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jīng)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jù)。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nèi)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nèi)。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0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nèi)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nèi)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nèi)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nèi)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nèi)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diào)的幼兒園,空調(diào)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diào)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和內(nèi)容、檢查工具、發(fā)現(xiàn)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chǎn)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jié)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1、非專業(yè)電器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聽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證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全體教師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5、專業(yè)電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嚴禁違章作業(yè)。
6、各部門的配電盤及總閘所控制的負荷標準應清楚準確,安裝的插座燒損后絕不允許繼續(xù)使用。
7、未經(jīng)允許,嚴禁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
8、照明線路不能在暖氣、水管上鋪設。
9、學校防火小組兩個月檢查一次各部門的安全用電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隱患由防火小組下整改通知單,限期改進,過期不改,學校有權(quán)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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