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利用管理制度
瓦斯利用管理制度

1、有計劃停泵時,必須通知發電廠,做好準備工作,以免損壞發電機組;正常啟動后,只有檢查確定瓦斯濃度在30%以上時,方可通知發電廠開啟供氣門。
2、泵站司機一旦發現瓦斯濃度降至30%時,必須立即關閉利用系統供氣門,再通知發電廠停止發電。
3、如遇停電或其它原因緊急停機時,必須迅速將總供氣門關閉,然后將所有放空門打開,關閉井下總進氣門并通知發電廠停止發電。
4、發電機組需調高功率時,必須通知泵站,泵站司機請示技術礦長,同意后方可進行調節。
5、泵站司機一旦發現正壓顯示低于20mmh2o時,立即通知發電廠調低發電功率,并通知請求礦技術礦長采取措施。
6、泵站司機每班必須檢查發電廠供氣管路,如發現有積水等原因,立即通知發電廠領導和礦技術礦長。
7、發電廠要求泵站司機,停止供氣時,立即關閉供氣門,打開放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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