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集錦15篇】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使固定資產的規劃、執行和控制作業有章可循,并達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經濟有效且迅速地達成經營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1-1使固定資產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
1-2使固定資產可發揮其正常使用功能;
1-3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資金。
二、范圍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建筑設備、電腦設備、機械設備、雜項設備、公用設備、電儀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和事務機具等九大類。
三、經辦部門
3-1管理部門:財會部為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維修部門:
3-2-1生產中維修科:負責業務有關的建筑設備、機械設備、儲存設備、電儀設備和雜項設備等維修。
3-2-2總務部:負責非生產部維修科負責的其他一切固定資產的維修。
3-2-3使用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難以劃分者,以管理部門為使用部門。
四、分類編號
管理部門應按下列分類編號原則處理固定資產的分類和編號。
4-1固定資產編號以8們數字編組而成,使用阿拉伯數字0,1,…8,9。
4-2固定資產編號圖示:
類別年度別入帳順序
大額中額流水號
4-3固定資產編號第一位代表固定資產在會計之大分類,由1,2…9分別表示之。第2,3位代表中分類,由01…99表示之,如辦公設備之桌(01)椅(02)等。
代號內容
1廠房及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設備
5辦公設備
6其他設備
4-4固定資產編號第4,5位代表年度號,分別購置年度如96,97年表示。
4-5固定資產編號第6,7,8位代表固定資產相同性質的入帳順序流水號碼,分別以001…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門應將各項固定資產設卡管理,建筑設備應建立(建筑設備登記卡),機械及其他設備應以(固定資產登記卡)建卡登記,以掌握各項資產異動狀況。
六、維護保養
管理部門協同維修部門訂立各項資產的保養作業規范,并督促使用部門按規范執行維護工作。
七、盤點抽查與財產標簽
7-1管理部門應會同部門,視公司實際需要盤點固定資產,其作業方式依本公司《財務盤點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7-2管理部門應隨時查核各使用部門現有的固定資產,以了解登記卡所載的名稱、規格及數量是否與實際,有無管理不善,無效使用或閑置等不良情況存在。若發現有異常或不良情況存在,應即通知該使用部門請其改善,情況嚴重者應另呈報權責主管批示處理。
7-3管理部門須制作財產標簽,凡本公司財產均須粘貼標簽以利保管和盤點。
八、核決權限
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核決權限請參閱費用核決權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資產管理作業,均應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9-1編制固定資產預算可以讓管理部門從整體的觀點來考慮各部門所需購置的資產項目,使購置與處理固定資產的計劃更為明確,不致盲目從事,重復添置資產。
9-2清晰明確的記錄
將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購置日期、存放地點、保管部門(人員)、累計折舊、維修改造以及資產處理等資料完整記錄下來,除有助于維護資產的安全外,將來在申報公司所得稅及保險理賠時亦有依據。
9-3落實保養及保護要求
為使固定資產維持正常使用功能,發揮良好的經濟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維護保養及維護作業應徹底實施。
第二章固定資產購置
十、編制固定資產預算
在編制年度預算作業期間,各部門將下一年擬購置固定資產編列于年度預書內,經權責人核準后據以實施。
十一、請購
11-1使用部門擬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按有關規定填寫請購單,如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應另檢附固定資產計劃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廠牌、數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11-2管理部門于初審時,應請其它相關部室會審。
11-3經初審通過的請購單及其附件,經權責人員核準后,使用部門在必要時應詳細填安裝場所、位置、日期等資料并將有關圖紙送交采購部門如期購置或營建部門按期施工。
十二、不動產取得的'處理
建筑設備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應即辦理產權登記,并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建卡列管。
十三、動產取得的處理
直接購入或向倉儲單位領取移交給使用部門時,取得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送管理部門不予以分類編號建卡列管,并于資產明顯位置,標示資產編號。
十四、受贈取得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兄弟公司無償撥入或因受贈而取得時,應填明估計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管理部門應視需要會同專業技術人員予以估價,并應按本辦法第二十條及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十五、建卡列管
15-1固定資產購入或取得所有權后,管理部門根據(固定資產增加單)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或建筑設備登記卡,一式三聯,第一、二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三聯送維修負責部門。
15-2管理部門應將登記卡按固定資產分類編號原則編號,分類規檔保管,并另設固定資產憑證袋把各項固定資產取得憑證、文件、圖紙等套入保存。
15-3財會部應將登記卡作為會計輔助分類帳使用,按法令規定定期填寫折舊金額及帳面凈值。
15-4維修部門應將登記卡作為保養資料卡使用,填寫每項固定資產的維修記錄。
15-5登記卡每卡限載一項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如附屬物無法單獨計算其價值者,應合記于一卡。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運用
十六、設備統計和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部門不同建立《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匯總表》,詳列各項設備名稱、廠牌、規格、適制產品(適用范圍)、數量、產量(負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價格、耐用年限、使用狀況。以掌握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并作有效的運用及管制。
十七、設備運用規劃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配合本公司經營計劃的需要,按各項設備的特性,性能及適用范圍設定運用計劃。
十八、設備運用管制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設備運用計劃、操作規范的規定運用設備、管理部門應檢查其執行情形呈報權責主管。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保管
十九、保險
19-1管理部門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19-2投保作業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保管
20-1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20-2《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單位張貼于該場所墻壁適當的位置,以便查核。
20-3重要設備的保護,應由使用單位制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二十一、轉移
固定資產在本公司內相互移轉調撥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送移入部門簽認并會同管理部門,經權責人員核準后,第一、二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登記卡,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由移出部門留存。移轉的固定資產出入廠區,應另依本公司《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管理部門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設備明細等簽呈權責人核準,并簽訂契約后據以辦理。其出入廠區也應按《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三、閑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設備更新等原因而閑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閑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閑置原因和設備現狀連同該設備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并擬訂處理對策后,呈權責人員核準,據以實施。
二十四、讓售
24-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管理部門將讓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狀及讓售理,并根據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簽呈權責人員核準后,據以辦理讓售。
24-2固定資產的讓售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條件呈權責人核準后辦理。
二十五、報廢
固定資產因損壞且無修復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減損單》辦理報廢,對于呈準報廢的閑置固定資產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殘余價值的物品,應送有關部門辦理入庫。
二十六、減損
已損壞報廢或已讓售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填報《固定資產減損單》連同相關資料送財會部門銷帳。
二十七、移交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固定資產應按《人事管理作業辦法》的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八、維修
28-1管理部門應會同維修負責部門,訂立固定資產保養規定,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
28-2定期保養及整修由維修部門按有關規定定期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3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由使用部門發現須保養及整修時,應隨時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向管理部門申請,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4固定資產的保養及整修,因故須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修護時,按《采購管理作業辦法》及《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28-5固定資產維修負責部門每月應定期研討各項固定資產定期維修期間長短的恰當性以及異常維修事項發生原因與改善對策,將研計結果以書面通知使用部門及管理部門配合實施。
28-6管理部門應將每項固定資產的重大修護支出(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登載于登記卡以備查找。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單獨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由機關各處室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總稱(包括由委機關行政經費購置由直屬事業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原則是:
(一)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固定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四)資產管理與使用維護相分離。
第五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計價、使用、回收及報廢處置等。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成員單位包括:委辦公室和資產使用部門;委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和賬卡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管理;各處室為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等。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登記制度。委機關財務應當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賬。
(二)保管制度。委辦公室應當安排專人將所管理的各類固定資產的信息(包括資產數量、原值、現值等資料)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做好固定資產統計、報告、分析和處置工作,實現固定資產動態管理。
固定資產的相關資料,如說明書、保修單和維修資料等,由資產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備查用。
(三)使用制度。按資產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領用卡片,做到委機關財務有賬,資產使用部門有卡,委辦公室資產保管人員有實物賬卡,便于清查核對。
(四)固定資產清查核對制度。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由委辦公室統一組織,會同資產使用單位共同開展。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范圍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其實物形態的資產;單價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按固定資產實行管理。
第十條 固定資產按其性質、用途和品目具體分類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類。凡納入單位管理的可供辦公、生活和儲備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如暖氣、電梯、鍋爐、水塔、蓄水池等。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指一切機動和非機動車,如轎車、吉普車、旅行車、卡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指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和網絡設備。計算機類包括各種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小型機和便攜式計算機等,及其電源設備、打印機和錄入機等附屬設備;網絡設備類包括交換機、路由器和集線器等設備。
(四)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軟件類包括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辦公軟件和防毒軟件等。
(五)家具用品類。指各種辦公桌、椅子、資料柜、保險柜、沙發及地毯等。
(六)文體設備類。是指各種文化體育設備,如各種樂器、健身器材、體育用品等。
(七)圖書資料類。指單位的圖書室、資料室購置的各種中外圖書、資料(包括微縮資料)等。
(八)其它設備類。如電視機、錄像機、音像設備、發電機、空調器、復印機、照相機、消防設備等。
第四章 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與回收
第十一條 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配備應當遵行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與單位履行職能、完成任務的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五)先調劑后購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分為自建、購入、調入等。
第十三條 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與配備的具體流程為:
(一)提出購置申請。各資產使用部門提出配備固定資產計劃申請,填寫《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詳細填列需配備資產的品目、數量,報處室負責人、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審核。
(二)固定資產采購。委辦公室根據《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所列購置項目,負責固定資產的采購。
(三)固定資產入庫。固定資產采購后,采購人員負責將購置固定資產發票交委機關財務登記入賬;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份,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項目,由采購人員和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簽字確認,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做賬,第二聯交采購人員留存,第三聯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留存。(固定資產入庫單見附件1)
(四)固定資產出庫。由資產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三份,經資產領用人、領用處室負責人、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簽字,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留存,第二聯交委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并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第三聯歸資產領用人存查。(固定資產領用單見附件2)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人如因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委機關時,需交清所領用固定資產,委辦公室負責回收。
第五章 固定資產計價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
(一)自建、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計價。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二)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計價,無法查清原價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
(三)房屋和建筑物的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實際開支的費用計價。
(四)固定資產調出、變賣和報廢等,按原值注銷。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不計提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房屋及建筑物類。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并按其結構、面積、價值和使用單位編號登記。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交通工具由委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負責維修。使用人負有保養和保證安全的責任。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根據使用單位具體業務情況配置,使用人負責保養維修,確保設備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四)計算機軟件類。由數管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登記在冊,保證軟件合理高效的使用。
(五)家具用品類。要求做到定品名、定數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物有賬,人人有責。
(六)文體設備類。各種文體設備都應按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在冊,管理人員應定期及時清查檢查,保證物品的及時高效使用。
(七)圖書資料類。圖書管理員對所管圖書應當加蓋圖書管理章,按類別進行編號登記,存放固定位置,設置圖書目錄。管理人員對圖書、雜志要經常清理、檢查、催收,重要雜志、刊物年終應裝訂成冊。
(八)其它設備類。管理辦法可參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固定資產報廢處置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 委辦公室統一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工作,報廢處置固定資產時,按照山西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相關規定,填寫《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見附件3),進行報廢處置。
第二十條 報廢固定資產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門應當在存查的“固定資產領用單”第三聯備注欄內寫明報廢的原因,到委機關財務辦理注銷賬卡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委辦公室暫時妥善保管,由省財政廳實物庫統一收回。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國資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特點
1.固定資產的價值一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能長期地、重復地參加生產過程。
2.在生產過程中雖然發生磨損,但是并不改變其本身的實物形態,而是根據其磨損程度,逐步地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其價值轉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舊基金。
固定資金作為固定資產的貨幣表現,也有以下特點:
1.固定資金的循環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于產品的生產周期,而是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2.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著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的。
3.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一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3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資、民營經濟、林業生產、奶牛生產、稅費征收、鄉鎮規劃建設、農村合作醫療、村村通工程、社會穩定、基層組織建設十項工作為重點。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實事求是地考核各鄉鎮的工作政績,為正確評價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真正形成以實績排座次、憑貢獻定獎懲、按發展論功過的良好機制,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二、考核內容
(一)單項考核
對今年10項重點工作實行單項考核、獎懲,單項考核均實行百分制。
1、招商引資
招商引資執行中共寧津縣委、寧津縣人民政府《關于招商引資和外經外貿工作的實施意見》確定的任務,完成進度以實際固定資產投入額為準。
對招商引資的考核,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招商引資考核統計辦法》的通知精神進行考核。招商引資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2、民營經濟
對民營經濟的考核,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民營經濟考核辦法》的通知精神進行,主要考核:①重點項目(指固定資產投入3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②工業園區新增企業的固定資產投入額(指投入額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③工業園區(包括專業市場)基礎設施建設;④新增規模企業(每新增一個規模企業抵頂一個固定資產投入200萬元的項目)。
考核時,各鄉鎮將重點項目、園區新增企業和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固定資產投入情況列出清單,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民經局、統計局、招商辦、財政局、審計局、物價辦進行實地考核驗收,主要查看基礎設施建設現場、企業廠房、設備和帳簿。對新增設備的投入額,以票據為準(結合廠價咨詢);對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廠房和新增舊設備進行評估作價。新增規模企業以縣統計局登記備案為準。
對老企業增上項目固定資產投入額按100%計;對新上項目固定資產投入額按130%計。
民營經濟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3、林業生產
(1)考核綠色通道工程(河道綠化)的投入額。綠色通道指七條主要公路(寧德路、寧吳路、寧東路、寧樂路、臨南路、寧長官路、寧相路)綠化帶的補植,其它縣鄉路、村村通公路兩側綠化帶新增植樹。
(2)考核速生豐產林(30畝以上的速生片林、農田林網)的投入額。速生豐產林指農田內栽植的速生片林。
對林業生產的考核,綠色通道工程按鄉鎮自然區域考核,速生豐產林按新增面積考核。鄉鎮將當年新增速生豐產林面積按村登記造冊,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人員進行考核驗收。考核時,采取實地丈量面積、寬度、行距和株距的辦法進行。
綠色通道工程(河道綠化)和速生豐產林按55株折1畝。計分面積=植樹畝數—必須完成而未完成的畝數—死亡畝數×3,每畝按20xx元計投入額。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同時,對七條干線公路綠化帶的補植實行減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減1分。
4、奶牛生產
奶牛生產考核當年新增固定資產和奶牛的投入額。
對奶牛生產的考核,采取動態考核的辦法。每季度鄉鎮將當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記造冊,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組織人員考核驗收。考核時,實地查看畜舍,清點實際存欄數量,存欄量以年終考核結果為準。按照固定資產投入和奶牛的價格(每頭奶牛按2萬元計)計算總投入額,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1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5、稅費征收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精神,農業稅、引黃水費、“兩工”以資代勞款按時上繳縣財政的計100分。農業稅每拖繳一天減1分;引黃水費每拖繳一天減1分;“兩工”以資代勞款每拖繳一天減1分;因此而發生的案件每出現一起越級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2分、4分、6分、10分。
對稅費工作的考核。農業稅、引黃水費和“兩工”以資代勞款上繳以縣財政局登記為準;案件以農業局、局登記備案為準。
6、鄉鎮規劃建設
鄉鎮規劃建設重點考核規劃編制和落實情況,即“10片、7線、11點”和規劃建設兩個方面。
(1)規劃編制(60分)
①“10片”的規劃(25分)。除寧津鎮外,其他10個鄉鎮10月底前完成駐地建設總體規劃的計15分,完不成的不計分。完成駐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計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計分。
②“11點”的規劃(5分)。11月底前每個鄉鎮完成1個小康示范村建設規劃的計5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③“7線”的規劃(30分)。7條干線公路指寧德路、寧吳路、寧東路、寧樂路、臨南路、寧長官路、寧相路。10月底前每個鄉鎮完成公路兩側100米內(含穿膛村)規劃的計30分,完不成的不計分。
以上三項規劃均以規劃圖紙為準(必須是縣級以上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規劃)。
(2)規劃建設(40分)
鄉鎮駐地和涉路建筑,須按規劃審批,手續齊全,經正式設計并按圖紙施工,工業廠房建設標準為輕鋼屋面、墻體抹灰并按工業園標準粉刷涂料、現代造型,其它為二層以上樓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計40分。每發現一處無用地審批手續建筑的減2分,無設計方案審批手續的減2分,有手續不按設計施工建設的減2分,企業建傳統廠房、其它建平房的減10分。
7、農村合作醫療
(1)資金籌集(70分)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辦公室、寧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行專項考核》(寧辦發[20xx]36號)的通知精神,鄉鎮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業人口數要達到農業人口總數的50%(寧津鎮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規定標準(每人10元)籌資。籌資額按任務數和規定時限(截止9月10日18時)上繳縣財政的計70分。籌資額未按任務數上繳的,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減3分;籌資額未按規定時限上繳的,每拖繳一天(以縣財政局收款單據為準)減1分。
(2)資金管理(30分)
鄉鎮合作醫療設專用帳戶的計10分;有專人負責的計10分;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的計10分。以上三項達不到要求的不計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寬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寧津縣委、寧津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長官鎮、大柳鎮、時集鎮、劉營伍鄉、張大莊鄉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寬工程;寧津鎮、柴胡店鎮、杜集鎮、相衙鎮、大曹鎮、保店鎮于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寬工程。按照以上規定時間,完成任務的鄉鎮計50分。
(2)橋涵管配套、養護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橋涵管配套。達到標準要求的計10分。每缺少一處配套工程或工程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差)減1分。
②養護管理。達到標準要求的計10分。其中,建立養護管理機構、組建養護管理隊伍計3分;落實養護資金計3分;制定養護管理辦法、明確責任計1分;路政管理專人負責計2分;養護資料齊全計1分。養護管理機構不健全的減1分;養護隊伍不健全的減2分;養護資金按未到位資金比例減分;未制定養護辦法或責任制不落實的減1分;路政管理無專人負責的減2分;養護資料不齊全的減1分。
③路容整理。達到標準要求的計30分。其中,路肩寬度計9分;路肩整容計3分;綠化平臺計6分;邊坡計6分;邊溝計6分。不平整、不整齊、不整潔路段以累計長度減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減1.5分。
9、社會穩定
對社會穩定工作實行減分制考核。年內無個體上訪、集體上訪、積案、群體性(10人以上)事件、惡性的事件發生的得100分,有發生的按規定標準減分。
(1)工作。每出現一起個體越級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現一起集體越級(5人以上)到縣、市、省、進京上訪的,分別減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現一起積案減10分。
(2)。每發生一起群體性(10人以上)事件,根據人數多少、情節輕重、社會影響程度和事件性質減20—50分。
(3)惡性的事件。農村基層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等原因而致人傷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況減20—50分。
對社會穩定工作的考核,個體上訪、集體上訪和積案以局登記備案為準;以政法委提供情況為準;惡性的`事件以政法委、農業局提供情況為準。
10、后進村整頓
每治理整頓好一個無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頓好一個后進村得10分。后進村、無班子村以組織部已掌握名單為準。整頓結束后,鄉鎮申請驗收,驗收標準另行制訂。參加縣委組織的農村干部培訓班,每缺勤1人次減1分。總分不超過100分。
(二)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實行千分制,其中經濟發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經濟發展包括:①招商引資,②民營經濟,③林業生產,④奶牛生產,⑤高效農業(指當年新增冬暖大棚10個以上的片、除糧、棉、油、林以外經濟作物集中種植100畝以上的片和存欄肉牛100頭以上,良種豬1000頭以上,雞1萬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養殖大戶。折算標準見附表)。按總投入額計分,總投入額第一名的鄉鎮計700分,根據第一名的投入額計算出每萬元的分值,以此為標準,按照每個鄉鎮的投入額計算出各鄉鎮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稅費征收,②鄉鎮規劃建設,③農村合作醫療,④村村通工程,⑤社會穩定,⑥基層組織建設,⑦統計工作。計分方法是先計算出稅費征收、鄉鎮規劃建設、農村合作醫療、村村通工程、社會穩定、基層組織建設6項內容的合計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項得分合計數×每鄉鎮6項得分合計數)計算各鄉鎮折合分數。統計工作實行減分,按照寧津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20xx年民營經濟發展計劃》任務指標,完成統計任務的鄉鎮不減分,每有一項完不成統計任務的減5分。主要經濟指標被市以上統計部門檢查驗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減10分。
3、加減分
鄉鎮單項工作受縣委、縣政府通報表揚的加10-20分,通報批評的減10-20分,以縣委、縣政府正式文件為準。
4、“一票否決”
對①招商引資、②、③計劃生育、④農民負擔、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制。
招商引資以實際考核為準(完不成年初下達任務的一票否決);以局提供情況為準;計劃生育以縣計生局提供情況為準;農民負擔以縣農業局提供情況為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縣政法委提供情況為準。
按照綜合考核得分和加減分情況,計算出各鄉鎮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鄉鎮的名次。每有一項“一票否決”,綜合考核向后推兩個位次。
三、獎懲政策
按照鄉鎮工作政績考核的結果,設立榮譽獎、物質獎、職務升遷、崗位調整、末位輪崗五種獎懲辦法。
1、榮譽獎。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授予“政績工作考核先進鄉鎮”榮譽稱號并頒發銅牌。第一名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記三等功。單項考核前三名的鄉鎮授予“××工作考核先進鄉鎮”榮譽稱號并頒發銅牌。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的副書記(或副鄉鎮長)定為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等次。
2、物質獎。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發放獎金。第一名的鄉鎮黨委書記3萬元、鄉鎮長2萬元;第二名的鄉鎮黨委書記2萬元、鄉鎮長1萬元;第三名的鄉鎮黨委書記1萬元、鄉鎮長0.5萬元;第四名的鄉鎮黨委書記0.5萬元、鄉鎮長0.3萬元,同時各獎勵一級工資。對綜合考核后兩名的鄉鎮實行罰款,倒數第一名的鄉鎮罰款2萬元,倒數第二名的鄉鎮罰款1.5萬元,罰金由縣財政代扣。
單項考核前一、二、三名的鄉鎮頒發獎金,具體數額另行規定,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的副職各獎勵一級工資。鄉鎮獲多個單項獎勵的,獎金不重復發放,一年內獎勵工資最多一級。對單項考核后兩名的鄉鎮實行罰款,倒數第一名的鄉鎮罰款1.5萬元,倒數第二名的鄉鎮罰款1萬元,罰款不重復。罰金由縣財政代扣。
3、職務升遷。綜合考核前四名的鄉鎮黨委書記,縣委優先向上級黨組織推薦為縣級干部人選,鄉鎮長優先提拔。
4、崗位調整。在縣直部門、鄉鎮干部調整時,按照中共寧津縣委《關于大力推進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試行意見》規定,原則上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政績“級次”與單位“檔次”對應調整。
5、末位輪崗。對鄉鎮工作政績考核最后一名,同時沒有完成縣委、縣政府分配任務的鄉鎮黨委書記,按照中共寧津縣委《關于大力推進領導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試行意見》精神,第一年亮黃牌,連續兩年處末位者,調出原鄉鎮,降職安排;最后一名鄉鎮的鄉鎮長一年內不予提拔。
6、“一票否決”政策:被一票否決的鄉鎮,取消各種獎勵資格。
四、組織領導
1、鄉鎮考核工作在縣政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牽頭與縣直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2、獎勵工資、記功由縣人事局辦理;職務升遷、崗位調整、末位輪崗由縣委組織部辦理;物質獎懲由縣財政局辦理。以上工作由縣政績考核辦公室督辦。
3、年終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經縣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由縣政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簽字,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閱,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最后,考核結果以縣委、縣政府文件公布。各責任單位按文件兌現各項政策。
五、考核工作紀律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履行國家法定職責的物質基礎與保障。為了加強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街道辦事處和上述各部門的下屬機構。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認為屬區政府所有的各單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的物業、辦公設備、交通工具等所有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對外投資,以及用財政資金或用在法律上認為屬區政府所有的各種資金投入形成的物業、土地和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公共工程。
第四條福田區財政部門是本區具體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但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凡涉及到政府物業資產管理的,按《深圳市福田區行政事業單位物業資產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具體管理部門為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
第五條各行政事業單位必須重視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明確具體的管理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固定資產管理員,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要有一位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六條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配置各類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區財政部門對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實施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和規章制度;
(二)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統計、匯總;
(四)負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物業資產經營的收益;
(五)負責審核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變更,在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負責固定資產調撥、報廢及核銷的審批;
(六)監督、指導區行政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管理,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對其領導下的社區工作站擁有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第八條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主管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固定資產職能管理機構,對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管理和監督。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二)制定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組織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清查、登記、統計匯總、監督檢查等;
(四)審核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變更,在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負責固定資產處置、核銷的審批,對超越權限范圍的固定資產處置進行上報;
(五)負責本單位及下屬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購置及更新的計劃、審批、申請和實施。
第九條各行政事業單位要指定內部固定資產職能管理機構,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上級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實施固定資產管理;
(二)負責采購、驗收、保管、使用及維護的日常管理;
(三)負責固定資產各種賬、卡的建立與管理;
(四)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辦理本單位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核、申報手續;
(六)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七)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十條各單位要指定固定資產管理員,專門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二)按照有關規定,建立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分類卡片,負責本單位所有固定資產的變動登記和匯總;
(三)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領用,將在用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使用人并做好相應記錄,在人員變動或工作調整時,做好固定資產的清點、移交和內部調撥工作;
(四)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妥善保管庫存資產,做到堆放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
(五)定期檢查各部門和個人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定期與財務對賬,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六)向本單位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及部門報告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與計價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標準的為固定資產: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二)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各單位可以作為固定資產加強實物管理。
由于行業的不同,其主要生產工具的固定資產標準可以低于非主要生產工具,如圖書館的圖書、學校的課桌椅等。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財務制度的要求編制本行業的"固定資產目錄"。暫時不能編制"固定資產目錄"的行業和單位,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類別或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系統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二條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固定資產分類,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六個類別。
具體對每項固定資產分設編碼時,執行財政部制定的《預算單位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產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
1、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療器械、診察器械及診斷儀器、醫用射線設備、醫用生化化驗儀器及設備、體外循環設備及裝置、人工臟器設備及裝置、假肢設備及裝置、手術室設備、急救室設備、診察室設備、病房設備、消毒室設備、口腔設備及醫療用燈、獸醫器械等。
2、廣播電視單位的廣播發射設備、電視發射設備、音頻節目制作和播控設備、視頻節目制作和播控設備、廣播/立體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設備、電纜電視分配系統設備、應用電視設備等。
3、科研單位的科研儀器儀表、電子和通訊測量儀器、計量標準器具及量具/衡器等。
4、文化體育教育單位的文藝設備、體育設備、娛樂設備、演出服裝和舞臺設備等。
5、新聞出版單位的新聞出版設備、印刷機械、裝訂機械等。
6、公安政法機關的交通管理設備、消防設備、取證及鑒定設備、安全及檢查設備、監視及報警設備等。
7、其他行業的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含交通工具、辦公和事務用等通用性設備。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文化辦公機械、消防器材、電機、變壓器、鍋爐、空氣調節電器、清潔衛生器具、通信設備、視頻產品、音響設備、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計算機軟件、家具設備、被服裝具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指經過文物鑒定機構鑒定的列入《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的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包括革命遺址、石窟及石刻、古建筑、古遺址、古墓葬、傳世歷史文物、考古發掘文物、民族文物、外國文物、化石等。
(五)圖書。指圖書館和圖書室的圖書。包括圖書、電子圖書、期刊、文獻資料、縮微資料、視聽資料、機讀資料、光學錄像、光盤資料、電視唱片等。一般單位的圖書服從價值標準,夠標準的圖書作固定資產。
(六)其他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分類內的固定資產。對于一般單位而言,其醫務室設備、廚房設備可列于此類。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計價一般采用實際成本法: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記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裝修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五)無償調入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值的,可參照同種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以估價入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價值入賬;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八)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賬;
(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和非經營性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經營性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三)將固定資產具有相對獨立功能并單獨計價的部分拆除的;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五)發現原來登記入賬的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的。
第四章產權登記及收益管理
第十六條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代表區政府對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簡稱固定物業),進行相關的產權界定,辦理產權登記,產權所有人統一注明為福田區人民政府。(注:具體實施細則由區物業管理中心制定報區政府批準實施。)
第十七條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經批準將固定物業用于對外出租或經營的,其收益必須納入統一的財政專戶,集中上繳管理。區財政部門負責收益上繳的監督和管理,收益的使用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包括從編制固定資產預算、采購、驗收、登記、領用、維修、保養、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實物管理和財務核算。
第十九條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辦理入庫、編碼、建卡、分配等手續。單位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發票和入庫驗收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
第二十條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本單位財產混淆,并及時歸還。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必須由使用部門指定的管理人員統一辦理領用或使用手續,在用固定資產必須明確使用人和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建立賬、卡核算制度
(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每項固定資產都必須建立卡片,卡片一式兩張,使用部門領用時,將其中一張交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部門應保管好固定資產卡片,建立固定資產數量登記簿,反映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情況,交回固定資產的同時將其卡片交回。
(二)固定資產經批準報廢、調出時,將兩張卡片同時注銷。
(三)財務部門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價值核算,實行綜合管理和監督。
(四)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類別、品名、規格、型號設置明細賬,進行數量、價值雙重核算,以反映固定資產購入、使用、庫存的數量和金額,同時還應建立使用部門的領用登記,以掌握資產分布和使用的詳細情況和變動情況。
第二十三條建立技術管理制度
(一)各類技術設備和儀器應集中管理,不得交由個人保管。
(二)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專用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檢驗等管理制度;技術復雜、精密度高的專用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在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對技術性較高的儀器設備,應制定操作規程,使用、維護、保養和交接制度,設置和填寫運行記錄(即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建立清點核查制度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全面清點核查,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組織,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參加,共同清點核查。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對清點核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及時改進并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按管理權限報經區財政部門或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調整固定資產賬目。
(二)固定資產清點核查在具體安排時,可采取一次性清理,也可以采取分期分批輪流清點核查的辦法。如出現余缺、毀損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說明情況,編制有關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在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后,可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區財政部門審批銷賬;屬于過失的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過失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于違法的,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得私自改變其使用性質,不得私自轉讓、轉租、分租、調換。如確需轉讓、出租、調換須有書面報告,經單位提出意見報區財政部門審批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出借,不得影響單位正常業務的開展和固定資產的使用。出借的固定資產到期時,借出單位負責及時收回,遺失損壞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第二十七條使用部門因工作任務變動等情況引起的閑置固定資產,應及時向財政部門、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反饋,并由以上部門對以上固定資產進行調劑使用,使用部門不得自行調劑,否則由財政部門、政府物業管理部門收回。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因責任事故造成損失或損壞的,應查明原因,由責任人負責全部或部分賠償。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實物、賬卡和檔案資料的移交手續。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管理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的購建要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充分考慮工作的需要性,技術的先進性、適用性以及與現有設備的配套性,嚴格按批準的計劃和預算辦理,防止盲目購置,造成積壓。對購建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和建設永久性設施,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論證,進行可行性分析,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十一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凡屬達到政府集中采購標準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才能購買或建造。
第三十二條購入、調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由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統一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還應會同技術部門、使用部門按使用說明檢驗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固定資產管理員憑發票、固定資產調撥單或基建項目交付使用驗收單據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領用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根據固定資產交接單、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填制固定資產增加通知單,辦理有關入庫、財務報銷和領用手續。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
第三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及注銷產權的一種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損、報廢等。
處置的范圍主要包括:
1、閑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2、報廢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
3、盤虧、呆賬、遺失、非正常損壞的固定資產;
4、因技術、經濟因素,繼續使用不合理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5、因單位撤銷、分立、合并等原因發生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6、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需要處置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的審批權限。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單位價值原值3萬元以下或一次性處置批量總值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各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報區財政部門備案;處置單位價值3萬元以上或一次性處置批量總值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資產,報區財政部門審批;一次性處置總值3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交通工具除外),由區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區政府審批。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的審批程序。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規定標準以上的固定資產時,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單位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格式見附件1、2),并附明細清單及本規定第三十八條所列的有關資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審批)后報區財政部門;
(二)區財政部門按照規定權限和工作程序,對申報事項進行審批(備案);
(三)申報單位憑批復到區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四)區財政部門對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過程進行跟蹤監督。
第三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處置固定資產時,應按照下列不同情況,分別向財政部門提交經主管部門審核的有關資料:
(一)無償調撥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單位主管部門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的批準文件和調入、調出雙方協議書。
(二)出售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評估報告;
3、書面申請及說明;
4、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三)正常報廢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必要時);
3、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四)非正常報廢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
3、單位審核及處理意見;
4、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五)資產遺失申報注銷提交的資料
1、資產價值的憑證。如購貨單(發票、收據)、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單影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2、單位審核及處理意見(包括對當事人的處罰及賠償意見);
3、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的審批意見。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一)交通工具。執行國經貿資源[20xx]1202號文件。
(二)電腦、服務器、打印機、電視機、錄(攝)像機、照相機、復印機、傳真機、音響等電子類辦公設備、辦公家具等一般設備參照財政部、衛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規定的折舊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標準。
(三)專用設備:根據專門性能和專業用途,以相關行業標準或權威技術部門鑒定為準,無具體行業標準或技術鑒定的,參照財政部、衛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規定的折舊年限作使用年限的標準。
(四)大型設備確因型號淘汰、無配件來源、資產技術狀態低劣、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重置費用50%以上等原因需要提前報廢的,必須有相關權威技術部門鑒定;
(五)房屋建筑物及上述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資產: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年限確定。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預算外資金和事業收入等)報廢更新固定資產的,必須先做好原有固定資產的處置報批工作,方可到計劃部門和財政部門進行更新資產的立項和資金申報工作。
第四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合并、撤銷、分立、轉制時,要對其占有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或委托中介機構評估后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區財政等部門共同確認后,方可辦理相關資產處理手續。在未辦理手續之前,原單位必須妥善保管固定資產,確保資產安全。
第四十一條單位內設機構之間或非獨立核算的下屬單位之間調撥資產,不涉及賬務調整的,不須辦理申報手續,但要做好資產調撥的交接、登記以及實物賬調撥等工作,明確資產劃轉后的管理責任。
第四十二條各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報廢報損資產的殘值變價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
第四十三條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及時申報資產變動情況,對擅自處置固定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單位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申請處置的固定資產涉及國家秘密的,在處理之前,使用部門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對固定資產做好技術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辦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資產,也要分類登記,參照本辦法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辦法,并報區財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區政府授權區財政部門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5
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鐵總財〔20xx〕37號)自20xx年1月1日起路局及各級控股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太原鐵路局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實施辦法》和《中國鐵路總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銜接辦法》的規定,開始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本文針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進行了具體的分析研究。《中國鐵路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指明的鐵路企業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含增值稅)在5000元及以上,為鐵路運輸、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資產。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管理辦法明確指出了單位價值(含增值稅)在5000元及以上,是充分結合了鐵路企業的實際特點,對原有固定資產價值標準做出的重大變化。結合《中國鐵路總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銜接辦法》的有關規定,在首次執行日采用追溯調整法根據新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將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原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調整,同時調整留存收益。固定資產管理應遵循“明確責任,歸口管理;統籌調控,強化監管;合理配置,提高效益”的.原則。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一、按管理權限和職責對固定資產進行歸口管理
通過建立適合鐵路企業業務特點和要求的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明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的職責,構建業務部門與財務部門協調一致的聯動管理機制。
1、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在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的基礎上,主動相互協調固定資產管理問題,并按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對需要研究、協調的問題進行匯總歸類,提出具體意見。負責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及時調整變更技術履歷并通知財務部門,定期組織使用部門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并對使用狀況進行分析評估和資產減值測試。
2、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保管主體,具體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的盤存、出售及清查、檢查等具體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維護保養制度,正確使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和狀態良好;掌握固定資產性能和狀態,做好動態管理,及時提供固定資產的有關資料;定期、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和盤查,確保賬、卡、物相符。負責固定資產的安全運營、運用維護、修程修制、報廢技術審查等,定期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核對賬物,配合清查盤點和減值測試。
3、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立賬簿、計提折舊,依據固定資產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及時正確進行資產數量增、減變動和金額的會計核算;根據固定資產清查和檢查情況,合理預計固定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配合清查盤點,為固定資產管理提供財務數據。
二、加強固定資產全程動態管理
強化固定資產管理職能,理順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有效實現資產從投資、購建、驗收、交接、保管、使用、維修、盤點、處置、報廢直到退出企業全過程的規范化管理。
1、在固定資產投資環節,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依法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防范投資風險。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制定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同時結合鐵路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相關要求做好投資規劃。投資決策之前,應進行投入產出等可行性研究分析,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效益評估,正確評價項目的盈利能力和項目經營風險水平。依法規范履行相關決策程序。落實保值增值責任,從源頭確保所投項目的投資效益,有效控制和降低投資風險。
2、在購建環節,優化設計方案,規范招標行為,降低投資成本和工程成本,有效降低企業折舊和財務費用,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竣工后,按規定組成驗收委員會或驗收小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技術業務部門將“新建(購置)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財固—5)及有關資料交由財務部門列賬建卡。
3、在生產經營環節,加強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優化資源配置,降低固定資產運行維護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加強對資產的日常管理,做好資產的實物、技術、核算、清查、審批等各項工作,確保賬、卡、物相符,提高資產管理質量。固定資產應根據不同類別和使用狀態,分級進行日常管理。各級部門配備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把責任落實到個人,并嚴格落實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不斷規范管理。通過繼續推行設備設施“一件一檔”管理工作,以單位固定資產卡片為基礎依據,以技術設備臺賬資料為輔助資料開展建檔工作,將圍繞設備設施的所有投入全部記入檔案,為生產、經營決策提供直接、及時、準確的依據。
4、在經營管理環節,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產處置前應做好評估分析,充分對處置方案進行論證,確保處置方案合法、方式恰當。依法履行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程序,嚴格處置程序,防范處置風險,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和效益。嚴格按照鐵路總公司、路局規定的審批程序、審批權限,組織辦理好各類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調撥、出售以及壞賬列銷等審批工作,規范資產處置行為,提高資產綜合效益。加強固定資產報廢的后續管理,按路局有關規定及時將報廢的資產進行處置,將變價收入入賬,避免因長期不處理導致的報廢資產丟失或處置不入賬等問題發生。
三、完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和減值
加強固定資產報廢的后續管理,嚴格按路局有關規定及時將報廢的資產進行處置,將變價收入入賬,避免因長期不處理導致的報廢資產丟失或處置不入賬等問題發生。中國鐵路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重新預計使用壽命;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1、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通過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清產制度,明確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產盤點,年末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所有固定資產的數量和狀況,將資產底數摸清楚,確保賬、卡、物相符。查明盤盈、盤虧資產形成的原因,嚴格落實責任。根據財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適當的處置。與此同時,應該認真分析固定資產的結構和管理現狀,盤活存量資產,防止固定資產的積壓閑置,使所有固定資產都能夠充分發揮其各自的功能。
2、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或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對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應當將資產賬面價值減記至可回收金額。按照《中國鐵路總公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減值處理。對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由單位減值小組按規定填制“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申報表”,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6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本基金會財產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統一領導、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的管理采取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財務部歸總登記,各部門具體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管理范圍
單價在20xx元以上,預計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屬于固定資產范疇。
(三)管理程序
1.固定資產的購置
因工作需要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由各部門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后統一購置。如有特殊要求需購置專業性較強的固定資產,各部門須在購置申請中注明。購置固定資產總價不超過5000元報秘書長審批,超過5000元(含)須報理事會審批。
固定資產購置后,由經辦人負責簽收簽字入庫。財務部應對固定資產名稱、價值、數量、保管人做項目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與財務部的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每年至少核對一次。
2.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
領用固定資產有使用部門填寫領用單,報秘書長審批。各部門要設專人保管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要熟悉了解固定資產的使用性能和保管方法,認真操作。
3.固定資產調撥
各部門需要調撥固定資產,需填寫調撥申請,經秘書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調撥。未按規定辦理導致固定資產損失的,有相關人員承擔責任。
4.固定資產維修
因長期使用,需要維修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負責聯系維修。維修價格過高或無維修價值的固定資產按報廢處理。
5.固定資產報廢
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有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辦理,并將簽字確認的清單及相關批件交財務部,以核銷固定資產賬目。
6.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人員工作調整時,應精修工作交接。工作人員調動或離職,應將其負責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退交辦公室,由辦公室驗收,并持驗收清單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7.每年財務部要核對固定資產賬實,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辦公室對賬實進行監督,確保本基金會財產安全。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第19條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第20條企業各項資產的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率、和年折舊率按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1)房屋、建筑物為20~30年;(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20年;(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8年。
各類固定資產的凈殘值比例,按10%確定。
第21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為維護或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年限,企業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維護、修理、改建、擴建或改良。
第22條對于固定資產發生的各項后續支出,應區分費用化支出和資本化支出的界限,通常的處理方法如下:
1、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固定資產的修理分為日常修理和大修理,日常修理是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或修繕,發生的費用較小,日常修理費用應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大修理是指為恢復設備或設施的原有性能,保證設備繼續安全穩定運行而進行的修理,大修費用應在大修間隔期內按月均衡的預提或攤銷。
2、固定資產的改建、擴建和改良支出,是指能夠提高固定資產的性能、延長使用壽命、增強獲取經濟利益的能力的支出,該類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后的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第23條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或保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說明報廢固定資產的規格型號、數量、購進日期、報廢原因及資產原值、已提折舊、凈值等有關內容。由單位領導出具書面證明,辦理報費手續。
固定資產報廢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并且喪失生產能力。
2、運行日久,其主要結構、機件陳舊,損壞嚴重,不能修復改造或修復改造后不符合生產要求的。
3、設備結構、技術性能有嚴重缺陷或嚴重污染環境,達不到所需生產能力或環保要求的。
4、因意外災害或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無法修復,或者修理、改造費用過大,在經濟上不合算。
5、國家規定應更新淘汰的機器設備。
第24條固定資產報廢的處理,未經批準之前,不得隨意拆除或變價出售其實物。在明確有關部門責任后,應進行逐項清理,及時回收出售價款、殘料的變價收入、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款等,并支付有關清理費用,各項收入均應足額上交財務部門,據以沖減原資產損失,禁止截留收入。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8
第一條 為加強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
規范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行為,保證招標投標的公平、公正,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三條 國家經貿委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貿委(經委,以下簡稱省級經貿委)是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招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管理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 國家經貿委負責以下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
(一)國家經貿委報經國務院批準的項目;
(二)國家經貿委審批的項目;
(三)國家經貿委授權或委托省級經貿委審批的項目;
(四)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國家經貿委進行登記備案的限額以上項目;
(五)國家經貿委規定的其他項目。
省級經貿委負責以下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
(一)省級經貿委審批的本地區的項目;
(二)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省級經貿委登記備案的項目;
(三)國家經貿委委托省級經貿委對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 下列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下的技術(含工程設計)、設備(含材料)、建筑和安裝工程及其他貨物和服務等采購,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進行招標:
(一)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重大投資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執行。
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對項目招標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 四條規定的項目,原則上實行公開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投資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進行邀請招標:
(一)項目內容涉及實施項目的企業(以下簡稱項目單位)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
(二)采購內容需要項目單位與供貨商聯合設計或聯合制造的;
(三)項目屬總承包工程性質,需要與供貨商協商確定技術方案的;
(四)涉及國家安全、秘密,不宜公開招標采購的;
(五)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的。
第六條 本辦法第 四條規定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招標管理部門同意后,可由項目單位自行采購:
(一)項目批復中規定購買物為專利、專有技術等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
(二)能夠提供采購標的的供應商少于3家(不含)的;
(三)項目總投資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且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
(四)項目總投資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200萬元人民幣的;
(五)項目總投資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50萬元人民幣的;
(六)中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雙邊協議中規定不宜招標采購的;
(七)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另有規定不宜進行招標采購的。
第七條 項目單位在取得投資管理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已登記備案項目的備案文件及國家經貿委授予相應資質的投資咨詢機構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后,應編制附件一列舉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采購清單》,并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 項目內容發生重大調整的,項目單位應按規定向投資管理部門報告,并依據投資管理部門批準意見對采購清單進行修改,同時將修改后的采購清單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前款所稱的重大調整,是指項目產品綱領、主要工藝和技術等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調整幅度超過原預算10%以上。
第九條 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項目單位,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項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自行招標備案手續。
第十條 項目單位可以自主委托國家經貿委授予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進行代理招標。未取得國家經貿委規定的招標代理資質的機構不得從事工商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業務。
取得招標代理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事與其資質相符的招標代理業務。
第十一條 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和乙級(預備)。
甲級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從事限額以上及限額以下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乙級及乙級(預備)招標代理機構可從事限額以下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本條所稱的限額以上項目,是指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國內投資項目和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 。電力(含核電)、黑色冶金、化工、建材、民用航空、煤炭、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氣、通訊(含郵政)、有色金屬(含稀土)行業國內投資限額以上項目為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委托代理招標時,需提供項目批復文件及委托招標采購清單。
招標代理機構在接受項目單位招標委托時,應向項目單位出具資質證書,聲明從事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核實項目批復文件和委托招標內容。雙方應當簽訂委托招標代理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應按照項目要求參照《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文件范本》(另行制定)編制招標文件,并填寫附件二列舉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文件備案附表》。招標采購清單、委托招標代理協議書、招標文件備案附表及招標文件應當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招標文件應當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于20天。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更改的,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應當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并及時公告。更改內容應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開標時間變更的,應當在相應媒體上公告。
第十六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時間、地點將密封好的投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軟盤送達招標機構。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無效。
第十七條 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時間屆滿前,可以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撤回。補充、修改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開標。開標時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并對投標文件的投標一覽表、投標聲明完整唱標。開標記錄及投標文件軟盤應當場封存后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應停止開標,封存有關投標文件,并及時報告招標管理部門;同時向招標管理部門建議對其延期開標、重新招標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經招標管理部門回復意見后執行。
第二十條 評標委員會由5人以上的單數構成,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不得少于2/3。評標委員會的構成及專家的產生應按照《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執行。評標委員會名單在開標前由招標機構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應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原則與評標辦法、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進行評標。
第二十二條 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在招標項目評標工作結束之日起20日內,依據評標委員會的意見,編制附件三列舉的評標報告,并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在發布招標公告的相應媒體上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
第二十三條 在招標結果公示期內,投標人有異議的,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應當予以答復,答復時不得透露評標委員會的有關評議情況。公示期滿且沒有異議的,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天內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項目單位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與中標方依法簽訂合同。
第二十五條 項目單位應在簽訂合同后10天內將合同副本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可以邀請公證或紀檢、監察機關對招標活動進行公證或監督。
第二十七條 招標管理部門不定期地指定監督員對招標活動進行監督。監督員應當出示招標管理部門簽署附件四列舉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授權監督證明》,并有權參加指定監督招標項目的開標和評標等主要過程,有權查看授權監督招標項目的資料,并向招標管理部門提交監督報告。
第二十八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招標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派出合適人員擔任招標管理部門授權監督招標項目的.監督員。
第二十九條 監督員對招標管理部門授權監督招標項目的內容與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接受項目單位的監督,并向項目單位提供附件五列舉的《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委托單位意見反饋表》,經項目單位填寫并蓋章后向招標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 招標管理部門負責受理有關項目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并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核查。對署名投訴,經核實后,給予書面答復。
第三十二條 國家經貿委不定期地對招標代理機構或自行招標項目單位的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國家經貿委對工商領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實行年審。資質年審的具體規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 項目單位違反本辦法第 四條的規定,采取將項目化整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暫停項目執行;對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資金撥付;對項目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 投標人串通投標,或者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
取中標的,中標無效,并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投標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1-2年內參加本辦法第 四條項目的投標資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給項目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以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國家經貿委并將視情節予以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改正、暫停招標代理資格進行整頓和降級直至取消其招標代理資格的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取得國家經貿委規定的招標代理資質的機構組織的招標投標行為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該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取得招標代理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第 十一條的規定,從事與其招標代理資質不符的招標代理行為的,由招標 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視其情節給予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暫停招標代理業務進行整頓、降級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質的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自行招標項目單位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和本辦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其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三十九條 項目單位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
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項目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在評標過程中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收受投標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泄露對招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所列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本辦法第 四條所列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項目單位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項目單位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造成中標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 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外,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給項目單位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項目單位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具有前款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取消其2-5年內參加本辦法第 四條所列項目的投標資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規定備案的文件,無需招標管理部門核準自動有效。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經貿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 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國家經貿委在此之前發布的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的規定為準。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9
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是一種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一般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
(一)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存在的弊端
1、行政事業單位在購建固定資產時的實際成本直接列入當期支出,其原始價值同時在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兩個賬戶反映。
2、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計提折舊,也不計提減值準備。而是按照營業收入或者事業收入計提修購資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和維護。
3、固定資產的報廢無法正確反映。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使用年限不明確,由此造成報廢隨意性較大,而對于大型精密昂貴的儀器設備由于報廢手續過于繁雜,無法做到及時報廢,也會造成會計上不能及時核算固定資產殘值。
4、無法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購建固定資產形成的實際成本直接列支。導致固定資產增加,當期的結余虛減。另外,按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的修購基金直接增加專用基金時,并未引起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數額的任何變化,這使得凈資產中既包括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又包括固定資產的更新維護基金——修購基金,這種重復計算同樣造成了凈資產會計信息失真。固定資產的折舊數得不到反映,不能根據經營的需要科學地得出應購入的固定資產,折舊數不能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不能反映其凈值。
5、固定資產基礎管理工作薄弱。長期以來對待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意識上淡薄,責任心不強沒有按時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核對,導致單位資產實際使用數量與賬面不一致等大量現象存在。同時,在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報廢等工作,沒有按照程序辦理,分工不明確責任劃分不清楚,管理混亂。
6、政府過于重視對于購置前的審批與采購,不重視固定資產交接后的入賬和使用時的管理工作。
7、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對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制度也不夠健全,無人保管,操作儀器設備時遭到損壞,另外還有設備使用效率不高,資源極大浪費。
8、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反映情況失實。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由于票據滯后或沒有,固定資產不能及時入賬,造成賬實不符。事業單位的改擴建的增加部分沒有按照規定計入固定資產價值而是直接列入支出,也造成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還有上級部門施壓以下級單位名義購入固定資產,下級單位入賬,但未使用。還有收繳沒收的和收取贊助的等資產,沒有及時上繳財政部門,沒有專人管理,易被有關部門和人員使用,形成帳外資產,造成賬實不符,滋生腐敗。
(二)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存在弊端的原因分析
1、外部環境的影響
(1)法規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事業單位一直使用的還是財政部1997年頒布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參照辦法也僅僅是20xx年制定的《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相關的法規制度不完善和更新不及時導至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不到位。
(2)管理機構設置不規范
在宏觀管理上,財政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均有介入,但是,倆部門的管理權限及分工又比較模糊,極易照成管理混亂且易形成管理空白。
2、單位自身因素的影響
由于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部分單位沒有建立固定資產購置、使用、保管、調撥、維護、、報廢和盤存等相關制度,極易造成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及流失。
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是由單位財會部門兼管,由于此項工作不是財會部門的主要業務,一般管理均不到位。
二、強化行政事業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的措施和辦法
1、對現行的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和完善,將固定資產構建納入財政統一預算,并由統一的宏觀主管和調控部門進行管理。
2、建立健全各種法規和制度,牢固樹立依法管理國有資產的意識。建立健并制定嚴格的全內部的管理制度。確定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責任,分清各部門職責。
3、應將企業中固定資產的核算辦法借鑒到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核算當中來。計提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折舊,更準確的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直接通過“固定資產”賬戶反映,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對于公益性的事業單位,包括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和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應當按不同的情況分別處理。同時還應對取得的各項固定資產按不同的資金來源,如外購、自建、接受捐贈、調撥等分別進行核算。
4、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改革固定資產處理方式,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應有所區別。行政單位可采取折舊的方式反映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事業單位可采取按原值和預計使用年限計提折舊的方法,這樣既能真實反映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凈值,又有利于固定資產成本核算。
5、建立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長效機制。
建立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及責任人的職責范圍,定期考核其工作責任履行情況。同時,加大外部監督的力度,審計、財政、監察等部門也要實行對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購置、增減、租賃等環節有效監督。
6、構建與辦公自動化相銜接的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模塊系統,使有關部門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取各種相關資料,將固定資產核算與管理工作納入科學化管理程序。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0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實際上就是在履行法律賦予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和義務。作為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固定資產管理水平不僅對事業單位行政管理工作整體水平產生重要的影響,而且關乎事業單位職能轉變和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傳統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集中存在著一系列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水平。為了解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的主要問題,必須要在優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通過提高固定資產賬務處理水平,實現固定資產管理的科學化。
一、傳統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方式存在的主要弊端
1、不能完全適應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發展的新趨勢。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規模不斷擴大,數量不斷提高,傳統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和會計處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事業單位職能轉變和固定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的現實。特別是事業單位傳統的固定資產會計管理模式不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應出真實支出與預算支出的.差別,也無法真正體現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運行模式的現狀,嚴重影響到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也給事業單位管理者的決策行為產生了負面影響。
2、虛增凈資產。傳統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管理模式只計算賬面原值,不計提折舊,通過提取修購基金來實現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更新和維護。在固定資產計價、增加、轉讓、報廢等方面,雖然制定了詳細的制度規定和計算方法,但是卻沒有規定如何計算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價值損耗。現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要求,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是相對的科目,一方面提取修購基金,另一方面則通過提取修購基金直接增加專用基金,造成了事業單位凈資產的重復計算和虛增,凈資產統計信息嚴重失實。
3、嚴重影響固定資產更新。按照現行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管理辦法,事業單位需要通過提取修購基金的方式,來實現對固定資產價值損耗的補償。按照這種管理模式,收入較多的事業單位將獲得相對較多的補償資金,而收入較少甚至沒有額外收入的事業單位,能夠提取和獲得的補償資金則相對較少。這種折舊補償基金提取的辦法不同于企業單位,是以固定資產原值為計算基礎的,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的事業單位由于收入資金較少,很難滿足固定資產更新的要求,影響到了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更新能力。特別是隨著近年來事業單位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步伐逐步加快,很多事業單位的收入來源都已經取消,這種固定資產更新方式將受到更多局限。
4、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嚴重不實。受到固定資產賬目管理的一系列限制和影響,事業單位的會計賬目真實性和準確性將受到嚴重的影響,不僅無法真實反映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實物狀況、數量的增減變化等信息,而且還容易導致很多固定資產游離于會計管理制度之外,形成“小賬”,甚至出現固定資產被侵占、外借、租賃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到事業單位管理水平,也給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帶來不利影響。
5、無法準確衡量事業單位支出情況。在現行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會計管理制度下,事業單位在購置固定資產時,需要記在“事業支出”、“專用基金”等科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資金科目[3]。由于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涉及折舊計算,損耗無法在成本中得以實現,因此會人為降低事業單位的收入成本,造成成本核算嚴重不實。
二、事業單位改革對固定資產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當前是我國事業單位職能轉變和分類的關鍵時期也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提出了全新要求。
1、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類型更為多樣。按照事業單位分類的有關要求,大部分事業單位將側重于從事公共服務工作,行政管理職能將逐步弱化。為了實現這個目標,事業單位必須要加強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配備更多適應工作需要的固定資產。可以預見,隨著我國事業單位職能轉變和改革的徹底完成,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類型將更加豐富,數量也會進一步增加,對固定資產管理的科學性也將提出更高的要求。
2、固定資產精細化管理水平將進一步提高。固定資產管理精細化將是今后一個階段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另一個主要趨勢。為了確保國有資產能夠更加充分地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事業單位必須要在固定資產賬務處理方面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3、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賬務處理提出了全新要求。20xx年1月1日起,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正式頒布實施。新制度中提出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的新方式和新要求,也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系列工作提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而這將成為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賬務處理的制度化基礎。
4、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賬務處理方式將更加科學。今后一個階段,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將面臨著全面修訂和完善。固定資產損耗計算、固定資產購入科目記賬、修購基金提取、捐贈固定資產賬面等都將成為新規定的重點內容。通過全面優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的目標。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以下簡稱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國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事業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行政事業資產的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條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第四條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產權的登記、界定、變動和糾紛的調處;資產的使用、處置、評估、統計報告和監督;向同級財政通報情況等。第五條 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是政府專司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機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本級政府管轄的行政事業資產施行綜合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 合同財政部門制定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 負責組織行政事業資產的產權登記,清查統計,資產評估,糾紛調處;并會同財政部門對產權變動、資產處置進行審批。
(四) 會同財政部門對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監管工作;
(五)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第七條 各主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資產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規定權限范圍內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的審批;
(五)負責本部門用于經營性資產的審核和實現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 根據上級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辦法;
(二) 負責資產的帳、卡管理;
(三) 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四) 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五) 負責資產的合理配置,參與設備采購、驗收入庫、維修保養和基建竣工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 負責對本單位擬開辦的經營項目論證,履行資產投入的申報手續, 并對投入經營的資產實施投資者的監督管理;
(七) 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章 產權登記
第九條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國家對行政事業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法律行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是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占用國有資產享有所有權的法律憑證。
第十條 凡占有、使用國家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不論其是否納入預算管理,以及實行何種預算管理形式,都必須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各級國家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必要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委托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
新設立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單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銷,以及隸屬關系、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發生變化,以及國有資產總額超過一定比例,應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后三十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委托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變動產權登記或撤銷產權登記手續。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每年進行一次。行政事業單位要在認真查清年末資產存量的基礎上填制年檢登記證。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的主要內容為:
(一)單位名稱;
(二)住所;
(三)單位負責人;
(四)預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門;
(六)單位資產總額;
(七)國有資產總額;
(八)其他
第十四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將本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情況定期報告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并抄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五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產權登記的行政事業單位,可建議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對其停撥或緩撥有關經費。
第十六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妥善保管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表,并建立行政事業資產產權登記檔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存量增減變動情況。
第四章 資 產 使 用
第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要認真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部門和個人。
第十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要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后有權調劑處置。拒絕調劑處置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建議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對其緩撥或停撥有關經費。
第五章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二十條 非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國家行政任務和開展業務活動所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主要方式有:
(一) 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初始投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興辦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二) 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營;
(三) 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注冊資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附屬營業單位;
(四) 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五)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經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作為國家投入的資本金,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礎。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需要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查核實,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一次性轉作經營的資產,其價值量數額較大的,須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用非經營性資產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須持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出資單位的財務報表、資產評估確認證書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資產證明,到同級國有資產部門輸產權登記手續。主客部門在出具資產證明時,不得出具偽證。凡出具偽證的,一經查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即收回產權登記表,取消其產權登記資格,并通知工商管理部門,證明其資信無效。
第二十四條 對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以其實際占用的國有資產總額為基數,征收一定比例的國有資產占用費。征收的占用費,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用國有資產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性企業,按照《國有企業財產監管條例》實施監管。
第六章 資產處置和產權糾紛的調處
第二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應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
(一) 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的處置,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具體規定標準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或授權的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會同財政部審批;規定標準以下的審批權限由主客部門決定。
(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友限。
第二十八條 對在規定標準以上的資產轉讓必須進行評估。
第二十九條 行政事業資產的處置收屬國家所有,并按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管轄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所發生的產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調處工作按國家有資產管理局制定的有關產權糾紛調處辦法執行。
第七章 資產的報告制度
第三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對占用的資產要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報表格式及內容定期作出報告。實行國有資產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實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門報告,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向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報送報表時,應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同時國有資產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分析說明。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制匯總報表及分析說明,向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抄報同級財政部門作為編制下年度財政預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四條 國家國有資管理局負責編制和匯總全國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并同時抄送財政部作為安排下年芳財政預處算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五條 行政事業資產的統計報表格式和報告要求,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 責 任
第三十六條 行政事業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七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政府責令改正,并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其職責、對資產造成嚴重流失或損失浪費不反映、不提出建議,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二)在產權管理工作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條 主管部門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有權責其改正,并建議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放松資產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不按規定權限,擅自批準產權變動的;
(三)地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行政事業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所在單位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
(三)擅自轉讓、處置資產和用于經營投資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五)對用于經營投資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四十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黨派和社會團體。
第四十二條 集體性質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可比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十三條 境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條 中華人民解放軍以及經國家批準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管理辦法,由解放軍總后勤部和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依照本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中央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國家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2
縣級供電企業電網企業的特點是資本密集,固定資產具有數量多、占資產比重大、分類復雜、較為分散又更新迅速的獨特之處,因此固定資產管理尤為重要。近幾年來,國家對農網投資的日益增加,農電新增資產比例增大,農網資產規模進一步增大,對資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河南省電力公司農電素質三年提升專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精細化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成為縣級供電企業降本增效、開源節流、增加效益,提升綜合素質的重要突破點,因此,需要我們正確摸清農網資產的管理現狀,理清頭緒,采取措施,提升資產管理工作效率。
一、由于歷史條件、地理環境、思想意識等諸多主客觀條件的影響,縣級供電企業固定資產管理還存在著諸多的不足之處
(一)成本巨大
三門峽地區地處豫西山區,輸電線路和設備分散于山區、丘陵、溝壑之中,給農電資產的建造、維護、清查帶來了很大的困難,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和時間成本。
(二)管理和核算工作復雜
近年來,幾乎每年夏季的洪澇災害成了威脅豫西地區農電電網資產安全的重要因素,特別是20xx年、20xx年連續不斷的暴風雨形成的洪澇災害,使盧氏縣電業局90%的電網資產受到損失,靈寶市電業局、陜縣電業局、澠池縣電業局電網資產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連續不斷的資產意外損失和再建、在建資產資金來源的甄別等增加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核算工作的復雜性。
(三)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除農網二期改造工程外,包括農網一期、三期改造工程、戶戶通電、升級改造、中西部完善等農電工程形成的固定資產,所有權全在地市公司,使用權在縣供電企業,這種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狀態,不利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增加了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的難度。
(四)資產管理混亂
縣級供電企業內部職能科室之間,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各自按照自己的需要管理,互相之間相分離,不協調,不統一,造成固定資產管理處于混亂狀態,制肘了固定資產效率的發揮和提升。
(五)資產清查工作未形成制度化,影響資產信息的真實性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弧⒏饗鍆來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核對工作難度最大的主要是企業固定資產核對工作,縣級農電企業由于在地市代管情況下,賬實核對不及時,固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實物不能核對相符,一方面企業資產不能保證安全完整,不能及時發現并堵塞漏洞,另一方面固定資產核算不準確,許多已經報廢丟失的固定資產仍然存在卡片上,仍然計提折舊,即不相關的沉沒成本仍然參與會計核算流程,影響會計信息質量,影響財務管理水平的發揮。
二、提高認識、理清思緒、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強農電資產精益化管理,提升農電企業的經濟效率,最終提高縣級供電企業的綜合素質
(一)轉變觀念,超前思維,認真研究和規劃資產管理工作
認識到位,是做好資產管理工作的`思想保障。做好資產管理工作是深化企業改革、推進縣級供電企業實現“一強三優”現代企業的重要措施,也是履行好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的重要手段,在不斷提高認識并處理好日常業務工作的同時,結合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勢,轉變觀念,超前思維,積極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制定預案,努力探索符合政策要求、便于實際操作、利于企業發展的資產管理模式,為實際做好相關業務工作奠定基礎。
(二)加強組織領導,是做好資產工作的組織保證
縣級供電企業,按照“以全面預算為統攬,嚴格審批控制,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相互制約”的思路,建立省公司統一管理,省、市、縣分級負責,賬務管理與實物管理相制約,產權管理和資產經營相統一的資產管理體系。在分級分工負責架構下,按照不同層級的管理界面和職責,認真落實管理責任,加強控制和監督,全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三)正確區分企業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通過資產的全壽命管理,提升資產的使用效用和效能
有效資產是指可以直接為企業創造價值的資產,主要是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這是企業產生經濟效益的主要資源,近年來農網建設雖然增加了有效資產比重,但其有效性的發揮有賴于人的管理到位,還需要進行深度開發。提升電網資產經營效率的途徑還是要堅持念好“監、管、用”,三字經,即在建設階段就要以設計先進、選型科學、建設精心、質量優良來保證投產后的高效率和滿負荷,在資產運行過程中,應該大量采用高科技電網管理技術,以先進周密的維護措施確保每臺設備、每條線路、每項輸變電設施時時刻刻處在完好狀態之中,電網的輸變電資產是運送電力電量的高速通道,又是實現電力銷售、實現產出的平臺。因此,加大科學管理和維護,最大限度地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依靠優質堅強的電網資源,是縣級供電企業改進營銷手段,研究營銷政策,掌握市場信息。加大營銷投入,充分運用電價政策,不斷優化購售電價差,拓展電網盈利空間,提高資產的盈利水平。
盤活無效、低效資產。對于長期不產生效益或者很少產生收益的不良資產,比如房屋、設備、土地等,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盤活,如:變賣、出租、第二次開發,總之,要讓這些“死”資產變出錢來。
(四)合理避稅,降低固定資產投入和維護成本
20xx年1月1日起,新的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從銷項稅中可以抵扣。因此,縣級供電企業,要在企業內部樹立全員依法納稅,科學籌劃的意識,認真學習掌握和運用有關稅收政策,實行稅收籌劃,充分發揮溝通協調作用,提高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比例,有效降低固定資產建設和維護成本的目的。
(五)科學分工、明確責權,實行固定資產歸口分級管理體制
縣級供電企業按照省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分級管理。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負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分為價值管理、數量管理和使用與保管管理三級管理體制。具體分工是:生產技術部負責固定資產建立臺賬進行數量管理,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負責實物管理。
(六)在資產全面清查基礎上,建立固定資產定期清查盤點制度,保證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省公司統一安排的全面清產核資工作結束以后,資產清理逐步制度化。為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縣級供電企業的資產清理逐步形成了制度化。組建了常設的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定期對固定資產的實物與賬、卡進行核對,清理小組在資產形成、使用和報廢過程中實行全過程控制和管理。20xx年,各縣電業局生產技術部、財務部召集資產使用部門,對縣局農網資產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對和實地盤點,并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對盤虧、盤盈固定資產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進行賬務處理,確保了固定資產賬、卡、物全部相符。
(七)采取科學有效的方法處置廢舊物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門峽縣局供電企業固定資產及廢舊物資的處置曾經形成了規范化的管理模式,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由物資公司配合生產技術部、財務部、審計部等有關部門選擇回收商組織竟價拍賣,所有待處理資產都嚴格組織價值評估。當現場拆除及運輸費用較大時,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采取現場拍賣的方式,合理減少拆卸費用,實現處置價值最大化。對拆除的零星配件,由物資公司統一歸類收集,形成一定規模后,集中招標拍賣,利用規模優勢變廢為寶,實現價值回收效益最大。省公司新的廢舊物資處理辦法實施后,縣級供電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流程,制定廢舊資產拆除計劃,實行物資公司統一集中管理,統一登記,及時匯總上報,由省公司統一拍賣后,及時回收資金并入賬。
(八)借助先進的財務管理體系,豐富固定資產卡片信息
各縣局按照系統統一規定將固定資產卡片按使用情況、經濟性質和電壓等級建立明細分類賬卡。借助先進的財務管理信息體系,對原卡片信息進一步整理完善,按照資產類別進行了設備對應和價值拆分。為了保證固定資產卡片信息真實、明晰,各縣局抽調資產使用部門、實物管理部門和價值管理部門集中辦公,到檔案室查找多年前工程竣工決算報告中的移交資產明細表,對現有的資產卡片信息進行逐項完善,并在使用部門的配合下到現場查看實物銘牌,通過各環節的努力,各縣供電企業現有資產卡片基礎信息中的“所屬變電站”、“存放坐落地點”、“使用部門”等重要信息已全部核對一致。
(九)不斷加強財產保險管理,彌補農電資產的意外損失
近年來,農電資產金額不斷增加,為了既能利用保險手段分散縣級供電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客觀存在的經營風險,又能盡可能地降低保險費用,我們統一組織縣局,充分利用保險的專業優勢,與生產、調度、安監等部門分析了多年來事故發生的情況,設計保險方案。在降低費率的情況下,拓展附加條件,使保險方案不斷完善,增加了所有縣供電企業的供電責任險,使供電責任風險得到極大化解,同時在加大理賠力度、降低保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20xx年、20xx年的夏季洪澇災害中,盧氏、靈寶等供電局電網資產遭到巨大損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及時給與了理賠,財產損失賠付率達到了100%,有效彌補了農電資產的意外損失,確保了農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農電電網的安全穩定。
(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建設,為做好資產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是做好資產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結合國網公司、省公司有關規定,不斷完善縣供電企業資產管理制度,陸續出臺了《三門峽供電公司縣級供電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三門峽供電公司縣級供電企業對外投資、對外借款和擔保管理辦法》、《三門峽供電公司縣級供電企業招標管理辦法》、《三門峽供電公司縣級供電企業廢舊物資管理辦法》等,通過制定和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保證了資產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
(十一)強化農電隊伍建設,為做好資產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證
強化隊伍建設,是做好資產管理工作的人才保證,按照省公司要求,在縣級供電企業相關部門配備專職資產管理人員,并高度重視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和手段,不斷提高資產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取得了積極效果,為做好資產管理工作奠定了較好的人才基礎,深入學習和宣傳國家及電網公司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準確把握形勢,保證了資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3
長期以來,林業系統的固定資產投資基本上來源于國家財政預算單一渠道,投資項目主要是由林業部直接安排。這種管理體制,權力高度集中,政府不但行使行政管理權,還行使投資管理權,由于同時行使這兩種權力,造成互相干擾和經濟關系混亂。加上政府內部投資管理各個環節相互割裂,投資決策權一般歸計劃部門,而財政(財務)部門則通過稅收和上交利潤負責投資回收,從而造成投資決策與投資回收分離,權力和責任分離。其結果是建設單位吃國家的“大鍋飯”,千方百計爭投資,爭項目;而投資決策的主管部門同樣也吃國家的“大鍋飯”,只管投資決策,卻沒有回收增值的責任。近幾年,中央對傳統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如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把財政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實行投資有償使用。在林業方面,集體林區木材市場開放后,由于對集體林區森工基建投資中斷,投資渠道起了變化,出現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和預算外投資額迅速擴大等新情況。面對這一變化,為了更好地解決傳統的投資體制與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之間的矛盾,就必須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對林業投資管理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
林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總的方向就是要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轉變政府的職能,并把林業投資活動納入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軌道,充分發揮價值規律的調節作用。具體意見是:
一、明確劃分不同類型的投資,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考慮到各類投資的動機和目的不同、投資的約束條件也不一樣,因而投資行為的調節機制也應有所不同。從林業資金的投向看,不同類型的投資,由于所形成的森林功能不同,效益不同,其一次投入量和價值的回流方式也不同。為此,要適應林業資金運動的規律,建立起權、責、利密切結合的投資運行機制。林業基金的組成,按現有來源,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是自有資金(指財政撥入和林業部門依照政策法令征收和提取部分);二是非自有資金(指財政借給的周轉金和借入的銀行貸款)。其使用辦法,根據林業具有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特點,也可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部分,這就需要掌握好投向,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
一類是經營性投資,指形成林業的生產能力具有經濟效益的.投資。它的利益指向十分明確,誰投資誰就直接得到相‘應的收益。這類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其價值逐步轉移到生產的產品和服務中去,通過交換,回收其價值,并帶來價值的增值。林業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的投資動機是直接獲取經濟收益,因此,投資獲利的大小也就決定著企業的投資行為。要深化林業投資體制改革,就要把責、權、利三者結合起來,既要放權放利,使企業具有從事經營性投資的能力與動力,又要定責,使企業的經營性投資具有風險性和約束力。因此,對這部分投資應該是有償使用。對營造有經濟效益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一般也應采取有償使用育林基金的辦法,把發放育林基金改作有償無息使用,誰借誰還。近幾年的實踐證明,經營性投資采取這種有償使用的辦法,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濟效益較好。
另一類是形成基礎設施、社會公益設施等具有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投資。其特點是直接經濟效益往往不大,而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卻十分明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與生態環境的性質。這類投資有一部分可以通過市場交換得到回收,但有相當一部分則應根據其生態效益或社會效益的大小,由國家財政給予補償。具體來說,營造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以及護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蟲害、培育林木良種等,可仍采用育林基金無償補助的辦法。總之,對林業投資要分別不同類型,按照它們形成的不同功能和效益,分別采取有償使用和無償補助的辦法。但應以有償使用為主,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不同類型的投資,分別采取不同的價值回流方式。
二、按照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
為了提高投資效益,在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的同時,應對經營性投資有償使用部分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同時,著手建立嚴格投資管理、使用和回收的責任制。并制定嚴格的科學的投資決策辦法,防止在項目不經過論證、資金和物資不落實的情況下,盲目投資。實行林業投資企業化經營,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建立林業基金制度為使培育發展森林資源能有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重點項目建設,實現我省近中期林業發展戰略目標,就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建立林業基金制度,以適應林業經濟形式多樣化和所有制結構多層次及林業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需要。根據我省林業企、事業單位分別隸屬省、地、縣三級管理的特點,有必要設立省、地、縣三級林業基金,分別明確其責任和權限。各級林業基金收支計劃,都要列入全省統一計劃范圍內,按省、地,縣分級,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經濟核算職能,并根據各自掌握和支配的部分進行分項核算。同時,要建立各級林業基金管理責任制,嚴格經濟核算,并按項目認真考核投資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
(二)組建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省、地、縣三級應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設置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政府辦公廳(室)、農委、計委投資公司和林業、財政、銀行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組成,負責動員和籌集林業資金,指導林業基金投向,聽取和審理林業基金收支計劃和年度預決算報告,包括對林業投資預算方案的審議以及確定投資經營企業的經營宗旨與投資運用目標等。同時,作為產權主體,行使投資所有權,從宏觀利益出發,按產業項目分配投資。此外,為了加強林業基金管理,各級林業部門在內部要有專管林業基金的職能機構,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財會和其他業務管理人員。
(三)組建林業各類投資公司我省準備在近期內組建省國有林開發建設公司和林業工業投資公司。并計劃先搞試點,以工廠為龍頭,組建培育、采伐、綜合加工一體化的林業集團,今后還將陸續組建黑荊、拷膠開發企業集團、毛竹綜合開發企業集團、林紙聯合企業集團和松香、水果等出口創匯型的林業企業集團。這些公司(集團)所需資金除由林業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撥款、“撥改貨”等方式給予投資外,公司(集團)也可以用部分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各類公司(集團)作為林業投資的專業性經營企業,行使投資經營權,負責投資的使用、回收。并努力提高投資效益,使基金增值。它有義務接受政府部門的指導,以貫徹國家政策目標為宗旨,并享有經營自。林業基金管理機構與公司(集團)的關系是經濟關系,而不是行政隸屬關系。公司(集團)直接向林業基金管委會承包,實行投入產出包干的承包經營責任制,接受產權主體對宏觀效益的要求,并根據產業政策和資金約束,同時考慮市場狀況與微觀效益,擇優確定投資經營項目,負責資金的回收和增值。
(四)全面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增強公司(集團)活力,進一步調動廣大林業職工的經營積極性林業基金管委會作為產權主體向公司(集團)進行投資,對投入的資金采取有償使用。要把責、權、利全面落實到承包企業。公司(集團)內部要適當劃小核算單位,并通過招標等多種形式確定承包經營者。要層層落實承包,并按照投入產出掛鉤的原則,把承包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廠(場)、班組和個人,努力完善各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凡是有目標能考核,可以承包的都要承包。承包指標要力求全面、具體,合理確定基數。在承包中,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
(五)要對企業投資經營收益進行合理分配公司(集團)投資經營所獲得的利潤,可確定一個交納所得稅的合理基數,定額上交。增長部分,除按承包合同規定的比例留給公司(集團)進入“三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外,其他應作為林業基金收入的一項來源,由林業基金管理機構收回,繼續加入基金的周轉,用于造林營林。同時,隨著留利的增加,要逐步建立企業風險基金,在完不成上繳任務時,用包括風險基金在內的企業自有資金補足,做到既負盈又負虧。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秩序,落實管理責任制,優化固定資產資源配置,促進學校事業改革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同時,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事業的精神,積極開展修舊利廢,做到少花錢多辦事,物盡其用,減少閑置和浪費。
第三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賬、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第四條 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參與全校范圍內固定資產采購,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入庫、供應、調配、報廢、清查、分類賬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 校委會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綜合部門。
第六條 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管理網絡和各使用部門相應的崗位責任制,做到責權分明,層層負責。
第七條 對專用設備,建立健全操作、維修、保養、檢驗等技術管理制度,對操作人員要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員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九條 工作人員退休、辭職、調出時,在辦理離校手續前,必須辦理相應資產清退手續。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
(一)一般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二)單位價值雖未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如桌凳、家具、圖書等)。
(三)符合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學校自制、外單位捐贈、上級調撥的物品。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土地、房屋及構筑物。包括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圍墻、道路、設施等。
(二)一般設備。包括課桌椅、黑板、辦公用具、床鋪、被服、水電表、消防設備。
(三)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電教設備、教具、模型、掛圖、音體美勞技教學設備等,直接用于教學教育的設備和醫療器械、交通運輸工具等。
(四)圖書。
(五)文物及陳列品。
(六)其他固定資產,指不屬于上述類型的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職責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職責如下:
(一)全面掌握學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保證固定資產完整無缺。
(二)嚴格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科學核定固定資產需要量,合理調配固定資產。
(四)做好全校固定資產各類明細賬的建立和各使用部門分戶賬的登記。
(五)參與固定資產采購,及時辦理驗收、入庫、編號、供應、調配、報廢等相關工作。
(六)協助組織全校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七)定期與各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賬。
第十三條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綜合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的核算,每學期與固定資產明細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二)全面掌握學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三)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四)指導、監督學校各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及固定資產臺賬的賬務處理工作。
(五)負責學校報廢資產的上報審批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各部門是學校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負責固定資產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到賬物相符。
(三)參加相關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四)對破損經維修不能使用的固定資產,及時提交資產報損、報廢申請。
如: 圖書室
(一)負責圖書和期刊的購置計劃、采購、驗收、編號、裝訂、入庫等工作。
(二)設置圖書明細賬,并定期和總賬核對相符。
(三)裝訂后的期刊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四)捐出或陳舊、損壞的圖書與期刊及時核銷或報損。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管理及報廢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
(一)選購固定資產的原則為“技術先進,性能可靠,經濟實用,價格合理”,同時考慮到適用性、節能性、環保性、耐用性、成套性、靈活性等指標。
(二)學校提出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應詳細注明物品的'規格、型號、參考價格、使用期限等。經全體教師會或教職工代表會通過。
(三)固定資產購入后,購置、財務、保管等應及時驗收,并辦理固定資產入、出庫手續。
(四)學校新建房屋、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后,應憑經過審計的建筑工程造價文件,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五)貴重設備的說明書、技術操作規程、圖紙、照片、合格證書等資料,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報廢
(一)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一名或多名專職或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做到責權明確,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為直接責任人。
(二)各使用部門或個人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保管、維護等方面對校長負責。
(三)每學期與總賬核對,如有不符,雙方應及時查找原因并調整賬務。
(四)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學校領導批準。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需正常報損、報廢的固定資產,經學校報廢資產鑒定小組鑒定,學校領導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對上級部門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學校處理,及時進行變價出售或拆零維修。售出款如數繳給學校。同時,做相應賬務處理。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每年12月份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 使用部門每年對固定資產臺賬進行年中、年末兩次核對。年中核對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年末核對一般隨固定資產清查、盤點進行。
第二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固定資產管理員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做好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
第二十一條 清查、核對中發現與賬面不相符或已毀損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資產報廢鑒定表》(分別列出名稱、數量、原價、報廢原因等),按前面規定辦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村任鄉中心校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5
1、引言
1.1研究目的
資產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帶給企業預期收益的生產資料。縣級供電企業由于資產結構和分類復雜、價值大、分布地域廣、變動頻繁、更新快等特點,給電網資產運行、維護與管理帶來很多困擾。由于近年來財務集約化管理的推進和ERP系統及財務管控的上線,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標準化、精益化、信息化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配置科學合理是我們對資產管理的追求目標。
1.2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
固定資產的管理應包括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管理;固定資產變動管理;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其中固定資產變動管理是重中之重,固定資產的變動指固定資產的增加和減少。增加包括購建、投資者投入、融資租入、債務重組取得、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盤盈及其他途徑增加;減少包括資產的轉讓、出售、以資產對外投資、盤虧、毀損、報廢、無償調撥等。
2、管理現狀
2.1原始資料不規范、基礎數據不健全
由于傳統的管理觀念較粗放,固定資產管理在財務管理中只注重價值管理,造成在資產卡片的登記上只注重金額的登記,諸如座落地點、資產規格型號、責任人等基礎信息不完善;部分資產存在“打包入賬”的情況,但在資產清理時對打包資產又難以拆分,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不能做到一賬、一卡、一物。基礎數據不規范、不健全,難以適應ERP系統上線的要求。
2.2在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政策上未執行統一標準
集約化管理前,系統內對各縣局固定資產管理沒有硬性要求,各縣局未執行統一的固定資產目錄和折舊政策,以及歷史時期財務人員更換原因和自身素質問題,對資產分類的理解不一,造成部分資產在分類上比較混亂,折舊年限上出現錯誤,嚴重影響了固定資產的分類管理。
2.3資產管理意識薄弱,缺少業務流程化管理
受傳統管理觀念的影響,談到資產管理有些部室會認為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在對資產管理的理解上側重于價值管理,忽略了對資產的過程管理。當固定資產發生了變動,如一些技改工程的實施會導致舊資產的拆除報廢或再利用等信息并未及時與財務部門溝通,或傳遞信息滯后,導致財務部門對資產處置和資產卡片的變更不及時從而造成賬、卡、物不一致。在固定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缺乏相應的審批流程,資產管理大局意識不強。
2.4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界線不明,資產管理混亂
自國網公司實施農網改造以來,除二期農網改造形成的資產歸縣局自有,其他各期的資產所有權都歸省公司所有,但其維護管理權在縣局,造成農網資產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在對農網資產后續的更新改造中,省公司并未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和核算辦法。又由于縣局農電管理中一些人員素質偏低,對轄區內的農網資產和自有資產區分不清,造成一些農網資產的更新改造上報于自籌投資的綜合計劃中,從而會使一些農網資產會在縣局自有資產中重復登記。以上原因導致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界線不明確,在資產權屬管理上比較混亂。
3、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研究對策
通過對以上資產管理現狀的分析,以及為適應ERP系統和財務管控的上線要求,我們認為加強縣級供電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迫在眉捷。為了使管理現狀得以改善,建議如下:
3.1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固定資產目錄》
加強對《國家電網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學習,修訂縣局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在集約化管理的大前提下,嚴格執行國網公司統一下發的《固定資產目錄》。按網省公司要求,及時調整錯誤的資產分類、折舊年限等信息,使資產分類、資產名稱、折舊年限和凈殘值率等內容與國網公司保持一致。
3.2措清家底,對現有資產進行評估和清查
為更好地實施固定資產管理,要對現有資產進行統計評估與清查,以此為固定資產管理打下基礎。成立資產清查小組,對現有資產進行徹底清查,將農網資產與自有資產權屬問題理清;將自有資產盤盈盤虧情況進行登記,由中介機構介入對資產狀況出具評估和清查報告,財務部門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對房屋、土地數量和面積進行盤查,對未辦理權證的積極進行權證辦理;為適應ERP上線要求,對打包入賬的資產積極進行拆分處理,保證固定資產的分類正確無誤,為資產上劃打下良好基礎。
3.3合理界定各部門的'管理職能,明確資產管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縣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單位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進行合理界定,并配備相應的管理崗位和人員。建立流程與職能相結合的跨部門協作管理模式,提高縣級供電企業管理層面和各個部門對固定資產的重視程度。財務部門可以作為牽頭管理部門,并承擔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職能,有關業務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承擔相關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固定資產的具體使用、運行、維護、保管部門承擔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管理職能,使各部門做到分工協作,目的明確。
3.4實施流程化管理,加強資產全壽命周期管理
由財務部門牽頭與各業務部室討論制定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廢、處置、調撥、轉移等資產變動業務審批流程,對固定資產實施流程化管理。統籌考慮資產的規劃、設計、采購、建設、運行、檢修、技改、報廢的全過程,在滿足安全、效益、效能的前提下追求資產全壽命周期成本最低,提高投資效益,提升專業化管理水平。
3.5加強對在建工程的會計核算,確保資本性支出的預算執行
由于歷史遺留或人員素質原因,導致一些工程的經營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未作嚴格區分,從而影響了工程成本的準確核算,造成轉資資產原值不實。為確保資本性支出核算準確,應將在建工程的核算與全面綜合計劃和全面預算相結合,準確、合理的進行工程成本的核算并按時間節點要求編制工程財務決算,保證工程投資及時轉資產。
3.6積極推進固定資產信息化管理,盡快適應基于ERP模式的資產管理
按照省市公司信息化建設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根據本單位資產構成、業務流程和生產經營特點等實際情況,將固定資產管理統籌納入企業信息化系統開發、建設和應用。利用條碼技術與軟件相結合的方式能夠很好地解決縣級供電企業固定資產數量多、變動大、部門泛、價值高、使用周期長、管理難度大等問題,制定統一的固定資產代碼體系,明確固定資產價值管理的細度標準,統一物資分類代碼、生產設備分類代碼與固定資產代碼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等,實現固定資產的信息化管理以適應ERP系統的上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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