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運營體系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垃圾分類運營體系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垃圾分類運營體系方案1
為持續改善濟源農村人居環境,進一步夯實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切實把《濟源示范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方案》(濟管建〔20XX〕2號)、《濟源示范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濟管辦〔20XX〕7號)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全面提升濟源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嚴格考核、長效運行”的原則,夯實“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市處理”的收運處置體系,全面推行“市場化服務+市處理”的處置模式,取締敞開式垃圾池、垃圾箱,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全面推開,持續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農村衛生環境。
二、重點任務
1.堅持“五有”標準
一要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或市場化保潔機制,各行政村保潔人員數量不低于總人口的2‰,并明確保潔員和設施設備管理人員工作職責、范圍、標準等。二要有長效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機制,示范區、鎮兩級要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建立整合涉農資金、引導社會資本、農戶適當繳費等多元投入機制。三要有完備、足夠、正常運轉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資源的收集、轉運、處理等設施,確保所有自然村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轉運和處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術,建立符合濟源農村實際的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技術模式,處理工藝不應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燒或進行無防滲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善的監管制度,持續深化部門參與、目標明確、責任清晰的組織體系和考核機制,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滿意率達90%以上。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嚴控“四個環節”
一要掃干凈。保潔員或市場化保潔隊伍要履職盡責,提高群眾參與度,讓村民當“主角”,確保村莊內干凈整潔,無垃圾、無亂堆亂放,做到“三無一規范一眼凈”。二要轉運走。各鎮垃圾清運要及時,有詳細完整的轉運記錄,轉運至示范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示范區餐廚垃圾處置中心等集中處理,嚴禁隨意傾倒。三要處理好。要做好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各鎮、街道運送的生活垃圾免費處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標準,確保清掃、轉運、處理體系運行正常,農民群眾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滿意度不低于90%。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優化設施配置
各行政村所有農戶每戶配備垃圾分類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備一組垃圾分類箱。各鎮、村垃圾轉運站(中轉站)、大型垃圾分類桶及運輸車輛要密閉、衛生;有條件的鎮、村可配備小型灑水車和洗掃車。規劃建設山區鎮壓縮式垃圾轉運站,每個鎮至少配備兩臺設備。規劃建設市餐廚垃圾處置中心,規劃建設市垃圾靜脈產業園,加大對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處置力度。
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推進垃圾分類
大力推進“戶分類、村收集、鎮運輸、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理體系,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所有行政村全覆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機構,明確責任,加大宣傳力度,以村為單位深入開展技術培訓,不斷提升群眾垃圾分類意識。要足額配備垃圾分類各種設施設備,保持正常運行,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承留、思禮兩鎮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處置中心要保證正常運行。
責任單位:農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搭建活動載體
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樹立“衛生環境大家創,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發揮創建辦、愛衛辦、婦聯、團組織等作用,大力開展“清潔農村,愛我家園”、“垃圾清零”、“全域無垃圾”、“垃圾分類,舉手之勞”等活動,創造干凈整潔、優美有序的居住環境;持續開展“五美庭院”、“四美鄉村”、“美麗小鎮”創建活動,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利用國慶、春節、夏收、秋收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責任單位:創建辦、愛衛辦、農辦、婦聯、團工委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責任分工
農辦要發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牽頭抓總作用,協調組織各相關部門推進工作開展,宣傳發動、指導督導各鎮村做好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保障體系健康運行。創建辦、督查局要加強督導檢查,在各個重要節點開展專項督查活動。創建辦、愛衛辦要組織開展文明創建、愛國衛生運動,利用各種載體,創建干凈整潔家園。發展改革和統計局要統籌推進靜脈產業園建設,解決各類垃圾的“出口”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加快餐廚垃圾處置中心的建設,盡快投入運營;生態環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監管力度。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確保治理收運處置體系“一環不落、一處不漏”,實現“環境干凈凈,群眾樂悠悠”。
四、督導考核
一是實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訪+每月互查的形式,對問題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評三通報”。二是實施適度補貼制度,對山區鎮垃圾治理工作達標的,示范區財政按年生活垃圾從鎮區運送至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集中處理所需運輸費的30%予以補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垃圾處置量具體確定。三是實施問題重罰制,對督導中發現的成堆生活垃圾,通報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定專業公司進行清理,并按清理價格的3倍,經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區財政扣減所在鎮、街道財力。全年考核成效納入單位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垃圾分類運營體系方案2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XX〕26號),切實增強垃圾綜合治理實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和社會文明,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認識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作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家和市委、市政府推進垃圾分類的總體部署,把垃圾治理作為上海建設創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態之城的重要途徑,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會治理、文明創建領域。堅持以強化全程管控為核心,增強處置能力為關鍵,落實源頭分類為基礎,圍繞“保障無害化,加強資源化,促進減量化”,統籌謀劃、補齊短板、綜合治理,著力完善技術、政策、社會三個系統,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保障上海生態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進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設。
(二)主要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市、區、街鎮三級管理職責,加強部門屬地聯動,強化宣傳、引導、監管職能,逐步形成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廣大居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良好氛圍。
全程分類,整體推進。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建立整區域推進機制,提升綜合實效。統籌發揮政府、企業、社會、居民等各方作用,強化社會共治。
政策支撐,法制保障。建立健全垃圾分類配套政策體系,為形成環環相扣利益機制提供必要支撐。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建立“軟引導”與“硬約束”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機制。
城鄉統籌,因地制宜。堅持城鄉一體化,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按照全市總體規劃布局,結合各區實際,統籌布局各類垃圾中轉、處理設施建設。鼓勵街鎮、社區(村)因地制宜,探索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的新機制、新模式。
(三)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以法治為基礎、政策完善、技術先進、社會協同,與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發展定位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基本實現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居民區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生活垃圾分類質量明顯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3.28萬噸/日以上,其中,濕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7000噸/日。基本實現“兩網融合”,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35%。本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
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實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和干垃圾”四分類標準。鼓勵各單位和居住小區根據區域內再生資源體系發展程度,對可回收物細化分類。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舊紡織物、廢玻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適宜回收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類的廢棄物。
濕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食物加工廢料等易腐性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的食物殘余和食品加工廢料等餐廚垃圾。
干垃圾。主要包括:污損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裝物、餐巾紙、廁紙、尿不濕、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委)
2.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設置
本市居住小區、單位、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分類收集和存儲容器。分類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按照規定設置。
居住小區:根據居住小區實際,科學合理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設置應當符合四類垃圾投放需要。多層、高層住宅小區可根據小區實際,合理設置干濕垃圾分類收集容器,住宅小區垃圾箱房或垃圾壓縮站應當成組設置四類垃圾收集容器,有條件的可細化設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設備。農村地區應當以家庭為單位,設置干濕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則,相應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類收集容器。每個自然村應當設置四分類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點)。
單位:辦公和經營場所應當設置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點。有食堂或無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單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區域應當設置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產生餐廚廢棄油脂的,還應當設置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單位配置垃圾箱房的,應當成組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收集容器;產生餐廚垃圾的,還應當設置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場所: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機場、客運站、軌道交通站點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可回收物及其他類別垃圾“兩桶式”收集容器。但濕垃圾產生量較多的公共場所,應當增加設置濕垃圾收集容器。臨時大型活動場所,應當根據活動安排及服務內容,在活動期間設置分類收集容器。
(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旅游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3.穩步拓展強制分類實施范圍
按照“先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后全面覆蓋企事業單位”的安排,分步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堅持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率先實施,加快推行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XX年,實現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覆蓋。鞏固、提升、拓展居住區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達標驗收掛牌制度,在普遍達標的基礎上,推動創建垃圾分類示范居住小區(村)和示范街鎮,不斷提升垃圾分類實效。20XX年,居住區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堅持整區域推進,以區、街鎮為單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20XX年,靜安區、長寧區、奉賢區、松江區、崇明區、浦東新區(城區部分)率先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建成3個全國農村垃圾分類示范區,全市建成700個垃圾分類示范行政村。
(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機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
4.強化強制分類執法保障
相關管理部門要做好分類義務、分類標準、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強日常督促監管和指導,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并督促整改;對拒不執行垃圾分類的,要按照規定移交城管執法部門予以處罰。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巡查執法,對拒不履行分類義務的單位及個人,依法依規嚴格執法。
垃圾分類運營體系方案3
為全面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有計劃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一)20XX年底。縣建城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農村選取1-2個鄉鎮作為生活垃圾“干·濕”分類工作試點。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類投放、收運和處置體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實現生活垃圾處置“零填埋”。重點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廚余廠、廚余處理一體機、漚肥設施)規劃建設,實現廚余垃圾量與設施處置能力相匹配。
(二)20XX年底。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體系進一步完善,中心區域以社區為單位開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縣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50%。
(三)20XX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80%,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實現生活垃圾分類處置。
二、工作內容
堅持“簡單、管用、可操作”原則,將生活垃圾分為廚余(濕)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類,以“分得清、收得齊、運得走、處理好”為工作導向,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無縫銜接的全鏈條處置體系,具體如下:
(一)廚余(濕)垃圾
廚余(濕)垃圾采用綠色垃圾桶收集。各產生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廚余(濕)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企業采用廚余(濕)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資源化處置。
鼓勵各鄉鎮、各單位因地制宜,采用適宜的技術,就地、就近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廚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紅色垃圾桶收集。各相關鄉鎮負責規范設立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負責將小區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運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運點;配備專人管理,負責做好與小區及收運處置單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態環境局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協助各鄉鎮做好與有害垃圾收運處置單位的溝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鄉鎮、社區指導各居民小區、單位合理布局設立大件垃圾堆放點。大件廢棄物處置企業采用廂式貨車定時或預約上門對各小區、單位產生的大件垃圾進行統一規范化收集、運輸至大件垃圾集散點初步破解,可利用的進行資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轉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建設與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將作業產生的園林綠化垃圾歸集運輸至集散點或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藍色垃圾桶收集。縣商務局負責指導鄉鎮、社區合理層級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采用可回收物專用運輸車輛對各居民小區、單位產生的可回收物進行回收和資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將分類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環衛企業采用其他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定時定點收集、運輸至垃圾轉運站中轉或直運至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體制機制
1.成立永泰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第一副組長,統領全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鄉鎮相應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開展。
2.明確縣、鄉鎮、社區(村居)三級黨委、政府和縣直部門工作職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計劃,各級文明單位、績效評比等考核內容。
3.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建縣、鄉(鎮)兩級垃圾分類執法隊伍,嚴格依法實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保障垃圾分類工作順利開展。
4.各鄉鎮分階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類服務中心(人員招收、工資待遇等參照縣人社局核定的臨聘人員標準),鄉鎮招收的中心人員所需工資經費由縣、鄉(鎮)共同負擔。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制定分類管理員管理使用的具體工作意見。
(二)創建分類示范點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示范片區建設,20XX年底前建成5個城區精品示范點,2個農村精品示范點。
1.小區推行“四定”模式。以鄉鎮為主體,以社區為著力點,參照福州五城區做法,采用市場化運作、社區主導、物業小區志愿者共同參與的'模式,推進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面啟動垃圾分類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類屋(亭)的建設、分類管理員聘請、監控探頭安裝設置,12月底前城區規劃區范圍內全面落實垃圾分類“四定”,實現生活垃圾有效分類收運、處置,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成為居民生活新常態。
2.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按照“戶分類投放、村分類收集、鄉(鎮)分類轉運、縣分類處置”方式,各鄉鎮根據屬地原則,借鑒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先進經驗,因地制宜,探索農村垃圾分類模式,采用市場化運作、鄉鎮主導、村委具體負責模式,打造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3.行業部門積極帶頭示范。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先行帶頭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建立“管行業必須管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機制,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辦法,牽頭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的垃圾分類工作,帶頭協同推進,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規范中端運輸環節
1.分類屋(亭)——轉運站
垃圾收運企業中航環衛有限公司、海滄市政有限公司、升陽升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根據分類收運作業要求,逐級檢查。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按分類運輸配置要求,逐車建檔;統一分類收運車輛標識標牌,噴涂到位;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全程監控。合理規劃垃圾公交式收運線路,固定收運時限,與前端分類企業收集無縫對接建立收運交接臺賬,收運時間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鄉鎮牽頭,組織社區、物業共同負責選定小區垃圾收運點位置,設立公交式收運站牌,垃圾桶在收運點停留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轉運站——終端處置
垃圾焚燒發電廠進場路口設卡,對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現場查驗,未規范分類收運的車輛禁止進場。餐廚垃圾運往餐廚垃圾場處理廠處置;其他垃圾運往保羅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焚燒;可回收物運往再生資源分揀中心處置;醫療和有害垃圾運往相應危廢處理廠處置,其中餐廚、其他和大件垃圾處置由城管部門負責監管;有害垃圾處置由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務局負責監管。
(四)完善后端設施建設
垃圾分類辦負責對接企業,由企業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裝1臺日處理1噸的(濕)垃圾處理設備,近期在城峰鎮馬洋原垃圾焚燒爐廠房內、丹云鄉再安裝3臺(濕)垃圾處理設備;中期擬選址污水處理廠前采取BOT模式建設餐廚垃圾場,日處理量16噸,總投資約1500萬元;長期規劃建設保羅產業園分類垃圾處理終端設施(含飛灰、大件、危廢處理廠)。
(五)統籌規劃建設標準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建設項目總平面圖規劃,按照每300—500戶原則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屋。
2.在建項目或未交房的小區,縣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將垃圾分類屋納入驗收、規劃許可驗收的標準,按照每300—500戶標準設置一個固定垃圾分類精品屋,占地面積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類屋應具備垃圾分類投放點、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間等功能區,通水、通電、通信等功能,有條件的應建設一個垃圾宣教室。
(六)促進資源回收利用
縣商務局逐步完善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在鄉鎮、社區合理布局設立回收網點,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建立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準入退出機制,建立企業紅黑名單制度,將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揀、回收利用結果作為考核、評優標準。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類收運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發展的新體系。
(七)加強宣傳培訓力度
縣委宣傳部、文明辦持續在全縣主流媒體開展全覆蓋、多樣化的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宣傳工作,組織志愿者隊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營造生活垃圾分類良好氛圍。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分級培訓制度,分縣級、鄉鎮、社區三個層級,縣住建局牽頭街鎮逐級對社區工作人員、小區物業人員、分類管理員、志愿者、居民等進行培訓,進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垃圾分類常識知曉率。
(八)開展校園分類教育
縣教育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小手拉大手”等主題活動,對接上級主管部門制作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讀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列入教學內容,建立并實施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檢查考評制度,結合教學開展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分類宣傳活動。
(九)積極引導企業參與
各鄉鎮要根據實際,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通過公開招標吸收有規模、有經驗、有責任心的市場化企業參與轄區垃圾分類工作,提高分類技術水平。依托企業力量,創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同時,強化對企業分類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將考核結果與補助經費相掛鉤。
(十)健全分級考核制度
1.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委文明辦、縣效能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成立縣級督導組,對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結果進行全縣通報,并抄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考評。美麗鄉村辦將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工作考評范圍。
2.樟城鎮、城峰鎮要相應成立督導組,每周對轄區各社區、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將考評結果及時匯總上報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縣直各部門特別是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縣教育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縣交通局、縣國資中心、縣衛健局要各自組建督導組,每月對本系統、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四、保障機制
(一)領導重視,例會推進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親自研究推進。充分發揮縣、鄉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通過周通報、月例會、重大事項季度專題研究等形式,及時推廣垃圾分類的“好模式、好經驗、好做法”,解決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問題,確保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城區全覆蓋的目標。
(二)黨建引領,社區主導
各級黨政機關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范疇,發揮黨建工作引領和黨員帶頭示范作用。同時,以居民為主體,以社區、村居為著力點,發揮基層黨員干部和社區、村居工作者力量,發動社區、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確保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最后一公里”。
(三)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縣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落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負責轄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分類部署、組織、推動工作。強化責任落實,縣委與鄉鎮黨委簽訂生活垃圾分類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狀,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生活垃圾分類目標責任書。
縣直部門按照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組織本行業,本系統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四)完善機制,嚴格獎懲
1.建立源頭追溯機制。適當發放給居民的家用干、濕垃圾袋采用二維碼信息管理,并與居民積分卡捆綁,實現垃圾分類源頭追溯。
2.完善獎懲激勵機制。細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獎懲激勵措施,對生活垃圾分類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扣減單位績效分;對拒不實行分類的企業和個人,依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對不配合分類工作且設置門檻的物業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五、經費保障
參照《關于印發20XX年全面推行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XX〕33號)《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落實我縣生活垃圾分類經費保障。
(一)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
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所需經費由縣、鄉(鎮)財政共同承擔,縣級承擔經費采取以獎代補模式。所需經費由縣財政預撥50%,年底縣級財政根據考核結果,考評分數90分(含)以上(優),縣級財政給予100%獎補;80分(含)至90分得(良),縣級財政給予90%的獎補;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縣級財政給予80%的獎補;70分以下的(較差),縣級財政不予獎補。
分類屋(亭)建設,根據實際建設成本,經驗收合格的,縣級財政給予補助,精品分類屋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座,普通分類屋不超過3萬元/座,分類亭不超過0.6萬元/座。
(二)縣級財政差額撥付
1.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公共場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單位從日常辦公經費中列支,自行負責采購分發。
2.宣傳經費、宣傳冊、人員培訓、獎勵經費、預留統籌經費等由縣住建局牽頭負責組織開展。
3.生活垃圾分類教材由縣教育局負責采購并分發各學校。
以上所需經費差額部分由部門自行向縣財政申請撥付。
(三)垃圾分類收運處置經費
1.由縣住建局牽頭,永泰生態環境局配合,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有害垃圾進行運輸、處置,所需經費經縣住建局、永泰生態環境局審核把關后,由縣住建局向財政申請專項經費。
2.由縣商務局負責,對接市商務局,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負責可回收物的收運及資源化利用,差額部分向縣財政申請補助。
3.縣住建局負責牽頭,規范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運企業準入門檻,逐家核準,對未通過核準的企業清理整頓,取消收運資格,對通過核準的企業登記造冊,向社會公布。
各產出單位(部門)如機關單位、學校、物業小區、超市、企事業等與有資質的收運企業簽訂協議,收運費用由垃圾產出單位自行承擔。
4.城區公園由縣住建局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小區配套公園由管理業主單位負責委托原有養管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自行承擔。
城區廣場由管理部門負責委托原有保潔企業分類收運或委托有資質的收運企業收運,費用由管理部門承擔。
5.對城區垃圾收運企業因分類運輸需要新購廚余和其他垃圾運輸車輛的,由縣財政一次性給予相應的經費補助,其中荷載質量3(含)~5噸的車輛,按照5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5(含)~8噸的車輛,按照10萬元/輛補助;荷載質量 8噸(含)的車輛,按照15萬元/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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