切涉及機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歸檔、借閱、銷毀等相關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門負責。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根據文件的密級程度由相關歸口部門負責。
第十二條對于秘密文件、資料,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
2、經總經理批準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級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資料的,需由文件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對情況進行核實,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條召開和舉辦屬于公司保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根據密級程度確定主辦部門,并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或根據會議密級程度指定參會人員;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的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經泄露時,應當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了解相關情況后應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第四章責任與懲罰
第十七條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崗位工作的員工,經綜合辦公室認定,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并根據協議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并處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補救措施且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1、違反保密協議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雖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4、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規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中鐵建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監管,保護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辦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保密范圍
第三條公司秘密是指:設計過程涉密(國家或企業要求)圖紙及文件;
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承諾書或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圖紙和文件,如勘察報告、測量成果、咨詢報告、各階段設計文件及圖紙、可研報告、造價咨詢、管理訣竅、經營戰略規劃、客戶名單、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標中的投標報價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6.承擔國家有關要求的秘密事項。
7.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密級分類
第五條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國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以及國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招投標資料。
2.公司經營指導及底線單價。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七條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核心技術涉及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
2.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綜合辦公室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等電子媒介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5.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第八條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領導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2.經營企劃方案。
3.綜合辦公室、財務部、紀律檢查、總工辦等部門所調查的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公司大事記。
5.設計圖紙、各類技術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條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政主管領導任組長、班子副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各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部室可根據本部室業務情況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條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二條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報主管領導批準。在與合作單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對方對我公司的有關情況保密時,要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機要對公司領導在車內的談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加強保密教育,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的全員保密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五章保密環節控制
第十七條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應由原稿提供部門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審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內容,應在發文單上記錄涉及人員姓名,同時確定保密級別,需要發放的涉密文件應有文件編號、發放范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紙質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的電子文檔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條涉密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件印制部門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非規定人員或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員工未經允許在E-mail個人郵箱傳遞涉密文件和信息。
7.如公司使用保密軟件,應在軟件功能加入涉密文件和信息外泄技術閉鎖。
第十九條涉密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書面批準方可辦理。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棄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條涉密文件借閱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許可并簽字注明。
第二十一條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未經允許的傳真機傳遞。
2.收發涉密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二條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指定部門整理并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三條檔案
1.檔案室為涉密文件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2.借閱文件時應填寫“申請借閱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3.秘密文件僅限下發范圍內人員借閱,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綜合辦公室批準借閱。
4.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5.檔案銷毀應經鑒定小組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6.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四條客人活動范圍
1.綜合辦公室、財務部應加強保密意識,客人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2.客人到公司參觀時,未經允許不得接觸公司保密文件等。
第二十五條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公司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經營計劃部、總工辦、財務部、資料室等。
2.有關部門需指定兼職保密員,從而加強保密工作。
3.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4.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要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綜合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并作好會議紀要存檔。
2.應嚴格控制涉密會議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承辦涉密會議時會務組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綜合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七條公司所有員工要簽訂《在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嚴格遵守,若員工違反保密承諾書規定,需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八條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從我公司離職時,必須將有關我公司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全部資料(如可研報告、圖紙、數據資料、電子文檔等)交回本企業。要求離職員工簽訂《離職人員保密承諾書》,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員工離開我公司時,我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并可以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員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我公司后,如果利用在我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我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我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核心技術時,應當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我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違紀處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對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泄密人警告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3000~5000元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視情節對直接責任人(濫用職權者)給予留用察看或開除處理,并處以20xx~3000元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和xxxx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企業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集團公司利益,保障集團公司投資、經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企業秘密是關系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和信息。
第三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都有維護國家秘密和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責任,集團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不斷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安全,維護集團公司的利益。
第五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貫徹突出重點、積極防范、內外有別,既確保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開展的方針。
第六條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在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集團公司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工作,并指導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七條根據集團公司的企業性質和日常工作的'特點,集團公司企業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重大戰略部署和投資決策、經營中的秘密事項;
(二)集團公司年度計劃、未下達的考核及評價指標,未公開的財務數據;
(三)集團公司未公開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為決策所提供的資料、數據及其他秘密事項;
(四)有關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組、兼并、破產、關閉中涉及的秘密事項;
(五)集團公司重要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財務分析及涉及投資項目的其他秘密事項;
(六)歷年投資、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重點科技成果,發明創造的關鍵技術、工藝、參數,重大科研項目的開發規劃等秘密事項;
(七)集團公司重要會議記錄、會議專題報告和重要會議召開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項;
(八)人事檔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資分配、人員獎罰方案等事項;
(九)查處重大違紀、審計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應當保守的秘密事項。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按其性質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第十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規定標明密級。秘密文件、資料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由經辦部門或承辦人提出,報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在辦文結束后,交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保密室存檔。
第十一條已歸檔保存的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保密員根據其內容和保密期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定期進行調整:
(一)凡已批準對外公開或已超過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經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圍或時間內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降密;
(三)凡隨時間推移,內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圍、領域的文件、資料,予以重定密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嚴格按國家保密工作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未經原確定密級的單位確認或者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指定的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范圍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按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處理:
(一)未經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須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內容如涉及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報請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或所屬企業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舉行涉及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會議和進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動,應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要求,其正式會議記錄由集團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根據需要設專職保密員(機要秘書),負責保密的具體工作。所屬企業也必須按規定配置專職或兼職保密員。
第十六條專、兼職保密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政治責任感、思想水平和專業素質,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進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員會工作職責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設保密委員會,在省保密局和集團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指導、部署和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職責主要有: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擬定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細則,并貫徹落實;
(三)指導、監督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確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責任落實;
(四)結合典型事例,定期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保密觀念;
(五)定期召開集團公司保密工作會議,總結工作經驗,制定工作計劃;
(六)嚴肅處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七)定期組織保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八)規劃、指導、實施集團公司現代辦公設備的保密技術和保密措施,監督、檢查和落實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企業計算機、辦公網絡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保密措施;
(九)加強對可能接觸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員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電話通訊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術防范能力;
(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十一)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保密事項。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獎勵:
(一)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和集團公司的利益,作出較大貢獻的;
(二)在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三)在緊急情況下,保護、搶救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的;
(四)同搶劫、盜竊、毀壞、出賣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的行為進行斗爭,以及對檢舉、揭發,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保密紀律、玩忽職守、泄露或遺失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的;
(二)對竊密或重大泄密行為不制止、不斗爭、不報告的;
(三)對揭發檢舉竊密、失密、泄密的人進行報復的;
(四)利用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應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經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執行,由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秘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范圍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范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范圍
1)公司秘密(絕密、機密、秘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秘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復制,確需摘抄或復制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2)機密級、秘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摘抄或復制;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復制,復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復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復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秘密文件、資料的保管,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9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計算機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確保內部秘密事項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計算機網絡的統一建設和管理,維護網絡正常運轉,各單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統網絡上安裝其他設備。
第二條 內部秘密事項秘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互聯網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三條 涉密信息網絡在存儲、處理、傳遞、輸出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標明相應密級。
第四條 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應及時銷毀。
第五條 涉密信息網絡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制度》和《涉及GJ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系統審批暫行辦法》的制度,采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第六條 涉密網絡需要使用移動介質前,應先檢查移動介質是否存在病毒、木馬等惡意程序。
第七條 涉密信息網絡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由管理和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保密工作,并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具體承辦。
第八條 公司保密辦應對本系統涉密信息網絡進行經常性的檢查。
第九條 涉密信息網絡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 涉密信息網絡系統管理人員,應參加保密部門組織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知識培訓。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計算機網絡泄密后,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公司保密辦報告。
第十二條 違反制度泄露GJ秘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GJ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并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條、保密原則
一、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二、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員工未經公司總經理或分管領導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員工)知悉屬于上級公司、公司,雖屬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員工離職之后仍對其在本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本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本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本公司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后仍承擔保密義務期限為自離職之日3年內。
第二條、保密內容與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環節包括其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二、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1、絕密
⑴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⑵招投標方案及招投標人的相關資料;
⑶交易商有關資料;
⑷人才引進計劃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⑹公司財務報表;其他絕密內容。
2、機密
⑴公司發展規劃;
⑵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⑶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⑸員工個人的薪金;
⑹其他機密內容。
3、秘密
⑴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⑵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⑷小區產權資料、工程資料和相關技術資料和小區業主的資料等;
⑸其他秘密內容。
三、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
1、絕密、機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批準,秘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除本職工作職責外由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批準;
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場監督;
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四、保密文件的發出、傳遞、簽收、保管
1、發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使用一致;
2、總經理、部門分管經理和管理處主任按工作需要負責絕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傳遞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機密文件原件由綜合服務部經理核實驗收后存放檔案室,經批準使用的復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處主任(檔案室)和相關職能部門經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5、解密與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第三條、處罰
如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將據《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公司所有員工。
3、保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以下原則: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聽的,絕對不聽;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
4、保密內容與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環節包括其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等。
4、2保密文件劃分為三級,第一級為絕密,第二級為機密,第三級為秘密。
4、2、1絕密
①公司有針對性的'競爭策略和計劃;
②交易商有關資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
④其他絕密內容。
4、2、2機密
①公司發展規劃;
②公司事故調查報告;
③公司領導的人事檔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機構改革方案;
⑤員工個人的薪金;
⑥其他機密內容。
4、2、3秘密
①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傳達的公司辦公會議內容;
②不宜對外單位公開的內部規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處罰決定;
④其他秘密內容。
4、3保密文件的復制
4、3、1保密文件的復制由相關領導批準;
4、3、2復制保密文件,應派人在復制現場監督;
4、3、3保密文件的復制情況應予登記。
4、4保密文件的發出、傳遞、簽收、保管
4、4、1發出保密文件應履行審批手續,審批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4、4、2絕密文件的傳遞工作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應在接收記錄簿上簽收。接收人應對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在辦公桌上堆放,不得攜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4、4、4經批準由個人保存的記有秘密內容的記錄本等應防止遺失。離職時,應清理交回公司。
4、4、5絕密文件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檔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詢和借閱,要嚴格履行審批制度,權限同保密文件的復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兩種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經鑒定已喪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確認;
6、3經鑒定解密的,鑒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經鑒定已喪失保存價值的秘密文件應銷毀;
6、5解密與銷毀應報公司領導批準;
6、6銷毀保密文件,應有兩個監銷人,并制作銷毀記錄。
7、違反本規定的,公司將據《獎懲管理制度》,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8、財務部、法務部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權限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四、公司秘密具體規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2、公司界定為保密文件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招投標書、項目立項書、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資料;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五、保密措施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六、責任與獎懲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3
公司員工工資保密暫行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咨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5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10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20__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1500元的罰款,并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于20__年2月21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積極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xx公司
20__年2月11日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技術開發人員、銷售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生產和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圍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文件,如建礦過程中圖紙資料、文件批復、制作工藝、化驗品位、管理制度、客戶信息、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客戶及其網絡的有關資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 密級分類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股東名稱。
2、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上級領導的來往情況。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產品的制造工藝、化驗標準、設備檢測報告、重要儀器的圖紙和相關資料。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公司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八條 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發展、生產、經營、財務、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
2、供應銷售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科、企管科、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
4、生產、技術、財務部門的安全保衛情況。
5、各類設備圖紙、說明書、基建圖紙、各類儀器資料、各類技術通知及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條 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一條 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格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得到獲準后方可進入,離開時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備有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保密細則,并嚴格執行: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公司拷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盤或移動硬盤,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貝工具;電腦系統需要重裝時,需要提出申請,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關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條 各單位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八條 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環節
第十九條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或不該宣傳的內容。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保密文件應由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條 文件發送
1、文件打印完畢,由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條 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二條 文件借閱
(1)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做到專項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并注明;
(2)公司證件(如:公章、稅務證、營業執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公用傳真機。
2、收發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四條 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各單位整理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五條 檔案
1、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3、檔案銷毀應經領導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4、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 外來人員活動范圍
1、保衛科應加強保密意識,無關人員不得在機要部門出入。
2.外來人員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礦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參觀時,不得接觸公司文件、貨物和供應銷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條 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總經理辦公室、副總辦公室、辦公室、檔案室、化驗室、磅室、以及財務科、人力資源科等。
2、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3、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鑒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條 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全部資料(如試驗報告、數據資料、圖紙、電腦密碼、硬盤、U盤等)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時,應當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辦公室,不得隨意移交其他人員。
6、公司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內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 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并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5
編制:
審核:
批準:
發布日期:實施日期:
1、目的
為保證公司所有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維護公司權益,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參照東旭集團《保密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職責
質量管理部負責對生產技術、產品認證、工藝參數等負有保密責任。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對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視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協調會、集團召集的各項專題會等重要會議內容,公司重大決策中秘密事項等負有保密責任。
生產部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原始記錄、過程統計表、過程分析總結資料、生產試驗記錄等負有保密責任。
設備物資部對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參數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責任。
采購物流部對招投標文件、采購、銷售、合作等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競爭對手和供應商信息等負有保密責任。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薪酬體系,分配方案等的負有保密責任。
財務部對財務預算、成本計算、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財務制度等負有保密責任。
工程動力部對工程項目及動力設施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圖紙等負有保密責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05-14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06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07-23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04-30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1-05
[精選]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12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0-10
(推薦)公司保密管理制度12-11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0-10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精選25篇)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