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1
為進一步提升南明區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推動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抓實落地,形成常態,根據市、區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要求及區指揮部領導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要求
為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在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基礎作用,將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相關工作任務落細落實,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人員組成
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網格管理人員可由網格員、各鄉(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各鄉(街道)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各村(居)相關工作人員、志愿者、物業公司人員組成。
三、網格劃分和工作流程
(一)網格劃分
按照便于管理,相對集中的原則,各鄉(街道)自行將所轄行政區域劃分為若干網格,配備相應網格工作人員開展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
(二)工作流程
每個網格明確一名網格長,負責收集匯總上報該網格中發現的問題;每個鄉(街道)明確一名片區網格長(由副科級干部擔任),負責收集匯總轄區網格長上報的問題并定期召開例會研究片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并將存在問題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南明區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一名聯絡員,聯絡員負責收集匯總片區網格長反饋的問題,由分管領導統一組織調度解決片區網格中存在的問題并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形成“鄉辦吹哨,部門報到”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網格工作職責
(一)市政環衛設施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市政環衛設施管理維護情況,及時勸導和處置市民蓄意破壞、占用市政環衛設施等不文明行為;發現破損、堵塞、泄露、缺失等網格無法直接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處置。
(二)環境衛生、市容秩序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和整治情況,及時勸導市民亂扔垃圾、亂排亂倒、亂堆亂放、亂涂亂畫、隨地吐痰等行為;發現占道經營、衛生死角等問題及時協調網格內行政綜合執法和環衛人員進行整治;網格無法解決的突出問題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處置。
(三)小區(院落)管理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小區(院落)管理情況,協調督促產權單位、物業公司、業委會等組織做好小區(院落)管理工作;對無人管理的小區(院落)存在的亂堆亂放、違法搭建、亂停亂放、環境衛生等問題,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相關單位進行整治。
(四)交通秩序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交通秩序管理情況,及時勸導市民亂穿亂行、翻越護欄、闖紅燈等不文明行為;發現交通違法嚴重需進行整治的問題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交管部門進行整治。
(五)村(居)管理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村(居)管理及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點位(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協調督促各村(居)開展相關工作。
(六)農貿市場方面。通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農貿市場管理及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點位(農貿市場)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協調督促市場運營管理單位做好市場管理和點位創建工作;市場內及周邊存在車輛堵塞通道、占用公共空間、環境臟亂等情況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相關單位進行整治。
(七)基層文化服務方面。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基層文化服務工作開展情況,督促鄉(街道)綜合文化站、村(居)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按照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標準開展好創建工作。
(八)文明養犬方面。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市民養犬情況,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工作,及時勸導遛狗不牽繩、寵物糞便不及時清理等不文明行為;及時上報鄉(街道)協調公安、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處置犬只傷人、無證養犬等問題,
(九)政務服務窗口方面。過巡查詳細掌握網格內個政務服務窗口工作情況,協調督促服務窗口開展好政務服務工作;巡查中發現窗口人員工作期間不履職等情況及時反饋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五、具體實施步驟通過前期籌備、具體實施等步驟,分階段推進落實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網格化工作。
(一)籌備階段(5月15日前)。
各鄉(街道)結合實際劃分轄區網格,落實各網格具體工作人員。
(二)實施階段(5月15日后)。
各鄉(街道)具體牽頭組織實施,并對各網格日常工作情況進行管理、調度和考核。
六、相關工作機制
(一)建立聯絡對接機制。
建立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網格化工作聯絡對接機制,各網格工作人員負責對網格內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巡查和處置,需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的問題,由網格工作人員負責將具體問題提交至鄉(街道)匯總后反饋至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處理,涉及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的區直各相關單位需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與各鄉(街道)具體聯絡對接,及時處置網格內發現的.各類問題。
(二)建立定期調度機制。
建立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網格化定期調度工作機制,各鄉(街道)定期對各網格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相關各職能部門定期研究解決各網格反映問題;區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指揮部在工作例會上聽取各鄉(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關于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總體情況匯報,并對下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考核考評機制。
建立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網格化工作考核考評機制,由各鄉(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制定相關考核考評辦法,定期對各網格進行分類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指揮部。
七、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鄉(街道)、區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網格化工作,要細化工作目標,壓實工作責任,充分發揮統籌調度職能,切實抓好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網格化工作。
(二)區直相關單位及時對網格反饋的各類問題進行處理,要結合本單位業務工作加強區域內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常態長效工作力度,圍繞痛點、難點問題,主動作為,集中整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各鄉(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督促、幫助網格開展工作,發動引導轄區群眾積極參與全國文明城市鞏固提升工作,真正形成全國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會氛圍。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2
為加快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努力建立“條塊融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形成“管理+服務+自治”、“貼近群眾、服務群眾、協同共事、共建共享”的網格化管理服務工作格局,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著眼于加快推進城市平臺建設,立足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創新,借助網格化管理,整合城市管理資源,實現“全覆蓋、無縫隙、制度化、精細化”的管理目標,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著力打造“騰飛之城、上善之州”的城市品牌窗口——“精益新區·幸福東沙河”,加快建設現代產業強市、生態文化名城,宜居宜業富裕美麗文明新滕州。
二、工作目標
通過明確管理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通過創新體制機制,逐步推進以網格化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綜合治理模式;通過實施條塊結合、分塊管理、細化網格、責任到人的方式,建立規范、長效的城市網格管理化體系。
三、網格劃分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推進管理重心下移,涉及路段劃分為3大網格,構建網絡組織體系,網格間有機銜接、不留空白。
(一)工作范圍
以北辛路東沙河段、飛龍大道南段為創城網格化管理工作范圍。
(二)時間要求
網格責任人每天對責任區域進行不間斷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反饋、解決問題。
(三)網格員職責任務
1.對責任區進行環境衛生整治,確保負責的網格區域內無積存和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無積水,確保環衛設施配套完好、干凈,環境整潔優美;
2.負責責任區整治“六亂”(亂堆放、亂擺賣、亂張貼、亂挖掘、亂搭建、亂拉掛)現象;
3.督促責任區商鋪、住戶落實好“門前五包”責任制和文明勸導工作;
4.配合整治責任區整治占道經營、流動經營、店外經營、亂設置廣告燈箱等違規現象;
5.對發現的不文明行為進行勸導教育;
6.完成創城辦反饋、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網格化管理是創新城市管理體制機制的有效載體,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打下堅實基礎。
一要壓實網格管理責任。
要立足各自職責,從全局著眼、細處著手,把精細化管理的`理念延伸到轄區每一個角落,達到家喻戶曉。要嚴格按照文明城市創建有關要求,實行定人、定崗、定標、定責,重點加強對沿線企事業單位、商戶市容秩序管理,切實做到店內店外兼修兼管,確保實現無縫隙、全覆蓋管理。要堅持網格員履職服務在網格,實現全天候見員效果。
二要抓好城市綜合治理。
要樹立綜合治理理念,深入研究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依托網格,主動承擔起綜合治理任務,實現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辦事處、難事不出鎮。要充分發動群眾,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管理城市的良好局面。
三要全面加強考核獎懲。
成立區鎮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辦公室,由高鐵新區黨工委委員、東沙河鎮黨委副書記夏波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有關副科級領導為副主任,實行業務、效能雙督查制度,由鎮黨政辦、紀委、組織科牽頭,加強網格督導考核,對網格化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到位、網格內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單進行督辦,督促各網格對各類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進行通報;對在督查過程中,無正當理由三次不到崗、不到位的網格員,由督導組建議高鐵新區黨工委、東沙河鎮黨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同時,對各網格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以此充分調動各網格認真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任務細化分工
為切實落實文明城市創建網格化管理工作,根據任務職責分為7個工作組,綜合整治組、硬件設施改造組、環境衛生整治組、志愿服務隊伍管理組、交通秩序整治組、宣傳工作組、后勤保障組等。
(一)綜合整治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安監辦、環保所、環衛所、派出所、行政執法中隊、供電所、工商所、食藥所。
任務要求:規范沿線經營戶的經營行為,負責對亂擺攤、占道經營、戶外廣告、車輛停放、沿街門面等不規范行為進行綜合整治。
(二)硬件設施改造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行政執法中隊,聯迪公司,相關辦事處、村。
任務要求:加油站紅綠燈至張洼紅綠燈路兩側地面硬化,路沿石涂刷禁停黃線、粉刷路面標識線、停車位標識;沿路綠化美化亮化,樹木涂白,墻體立面改造。
(三)環境衛生整治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任務要求:沿線及可視范圍內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做到沿街無三堆兩垛、無占道經營、無亂堆亂放等行為,生活垃圾及時清理清運,并長效保持。
(四)志愿服務隊伍管理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任務要求:負責對志愿者隊伍的日常管理,值班執勤通知下發,督導考勤。
(五)交通秩序整治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任務要求:做好北辛路沿線、飛龍大道沿線、站前南街、站前北街交通秩序管理。重點查處亂停亂放、非法營運、酒駕毒駕、套牌報廢車輛上路、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完善沿線違停抓拍等監控系統;做好站前廣場橋下、跨高鐵高架橋下行人乘涼等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勸離工作。
(六)宣傳工作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任務要求:營造文明城市創建濃厚氛圍,制作宣傳展牌、標語、標識等;積極向各級宣傳媒體供稿,及時報道文明城市創建的生動實踐和經驗做法;不定期開展以創城為主題的各項活動,不斷提升全民文明素質。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任務要求:負責有關活動的現場布置,物品購置,車輛調配,生活保障。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3
深化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是一項長期任務,也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不懈努力。為進一步深化xx鎮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文明城市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結合全鎮實際,特制定xx鎮文明城市建設常態長效管理“365”機制。
一、工作目標
著力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為民利民惠民為宗旨,壓實創建責任,創新管理機制,著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質、城鎮文明程度、群眾生活質量,努力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的幸福美好xx,爭創全國文明鎮,并全面助力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
二、主要措施
結合文明城市考評指標要求和全鎮建設實際,推行xx鎮文明城市建設常態長效管理“365”機制。以三大理念引領文明城市創建管理,聚焦重點問題、項目推進、獎懲考核等問題建立六項機制,圍繞示范項目、重點問題、創新舉措等制定五大清單,堅持正面清單鼓勵推廣、負面清單整改銷號。通過理念先行、機制保障、清單推進,真正將文明城市長效管理落到實處。
(一)三大理念,引領文明建設
1.一體化創建。堅持將文明城市建設管理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一體化謀劃,把文明城市創建的要求穿插到各個領域工作的具體要求中統籌推進;堅持鎮、村(社區)一體化創建,落實各級責任,加強配合聯動;堅持各領域行業一體化參與,樹立“一盤棋”思想,帶動各企業、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常態長效管理行動,加強工作合力。
2.常態化管理。繃緊思想之弦,以問題為導向,以先進為標桿,常態化落實文明城市長效建設管理機制,形成“發現問題—反饋問題—解決問題—回頭看”的管理閉環,抓緊抓實文明細節,鞏固提升創建成果。
3.清單化推進。明確文明城市建設常態長效管理職責任務目標,把握工作重點難點痛點,建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不斷擴大正面清單影響力,著力解決負面清單問題,切實推進文明城市建設管理成果落到實處,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六項機制,筑牢文明根基
1.示范項目創建機制——立標桿
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實地考察項目為基礎,各牽頭單位從各實地考察項目類別中選取1-2個作為示范創建點位,以第三方測評95分以上為目標,年底根據全年度測評情況對優秀示范點位予以表彰鼓勵。通過建設一批示范性點位,串點成線,帶動整體創建,并通過示范創建,讓文明城市創建看得見,讓百姓更有獲得感。
2.重點問題督辦機制——補短板
建立巡查通報制度,依托網格員、路長、文明城市督察員等開展日常問題查找和反饋,以“日巡查+雙周通報+季測評”形式,對文明城市建設管理過程中的問題建立負面清單,逐項掛賬銷號;建立領導督辦制度,各領域分管領導每月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查找問題、推動整改,鎮主要領導不定期開展現場督查和點題專項督查;建立紀委督辦制度,對督辦項目進度緩慢、多次通報仍未整改的問題,由鎮紀委督辦問責,壓實工作責任。
3.創新舉措激勵機制——求突破
針對文明城市管理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各責任單位列出創新和加強管理的有效舉措,注重堵疏結合,從微改造、微提升、微服務等方面著手,努力從長效機制上找到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定期組織召開文明城市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群策群力探討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和管理的先進經驗;每年開展文明城市管理優秀案例評選,積極推廣展示好的經驗做法,促進共同學習進步。
4.多方聯合攻堅機制——謀合作
明確責任分歧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文明城市問題點評會,對于管理權責不明的點位或有異議的點位問題,提交點評會協商明確,確保不留管理空白;探索人居環境長效管理機制,深化集鎮區“一把掃帚管到底”項目;常態化開展六大專項整治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切實擔負起牽頭責任,其他責任單位密切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5.干群全面參與機制——聚民力
深化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發動機關黨員干部參與“人人參與凈美家園”“路長制”“樓長制”“河長制”“愛心護學崗”等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邀請愛心企業、愛心單位加入志愿服務“朋友圈”,培育一批文明城市建設志愿者團隊;利用鄉音喇叭以及各類文化惠民活動,持續加大對居民群眾的宣傳發動,積極營造人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
6.考核獎懲問責機制——增動力
建立文明城市建設常態長效管理“紅黑榜”,以各級考察測評、督查問題整改為基礎,落實常態化曝光機制,并將文明城市建設管理情況結果納入年度村(社區)黨組織“先鋒指數+”考評指標;對真抓實干、富有成效、力求創新的`單位和個人,在年度評優評先時予以優先考慮;對履行職責不到位并在上級測評中嚴重“拖后腿”的,嚴格問責,在年度評優評先時“一票否決”。
(三)五張清單,打造文明高地
1.重點問題清單
包含日常巡查、領導督查以及第三方測評中發現問題的實際點位、主要內容、承辦單位、整改時限等信息,實行動態管理,逐項整改銷號。(責任單位:創建辦、各創建部門)
2.示范項目清單
包含小區、市場、村(社區)、街道、河道、公園、公廁等各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項目的文明示范點位、類別、牽頭單位等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單位:各創建部門)
3.點位責任清單
以部門職責分工為依據,明確各重點點位的總牽頭協調單位、屬地責任單位以及條線責任單位。(責任單位:創建辦)
4.創新舉措清單
包含各責任單位針對文明城市建設管理提出的創新(或加強管理)的舉措,計劃解決的問題以及承辦單位等。(責任單位:各創建部門)
5.文明實踐清單
包含文明實踐所、站開展的文明志愿服務項目以及文明實踐活動等的服務內容、時間、地點等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單位:黨政辦公室(宣傳統戰))。
三、工作要求
1.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健全鎮、村兩級建設管理工作體系,由鎮創建辦牽頭,各責任單位、村(社區)共同組織實施,明確任務,細化職責,切實落實好本管理機制,確保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推進全鎮文明城市建設管理常態長效。
2.強化措施,協調推進。將文明城市建設與平時各項工作結合,有效整合資源,提高創建效能。各責任單位、村(社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堅持上下聯動、條塊聯合,整合建設力量,統籌鎮區資源,提高管理實效,著力構建文明城市創建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推動全民參與文明城市建設工作,發揮好企業、商戶、群眾作用,提升榮譽感、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簡報、微信工作群、公益廣告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文明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營造全民參與建設氛圍,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4
為進一步壓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責任,推深做實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根據《金安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補充辦法》和《金安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結對共建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網格化管理,整合創建力量,夯實創建基礎,著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創建責任體系,確保讓每一項工作有人抓、每一個點位有人管、每一個問題有人解決,做到事情在網格內處理、問題在網格內解決、創建在網格內達標,不斷提升創建能力和創建水平,實現創建工作精細化、科學化、常態化。
二、組織架構
街道為一級網格,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擔任網格長;城區6個村社為二級網格,村社主要負責人擔任二級網格長、街道聯系村社班子成員為聯系領導,同時亦擔任二級網格長;以村社為單位劃分若干個三級網格,即作戰單元網格,由社區工作者擔任網格長,市區共建單位選派人員、街道干部、社區干部和文明勸導志愿者等為網格員。
三、工作職責
(一)聯系領導職責。街道聯系村社班子成員負責聯系村社創城工作調度、協調、落實,幫助村社解決創城難題,督促村社做好陣地建設、日常管理、創城軟件資料等工作。
(二)網格長職責。一級網格長負責一級網格內各項創城工作;二級網格長負責具體組織推進二級網格內各項創城工作;三級網格長負責調配本網格內人員力量,做好任務分工,解決創城具體問題。
(三)網格員職責。服從網格長的工作安排,區直共建單位和街道網格員,原則上每周一、三、五在網格開展工作,村社網格員每天在網格開展工作。一是當好巡查員,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每天對所在網格區域開展巡查排查,做好巡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未解決的問題要填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發現問題清單》,上報社區、街道。二是當好宣傳員,耐心熱情開展入戶問卷調查、宣傳創城知識等工作,進一步激發群眾支持、參與創城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三是當好勸導員,對照《金安區社區文明勸導員工作職責》,積極主動開展文明勸導。四是當好信息員,積極走訪收集、梳理、解決、反饋市民群眾、村居民反映的意見建議。五是當好督促員,督促物業做好小區基礎設施修補完善和衛生保潔等工作,督促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等。
四、工作機制
(一)會商共建機制。認真落實結對共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一級網格長(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集街道聯系村社領導、二級網格長(村社主要負責人)、街道創城辦對重點問題進行會商解決,對不能解決的提交共建工作聯席會議解決;二級網格長(村社主要負責人)每天召集三級網格長消化解決發現的各類問題,對不能解決的提交一級網格聯席會議解決,做到上下聯動、層層推進,逐級盤點銷號。
(二)督查考核機制。街道效能辦牽頭,不定期對各網格點位、網格員工作實效開展督查考評,街村(社)全體干部在創城期間的表現情況和工作實際情況,納入效能和年度考核,作為績效考評和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詳見附件1)。
(三)清單管理機制。以村社為單位,建立問題清單、交辦清單和督辦清單“三個清單”(見附件2),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一是問題清單,網格員每次將巡查排查發現未解決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逐條記錄,形成問題清單,簽字后匯總給網格長,由網格長現場處理或上報處理。二是交辦清單,對于網格員巡查發現的問題和收集的意見建議,社區層面無法解決的問題,由社區梳理匯總后上報一級網格聯席會議解決。三是督辦清單,對各級督查反饋、自查排查未整改到位的問題,以村社為單位建立督辦清單,明確責任單位(人),限時整改,直至銷號清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實施網格化管理是推進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舉措,各村社、各單位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決戰決勝創城的工作部署上來,真正把創建網格化管理落到實處,精準到點位到人。
2、落實網格責任。各村社要將網格化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縫隙、全覆蓋,細化任務,細化措施,保障網格運行效果。
3、加強溝通協調。網格內各單位工作人員要相互配合,協調作戰,不推諉、不扯皮,充分發揮各方面作用;要加強宣傳,廣泛發動群眾,提升群眾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知曉率、參與率、滿意度,形成全社會共創共建的新局面,推動文明創建工作向縱深開展。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5
為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理順工作關系,提升創建能力和水平,構建文明創建網格化管理新機制,不斷激活轄區各方資源,確保創建工作全覆蓋、無縫隙,創建目標任務如期實現。結合我街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社區為依托,以網格為載體,以規范化管理為目標,層層分解工作責任,全面整改提升點位標準,形成并逐步推行全方位、全覆蓋、無盲點的網格化服務管理模式,實現文明創建由粗放向精細、管理到服務、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轉變,努力提升創建工作水平和實際成效。
二、基本原則
(一)強化協調聯動,合力共建。實行由街道統籌協調,各網格協調配合的管理機制;
實行綜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協調聯動、無縫對接”的運行機制。
(二)強化權責一致,效能優先。科學劃分網格責任區域,明確責任事項,落實管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到權責清晰、履責有為;
建立快速處置機制,迅速高效處置創城中發現的具體問題。
(三)強化問題導向,持續提升。堅持問題導向,拉出問題清單,做到嚴之又嚴、細之又細,具體點到每一項任務、每一個指標,每一條街道、每一個門店,確保每一個領域、每一個環節都能夠經得起“細評”、經得起“細看”、經得起“細查”。
(四)強化量化考核,獎懲激勵。創新考核手段,細化考核標準,完善考核體系,嚴格實行問責制度,把考核評價作為落實長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據工作績效和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三、網格構建
按照城區建成區劃,結合不同區域的創建工作量,將全街劃分為7個網格,相鄰網格之間以道路中心線為界,做到區域清、責任明。同時明確網格內工作任務和標準要求,整合全街各方資源進社區、進網格單元,建立“網上有格、格中有點、點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責”的管理平臺,建立“誰主管誰負責,誰失分誰擔責”的管理機制。
四、網格機制
(一)總網格長(街道書記、主任):負責調度、推進創建各項工作落實進度、質量。
(二)一級網格長(街道聯系社區班子成員):負責督促、考核網格化管理工作;協調本網格各項工作任務,制定本網格集中整治的方案計劃及監督實施。
(三)二級網格長(社區黨組織書記):負責部署、管理、組織實施各項工作;召集本網格網格員開展工作,對其提出考核意見建議;集中整治的具體實施。
(四)三級網格員(社區、公安、城管、市場、物業和街道聯系社區人員等組成):負責具體工作落實,維護網格內創建成果;不斷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或向上級網格長匯報。
五、工作內容及職能
(一)街道領導職責。街道主要領導承擔會議召集、宣傳發動、溝通協調、督促督辦等職能。確定網格內人員,明確責任單位;
街道其他班子成員負責本網格區域創城具體工作,完成市、區交辦的各項創城任務。
(二)社區網格長職責。對照測評標準,開展無縫隙摸底排查,全面系統掌握網格內的各項任務底數與詳細情況。重點掌握本網格內創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分門別類建立臺賬,積極處理各類問題;社區解決不了的,報街道共同解決;重大疑難問題,街道解決不了的.,向聯系網格區級領導報告,共同研究解決;涉及市直部門的,與區包保領導共同向市包保領導報告,共同研究解決。
(三)職能部門職責。公安、城管、市場等職能部門安排專人,對所屬網格內的文明創建工作行政執法與日常巡查工作,主動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等存在問題。配合開展綜合執法及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處置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結對共建單位職責。按照結對共建要求,組織干部職工和志愿者,深入包保小區,開展愛心結對、困難幫扶、青少年幫教、空巢老人慰問等志愿服務活動。結合實際,開展創城結對共建各項工作,協助做好創城宣傳。
(五)物業公司職責。做好職責范圍內所有物業管理工作,做好小區內的環境保潔,規范小區停車秩序,基礎設施維護,及時發現制止小區違法建設、違法廣告和亂堆亂放等問題,并與社區保持密切溝通,完成街道社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方式方法
(一)日常巡查。各級網格要立足自我,按照各自創建職責、部門職能、行業監管等對本網格內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生活小區、背街小巷、農貿市場、市容市貌、公益宣傳、門前三包等各創建點位定期進行日常巡查,網格員每周到網格責任區內開展巡查工作不少于3次,了解和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掌握創建動態情況,負責信息采集、問題發現收集,做到簡易問題現場處理,并留存管理解決痕跡。
(二)會診協商。對日常巡查發現問題不能現場解決的傾向性和普遍性問題,要研究解決辦法,本級確實不能解決的要逐級上報,并拿出具體解決方案和意見建議,同時進一步同有關職能部門研究解決辦法。
(三)聯動督導。在獨立巡查、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各級網格長要主動聯系網格內各成員單位或職能主管部門,每月對本網格各創建點位至少開展督查督導1-2次,建立督導臺帳,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集中行動。對自行發現或上級督查督辦依靠本網格力量確實不能解決的,要把問題梳理、意見建議等匯報至總網格長,統一協調各方力量和資源,集中進行整治,同時跟蹤做好“回頭看”,集中整治后由所在網格負責后期長效管理,防止反彈。
(五)調度會商。總網格長根據需要,不定期對各級網格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
(六)督查考評。各網格長對本網格內各共建、包保、駐街單位以及職能部門、網格員等有創城工作落實監督考評職責,主要對參加創城活動參與次數、人員、效果、工作開展配合及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情況等進行量化及綜合評價,建立臺賬。對創城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提出表彰,對工作不力的除進行通報并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提出作為整改責任人或單位評先評優的依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文明創建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做好文明創建管理工作的新舉措、新方法,是有效整合現有管理資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是逐步創建精確、迅速、高效的文明創建管理新模式。各社區和轄區內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和部署,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配合意識,積極主動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推動文明創建網格化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督查指導為確保文明創建網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從嚴從實從細落實網格內創建責任,建立督查機制,加大工作推進過程中的督查抽查調度力度,及時發現并督促問題的解決,確保創建網格化管理扎實推進。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文明創建網格化管理工作“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調運轉、責任落實、反應快速”的運行機制。各級網格要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逐步建立起相應的協調處理機制和調度會商機制。各網格區域根據自身實際,由網格長定期召開調度會,梳理前期工作,總結當前工作,布置下一步工作。確保市容管理、交通秩序、小區環境整治、公益宣傳、志愿服務、未成年人活動等各項創城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關于加強基層治理的系列決策部署,圍繞“黨建引領+綜合服務+綜治保障+科技賦能”的治理框架,以實施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項目為抓手,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街道主體、社區實施、公眾參與”的原則,創新機制體制,推動形成社區治理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示范成果,為推動蓬溪縣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關于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及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創新開展城鄉社區治理試點。通過強化社會組織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聯動”機制,著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務型、社會組織參與型、社會企業帶動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區。2023年3月前,全面完成試點工作,精心歸納提煉試點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鮮活經驗”,擴大城鄉社區治理試點的示范引領效應,順利通過省級驗收評估。
三、試點任務
(一)“五社聯動”機制創新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
堅持黨建引領,構建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輔助、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為補充”的“五社聯動”治理機制。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完善社區組織有效識別居民需求、統籌治理資源、設計服務項目、優化項目管理的治理統籌能力,完善社區組織鏈接慈善資源的動員機制,完善社區組織吸納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項目全過程制度,優化社區志愿服務參與機制,探索建立社區治理微基金,培養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提升社區工作者隊伍素質。通過社會組織鏈接資源和整合社會力量,重點在建陣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機制等方面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引導社會組織、社區工作者、社區居民、社區志愿者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公益慈善”聯動發展,形成多元參與、資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鄉社區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務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廣福社區)
建立健全社區便民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社區便民服務能力。通過對社區文化廣場進行提升改造,豐富社區陣地文化,優化社區服務環境,完善社區宜居宜業服務功能,規劃建設“社區15分鐘基本公共服務圈”。鏈接學校、商圈、住宅小區等資源,建立社區慈善基金。通過便民的社區場景激發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強社區為民服務造血功能;利用小區架空層,大力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養老服務、育幼服務等領域的社區社會組織,推動其融入城鄉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絡。
(三)社會企業帶動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普安街道竹林橋社區)
探索社會企業與社區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組織成立社會企業,通過企業實體化運行,解決三無小區托管失管問題,讓社會企業參與、帶動社區治理,持續增強社區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區基金,使社會企業和社區基金成為社區建設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為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重要載體,以創新的商業模式,為社區發展帶來可持續的物質和人力基礎。
(四)社會組織參與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下河街社區)
積極動員社區各類社會組織,同時引進專業社會組織,配備專業社會工作者,有3個以上注冊或備案的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有3個以上社會組織承接購買社區服務事項。面向社區各類居民,開展兒童科普實驗室項目,青少年運動公益比賽,殘疾人運動比賽,老年人興趣愛好活動比賽等服務。成立老人關愛隊伍,開展日間照料、送餐、入戶照護等服務活動。關愛困難家庭未成年人,開展心理疏導、關愛、慰問等活動。以居民需求為導向,整合政府資源、社會資源和居民眾籌等資源,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在傳統節日開展文藝活動,培養社區互助風尚。
(五)便民服務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東街社區)
建立健全社區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區便民服務清單,拓展社區宜居宜業服務功能,結合社區便民服務事項,開展老年關愛,兒童照護、社會救助、社區助殘、法律援助、環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務,圍繞解決群眾托幼難、就學難、就醫難、就業難、養老難等急難愁盼問題,實施社區陣地親民化改造和社區陣地、功能“雙達標”建設,發揮社區陣地和服務功能優勢,打造“社區15分鐘基本公共服務圈”,不斷提升便民服務層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區試點(試點單位:赤城鎮南北街社區)
通過社區“兩委”組織引導、黨員干部帶頭示范,志愿隊伍主動參與,居民群眾自發開展活動的方式,在社區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過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為載體,帶來更精準、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務,使得社區居民在反映訴求、解決問題、反饋意見、參與監督等方面獲得更為通暢的渠道,提高居民對社區治理的.參與熱情,提高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自治意識。形成“眾籌”優化資源、“眾議”創造和諧、“眾行”凝聚力量、“眾享”實現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實現社區居民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共享的社區治理新模式。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籌備階段(2022年7月底前)。開展調研摸底,深入了解試點社區的基本情況、居民真實需求,形成調研分析報告,擬制資源、需求、問題三項清單,完善項目清單。組建領導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召開試點工作推進會,傳達省、市關于試點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評估、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區治理的相關工作。組織試點單位赴市內市外先進地區考察學習。指導試點單位理清思路,找準方向,規劃項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則,認真制定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二)具體實施階段(2023年2月底前)。確定試點實施方案,全面啟動試點工作。組織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召開試點工作專題會,研究解決試點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項目周期管理,定期對試點街道和社區就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檔案資料情況等進行跟蹤督導。開展項目中期評估,形成中期評估報告。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3年3月底前)。試點街道、社區根據試點類型和具體實施項目進行自我評估,歸納整理各類檔案資料,梳理總結試點經驗。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對試點街道、社區建設情況進行初查,查漏補缺,分別編制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市民政局。遂寧市民政局組織驗收后,報省民政廳,迎接第三方機構考核評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通過省級部門考評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將省級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強力推進。建立每月督導、每季調度、半年小結、年終總評和定期公示、跟蹤監管機制,確保省級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按照“縣級統籌、部門協同、鎮級主抓、社區配合”的要求,各相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注重協調配合,整合部門資源,明確重點任務、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職責,專人、專班統籌推進實施,形成工作合力。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培訓指導,統籌組織好社區治理的項目、資金、資源、力量,全程指導監督試點項目實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鎮作為主體責任具體落實試點項目,要協調各部門資源和社會力量支持社區試點創建,確保資金使用方向和服務項目用于社區治理試點。
(三)加強宣傳推廣。試點街道、社區要加強宣傳,營造出有利于推進試點工作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干部群眾自覺支持和參與試點社區建設的熱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縣直相關部門、試點街道、試點社區加強對試點工作經驗提煉、典型案例梳理和經驗模式推廣,充分發揮試點先行、示范引領作用,廣泛宣傳實施試點工作顯著成效,增強試點成果的實效性和影響力。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7
一、指導思想
緊盯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要求,緊緊圍繞“五新”戰略任務,堅持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治理重心下移,著力解決服務城鄉居民“最后一公里”問題,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二、總體目標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和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組織領導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市、縣區、鎮(辦)社區治理工作機制,城鎮社區“兩委一站”(社區黨支部、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組織框架更加成熟,鎮(辦)、社區權責邊界更加清晰,運行機制更加順暢。二是在治理機制方面,進一步完善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四社聯動”的治理機制,社區民主協商、社區減負和社區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三是在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堅持以社區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社區服務站(中心)建設,實現城鎮社區全覆蓋,農村社區達到50%,省、市、縣區三級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推動城鎮社區信息化向更高階段發展,打亂50個智慧社區,推進信息平臺建設向農村社區延伸,覆蓋率達到30%。四是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每個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達到5—9人,大力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每個城鎮社區不少于10個,農村社區不少于5個,推動社區志愿服務常態化,社區注冊志愿者人數占社區居民比例達到13%。再過5到1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強有力支撐,為全省、全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三、社區治理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推行多元參與。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基層政府在社區治理中的職責,發揮社會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會力量的協調作用,激發各方活力,形成社區治理合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秉承服務優先。以為民服務為宗旨,把服務居民、造福居民作為城鄉社區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尊重居民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積極回應不同層次居民多樣化、個體化服務需求,不斷豐富社區服務內容和供給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
(三)堅持統籌發展,城鄉同步推進。適應城鄉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統籌解決社區治理的各類問題,優化社區結構,補齊治理短板,完善服務功能,改善公共服務條件,確保城鄉社區治理持續、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堅持依法治理,實行多措并舉。推動社區治理主體依法履職、依法協作、依法自律,依靠協商機制和市場手段協調利益關系,運用道德輿論、文化氛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引導、規范和約束居民行為,推進社區綜合治理。
(五)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實效。立足各地實際,探索適合本縣區發展的城鄉社區治理模式。緊密聯系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分層分步推進,逐步解決長期以來影響和制約社區建設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社區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社區治理架構
(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持續加強和改進鎮(辦)、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城鄉社區全面貫徹落實。推動鎮(辦)黨(工)委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聚焦主業主責,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黨組織建設上來,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擴大城市新興領域黨建工作覆蓋,推進商務樓宇、各類園區、商圈市場、網絡媒體等的黨建覆蓋。深入拓展區域化黨建,統籌整合駐區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各方資源,推進互聯互通、互動互融。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動社區黨組織領導支持、協調指導各類群眾組織、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揮優勢,依法開展面向基層的公共服務、市場服務和社會服務。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加強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按照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社區延伸,切實防止和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責任單位: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堅持以市、縣區為單位,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的指導和規范,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落實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加強與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有效銜接。按照人口規模適度、管理服務方便、資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對齊全、空間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動進行社區設置和調整,實現每個社區建成一個社區服務站,每個鎮(辦)建成一個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立基層政府面向社區的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權責利對稱下沉到社區,增強城鄉社區統籌使用各類資源的自主權。在社區公共政策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探索建立基層政府組織社區居民有序參與聽證和開展民主協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單式管理服務,明確鎮(辦)指導、支持和幫助社區工作的內容、范圍、程序和形式,明確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服務站分別承擔的事項清單以及協助基層政府或其派出機關工作事項清單。引導駐區單位積極參與社區服務、環境治理、綜合整治等活動,督促其開放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辦)
(三)注重發揮村(居)民委員會自治作用。進一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法治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細化社區民主選舉制度,通過依法選舉穩步提高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本社區居民比例,探索社區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選舉的新途徑,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民主選舉權利,及時選配居民小組長和樓院門棟長。完善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會議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增強協商能力,規范決策程序。動員駐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居民群眾依法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財務和公益事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所有以社區居民為對象的公共服務、志愿服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原則上都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提供。(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辦)
五、健全推進機制
(一)完善社區協商機制。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要求,支持和幫助居民養成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推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數人意愿又保護少數人合法權益的社區協商機制。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將關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等重大決策事項、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作為協商主要內容,以縣區為單位,研究制定社區協商指導性目錄。根據社區協商內容,實行一事一議,選擇吸納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老黨員老干部以及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各類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等參與協商,充分體現協商主體的代表性、廣泛性和專業性。創新社區協商形式,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實施之中,健全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制度,提高協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區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聯系社區制度,健全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作用,切實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報告等職責,及時發現掌握社區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協助職能部門解決問題。加強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公開主體、內容、權限和程序,選優配強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面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健全社區調解組織網絡,組織引導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工作者等人才隊伍,在物業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家庭鄰里糾紛調解和信訪矛盾化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托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社區各類特殊群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建設平安社區,堅決打擊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直接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責任單位: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綜治辦、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三)深化“四社聯動”工作機制。健全政府、社會、市場聯動互補機制,推動社區服務資源、項目和隊伍共建共享。充分發揮社區樞紐作用,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社會組織和社工工作室,通過開展項目推介、公益創投等活動,搭建“四社聯動”工作對接平臺。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和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積極培育發展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等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社會組織承接政府公共服務項目,有效對接群眾需求。加大社區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力度,重點向社會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務、人口計生健康等民生領域傾斜,擴大專業社會工作覆蓋范圍和服務領域,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倡導并組織開展各類形式志愿服務活動,完善社區志愿者注冊登記、服務記錄、獎勵激勵制度,促進社區志愿服務常態化。(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四)創新社區管理考核機制。按照權責利相統一原則,制定縣區職能部門、鎮(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厘清鎮(辦)和村(居)民委員會之間的權責邊界,明確村(居)民委員會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推動社區管理運行體制改革,縣區級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對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服務負有規劃、指導和協調職責,鎮(辦)派1—2名正式工作人員擔任社區服務站站長或副站長職務,負責對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管理,承擔社區日常工作的指導、支持、協調和幫助。以推動社區減負增效為目的,進一步健全社區考核評價機制,由縣區政府統一對社區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探索通過群眾測評、交叉考評和第三方評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鎮(辦)與社區雙向考評模式,增加居民群眾滿意度在社區考核評價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結果與社區工作人員績效掛鉤機制,明確考核結果使用范圍及獎懲辦法,充分發揮考核導向引領作用。市級要建立健全社區管理考核辦法,縣區要及時出臺實施細則。(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點
(一)加快社區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按照每百戶居民擁有不低于30平方米標準,以新建、改造、購買、項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其中居民活動用房面積不低于社區服務站總建筑面積50%,室外活動場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級住建(規劃、建設)部門和民政部門會商聯動機制,由住建部門監督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標準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無償提供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求、達不到標準的,由縣區負責改造提升;進一步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的政策資金傾斜力度,推動移民安置點社區功能提升;國有企業移交社區必須按照規定無償劃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落實《城市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實現社區標識、機構門牌、服務窗口和宣傳公示欄目“四統一”,規范完善社區功能布局,合理劃分公共空間,提倡一室多用和錯時使用。嚴格落實優惠政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供暖、水電、燃氣等費用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標準收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物價局)
(二)擴大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市、縣區各相關部門要編制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全面提供與城鄉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促進城鄉社區服務項目和標準相銜接,逐步實現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多途徑參與社區服務業,大力發展家庭、健康和養老等服務性機構,支持社區商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供銷合作社、郵政、金融、電信、燃氣及連鎖經營超市、早餐店、菜市場等在社區設立服務站點,方便群眾生活。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著力增加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完善農村特殊困難群體關愛服務制度,積極開展以生產互助、養老互助等為主要形式的農村社區互助活動,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致富能人、種植養殖大戶等作用,帶領幫助貧困戶增收脫貧。(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市農業局、人民銀行漢中支行、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扶貧辦)
(三)推動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完善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制度,市、縣區要制定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實施辦法、事項目錄或負面清單等配套政策,明確購買內容、購買形式、服務標準、資金保障、監管機制和績效評價等內容。建立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和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價制度,對購買服務質量、資金使用效率、社會綜合效能等進行考核評價。原則上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積極引導社區組織和社會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重點為社區各類特殊群體提供康復照顧、矯正融入、法律援助、就業幫助和心理疏導等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聚焦社區行政事務多、檢查評比多、會議臺賬多、不合理證明多等問題,切實減輕社區負擔,提升服務水平。凡由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員會承擔,不得將村(居)民委員會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全面清理規范社區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一票否決”事項。社區統一懸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社區服務站牌子及“中國社區”標識,對其他各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或加掛的牌子進行整合或取消。壓縮基層黨委和政府要求社區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精簡整合社區工作臺賬報表,2025年前建立電子臺賬。嚴格社區印章管理使用,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要求社區提供的證明,方可由社區提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強化社區信息化支撐。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逐步實現省、市、縣區、鎮(辦)和社區(村)五級服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通過一號通用、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體運行、一站解決的“一門式”政務服務改革,著力推動公共政務服務、商業服務、互助服務、公益志愿服務等向社區延伸,依托信息平臺開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為社區居民搭建網絡協商平臺。開展智慧社區試點,加快一體化社區信息服務站、社區信息亭、社區信息服務自助終端、手持式信息終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及時整合共享、發布傳送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信息資源,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臺交互和多終端同步。實施“雪亮工程”,加快推進城鄉社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結合信息進村入戶和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積極發展農產品銷售等農民致富服務項目,為農民提供農資配送、快遞購物等服務,方便農村居民生產生活。(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網信辦、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區居民參與度。大力宣傳社區服務宗旨和內容,充分發揮社區黨員、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等骨干力量在調動資源、組織活動、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對接居民需求,帶動更多社區居民有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增強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積極開展民主選舉,通過多種方式提升社區選舉知曉率和參選率。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定期開展社區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應急救護技能培訓和逃生避險演練,加強群眾性消防宣傳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提高居民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廣泛發動居民和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改善社區生產生活環境,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等工作,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焚燒以及散埋亂葬等問題。加強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區公共服務,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探索將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局、市環保局、市愛衛辦、市安監局、人民銀行漢中支行)
(七)強化社區文化引領能力。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鼓勵社區研究制定順應時代要求、符合社區實際、契合法治精神、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的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并自覺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建立健全社區道德評議制度,激勵人們向上向善、敬老愛親。教育引導社區居民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促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融合。不斷加強民族團結,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社區。完善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社區健身設施全覆蓋。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館、家風館等特色文化展示設施,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和體育場所等陣地作用,積極開展以居民為主角的社區文化體育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統戰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體育局)
(八)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社區社會組織的議事協調制度。將物業服務管理納入社區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范疇,探索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探索引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雙向兼職,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無物業管理的老舊院落和小區,指導居民自主選擇自管、托管、共管等物業管理服務方式。有條件的地方應規范農村社區物業管理,研究制定物業管理費管理辦法。探索在農村社區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社區物業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驟
此項工作由市、縣區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制定具體推進措施,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局)負責社區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協調、經驗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底前,各縣區根據市委市政府《實施方案》,建立社區治理協商聯席會議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形成本縣區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具體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個鎮(辦)選擇1—2個社區治理示范點,形成全面推進工作基礎。
(二)組織實施。20xx年,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社區治理的重點任務,厘清工作職責,完善體制機制,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和工作指標,狠抓工作創新和落實。社區治理成效覆蓋100%的城鎮社區和55%以上的農村社區。漢臺區和西鄉縣智慧社區實現建設全覆蓋,其他縣區智慧社區覆蓋所有城鎮社區。
(三)督導檢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縣區適時組織督查組,對推進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并通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
(四)鞏固總結。20xx年6月至12月,各縣區總結城鄉社區治理的經驗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個受全國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4—5個受全省表彰的社區治理先進縣區。
八、組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決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依托社區治理議事協商工作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列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市、縣區黨委書記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鎮(辦)黨(工)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相關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動參與社區治理。(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考核辦)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社區符合條件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斷拓寬社區治理資金籌措渠道,通過政府預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費隨事轉、社會資本投入、慈善捐贈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資金保障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城鄉社區治理領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三)加強隊伍建設。將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納入全市人才發展規劃,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規劃,修訂完善城鎮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并繼續做好招聘工作。選優配強社區黨組織書記,注重把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選拔到鎮(辦)領導崗位,鼓勵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等通過依法選舉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或成員,加大從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招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完善社區工作人員教育培訓體系,鼓勵和支持社區工作人員參加各種職業資格培訓和學歷教育考試,不斷提高其依法辦事、執行政策和服務居民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營造良好環境。加快建立城鄉社區治理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城鄉社區組織、社區服務、社區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基礎通用標準、管理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城鄉標準化社區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大力表彰獎勵先進社區組織和優秀社區工作人員。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做法和突出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治理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
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實現“數字晉城”為總目標,依托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圍繞基層黨建、社區治理、居民服務和決策分析等方面,為居民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為政府提供相關決策的實時數據,進一步提升我區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則
(一)需求導向,便民惠民。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突出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點從社區居民“急難愁盼”的事情入手,通過提升平臺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區。
(二)整合資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區、鎮(街道)、社區各級各部門的社區服務資源,優化配置、提高效率,實現各類服務信息共享和有效對接。
(三)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發揮政府在智慧社區建設中的引導作用,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擴大社會合作,探索互利共贏的建設和運營模式。
三、目標要求
以我市建設“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為契機,依托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圍繞基層黨建、社區治理、居民服務、物業管理等方面,面向群眾提供黨員活動、數字駕駛艙、疫情防控、宣傳公告、民情溝通、生活服務、安防監控、事件處置等多樣化的數字化服務。由市大數據應用局開發的“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先期在我區西街街道前書院社區,開發區街道東圣社區、東謝匠社區,鐘家莊街道鳳慶社區、曉莊社區進行了試點推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為鞏固拓展智慧社區的建設成果,經研究,決定從20xx年12月起,在我區所有社區全面開展“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的推廣工作,力爭用6個月的時間,完成覆蓋我區80%以上的社區,再利用6個月的時間對平臺進行完善,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價值,切實提升我區社區治理能力現代化、精細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務
(一)全面完成社區數據錄入
通過制定統一的'數據標準,加速采集整合社區各類基礎信息。全面完成基礎數據錄入。具體如下:一是由各社區梳理相關信息臺賬,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將人口、房屋、車輛、設施、機構等數據錄入或導入平臺,形成社區全息檔案,不斷挖掘數據價值,更好的應用于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區平臺全面集成社區安防監控、門禁道閘、電梯、環境監測等各類智能設施,對社區基礎設施進行智能感知與數據采集,為各類應用場景提供有效支撐;三是由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利用智慧社區平臺與社區建立良好的數據互通機制,切實減輕社區的數據采集壓力。
(二)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模塊
在市大數據應用局的技術指導下,各社區依托服務平臺的功能模塊將疫情防控、網格管理、開辦證明、民情溝通、通知宣傳、安全管理、事件處置等常態化工作從線下搬到線上,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升基層履職效能。要充分利用平臺加強黨員和黨組織的數字化管理,開展志愿活動各類黨建活動,不斷增強基層治理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工作優勢。要發動群眾力量,借助隨手拍、民情反饋、電子投票等手段,開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區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區治理命運共同體。要推進各小區物業單位使用電子巡更等系統,提升小區物業服務水平。
(三)提高居民對平臺的利用率
各鎮(街道)和社區居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借助物業、社區工作者、網格員、樓棟長、社區志愿者等力量,通過張貼海報、線下活動、新媒體推廣等方式,積極引導、激勵社區居民注冊使用平臺。圍繞社區居民生活需求,規范引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各單位在平臺上進行信息發布、業務咨詢、事項公開等工作,圍繞老百姓“吃、住、行、娛、購”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醫療等增值服務,進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培訓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開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工作動員部署大會,統一思想認識,全面吹響智慧社區建設的“集結號”。各鎮(街道)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由市大數據應用局負責對系統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性、針對性、實操性專題培訓,明確細化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
(二)推廣部署階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為每個社區開通管理員賬號,并對社區數據進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備接入條件社區的安防監控視頻進行統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個社區的部署推廣、3-4月份完成33個社區的推廣、5-6月份完成34個社區的推廣,各鎮(街道)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3個批次的社區名單。由市大數據應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時間對社區進行回訪,跟蹤社區的使用情況。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個季度組織召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工作會議,總結推廣過程中的經驗,挖掘新需求,持續完善功能,深化應用維度,通過場景的不斷疊加,形成社區治理、服務、運營三位一體的智能化社區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區民政局牽頭抓總,各鎮(街道)具體負責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的推廣,各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保障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在我區城市社區全面推廣,取得成效。
(二)強化工作落實。在平臺推廣過程中,區民政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定期組織召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工作協調會議,建立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工作例會制度,分析研究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的推廣利用情況。
(三)營造推廣氛圍。各鎮(街道)要加強對全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的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支持探索創新特色功能。組織協調各級主流媒體和各類新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開展宣傳,宣傳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廣建設的典型經驗,全面展示我區智慧社區綜合服務平臺開展情況和成效。
(四)嚴格安全管理。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社區居民、各級平臺操作員的信息安全意識。強化各類數據資源的安全管理和防護,在確保社區信息資源的開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時,保障數據和系統安全,防止居民個人信息和社區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維護居民群眾合法權益。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9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總體要求,堅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村(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健全體系、整合資源、增強能力,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園,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中國夢貴州篇黔東南行動、宜居凱里提供可靠保證。
(二)總體目標。力爭到20xx年底,全市城鄉社區服務站覆蓋率達到100%,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達到100%,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基本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基本形成,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4年,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得到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全面形成,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夯實城鄉社區治理基礎
我市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在十八大以來取得了較大發展,但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較大差距,主要體現在城鄉社區辦公服務等功能設施與群眾需求不相適應,社區自我管理服務能力低下與群眾需求不相適應等,要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夯實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基礎。到2024年,全市所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應急局、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提升城市社區綜合服務品牌。
(1)目標任務。按照“15分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的要求,合理確定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設置規模,建立組織,完善制度,形成“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分工科學、工作有力”的運行模式,理順城市管理體制,通過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將全市所有社區打造成為宜商、宜學、宜居、逸樂、文明、和諧、幸福的新型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在未來城社區、上馬石社區和大橋路社區建設標準的基礎之上,20xx年—2024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和管理品牌,確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杭州路社區和清泉社區建設。社區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于每百戶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于每百戶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社區服務站。
(2)設置標準。城市社區服務站的設置應綜合考慮服務人群和覆蓋半徑,服務站用房應相對集中、獨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獨立出入口,方便社區居民辦事,配有停車設施的區域。城市社區服務站兩側只懸掛社區黨支部、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三塊牌子,門頭掛社區服務中心及“中國社區”標識和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標牌在室內懸掛。房屋結構應滿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區服務站參照易地扶貧搬遷社區“公共設施建設進社區”中“八室、一站、一廳、兩場所”的標準,設置黨支部、居委會、居務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多功能室、圖書閱覽室(四點半學校)、文化活動室、綜治中心室、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室、衛生健康服務站、社區服務大廳、體育活動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要統籌配套建設老年食堂、居務公開欄、警務室、人民調解室、兒童之家等,合理規劃公共活動空間,滿足社區居民文體休閑娛樂需求。
(3)明確產權。依法確認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權屬,辦理不動產證。政府投資新建、擴建、購買的城市社區服務站用房,合理配置給社區使用,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級黨建樓(農村社區)。
(1)目標任務。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設的村級黨建樓,按照農村黨建服務和農村社區服務站要求,加快建設和完善各項工作,確保到20xx年底完成農村社區人口2000人以下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于每百戶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00人以上的服務用房面積不低于每百戶30平方米且總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標準完善農村社區服務站。
(2)設置標準。農村社區服務站,要考慮服務人群和覆蓋半徑,服務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辦事的'區域。農村社區服務站對外只懸掛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三塊牌子,社區服務站牌子以及“中國社區”標識懸掛在服務站門口上方,各功能室標牌在室內懸掛。房屋結構應滿足工作需求,農村社區服務站設置黨支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多功能室、圖書閱覽室(四點半學校)、留守兒童之家、文化活動室、綜治中心室、警務室、人民調解室、居家養老服務室、社區服務大廳、衛生室,體育活動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社區服務站用房要具備辦理公共事務的功能,社區便民服務大廳本著方便群眾的目的,原則上安排在一樓。要設置公開欄,統籌配套建設文體廣場、休閑涼亭等公共活動空間,創造條件建設“合約食堂”。
3、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途徑。城市社區服務中心、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由爭取上級資金和市級匹配資金,采取新建、改擴建、購買、租賃、項目配套、調劑共享等多種方式統籌解決。其中租賃的城市社區綜合服中心、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應由社區或街道(鎮)與出租方依法簽訂租房合同(原則上租賃期應該在5年以上)。在租賃期內,社區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不得改變用房和場所的使用性質。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部委、省、州級建設項目和整合各方面資金,確保每個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大院達到有關標準。
(二)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強社會治理的工作要求,著力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1、加強社區黨建,突出政治引領。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加強和改進鎮(街道)、城鄉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把黨組織推薦的人選依法依規明確為各類組織的負責人。大力推行村(居)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居)黨組織書記兼任村(居)民委員會的比例到20xx年超過建制村總數的35%、2022年超過建制村總數的50%。全面推進黨務、村(居)務、財務“三公開”工作,加強城鄉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城鄉社區延伸。(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監委、市民政局,各鎮﹝街道﹞黨委、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堅持政府主導,厘清權責邊界。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制定市職能部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據法律法規,對當前下沉到社區的工作事項進行梳理,厘清基層政府與村(居)民委員會的權責邊界。根據權限、省級公布的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結合實際編制我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市政府公布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之外的其他事項要進入社區的,由市社區建設領導協調機構審批。上述社區工作事項之外的其他事項,應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基層政府要切實履行城鄉社區治理主導職責,加強對城鄉社區治理的政策支持、財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設指導。(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健全自治機制,深化自治實踐。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社區群眾自治機制,豐富基層民主協商形式。進一步規范民主選舉,落實民主選舉制度和程序,廣泛動員組織社區群眾依法參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選舉,切實保障外出務工人員、創業人員的民主選舉權利。建立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推動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實踐。(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監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培育多元主體,增強社會協同。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平臺,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進、資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在城鄉社區開展糾紛調解、鄉村旅游、教育培訓、公益慈善、志愿服務及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區社會組織,積極引導和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積極引導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機制。鼓勵建立社區老年協會參與社區治理。鼓勵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其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對接、項目運作的要求,積極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形成社區組織發現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服務項目,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承接項目,社工團隊執行項目、面向社區實施項目的聯動機制,提升社區治理專業化水平。(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凱里市稅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發展社區教育,增強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機制,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社區教育網絡。搭建社區居民互助互動平臺,引導居民明禮知恥、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傳的城鄉社區精神,不斷增強居民的社區歸屬感。加強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陳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區,推動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管用一體化發展。運用社區口述史、社區民俗、社區公共空間營造等方式,培育社區文化認同。組織居民群眾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區氛圍。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社區(村)”活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牽頭單位: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責任單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6、推進依法治理,建設法治社區。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完善鄉村(居)干部集中學法制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推動法治文化廣場、法治宣傳長廊(專欄)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傳陣地建設。組織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創建活動,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堅持依法立約、以約治理,發揮社會規范在引導群眾“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方面的積極作用,助推脫貧攻堅向縱深發展。(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7、提升化解能力,建設平安社區。完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加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社區制度,落實代表委員聯系職責,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托社會工作機構等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城鄉社區社會救助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困境兒童、精神障礙患者、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和留守兒童、婦女、老人等群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入推進平安社區建設,夯實公共安全基礎。健全社區公共安全體系,強化社區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食品、藥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深化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提升矛盾糾紛預測預警預防能力。深化城鄉社區警務建設,強化社區巡防隊伍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發揮群防群治作用,強化對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防范打擊黑惡勢力、宗族(家族)勢力擾亂基層治理,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加強城鄉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完善覆蓋城鄉、面向社區、貼近群眾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不斷提升調解能力。(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團市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8、強化科技支撐,增強治理能力。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整合各類社區信息系統,利用全省現有的“多彩寶”平臺,提升群眾辦事的便捷度。實施“互聯網+社區”行動計劃,加快互聯網與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區對口幫扶凱里市的契機,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腦”城市管理先進經驗。推進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建設,利用市場資源,鼓勵企業積極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客戶端,實現服務項目、資源和信息的多平臺交互和多終端同步。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示范行動”,利用信息技術和裝備改造農業,構建“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平臺”的電商示范模式。(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9、優化資源配置,改善人居環境。發揮社區規劃專業人才作用,廣泛吸納居民參與,科學確定社區發展項目、建設任務和資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層政府面向城鄉社區的治理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責權利對稱下沉到城鄉社區,增強城鄉社區統籌使用人財物等資源的自主權。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持續做好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加強城鄉社區環境綜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等工作,著力解決農村社區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亂葬等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公共空間、公共設施、公共綠化管護行動,持續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生態環境局凱里分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0、清理社區證明,推進減負增效。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為規避部門責任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各種證明、佐證材料。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不得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協助的工作事項,應當按照“費隨事轉”的原則,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1、改進物業管理,保護合法權益。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社區社會組織多方聯席會議協調機制,依法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指導和監督轄區內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日常運作,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依法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對未實施物業服務的居民小區(樓、院),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因地制宜地劃分物業服務區域,指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按照“誰受益、誰負擔”原則,籌集物業服務費用,實施樓院保潔和守樓護院等物業服務。加強消防宣傳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災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提倡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與業主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開展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創先爭優活動。(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房產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創新基層治理機制,推進精準網格管理。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探索“一社多居”和構建基層社會“三社聯動”城鄉社區治理機制,深化社區建設作為社會服務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務機制,推進多樣化網格管理。按照“市—鎮(街道)—社區居委會”三級組織構架原則,原街道行政區劃不變,適當調整社區居民委員會,精準劃分居民小組網格,結合轄區住戶情況,設立一個或多個社區居民委員會,每個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居民小組(居民網格)。聯動駐區單位、社會組織、企業等多領域黨組織,組建社區“大黨建”,加強社區黨員干部隊伍、黨員志愿服務隊伍、在職機關黨員到社區服務隊伍(街道干部、社區民警、行政執法人員、居“兩委”干部、居民小組長、公益性崗位人員﹝協管員﹞、醫護人員、法律顧問)、“三社聯動”聯管聯建,提升黨建引領治理水平。(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編辦,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探索農村社區“三社聯動”參與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和省級“三社聯動”改革試點要求,探索構建城鄉社區“三社聯動”治理機制,以農村社區平臺為依據、村民需求為導向、政府購買服務為牽動、社會組織承接運營、項目化管理運作、以專業社工為骨干的社會力量深入參與“三社聯動”服務體系,實現基層組織建設標準化、居民自治規范化、服務管理網格化、經費保障常態化、陣地建設多樣化、公共服務信息化、人員隊伍專業化。(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領導體制,完善工作機制。將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鄉社區治理聯席會要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要把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納入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和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的社區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建立研究決定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重大事項制度,定期研究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委辦督查督辦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拓寬投入渠道,加強財力保障。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使用各級各部門投入城鄉社區的相關資金,支持城鄉社區治理各項工作。不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鼓勵通過慈善捐贈、設立社區基金會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重點投向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城鄉社區治理領域。(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激勵機制。將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地方人才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社區工作者隊伍發展專項規劃和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把城鄉社區黨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成員以及其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納入社區工作者范疇統籌管理。每個社區專職工作者不少于5人。設置兒保主任負責轄區內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未成年人關愛救助保護工作。市直部門、街道新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下派到黨建工作崗位社區掛職鍛煉1年。加大從社區“兩委”中招錄(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注重把優秀社區領導班子選拔到街道(鎮)領導崗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崗并按規定招聘,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社區組織統籌使用,并支持其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評價和學歷教育提升等,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給予職業津貼,經費由市政府統籌解決。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的報酬在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的基礎上,由市政府統籌予以適當提高。根據經濟發展、自身財力以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況,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報酬可持續增長機制。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加大培訓力度,每3年對社區專職工作者進行全覆蓋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城鄉社區治理改革先進經驗,積極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農村幸福社區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和城鄉社區結對共建活動。(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醫保局、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凱里市管理部,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網格化城市治理方案 10
為切實解決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根據中、省、市各級統一安排部署,我縣決定于4月至12月在全縣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為確保環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并取得實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契機,以保障群眾健康為中心,以解決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切實解決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保專項檢查,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取締一級保護區的所有污水排放口。重點查清對飲用水源水質安全構成威脅的污染源,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周邊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隱患的排污企業。對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企業及個人,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治理。
(二)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加強污染源頭控制,進一步加大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執行力度,重點對繅絲加工、水泥建材、礦山開采等行業展開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執行環評、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從源頭控制環境違法問題的發生。
(三)集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鍋爐煙塵污染問題。加強鍋爐使用企業及單位的管理,通過治理一批煙塵污染企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粉塵污染問題,促進鍋爐使用企業及單位的煙塵排放達標,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得以有效解決。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線環境污染的問題。對本轄區內主要公路沿線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重點是國道、旅游道路沿線影響景觀和有礙觀瞻的污染企業的排污問題。對在檢查中發現有對公路沿線產生污染的違法排污企業,要責令其整改,對屢查屢犯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從重處罰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縣環保部門要嚴格控制對公路沿線新建項目的環保審批。
(五)組織開展“綠色護考”行動。繼續加強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管理,重點對各類在建施工工地進行排查、監控,杜絕中高考期間夜間和午休進行建筑施工的問題發生,為中、高考提供一個綠色環保的良好環境。
三、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組織編制印發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環保專項行動做出具體的安排部署,同時廣泛開展宣傳動員。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整治,重點對建設項目違法、飲用水源污染、環境安全隱患重點行業環境污染、漢江流域環境污染等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三)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汲取經驗,明確不足。由環保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建立完善環保專項行動長效機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政府副縣長梁勝新任組長,縣環保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監察、經貿、城建、司法、公安、交警、工商、電力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監管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確保環保專項行動順利推進。縣環保局對企業的環境行為實行統一監管,加強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縣計劃局、經貿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生產工藝;縣安監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積極協調各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不斷完善各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防止或減少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縣工商局負責及時注銷或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違法企業要依法取締;縣監察局負責對各鄉鎮和相關職能部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進行監察,對不履行職責或監管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縣電力局負責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停電、限電等措施;縣司法局負責組織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為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同時要積極為群眾維權提供法律援助。
(三)強化督辦檢查。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將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污染問題列入重要日程,明確時限要求,實行掛牌督辦、跟蹤督查的方式盡快予以解決。縣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定期對重點環境違法案件的解決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鄉鎮、部門,由縣監察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以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要將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實施。在查處環境違法案件的同時,對包庇、袒護違法排污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行政不作為、監管不到位的鄉鎮、部門相關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公開處理責任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五)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縣廣電局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對違法排污企業要進行公開曝光。縣環保局要暢通“12369”環保舉報熱線,引導群眾廣泛參與環保專項行動,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環保信息報送,及時上報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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