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
1目的
建立生產設備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設備符合工藝衛生要求。
2范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凈區設備。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設備的.清潔
4.1.1設備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設備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干抹布將設備內表面擦試干凈。
4.1.2設備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濕毛巾擦拭設備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污處應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凈。
4.1.4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設備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設備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濕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凈區設備清潔
4.2.1生產完畢后,切斷電源,對設備進行整理,清除設備內外的殘留物。
4.2.2設備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設備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設備主體按各設備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干凈,外部要見設備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污,設備清洗要揩凈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設備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凈,再用75%酒精對設備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設備清潔完后,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后,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后,設備掛已清潔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1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6.1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6.3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6.4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6.5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7報廢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7.2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干凈,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處置。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4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送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平安標準后必需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平安科負責日常平安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平安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狀況。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發覺起重設備存在嚴峻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準時報告主管經理,實行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刻報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舉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狀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平安裝置,必需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刻選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嚴格的平安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升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擔心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久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否決操作,并報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舉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光、單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方案,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舉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5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第十三條 申請批準后,交付采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后,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并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后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復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匯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6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營運檔案管理
1、車輛行駛證、營運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5日前將車輛的上月行駛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安技部登記備案;
二、車輛安全質量檢查
1、實行車輛回場檢查。公司安檢人員、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元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后視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9)公司安技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一)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危運車輛維修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卡和檢測報告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檢測報告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技術等級評定一次。
(二)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三)每行駛5000公里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檢查。
四、行政管理制度
1、經理職責:負責公司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務、團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各種會議解決處理工作中的各類問題;控制、督促統計人員對公司經費的使用及經費回收工作,掌握了解運輸市場行情,積極開展經營創收活動,不斷提高公司工作的兩個效益。
2、副經理職責:積極協助經理抓好公司的服務、團結、安全工作,抓好公司重點工作的落實,對公司工作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參與公司各項重要工作決策。
3、駕駛員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相關的義務和培訓教育安排。
(3)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維修制度。
(4)熟悉車輛性能,學習先進的技術經驗。
4、安全員職責:
負責本單位安全事故的處理,統計和上報;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執行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安全學習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檢查營運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保障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落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7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8
(一)管理制度
1、全廠的設備固定資產由設備組負責管理。
2、設備固定資產:單臺設備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購置價(出廠價、運雜費、安裝費、管理費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設備固定資產。
3、設備選型、安裝、移交使用,建檔封存,廠內部調劑、向礦申請更新改造、報廢、確定修舊方案由設備組負責。
4、生產設備操作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操作證上崗使用。
5、未經設備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調整、變動設備的安裝地點和使用條件。
6、未經設備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改變設備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
(二)考核辦法
1、無證或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設備者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2、擅自變動設備安裝地點位置者,除令其將設備放回原處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3、擅自改變設備原有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到,處30—50元扣款,恢復設備完好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4、不按要求使用設備,擅自改變設備的使用條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復原來的使用條件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由責任者承擔。
5、已被定人定機,有操作證的設備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間,如不愛護設備、違章操作、拼設備,造成設備損壞的,其修復費用責任者承擔。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9
一、目的: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范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系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設備動力部: 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鑒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 、辦公室: 負責設備臺帳、檔案管理。
四、設備的購置:
1 、申購:
1)新設備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設備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設備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設備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 、訂購: 設備動力部按總經理批準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并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性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 、進廠驗收:
1)新設備進廠后,由設備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調試。重點、關鍵設備或特殊設備應由設備動力部安排或委托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設備安裝調試后,經驗證合格后,由設備動力部辦理《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設備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設備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設備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設備的驗收:在制造完工后,設備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設備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鑒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后,由設備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 、建卡編號: 設備驗收完成,設備動力部將設備編入《設備臺帳》,并建立“設備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設備的維護、保養:
1 、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設備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并對設備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日常點檢表》內規定項目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后上崗。
2 、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設備動力部負責設備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并記錄。
3)設備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 、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托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設備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準后送修,并記錄。
4 、預防保養:
1)日常預防保養有: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2)按《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做定期維護保養并記錄。
3)主要的生產設備,如更換零件應隨時有備品可使用,設備動力部應對設備易耗品、易損件、采購困難、金額不高者,制作《備品一覽表》,建立備品庫存。
備件儲備: 由設備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采購按公司物品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設備動力部審批后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后,再領用,并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區、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志明顯,規范化。加強防銹、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七、設備的移裝、借用:
1 、設備的移裝: 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準后,由設備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設備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設備動力處負責實施。
2 、設備的借用: 外借設備須經設備動力部同意,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設備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設備記錄。
八、設備的封存管理:
1、對閑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設備,所屬車間要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設備動力部批準后,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設備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設備保養好,涂上防銹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設備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設備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設備時,應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設備動力部批準后,方能啟封投產。
九、設備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設備,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藝布局必須拆毀的。
設備損耗嚴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設備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動力部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報廢設備。設備未經批準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設備經報廢后,應在《設備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注明報廢日期、報廢批準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設備、特種設備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設備。
3、特殊工序設備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設備的精度檢查,并將檢查記錄設備動力部備查。
4、特種設備須完好運行,嚴禁帶病作業,并按國家規定年檢和審核。特種設備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后操作。
十三、設備事故處理:
1 、事故類別: 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處理: 發生設備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設備動力部,經鑒定記錄后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三日內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設備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十四、相關表格:
1、《設備臺帳》
2、《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
3、《設備日常點檢表》
4、《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
5、《定期保養記錄表》
6、《備品一覽表》
7、《備件申請單》
8、《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
9、《設備報廢申請單》
10、《設備報廢/銷帳記錄表》
11、《設備借用/租用協議書》
12、《設備借用/租用記錄表》
13、《設備大修理任務書》
14、《設備事故報告單》
15、《設備事故處理意見書》
十五、作業流程圖(附后)
十六、本制度如與國家相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0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1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二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三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四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二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三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四條申請批準后,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五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一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二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三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四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五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六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七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一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條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三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四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五條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六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四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2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并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周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圍及程度高于日常維護。周末維護一般規定在周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后,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于維護周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周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并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于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松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設施條件滿足生產過程能力要求。
2、適用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設備的選型、驗收、報廢以及設備、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保養、衛生清理和檢查維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適用于公司生產設備、設施的控制。
3、職責。
由生產車間負責生產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和車間負責按規定要求操作執行,并負責本車間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及驗收
4.1.1大型或重要設備的選購由生產設備科根據產品生產策劃的安排,組織調查研究,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定出最佳配置、采購方案,經質量管理科會簽、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填寫《生產設施配置購銷單》。
4.1.2新購設備進廠由設備科組織進行檢查。
4.1.3設備安裝完畢,由總經理、生產車間、質檢部、車間設備負責人及設備生產廠家共同進行驗收,運行效果達到出廠技術要求,并填寫《設備驗收單》,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形成的文件及出廠技術資料交檔案室保存,在《生產設施一覽表》上登記。
4.2設備使用的日常維護
4.2.1各車間實行嚴格的設備使用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機管理,多人操作的設備須指定一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車間必須貫徹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2.3各車間應加強設備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清法、潤滑、調整。
4.3設備、設施的檢查
4.3.1各車間設備、設施負責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對本車間設備狀況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4.3.2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設備、設施,認真檢查維修,分析原因,做好記錄。
4.3.3設備、設施發生事故,車間應填寫《檢修單》報生產車間,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措施。
4.4設備、設施的.維修
4.4.1設備、設施的檢修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以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全員預防維修技術,提高檢修水平,縮短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
4.5設備的報廢
4.5.1設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報廢:
4.4.2車間根據設備出廠要求和運行狀態,對設備進行潤滑、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4.4.3大修計劃由各車間編制初步計劃,報生產車間,生產車間據此并根據設備、設施運行及歷年檢修情況,編制全公司大修計劃,填寫《設備檢修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大修完畢,由生產車間組織車間有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按照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試車、經驗收合格后填寫《檢修單》。
a、己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設備,設備效能己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復者。
b、型號過于老舊,設備效能達不到最低使用要求,無法提高效能的。
c、嚴重影響生產,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且不能修復的。
d、因意外事故使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修復的。
4.5.2凡固定資產報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設備)報廢單》報主管部門審批后,辦理消帳手續。
4.6設備、設施的衛生管理
4.6.1廠房與設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蠅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暢通,廢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過程需要有清理設備,
4.6.3成品必須有專用庫房,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存放、同車運輸;
4.6.4車間班前班后應進行衛生清理,防止設備、設施中滯留物料,發生霉變;
4.6.5按衛生實施細則的要求定期打掃車間環境衛生、并定期檢查。
4.7設備、設施停產、復產管理
車間人員對停產復產時應認真填寫《停產、復產設備安全控制臺帳》,如實記錄停產復產時間、設備設施狀況,在備注中注明停產復產原因。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4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批示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歇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歇工檢修必須制訂歇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出格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注銷。
6、生產裝置歇工前擬定有關歇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歇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歇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2.3.11、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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