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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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避難組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做好安撫工作;
·警戒組立即對發生事故的區域進行隔離,同時配合避難組疏散人群,做好安撫工作;
·由總指揮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爆炸物品
·如發現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采取隔離措施,疏散人員集中至安全地帶并保護好相關人員。 ·嚴禁人員進出加強事故地點保衛、巡邏工作。 ·報告公安部門,請求派人排爆并協助其工作。 6.搶奪、搶劫、盜竊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離開現場,立即拉響警報,關閉所有進出通道,并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圍捕。
·如發現犯罪嫌疑人已離開現場,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然后,詳細查看場所的安全情況。
·如犯罪嫌疑人已傷人,立即采取救護,撥打“120”急救電話。 ·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視范圍內,立即組織追捕,捉拿嫌疑犯。 ·保護好現場、證人,在公安部門到來之前,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7.后續工作
·做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統計工作,如實上報; ·配合政府及警方做好善后處理及調查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為了消退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保證職工人身安全,促進車間生產經營的有序進展,結合本車間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職工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愛護用品,仔細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必需時刻謹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嚴格執行殘疾職工的安全監護工作,對殘疾職工要組織職工結對子,每一名殘疾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組的其他職工或領導指定人員負責監護,確保殘疾職工的'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3、職工應熟識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把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確保安全有效,應定期檢驗,放置位置應明顯,四周無阻礙物堆放,有效期限標志明顯。
4、職工在車間內應走安全通道,通過料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嚴格根據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并造成肯定損失的,視情節賜予肯定懲罰。
6、職工在操作設備時應精力集中,不得說笑閑談或在疲乏狀態下連續工作。
7、各班組職工應定期對組內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削減事故隱患,發覺設備特別應馬上上報維護。
8、保養修理設備時,必需在明顯處掛出警示牌,修理需動用電源時,嚴禁其他組員觸動設備開關。
9、職工必需嫻熟把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熟識設備的性能特點,未經允許非本崗位職工嚴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設備,確保安全生產。
10、職工應熟識車間總電源位置,如遇緊急狀況應馬上停機停電,妥當處理并準時上報。
11、車間工作現場地面應時刻保持清潔,成品、備件、原料、廢料等堆放應根據規定放置。
12、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的確需要,需報車間批準,由設備修理人員負責,用后準時拆除。
13、下班前,班組長應負責關閉設備及照明電源,關閉門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項目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周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項目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于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設備,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卷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并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卷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施工總承包是由一個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全面負責。該總承包單位不僅要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合同工期、成本控制,還要對施工現場組織和安全生產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一)分包合同應當明確總分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可分為法定責任和約定責任。所謂法定責任,即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的'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所謂約定責任,即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通過協商,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各自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但是,安全生產的約定責任不能與法定責任相抵觸。
(二)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裉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負責上報施工生產安全事故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據此,一旦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的基本情況。
(四)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這是為了落實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因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導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該項規定既強化了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也有利于保護受損害者的合法權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一、具備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進入裝貨前要做到“三檢”.即:檢查車輛的安全運行狀況;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檢查車內有無其他貨物。
二、貨物裝車后,出庫時應做到“三查”。即:查貨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關好車門;查車輛是否超載、超限;查各項手續是否帶齊。
三、貨物運行過程中,要做到“三看”.即:看途中車輛是否行駛正常;看途中車輛行駛的天氣變化情況;看車輛停放時停車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四、貨物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應做到及時有效處理,屬交通事故,立即報告122交通事故臺,涉及保險的應立即報保險公司,緊急求助的立即報110,如有其他疑難問題向交通部門咨詢95966。
五、貨物運輸到達目的地,應立即與收貨方聯系卸貨事宜。卸貨時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操作。
六、貨物運輸途中,駕駛室內除跟車人員外,嚴禁攜帶其他人員。
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貨物運輸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對貨物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要遵守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4、經常保持車輛的技術安全、文明運輸、安全生產。
5、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隱情事故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按時參加各項安全活動。
7、發生事故積極搶救傷員,立即報告,并如實提出發生事故的情況.
8、認真接受交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負責糾正。
9、經常檢查車輛運行情況,堅持“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三及時原則.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達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安全責任人要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防止超載、超限。
四、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程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安全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的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養制度,自覺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程規律。
六、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七、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參加跟蹤教育和繼續教育培訓,持有合法有效的與準駕類別相應的《從業資格證》。
安全例會制度
為了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需要,全面提高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隊伍的素質,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例會制度:
一、企業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會議,會議內容如下:
1、及時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
2、分析安全形勢,總結工作,提出下一階段的任務.
3、表揚責任心強、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批評教育安全工作不認真的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不斷提高其它安全防范意識.
4、學習領會交通法律、法規、規章等方面內容,并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二、根據太原市運管局北城管理所對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要求,抓源頭、抓管理、抓制度落實、抓隊伍建設,自覺抓好本企業的學習、教育.
三、如有特殊情況以及上級新文件精神應及時傳達貫徹。
四、嚴肅會議風氣,必須通知到每一個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會議實行簽名制。
五、全體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應融會貫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時組織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本企業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企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以下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所有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二、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每年必須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培訓.
三、嚴肅培訓風氣,培訓時應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培訓期間要虛心聽講,認真筆記;對遲到早退的應加強教育;對沒有參加學習的應另選時間進行補課;通過學習要加強考核,以了解職工學習的進度;對達不到要求的,采取吃偏飯的方法,使其盡快掌握學習培訓內容。
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運輸企業所有貨物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做好車輛1~2級技術保養,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確保車輛安全,正常運行.
二、駕乘人員必須加強“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法律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三、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須經交通部門專業培訓及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憑證操作,嚴禁無證駕駛車輛。
四、對各種禁運物品,不得隨意承運,車輛運行應遵守中速行駛原則,不準“三超一行”(超員、超載、超速、拖行)。
五、定期檢查設備和場地,消除故障隱患,保證安全防護,確保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各種機具不準超限使用。
六、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及時參加運管部門的年審,未辦理年審的車輛一律不準投入營運。
七、運輸途中車輛發生故障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進行修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漁業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海洋漁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及其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制度,按各自職責,責任到人,建立系統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四條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市、縣(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協調、監督下開展。
第二章安全生產
第五條漁業船舶的船主(或船長)對本船安全生產負責,必須依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有效證書、證件,配齊救生、消防、助航、通訊等設備,應當參加雇主責任保險和為所有船員辦理人身保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漁業船舶,不得從事海洋漁業生產作業:
(一)證書、證件不齊或過期;
(二)航行、信號、救生、消防、通訊設備及錨、纜、封倉等屬具不齊或失效;
(三)船體、機械設備的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要求;
(四)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形。
第六條漁業船舶的船名、船號、船籍港經批準后,必須按規定刷寫。更改船名、船號、船籍港,必須經原批準機關核準。
第七條漁業船舶在航行、作業、拋錨時,應嚴格遵守安全值班了望制度,以防止碰撞事故的發生;漁業船舶在進出港和霧、雨、風、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在復雜海區航行時,船長必須親自駕船;漁業船舶系岸或停泊,必須按規定配備駕駛等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和隨時操縱,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八條嚴禁漁業船舶超航區、超抗風等級作業。漁業船舶必須在證書規定的航區內作業。港內漁業船舶只有在海上風力低于本船抗風等級時方可出海。漁業船舶在海上作業或航行時,船長必須親自或指定專人定時收聽海上氣象預報,隨時掌握海上氣象信息;遇抗風等級以上的風力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采取有效的抗風、避風措施。
第九條漁業船舶必須配足持有相應職務證書的職務船員(船長、輪機長等),普通船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十條漁業船舶在海上不得超額載人載貨。養殖輔助船搭載人員時應保證每個搭載者占有適當面積的固定席位,并配足相應的救生設備。
第十一條嚴禁酒后駕船、開機。禁止穿拖鞋作業。漁業船舶在海上作業或在風浪天氣航行,船員必須穿戴救生衣。在漁撈作業過程中,船員必須配帶安全帽,并嚴格按漁撈規程操作和作業。
第十二條漁業船舶船員下艙作業,應采取艙室通風、艙口安排專人值班等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對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落實必要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經費,支持、監督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責。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海洋漁業生產經營單位應層層簽訂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一)負責漁業船舶的更新、建造、購置、報廢、入漁許可和船舶修造業的`監督管理;
(二)負責漁業船舶的監督檢驗,把好漁業船舶質量關和救生、消防、助航、通訊等安全設備的配備關;
(三)負責漁業船舶登記發證、換證、年審和漁業船員的培訓、考試、發證以及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
(四)負責起草有關漁業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政策性文件;
(五)負責組織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查處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違規違章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蹤督促落實;
(六)負責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海洋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八)經常性地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定期分析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九)經常性地開展漁業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海洋漁業生產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海洋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海洋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海洋漁業從業人員防范事故的能力。
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單位應開展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教育,報道海洋漁業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對海洋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輿論監督。
第十八條各級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預報服務工作,遇8級以上大風等災害性天氣,要提前通知本級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海洋漁業生產單位做好防范工作。
第四章事故救助
第十九條鄉(鎮)、村以及有關生產單位要根據各漁業船舶生產區域和作業種類進行分類,組織漁業船舶編隊(組)生產。通過民主推薦的方式,選出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業務技術高、有一定組織能力的船長擔任編隊(組)長。編隊(組)的其他漁業船舶應服從編隊(組)長的指揮,以便遇險情時有效組織開展自救互救。
第二十條漁業船舶在發生意外不能自救脫險的,應立即向附近船舶發出呼救信號,并迅速將出事時間、地點、出事原因,受損情況和救助要求向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等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求助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救助,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機關。
第二十一條漁業船舶應履行互助互救義務,一旦發現有船舶遇險,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助,并及時向有關漁業、安監機構報告。
第二十二條市、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漁業鄉(鎮)、要制訂和完善漁業救助預案,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啟動預案全力開展救助。
第二十三條實施漁業救助應堅持以調動漁政公務船、專業救助船為主,調動其他生產性漁船為輔的原則,漁政公務船、專業救助船和漁船合理聯動,相互補充,以形成功能強大、反應迅速、救助有效的漁業救助力量。
第二十四條市、縣(市、區)及漁業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保證海洋漁業救助資金的投入,不斷提高救助裝備水平和救助能力,要設立專門的海洋漁業救助基金,對參加救助的社會力量進行適當的補償。
第五章獎懲規定
第二十五條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成績突出的管理和生產單位要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市、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漁業船舶職務船員和普通船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的船長及其它職務船員給予相應處理,直至吊銷職務船員證書。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漁業行政執法部門、各漁業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村(街道)組以及各漁業生產單位,對漁業船舶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禁令和規定的,應采取措施禁止或勸阻其離港。對不聽勸阻,擅自出航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船長及其它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建立漁業船舶船長違規處理制度,切實落實船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有違章、違規行為并造成后果的船長,視具體情節,依法予以警告、罰款直至吊銷證書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負有海洋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各級政府、部門和村(街道)組以及各漁業生產單位的責任工作人員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對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特大漁業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追究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所稱“漁業船舶”包括漁業捕撈船、漁業運銷船、漁業冷藏船、漁業供油船、漁業工程船、養殖輔助船、漁業公務船等。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會同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財產的傷害和工作環境破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風險辨識額評價評價管理工作。
3、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辨識的方法可分為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兩大類.
(2)常見危險、危害因素為易燃易爆物質、腐蝕和腐蝕性物質、生產性毒物、生產性粉塵、噪聲、振動、輻射、高低溫、采光與照明等.
(3)危險、危害因素的識別要全面、有序地進行,禁止漏項,按規定以廠址、總平面布置、道路及運輸、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作業環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順序和方面進行.
(4)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工作須按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一20xx)進行.
4、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5、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6、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
/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
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7、評價組織
評價活動是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進行評價
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輔助風險評價和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部門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9、附則
8.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醫院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醫院全面健康,根據生產法律、法規、策,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行領導負責制,醫院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處理。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醫院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五條醫院下屬xx科室都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有室長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管理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條件的衛生室應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落實生產、勞動保律、法規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帶頭自覺遵守。
3、落實安全目標管理工作。按時制訂醫院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通過分解目標,落實責任。組織對xx部門指標完成情況和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4、組織搞好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5、經常深入科室指導工作。適時組織實施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兩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單項檢查。
6、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要有書面記錄,一經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發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實行跟蹤督促。
7、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8、幫助xx科室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9、向xx部門通報安全生產工作及情況。
第七條醫院下屬xx科室職責:
1、執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xx項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落實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就有關事項作出決定,并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建立健全和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xx項規章制度,與相關單位和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責任,分解控制指標,實施考核獎懲,及時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
4、安全生產機構和隊伍建設,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必須與本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任務相適應,督促落實安全管理力量,開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預防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進安全生產的科
技創新,做好安全評估工作,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排查確定本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制訂整改計劃,按規定完成整改任務,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
7、嚴格事故統計報告,嚴肅查處xx類事故,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xx類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及時結案,事故結案率達到100%。仁和中西醫結合醫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冷庫、機房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三個“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壓力容器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要以高度責任感進行認真的操作、維護、保養、檢驗,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2.各工種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一定專業培訓,按勞動部門規定考核,合格者才能進行特種操作,各工種人員都必需對制冷裝置有較全面熟悉了解方能進行操作,每年要參加安全生產教育技術培訓和業務學習一期,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操作人員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時”,廠部由廠及主管冷凍廠廠長參加每年一次對操作人員進行考核評比,并予以獎懲。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五交”:
交待當班生產任務、機器運轉、供液、庫溫等情況;
交待機器設備運行中的故障、隱患及注意事項;
交待有關各種記錄;
交待生產用具及各種消防器材的齊全;
交待機器設備、庫房內外四周的衛生情況。
2)“一接”:
“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問題且能當班處理的,兩班協助處理完畢,再辦接班手續。
5.庫房、機房的機器設備和壓力容器,每天各車間自檢,每月由主管副廠長負責與設備科及有關人員檢驗一次,每年淡季進行保養大修,以保障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6.庫房、機房內各種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檢查一次,每年校驗一次,防止失靈;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檢查一次,機房人員必須訓練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動明火必須經過審批,由審批人員指派監護人員。
7.制冷裝置上設置一定的標志,以避免操作錯誤。
8.庫房、機房人員,每月一次參加車間主任主持的安全生產會議,每年一期參加廠以上主持的安全生產學班。
9.庫房、機房為生產的重要環節,嚴格禁止閑雜人員進入上述地區。
20xx年12月20日氨中毒的緊急醫療保護與預防措施
1、預防措施:
(1)、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有防毒面具、橡皮手套、防毒衣具、膠鞋及醫療救護用的藥品,并完好地放置在機房進口的專用箱內。
(3)、為確保防護用品的有效性能,防毒面具,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2、緊急醫療措施
(1)立即將中毒者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
(2)如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3)呼請就近醫生或撥打110。
(4)盡可能地更換衣服。
(5)若液體制冷劑落到皮膚上必須迅速用大量水或酸沖洗(但不能用酸沖洗眼睛)在氨液未洗凈前,不得用紗布遮蓋傷處。
(6)讓中毒者吸入1—2%的檸檬酸溶液的暖汽體。
(7)讓中毒者喝檸檬酸水或3%的乳酸溶液。
(六)、保護裝置:各種工作梯子、工作臺及通道應無障礙物。機器設備附件,機房內禁止堆放無關物品.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 目的
1.1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2規定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考核等內容。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所有制員工、合同工、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統稱員工,下同)及外包項目在公司作業的人員、實習代培人員。
2.職責
2.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生產技術部。
2.2各部門必須按生產技術部的管理考核要求執行,建立相關的安全生產考核要求,并落實到個人。
3.管理內容
3.1制度建設、健全
3.1.1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完善。
3.1.2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及有關安全措施。
3.2安全教育、培訓
3.2.1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3.2.2.1新進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轉換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轉換崗位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休息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包括六個月)必須進行復工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考核不合格的,部門不得安排其上崗。
3.2.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2.2.1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按國家的規定到期必須進行復審,不按期參加復審的,除不準上崗外,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特種作業人員建檔。
3.2.3安全標志
3.2.3.1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2.3.2在廠區主干道、車間和倉庫、大門人員進出頻繁處,必須設置警示標志。
3.2.3.3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按防火的要求配置,并設置在明顯的位置,標志要醒目。
3.2.4特種設備及防護設施
3.2.4.1特種設備按國家頒布的`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執行。
3.2.4.2設備的防護設施及工業衛生設施設備,由制造部負責進行檢查、保養、維護。每月檢查一次。
3.2.5對涉及危險作業進行審批如登高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線的使用。并進行現場的監督檢查。
3.2.6涉及危害因素的人員,除在安全教育時告知外,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并建立檔案。
3.2.7對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執行“三同時”和上報審批。
3.3安全生產檢查
3.3.1日常檢查:專、兼職安技人員每天四小時以上在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3.3.2定期檢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前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3.3.3專業檢查:對要害部位、危害因素場所、重點部位安全管理點和特種設備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3.3.4季節性檢查:根據季節的特點,進行防火、防震、防雷、防觸電、防暴、防塵、防暑、防寒的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出整改單,按時進行整改,并進行整改后的驗收。
3.4勞動保護
3.4.1按國家有關規定,由采購部負責到有資質的單位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制造部負責發放和管理。
3.4.2按國家規定按時發放保健費并進行管理。
3.5生產安全事故與調查處理
3.5.1發生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到現場并報告公司領導,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按省市有關規定進行上報,做好調查和協助調查工作,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涉及到國家法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3.5.2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工傷申報、鑒定等工作。
3.6安全技術措施由制造部報公司有關部門,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3.7外包工程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
3.7.1每項工程必須簽訂安全協議,并驗證其資質。
3.7.2施工場地,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安全教育等均納入公司同樣的管理、監督、檢查、考核。
3.7.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助調查工作。
3.8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范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匯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匯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并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準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干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采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布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并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并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從設計、布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采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采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并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匯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并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采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了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斗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并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準、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準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規范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準、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準、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準、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準、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規范x廠x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使之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做到事事有章可循,經采取各方面意見,形成該管理制度,望各相關人員遵照執行。
制定目的:規范xx廠x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車間生產工作安全進行。
制定的原則:科學、規范、有效,促進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一、安全管理職責
車間正職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各工段(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辦理相關手續。
為維護車間生產正常秩序,確保人力、物力的合理運用,提高生產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產車間的員工必須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的工作服,佩帶服務胸卡和公司標志,并保持儀容整潔。
3、上班時間員工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閑逛,不得無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間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車間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自覺維護車間整潔衛生文明,嚴禁破壞車間文明衛生現象發生。
6、員工必須維護車間各項設備和工具,按章操作,嚴禁違反規程亂用;下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班后維護,做到“工具歸箱,設備復位,場地清潔”;上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
7、配備齊全的`車間安全防火設備,并定期維護調整,確保設備技術狀況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設備的放置位置,并熟練掌握使用技術。
8、禁止無故到非本組工位或非本組維修的車輛中去。
9、禁止無故啟動汽車,包括啟動汽車電器。
10、上班時間,必須絕對服從統一調度。
11、生產工作必須憑任務委托書進行。禁止任務委托書或隨意擴大、縮小工單內容施工。
12、進入車間送修車輛統一由維修顧問移位;任何員工未經準許,不得擅自開動車輛;非技術檢驗員和車間調度不得外出路試檢驗,沒有駕駛證的人員不得移動車輛。
13、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屬個人家庭緊急情況,說明情況后回復電話;屬工作問題,經有關經理批準后可以回復電話。
14、員工出入車間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物品,發現可疑或特別情況時,門衛或有關管理人員有權監督檢查出入員工。
15、車間設備、工具未經公司批準,一律不得帶出車間。
16、員工在上班時,需外出辦理個人緊急事情,須向車間管理人員請假。
17、經公司批準的人員由車間主管或有關管理人員陪同參觀。員工不應主動找參觀者攀談。關于技術問題可以在車間經理同意下為客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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