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諾書錦集五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使用上承諾書的情況與日俱增,相比于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承諾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承諾書 篇1
我叫 自愿到 (施工隊)國威大廈項目從事 工種作業, 是 (施工隊)工人.
為配合規范工程管理,維護正常的施工秩序,本人作如下承諾:
本人與 (施工隊)簽訂勞務合同,與其發生勞務關系,在其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服從管理按承諾書履行自己的職責。
1. 服從執行總包 分包及施工隊的各項制度管理。如有違反,愿接受處罰。
1)執行進退場登記檢查制度; 2)工卡牌使用管理制度;
3)登記注冊 安全教育制度; 4)合同管理制度;
5)工傷保險制度; 6)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及衛生,用電,防火,治安等規章制度; 8)食堂就餐制度;
9)按月向總包方項目部提供出勤記錄,以便于總包方監督管理。
2.施工 生活過程中要團結友愛,不打架,不鬧事,不做違法亂紀的事。當與工友,班組發生矛盾時,即時向領導或組織匯報,求得和平,公正解決。
3.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勞資糾紛,工傷事故糾紛等),向勞動合同單位(施工隊)申述。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解決,或越級向總包單位請求協調解決,決不采取任何過激行為。不打架鬧事,不破壞生產和公司財產。如有無理及非法行為則愿意接受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5 發生勞務糾紛會自覺向勞務合同關系方 (施工隊)申訴協商解決。 承諾人 日期年 月日
以上承諾本施工隊確認,施工隊名稱 承諾簽訂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進場施工承諾書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勞務承諾書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班長 和 在國威大廈項目工地進場時,經雙方協商后,特承諾以下事宜:
1. 進場時提供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辦理本項目工作卡(不收工本費)。如損壞或丟失,要急時補辦(補辦收取工本費5.00/卡),退場時交回工作卡。
2. 本人自愿到國威大廈項目約定試用期為天,工資 元/天。用期滿后如繼續留用,計時工 元/天,承包工為 。如試用期間不合格,以試用期約定工資結算并自動離場.
3. 本人在國威大廈項目工作期間承諾:服從并執行總包 分包及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質量進度和文明施工管理, 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 生活過程中要團結友愛,不打架,不鬧事,不做違法亂紀的事。當與工友,班組發生矛盾時,即時向領導或組織匯報,求得和平,公正解決。
5. 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勞資糾紛,工傷事故糾紛等),向勞動合同單位(施工隊)申述。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解決,或越級向總包單位請求協調解決,決不采取任何過激行為。不打架鬧事,不破壞生產和公司財產。如有無理及非法行為則愿意接受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
6. 發生勞務糾紛會自覺向勞務合同關系方 (施工隊)申訴協商解決。
承諾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承諾施工隊確認,施工隊名稱承諾簽訂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進場施工承諾書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工程施工承諾書 篇2
本人受 單位(法定代表人 )授權,擔任 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對該工程項目的施工工作實施組織管理。本人承諾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履行職責,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終身責任。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履行下列職責:
1. 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并加蓋了專用章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2. 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接工程,不掛靠承攬工程。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承攬工程后依法簽訂承包合同,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后,方進行施工。
3. 保證在崗履職,不超范圍執業,不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工程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
4. 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負全責,負責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按要求配備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落實質量責任制、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編制、論證和實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負責組織質量技術交底。
6. 負責組織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預拌混凝土等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投入使用;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見證取樣檢測,保證送檢試樣的.真實性和代表性,不篡改或偽造檢測報告,不明示或暗示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7. 負責組織做好隱蔽工程的驗收工作,參加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分部工程的驗收,參加單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在驗收文件上簽字,不簽署虛假文件。
8. 不偷工減料,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質量的工藝、設備、材料。
9. 定期組織質量隱患排查,及時消除質量隱患;落實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提出的質量隱患整改要求。
10. 組織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崗前質量教育,不允許未經質量安全教育和無證人員上崗。
11. 按規定報告質量安全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
12. 資料收集真實、準確完整,簽章手續齊全,并及時整理移交建設單位歸檔。
13. 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負責返修。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保修書中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嚴格依法依規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4. 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規定的其他質量責任。
工程施工承諾書 篇3
一、售前服務
1、派專員為用戶介紹國內、國外起重機行業執行標準,介紹我廠的產品特點及概況,為用戶選擇質優
價廉的產品并提供決策素材料。
2、技術方案,派專門技術人員、商務人員進行技術交流、商務交底。可以組織貴公司人員來廠考察指導。在整個投標過程前后及時提供產品的性能、特點、方案設計圖紙以及各種參數,積極配合好貴公司選
擇滿意的產品制造商。即使由于其它各方面因素,沒有選擇我廠的產品,我廠也愿意就此項目為貴公司提供技術咨詢,以便貴公司采購到技術先進、價格合理、性能可靠的.產品。
二、售中服務
1、我廠在技術設計中,優化設計,精益求精,與設計院、貴公司密切合作,保證設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并積極聽取現場操作員的要求,完善設計,若設計院有更改需要,使用單位有特殊需要,我廠將全力滿足其要求,并想盡辦法,與各方面協調好合作關系。
2、選擇國內最好的配套件制造廠商家,既滿足性能要求,又便于以后的維修、配件供應。
3、在制造過程中,我們全力配合安排圖紙審查、產品監造、檢查驗收等各階段工作,使產品發運前的
所有工作能夠有條不紊的開展。
三、售后服務
1、產品發到用戶,我廠派專人與貴公司有關人員共同開箱清點。
2、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期間,我廠派現場工作經驗豐富的高級工程師親臨現場免費指導安裝調試,保證產品正常順利運行。
3、免費培訓起重機駕駛員和起重機維修人員,并與維修人員建立聯系,在維修使用方面,做長期的技
術支持。在貴單位使用吊車期間,提供24小時的維修,以保證用戶使用要求。
4、供應備件及時、確保用戶滿意
(1)及時反映用戶需求;
(2)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確保按期交貨;
(3)嚴格控制產品質量;
(4)妥當包裝以防遺漏損壞。
承諾單位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工程施工承諾書 篇4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向建設單位承諾如下:
一、 嚴格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明確各級消防組織職責,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 對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及單位自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保證人員、措施、資金“三到位”,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及時整改;
三、 嚴格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設施,明確專人維護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保證臨時用房和臨時設施防火間距、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臨時消防車道、臨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確保火災危險性大的臨時用房建筑構件燃燒性能為A級;
四、 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巡查,確定防火巡查人員、檢查內容、部位和頻次,并填寫巡查記錄。對易發生火災事故部位實行24小時重點監控;
五、 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常識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證每名員工熟知掌握“三懂六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火災逃生)及本崗位消防安全常識,職工消防培訓教育率達到100%。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工地臨時用房、
臨時設施進行消防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六、 保證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在動火施工作業前,嚴格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七、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嚴格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月至少開展1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八、 我單位自愿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九、 我單位鄭重承諾,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特別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間,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堅決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承諾單位及消防責任人: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承諾書 篇5
甲方:
承包人: 身份證號: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承包人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承包人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電話或口頭安全整改,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周記東 同志負責與承包人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承包人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承包人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承包人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承包人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所造成的違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二條 承包人安全責任
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承包人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承包人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施工能力證明、歷史業績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承包人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承包人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承包人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時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9、開工前,承包人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承包人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承包人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場所,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承包人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裸線或直接在電源插座上以及使用電爐子等。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承包人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
14、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承包人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承包人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5、承包人不得雇傭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員、勞改、勞教、少管人員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刑事拘留等人員,進入校園施工。
16、承包人在施工中應杜絕赤膊光腳等不文明現象,施工人員要搞好個人衛生,不得蓬頭垢面,不得隨地大小便。
17、承包人在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施工人員及施工負責人進行處罰。
第三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
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電話等書面或口頭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四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承包人的安全保證金。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承包人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承包人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承包人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承包人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采取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承包人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承包人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承包人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承包人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承包人人員無故到施工區域以外的地方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承包人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承包人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整改不及時,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承包人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3、承包人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承包人編制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5、甲、承包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蓋章)
承包人:(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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