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15篇【熱門】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管理制度1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采購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采購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本企業、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采購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采購銷售合同分類、編制與審批
第3條合同涉及金額達10萬元及以上的,采用采購
銷售格式合同;合同涉及金額不足10萬元的,采用采購銷售臨時合同。
第4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行政部進行合同編碼,由銷售公司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5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合同編碼
2.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3.產品名稱、規格、定價方式、數量。
4.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地點、驗收方法及檢驗標準應具體、明確。
5.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7.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8.合同期限。
9.合同雙方蓋合同章生效等。
第6條進行采購銷售談判時,可根據實際需要對采購銷售格式合同部分內容做出修改,報公司管理層審批。
第7條合同雙方就采購銷售工作協商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由公司管理層審批后,與合作商簽訂采購銷售格式合同。
第8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由公司管理層審批后印制;采購銷售臨時合同由銷售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印制。
第3章采購銷售格式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9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合同雙方的.特殊要求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的,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變更。
第10條采購銷售工作滿足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采購銷售格式合同自然解除;因合同雙方協商解除的,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解除。
第11條變更、解除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的手續,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第12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補充合同的形式,自然解除的,無須書面補充合同。
第13條因采購銷售格式合同變更和解除致使涉及違約賠償風險的,應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或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必要時應會同上述部門共同決策。
第4章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的管理
第14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簽訂后,合同正本由行政部存檔并編制存檔記錄,副本由銷售公司、財務部保管。
第15條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采購銷售格式合同須作廢的,應由銷售公司、財務部將保管的合同副本交還行政部。
第16條行政部負責保管采購銷售格式合同正本的存檔記錄、由銷售公司提供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及解除合同的書面補充合同等。
第17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按年、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8條采購銷售格式合同保存××年以上的,行政部應將其中未付款或有預付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結算完成合同經銷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19條本制度由銷售公司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0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2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項目部有關對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擔保和承諾)的訂立、變更、轉讓、解除、履行、終止和管理等活動控制。
本條所稱合同即書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相關文件
1、《管理手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實施職責
1、本制度由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2、財務部負責合同訂立及執行情況中的財務與審計監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類:
<1>工程合同:公司經營經營預算部負責管理;
<3>勞動、勞務合同:公司工程部負責管理;
<2>領導、協調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組織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活動;
<6>決定對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違法亂紀者,未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處罰;
3、合同條款、合同申請單位和合同執行單位
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名稱、住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戶銀行、賬戶;
<3>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條件;
<9>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
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
申請簽訂合同的單位或部門即合同申請單位,其職責為:
<1>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信譽和履約能力等情況;
<3>參與合同的草擬、會簽、修改、保證合同的可行性;
負責執行合同的單位即為合同執行部門,其職責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時報告合同履行情況。
4、合同簽訂程序
在具體合同管理過程中執行合同經辦人負責制,由合同經辦人具體負責合同的申請、談判、變更、解除等具體事宜。經辦人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主要負責合同條款談判、協商的負責人。
1、合同經辦人在申請辦理合同過程中,應在合同審查表上簽署個人意見。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經辦人應盡到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最大化地保護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2、對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盡職守、勤勉認真、并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或挽回經濟損失的經辦人;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定予以獎勵。
3、對于因經辦人的故意、過失、疏忽等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按照本制度的具體規定予以追究。
申請單位或經辦人將合同草案送合同專業管理部門進行專業審查;
合同專業管理組審查通過后,需要相關業務部門會簽審查,由合同專業管理組將合同草案報送相關業務部門進行會簽審查;
審查通過后,報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審批同意后,到辦公室加蓋合同專用章,屬于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可使用單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分公司、項目部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必須經公司授權,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對于違反程序規定的分公司、項目部將按照本制度獎勵與處罰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合同專業審查
1、合同專業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報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審查:
<1>經濟性
--項目技術是否真實、全面、可靠;
--技術措施是否完備、可行;
--技術標準、參數是否先進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2>合同文本數量一般為:我方合同文本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由合同專業管理部門一份,同時一份副本報財務管理部門備案。
、2合同管理檔案
合同專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管理權限建立合同管理檔案,負責整理收集的合同檔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檔記錄
--合同臺帳
--承辦人變更記錄
--合同附件、審核意見及其它有關文件資料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0合同履行、變更
合同交底
合同簽訂后,由合同專業管理部門會同業務相關部門對合同執行單位進行合同交底。
財務部應嚴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況,仔細審查所履行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與所簽合同是否一致,確定無誤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絕支付;
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凡合同標的、數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項發生變化均屬合同變更,合同變更應由締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程序與簽訂正式合同相同,且應由原審批部門或人員簽字后生效。
合同終止
0、合同的終止
<1>簽約各方按合同規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終止;
<3>按照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出現,合同終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盡職守、謹慎勤勉,做出顯著成績的;
--為本單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檢舉、揭發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功的;
--及時處理合同沖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糾紛,為企業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其它應給予獎勵的情形。
<2>公司對有以下情形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處罰金額為500元-元):
合同管理制度3
為實施這一制度,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
1.培訓與教育:對全體員工進行合同管理培訓,提高合同意識和執行能力。
2.制度更新:定期評估和修訂制度,以適應市場變化和公司發展需求。
3.技術支持: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合同電子化管理,提高合同審批和執行的效率。
4.監督與考核:設立監督機制,將合同管理納入員工績效考核,確保制度的執行效果。
通過這些方案,我們期望構建一個高效、合規的采購合同管理體系,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合同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確保銷售合同的執行,減少合同糾紛,降低風險,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授權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銷售合同全過程的管理。本制度規定了銷售合同評審、簽定、履行、修改、糾紛處理、評級考核及合同檔案管理事項及要求。
三、職責
1、銷售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的簽訂、修改及糾紛處理。
2、市場部負責產品銷售合同評審、下訂單及合同管理。
四、銷售合同審批及簽訂
1、合同的簽訂書寫應規范化、具體化,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經手人必須簽字,否則不予制作銷售合同;客戶簽名不清時,銷售人員應向客戶詢問確認后在合同上用鉛筆以正楷字進行標明。
2、銷售人員與客戶就購買產品達成銷售意向后,應填寫《合同簽訂申請單》,報銷售經理審核,經銷售經理對配置、價格及付款方式按權限審批。
3、符合公司訂金支付標準,正常的產品標配成交條件且訂單金額在200萬以下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經市場部經理簽批后即可蓋章執行;非正常訂金支付標準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蓋章執行;無訂金等與標準成交條件不符的《合同簽訂申請單》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執行。
4、《合同簽訂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批后,市場部銷售內勤可根據此單制作產品銷售合同,銷售人員可與客戶簽訂產品銷售合同。
五、合同檔案管理
1、銷售合同訂立后,銷售人員將合同正本交市場部內勤建立客戶檔案,復印件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客戶信息輸入客戶電子檔案。
2、銷售合同檔案(銷售合同正本、合同簽訂申請單、產品訂單、排產單等相應單據)由市場部內勤統一管理。
3、市場部內勤按照公司編號標準編號歸集,并建立檔案目錄。
4、合同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查閱合同檔案,須經市場部經理同意,并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六、銷售合同的修改
1、銷售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簽定合同時所不能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合同難以執行下去時,可以由銷售人員與客戶商談解決方法,并就解決方案簽字進行合同的修改。
2、未經公司許可,銷售人員不可擅自與客戶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或進行口頭承諾。否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3、銷售合同發生變更或者解除時,必須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后以書面形式確定,由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報公司財務部門備查。嚴禁在原合同上進行更改,嚴禁將原合同私自銷毀。
七、合同糾紛處理
1、發生合同糾紛首先必須采用協商的方式解決。
2、確實協商不成涉及賠償、起訴等方式解決的,由銷售部將情況寫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后,轉由公司法律顧問負責指導及辦理相關事宜。
八、附則
1、本制度若與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規定等上級管理制度有沖突的,依照公司級規章制度要求執行。
2、本制度由市場部負責編制和修改,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發生效力,由市場部負責解釋。
20xx年6月27日
合同管理制度5
一、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1、定期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法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并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2、廠長、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合同管理人員、銷售、供應、等部門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專、兼職合同管理員還必須取得合同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書。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負責人,部門分管合同負責人及合同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二、“法人委托書”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
1、必須是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并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有關人員。
2、必須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培訓,考試合格,并經工作業績審查合格者。
3、能夠遵紀守法,執行好國家各項法令、法規和本企業的規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書”的申請程序
1、凡申請持證者,先由申請部門向合同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參加《合同法》培訓人員登記表”。
2、由合同管理機構統一組織申請持證者參加工商管理部門舉辦的《合同法》培訓班,并參加考試。
3、考試合格后,申請部門按合同管理機構要求填寫“法人委托書申請審批表”,并對其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審查,再經公司部門和合同管理機構審核后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簽章頒發授權證書。
(三)“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1、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法人委托書”的申請審核、證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遺失聲明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并為公司歸口管理部門。
2、本公司頒發的簽訂合同的“法人委托書”,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的“法人委托書”文本,在有效期限內可連續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書”因特殊情況需對外簽約者,由所在部門向合同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代表人批準,由合同管理機構具體辦理一事一委托的臨時“法人委托證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書”及“法人委托證明”的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書”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規定和相關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臺帳記錄,以備考查。
5、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變更或核準注銷手續:
(1)“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
(2)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展;
(3)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
(4)持證人因調離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證人因違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需撤消“持證人”資格;
(6)持證人擅自涂改授權內容、轉借和弄虛作假撤消“持證人”資格。
6、經頒發的“法人委托書”如有遺失,持證人應書面向本部門領導報告,并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合同管理機構,由合同管理機構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7、凡核準注銷人員的“法人委托書”證件,由所在部門負責收回交合同管理機構統一處理。
(四)責任
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凡發現嚴重違反本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以及失職、瀆職等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者,應依法追究責任,同時注銷證件。
2、持證人必須嚴格按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在有效期內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發生的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
合同管理制度6
為了實施有效的監理合同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合同管理,確保合同條款公平、合理,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2、對監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升其專業技能和法律意識,使其能夠勝任職責。
3、設立專門的監理部門,負責監督合同執行,處理工程中的.質量問題和糾紛。
4、建立反饋機制,收集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建議,不斷優化和完善制度。
5、強化考核,對監理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定期評估,激勵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通過上述方案的執行,監理合同管理制度將在企業中發揮關鍵作用,推動工程項目順利進行,實現預期目標。
合同管理制度7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銷售合同的簽訂、執行和管理過程,確保交易的'安全和效率。其主要內容包括:
1. 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合同從起草到簽署的各個步驟和審批權限。
2. 合同條款規定:制定標準合同模板,規定關鍵條款,如價格、交付、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 合同履行監控:設立跟蹤機制,監督合同執行情況,處理合同糾紛。
4. 法律合規性:確保所有合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5. 保密與信息安全:保護合同信息不泄露,防止數據丟失或濫用。
6.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合同管理知識的培訓。
內容概述:
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合同前期準備:包括客戶資質審查、商務談判和合同草案的擬定。
2. 合同簽訂:涉及合同審批、簽署權責和合同存檔。
3. 合同履行:涵蓋交貨、驗收、結算等環節的管理。
4. 合同變更與解除:規定變更程序、違約處理及合同終止條件。
5. 糾紛解決:設定內部處理機制,必要時涉及法律手段。
6. 合同評估與審計:定期評估合同執行效果,進行內部審計。
合同管理制度8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規范管理:確保企業遵守勞動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2、維護穩定:通過明確的條款減少誤解和糾紛,保持良好的勞資關系。
3、保障權益: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4、提升效率:通過制度化管理,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5、促進發展: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穩定的人力資源基礎,支持戰略目標的實現。
合同管理制度9
合同管理制度流程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防范風險:通過嚴格的審批和監控,降低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2、提高效率:標準化流程可以減少無效溝通,加快合同簽訂和執行速度。
3、維護權益:清晰的權責劃分有助于保護企業的'經濟利益,防止損失。
4、增強信任:規范的合同管理彰顯企業專業性和誠信,提升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5、符合法規: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罰款或訴訟。
合同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合同管理制度11
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合同的簽訂、執行、變更和終止等全過程,確保企業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企業能夠降低法律風險,提高交易效率,保障自身利益,并維護良好的商業信譽。
內容概述:
1. 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合同的審批權限,規定各級管理人員在合同簽署前的審核職責。
2. 合同起草與審查:規定合同條款的擬定標準,強調法務部門對合同內容的法律審查。
3. 合同簽訂:設定合同簽訂的程序,包括合同簽署人的權限、印章管理和電子簽名的應用。
4. 合同履行監控:建立合同履行的跟蹤機制,定期評估合同執行情況。
5. 合同變更與解除:規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及流程,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的`糾紛。
6. 合同糾紛處理:設定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7. 合同檔案管理:規定合同文件的歸檔、保管和查閱制度,確保合同信息的安全。
8. 法律培訓與合規意識:定期對員工進行合同法知識培訓,提升全員的合同管理意識。
合同管理制度12
1.0目的
規范合同的評審、簽署、履約跟進、歸檔管理工作程序,確保公司利益、信譽得到保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合同的簽署及重要合同的評審。
3.2人事行政部負責本項目合同審核、監管及歸檔(包括員工勞動合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合同的履約執行。
4.0程序要點
4.1合同管理的范圍:包括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1.1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委托進行物業管理的合同;
(2)投標書;
(3)對外租賃合同;
(4)公司承諾提供的常規服務和管理合同;
(5)顧客(業主、住戶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清潔、搬運及其他有償服務的合同;
(6)公司車庫、車棚、車位使用或泊車合同;
(7)其他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
4.1.2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包括以下幾類:
(1)采購合同;
(2)招標合同;
(3)勞動合同;
(4)公司委托顧客(供應商或其他受委托單位)進行采購、安裝、修繕、裝修、貯存、檢修、保養、清潔、搬運等合同;
(5)其他須進行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4.2.1書面的和非書面的。
4.2.2協議或其他法規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4.2.3規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頭承諾。
4.2.5招、投標書。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況下由合同的執行部門負責制定,其內容包括以下條款:
(1)標的;
(2)數量和質量(或工作內容);
(3)價款或酬金;
(4)履約期限、地點方式及其他履約條件;
(5)合同終止條件;
(6)違約責任;
(7)專用合同約定的其他必要條款。
4.3.2各種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寫或修改各項條款。
4.4合同的評審。
4.4.1評審權限:
(1)標的在10萬元以下的合同,由總經理委托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合同執行部門及人事行政部經理進行評審;
(2)標的在10萬~50萬元的合同,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
(3)標的在50萬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進行評審。
4.4.2評審內容。
(1)對外提供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公司的履約能力;
顧客提供的價格;
合同的風險;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會效益;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2)對外委托服務合同的`評審內容:
分供方的履約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價格;
分供方的信譽;
分供方提供服務的售后服務;
合同的條款是否明確;
合同是否違法;
合同的風險;
合同履約監控能力;
其他需要評審的內容。
4.5合同的簽署與生效。
4.5.1合同經評審合格,由總經理簽署。非書面的合同除外。
4.5.2經總經理簽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規定辦理蓋章審批手續。
4.5.3所有書面合同均須加蓋公司印章,合同頁數在一頁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章。
4.5.4經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須公證的合同,經公證后生效。
4.5.5公司承諾提供常規服務和管理的合同簽署與蓋章形式不受以上條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則上一式四份,公司與顧客各兩份,需進行公證的須報公證機關一份備案。
4.6合同的編號與歸檔。
4.6.1書面合同統一進行編號,編號的方法按檔案管理的規定辦理。
4.6.2一般情況下書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統一歸檔(經總經理審批同意,由其他部門保管的除外),歸檔方法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4.6.3公司歸檔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畢或需分階段付款的,報財務部存檔一份,部門需按合同條款監督顧客履約的,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復印審批程序后,由部門負責人保管一份復印件。合同執行完畢后,須將合同返還公司歸檔。
4.6.4合同條款涉及保密事項的,有關部門均承擔保密責任。
4.7合同的履約。
4.7.1對外提供服務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務的部門負責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督履約。
4.7.2對外委托服務的合同,由合同執行部門監督分供方履約,重要的合同由總經理或人事行政部監督履約。
4.7.3合同執行部門須將合同履約階段性情況向總經理匯報,重要合同須以書面形式匯報。
4.7.4公司監控所有書面合同(員工勞動合同除外)的履約進度,對違反合同進度的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4.7.5合同履約完畢,對重要合同的執行效果再次進行評審。
4.8合同的變更與廢止。
合同雙方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或合同中須變更廢止情況出現需進行合同條款變更或廢止時,由合同執行部門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變更申請,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變更條款或廢止合同。
4.9合同的續約。
合同期滿且需辦理續約的,由合同執行部門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按合同評審程序跟進評審,重要合同由總經理直接組織合同評審。
4.10合同的統計。
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事行政部對書面合同進行清查統計,寫出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內容
包括:合同清單,履約完成情況,存在或需跟進的問題等報總經理審閱。總經理給出批示意見,由人事行政部按總經理批示意見辦理。
5.0相關記錄表格
5.1《合同臺帳》文件編碼:cd/jy/qr/006
5.1《合同評審表》文件編碼:cd/jy/qr/007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合同管理制度13
一、合同工聘用與解聘程序二、工作職責與績效評估三、薪酬福利與激勵機制四、培訓與發展機會五、勞動保護與工作環境六、違規處理與糾紛解決
內容概述:
1. 合同簽訂的合法性與合規性,確保雙方權益明確。
2. 明確合同工的工作任務、責任與期望成果,建立公正的績效評價標準。
3. 設計合理的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與福利,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4. 提供職業發展路徑和培訓計劃,增強合同工的`職業技能和滿意度。
5. 確保符合勞動法規的安全規定,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6. 制定清晰的違規處理流程,公平公正地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
合同管理制度14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公平公正的雇傭環境。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和終止程序
2.員工的工作職責、薪酬待遇和工作時間
3.培訓與發展機會、績效考核標準
4.福利制度、假期安排和休息權利
5.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條款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機制
內容概述:
1.合同形式和內容:明確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詳細列明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標準、合同期限等基本條款。
2.勞動條件和保護:規定工作安全、健康保障、工作環境及防護措施,確保員工權益不受損害。
3.工資支付與福利:確定工資支付周期、方式及加班費計算標準,說明企業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
4.職業發展與培訓:設立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制定培訓計劃,鼓勵員工提升技能。
5.績效管理:設定績效評價標準,作為調整薪酬、晉升或解雇的依據。
6.勞動爭議處理:設立內部申訴機制,明確仲裁或訴訟的程序。
合同管理制度15
合同流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確保企業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流程不清晰導致的時間浪費。通過風險管控,企業能提前預防可能的損失,保護自身利益。一套健全的合同流程制度也是展示企業專業性和信譽的重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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