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責任書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1
消防工作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有賴于廠家和業主的支持配合。為了保證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優秀安全文明小區。我們應牢記江"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講話,為此,特制定本責任書,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明確各自職責,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責任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確防火安全責任;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維修、更新物業區域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
3、落實值班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并報告公安消防機構;
4、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時審核和辦理業主裝修申請和有關事宜;督促協助業主單位辦理有關消防報建審批驗收手續;
6、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轄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生產、辦公場地、倉庫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立即發放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對違章裝修等行為立即制止,并報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7、積極開展各項消防宣傳教育與咨詢活動,定期舉辦消防培訓,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訓練及消防演習。
二、乙方責任
1、重視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內容,明確防火責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間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單位應要求員工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及生火做飯;
4、按消防規范要求,安裝和配備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落實專人管理保養,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狀態;
5、第二次裝修、改造必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后方可進場施工,裝修完工后需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發給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關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檔;
6、不得亂搭亂建,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置專用庫房并有專人管理;
7、不得在商鋪內設置臥房住人,不得設置廚房做飯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樓以上窗戶不得安裝防盜網,上班時間消防安全門不得上鎖,應保持通道暢通;
8、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及甲方的'防火檢查,對指出的火險隱患必須認真整改落實;
9、發生火災的單位應當及時報警,及時組織力量救助遇險人員,撲救初起火災,防止火災蔓延;協助消防公安機構查明火災原因。
說明: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訂立單位、簽訂單位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若責任人變動,新責任人在原責任書上簽上姓名,接替落實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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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2
為做好金色旺角小區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業主(住戶)為座(棟)層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業主﹙住戶﹚必須嚴格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管理處公布的只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金色旺角)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須的消防設備、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煤氣用具后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并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管理處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管理處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戶)未經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批準不得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并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戶)家里出現火災,(如家中沒有人,聯系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采取其它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管理處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房屋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業主(住戶)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不準在陽臺堆放可燃物;
2、室內裝修應采用阻燃材料;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墻內,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泄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煙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窗口、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不得在家里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占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占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管理處;
十四、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對物業管理處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管理處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本責任書由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方留存全文,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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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小區消防安全責任書3
甲方:x縣xX中心衛生院
乙方: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本院小區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2、維護小區范圍內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房屋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房屋內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內采取合理的方式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4、對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5、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規。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及省市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小區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承租區域消防責任。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
5、在結束營業前負責切斷承租房屋內的電源。
6、不得在小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甲方(蓋章)
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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